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名人感人故事

中国名人感人故事,第1张

  娱乐圈伉俪们的感人故事

  2004-2-22 19:26:32

  人们都说齐秦的爱情就像一个世纪的童话,这完全是因为齐秦对感情的执着,对王祖贤始终是一心一意。但是几年前王祖贤离开了齐秦,在那段日子里,齐秦很伤心,他没有再去另觅爱情,而是执着地等着奇迹的发生。终于有一天,伤痕累累的王祖贤再次出现在他的身边,齐秦用他一颗宽容的心迎接他生命中最爱的女人。很少有人像齐秦那样宽容,没别的,只是因为太爱佳人。齐秦还是一个孝子,他想在老父生前完成与小贤结婚的大事,但是终究没有完成这个心愿。齐秦说,他要在西藏与小贤结婚,在那个圣洁的地方迎娶心爱的人。

  张宇:两个人万岁

  “夫唱妇随”在张宇夫妇身上可谓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如果你经常听张宇的访谈或看关于他的文章,你就会发觉,张宇经常提到的名字是十一郎。

  张宇和十一郎的感情开始于他们的学生时代,十几年来都没有变过。十一郎曾经很抗拒结婚,怕冲淡了感情,但婚后,张宇曾经这样表达对十一郎的依恋:“我是老婆一走就乐得不得了,但是没过几天就开始想老婆的那类人。”

  1998年底,张宇送老婆去加拿大待产,仅仅是几个月的分别就让张宇朝思暮想,并创作了歌曲《一个人万岁》。随着儿子的降生,他们更是过起了实实在在的夫妻生活,而且张宇对十一郎也有了更透彻的认识,因此他和十一郎一起创作了《大女人》,张宇还在歌声中唱道:“我还是爱你的,即便你有点大女人。”虽然张宇将两人的感情归结为“懒惰”,但正是事业的默契和对平凡幸福的追求让其貌不扬的张宇越来越红。

  张镐哲:好男人助妻抗癌

  张镐哲有一首热曲叫《好男人》,他本身就是一个标准的好男人。十几年前,他只身从韩国到台湾念书,并且在那儿结婚生子,异乡打拼更让他珍惜已经拥有的幸福。婚后,张镐哲不但自己唱歌,还和老婆一起打理服装生意,并利用家在韩国的优势往来于中韩两地做生意。每天开车送太太上班、女儿上课是他工作之余的乐趣。1998年初,张太太得了乳癌,震惊之余,张镐哲和妻子一起挑战病魔,在他的悉心照顾下,妻子的病情稳定下来,而且精神状态也不错。“这完全是他的功劳,每天照顾小孩,又帮我缓解压力,这一路没有他我都不知道怎么走下来。”张太太眼中满是感动的泪水。新世纪伊始,张镐哲又回到歌坛,尽情唱他的“好男人”之歌。 张学友:婚姻承诺随身戴 你一定看见过张学友脖子上的那个特殊的项链吧。那就是他和太太罗美薇的结婚戒指。当初因为太小,手指套不进去,学友就独创地把它戴在了脖子上,而且三年来一直不曾离身。张学友把太太对自己做出的牺牲都点点滴滴记在心里。

  在他举行的每次演唱会及领奖时,都会深情地说一句:“感谢我太太”,并用歌声表达了他对美薇不变的爱。“一路上有你,苦一点也愿意……”相信唱的一定是他的真情实意。

  罗嘉良:不爱美人爱贤妻

  罗嘉良和女友也是爱情马拉松运动员,他们相恋15年,终于在1998年喜结连理。罗嘉良在尚未走红时就与女友来往,她的女友方敏宜在电视台工作,相貌一般,但罗嘉良在美女如云的演艺圈却没有迷失自己,而是做了爱情的守护者。最让他感动的是女友常常等他到半夜,见他回来马上去厨房煮面,这种家居感觉是任何别的美女所不能给的。记得在一次演唱会后的庆功宴上,罗嘉良满含深情地说:“相信结婚是我人生最完美的时刻。”几天后,他就做了新郎。

  周润发:用心做个好丈夫

  以发仔的魅力,相信诱惑不会少,但他对婚姻和家庭非常有责任心。让我们看看他和发嫂的对白:

  发仔说:“她只身从新加坡到香港跟了我那么多年,为我付出了那么多,是我眼中最好的太太,如果我还有外遇,那我就是世上最蠢、最差的男人。莲妹性格单纯,说话直肠直肚,处事独立、坚强。如果老公不忠,她肯定一走了之。但一旦她认定你是好丈夫,自然会死心塌地跟着你,连命都可以给你。”

  发嫂曾经说过:“这一生中,上天赐给我最好的礼物,就是成为周润发的妻子,因为他不单对家庭、妻子、朋友好,纵使对一位素未谋面的影迷,都发自内心地尽量满足他的要求。”

  傅笛生:与爱人细说幸福

  任静说:“我心目中的‘好男人’就应该是笛生这样特有责任感,特别能包容我、保护我的。一起生活了11年,例子太多了。”

  傅笛生说:“任静胆儿特别小,但最让我动心的是她特别有爱心,对别人家小孩儿,还有对动物……女人就应该是这样。在你们听来那些朴素的歌词,其实每一句都想传达给听众无怨无悔的激情。同时每首歌里的每一个音符、每一次起伏,对我来讲都是这么多年情感历程的真实再现。可以说,我们嗓音里的这份成熟与诚挚不是‘包装’出来的,也不是在棚里‘做’出来的。只有我们这样的‘老夫老妻’才能更真切地用歌声体会、表达对爱情的理解。”

  姜育恒:唱情容易说爱难

  “如果将来我要走,我希望你比我先走,一切的痛由我来承受。黄泉路上,我会准备好戒指,跟你做下一辈子的夫妻。”

  姜育恒日前写了一封情真意切的信给妻子小凤。18年前,姜育恒孤身到台湾发展,在酒店找到唱歌的工作,小凤则是店里的伙计。两个人由相识到结婚,一共历时11年。婚后的生活很美满,也有了爱情的结晶。

文人的魔力,竟能把偌大一个世界的角落,变成人人心中的故乡。他们褪色的青衫里,究竟藏着什么法术呢”

让我们先把目光投向八十年代中后期。那个时候,国内兴起了一股所谓的“散文热”。那时的情形是,铺天盖地的散文杂志、综合文学杂志以及青年爱情婚姻家庭报刊的不断出现,加之报纸的扩版,副刊、周末版的兴起,散文成了最流行的文学体裁,成了人人可以搭乘的公共汽车。散文“热”了。可是,这种“热”并没有给我们带来应有的乐观:那究竟是什么样的散文呢?没有了深广的情感能力,失去了感情的锐度,深广的痛苦和壮美的欢乐成正在被温情化享乐化,人类的大欲变成了个人的私欲,小欲、激情、理想分散成了零碎花哨的装饰。兼有所谓“小女子散文”的拙劣表演,鸡零狗碎的家长里短,更是倒了大众的胃口。正如通俗小说、流行音乐、家庭肥皂剧一样,时下流行的散文充其量是一种通俗的文本,一种无聊的媚俗。

就在这个时候,一种被评论家命名为“大文化散文”的散文文本开始闪亮登场,它就是以余秋雨先生的《文化苦旅》为代表的散文样式。她一经问世,便以独特的视角、洒脱的行文、深刻的内涵、沉重的文化底蕴抓住了所有人的目光。

古人有“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治学精神,余秋雨说:

“在研究中国古代线装本的时候,耳边也会响起一批大诗人、大学者放达的脚步。”

于是,他

“离开案头,换上一身远行的装束,推开了书房的门。”

“中国文化真实的步履却落在这山重水复、莽莽苍苍的大地上。”

“在这看似平常的伫立间,人、历史、自然浑沌地交融在一起了,于是有了写文章的冲动。”

