李宗盛林忆莲离婚15年后首同框,曾经许诺不再婚的他却食言,你怎么看?

李宗盛林忆莲离婚15年后首同框,曾经许诺不再婚的他却食言,你怎么看?,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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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爱已逝》是一首经典的流行歌曲,被许多人喜爱。对于正在分手的情侣来说,这也是一首好歌。说到这首歌,你会想到李重孙和林依莲。这首歌似乎也暗示了他们关系的结束。“年轻不听李宗盛的话,懂了就不再迷惑岁月”,这句话是李宗盛最大的肯定。

都说自古以来才子多浪漫,林依莲虽然不是美女,但才子俩志趣相投。在李宗生的目光中,小眼睛的她没有一丝风情。一、二、再在创造的过程中抹去爱的火花。结果,有关两人的谣言很快出现在报纸上,但谣言被报道了,并没有发展的意图。因为李安当时已经成家,他的妻子朱伟音(音)是一名电台DJ。

最后,李以婚外情为借口,结束了与朱伟音的婚姻,后来嫁给了林依莲。她还生了一个女儿,名叫李喜儿。这段关系受到了很多人的称赞,因为他们都是歌手和名人,都认为自己的家庭幸福美满。但在后期,两个人职业发展轨迹产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李Zongsheng去下降,和林谊联的图已经成为女王的天,因为工作原因收集少的更多,也产生了很多的矛盾,然后再两人离婚。

现在他们两人已经离婚15年了,桑迪lam盒晚餐与乔纳森•李出现最让我们惊讶的是他们20岁的女儿李xy,桑迪lam那天穿的也很随意,戴着墨镜的背包,整个人的状态也不错,不像一个53岁的女人,也许去看女儿,那天的林依莲也充满了状态。

林依莲和女儿李喜儿见面后非常开心,两人深情相拥。李没有和林有太多的身体接触,只是说了声你好,但很高兴看到这对母女见面。大约两小时后,人群离开了。李宗生走在前面,后面跟着助手等人,照片右边穿着黑色夹克的女人是女儿李喜儿,身材可以说很丰满。虽然李安的演艺事业不如从前,但他仍然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照顾好女儿。

大家都注意到李喜儿的身体有点胖,也许是因为她的女儿像她的父亲。从他们几个人吃饭的状态来看,已经不像第一次聚在一起吃饭了,我相信虽然两人离婚了,都很关心自己的女儿。据说,李安和比自己小27岁的女子再婚,而林志颖则在和比自己小12岁的音乐家龚锁良约会。但是李和林的照片非常罕见,自从他们2004年离婚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们在一起的照片。不仅是对李和林来说,也是15年来第一次作为一个三口之家。

也许已经走过那么多年,以前的轰劲和活力已经变成了风中没有痕迹的记忆。在那些日子里,它只是成为餐桌上谈话的话题,不再纠缠,也不再刻骨铭心。其实,李宗盛的歌,至少可以从歌中表达感情,仔细听就能理解,尤其是在和林佳一谈恋爱的时候的那首歌,很多时候其实是我的心声。李宗生之所以没有被骂得那么惨,是因为他是真的爱那么一个人,而不是玩弄别人的感情,这种事又该如何说清是非。

有没有可能说,和没有感情的人生活在一起并没有违反道德,两个人都是幸福的即使两个人已经相爱了。事实上,李安还写过一首歌《两个女孩》,其中男主角实际上是在谈论自己。在上海音乐节上,他告诉粉丝,这个男人现在是一个欺骗和玩弄女人感情的男人,这也是对他自己的一种反省。你怎么看林依莲和李仲生的关系

“我现在最后悔的事情,就是在我的丈夫最痛苦无助的时候,我不在他的身边,我也不曾告诉过他我爱他,我为什么那时如此的吝啬呢…”

在张灵甫去世六十年后,王玉龄终于来到了当时他战死的那个山洞,说下了这番话。

乱世中的爱情,大都以悲剧结尾,英雄才子和碧玉佳人的爱情在外人看来早就在1947年张灵甫去世时结束。可在王玉龄的心中,他们的爱情从未消亡,支撑她度过贫苦拮据的生活,陪伴她度过无数孤寂,寥落的夜晚。

富甲一方,湘乡名流的千金**

1928年,王玉龄出生于长沙。王玉龄的母系家族从古时便是名门望族,罗氏先祖在清代曾带兵征战,立下赫赫战功,被大清皇帝封为罗武勤公,任朝廷兵部尚书。王玉龄的外祖母,是当时大清两江总督的千金。

王玉龄的父系家族,则经商多年,在湘江有良田千顷,家族人丁兴旺,富甲一方。她的父亲,王树南毕业于保定军校六期,同窗皆是钱大钧,叶挺等名流之辈。

这样显赫的家世背景,整个家族却依然坚持严谨良好的家风,尊老爱幼,勤俭持家,三世同堂其乐融融。

在家族氛围的熏陶下,王玉龄从小就受到了极好的教育,在她年幼时,父亲去世,母亲就把家中的男仆全部辞退,以妇礼教导王玉龄。

到了上小学的年纪,王玉龄便进入了湖南第一师范附属小学,这所学校,何叔衡等都曾担任过重要职务。

在冥冥之中,王玉龄这位千金**的命运和时代的风云人物联系在了一起,她的一生也注定充满了传奇色彩。

在王玉龄读到小学四年级时,战争爆发,王玉龄便跟着家族一路逃亡,在逃亡中还跟着家庭教师学习了两年,最后举家在一个偏远的小县城避难,王玉龄才得以安定下来,进入正规的学校读书。

在十五岁时,正值青春年少的王玉龄,义愤填膺地对母亲说,自己要去参军!

母亲听到她这么说,心中五味杂陈。那时的王玉龄还是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怎能上战场杀敌呢?

从那时起,王玉龄就对日本人恨之入骨,家族文化从小对她的熏陶,时事对她的影响,让她骨子里的民族认同感和责任感油然而生。这种仇恨,从年少一直伴随着她老去。

金玉良缘,美人配将军的爱情传奇

十七岁的王玉龄,肤若凝脂,眉似远山,一双秋波中透出说不尽的柔情。家族对她的保护让她生的气质不凡,落落大方。举手投足间尽显大家风范,可在不经意间还会露出少女的羞涩。

当她第一次见到风华绝代的张灵甫时,瓷白的脸上泛起的桃色红晕,一眼万年。二人从相识相知到相爱,是羡煞旁人的神仙眷侣。

1945年,抗战胜利后,在湖南省政府主席程潜的见证下,二人喜结连理,轰动一时,占据各大报纸头条。美人配将军,二人无论是在家世背景,还是样貌性格,都称得上是天作之合。

结婚后,张灵甫经常在外驻扎,可只要有时间,他一定会进城看望妻子。他曾和别人说:”我讨了一个好老婆,我讨饭,她会帮我拿饭碗。”

听起来像是在打趣的一句玩笑话,却能看出夫妻二人的真挚情感,是能够同甘苦共患难的真挚情感。年龄没能成为两人之间的鸿沟,反而让他们更加珍惜彼此。

如同王玉龄多年之后为张灵甫立下衣冠冢时写下的诗一样:“当年有幸识夫君,没世难忘恩爱情。四七硝烟伤永诀,凄凄往事怯重温。“字字珠玑,透露出王玉龄对丈夫的深情和思念。

虽说王玉龄嫁给张灵甫时只有十七岁,可军中老人对王玉龄的评价却极高。她有着和年龄不相仿的成熟和稳重。在一众夫人中她最亮眼,是因为她姣好的容貌和不凡的谈吐;但在一众夫人中,她也最不起眼,是因为她不争不抢的性格和云淡风轻的处事态度。没有被世俗所侵染,仿若一朵白莲。

家道中落,只身前往美国读书

新婚不久后,张灵甫就被派去前线。在他们结婚的第二年,家中传来噩耗:张灵甫战死。

此时王玉龄只有十九岁,他们的儿子还不到一岁。张灵甫突然离去,只留下王玉龄一人。且不说她上有母下有子,一个年轻的寡妇在乱世中生存的苦难是无法估量的。

万般无奈下,王玉龄带着母亲和幼子辗转来到台湾。六年之后,王玉龄在姨夫的帮助下,申请到了美国签证,王玉龄离开她的孩子和母亲,只身前往美国求学。

张灵甫离开时给王玉龄母子留下的财产并不多,只够他们勉强维持生计。到了美国后,王玉龄考取了纽约大学,并一直利用课余时间打工赚钱,补贴生活。

四年后,王玉龄以优秀的成绩毕业。自幼便是家中的掌上明珠,却不曾想在成婚后第二年家中就发生变故。

这个外人看来的柔弱千金,骨子里却有着常人没有的坚毅。丈夫的突然离去,让家中的重担落在她一个人肩上,没有人给予她任何时间去接受这一切,仿佛在一瞬间,曾经的王玉龄已经不在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无比坚强的女儿,母亲。

王玉龄的执着,不仅体现在小家,更是在国家大义上。

日本人非法侵占了我国两幢价值不菲的大楼,即使在抗战胜利多年后,日本人并未归还其产权。王玉龄在得知此事后,通过多方协调,谈判,最终在她的不懈努力下,这两幢大厦的产权终被追回,并由她亲自交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在台湾生活的时间,王玉龄一直致力于两岸的友好往来,无论是大选还是各类的宣讲,谁能够促进两岸友好往来,王玉龄和家人就支持谁。

