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 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和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文件精神,麒麟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公告如下:
一、总则
1、认真贯彻《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和《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曲人社[2011]55号)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强化政策观念、纪律观念、认真执行招聘工作的各项法规、政策,并履行其所赋予的职责、权限,做好招聘的各项工作。
3、严肃招聘纪律,按招聘政策办事,坚决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招聘有真才实学的新教师。
4、坚持秉公办事,实行招聘方案公开,毕业生报名情况公开,考试成绩公开,招聘结果公开的“四公开”制度。
二、报名条件
参加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并持有教师资格证未就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学科不限。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的人员,只允许麒麟区户籍和在曲靖市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及特岗教师参加报名;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户籍不限。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
6、2012年麒麟区教师招聘仅招聘农村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
7、招聘后,毕业生需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8、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人员;
4)2011年以来违反考录纪律或填报虚假报名信息的人员。
三、计划招考人数
2012年麒麟区教育系统计划招聘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53名以内,具体各学校招聘计划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招聘岗位
合计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历史
音乐
体育
美术
计算机
幼教
教育学
1
曲靖市麒麟区第二中学
5
1
2
1
1
2
曲靖市麒麟区东山镇第一中学
2
1
1
3
曲靖市麒麟区越州镇第一中学
2
1
1
4
曲靖市麒麟区三宝镇第一中学
2
1
1
5
曲靖市麒麟区三宝镇第三中学
2
1
1
6
曲靖市麒麟区沿江乡第二中学
1
1
7
曲靖市麒麟区珠街第一中学
2
1
1
8
曲靖市麒麟区珠街第二中学
2
1
1
9
曲靖市麒麟区东山镇中心学校
9
2
3
1
1
1
1
10
曲靖市麒麟区越州镇中心学校
17
4
5
3
2
1
1
1
11
曲靖市麒麟区三宝镇中心学校
3
1
1
1
12
曲靖市麒麟区西城街道中心学校
4
1
1
1
1
13
曲靖市麒麟区沿江乡中心学校
2
1
1
合计
53
10
14
8
3
4
2
5
1
1
2
2
1
注:区二中所有岗位只限定招聘初中教师,只允许2012年与麒麟区教育局签订了就业协议的免费师范毕业生报名安置(免费师范生安置数学1人,英语2人,历史1人,教育学1人)。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11日至7月13 日,共3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麒麟区教育局(报名时必须本人到现场,不允许他人代报)。
3、报名时需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三张。
4、报名时请携带本人毕业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已婚人员须出具本人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民委员会)提供的无违反计划生育的证明材料,该材料由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及各县(市、区)计生委核实证明。
6、 在报名工作中,一律按教师资格证层次(初中及以上层次、小学层次、幼儿园层次)报名的原则,高层次教师资格证可报考低层次岗位,同层次报考不限,低层次教师资格证不允许报考高层次岗位。每一位毕业生只能报考一个教学岗位,不得兼报。报考人数与所设岗位人数比例不低于3:1,否则将对岗位数做对应减少,对减少岗位数也不作调整。若某招聘岗位设岗1人,该岗位达不到开考要求被取消,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退回相应的报名费。
7、 按照《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曲靖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执行。考试设四个科目,即:《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教法技能》,每个考试科目收费 50元,合计200元。
五、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1、 笔试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笔试设初中、小学幼教两个层次命题)和《专业知识》与《教法技能》(专业知识、教法技能设初中、小学幼教两个层次分科目进行命题)四科,总分250分。其中,《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共100分(各占50分),《专业知识》与《教法技能》共 150分(专业知识100分、教法技能50分)。按市教育局通知,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笔试以云南省现代教育评估中心编写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招聘教师考试用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第二版)为主。专业知识、教法技能考试以曲靖市教育局编写的各科考试大纲为主要内容,各位考生可自行到曲靖市教育局网 站上下载。
2、 面试:面试按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面试方案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等规定届时在曲靖市党建网、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麒麟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上查阅。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收费按照《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曲靖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执行,收费标准每人50元。
六、领准考证、笔试时间及科目
1、应考者2012年7月25、26日到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2、2012年7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考《专业知识》、《教法技能》两科;下午3:00—5:00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考试的具体地点待领取准考证时通知。
七、考试办法
1、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参加报考,一律参加笔试、面试,与其他报考人员同等条件录用。
2、与麒麟区教育局签订了就业协议的麒麟区籍生源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参加报名后,按免费师范生安置规定办理。
3、2012年麒麟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笔试工作由曲靖市教育局组织命题、制卷、发布考试公告、组织考试、统一阅卷、公布考试分数等有关工作;面试工作由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麒麟区教育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4、麒麟区教育系统2012年招考教师,根据笔试(含政策加分)、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用。
八、面试人员确定
面试严格按照面试方案执行。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人员进行面试。若出现笔试总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在曲靖市党建网、市人事人才信息网、麒麟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公告。
九、资格复审