(余秋雨《文化苦旅<自序>》)于是,余秋雨从书斋走向了“遗址。”于是,一批文笔清丽,立意深邃的散文佳品从他的笔下诞生了。《阳关雪》就是其中的一处景观。

阳关,今甘肃省敦煌县西南,为古代通往西北边疆的要道,因其地处玉门关的南面而得名。和《道士塔》、《莫高窟》一样,本文也是取材于文化胜地和旅游景点的,这样做其实是很冒险的,因为早已有许多散文大家留下了名篇,而余秋雨的聪明在于,他只选取了有限的自然景观,结合与之相关的人文景观,并将二者进行双向的相互阐释,从而创造了一种人文山水画卷,让人在此流连。作者在开篇便说起古代文人的“无足观”,文官之显赫在官而不在文。可是,当他们卸掉了乌纱,随意涂划的诗文便可以千古留芳。这看似不经意的起笔,实际上,这正是本文所要表达的题旨,也为后面的论述埋下的伏笔。作者继尔从白帝城、黄鹤楼、寒山寺写起,进一步阐述历代文人“把偌大一个世界的生僻角落变成人人心中的故乡”的魔力。接下来自然而然地引出了王维那首著名的《渭城曲》,话题也就转到了正题上。这种开头的写法在余氏散文中随处可见,就像**镜头,从很远处慢慢拉近。当作者向一老者打听去阳关的路线时,却被告知“没什么好看的,倒是有一些文人辛辛苦苦找去。”老者说着看了看天,又补了一句“这雪一时下不停。”作者自然不作理会,转身钻进雪里。那雪肯然是不大了,况且作者也无意于写自然的雪,所以一笔带过。

然后就是在沙漠里行走,然后就看见了古战场遗留下来的坟堆。面对此情此景,作者展开了想象翅膀,在历史的时空里遨翔。他用深情而又锤炼的语言描述了昔日铁马金戈的杀敌场景以及战争带给人民的灾难。

如雨的马蹄,如雷的呐喊,如注的热血。中原慈母的白发,江南春闺的遥望,湖湘稚儿的夜哭。故乡柳荫下的诀别,将军圆睁的怒目,猎猎于朔风中的军旗。

读到这里,我想起了“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岑参《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杀气三时作阵云,寒声一夜传刁斗”(高适《燕歌行》)、“饮马渡秋水,水寒风似刀。平沙日未没,黯黯见临洮”(王昌龄《塞下曲》)、“关山正飞雪,烽戍断无烟”(王维《垄西行》)、“何日平胡虏,良人罢远征。”(李白《子夜吴歌》)、“人不寐,将军白发征夫泪”(范仲淹《渔家傲》)等动人的诗句。

作者仍不肯罢休,他还把阳关的坟堆和中原内地的坟地做了比较,前者是“大大咧咧铺张开的沙堆”,后者则“在重重美景中发闷”。在作者眼里,阳关的坟堆也具有夺人魂魄的魅力。

“阳关古址”终于寻到了,其实,这里真的没有什么好看的了。烽火台还在,已经坍了大半苇草在寒风中抖动,再有就是西北的群山积着层层叠叠的皑皑白雪。作者当然不是为了看这些景致才来的。借助于眼前的景观,作者关注的是历史留下的思索。站在阳关古址,他想到了王国维,由王国维想到了唐人风范。他写道,唐人造像一看便可识认,是因为它有一种健美的形体、自信的目光,创造这种自信的只能是“那些真正从中世纪的梦魇中苏醒、对前路挺有把握的艺术家。”而蒙娜丽莎发出的迷人微笑却是在唐人造像之后的许多年之后才有的。莱辛等西方哲人反复论述过的诗与画的界线,在王国维来说,可以“随脚出入”。可是,“长安的宫殿,只为艺术家开了一个狭小的边门,允许他们以卑怯侍从的身份躬身而入,”而历史老人却“颤巍巍地重又迈向三皇五帝的宗谱。”九州的画风随之黯然,西出阳关的诗人“大多成了谪官逐臣。”这才是让作者最最痛心之处啊。无怪乎他要写到:“阳关的风雪,竟越见凄迷。”他为阳关的坍弛,为她坍弛于“一个民族的精神疆域”而仰天喟叹!

值得一提的是,余秋雨的散文有极强的抒情色彩,对此,有人却给他扣上了“伪浪漫主义”、“矫情”甚或“煽情”的帽子,这是有失公允的。此文中的一些抒情句子都十分精采,很好地表达了思想感情。比如结束句,他是这样的:还是回去罢,时间已经不早。怕还要下雪。在看似平淡中,包含了意独龙未尽的诸多感伤,我觉得是传神之笔。余秋雨曾说:我心底的山水并不完全是自然山水,而是一种人文山水,这是 中国历史文化的悠久魅力和它对我的长期熏染造成的,要摆脱也摆脱不了。每到一个地方,总有一种沉重的历史气压罩住我的全身,使我无端地感动。无端地喟叹。(余秋雨《文化苦旅<自序>》)他走出书斋,走进遗址,用整个身心去体味,加之依仗着渊博的文学和史学功底,写出了一批深邃苍凉之作,而这些散文又是那些无病呻吟的小散文不可同日而语的。

余氏散文其时间空间距离的跨度之广,思绪反差之强,歌颂与批判、赞美与追怀、智性的概括和感情的渲染,历史的沉吟和个人经验的叙述,诸多意向纷至沓来,跌宕起伏,民俗和艺术经典的穿插,时空的紧密连贯和空白,意向远距离的呼应,使他的文章体现出繁复而多彩的特色,从而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喜爱。正如著名评论家孙绍振先生在《从审美到审智的“断桥”》一文评述的那样:他的散文不是传统的性灵小品,更不是“匕首和投枪”所暗示轻型艺术话语,他的散文是货真价实的大散文话语,五四以来,还没有他这样的融思想、智慧、情感于一炉的大容量大深度的话语。我觉得,这个评价余秋雨是授之无愧的。

美丽的雪花飞舞起来了。我已经有三年不曾见着它。

去年在福建,仿佛比现在更迟一点,也曾见过雪。但那是远处山顶的积雪,可不是飞舞的雪花。在平原上,它只是偶然的随着雨点洒下来几颗,没有落到地面的时候。它的颜色是灰的,不是白色;它的重量像是雨点,并不会飞舞。一到地面,它立刻融成了水,没有痕迹,也未尝跳跃,也未尝发出唏嘘的声音,像江浙一带下雪时的模样。这样的雪,在四十年来第一次看见它的老年的福建人,诚然能感到特别的意味,谈得津津有味,但在我,却总觉得索然。"福建下过雪",我可没有这样想过。

我喜欢眼前飞舞着的上海的雪花。它才是"雪白"的白色,也才是花一样的美丽。它好像比空气还轻,并不从半空里落下来,而是被空气从地面卷起来的。然而它又像是活的生物,像夏天黄昏时候的成群的蚊蚋(ruì),像春天酿蜜时期的蜜蜂,它的忙碌的飞翔,或上或下,或快或慢,或粘着人身,或拥入窗隙,仿佛自有它自己的意志和目的。它静默无声。但在它飞舞的时候,我们似乎听见了千百万人马的呼号和脚步声,大海汹涌的波涛声,森林的狂吼声,有时又似乎听见了儿女的窃窃私语声,礼拜堂的平静的晚祷声,花园里的欢乐的鸟歌声……它所带来的是阴沉与严寒。但在它的飞舞的姿态中,我们看见了慈善的母亲,活泼的孩子,微笑的花儿,和暖的太阳,静默的晚霞……它没有气息。但当它扑到我们面上的时候,我们似乎闻到了旷野间鲜洁的空气的气息,山谷中幽雅的兰花的气息,花园里浓郁的玫瑰的气息,清淡的茉莉花的气息……在白天,它做出千百种婀娜的姿态;夜间,它发出银色的光辉,照耀着我们行路的人,又在我们的玻璃窗上扎扎地绘就了各式各样的花卉和树木,斜的,直的,弯的,倒的。还有那河流,那天上的云…

  情感类的文章大多都描写细腻的感情,情感类的文章往往更受读者喜爱。下面就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希望大家喜欢。

篇1:微笑花开、如沐春风

记忆里的梦,是唯美且有真诚,潜伏著太多的情之若素。

有人说,在梦里是我们的另一个世界,也可以说是我们一天所想的事情,或者预示着明天即将发生的事情。

  也有传说是,在我们的记忆里,有一个人的身影,永远深刻在我们的心中,是上一世的深情,也是今生的夙愿。说在我们的今生会遇到我们上一世中错过的良人,然后结为连理,再续前缘。

梦里的你,是模糊且有温暖的,即使看不到你清晰的身影,但仍存在我的心中,就像人的记忆,在人们的记忆深处,总有一份记忆是无法抹去的。那个记忆里,承载的太多,有着太多的忧伤和快乐,快乐也罢,开心也罢,都是人们不愿提起的一份深情。