迟暮之年的王玉龄心中一直活着那个十五岁就义愤填膺要参军的少女,满腔热血,无论是家国大义还是儿女情长,都能奋不顾身。

落叶归根,终回祖国怀抱

毕业后,王玉龄先后在罗斯福医院,普拉沙医院工作,后在美国航空公司工作21年直到退休。

那时由于种种原因,王玉龄没法回到祖国。可在无数个孤独的夜晚,她都在思念那片故土。无数次在梦里,她梦到自己回到了故乡,见到了张灵甫,可当梦醒,自己仍是身处异乡。

终于,在1973年秋天,总理在得知在海外华人情况后,向她发出诚挚的邀请。希望她能归国,看一看如今祖国国泰民安的现状,也希望她能就此落叶归根,回到祖国的怀抱。

盛情难却,王玉龄最终打消了顾虑,回到了中国。她也是当时为数不多的能自由往返中美的华人。

后来,王玉龄随经商的儿子定居上海。她还会经常去西安看望张灵甫前妻的孩子,出席促进两岸友好往来的会议

晚年的王玉龄,身体硬朗,享受着天伦之乐,只是在提起丈夫的名字时,她还是会激动的落泪,这其中断肠的思念,只有王玉龄才能真正感受到吧。

十七岁那年,王玉龄与张灵甫定了终生。她没能想到,短暂地幸福过后,是长久的痛苦和思念。王玉龄为何如此执着?只因那时车马很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只因在最美的年华遇见你,便情不知所起而一往情深。

  一、交杯酒与结发夫妻

  “合卺”这个词对于现代人而言是陌生的。然而,新郎与新娘的“交杯酒”却是每一个结过婚或参加过婚礼的人非常熟悉的。“合卺”就是指新婚夫妻在洞房之内共饮合欢酒。卺是飘之意,把一个匏瓜剖成两个瓢,新郎新娘各拿一个,用以饮酒,就叫合卺,合卺始于周代,后代相卺用匏,而匏是苦不可食之物,用来盛酒必是苦酒。所以,夫妻共饮合卺酒,不但象征夫妻合二为一,自此已结永好,而且也含有让新娘新郎同甘共苦的深意。正如《礼记》所载:“所以合体,同尊卑,以亲之也。”

  宋代以后,合卺之礼演变为新婚夫妻共饮交杯酒。《东京梦华录·娶妇》记载:新人“用两盏以彩结连之,互饮一盏,谓之交杯。饮讫,掷盏并花冠子干床下,盏一仰一合,谷云大吉,则众喜贺,然后掩帐讫。”这个仪式的象征意义是意味深长的。

  用彩绸或彩纸把两个酒杯联接起来,男女相互换名,各饮一杯,象征此后夫妻便连成一体,合体为一。当然很多情况下,“惟新妇羞涩,不肯染指一尝”。(民国:《解县志》)

  饮过之后把杯子掷千床下,以卜合谐与否,如果酒杯恰好一仰一合,它象征男俯女仰,美满交欢,天覆地载,这阴阳合谐之事,显然是大吉大利的了。民国时期,山西民间结婚,拜天地之后,“导入洞房,婿先进,上床踏四角,新娘继入,坐床后隅,饮交杯酒,是日‘合卺’,合卺之后,尚有谒祖日见勇姑等礼,大抵于结婚之翌日行之”。(民国:《浮山县志》)

  今天,山西农村青年的婚礼上,交杯酒是必不可少的,但其形式比古代要简单的多。男女各自倒酒之后两臂相勾,双目对视,在一片温情和欢乐的笑声中一饮而尽,或者是在洞房或是在举行婚礼的大厅、饭店、酒楼。按民俗传统,交杯酒是在洞房内举行的,所以都把合卺与入洞房连在一起,但不管此俗的表现方式有何不同,其寓意与心态都是一致的,结永好、不分离的暗示对于新婚夫妻今后长期的婚姻生活都会产生影响。

  当人们置身于偏僻山村的婚礼中,不管平常人们的生活多么艰辛,但通过交杯酒所洋溢出的欢笑,我们可以看到人们对爱情的坚贞,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照婚礼习俗,在交杯酒过后,常常还要举行结发之礼。结发在古代称合髻,取新婚男女之发而结之,新婚夫妻同坐于床,男左女右。不过,此礼只限于新人首次结婚,再婚者不用。人们常说的结发夫妻,也就是指原配夫妻,娶妾与续弦等都不能得到结发的尊称。

  古代婚俗中,结发含有非常庄重的意义,后来这一习俗逐渐消失,但结发这一名词却保留下来了。结发夫妻受到人们的尊重,结发向征着夫妻永不分离的美好含义,如同交杯酒一样,在农村仍然得到大多数人的充分肯定和赞许。

  在男人们可以娶妾、养姨太太的时代,结发夫妻就显得尤为突出。以至于不论是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新科进士,还是突发横财的商人地主,在攀援富贵、寻花问柳、续纳小妾之时,一般都要对结发夫妻保持一定的尊重。

  在中国人的心理和情感上,从古至今,漫漫几千年,尤重结发夫妻。

  因为结发意味着“第一次”。在男女授受不亲,人们一生中深交的异性寥若星辰的情况下,结发,意味着第一次接受了异性的新鲜,第一次发出会心的微笑,第一次品尝了爱的幸福,第一次组建了属于自己的家庭。所以,无论如何,这个第一次都是弥足珍贵,值得珍惜的。

  此外。结发还具有庄严、神圣、天意、缘份等等得到社会认可的深层含义,在此基础上,婚姻的双方产生了义务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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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闹洞房的秘密

  闹洞房是婚礼的最后程序,也是任何婚礼都不可少的内容,它是婚礼的高潮,也是最热闹最有趣的节目。

  新婚之夜,亲戚朋友围坐房中,对新娘百般戏谑,称之为“闹房”、“戏新娘”。闹的方式各种各样,各地有同有异。总括起来可分为文闹和武闹两种。文闹以较文雅的方式,往往都是向新娘出谜语、对对子,请其讲述恋爱经历及平常不见于口的男女之事,山西民间有称“说令子”,妙趣横生,迫使新娘无法对答而大出洋相,借以取乐。“是夕,好事者多以谈谐语编为词调,强使新妇歌之,名曰‘闹房’。近则变本加厉,庆贺之忱出以戏谑,抑失礼之甚矣。”(民国:《翼城县志》)武闹是使用较为粗野的方式,不仅口出秽言,还对新娘动手动脚,颇有恶作剧的性质。

  闹洞房时,平辈的、晚辈的、亲戚朋友,同学同事纷纷拥入新房,喜笑逗乐,尤其是新郎的朋友,他们极尽所能,想出种种方式,让新娘当众表演,以逗乐取笑,俗话说“三日没大小”,除了爹妈都能闹。这期间,人们之间随随便便的关系是礼俗所允许的,很多禁忌都被解除了,颇似西方文化中的狂欢节。因此,无论如何戏闹,如何难以接受,新娘是万万不能反目生气的。如若气走了闹洞房的人,将被视为是新娘的任性,人缘不好,日后的光景就不会好过。

  闹洞房是对新婚夫妻的一种祝贺方式。在民俗中,人们认为洞房中常有狐狸,鬼魅作崇,为了趋逐邪灵的阴气,增强人势的阳气,才闹洞房的,所以民间俗语说“人不闹鬼闹”。

  闹房在功能上也是对新婚夫妻的考验,包括机智与耐心,原本是一种“关口考验”,但在民间往往行之过分,成为陋俗。

  闹洞房的习俗起源甚古,《汉书》记载“燕地嫁娶之夕,男女无别,仅以为荣。”(《汉书》,《地理志》)闹房之俗可能起源于“听房”。在新婚之夜,亲朋好友在洞房窗外窃听新媳妇的言语和动作,人们感兴趣的无非就是男欢女爱之事。从性心理的角度讲,这种举动似乎正是弗洛伊德理论中的“意*”之举。以后逐渐演变成为戏弄新娘的闹洞房。此种风俗行至唐代,风行民间,不但男方亲属,贺宾客朋都有戏弄新娘的权利,连不相干的陌生人,也可以中途阻拦,品头论足,抚摸取笑,需索于难。这种习俗由古至今,已由个人行为变为集体行为。

  综观闹洞房之俗,驱动人们听房、闹洞房的心理动机是复杂的。

  首先,这是一种人们性意识的外化与下意识的冲动,人们从闹房戏妇与抚妇之中,表现了对异性的某种挑逗,发泄出来之后便可克服既羡且忌的心理,以达到性在“下意识”界域的某种平衡,这种对异性的态度与行为在平时是受到严格限制的,闹洞房正好提供了一种机会。

  其次,闹洞房是传统婚姻中包办婚姻的产物。因为只有在新婚典礼之后,激动的新郎才可搞开新娘的红盖巾,这对新人以前不相识,无相交,更无情感的沟通,第一次见面便要共堕爱河,显然是陌生和难堪的。因此,闹洞房习俗可以消除彼此的距离和陌生感,协调俩人之间的紧张气氛,融洽感情。无疑,洞房之闹是百米赛跑前的必要准备。

  再者,在兴旺发家的心理趋动下,大多数的新婚之家,都存在着既苦于众亲友之闹,又乐于让其闹的双重心理。

  闹房可以使双方的亲友们熟悉起来,显示家庭宾朋满座,兴旺发达,增进亲友间的沟通与感情,以及邻里间的和睦。

  热闹是中国人生活的美学理想,闹洞房正是臻于此境的手段。热闹了才能形成喜事喜庆的氛围,闹是一种快乐的场景,是一种欢腾与兴旺发达的象征,只有闹、大闹特闹,喜庆才有市场,财路才可大开,人丁才能兴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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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洞房验贞

  在中国,性行为是一种受习俗高度制约的行为。人们不仅对公开的、合法的性关系表现出极大的兴趣,而且习俗的规范试图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每一个缝隙之中。