2012 年8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由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对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报名材料进行进资格复审,并由考生现场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考生在报考前,应主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中查询本人学历信息,若查寻不到本人信息的,请及时到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资格复审时,工作人员若在网上询查不到相关信息,而本人又无法 提供相应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不予进入面试。
十、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含专业知识、教法技能、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政策性加分,共五项)÷25×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十一、体检
1、进入体检人员由专人组织到县级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2、免试人员(2012年与麒麟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的免费师范毕业生)直接进入体检。
3、 其余人员面试结束后,按所报学校及招聘岗位名额,根据笔试及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人员进行体检。若出现总成绩相同,执 行曲政发〔2012〕69号文件中“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若上述一致,《专业知识》和《教法技能》总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出现一 致,需重新组织面试(注:以上条件为先后顺序)。
体 检标准:按曲市人[2005]22号《转发关于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件的通知》,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文件,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曲靖市教育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文件的通知》曲市人[2010]25号等文件执行。体检由医院给出合格与不合格结论,对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十二、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麒麟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十三、体检、考核合格后,公示拟录(聘)用人员名单。
拟录(聘)用人员在曲靖市党建网、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麒麟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结束无异议后,报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十四、递补情况说明
1、 资格复审时出现考生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的需提供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申请书,在8月8日17:30分前不参加资格复审又不提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申请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上述情形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由高分到 低分依次递补,若该岗位无人递补,需等额面试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进行,等额面试成绩需在6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2、 面试人员确定公示后,若有人需申请放弃面试,本人必须在面试开始前的24小时前(若8:30分开始面试,本人必须在前一天的8:30分之前办理完申请放弃 面试的手续)向麒麟区招考领导小组提交申请,并填写放弃面试申请表。若有人按规定办理了放弃面试的相关手续,按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只递补一次。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又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的考生,视为本人自动放弃面试,因此而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 补,面试正常进行,等额面试的成绩需在6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3、因考核不符合要求导致空缺的招考岗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只递补一次。
4、 若出现考生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只递补一次。自动放弃体检人员必须在规定体检时间的前24小时前向麒麟区招考领导小组提交本人申请并填写放弃体检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递补下一名进入体检;若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又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缺检,不予拟录,也不予递补下一名进行体检。
5、 拟录(聘)用人员若有人放弃录(聘)用资格,本人须向麒麟区招考领导小组提交放弃录(聘)用申请,并填写放弃录(聘)用申请表,经上级批准同意放弃录用后,不予上报录(聘)用。公示结果影响录(聘)用及自愿放弃录(聘)用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若本人不按规定办理放弃录(聘)用的相关手续,一旦录(聘)用 后,本人不按时到岗上班,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十五、安置办法
1、2012年与麒麟区教育局签订了就业协议的麒麟区籍生源的免费师范生,聘用安置到麒麟区第二中学工作。(免费师范生安置数学1人,英语2人,历史1人,教育学1人。)
2、其余人员,按其所报学校及岗位进行安置。
十六、加分条件和办法(所有加分,均为笔试成绩加分)
2012 年麒麟区招聘教师加分政策,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曲政发〔2012〕6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需在 8月3日前提交各项加分手续,过期不再办理。请各位考生上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查阅相关加分政策信息,若有疑问,请于上班时间电话咨询麒麟区教育局人事科(0874-3315025)。
十七、其它
1、本招聘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麒麟区教师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参与招聘有关工作的一切工作人员,若有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考生参加考试,必须主动申请回避。
3、考生自报名至录用结束期间必须保持通信畅通(联系电话本人必须核对准确),若因通信不畅通,造成信息传递不及时,后果考生自负。
4、出现以下情况的视为违反考录纪律,五年内不得参加曲靖市范围内公开招聘考试。
1)考试作弊、找人的;
2)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的;
3)放弃面试资格复审,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申请的;
4)放弃面试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放弃面试申请的;
5)无故不参加体检的;
6)放弃录用资格但未提交申请的。
4、此次招聘工作,所有招聘工作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考政策,遵守招聘纪律,坚持原则,保守机密,秉公办事,认真执行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有关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圆满地完成招考工作任务。
监督举报电话: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4-3297158
麒麟区教育局纪检办公室 0874-3335206
方案公示:1、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
2、曲靖市党建网
3、麒麟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