现实中的你和我梦中的你,相差甚远,常常自己生闷气,给自己寻找不快,渐渐地,觉得自己的做法和想法显的自私幼稚,渐渐的懂得,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另一面和有着别具一格的一面,太执著于追求完美,你身边的他就会离你越来越远。

爱情就像握在手里的沙,你握的太紧,它便会一点一点从我们手中漏去,记忆也会随之一点一点流逝,懂得适当,懂得去把握。

爱情中需要的把握自我,而不是对方,爱情的双方应该是平等的。

想起一首萧潇唱的歌《握不住的沙》,

银白色月牙映照着脚ㄚ

一寸寸一遍遍

亲吻浪花

泥沙挣扎浸溼眼角

刹那和着眼泪

分不清呀

爱情不只玫瑰花

还有不安的惩罚

快乐呀误解呀

随着时间都会增长

退潮的爱像刀疤

伤过给一个说法

放了才能够快乐

让心好好休息一下

握不住的沙放下也罢

你给的说法

说走到分岔

又无力又疲倦

付出爱的代价

无力自拔心放不下

勉强爱的盈缺

变成时差

握不住的他放下也罢

在我的记忆里,有一个人的微笑,是我今生的动力,也是我的路灯,有他的微笑,即使我一个人走在夜晚寂静的小岛上,我也不害怕。就像春天的蝴蝶一样快乐飞翔,翩翩起舞。

常常抱怨你的幼稚,你的孩子气,觉得你就像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听着你的辩解和哭诉,你说你就像依偎在我身边,你说你没有安全感,想时时刻刻陪伴在我身边,永远的伴着我,不想离开我,看着你眼角的落寞,感觉自己就像一个罪人。

现在的你,除了我,你还有什么!

渐渐懂得,这就是人们所说的爱吧!

有时候,莫名的想到与你在一起的画面,即使自己那时候,不管心情如何,可是,只要一想到你的微笑,我的心情豁然开朗,之前的一切乌云化为烟消云散,内心荡漾开来。

遇到你是我今生最美的篇章,无时无刻都像你,想你夜是多么难熬,没有你在的日子,在晚上睡觉的时候,再也没有人给我半夜盖被子,也再也没有人在清晨的时候,在我耳边嗡嗡的叫我起床了,也再也没有人做我喜欢吃的食物了。

你的微笑,是我的动力;你的身影,是我前进的方向;你的温柔,是我的良药。

微笑花开,如沐春风,也许就是你带给我的快乐,也许,就是你带给我的点点滴滴的幸福,琐屑的小幸福。

篇2:忆往昔,恍如梦幻

有些的时候,正是为了爱才悄悄躲开,也许躲开的是身影,躲不开的却是那份默默关注你的情怀。过去的终究是过去了,曾经我错了,你也错了,一个错在没有学会放弃,一个错在没有懂得珍惜。是时候该回到没有你的世界了,因不管我再怎么努力也只能是庸人自扰,我明白,我明白我该忘记了,我明白我不该再坚持了。

——题记

时光一直走的飞快,转眼,你已离开了无数个白昼跟夜间,昨日的伤口,也已经开始变得模糊起来。或许,这就是人性的本能吧,痛久了,渐渐的也就麻木了,不知道痛了,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心底,便慢慢的习惯了你不在的事实,如今有的,只是我默默对你的祝福。

其实,很不愿意提及自己的往事,这样伤感的文字我也不想提及,因为太心酸,我唯有祝福,其实祝福就等于放弃你,就等于成全,而这,却是你给我、唯一仅有的权力。

也许,在她的世界里,你会过得更加如愿吧,我说过,只要你过得很快乐,只要你能幸福,只要是你的选择我都答应。我会安静的走远,哪怕离开的时候我的心已经痛彻心扉,撕心裂肺,我都愿意成全你。从此,在你的世界里消失的无影无踪……

偶尔的,还是会忍不住会想起你留给我的那些只言片语,那些定格在内心深处的回音,不管时间过去了多久,仍然能左右着我心痛的节奏。许多的时候,总是在幻想着,若上苍还能给我一次重来的机会,能否,再叫你一声:我最亲爱的!即便我知道,早已失去了通往你内心的通行证。

记得,你曾说过,我永远是属于你的,你的心里也只有我一个。曾经你工作辛苦,我竟然还跟你无理取闹吵,从未体谅过你,真的很抱歉,对不起!我不知道最近自己是怎么了,怎么才能不这样的思念着你

以后我们就这样开始陌生了吧,也许从你离开的那一天开始我们已经是陌生人了。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只想记得你的好,不要记得你的狠心。这段时间没有你任何音讯的日子里,我学会了把所有的思念都逆流到指尖,哪怕手指敲打键盘的时候连心都跟着手指一起痛起来,我也无所谓,泪只想让它尽情的流够。只要能让我心里痛快一点就让它尽情泪流吧!让我的心也融入这冰冷的文字间,淋漓尽致的表露出来。这样,或许我就可以少一点哭泣,少一点心痛。至少,我已经找到个方式去呐喊,哪怕是无声的,我也愿意。

从你删除我的那刻起,我几乎每天都会在好友查询里输入你的扣扣号码,反复的点选著。只是想知道你的讯息,关于你的一切,只是想知道你是否安好无意中看着你跟她的甜言蜜语我的心都碎了,原来我最亲爱的也会从新爱上别人,原来没有我,你也一样过的很快乐。原来没有我,你好像过的更加的幸福。

你让我做的每件事我都答应你,你让我删除所有,我也都愿意配合你。每一次进你空间我都会去删除访客记录,就是这样一个绝情的你,我竟然还是死性不改的想要去关注你,纵使明白,没有关注你的资格。从此以后也再也没有这个权力对你好。多么痛的领悟!

忆曾经,从相识到相知,从相爱到分离,我们认识四年了吧,时光真的很快,恍恍惚惚的便流逝了这么久。曾经,是你把我从痛彻的深渊里拯救出来,而如今,又是你不顾一切的把我推了下去,摔的我粉身碎骨。

一开始我以为,你会是我今生对的那个人,所以,把仅余的赌注全部押了下去,不计一切后果的付出。也就是从那时起,我便快乐着你的快乐,忧伤着你的忧伤,把你的笑跟忧伤当做我活下去的理由。

可最终,你还是离开了,颠覆了我整个世纪的光年。每天,行尸走肉的活着,整个人就像傻子一样,没有目标,没有动力,甚至,选择离开这个世界。只不过是想,找到个借口去忘记你,谁知,这尘世的情劫,竟然那么的难以参透,越想忘记,却越记的更深。

还记得吗许多的时候,我总说你笨,而你,每次都不承认,倔强的说:“我很聪明的好不好,只是聪明的不明显而已,”然后,我假装妥协的说:“好好好,你不笨,呵,你傻傻的样子真的很可爱,你再不好,我总有理由说服,我再恨你,过了明天我依然恨不起来。一路有你陪伴真的非常感谢,即使你已选择离开我,我都不想去恨你!只要你开心就好,快乐就好,其它一点也不重要……

每每想起这些过往的痕迹时,我总是习惯莫名的傻笑,然后,一阵阵的失落,一阵阵内心抽疼。也许,是习惯了吧,习惯了每天听你唠叨,习惯了只要一想你,就可以很霸道的让你无条件的陪我一会。

可如今,我只能用苦涩的泪花,祭奠你零散的温存。不知不觉的,日子就这样过来了,从不敢想象,自己是怎么熬过来这段最辛苦的日子。曾经的种种,已渐渐的远去,那些美好的记忆,也都沉淀在我的心底。不论时光翻阅了多少年,对你的思念,都终将埋葬于心灵的最深处,直至老去,最后,伴随着生命的终点慢慢消逝。

似乎,过往的所有都已变得淡然了,即使,没有了你的陪伴,我也学会了让痛休息一段时间。从此,用看云听水的心态,过著随遇而安的生活,以一个世外人的心态看这人世间的潮起潮落,不悲不喜,不骄不躁……

今生我们已无法重头,注定只能是彼此的过客。我希望,你可以找到你的真爱,无论贫穷与富贵,她都能替我好好的照顾你,一辈子、生死相依。

后记:忆往昔,恍如梦幻。错过的时光已不再,而曾经的往事也只能出现于梦中。待梦醒过来,所有的一切又将回归现实,梦里流泪的痕迹,醒来已无半点痕迹落下,好比时光,错过已不再。