  在《诗经》中,我们可以谈到许多妇女与情人们私奔的故事,至少在孔子时代,社会上层中,男女之间的性关系之混乱多少有如堕落的罗马时代。当时离婚很容易,再婚也并不难,少女的贞操还不是人们特别关心的问题。

  然而,随着儒学的兴起,特别是宋代的理学泛滥之后,妇女被认为要对社会道德负起责任,理学家们强迫妇女生活在禁闭的世界里,寡妇再嫁是道德上的罪恶,极其珍视妇女的贞洁。

  此后,中国人对于妇女贞洁的崇拜也就成了一种心理上的痴迷。这种痴迷的一个恶劣的例子便是所谓的“洞房验贞”。这种习俗把新娘子的贞洁与否,变成了一种当场验明并有众人在一旁作证的赤裸裸的处女检验,可悲的是,新郎并不以为这是对自己情感的亵读,新娘也不觉得是对自身人格的侮辱。习俗已经扭曲了人们的心灵。

  洞房验贞的习俗在民间被称作“验红”、“授巾”,古已有之。一般是在结婚之日,由新娘之母送给女儿或者女婿的白色巾帕,以为初行房事时之用,民间也称“喜帕”。

  旧时,历朝定婚礼,都有授巾之礼。有的地方如广东,授巾之后,新郎新娘关门入室,云雨作爱,而新郎的父母亲友则在门外静候,风流之后,新郎手捧朱盘,盘内放着所授之巾,盖以红帕,其所示新娘为处女新红,众人皆大欢喜,纷纷表示祝贺,并以烧猪送于新娘娘家。在此之前,娘家人一直揣惴不安,惟恐新娘不见处女红。

  由于处女膜是否破裂成为检验贞女的唯一标准,一旦未见其红,新郎与家人便要归因于新娘不贞,至少在心理上要产生很大的猜忌与不和,形成隔膜。轻者使新娘无言以对,受辱终生,在婆家和丈夫面前无地位,重者由媒人遣送女子返回娘家。

  重视处女红,是中国社会的普遍观念。善于观察的文人们又把其赋予了浪漫的情调。

  王实甫的《西厢记》在记述了张生与崔莺莺的幽会之后,特别提及香巾,他写道:

  “(后庭花)春罗儿莹白,早见红香点嫩色,灯下低睛觑,胸前着肉揣,畅奇哉,浑身通泰,不知春从何处来。”

  剧作家汤显祖在其《邯郸梦》那颇具艳丽色彩的对白中曰:“好夫妻进洞房花烛,……大河犯客槎,猛擒拿,无媒织女容招嫁。休计挂,没嗟呀,多喜檀郎蘸眼惊红乍,美人带笑吹银蜡。今宵同睡碧窗纱,明朝看取香罗帕。”

  陶宗仪的《辍耕录》记载了一个人娶新娘后未见处女红,文人袁可潜赠与如梦令一首“今夜盛排宴筵,准拟灵芳一遍,春已去时,问甚红深红浅,不见,不见,还你一方白绢。”

  今天,在山西农村,验红之俗已不多见。但有些地方常在新婚的第二天早上,把见红的白毛巾放在新房外的明眼处,以示外人表明新娘是处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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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婚礼习俗

  完整的婚礼习俗在古代有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但是明清以来,山西各地完整的六礼已经不复存在,如大量地方志中所载的,“婚礼各处不同,大约六礼之中,仅存其四:问名、纳采、请期、亲迎而已,亦有不亲迎者。”(乾隆:《平阳府志》)

  解放以后,在婚礼形式上新旧相间,而新的婚礼形式逐步在取代旧的形式。新的,较为文明和现代的婚礼形式在民国期间就已在山西各地开始实行,作为一种新的婚礼习俗,我们把它详述如下:

  “结婚证书,仍用向来红柬,但主婚人、证婚人、介绍人、新郎、新妇,俱署名耳。其结婚仪式,系就庭前设礼案,奏乐,由司仪人入席面北立,宣唱:“男女宾人席”而北立。男女族主婚人人席,而南立。男女族全体人入席,而东西立。证婚、介绍人入席,而南立。纠仪人人席,而北立。男女宾相引新郎、妇人席,俱面北立。

  奏乐。证婚人读证书,并为新郎新妇交换饰物。新郎、妇行结婚礼,东西向立。双鞠躬。奏乐。

  主、征婚人致训、箴词,新郎、妇谢证婚、介绍人,三鞠躬。

  男女宾代表致颂词、赠花,两鞠躬。奏乐。

  新郎、新娘致谢词,两鞠躬。

  女宾代表唱文明结婚歌。

  证婚人、介绍人、男宾、女宾俱退。

  新郎、新娘谒见男女主婚人及男女全族全体礼,奏乐,男女主婚人及各尊长面南立,三鞠躬,男女平、晚辈面东而立;两鞠躬。男族女族全体行相见礼,东西相向立,两鞠躬。

  男女嫔相引新郎、新娘退。男女两家主婚人及男族、女族全体、纠仪人、司仪人俱退。礼毕筵宴。”(民国十二年:《临汾县志》)

  今天山西农村的婚礼习俗也大体如此,仅是在内容与形式上更富有一些时代特色。

  你要找的是不是《百家讲坛》(蓝版)2008年第五期的《元稹 故事里的事,说是就是不是也是》 我只放了一部分,你可以看看是不是这个。其结尾是诗句是元稹的《行宫》

  元稹对自己诸多本领也很自豪,他这样隆重地介绍自己:“能唱犯声歌,偏精变筹义。含词待残拍,促舞递繁吹。”能歌善舞,还精通筵席上最时髦、最流行的游戏——酒令,拥有这样多能够拿出来“晒”的本领,简直比韩国综艺节目里那些艺人还多才多艺,不像当前国内一些大碗,除了能歌一曲外别无它能。此外,元稹还能写一手好字,《宣和书谱》说他的楷体字“自有风流蕴藉,挟才子之气,而动人眉睫也”。他是如何做到的呢?前人总结道,那是因为“诗中有笔,笔中有诗,而心画使之然也”。明白地说,因为元稹的诗歌有风流倜傥之气。

  元稹诗歌中的倜傥风流之气确实很浓,昔人有言:“元和以后,诗学*靡于元稹。”也就是说,从元稹开始,诗歌里靡靡之音开始多了起来。作为时尚先锋,元稹的影响力不容低估。“不胫而走”这个词虽然是孔融发明的,但当时是用来形容珍珠宝玉的收集或钱财的流通,最早用在人身上用来表示传媒的力量,还是白居易。白居易在元稹的墓志铭中说,元稹诗歌传播的速度真是迅猛啊,当时六宫粉黛、两都士子、八方民众乃至文化素质偏低的南蛮以及东夷,都在传写他的歌诗。“每一章一句出,无胫而走,疾于珠玉”,简直比珠玉转手的速度还要快,放在今天可能就要赶上牛市期间股票买卖的速度了。

  每当一个人走向成功,就会出现大批的模仿者、追随者,元稹也不会例外。在写给令狐楚的信中,元稹得意地说,当时江湖上那些写诗的,都来追捧他、模仿他,但是没有他那份的才气,于是就“颠倒语言,重复首尾,韵同意等”,把元才子的诗复制粘贴后据为己有。元稹的诗歌受到追捧,不仅仅是他的诗歌里有较多的靡靡之音,他不是一个靠身体写作的文人,他是一个“改造诗歌的祖师”——鲁迅说曹操是改造文章的祖师,这里作简单比附。元稹与他好朋友白居易对诗歌进行了大胆改革,把诗歌严肃的面孔换成了可爱的笑脸,让诗歌的服装丰富多彩起来,大量写作流连光景的“小碎篇章”与逞才使气的次韵酬和之作,使诗歌走上了娱乐化与通俗化的道路。白居易赞扬他“海内声华并在身,箧中文字绝无伦”,夸张的成分并不多。

  元大才子这么有才,却只是一个值得同情的人物。五十三岁那年,他就暴病而亡,虽比四十九岁的柳宗元强,但比起白居易、刘禹锡等人就差了许多。尤其是无论当时后世,都是“元白”并称,但他的个人形象与白居易简直无法相提并论。一次没有结局的恋爱,使他背上了“忍情”的名声;妻子死后再娶,又得到了“薄幸”的评价;好不容易达到事业的顶峰,做上了大唐帝国的宰相,但位置未坐稳就被挤了下来,还让他背上了趋炎附势、卑劣无耻的骂名。

  宋代以来,提起元稹,我们见到的都是讽刺、挖苦、批评。自以为耿直实则鲁莽没有头脑的石介,在《上郭殿院书》中发难说,元稹没有忠骨只有佞气,没有正色只有谀容,溜须拍马,侍奉权贵,虽然登上了宰相之外,可无所作为,对国家民族没有做出一丝一毫的贡献,“君子鄙之,史臣讥之,万世之下,为后人贱”。

  元稹有首诗《梦上天》,写他做梦时被人唤醒:“哭声厌咽旁人恶,唤起惊悲泪飘露。千惭万谢唤厌人,向使无君终不寤。”明人何孟春《余冬诗话》因此编造了一个故事,说元稹进入中书省办公后,讨厌他的人边驱赶苍蝇边唠叨:哪里来的苍蝇,这样不知天高地厚,居然也混到这样来了。何孟春先生还说,听到赶苍蝇者的唠叨,元稹是不是该从梦中醒过来呢?