4、麒麟区教育局宣传栏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和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文件精神,沾益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和编制、岗位严格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综合成绩排序,高分优先选择岗位的原则。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无违纪违法行为,身体健康,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非普通计划招生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未就业的毕业生。
2、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准入。同层次教师资格证报考的,认定学科与所报考岗位须相同。具有高层次教师资格证的,报考初中教育岗位,教师资格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须相同,报考小学教育岗位,教师资格认定学科不限。报考音、体、美岗位及幼教岗位的,教师资格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须相同。
3、报考高中教育岗位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育岗位的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幼教岗位的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各报考岗位所学专业不限。
4、报考人员必须具有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
5、非曲靖籍考生(或生源),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曲靖市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放宽到大专学历;属曲靖市户籍或生源的放宽到中专学历。
6、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
(4)2011年以来违反考录纪律或填报虚假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
三、招聘岗位
从具有教师资格的大中专毕业生中公开考试招聘教师43人,其中:高中教师2人、初中教师14人、小学教师26人、幼儿园教师1人。
招考岗位设置如下:
(一)高中教师2人
县一中高中历史教师1人;
县四中高中数学教师1人。
(二)初中14人
语文教师4人:海峰中学、麻拉学校、大坡三中、菱角一中各1人。
英语教师2人:海峰中学、罗木中学各1人。
数学教师2人:海峰中学、菱角一中各1人。
物理教师2人:海峰中学、炎方一中各1人。
化学教师1人:菱角一中1人。
计算机教师1人:海峰中学1人。
音乐教师1人:麻拉学校1人。
体育教师1人:白水二中1人。
(三)小学教师26人
语文教师11人:大坡红寨小学1人、大坡岩竹小学1人、菱角聂子洞小学1人、德泽棠梨树小学1人、炎方磨嘎小学1人、炎方磨脚小学1人、盘江荣兴小学1人、盘江吴家庄小学1人、盘江大兴村小学1人、盘江芹菜沟小学1人、白水下坡小学1人。
数学教师6人:大坡河勺小学1人、菱角稻堆小学1人、德泽米支嘎小学1人、盘江荣兴小学1人、播乐奴革小学1人、白水座棚小学1人。
音乐教师4人:盘江龙凤小学1人、炎方磨嘎小学1人、播乐沙石岭小学1人、白水潘家洞小学1人。
体育教师3人:炎方卡居小学1人、播乐奴革小学1人、大坡亮泉小学1人。
美术教师2人:炎方卡居小学1人、播乐鸭团小学1人。
(四)幼儿园教师1人。
沾益县幼儿园1人。
四、报考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11日至7月13日,共3天。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沾益县教育局一楼报告厅。
3、所需材料:
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生源地派出所户口证明(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及教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交近期免冠半寸同底彩照四张。已婚人员,需提供结婚证及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4、注意事项
报名时只报考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阶段的相应学科,不报考到具体学校岗位。每一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应达1∶3方能开考;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可缩减招聘计划岗位数,使其达开考比例开考;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不开考,已报名人员由县教育局通知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5、报名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县教育局汇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等部门,按照报考条件规定,进行报考资格审核,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由县教育局公布,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对伪造虚假证件、隐瞒真实情况报名的考生,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违法者,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收费:按照《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曲靖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执行。考试设四个科目,即:《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教法技能》,每个考试科目收费50元,合计200元。
五、笔试、面试
(一)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命题、审题、保密、试卷制作、阅卷、登分、提供成绩等工作,由曲靖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报名、考点设置、制作准考证、监考、试卷接送、保密等考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各项考务工作按照国家统一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设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教法技能四个科目。笔试成绩总分250分:教育学50分、教育心理学50分、专业知识100分、教法技能50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设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岗位三个层次命题;专业知识、教法技能考试设高、初中历史、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音乐、体育、计算机9个考试科目;小学、幼儿园设语文、数学、音乐、体育、美术、幼教等6个考试科目。
2、笔试范围。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参考教材,以云南省现代教育评估中心编写、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招聘教师考试用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第二版)为主。专业知识、教法技能考试以市教育局编写的各科目考试大纲为主要内容。
3、笔试时间:2012年7月28日(星期六)
上午9∶00一11∶30考《专业知识》、《教法技能》两科;
下午3∶00一5∶00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
4、笔试地点:沾益县第四中学
(二)面试
1、面试按沾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面试方案进行,由沾益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面试。
进入面试人选须携带报名条件要求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于8月9日上午8:30到县教育局集中,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
进入面试人选,应事先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并打印个人学历信息。无个人学历信息者,请及时到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提供学历认证报告。资格复审时,工作人员在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信息,本人又不出具学历认证报告的,递补下一名进入面试。
2、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和政策性加分的合计总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若出现并列名次,一并进入面试。