篇3:我们的异地恋

生于这个物质充裕的时代,我们开始有时间去弥补情感的缺乏,尝试着努力去经营一份或多份感情,或爱情,或亲情,或友情。

有一种爱情,只能在电波中传递温暖,有一种爱情,只能在文字里慰问冷暖,有一种爱情可以挑战空间的间隔,有这么一种爱情,充满了憧憬和担忧,有那么一种爱情,需要宽容和理解,而这种爱情就是我们不敢容易尝试的异地恋。

我自己也不知道写下这段文字的最初目的,只是有时候那些伤感的情节见多了,自己在不知不觉中竟然也所其感染了。

流浪,多么潇洒多么苦楚的一个词,为求学,为工作,为生活,身边的朋友不知何时开始流行在一路的流浪中进行异地恋,因为距离而无奈,在他们的字里话间都充满思念。

有人说,两个人能整天腻在一起,固然很幸福,他们很少会寂寞,但是也很少有绵长的思念,思念本身就是一种最大的幸福,记得自来也大人曾经对名人说,思念你的人就是你的归处。

思念是一种很玄的东西,人生最宝贵的青春年华,我们选择了思念,等待的根,埋得越来越深,我们总相信会开出无暇的花。只是心不动则不痛,等待的跟埋得越深,到来最后越是难以自拔。

时间过得太匆忙,让我们没有多少时间去考虑太多关于感情上的东西,只是我们就喜欢在每次与朋友闲聊时都提及关于爱情的问题,到了最后却又说,能不要讨论爱情吗在这秋季,发现很多那些异地恋的朋友,他们曾经以为天长地久的爱情就这样结束。其中有一个对我讲,她不再相信爱情了。面对她,我沉默了。

独自想了很久,懂得了有时候,拥有过就好,值得就行!如果每一段失败的爱情在开始时就知道答案,我们还会去竭力付出吗这个问题上就各有答案,总之值得就行!我承认我们在关乎爱情这个问题上还是那么的幼稚,那么天真。

空间的间隔令我们不敢轻易尝试异地恋,因为异地恋最是考验感情。如果分手了,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相呴以溼,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既不能相守,不如尽快释然,不要因为别人的错误而伤害自己,不值得!如果一直相守,那就应去珍惜这一份真切的感情,珍惜那一个愿意和你一直坚持的,拥有一颗与你相同执著的心的人。

有关名人的故事作文300字合集六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名人的故事作文300字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名人的故事作文300字 篇1

 最近,妈妈教我看了一本书叫《名人故事》,令我记忆犹新的是华人首富——李嘉诚这篇文章。文章中讲述了李嘉诚出生于一和穷人家族,当时,为了躲避战争他们只好来到香港。李嘉诚苦苦找了一个星期的工作才有人收他当茶馆的伙计。他踏踏实实的工作,经过了几年的努力成为了一家塑料玩具厂的总经理,有自己用积蓄7000美元开了一家自己的公司。

 不久便有人来和李嘉诚合作,而且要求李嘉诚必须要找一位有钱的人为他担保,李嘉诚求遍了所有他认识的人,就是没有人肯为他担保。李嘉诚没有欺骗对方,诚实的告诉了这位外商,自己认识的人不多,并没有有钱人愿意为他担保。这位外商被他的诚实所打动,便决定,无论如何,也要和李嘉诚合作。从那以后多有人都知道李嘉诚是个可信的人,都和他做生意,他在30岁时已经成为了亿万富翁!!!

 我认为,李嘉诚能够成为华人首富并不是因为他出身尊贵而是靠他自己的诚实感动了所有人,让人们觉得他可信,都来和他做生意。在想想我们,每天都被一些谎言所迷茫,生活在一个虚假的世界里,没有真实的自我。我真心希望人们能够找到真实的自我,向李嘉诚一样,让人们相信你,这样,你才能成功!!!!

名人的故事作文300字 篇2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名人和我们一样,也是一个有血有肉、有着丰富情感的人。他们同样有过多彩而快乐的童年,同样经历过痛苦和挫折的考验。所不同的是他们一刻也没有停止过自己的努力,不断地向着成功的目标前进。

 大家都知道孔子吧!下面我来讲讲孔子的故事吧!孔子三岁时,他母亲就叫他读书写字。有一天,母亲问孔子:“你能把我所有教的字,都背出来吗?”孔子说:“今天不行,明天再背。”晚上睡觉时,孔子虽然上了床,可一点睡意也没有。他问旁睡的哥哥:“明天娘要考了,你都会了吗?”哥哥说:“娘教的那些字都很简单,我都背得滚瓜烂熟了。”孔子说:“我在你肚皮上写,你帮我看一下对不对,好吗?” “好”,哥哥回答。当孔子通过时,孔子才安心睡觉。第二天一早,母亲考他,孔子一下就通过了考核。母亲惊奇地说:“孩子你真聪明!将来一定会做个大官。”看到母亲那么高兴,孔子心理也喜滋滋的。

 看了孔子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孔子是一个自幼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也正因为严格要求自己,才有了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的称号。

 名人,他们的身上集中体现着人类的智慧、勤劳、勇敢、顽强等各种优良品质。他们像一颗明珠在我的心中闪闪发光。

名人的故事作文300字 篇3

 仰望历史的天空,那些优秀的人犹如天上的星星,他们伟大、高尚的精神永远在人们心中闪烁。现在,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我国宋代大文学家欧阳修小时候的故事吧。

 欧阳修4岁时,父亲就去世了,本来不富裕的家庭就变得更困难了。欧阳修还有一个妹妹,一家三口人的负担全落在他母亲的肩上。小欧阳修天生好学,聪颖过人,嗜书如命。但家里穷,怎么办呢母亲郑氏粗通文墨,她就教儿子和女儿读书。没有纸笔,母亲就把沙土铺在地上,让他们用芦秆当笔练习写字。

 欧阳修读书专心致志,10岁时已经读了不少的书。许多书根本买不起,他就到处借书来读。就这样凭借他过目成诵的本领,背了一本又一本借来的书。而他写文章的本领也有很大的进步,很快地就可以写出漂亮的'诗文。母亲看到儿子的进步很是欣慰,不时鼓励他立志考取功名。

 欧阳修23岁时便中了进士甲科,最终成为了中国文学史上有影响的伟大文学家。

名人的故事作文300字 篇4

 记得在《中华成语故事》中有一则---按图索骥的成语故事,它讲的是春秋的时候,秦国有个叫孙阳的人擅长相马,并写了一本《相马经》。但他有一个儿子却资质很差,但他很想继承父亲的事业,于是,就将《相马经》读得滚瓜烂熟。有一天,他按照书上所写的特征去找千里马,最后发现有一只癞蛤蟆很象书中写的千里马的特征,并将它捉回去,父亲看了,长叹一声说道:“你这样按图索骥是不行的,要学好相马的本领,必须多多去看马,养马。”这则成语比喻做事死板,不能灵活变通。

 读了这则成语后,它深深印在我的脑子里。理解了这则成语的喻意,我在以后的学习上要多动脑筋,多注重实践,不生搬硬套。在做数学题目时要灵活巧妙的运算,这样才能找出最好的答案。在语文阅读时,要认真的找出重点的词句和文章的中心,这样才能更好的理解文章。

名人的故事作文300字 篇5

 李阳祖籍山西,出生于祖国大西北的新疆乌鲁木齐。其父母六十年代大学毕业后响应党的号召志愿支援边疆建设。李阳中学的学习状况不很理想,高三期间因对学习失去信心曾几欲退学,自新疆实验中学勉强考入兰州大学工程力学系。大学一二年级李阳多次补考英语。

 为了彻底改变英语学习失败的窘况,李阳开始奋起一博,他摒弃了偏重语法训练和阅读训练的传统,另辟蹊径,从口语突破,并独创性将考试题变成了朗朗上口的句子,然后脱口而出。经过四个月的艰苦努力,李阳在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中一举获得全校第二名的优异成绩。

 李阳,绝对是高中学生学习英语的榜样。基础差不要紧,笨鸟先飞嘛,关键是我们要引导学生树立起学好英语的自信心:人家可以讲一口流利、纯正、地道的英语,我们也一定能!