  在当今有些读者眼里,元稹的形象似乎有所好转,至少大家不把他比喻为苍蝇,顶多看成一只花蝴蝶,在花丛里飞来飞去,不知疲倦,不愿驻足片刻的那种花蝴蝶。大家都说,元稹虽然多情,但他痴情。每一朵儿面前他都说着动人的情话,这情话如此动人,连他自己都被感动了,以为自己会从一而终。不过,看到下一朵花时,他又深深地感动了。这博爱的形象,让人马上联想到金庸小说《天龙八部》中的那位段皇帝。

  最权威的国学大师陈寅恪,则认为元稹根本不是多情而是多奸诈。他在《元白诗笺证稿》中说:“微之年十五以明经擢第,而其后复举制科者,乃改正其由明经出身之途径,正如其弃寒族之双文,而婚高门之韦氏。于仕于婚,皆不惮改辙,以增高其政治社会之地位者也。抑更推言之,微之之贬江陵,实由忤触权贵阉宦,及其沦谪既久,忽尔变节,乃竞干谀近幸,致身通显。则其仕宦,亦与婚姻同一无节操之守。惟窥时趋势,以取利自肥耳。综其一生行迹,巧宦固不待言,而巧婚尤为可恶也。岂其多情哉,实多诈而已矣。”

  陈寅恪先生说,元稹抛弃初恋情人改娶名门望族女子,抛弃原来痛恨宦官的立场而依附奉承,都是没有操守的表现,瞅准时机,取利自肥,都是为了获得更多的实惠与好处。他哪里是多情博爱,情不能已,分明是狡猾得很。权威的评论,自然少有人敢质疑。于是元稹薄情而奸诈,几乎成为时人共识。要想给他翻案,就要有超人的力气。还是先了解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打击他。

  陈寅恪先生说,元稹“巧宦固不待言,而巧婚尤为可恶也”,意思是政治这东西——封建时代的,本来不太干净,耍点手腕,出卖气节,换个高官来做,虽然不可取,但也不那么令人讨厌,反正官员们(封建时代的)都彼此彼此,这样做也不醒目。可恨的是元稹玷污了纯洁的爱情,把婚姻也当作向上攀附的阶梯,是可忍而孰不可忍?

  元稹如何出卖自己纯洁的爱情?一般人都认为,最有力证据是他自己的供述。元稹写过一部著名小说《莺莺传》,故事情节是这样的:

  唐代贞元年间,有位张生风度潇洒而意志坚定,凡是不合乎礼的事他从来不做,即使有些场合要牺牲身体去应酬,他也只表面上逢场做戏般敷衍着,所以二十三岁的人了,还没有真正接近过女色。他自己的解释是,他不是没有感情,而是没有遇到让他动情的人。不久,张生到蒲州游览,寄居在当地的普救寺。恰好崔家夫人带着一家老小要回长安,路过蒲州,也暂住在这个寺庙中。更巧的是这位夫人姓郑,排起来是张生的“转折亲”,是他远族的姨母。不巧的是,当时官兵失去控制,大肆抢劫蒲州人。崔家财产多,顿时惶恐起来,后来张生挺身而出,托关系找到人马来保护崔家人。

  郑姨母感激张生的恩德,摆酒席款待张生,还让自己的女儿莺莺出来拜见这个远房的表哥。本来张生以为自己只是见义勇为,没有英雄救美的不良动机,但一见表妹,神魂颠倒,再也迈不动双脚。后来绞尽脑汁找上莺莺表妹的丫鬟红娘,用艳词——当时的情书表达出自己的心事。莺莺表妹动情了,约好日子邀他去西厢幽会。张生兴冲冲赶去,莺莺又变脸了,将他训斥了一顿。正当张生徘徊无主、感到绝望之时,莺莺又主动前来与他幽会,并经常性同居。

  过了几个月,张生离开寺庙前去首都参加考试,谁知考试失利,于是他不得不滞留在京城。莺莺表妹深明大义,写了一封情意绵绵的书信表示慰问,并奉上贴心的小礼物。这封信文采飞扬,比现在的有些“宝贝”写得还要好。张生很得意,把表妹的这封情书拿出来四处炫耀,一时间让京城的才子们相顾失色。不过为了自己的事业,为了莺莺的幸福,张生还是理智地与表妹分手了。大约一年后,张生有了自己的家庭,莺莺表妹也顺利的嫁人了。等到后来张生路过表妹的婆家希望再见上一面时,已为他人妇的莺莺表妹坚决拒绝了,张生很惆怅,莺莺表妹知道后,暗地里写了一首诗略通款曲:“自从消瘦减容光,万转千回懒下床。不为旁人羞不起,为郎憔悴却羞郎。”后来张生将要走了,崔莺莺又写了一首诗:“弃置今何道,当时且自亲。还将旧时意,怜取眼前人。”从此以后,两人彻底断绝了音信。

  这个故事,大家肯定越看越眼熟:邂逅惊艳,一见钟情;诗柬传话,小婢通容;花前月下,幽会西厢;海誓山盟,私订终身……这不就是《西厢记》吗?连约会的情诗都是一样,当年学习《西厢记》,印象最深的就是那首《明月三五夜》:

  待月西厢下,近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

  幽会的情书都写得这样雅致,真让人仰慕。不过,结尾有所不同,《西厢记》是有情的终成了眷属,《莺莺传》却是劳燕分飞,天各一方。问题也正出在结尾上。《西厢记》大团圆的结局,符合人们的审美期待——这也是文学史上所强调的进步意义;而《莺莺传》站在表妹莺莺的角度来看,则是表哥张生始乱终弃,这种薄情寡义的举动注定要遭到历史的唾弃,尤其是随着妇女地位的不断高涨,涨到张生难望其项背的程度。

  更重要的问题,则是张生犯了错误后态度很恶劣,不仅不自我反省,不做出一副追悔莫及、撕心裂肺的可怜模样,还振振有辞地自我辩解。在作者元稹问及他为什么要与楚楚可怜、深情款款的莺莺表妹分手时,张生义正词严地说:莺莺表妹乃天生尤物,诱惑力与破坏力都过于强大,当年商纣王、周幽王都是为这样的尤物而葬送了江山,遭受天下人嗤笑。现在,我的德行还不足以克制表妹那样的尤物,我只有克制自己的感情了。

  把绝情都说得这样正大光明,说得这么崇高而富有自我牺牲精神,也让人佩服有时候人真的可以无耻到那种地步。最致命的问题则是,宋代以来,许多专家学者都认定《莺莺传》这部小说是作者的自传,元稹就是张生的原型。这群专家里包括许多我们耳熟能详的大人物,如刘克庄、胡应麟、鲁迅、陈寅恪、汪辟疆,他们众口一词,咬定张生就是元稹。既然权威们言之凿凿,大家就都对元稹痛恨起来。为人应该讲良心与道德,有些事情是不能做的,即使偶尔做了也千万不要说,一个人偷偷去笑可以了。最可恶的是做了坏事还把它写成小说,得意洋洋地到处宣扬,惟恐别人不知道,这就有些“衙内”风范了。

  也不是没有人为元稹辩解。大学问家王士祯就在《池北偶谈》中说,元稹在他的作品中教育小朋友时称自己行为端正,从来不涉足烟花场所,是一个典型的正人君子,“吾生长京城,朋从不少,然而未尝识倡优之门”,他怎么会做出这等风流之事呢?马上有人批评王士祯:这种自我吹嘘的话也能作为证据,太幼稚了吧,更何况是在教育下一代的时候。即使经常出入这种场所,只要不抓现行,他都会死不认帐。退一步说,不进倡优之门还不等于没有感情失足。于是张生就是元稹的“马甲”几乎成为定论。

  陈寅恪是二十世纪最痛恨元稹的国学大师,另一位也让我们崇拜得不敢呼气国学大师钱钟书,却在这个问题上与陈寅恪大师打上了擂台。1978年,钱钟书参加了在意大利米兰举行的欧洲汉学家第26次大会,并作了《古典文学研究在现代中国》的宣讲。他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应用” 使传统的文学研究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也就是说,少了一些烦琐无谓的考据、盲目的材料崇拜,多了一些文学理论和艺术理论的学习研究,他说:譬如解放前有位大学者(其实就是陈寅恪先生)在讨论白居易《长恨歌》时,花费博学与细心来解答“杨贵妃入宫时是否处女?”的问题,这样的问题比西方研究的“济慈喝什么稀饭?”“普希金抽不抽烟”等话柄更无谓的。

  后来,钱夫人杨绛先生对钱先生的意思进行了清楚地阐释,她写了一篇《事实——故事——真实》的文章,明确反对陈寅恪大师的说法(当然,也包括研究方法),认为文学真实不同于历史事实,文学形象不同于是历史人物。陈先生是在以读史的方法读诗。

  如今,又有人持子之矛攻子之盾,从考据的角度论述张生原非元稹。以陈寅恪为代表的考据派精心搜集的证据有那些呢?

  首先,元稹为一位姨母郑氏写过墓志铭,里面叙述了元稹曾在战乱中保护她们一家人——问题是这是宋人说的,原文谁也没有见过。

  其次,元稹年轻的时候到过故事发生的那个蒲州,元稹的经历同张生很接近。同时,元稹写过很多诗,就是回忆当年同居的岁月,如元和四年(809),三十一岁的元稹所的写《嘉陵驿》其一:“墙外花枝压短墙,月明还照半张床。无人会得此时意,一夜独眠西畔廊。”那墙、那床、那西畔廊,分明就是十年前幽会的场景。时间过去了将近十年,他还清楚地记得那些片段,试问:他若不是主人公,又怎会有这样刻骨铭心的记忆?