3、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的需提供《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申请书》,在2012年8月9日下午5:00前不提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申请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自愿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按笔试成绩和政策性加分的合计总分依次递补。无递补人员若为等额面试的,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等额面试,面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考核人选进入考核。
4、经面试资格复审后不愿意参加面试的,须在面试前3天(8月13日下午5:00前)提交《自愿放弃面试申请书》,空缺人选按笔试成绩和政策性加分的合计总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若无人递补,需等额面试的,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等额面试。没有提交《自愿放弃面试申请书》,以及迟到30分钟未到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该岗位面试照常进行。若为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考核人选进入考核。
5、复审结束后须将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曲靖党建网》、《曲靖人事人才信息网》、《沾益人事人才信息网》、《沾益教育信息网》、《沾益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公布。
6、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记分,得分当场公布。
7、进入面试人选于2012年8月20日上午7:30到沾益县第四中学集中参加面试。
8、面试以考察教学基本功为主,特长展示为辅。音、体、美不少于40分钟,其他学科不少于30分钟。
9、面试采取现场录像,并保存至招聘工作结束。
10、面试收费按照《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曲靖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每人按50元的规定收取。
11、面试的具体要求,请登录《曲靖党建网》、《曲靖人事人才信息网》、《沾益人事人才信息网》、《沾益教育信息网》、《沾益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查看《沾益县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面试办法》。
六、加分政策
(一)加分条件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曲政发[2012]69号)的规定执行。须在2012年8月1日-2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将加分证明材料交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办理。
(二)办理要求
1、革命烈士子女持《革命烈士证明书》、户口证明(须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到当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2、在云南省参加“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聘用合同书》、到县级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3、在云南省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到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4、在云南省参加“特岗教师”的提供《聘用合同书》,到县级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5、在云南省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凭《志愿服务证》(证上须有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6、符合加分政策的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持户口册,到就读高校前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县级公安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出具加分证明。
7、符合加分政策的优秀运动员凭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奖章、奖牌、证书,到市、省体育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三)办理时限
1、符合上述高校毕业生加分政策的,申请少数民族加分人员请于7月11日-13日报名时领取《沾益县2012年招聘教师少数民族考生申请加分审批表》到相关部门审批,其他加分人员按办理加分手续的要求凭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有关部门办理加分证明。
2、报考人员于8月1日-2日前到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及已办理完备的加分审批表。沾益县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审核后,逐级上报审批政策性加分。
3、8月7日前将加分材料报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审批,加分结果进行公告,公告无举报或有举报经纪检监察部门查证失实的,方能给予办理加分。
4、申请加分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各种材料及所需证明,超过规定时间,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七、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的综合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规定执行。计算办法:
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学成绩+教育心理学成绩+专业知识成绩+教法技能成绩+政策性加分)÷25×50%+面试成绩×50%;
没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学成绩+教育心理学成绩+专业知识成绩+教法技能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八、考核
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计算的综合成绩及招考计划,按1:1确定考核人选,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情况,依次按《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曲政发[2012]69号)文件中有关优先录用的规定执行;若再并列,按专业知识和教法技能分数高者确定考核人选;若再并列,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考核人选;若再并列,按学历高者确定考核人选。若还存在并列,并列人员重新面试确定考核人选。
考核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考核时,本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档案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考核人选于2012年8月22日上午8点在县教育局一楼报告厅集中参加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综合成绩顺次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考核(只递补一次)。
九、体检录用
由沾益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体检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转发关于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件的通知》(曲市人〔2005〕22号)文件,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文件,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曲靖市教育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文件的通知》(曲市人〔2011〕25号)等文件执行。体检由医院出具合格与不合格结论,对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程序。所空缺岗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依次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