名人的故事作文300字 篇6

 叮叮叮上课了,肖老师走进教室,她对我们宣布:“由于今天下雨,体育课改为名人故事会。每人上台讲一个名人故事,愿意讲的一个要求,不论背还是都都要讲得熟练,不能结结巴巴,讲完后我们将评选出一二三名并发奖。”

 贺杨王菁华许卓然等11名同学分别上台来讲,有人讲的是阿凡提的故事,有人讲的是李白小时候的故事,还有的讲得是数星星的孩子的故事。但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郭东旭讲得发明家爱迪生的故事。

 爱迪生小时候他看见母鸡在下蛋,就蹲下去仔细观察,可是好半天蛋都没有下出来,他就回去问爸爸为什么爸爸答不上来,他就去问老师,老师也不知道。老师还觉得他问了这么多奇怪的问题,就叫他笨蛋。他长大后,特别喜欢做实验。有一次他在火车上做实验,实验失败了着了火,把火扑灭后被列车员赶下了火车,由于实验失败他的耳朵也被炸聋了,但他不甘心失败继续做自己的实验,最后发明了电灯等很多有用的东西,成为世界著名的发明家。

 叮叮一节课的时间很快的到了,我准备的王羲之苦练书法的故事都还没有讲呢。

 每位名人都有自己的很多故事,都值得我们好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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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听贝多芬的《英雄》、《命运》交响曲及第九交响曲等名曲,都情不自禁为之动容,随着旋律的起伏而感动震撼不已。这对我这种几近音痴的人来说是极少见的。我便一直惊异于何以一个失聪之人竟能创造出如此奇迹,及至读了傅译名著之一《贝多芬传》才明白其中曲折。

贝多芬的一生可说是一部史诗般壮烈的悲剧。艰苦童年,爱情失败,疾病缠身,贫困交加,这些还都不足以摧毁他,他最大的痛苦——是孤独。看过他画像的人,都不禁从那逆立的乱发,令人震慑的目光推断其性格:孤僻冷峻,愤世嫉俗。而事实上不然。他慈悲,热烈,比任何人都热爱自然,渴望与人交往,热爱世界和人类。然而,却恰恰是这种美德深深加剧了他的痛苦;自从发觉开始耳聋,他就不得不选择了远离人群而独处,他不愿看到别人怜悯的目光。这种被迫和人类分离的孤独是他最最无法忍受的。他就在这样强烈的矛盾中苦苦挣扎,受着身心双重的煎熬,几度差点被击垮。32岁那年甚至连遗嘱都写好了。

看他的遗嘱时,我竟产生一个念头:对他自己来说,如果那时真的去了,那可能反而快乐些。至少使他免受日后无穷无尽的苦难,面对残酷的命运,用他自己的话说“把我从无穷的痛苦之中解放了出来。”(只是对人类将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是的,假如他稍稍自私些,他定会就此撒手归去,摆脱一切愁苦。但是,他偏偏渴望痊愈,偏偏希望“可怜的人类”快乐幸福。于是,这天生的性格给予他无比的意志,把死神和解脱同时拒诸门外,又开始了苦难的历程。当痛苦与日俱增,积聚到无法承受时,就如潮水般倾泻而出,成为一部部伟大的作品,他的血与泪的结晶。

耳聋,对常人是一部分世界的死灭,对音乐家是整个世界的死灭。整个的世界死灭了而贝多芬不曾死!并且他还重造那已经死灭的世界,重造音响的王国,不但为自己,而且为着人类,为着“可怜的人类”!没有如此热烈、慈悲的胸怀,他便可少受些苦楚。而他用被自己这种天性大大加剧的痛苦换来了人类的欢乐,这就是英雄的牺牲,多么悲壮的伟大!

英雄,本身就注定要承受超乎常人的苦难。正如孟子言:“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这似乎已成为古今中外一条不变的真理,又是多么残酷和无奈!人类每一伟大成就的诞生,都必然要有个人的牺牲。凡想成就大事的人,该紧紧牢记这一点吧。

一个不幸的人,贫穷、残废、孤独,由痛苦造成的人,世界不给他欢乐,他却创造了欢乐来给予世界!这——就是巨人的不朽!当我们感受“英雄”的豪壮,聆听“命运”的叩门,并在“第九交响曲”末合唱中歌颂欢乐时,不要忘记,这是不朽的巨人——贝多芬“用痛苦换来的欢乐”! 读希拉里自传——《亲历历史》有感

这本书主要讲述希拉里作为美国第一夫人和总统妻子是如何经历在白宫的八年时光,她尽她所能,以她的切身经历来表达她的观察、思考和感受。究竟是什么力量,使得希拉里成为一个不平常的政治界女强人?她在这个世界中做了哪些令人们感动的事情?我想当你读了《亲历历史 希拉里回忆录》之后,都会找到答案。

翻开此书,就如同掀开了希拉里神秘的面纱,我才真正地懂得了成功的艰难。希拉里曾在六年级的时候写过一篇自传,就已经为她的将来定下了计划。当她还在读八年级的时候,她和她的同学就参加了一些政治方面的活动,这也为她将来成为一名政界的人物奠定了基础。我认为希拉里是一个很有理想的人,她有着强烈的上进心和责任感,正因为如此,她才会以自己的实力为人民服务、为国家工作 , 也才能造就出现在成功的希拉里。她的成功不正是我们的榜样吗?一个人活在世上,是要为这个社会服务,发挥自己的力量。一个有理想的人只要坚持到底,最终会圆满他的梦。为自己的梦想而奋斗就是在挑战自我、挑战极限!

《亲历历史》充满了理想与梦,充满了同情与关爱,希拉里以她的人格魅力征服了我,希拉里是我心目中成功女性的典范! 今天,我看了茨威格的《名人传》中的《贝多芬》传。当我看完了着篇文章之后,是我更加了解了音乐大师贝多芬。路德维夕,凡,贝多芬一七七零年二月十六日出生于可隆附近的波恩的一所破旧屋子的阁楼上。贝多芬的父亲是一个不聪明而汹酒的男高音歌手,母亲是一个仆人,一个厨子的的孩子。贝多芬的童年是艰苦的,不象摸扎特般享受过家庭的温暖。一开始,他的人生就是一场艰苦而残酷的斗争。他20岁就离开了自己的家,到外面谋生,就当他在音乐界崭露头角的时候,他的耳朵几乎聋了,但是,他凭着对音乐的深厚情感和超人的天赋,创作了许多著名的钢琴奏鸣曲和交响乐曲,成为闻名世界的一代音乐家。

众所周知,贝多芬不仅身材矮小,容貌丑陋,而且一直患有重病,后来发展到耳朵失聪。可是这位自尊心极强的音乐家仍然相信,“谁也无法战胜我,我要死死握住命运的咽喉。 ”

在悲苦的日子里。贝多芬从事于讴歌欢乐的事业,只有音乐才能使他战胜自己的痛苦,将他从死亡的边缘一次又一次拽了回来。

在贝多芬的创作生涯中,战胜恶劣的命运,战胜人类的平庸始终是他的主题!!

啊!贝多芬真是一个不向命运低头、百折不挠、对未来充满希望的人。我想:我们从小也要发扬贝多芬的这种精神,不能轻易向命运屈服,对未来一定要充满信心,在学习中发扬刻苦拼搏、勇于进取、不向困难妥协的劲头,争取各方面都取得优异的成绩

虽说,人不可貌相,但这样一个人,确实很难让人与音乐这门高雅的艺术连接起来。但就是他成为音乐史上的伟人,在人类发展史上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贝多芬的一生简直可与虚构的伟大悲剧媲美。艰苦的童年,爱情的失败,生活的拮据,孤独无依,但这些却阻挡不了他向音乐的殿堂的迈进,扑灭不了他对音乐的无限热爱。或许是天妒英才,又或许是前世造的孽,总之种种原因,更大的恶魔在前面——伤病,重伤风,肺病,关节炎,黄热病,结膜炎,似乎早有预谋,先后折磨着这位伟大的音乐家,更要命的是耳聋。耳聋,对常人来说只是一部分世界的死灭,对音乐家是整个世界的死灭。

世界死灭了,“我”似乎也不存在了。贝多芬也不例外,早在32岁他就定下遗嘱,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把我从无穷的痛苦之中解放了出来。”或许这这是一种解脱方法,面对残酷的命运,不能改变,起码能逃避。但贝多芬那对音乐的热爱的不可驯服的力量战胜了人类的平庸,战胜了自己的命运,战胜了他的痛苦。他不相信死亡。