  又如元和十四年(819),四十一岁的元稹所写的《春晓》:“半是天明半未明,睡闻花气醉闻莺。狌儿撼起钟声动,二十年前晓寺情。”看看《莺莺传》:“有顷,寺钟鸣,天将晓,红娘促去。”二十年在庄严肃穆的寺庙里发生的那段缠绵爱情,那段同居的岁月,随着钟声又浮现在诗人眼前。

  最后,《莺莺传》原名《传奇》——比张爱铃的小说要早许多,侵权的应该是后者——唐传奇虽有开始出现有意识的虚构,但许多作品都有史实的影子存在。

  但是,反对派说,即使有这样一个姨母,到过蒲州,经历接近(他们认为所有的这些说法都缺乏有力的依据),就能说明张生就是元稹吗?

  也许有人要问张生是不是元稹这个问题有那么重要吗?目前比较负责任的答案就是这个问题确实很重要,重要的是它已经涉及了两位顶级国学大师,涉及到了两种阅读唐传奇的方式或角度:究竟是重史料还是重想象,这是个问题,是一个学者们必须思索的问题,好比哈姆雷特必须思索是生还是死一样。

  至于对元稹本人,反而不那么重要了,即使他不是传奇中那位薄情的张生,他在读者中的形象已经不会有本质的改变,毕竟臀部上的那块红斑已经深深地映在人们的脑海中了,人们所需要的只是一个风流才子来作为谴责的对象,写这样故事的人、宣扬忍情的他不下地狱,谁入地狱?何况后来者从他身上已经吸取了教训,不再给人留下把柄,**电视开头都要强调“本故事纯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故事里的事,不是你的事,也不是我的事。

  陈寅恪先生的双重证据法是二十世纪的重大贡献,据说对传统文化研究者的思维方式都所改变。在材料的挖掘与利用上,陈寅恪先生别具只眼,往往能从寻常材料中寻觅出旁人难以察觉的线索,他不仅考证出了张生就是元稹,还进一步考索出莺莺表妹的真实身份。陈先生认为由于《莺莺传》又名《会真记》,而“会真”为当时习用之语,为遇仙或游仙之谓,唐代“仙”之类的名称多用作妖艳妇人或风流放诞女道士之代称,亦有以之来称呼娼伎者。这样,莺莺**的身份就呼之欲出了。所以有宽厚的学者说,莺莺出身寒族,且颇有伎女之嫌疑,而伎女在当时亦为之一种,其身份介于婢妾之间,兼带伶人性质。当时娶伎女为妾者甚多,而娶伎为妻则仍为时论所不许。

  倘若是这样,那么人们对元稹的好感就会增加若干。唐代举子与青楼女子间的故事很多,据说后来差不多成为了一个传统。描写他们故事的传奇也很多,其中固然有一波三折而终成眷属者如《李娃传》,但毕竟是少数,其几率略低于今天买**中头等奖的概率。娶这样的女孩子为妻子,在当时而言,惟一的可能性就是男主角如《李娃传》那样被自己的家庭所抛弃,而且女主角又立下了惊天的功勋。

  元稹早年的生活虽然不太顺利,但也没有象《李娃传》中的郑生那样流落街头。在他八岁那年,父亲就去世了,两位兄长谁也不愿奉养后母和这位小弟弟以及两位妹妹。但元稹还有伟大的舅父与姨夫,他们不但照料元稹母子三人(元稹的二姐已出家为尼)的生活,还督促元稹好好学习。据说元稹九岁的时候,姨兄胡灵之就开始辅导他写诗作赋。当然,由于姨兄当“家庭教师”,管理上不免松懈,少年的元稹度过了一段裘马轻狂的幸福时光,经常可以去走马打猎、欣赏歌舞乃至看人赌博。

  元稹学习条件很不好,他自己似乎也不太努力,从来没有听说他因为读书写字而口舌生疮的故事,但十五岁那年,他就明经及第了,可见他确乎是个天生的才子——有学者通过认真考证认为元稹是十五岁参加考试,第二年才公布成绩,所以应该算十六岁登第,那就姑且算作是十六登第吧,十六岁登第的元稹还是一个天生的才子。唐人都认为明经科考试难度远远小于进士科,不过在我等后人看来,背诵那些经书及其注疏远比胡诌几句打油诗更难。

  登第后的元稹一直寓居在长安的开元观里,等待吏部安排工作。大约在二十岁前后,传说他到过蒲州,但究竟为什么而去,具体何时而去,还不太清楚,或许就是为“保护”莺莺表妹而去蒲州的吧。总之,二十二岁那年,也就是贞元十六年(800),元稹肯定回到了长安,因为他明经及第已经七年了,按照规定,吏部给他安排了工作。

  贞元十九年(803),是元稹的幸运年。这一年三月,他与白居易八人一起通过了制科考试,当上了秘书省校书郎,这是仕途上的一个重要关口。明经科出身的人,总会遭受一些白眼。传说当年他去看望李贺,送上名片,李贺当即关门拒绝,说他与考明经的人没有共同语言。现在,他通过平判科考试,终于扬眉吐气了,好比一个三流大学的本科生终于考上了“北大”的研究生,可以大声地和周围的人谈论文凭问题了。

  这一年,他与白居易成为了朋友,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朋友,而是那种能够进行心灵交流、真正相知的朋友,这也是白居易在《代书诗一百韵寄微之》中说的“忆在贞元岁,初登典校司。身名同日授,心事一言知”。才华相捋的两人,相互敬重,其情谊之深厚,放在今天甚至可能引起误解。《本事诗》记载了一个小故事,元稹为御史的时候,到梓潼去办案。白居易在京城与人游玩慈恩寺后花下小酌,想念老友而赋诗一首寄给元稹:“花时同醉破春愁,醉折花枝当酒筹。忽忆故人天际去,计程今日到梁州。”元稹正好到了褒城,也寄来《梦游》诗曰:“梦君兄弟曲江头,也向慈恩院里游。驿吏唤人排马去,忽惊身在古梁州。”诗中说,他梦见白居易在慈恩寺游玩。于是前人感叹说:“千里神交,合若符契,友朋之道,不期至欤。”白居易谪居江州时,元稹写下了《闻乐天授江州司马》,让后世敬叹:

  残灯无焰影憧憧,此夕闻君谪九江。垂死病中惊坐起,暗风吹雨入寒窗。

  这一年,元稹还成为了新郎官,新娘子韦丛是韦夏卿的幼女。韦夏卿何许人也,前年为京城最高长官即京兆尹,此年三月时为太子宾客,十月即为东都留守、东都畿汝防御使。可见韦丛身份尊贵,与莺莺表妹不可同日而语。如果新娘子只是普通官宦的女儿,即使元稹曾经做过始乱终弃等伤天害理的事,也不会引起如此激烈的反响。如今,即使元稹是与莺莺表妹友好分手,也不能阻止他人对有些事有所联想。

  元稹主观上应该有攀附权贵的故意,不过更主要的是遵从习俗,陈寅恪先生指出:“盖唐代社会承南北朝之旧俗,通以二事评量人品之高下。此二事,一曰婚。二曰宦。凡婚而不娶名家女,与仕而不由清望官,俱为社会所不齿。”这样的婚姻,元稹会感到荣耀,但作为才子,失落、无奈的情绪也会出现。婚后,他与妻子随岳父到东都洛阳,在诗歌里,他自嘲道:

  紫垣驺骑入华居,公子文衣护锦舆。眠阁书生复何事,也骑羸马从尚书。

  这里,他分明感受到自己与岳丈一家不太和谐,高头大马昂然进入奢华的公馆,锦衣绣袍簇拥着华丽的骄子,一介书生骑着瘦马不紧不慢地跟随在后面,难堪的情绪里还有那么一丝清高、一份矜持,趋炎附势的丑态还是看不出来。

  元稹从这么婚事获得了多大实惠呢?可能增长了一些见识,有机会欣赏为高级官员奉献的歌舞演出:“谢傅堂前音乐和,狗儿吹笛胆娘歌。花园欲盛千场饮,水阁初成百度过。”诗中的“谢傅”,就是他的老丈人。至于元稹的经济状况与仕宦环境,并没有太大的改变,他的生活依然拮据,看看他回忆当年生活的诗篇:

  谢公最小偏怜女,自家黔娄百事乖。顾我无衣搜荩箧,泥他沽酒拔金簪。野蔬充膳甘长藿,落叶添薪仰古槐。今日俸钱过十万,与君营奠复营斋。

  昔日戏言身后意,今朝都到眼前来。衣裳已施行看尽,针线尤存未忍开。尚想旧情怜婢仆,也曾因梦送钱财。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

  结婚的当年,他就清楚地知道丈人已经准备隐退了,并希望他老人家走得更坚决:“谢公潜有东山意,已向朱门启洞门。大隐犹疑恋朝市,不如名作罢归园。”更何况,婚后第二年,老丈人就奔赴黄泉而去了。至于元稹在官场上成功,主要得力于他潜心的复习,得力于婚后第三年的那场考试,得力于兵部尚书裴垍的赏识。

  元稹在这场婚事中最大的收获,还是美满的爱情与甜蜜的幸福。七年后,妻子韦丛死后,元稹写了大量诗篇寄托自己的哀思,如《谴悲怀三首》、《离思五首》、《六年春遣怀八首》、《杂忆五首》、《妻满月日相唁》等,看看下面这首:

  闲坐悲君亦自悲,百年都是几多时!邓攸无子寻知命,潘岳悼亡犹费词。同穴窅冥何所望?他生缘会更难期!唯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