参加体检人选,于2012年8月23日上午7:00在沾益县教育局一楼报告厅集中,必须保持空腹,体检费自带直接交体检医院,并带报名时同底半寸照片一张以及填表用具。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教育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员于2012年8月24日上午8:30在沾益县教育局集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愿选择相应学科的学校岗位,现场填报《沾益县2012年招聘教师自选岗位申请表》,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无举报或有举报经纪检监察部门查无事实的,拟聘用人员须将《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教育局,由教育局统一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已婚人员,成绩上线者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交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及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办理聘用手续。凡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的,须向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申请或说明材料,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公示结果影响录(聘)用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招考聘用教师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和《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聘用人员必须在2012年9月10日前办理完人事关系、档案、组织关系、户口迁移、聘用等相关手续,超过办理期限者不准请假办理,后果自负。
招考聘用的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经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报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
十、加强领导
为做好2012年沾益县招聘教师的工作,成立沾益县教育局公开考试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陈家全县教育局局长
成员:代继国县教育局纪委书记
高朝富县教育局副局长
张玲梅县教育局副局长
方明聪县教育局副局长
范红梅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朱荣德县教育工会主席
陈云会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肖朝宽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科科长
陈竹县教育局教育督导办公室主任
夏波县教育局招考办主任
詹家本县教育局教科所所长
丁玖富县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科,高朝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报名组、考务组、面试考核组、资格审查及监督组,成员如下:
(一)报名组
组长:方明聪
组员:陈云会肖朝宽詹家本郑贵华王丽娟
王荣华伏关寿李素巧胡兴雷张洪
言应萍王宁毛咏菊
(二)考务组
组长:高朝富
组员:陈云会肖朝宽夏波郑贵华王丽娟王荣华张洪朱家禾陈宣策以及公安局、保密局相关人员。
(三)面试考核组
组长:陈家全
副组长:张玲梅
组员:肖朝宽詹家本郑贵华及专家组成员。
(四)资格审查及监督组
组长:代继国
副组长:朱荣德
组员:范红梅陈竹以及纪检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相关人员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教师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相关单位及人员必须高度重视,严肃考风考纪,认真对待,对招聘教师考试的各项政策规定,笔试、政策性加分、面试、考核、体检、公告成绩等各个环节要按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从事招聘工作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沾益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组长是招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邀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考教师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自报名至录(聘)用结束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若因通讯不畅造成信息传递不到,后果考生自负。
报考考生出现以下情况的均视为违反考录纪律,5年内不得参加沾益县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1、考试作弊或找人的;
2、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的;
3、放弃面试资格复审,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申请的;
4、放弃面试,但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放弃面试申请书的;
5、无故不参加体检的;
6、放弃录(聘)用资格但未提交申请的。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公开投诉电话为0874-3161149;
县教育局设立公开投诉电话为0874-3160675,受理考生和社会的
反映和举报。
整个考试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各相关部门及人员对所涉及到的具体工作务必按时、抓紧、抓实、抓细,确保今年的招聘教师考试工作圆满完成。
本实施办法及招聘过程需向社会公告公示的,在《曲靖党建网》、《曲靖人事人才信息网》、《沾益人事人才信息网》、《沾益教育信息网》、《沾益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上查询。
报考咨询电话0874-3162589,联系人:郑贵华。
十二、本实施办法由沾益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其它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附:1沾益县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和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文件精神,富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公告如下: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和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文件精神,富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编制和岗位控制的原则。
(三)坚持教师资格准入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办法
(一)招聘范围:县属和各乡(镇)有编制、有空岗和进人计划的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
(二)招聘办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由曲靖市教育局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2、富源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报名、考点设置、资格复审、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及录取手续等工作。
三、招聘岗位
2012年富源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119人,其中安置签订就业协议的免费师范生2人、由富源县教育局组织参加全市统一笔试公开招聘教师117人。
(一)安置签订就业协议的免费师范生岗位(2人)
富源县胜境中学(2人):高中英语1人、高中政治1人。
(二)公开招聘岗位(117人)
公开招聘教师岗位117人(具体岗位设置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中师(含幼师)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中师及其以上学历。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限。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