于是,他一次次把死神和解脱拒之门外,开始了苦难的历程。当痛苦与日俱增的时候,积聚到他无法承受的时候,就如潮水般倾泻而出,成为一部部伟大的作品,他的血与泪的结晶。

每个英雄似乎都有一段不同寻常的经历,都要为自己的理想而牺牲。而摆在贝多芬面前的甚至是从生到死的牺牲,但怀着对艺术,这高于一切的上帝的热爱,抱着自己的不变理想,贝多芬毅然踏上了这条不归路。用痛苦换来快乐。

一个不幸的人,当贫穷、残废、孤独,都袭他而来的时候,当世界不给他欢乐、声音的时候,他却创造了欢乐来给予了世界!就像罗曼罗兰说的那样,“没有伟大的品格,就没有伟大的人,甚至没有伟大的艺术家,伟大的行动者。”而我了解的是一个伟大的贝多芬。 读了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让我想起一句话:知识就是力量。鲁滨逊能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独自生存二十八年,靠的就是他的智慧和劳动:假如他不去劳动,那么他只有被食人族吃掉的可能;假如他没有知识,那么他只有在荒岛上病死的可能。

鲁滨逊用自己的双手在荒野中搭帐篷,掘山洞,打围墙,为自己筑起一个安全坚固的“城堡”,免受食人族的侵害。有了住,还得有吃。从船上运下来的食品虽然不少,但确是有限的,如果不自力更生,就会坐吃山空。于是鲁滨逊又开始自己种庄稼,圈养家畜。荒岛上的天气变化无常,鲁滨逊上荒岛的第一年就病倒了,病得很重,一天到晚都昏昏沉沉。这是他运用了巴西人无论得什么病都不吃药而吃烟叶这个实例,成功地救了自己一命。

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让我感到人类的智慧是无穷无尽的。有了智慧和劳力,在一个荒岛上生活二十八年也不是什么难事。

《鲁滨逊漂流记》,一本让人惊叹人类智慧和勤劳的巨大著作,让人惊叹生命的美丽。

2《鲁滨逊漂流记》是“欧洲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晚年时代创作的一部小说。他塑造的鲁滨逊是一个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一个理想化的英雄。他不仅赋予鲁滨逊种种人类优良的品质,像勇敢、坚强、智慧和热爱劳动,并使他具有一个“理想的”资产者的所应有的实干精神,宗教信仰和严谨等。作者用生协逼真的细节把虚构的情景写得使人如同身临其境,使故事具有强列的真实感。 拜读这部小说后,我不仅对作者独特的写作手法和丰富的想象力大为赞叹,更对鲁滨逊这一人物在坎坷经历中表现出的刚毅、坚强不屈的品格钦佩至极。 我深刻体会到,鲁滨逊有如此丰富多彩的经历,与他的实干精神和坚强性格是分不开的。而我正是缺乏这种精神和品格。 我早已习惯了父母为我创造的优越条件。像温室里的花朵,不经历风雨,没爱过生活的磨励,根本无法体会到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成天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只会空谈理想,缺乏认真扎实的奋斗精神。 在学习中,我常遇到一些困难,但这点困难与鲁滨逊独自生活在荒岛上遇到的艰难险阻相比,是微足不道的。他能用双手创造奇迹,我为什么不能鼓起勇敢战胜困难呢? 读过样一个富有冒险精神的英雄的传奇生涯后,我深深的被一个英雄顽强奋斗的精神和不屈的灵魂震撼着。那么从现在起,我应该坚强、勇敢,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向对美好生活。

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他是一个坚强的勇敢的漂流者。没错,他-鲁滨逊是英国小说家丹尼尔笛福笔下的一名主人公,出于笛福1719年所创作的虚构长篇小说《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采用当时风靡一时的纪时性航海回忆录的文学体裁;主人公则以当时一名因过失被流放荒岛的水手的原形。他是个永不疲倦永不安生的行动者,是当是不断扩张不断攫取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社会的典型产物,他不屑守成,倾心开拓,三番五次地离开小康之家,出海闯天下;他理智明达,勤于劳动并擅于劳动。他遭遇海难流落到荒岛上以后,不坐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纫衣服,把荒岛改造成了井然有序的欣欣向荣的家园。他流浪多年,历经千辛万苦,终于获取了一笔可观的财富,并且收服一位忠心的仆人“星期五”,完成了他那个时代的典型英雄人物的创业历程。 当我读完了这篇小说后,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从根本上说,人里不开社会,也离不开健康的自我。”是荒岛经验使鲁滨逊那些被描述“原罪”和人类本性的欲望明白无误地显示出其社会性的本质。鲁滨逊的生存环境改变了:一自然为伴,与山水林木相守,孤独的生活形成某种宗教隐修的环境,迫使他和自我和自然及神对话。为他走出荒岛融入社会有另好的基础。 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他是一个坚强的勇敢的漂流者。没错,他-鲁滨逊是英国小说家丹尼尔笛福笔下的一名主人公,出于笛福1719年所创作的虚构长篇小说《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采用当时风靡一时的纪时性航海回忆录的文学体裁;主人公则以当时一名因过失被流放荒岛的水手的原形。他是个永不疲倦永不安生的行动者,是当是不断扩张不断攫取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社会的典型产物,他不屑守成,倾心开拓,三番五次地离开小康之家,出海闯天下;他理智明达,勤于劳动并擅于劳动。他遭遇海难流落到荒岛上以后,不坐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纫衣服,把荒岛改造成了井然有序的欣欣向荣的家园。他流浪多年,历经千辛万苦,终于获取了一笔可观的财富,并且收服一位忠心的仆人“星期五”,完成了他那个时代的典型英雄人物的创业历程。 当我读完了这篇小说后,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从根本上说,人里不开社会,也离不开健康的自我。”是荒岛经验使鲁滨逊那些被描述“原罪”和人类本性的欲望明白无误地显示出其社会性的本质。鲁滨逊的生存环境改变了:一自然为伴,与山水林木相守,孤独的生活形成某种宗教隐修的环境,迫使他和自我和自然及神对话。为他走出荒岛融入社会有另好的基础。

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上,有着很多的困难险阻,也有许多磨难与坎坷会阻挡自己的脚步,使自己不能前进,如果永不放弃任何事物都会被你自己征服。

题目就叫永不放弃。开头最好加题记,题记最好包括永不放弃四个字。如(放弃是一个念头,而永不放弃是一种信念、一种精神。现实生活中我们往往会自觉不自觉地选择前者,因此,我们极易成为普通的没有一点棱角的人,而有些人却坚定得近乎倔强地选择了后者,这种人虽是少数,但他们却往往能赢得大多数人的掌声。)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主人公鲁滨逊生于比较富裕的家庭,但他毅然抛弃安逸舒适的家庭生活,甘愿与海浪为伍,去实现自己的航海梦想。他航行到过伦敦,到过非洲,还到过巴西,途中曾被海盗劫持做过奴隶,但最后终于化险为夷。一次,他在去往非洲购买奴仆的航行中,不幸遇上大风暴,全船覆没,只有鲁滨逊幸免于难,飘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从此开始他长达二十八年的孤岛生活。在苍凉寂寞的荒岛,鲁滨逊以他勇于冒险、敢于创造的精神,独自一人与困难和艰险斗争,终于创造出了自己的一片天空。在荒岛上,鲁滨逊用自己的双手建立了房屋、篱笆,还学会了做衣服、器具等生活必须品。他把还把山羊、鹦鹉等野生的动物圈养起来,用剩余的一点种子经过反复的播种,吃到了自己的粮食。他还搭救了一名年轻的土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把他收作仆人。终于,他把原本荒凉的小岛建造得美丽而富饶,自己非但没有被困境压倒,反而过上了自得其乐的生活。一直到第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该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受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让我大开了一次眼界,也让我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只要我们像鲁滨孙一样,在困境面前毫不退缩,有他那种不畏困难的精神,在绝境中求生的信念,有什么事情我们不会成功呢?又有什么事情能比鲁滨逊所遭受到的更糟呢?