  闲坐时想起了你,心中的悲苦就难以抑制,为你伤悲也为我自己。没有你在我身边,就算能活到一百岁,又有什么滋味。晋朝的邓攸没有儿子,他知道这是命中注定的;潘岳丧妻后写《悼亡》诗,也换回不来妻子的生命。分离的结局,难道真的是上天注定?除了死后我们会埋葬在一起,还能期望什么呢?来生相见,更是奢望!如今惟有长夜不眠来报答你当日的痴情。很难想象,一个薄幸之人,一个“巧于婚”的人,能够写出如此深情的诗歌。最让人难忘的,还有那首《离思五首》其四: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很难理解,为什么有人对他的婚姻生活这样愤怒,为什么有人抓住普救寺的那件事情死不松手?唐朝的才子灿若群星,有几人如此深情?又有几人对他们的妻子念念不忘?倘若韦丛地下有知,看到这样的诗篇,定会认为自己是唐朝最幸福的女人。即使是莺莺表妹,看到元稹那些怀念往日幽会的诗篇,也定会感动:一二十年过去了,表哥还如此挂念,比起那些一场游戏一场梦者,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

  “挟妓游东山”、流连花丛者,很少受到谴责,而付出了真情,还备受斥责。宋代野史《云溪友议》说韦丛刚死不久,元稹又与女诗人薛涛有了绯闻,而且又是始乱终弃的那种。元稹自己可能会嗤之以鼻,因为薛涛年龄比他整整大上了十九岁,且两人未曾谋面。但这种消息,又怎么会让看客轻易放过呢?今天戏说“元稹”者,依然津津乐道于这点“风流韵事”。

  元和十年(815)左右,元稹又与裴淑成婚,此时元稹三十七岁。有人跳出来质问元稹:你说过“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为什么妻子死去了四、五年就变心呢?看看王维,也是三十出头丧偶后,但人家终身未再娶。

  王维不再娶妻子,却不能说明他痴情,因为他痴迷的是佛教。把他作为忠贞守节的榜样,想必王维也会不自在,因为这不是他的初衷。还有一些才子丧偶后将近十年未娶,如柳宗元,不过那是因为他没有找到门当户对的女子,在这十年同居的女性不止两三人,非婚生子也不止一、两个。

  元稹与裴淑的关系如何呢?有两个故事不能不让大家知道。长庆三年(823),四十五岁的元稹由同州刺史改任浙东观察使,裴淑不高兴,元稹写了一首诗《初除浙东妻有阻色因以四韵晓之》来安慰她:

  嫁时五月归巴地,今日双旌上越州。兴庆首行千命妇,会稽旁带六诸侯。海楼翡翠闲相逐,镜水鸳鸯暖共游。我有主恩羞未报,君于此外更何求。

  大和四年(830),五十二岁的元稹出镇武昌,写了一首《赠柔之》:

  穷冬到乡国,正岁别京华。自恨风尘眼,常看远地花。碧幢还照曜,红粉莫咨嗟。嫁得浮云婿,相随即是家。

  柔之就是裴淑的字,诗歌下有一小注:“稹自会稽到京,未逾月,出镇武昌,裴难之,稹赋诗相慰,裴亦以诗答”。意思是说,元稹从江南的会稽到京城,没有过一个月,就要远走出镇武昌,裴淑当然不愿意远走,于是元稹就写诗安慰她,裴淑也回赠了一首诗。在外为官,还很在意夫人的感受,在唐才子里也是绝无仅有的。大事尚且还要反复给妻子解释,给以劝慰,平时对妻子的尊重可想而知,这是不是唐代的好男人呢?但有人又不屑一顾了,说这是元稹哄骗女性的手腕而已。老婆情绪低落,能够主动去哄骗得她高高兴兴,这种境界不也是值得景仰吗?至于看客又云:“元稹的负心薄幸似有报应,先后曾有八个子女,七个一一夭折,只剩下一个女儿,算是绝后,这恐怕也是对他滥情的报应吧。”即使是戏说,还是厚道些好。在一个宣扬“夕阳红”的文明年代,对于元稹的合法再婚还指指点点,还要求他死去的妻子守节,未免与现代文明的宗旨背离甚远。

  元稹有首《行宫》,煞是生动。

  寥落古行宫,宫花寂寞红。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

  人生漫漫,闲极无聊的宫女们扯着玄宗的“八卦”来消磨岁月。元稹是否想到,自己也成了大家闲话的对象。

1、“赌神”李清照

她写过一篇《打马图序》,“打马”就是一种赌博的方法。在这篇文章中,李清照一开篇就教训人说:你们赌博为啥就不能像我一样精通呢?其实赌博没什么窍门,找到抢先的办法就行了,所以只有专心致志地赌,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谓“博者无他,争先术耳,故专者能之”也。

她还得意洋洋地宣称:我这人没啥别的嗜好,就是天性喜欢赌博。凡是赌博,我就沉迷其中,一到赌桌上就饭也忘了吃,觉也忘了睡,不分白天晚上地赌。而且,我赌了一辈子,不论是什么形式的赌,不论赌多赌少,从来就没输过,赢的钱哗啦哗啦争着往我腰包里赶,挡都挡不住。

2、李清照的抑郁症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这个句子已经把愁写尽了,写得登峰造极,世上不可能有比这更生动的写愁的佳句了,从此写愁似乎成了李清照的专利,别人不可能超越她了。

然而,这绝对是一个抑郁症患者才有可能写出来的句子。七对叠字,好几个难以发出的齿音,连用在一起,只有愁肠百结者才有可能这样去写。

李清照女士身上有着抑郁症的所有那些症状,比如抑郁症患者会对日常生活中的各项活动都丧失了兴趣,是的,她说“日晚倦梳头”“任宝奁尘满,日上帘钩”“试灯无意思,踏雪没心情。”

3、十六岁两阙新词轰动整个京师

李清照出生于书香门第,父亲李格非是济南历下人,进士出身,苏轼的学生。藏书甚富,善属文,工于词章。李清照自幼耳濡目染,加之聪慧颖悟,才华过人,“自少年便有诗名,才力华赡,逼近前辈”(王灼《碧鸡漫志》),曾受到当时的文坛名家、苏轼的大弟子晁补之的大力称赞。

十六岁那年,她的两阙新词轰动整个京师,其中,《如梦令》(昨夜雨疏风骤)更是成为后世广为传诵的著名词章。

4、赵明诚与李清照的爱情故事

十八岁时,李清照嫁给了太学生(我国古代的大学生)赵明诚。赵明诚是当时的吏部侍郎赵挺之的幼子,是宋代著名的金石学家。

李清照与赵明诚志同道合,他们不仅都善诗能文,而且都爱好金石(古代铜器和石碑上的字画)学。李清照帮助赵明诚一起搜集碑文字画,收藏金石器皿,还和他一起,对家中所收藏的商周时期的彝器、汉唐时期的石刻拓本进行整理研究。

闲暇时,夫妻俩诗词唱和,情意深长。据说在宋徽宗宣和年间,有一年重阳节,李清照写了一首词《醉花阴》,寄给在莱州(今山东掖县)做官的赵明诚。

赵明诚读后叹赏再三,自愧不如。为了胜过妻子,他闭门谢客,废寝忘食地写了三天三夜,一共写了五十首词。他把李清照的《醉花阴》夹在其中,给朋友陆德夫看。

陆德夫说的,正是李清照《醉花阴》中的最后三句。可见李清照的词是多么具有其艺术特色。

5、再婚

绍兴二年(1132年),李清照到达杭州。图书文物散失殆尽造成的巨大痛苦,颠沛流离的逃亡生活给予的无情折磨,使李清照陷入伤痛百般走投无路的绝境。孤独无依之中,再嫁张汝舟。张汝舟早就觊觎她的珍贵收藏。

当婚后发现李清照家中并无多少财物时,便大失所望,随即不断口角,进而谩骂,甚至拳脚相加。张汝舟的野蛮行径,使李清照难以容忍。后发现张汝舟还有营私舞弊、虚报举数骗取官职的罪行。李清照便报官告发了张汝舟,并要求离婚。

经查属实,张汝舟被除名编管柳州。李清照虽被获准离婚, 但宋代法律规定,妻告夫要判处3年徒刑,故亦身陷囹圄。后经翰林学士綦崇礼等亲友的大力营救,关押9日之后获释。(对于李清照改嫁张汝舟之事,后世学者颇有争议。

其实,妇女改嫁在宋代前期并不少见,且不影响李清照人品,宋人多家谈及此事,应当可信。古人辩诬之说,实际是受封建礼教观念束缚的结果。)

虽然经历了一场再嫁匪人、离异系狱的灾难,但是李清照生活的意志并未消沉,诗词创作的热情更趋高涨。她从个人的痛苦中解脱出来之后,把眼光投到对国家大事的关注上。

绍兴三年(1133年)五月,朝廷派同签书枢密院事韩肖胄和工部尚书胡松年出使金朝。李清照满怀激情地作古诗、律诗各一首为二公送行。

-李清照

1、十六岁两阙新词轰动整个京师

李清照出生于书香门第,父亲李格非是济南历下人,进士出身,苏轼的学生。藏书甚富,善属文,工于词章。李清照自幼耳濡目染,加之聪慧颖悟,才华过人,“自少年便有诗名,才力华赡,逼近前辈”(王灼《碧鸡漫志》),曾受到当时的文坛名家、苏轼的大弟子晁补之的大力称赞。

十六岁那年,她的两阙新词轰动整个京师,其中,《如梦令》(昨夜雨疏风骤)更是成为后世广为传诵的著名词章。

2、再婚

女子再婚在宋代本属寻常,在明清则为重大道德污点,李清照几乎成了“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反证,这为“李清照未再婚说”提供了心理需求。