(四)非曲靖户籍或生源报考的,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曲靖市参加“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四个项目服务期满的人员,学历放宽为大专学历;曲靖市户籍或生源,放宽到中专学历。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5、2011年以来违反考录纪律或填报虚假报名信息的。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报考高中岗位的须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与报考岗位相同。报考小学层次(含幼儿园)各学科岗位的,必须具有小学、幼儿园、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之一,其中报考幼儿教育、小学英语、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计算机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与报考岗位相同,其他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学科不限。
一个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报考时只填报招聘岗位的学科,不填报具体设置岗位的学校。
(二)报名时间:2012年7月11日—7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共3天。
(三)报名地点:曲靖市富源职业技术学校(县职中)。
(四)报名时每一位报名人员须携带毕业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交近期同底免冠半寸彩照3张。“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他学历人员还需提供密封完好的学籍档案。
(五)报名费用
按照《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曲靖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执行。考试设四个科目,即:《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教法技能》,每个考试科目收费50元,合计200元。
(六)开考比例
招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须达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按比例缩减招聘岗位计划数,以达到比例要求;若仍不能达到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可转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相关规定
1、根据2008年发布的《中国***党校工作条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党校学历不属国民教育学历。
2、军队院校招收的地方学员,如未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的,其学历不予承认。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2012年7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考《专业知识》《教法技能》,下午3:00—5:00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二)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科目设置及教材:考试科目设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教法技能四个科目。笔试成绩总分250分:教育学50分、教育心理学50分、专业知识100分、教法技能50分。
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设高中、小学幼教教育岗位二个层次命题。
2、专业知识、教法技能设高中、小学幼教教育二个层次命题。其中高中层次设语文、数学、英语、化学、地理、体育、计算机7个学科考试;小学、幼儿园设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幼教、计算机8个学科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参考教材,以云南省现代教育评估中心编写、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招聘教师考试用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第二版)为主。专业知识、教法技能考试以市教育局编写的各科目考试大纲为主要内容。
(四)发放准考证时间:2012年7月26日—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发放准考证地点:县教育局。
七、笔试加分
富源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加分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的规定执行。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2012年7月30日—8月3日(8月3日下午5:30前)将加分证明材料交到富源县教育局组织人社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办理。
八、成绩公布
8月6日,富源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曲靖市教育局公告笔试成绩的当日通过曲靖市党建网、曲靖人事人才信息网、富源人事人才信息网、富源县教育局网站和富源县教育局公告栏公布成绩。需要查分的,可于2012年8月7日—8日到富源县教育局组织人社科办理查分手续,查分结果于8月8日在富源县教育局公告栏公告。只能查分,不能查卷。
九、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出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用面对面的方式,由富源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招考条件及要求对确定的资格复审对象报名信息的一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由考生本人现场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资格复审通过的人选确定为面试人选,并于2012年8月10日开始在曲靖市党建网、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富源县教育局网站和富源县教育局公告。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8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资格复审地点:县教育局。
2、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
⑴“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报考人员需提供:毕业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已婚的需提交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证明材料。
⑵其他学历报考人员需提供:毕业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密封完好的学籍档案,已婚的需提交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证明材料。
3、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⑴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持上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核。
⑵考生要注意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能及时进行联络,若因无法联系而不能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⑶考生在参加招聘时应主动提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xlcx)中搜寻本人学历信息。若搜寻不到的,请及时到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资格复审时若在网上搜寻不到所持毕业证的相关信息,考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⑷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需提交《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书》,在2012年8月9日下午5:30前不参加资格复审又不提交《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自愿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由此造成人员空缺的,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该岗位无人递补,需等额面试的须书面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进行,等额面试成绩须在6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
十、面试