这部小说是笛福受当时一个真实故事的启发而创作的。1704年苏格兰水手赛尔科克在海上与船长发生争吵,被船长遗弃在荒岛上,四年后被救回英国。赛尔科克在荒岛上并没有作出什么值得颂扬的英雄事迹。但笛福塑造的鲁滨逊却完全是个新人,成了当时中小资产阶级心目中的英雄人物。

作者笛福曾这样点评鲁滨逊:形象为不安于现状,勇于行动,勇于追求,不畏艰险,按照现代文明的模式,开辟新天地的创造者。很多人都只想满足于现状,最好是不经过任何风波就过着幸福的生活,而他们却不知道没有经过大风大浪的人是经不过任何打击和挑战的。有些人虽经过了一番考验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可一旦东西失去了,他们就再也振作不起来了。因为他们怕再一次为遇到难解决的问题而大费周折。《谁动了我的奶酪》里的小老鼠——咻咻和匆匆在失去了好不容易得到的奶酪后,并没有任何犹豫,马上穿上鞋子去开始自己新的寻找。这样,他们的心态和心境才会更平静和从容因为他们懂得去追求,所以他们的远方就在不远处。

的确,鲁滨逊也是一样的,如果他没有离开家,而是按照他父亲的只是做事、生活,那么他的人生一定没有那么精彩。在他的眼中就只会有金钱,还有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他也就不会懂得用自己的双手去制造东西,去捍卫自己的家园。但他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做了,虽然他一次次的遇到困难,有一段日子甚至还被当成奴隶。但他勇于向世界挑战:他离家出走,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奋斗;他勇于和大自然斗争:在经过大浪后也没被淹没,在荒岛上用自己的双手开辟出属于自己的家园;他勇于去行动:在荒岛上看见俘虏快被野人杀后吃掉,拼命去救他,就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他勇于去追求:追求自己想要的事物,自己想过的生活,经历大自然的挑战和重重磨难。

我们也应该向鲁滨逊这样,要敢勇于向世界挑战,不被打垮,压力越大则能够越坚强,这才是我们的目标,要勇于斗争、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这样才能创出一个坚强的自我,一个依靠自己的双手生活的自我。

有这么一个假设,把你抛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有一艘船供给你充足的食物以及日用品,这个岛上没有凶猛的野兽和野人,那么,你愿意来到这个岛上么?或者说,你若变成这样会怎么做?这就是《鲁宾孙漂流记》的最初假想。笛福把这个假想描写在鲁宾孙这个人物身上。鲁宾孙是一个英国青年,他怀着云游四海的志向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惊心动魄的航海中经历无数险情,后来整条船在太平洋上不幸遇难,他作为唯一幸存的人在一个孤岛上生存下来。

“有时我会发生疑问,为什么苍天要这样作践他所造出的生灵,害得他这样不幸,这样孤立无援,这样沮丧无聊,以致使人找不出理由对这种生活产生感谢的心情?”从这句描写中,不难看出鲁宾孙初登孤岛时的绝望心情。他需要面对的不是凶猛野兽,而是人类最大的弱点--孤独。他,在这种环境与可怕情绪的摧残下,依然活了下来,是什么给了他活下去的勇气?没错,是求生的意志,是生命的本能,是生的动力呀!“我希望世上的人都要从我最不幸的处境中取得一个经验教训,这教训就是:在最不幸的处境之中,我们也可以把好处和坏处对照起来看,从而找到聊以自慰的东西。”鲁宾孙拥有把逆境转变为对自己有利环境的能力,他懂得如何总结好与坏、利与弊,并善于利用目前的利扭转逆境,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除了强烈的求生意志,还有鲁宾孙自己的冒险精神、毅力与冷静的头脑在起作用。他与我一样,与父母有隔阂,有远大的志向与抱负,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奋斗,可是,换作是我能否有他那样的毅力与勇气呢?他用双手为自己建立了一个堡垒似的安全的家,储备充足的食物和弹药,勇敢地抵抗入侵者。真让我汗颜,若是我在这样的环境下,也许会吓得手足无措,更别提防御工事和建造一个家了。我还在父母的庇护下,家庭的温床里,做自己的春秋大梦。虽然我与鲁宾孙的年龄无法相比,可单单在精神上,我却是逊于他许多的。几乎没有挫折,我的道路是平坦的,可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的我一直抱怨这抱怨那,懒惰地生活在吃饱穿暖无风无浪的生活中。

鲁宾孙会成为青年们崇拜的人物,是因为他是有活力、有创造意识、不怕艰苦、善于团结人的一个发展、进步人物。不得不承认,任性、娇气、依赖性强而动手能力差是我的也是大多数青少年的缺点。是的,要培养扭转逆境和在艰苦环境中生存的能力,我得从现在开始,反思自己,锻炼自己了。

婚姻,有时并不是让你每一天都开开心心,也不能一直体会到激情和爱。

很多时候,婚姻甚至是相反的,它会让你厌倦,让你疲劳,怀疑这一切到底有什么意义。

但婚姻真正的价值,其实在人生的暗面更能凸显。

整天甜言蜜语哄着你的不一定真正爱你,但是性命攸关的时候痛彻心肺,愿意豁出一切拯救你的,才是合格的爱人。

十年前,我为了学分,选修了一些文史类课程。我上《中国近代文学史》的时候,老师花了两个礼拜,跟我们讲述了四位著名作家的生平,尤其是他们的婚姻部分。

01

第一个是郭沫若。

郭沫若

老师说这位文学大师一生有三位妻子、一个情人,然而他毫无责任感可言,为了自己的兴趣和事业,对这些女人始乱终弃,甚至还把纯粹出于私心的别离,描写成“为了革命的牺牲”,来衬托自己的伟大。

最后这四个女人中,两人上吊自杀,两人对他怀恨终生。他有十几位子女,但大多拒绝认他做父亲。

郭沫若晚年孤独一人,沉溺于抄写死去儿子的日记,可谓凄凉至极。

老师讲这个故事的时候,语调冰冷,不带感情。

02

第二个是老舍。

老舍

老师讲他,花的篇幅颇长。老舍年轻时家境贫困,一位刘姓善人资助了这对孤儿寡母,甚至送老舍出国读书。

老舍爱上了刘善人的女儿。

可等他学成归来,这位大善人已散尽家财,剃度出家后去世了。他的女儿因为家道中落,去做了最下等的暗娼。

这个没有故事的故事,成了老舍心里舍不去的痛,他写下《无题》和《微神》两篇小说,纪念自己的初恋,并直到34岁才通过朋友介绍成婚。

他的妻子也是新青年,也从事文化工作,在困难时期也非常支持老舍。照理说这种关系也算很理想了,但老舍对婚姻始终缺少热情,寥寥几篇写给妻子的文章,也只见出于情理的愧疚,不见一点内心深处的波澜。

在西南联大时,他曾遇到一位红颜知己,但被妻子捉住,最终他也没敢像郭沫若那般破釜沉舟、抛家弃子。

旁人看来,这也许还算一对不错的夫妻。却不知后来,妻子竟然与老舍对立,老舍经不住折磨和打击,最后自杀了。

有人说曾经见到老舍的妻子,对他言语刻薄,咬牙切齿。

老师说到这个故事的时候,语调里有一种深深的遗憾。

03

第三个是沈从文。

沈从文

这个故事比较平淡。大意是乡下小子沈从文,对大家闺秀张兆和一见钟情,写了几百封可以入册的情书。

张兆和一开始觉得他不知天高地厚,最后也慢慢被他的专情和文采打动,在胡适等大佬的撮合下,与沈从文结为连理。

但两人在婚后,因为背景太过悬殊,屡生分歧,一度分居。后经历解放后的数次清算后,两人的感情终于还是占了上风。

张回到了沈的身边,在关键问题上点醒了沈从文,让他放弃写作转行历史研究,又捐出大量娘家文物,帮助小家庭躲过了十年浩劫。

张兆和对沈从文可谓尽责,但对他的不理解,也一样持续到了人生的尽头。

直到丈夫死后,她才赫然发现两人的感情之深,在丈夫墓碑上引用镌刻了一句话:

“不折不从,星斗其文;亦慈亦让,赤子其人。”

这十六个字,浓缩了沈从文的一生。

老师在讲这个故事的时候,有一些同情,也有一些欣慰。

04

第四个是钱钟书。

钱钟书与杨绛

钱钟书和杨绛的故事,大家都已经耳熟能详。老师所述,跟现在大多数微信公号撰写的两人故事,并没什么大的差别。

唯一让我记得的是,就是讲两人在特殊时期,依然把彼此保护得非常周全,夫妻俩甚至在和别人起冲突时,为了保护对方,还干过揪人头发、扇人耳光之事。

这个细节,让我至今依然觉得他们的爱情非常纯粹。不仅跟爱好与物质无关,甚至也跟名节与面子无关,真正做到了惘论世人,只求本心。

老师讲到钱钟书和杨绛的时候,毫不意外的,语气中充满了羡慕。

好的婚姻就像一把下了的锚

讲完钱钟书的故事,眼看就要下课,老师突然说:

我有一个忠告,想说给在座所有同学听:

郭沫若的婚姻没有道德, 所以他的下场最凄凉。

老舍的婚姻有道德而无感情, 在平日里也许还能支撑,但一遇到重大难关,夫妻就很容易分手,甚至会互相损害而寻求自保。

沈从文的婚姻有道德也有感情,但缺少理解, 这样的婚姻稳定,但可能缺少乐趣或者充满不甘。

钱钟书的婚姻,才真正包含了全部的道德、感情与乐趣, 所以他们成了彼此的灵魂伴侣,代表了爱情最美好的部分。

人生在世,婚姻其实非常非常重要。我希望大家将来都认真对待婚姻,不求达到钱杨的境界,但最起码也要学习沈从文,把道德和感情两条底线牢牢把握住。

人一辈子七八十年,其实长得超出你们的预料,想在这么长的时间里,不遇到任何变故是不可能的。

一个讲道德、有感情的婚姻,就像一把下了的锚,有了它,多大的浪头来了你都不会倾覆,因为你知道自己还有想见的人,还有自己想尽的责任,这种想法的力量是和信仰相当的。

那一刻,我记得我的视线,第一次从动漫书上移开,移到了这位老师身上。

老师很年轻,从口音里判断是个北京人,身上的穿着及气质,无不透露着他的郁郁不得志。然而他说出这一番话的时候,正气浩然,振聋发聩,仿佛先师孔圣附体。

不光是我,在场几十位单身宅男,几乎都停下了手头的课外书籍,双眼晶亮地看着他。

他的这番话,在我之后的人生里,不断被想起,印证。

人生最重要的还是家庭

我曾经有一位日本老板,算是很大的一位老板了。50多岁,离过一次婚,前妻和一对儿女,跟他彻底断绝了往来。

孤身一人几年后,他又找了个老婆,两人一直和和睦睦到现在。

我在日本出差的时候,亲眼看见他晚上9点下班后,走回在六本木的豪宅,路上还跑去便利店买肉和蔬菜。

第二天我好奇地问起这事,他说:

“在我家,每周有两天是要买菜做饭的,这个规矩无论多忙都不会更改。”

在日本,女性地位极其低下,作为一个行业人人敬重的大佬,我觉得他这个行为有点匪夷所思,但最终也没有多问。

直到后来公司倒闭的时候,他来跟我践行,我才问道:

“你在国内出差时,每晚都早早回酒店,去日式KTV谈生意时也举止端正,还经常回家给老婆做饭,这跟我想象中的日本经理人完全不同。”

听我说完,他哈哈大笑,然后一脸严肃地告诉我:

“男人要懂得了解和控制自己的欲望,我年轻时候犯过很大的错误,所以现在才会特别善待家人。”

临走前,他又特别强调了一遍:

“男人的幸福来自于控制自己的欲望。玩弄自己的家庭,在你顺利的时候也许还不是问题,但如果到了人生的低谷,失去家庭你就真的一无所有了,这句话你一定要记住。”

照理说,那时候的我,应该是很难理解这段话的,但不知为何,我竟然听懂了。

合格的爱人 愿意豁出一切拯救你

我和我老婆的婚姻,应该属于沈从文那个档次。我们一见钟情,但不得不承认,直到结婚时,我们对彼此的理解都很不够。

从我老婆的视角来看,她的理想伴侣应该积极阳光,不做太多非分之想,身强体壮且热爱运动,为人周正,擅长维持人际关系。

可我呢,恰恰相反。

我不仅阴沉羸弱,喜欢胡思乱想且讨厌运动,还崇尚酸腐知识分子的风格,对人际关系极尽逃避之能事。

所以,我们的生活状态是这样的:感情让我们随时都渴望拥抱在一起,但许多三观上的问题,又把我们搞得非常疲惫。

曾经我有些遗憾的想着,也许我们一生就这么平淡无聊地过下去了。

后来我选择远走丹麦,担任了一个产品经理,而老婆则选择了独自留在上海发展。由于对丹麦天气的不适应,以及部分同事的不友好,再加上对全球市场缺乏认识,我过得非常沮丧和颓废,甚至到了需要吃药维持情绪的程度。

我老婆隐约发现了一些异样,但六千多公里的距离,岂是一根网线所能填平的。我一直说自己还好,其实内心已经快崩溃了。

有一天,我用刮胡刀割掉六个月没剪的头发时,把后脑勺犁出了一片两厘米宽四厘米长的秃块。

那天老婆和我视频时,突然要求我把头转过去让她看。我照做之后,她出现了疑似中邪的症状,一边大笑一边又在落泪。

一个月后,她辞去工作,来到丹麦陪我。

过了很久,她才告诉我为何会来丹麦:因为她看到我发型的时候,突然有一种感觉,那就是如果她不来陪我,我可能会死掉,于是便放弃一切来到了丹麦。

我的眼泪唰一下掉了下来,心里,充满前所未有的温暖。

老婆来了不久便怀孕了,之后我们又一起经历了生产。老婆在产后出现了大出血,在大约十五分钟时间里,我第一次体会到了可能会失去她的煎熬,那种感觉极难描述,因为每当我开始往那个方向想时,就有一股电流将我大脑打得瘫痪。

后来我才知道,这种现象叫做应激保护,原因是我的神经系统经过评估后,觉得我可能无法接受这样一种结局,于是便强迫我不去想。

而我之所以不愿意接受,应该是因为爱在失去的时候会表现得更加强烈吧,就像张兆和在沈从文死后,突然间堪破了天机。

我也就此明白了一个道理:

整天甜言蜜语哄着你的,不一定真正爱你,但性命攸关时候痛彻心肺,愿意豁出一切拯救你的,才是合格的爱人。

婚姻对一般人的价值,并不是让你每一天都开开心心,也不是让你能一直体会到爱和激情。

很多时候,婚姻甚至是相反的,它用红绸缚住你的手脚,把一大堆不相干的三姑六婆人情世故绑在一起,让你疲劳,让你怀疑这一切到底有什么意义。

但如果你经历够多,终有一天你会明白:

婚姻的真正价值,其实体现在人生的暗面。

在你寂寞的时候,旁边有一个人听你讫语,陪着你无所事事;

在你空虚的时候,心头会突然出现一个眼神,让你觉得要改变一些什么;

在你被打倒在地踩上一只脚的时候,有一扇门依然为你开启,里面的人不仅不会苛责你,还会努力抚平你的伤口,为你的伤悲而伤悲。

记得在我结婚的婚宴上,我曾经的那个日本老板,竟从遥远的东京送来了视频祝福。

也许是以前没这么做过,视频里的老头很不自然,用僵硬的语调祝我新婚快乐,并让我以后带妻子到东京去玩。

也许是觉得这个视频太逊了,之后他追加了一封邮件,再次告诫我:凡事要以家庭为重。

快60岁的他,以前曾和比尔·盖茨,在72小时拉力谈判中针锋相对,从孙正义手里拿到过天使投资,一度被某位中国首富视作救命稻草。然而他觉得近60年人生经验里,最值得传给我的竟是两个字——家庭。

是什么维系着家庭和婚姻呢?

我想起了以前老师的那句告诫:

我希望大家将来都认真对待婚姻,不求达到钱杨的境界,但最起码也要学习沈从文,把道德和感情两条底线牢牢把握住。

人一辈子七八十年,其实长得超出你们的预料,想在这么长的时间里,不遇到任何变故是不可能的。

一个讲道德、有感情的婚姻,就像一把下了的锚,有了它,多大的浪头来了你都不会倾覆。

又是什么导致家庭和婚姻的破裂呢?

没有及时控制自己的欲望。

于是我又想起了日本老板的忠告:

男人的幸福来自于控制自己的欲望。玩弄自己的家庭,在你顺利的时候也许还不是问题,但如果到了人生的低谷,失去家庭你就真的一无所有了。

不仅适用于男性,也适用于女性。

不仅适用于婚前,也适用于婚后。

作者:罗曼 罗兰(法)

该书描写了处于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三位伟大艺术家的精神力量和心灵之美

罗兰认为他们不单单是天资聪颖的个人,而是一些和自己的时代紧密相联并且用自己的艺术作品体现使人所关心的问题的人

特色好爽简朴,刻画出在时代风浪中为追求正义、光明而奋斗前进的知识分子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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