李清照的第二任丈夫张汝舟品秩甚低,或有家暴和骗取李清照收藏之事,致婚姻破裂。按宋代法律,妻告夫即使胜诉也要被判两年徒刑,李清照便采取了迂回战术——告发张汝舟收受贿赂,使其获罪,则婚姻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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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李清照18岁,与时年21岁的太学生赵明诚在汴京成婚。据李清照在《金石录后序》中云:“余建中辛巳,始归赵氏。”当时李清照之父作礼部员外郎,赵明诚之父作吏部侍郎,均为朝廷高级官吏。

李清照夫妇虽系“贵家子弟”,但因“赵、李族寒,素贫俭”,所以,在太学读书的赵明诚,当初一、十五告假回家与妻子团聚时,常先到当铺典质几件衣物,换一点钱,然后步入热闹的相国寺市场,买回他们所喜爱的碑文和果实,夫妇“相对展玩咀嚼”。

古老神秘的碑文,把他们引向遥远的历史年代,带给他们一种特有的文化艺术享受,使他们仿佛置身于无忧无虑的远古时期,因而“自谓葛天氏之民也”。

后两年,赵明诚进入仕途,虽有了独立的经济来源,但夫妇二人仍然过着非常俭朴的生活,且立下了“穷遐方绝域,尽天下古文奇字之志”。赵家藏书虽然相当丰富,可是对于李清照、赵明诚来说,却远远不够。于是他们便通过亲友故旧,想方设法,把朝廷馆阁收藏的罕见珍本秘籍借来“尽力传写,浸觉有味,不能自已”。遇有名人书画,三代奇器,更不惜“脱衣市易”。

然而,他们的力量毕竟有限。一次,有人拿了一幅南唐画家徐熙的《牡丹图》求售,索钱20万文。他们留在家中玩赏了两夜,爱不释手。但是,计无所出,只好恋恋不舍地归还了人家。为此,“夫妇相向惋怅者数日”。新婚后的生活,虽然清贫,但安静和谐,高雅有趣,充满着幸福与欢乐。

—李清照

人民网—李清照的才女之累

人民网—才女李清照:轰动京师的文艺女青年 晚年闪婚闪离

徐志摩与陆小曼的叛逆之恋

陆小曼在日记中写道:其实我羡富贵,也不慕荣华,我只要一个安乐的家庭,知心的伴侣。她需要轰轰烈烈的爱情,那才能配得上她名媛的身份和心灵。

这样一个如花的女子,就在婚姻的折磨里,一点点黯淡下来,灰了心。而在这时,她遇见了同样在婚姻里不如意,灰心黯淡的徐志摩。

1924年的一个舞会,造就了这段绝恋。当踏入舞会的徐志摩一眼看见翩翩裙裾的陆小曼时,立刻被她的美,她的媚吸引。从此,徐志摩成了王家的常客。

徐志摩爱上陆小曼的时候,是离了 异的单身族,而陆小曼却是正宗的有夫之妇。徐志摩,无可救药的爱上了这个女子,他知道,这就是他于茫茫人海中访的唯一灵魂之伴侣,徐志摩曾经这样描述当初他为陆小曼而受到心灵震撼的事:今晚在真光我问你记否去年第一次在剧院觉得你发髻擦着我的脸。

这个时期,陆小曼成了诗人诗歌的源泉。徐志摩说:我的诗歌的诗魂滋养的源泉全在于你,你得抱着我的诗歌像母亲抱着孩子似的,他冷了你得给他穿,他饿了你得给他食----有你的爱他就不愁饿不怕冻,有你的爱他就有命!他向世人宣示着对陆小曼的爱:我之干冒世之不韪,乃求良心之安顿,人格之独立。在茫茫人海中,访我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可想而知,此事一出,徐志摩自然成为众人口诛笔伐的对象,连他的家人也加入征讨之列,面对外界巨大的压力,徐志摩在惶然中决定离开中国,来到那个他“一别再别”的康桥。

不久后徐志摩从英国回来,他找刘海粟帮忙解决这场爱情风波。因此刘海粟筹办了一场饭局,宴席后不久,王赓同意于陆小曼离婚。

1925年底,王赓与陆小曼解除维持了4年的婚姻,离婚时陆小曼年仅23岁。

与王赓离婚后。陆小曼就和徐志摩在一起了,幸福似乎就近在咫尺。但这时陆小曼却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之中,因为她发现自己有了自己的骨肉。考虑再三,为了爱情和自由,陆小曼选择了流产。这件事她既没告诉王赓,也没告诉徐志摩,只是自己偷偷带了一个贴身丫头,找到一个德国医生做手术,对外则宣称自己身体不好需要休养。没想到手术非常失败,从此陆小曼的身体一蹶不振,并且无法再生育了。

但她的再婚又遭到了强大的压力,不仅自己的母亲反对,徐志摩的父母也反对。

徐申如告诉徐志摩,他要想再婚,必须征得张幼仪的同意。张幼仪是个聪明人,早已从哥哥张歆海处知道了徐志摩的恋爱进程,因此她说并不反对。后来,经胡适、刘海粟等人的周旋,徐申如勉强答应,但他有三个条件-------结婚费用自理、婚礼必须由胡适作介绍人,梁启超证婚,结婚后必须南归,安分守己过日子。徐志摩一一答应了。

1926年10月3日,农历7月7日,也就是传说中牛郎织女相会的那一天,在北京的北海公园举行了一场兼具娱乐性和轰动效应的婚礼,这场婚礼曾牵动了当时中国文化界的几乎所有大腕。新郎是诗人才子徐志摩,新娘是民国四大才女之一的陆小曼,证婚人是梁启超,主持是胡适,参加者族繁不及备载,总之都是在近代中国历史上响当当的人物。

不过比起证婚人的祝词,上面那些盛况也只不过是过眼乱花了。在婚礼上,梁启超对自己的学生说: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学问方面没有成就。你这个人用情不专,以至离婚再娶···你们两人都是过来人,离过婚又重新结婚,都是用情不专。以后痛自悔悟,重新做人!愿你们这次是最后一次婚姻。

尽管徐志摩将陆小曼视作至死不渝的灵魂伴侣,尽管两人各以《爱眉小札》、《眉轩琐记》和《陆小曼日记》等篇闻世,成为世人的美谈,但夫妇间却有了越来越多的苦闷和烦恼。

陆小曼曾对郁达夫之妻王映霞说:结婚成了爱情的坟墓,徐志摩是浪漫主义诗人,他所憧憬的爱,最好处于可望而不可及的境地,是一种虚无缥缈的爱,一旦与心爱的女人结了婚,幻想就破灭了,热情没有了,生活就变成了白开水,淡而无味。此外,陆小曼对徐志摩劝她不要打牌,不要抽鸦片也很有烦言。同时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对陆小曼的冷淡和不理不睬,也成为她情绪苦闷的因素。

而徐志摩也对逢场作戏的生活深感痛苦。1927年12月27日,徐志摩写下了这写苦涩的文字:我想在冬至节独自到一个偏僻的教堂听挤着圣诞的和歌,但我却穿上了臃肿的戏袍登上台去客串不自在的腐戏;我想在霜浓月淡的冬夜独自写几行从性灵暖出来的诗句,但我却跟着人们到涂腊的舞厅去艳羡侍女们发金光的鞋袜。

后来徐申如出于对陆小曼的极度不满,在经济上与他们夫妇一刀两断。因此徐志摩不得不同时在光华大学、东吴大学、上海法学院、南京中央大学、以至北平北京大学等到处兼职,课余还赶写诗文,以赚取稿费,即便如此仍不够陆小曼挥霍。

后二人关系逐渐恶化,1931年11月18日,徐志摩搭乘邮政机飞往北京,途中飞机失事。机上死者三人皆36,亦奇事也。机上连徐志摩共三人,无一生还,时年陆小曼29岁。

徐志摩死后,陆小曼不再出去交际,在徐志摩死后的一个多月,陆小曼写了《哭摩》,"从前听人说起“心痛”我老笑他们虚伪,我想人的心怎么觉得痛,这不过说说好玩而已,谁知道我今天才真的尝着这一阵阵心中绞痛似的味儿了。"悲伤思念跃然纸上。

难忘翁端午

在陆小曼美丽哀愁交融的一生中,翁端午是不得不提的。

翁端午为清光绪帝老师翁同和之孙,与陆小曼易趣相投。他和翁端午两人,经常一起在客厅的烟榻上隔灯并枕,吞云吐雾。

在徐志摩死后的岁月里,陆小曼几乎众叛亲离。徐家长辈只愿付给她极少的生活费,这对于奢侈惯了的陆小曼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一开始,张幼仪还想法周济陆小曼,后来张幼仪随徐家去了香港后再没人扶助。

这个时候,翁端午来到了陆小曼身边,他一直供养着她,对她嘘寒问暖。不久后,二人就同居了,陆小曼因此受到外界的强烈指责。翁端午对她依旧是一往情深,只要她高兴,他什么都愿意去做。

陆小曼说她对翁端午,只有感情,没有爱情。就算是这样的感情,也是难能可贵的。试想,一个无依无靠,被社会公众所遗弃,没有能力生存的女子,在那时,面对那么多的责难,那么多的鄙弃,不为所动,甚至拒绝了胡适的帮助,只因胡适的条件是要她断绝同翁端午的关系,便能负担她今后的所有。

患难之中,互相扶持,不以爱情之名去美化,却也不该以其他的蜚语去诋毁。因此在以后的岁月里,陆小曼不再与胡适来往。这份坚决与坚贞,哪里是一个弱女子能为?更非一个受人怜悯之女子能为。在乱世之中,能这样坚守,谁有资格对这样的感情鄙夷?