富源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曲人社〔2011〕55号文件制定《富源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生可在曲靖市党建网、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富源人事人才信息网查询《富源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详细了解面试的相关要求。
(二)面试场地设置
面试场地分为:考生候考室、准备室、面试室、候分室。考生抽签后在指定的候考室内候考,面试后在候分室等待公布分数。
(三)面试时间:2012年8月16日。
(四)面试内容、方式及分值
1、面试内容为各考试学科现行教材中的知识点,考生根据给定的题本按要求进行面试。
2、考生以讲课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教学内容,7名专家组成员打分,去掉一个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得分以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得分当场公布。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五)有关事项
1、经资格复审后若有人需要申请放弃面试,本人必须在面试开始的3天之前(2012年8月13日下午5:30前)向富源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自愿放弃面试申请书》,并填写放弃面试申请表。相应空缺人选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若该岗位无人递补,需等额面试的须书面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进行等额面试,面试成绩成绩须在6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又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因此而造成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该岗位面试正常进行,若为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2、面试过程将现场录音录像,相关影像资料保存至招聘工作结束。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有加分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学成绩+教育心理学成绩+专业知识成绩+教法技能成绩+笔试加分)÷25] ×50%+〔面试成绩〕×50%;没有加分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学成绩+教育心理学成绩+专业知识成绩+教法技能成绩)÷25〕×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面试结束后,按招考岗位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员(若遇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曲政发〔2012〕69号文件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规定执行;若优先条件相同,则笔试成绩总分高的优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专业知识与教法技能总成绩高的优先;若所有成绩均相同,再次组织相同人员面试确定)。
(六)面试收费
按照《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曲靖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曲发改收费[2008]50号)规定,每人按50元的标准收取面试费。
十一、考核
考核工作由富源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因考核不符合要求,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进行递补。
十二、体检
富源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人员体检。
(一)承办富源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体检工作的单位必须是县级及其以上医院。
(二)体检标准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件执行。体检由医院出具合格与不合格结论,对不合格者不予进入拟录(聘)用程序,因此出现的空缺岗位不进行递补。
(三)体检费由医院向考生据实收取。
十三、公示和录用
(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名单在曲靖市党建网、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富源人事人才信息网、富源县教育局网站和富源县教育局公告栏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二)公示期满,无举报或有举报经纪检监察部门查无事实的拟录(聘)用人员,组织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选岗位(选岗时若遇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曲政发〔2012〕69号文件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人员优先;若优先条件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若笔试成绩又相同,则专业知识与教法技能总成绩高的优先)。岗位选定后,组织拟录(聘)用人员填写办理录(聘)用手续所需的相关表格,并在规定时限内持录用文件及有关证件(原件)、证明材料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聘)用审批手续。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须本人提交自愿放弃录〈聘〉用申请﹚或公示期间有举报且经纪检监察部门查证属实的,取消其拟录(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十四、信息发布
富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由富源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曲靖市党建网、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富源县电视台、富源人事人才信息网、富源县教育局网站和富源县教育局公告栏等媒介上向社会公布。
十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领导,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决定成立富源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业务。
十六、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在整个报名及考试过程中都要精心组织,严格执行政策、严肃考试纪律,做到客观公正。
(一)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从事招聘工作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二)考生自报名至录(聘)用结束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若因通讯不畅造成信息传递不到,后果考生自负。
(三)出现以下情况的均视为违反考录纪律,5年内不得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1、考试作弊、找人的;
2、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的;
3、放弃面试资格复审,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申请的;
4、放弃面试但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自愿放弃面试申请书的;
5、无故不参加体检的;
6、放弃录(聘)用资格但未提交申请的。
富源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试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受理群众相关的反映和举报,并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整个考试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七、本方案由富源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及举报电话
富源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监督电话:
4612502(县教育局组织人社科)
富源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举报电话:
4622877(县教育局政策法规科)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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