随着时光渐渐褪去隐藏在陆小曼身上的面具,那些陈旧不堪的纱幔渐渐支离破碎的时候,陆小曼这个曾经千夫所指的女子,终将把她散发的所有的美重新展现在世人面前。对于自己与翁端午的关系,陆小曼一直觉得问心无愧,她说:我的所作所为,徐志摩都看到了,他会理解我,不会怪罪我。她还说:情爱真不在,不在脸上、嘴上、而在心中。冥冥间,睡梦中,我仿佛听到了,看到了徐志摩的认可。

60年代初,翁端午病重。他托朋友赵青阁和赵家璧照顾陆小曼,后1961年病逝。

茹萍,出生于西子湖畔的江南女子,含蓄内敛,气质温婉。

左看右看,都是一个钟灵毓秀的可人儿。

虽说不上 “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但却有着极高的辨识度,让人过目难忘并记忆犹新。

她是《武则天》里温婉贤淑、知性大方的上官婉儿。

即便是与风华正盛的刘晓庆同框比美,也毫不逊色。

为人们诠释了一个别样的“巾帼宰相”。

她是《大宅门》里知书达理、柔情似水的黄春。

与白景琦青梅竹马,得到了他最纯真最炽热的爱。

纵然“等闲变却故人心”,白景琦又爱上了杨九红。

但她却用自己的演绎告诉人们,什么才是豪门大奶奶该有的姿态。

她是《康熙王朝》里善解人意、庄重自持的苏麻喇姑。

本是康熙的红颜知己,却爱而不能。

为了信守诺言,甘愿终身为仆,为孝庄和康熙这对站在王朝巅峰的祖孙,燃尽一生。

尽管《康熙王朝》里的苏麻喇姑与史实有很大出入,却丝毫不妨碍人们爱上这个不卑不亢的宫廷女子。

相由心生,境随心转。

虽然荧屏里的故事真假难料,但在一次次的角色扮演里,却能看出一个女演员的本性。

茹萍身上那种波澜不惊、淡然处之的姿态,可以说是一种浸透在骨血里的优雅态度。

1966年的金秋时节,茹萍出生于杭州,是茹家长女。

虽然父母皆非豪门显贵,但却凭借自己的双手,为孩子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茹萍自小生活无忧,在书堆里长大。

1983年,茹萍高中毕业,被分配到工商系统。

每天最主要的工作就是给商户核发营业执照,然后用毛笔把相应的信息填好。

当时,杭州的许多商店、工厂,都能看到茹萍的笔墨,父亲对此颇感自豪。

但对17岁的茹萍而言,这种日子,就如同一潭死水,让她这尾向往自由的鱼,完全没有发挥的空间。

恰值此时,杭州话剧团业余班招生,自小热爱文艺的茹萍毫不犹豫的就报了名。

主考老师李其光一眼就看中了这个女孩子,说她是一张白纸,可以画出最美的图案。

被录取后,茹萍就一边上班,一边学表演。

很快,半年的培训结束,茹萍迎来了人生中第一个重要抉择。

当时,杭州市话剧团要从业余班里挑选两名学员,补充新鲜血液,茹萍有幸成为其之一。

虽然机会难得,但茹萍的父母却坚决反对。

毕竟,与工作体面又稳定的公务员相比,那个虚无缥缈的演员梦,多少都有些不切合实际。

怎奈,女儿已经长大,再也不是那个听话的小棉袄。

最终,茹萍还是按照自己意愿,当了名话剧演员。

刚刚进入话剧团不久,茹萍就被西安**厂的导演翁路明发掘,并将她推荐给了自己丈夫——著名导演滕文骥。

随后,茹萍拍摄了自己的处女作——《海滩》,自此,开启了个人演艺生涯。

年轻时的茹萍和许多女孩子一样,喜欢多情才子。

因此,当她结识了大他18岁的美术家奚天鹰以后,便无可救药的陷入了爱情中去。

1990年,年仅24岁、正处于事业上升期的茹萍义无反顾的嫁给了这个行为乖张、打扮怪异的“老男人”。

婚后两年,茹萍和奚天鹰迎来了他们的女儿——奚望。

表面看来,他们家庭美满、婚姻幸福,一切都在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可事实上,年龄差距大、性格不合、聚少离多等因素,正在一点点的消磨着他们夫妻间的 情感 。

1995年,茹萍和奚天鹰再也无法共同生活下去,果断的选择了离婚。

整个过程低调而体面,没有你错我对的分辨,没有歇斯底里的争吵,也没有满腹牢骚的委屈。

对女儿奚望而言,她依旧拥有完整的父爱和母爱,只不过是在两个家庭。

1997年,茹萍接演了电视剧《一路风雨一世情》,并与男主角刘之冰因戏生情。

事实上,两个人在1995年就合作过**《敌后武工队》。

只不过,在这部**里,茹萍是女一号,刘之冰是男N号,两个人没有多少对手戏。

而且,茹萍当时还未离婚,因此,他们不过是点头之交。

谁知,没过两年,茹萍就离了婚,而且两个人还被邀请为《一路风雨一世情》的男女主角。

刘之冰在杭州话剧团的朋友知道这件事以后,当即就决定当次月老,撮合一段好姻缘。

他立马打电话给刘之冰,向他透露了茹萍近况,让他别错过“佳人”。

谁承想,刘之冰竟是个“有心人”,一听说茹萍单身,马上就给她打了通电话。

明面上谈二人以后的合作,实际上却是探听消息。

确认茹萍已经离婚后,他那颗心就蠢蠢欲动起来。

当时,茹萍还要随剧团去北京演出,所以要晚两天进组。

于是刘之冰就飞到北京,看她演戏。

因为是剧团朋友撮合的,所以每个人都知道他“醉翁之意不在酒”。

两人一见面,大家就开始起哄,搞得茹萍一脸尴尬。

随后,刘之冰和茹萍进组拍戏。

剧情的设定恰好是茹萍饰演的女一号一生都在痴恋刘之冰饰演的男主角。

戏里戏外,一来二去,如萍很快就人戏不分,莫名其妙的就爱上了刘之冰。

刘之冰在遇到茹萍前,也有过一段婚姻。

对方是一个女博士,大学副教授,两人婚后生了个儿子,取名刘思博。

可他们这段婚姻,也没能走到最后,1992年,儿子刚刚两岁的时候,二人就离了婚。

离婚后,刘之冰遇到过喜欢他的,也遇到过他喜欢的,但相处下来,却都不是他想要共度余生的那个。

直到遇见了茹萍。

原本,茹萍对再婚之事一直有所顾虑,一来怕另一方亏待了女儿,二来怕女儿不接受她的另一半。

但知道刘之冰也有过一段不幸的婚姻,而且带个儿子以后,顾虑就打消了一大半。

刘之冰深知,要征服妈妈,首先就得征服女儿。

于是,求婚成功后,他就使劲儿和奚望套近乎。

每天无论多忙,都抽时间接送奚望上学。

新房装修,一切都听女儿意见,她喜欢的物件全都买回家。

另外,他每天都带着奚望开小灶,没事就在外面吃碗面条、吃个汉堡什么的。

结果,新房装修完了,孩子也接受他了。

1999年,刘之冰这个东北汉子,带着儿子刘思博正式的“嫁”到了杭州,与茹萍和女儿一起生活。

就这样,毫无血缘的四个人,组成了一个新家庭。

上演了一出现实版《家有儿女》。

因为儿子比女儿大100天,因此,两个孩子一见面,刘之冰就告诉儿子,一定得让着妹妹。

可奚望对此却很不满意,反驳说:

时间久了,女儿和刘之冰关系越来越好,性格越来越像。

他们都是“主意正”的主,做什么事都得考虑周到。

儿子则随了茹萍,随性而为,大大咧咧,口头禅是“差不多就行”。

即便是买房买车这样的大事,茹萍也总是“心不在焉”。

因为她觉得“ 坐什么车都没区别,窗外的风景是一样的 ”。

家里要做什么决定,往往都是女儿站刘之冰那边;儿子站茹萍那边。

又因为茹萍和儿子凡事都不较真,所以家里的大事小情,大多都由着刘之冰和女儿。

平日里,儿女们考试成绩不理想,就躲刘之冰远远的。

一旦父亲要“说教”,他们就赶紧把茹萍搬出来,因为她一定会说:

由此,茹萍就成了孩子们的“减压舱” 。

不仅如此,刘思博和奚望还会统一战线,联手对付爸爸妈妈。

原本刘之冰和茹萍想再生一个,可奚望和刘思博却联起手来,劝他们不要生。

女儿和父亲分析到:

刘思博则是写了一封信,放在了茹萍的床头柜:

在儿女的一番“关爱”下,刘之冰和茹萍彻底打消了再生一个的念头。

原本,茹萍和刘之冰希望儿子学习法律或者金融,女儿学习编导。

谁承想,两个人竟不约而同的都学了表演,儿子进了军艺,女儿考了中戏。

每次给儿女打生活费,刘之冰总是给奚望多一些,刘思博少一些。

看丈夫偏心,茹萍就嗔怪他说:“你怎么不一碗水端平”?

刘之冰呵呵一笑:“女孩子爱美,手头宽裕了,就不会被外界诱惑”。

刘思博和奚望也都是孝顺的好孩子。

两个人拿到第一笔片酬时,儿子给茹萍买了件羊绒披肩,女儿则送了刘之冰一个崖柏烟斗。

虽是他们是重组家庭,但却因为相互关爱、彼此包容,相处得比许多原生家庭还要融洽。

关于这一家人的相处秘诀,刘之冰在做客超级访问时,说过这样一段感悟:

其实,每个身上都有尖锐的部分,但因为有爱,我们就愿意把刺收回去,用柔软的一面拥抱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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