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关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药店新冠肺炎防控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淄博市关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药店新冠肺炎防控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第1张

《关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药店新冠肺炎防控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领导小组,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

为准确做好疫情监测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渠道,遏制新冠肺炎疫情扩散蔓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确定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和药店疫情防控措施,开展新冠肺炎筛查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医疗机构及药店疫情防控措施

临时关闭所有个体诊所,包括门诊部、普通诊所、中医诊所、口腔诊所、企事业卫生所。

严格执行零售药店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实名制登记,留存联系电话或有效****。对拒不提供个人信息的消费者,可以拒绝销售。

各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一律不得收治发热病人、有明确呼吸道症状的病人。发现此类病人后,在做好登记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镇级迅速按程序组织转诊。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淄博市医疗机构内疫情防控8条措施》。就诊发热病人在常规检查基础上增加CT检查,并采集样本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二、开展新冠肺炎监测工作

基层医疗机构监测工作。

1建立监测网络系统。建立以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中心,以区县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监测报告体系。一级监测点由村卫生室承担,二级监测点由乡镇卫生院承担,负责一级监测点信息的确认及确定转诊的单位,三级监测点由区县医院、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负责接诊、诊断和对辖区内监测情况的汇总分析研判。

2明确报告内容和流程。重点是返乡和外来人员,一级监测点发现病人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在1个小时内要立即向二级监测点报告;二级监测点1个小时内完成信息确认、联系转诊医院工作,并上报情况;三级监测点每天完成当日接诊、诊断和对辖区内监测情况的汇总分析研判等工作。

3实行零报告制度。对监测未发现需要上报信息的,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每日17:00前逐级报告。

药店监测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药店每天两次将当日登记信息向区县市场监管部门推送,市场监管部门分类处理后推送区县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指挥部分类推送至镇,及时对登记人员进行随访。

2月12日启动监测报告制度,各区县汇总截至每日12:00前数据,17:00前上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疫情防治组。

三、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患者情况排查

排查范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月10日,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所有就诊人员情况。

排查内容。详见附表。

相关要求。

12月11日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将《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患者排查登记表》报各区县卫生健康局。

2各区县卫生健康局和疾控中心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患者排查登记表》进行分析,对可能存在的人员实行一人一策,逐人进行分析研判、追踪,对可疑人员及时制定、落实处置方案。

32月11日开始,各村卫生室对就诊病人进行预判,对发热病人、外地来人和与确诊、疑似病例接触的人群必须第一时间报告、转诊。

淄博市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各药店要严格执行本规定,对瞒报、漏报、迟报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淄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1日

高青县1例、博山区1例、淄川区1例。根据查询淄博疫情防控消息显示,2022年12月3日淄博疫情新增病例是高青县1例、博山区1例、淄川区1例,截止2022年12月09日,淄博共有低风险地区6处,高风险地区41处。

2020年3月29日0时至24时,淄博市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截至3月29日24时,淄博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30例,其中治愈出院29例,死亡1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857人,已解除医学观察740人,117人正在接受隔离医学观察,均未发现异常。

随着疫情形势变化,当前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已转变为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境外来淄人员必须恪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履行信息报告责任。计划从境外来淄人员及其家属、所在单位要至少提前3天向所在社区申报登记航班号、入境口岸等信息。14日内所有境外来淄人员要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殊情况经严格评估并按程序报批后,由镇、村两级组织落实居家隔离管控措施。

2020年3月29日12时至24时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2020年3月29日12-24时,山东省无本地住院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759例,死亡病例7例,治愈出院752例。

2020年3月29日12-24时,山东省无新增境外输入疑似病例,青岛市新增英国输入确诊病例1例。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4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例,累计治愈出院1例。

目前共追踪到密切接触者20346人,尚有2273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详见下表:

备注:山东省本地病例按确诊时医院所在县区统计,境外输入病例单独统计。

近期,境外疫情形势依然严峻,我国本土疫情也出现反弹,针对当前防控形势,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临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广大市民朋友紧急提醒如下:

1自5月1日以来,从辽宁营口市,安徽六安市、合肥市来临淄,或与营口市、六安市、合肥市指挥部公布的患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临淄人员,须立即向所在单位和居住地社区登记报备,如实报告出发地、出行方式、健康状况等信息,主动配合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等措施。如出现发热、咽痛、干咳、嗅觉改变、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到区医院、妇保院、北大医疗鲁中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报告相关旅居史和接触史。

2自5月15日起,从辽宁营口,安徽六安市、合肥市来临淄人员,须提前向所在村居、社区和镇、街道报告,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抵达后立即到区疾控中心进行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不要出行。

3非必要,一律暂缓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律暂缓返区。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要提前向所在村居、社区和镇、街道报告,持3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来临淄,配合做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以及相关核酸和抗体检测工作。

4持续关注疫情官方信息。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关注官方发布的准确疫情信息,如有发现近期曾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报告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或村居报备,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5坚持好习惯。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到公共场所请继续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保持社交距离等好习惯,避免用不清洁的手触碰口、眼、鼻,降低感染新冠肺炎病毒风险。烹调食用进口冷冻食品时,做到烧熟煮透,公筷分餐、文明用餐,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6有序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手段,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通过接种疫苗能够对个体产生有效保护,有助于构筑全人群免疫屏障。请广大市民积极按照镇街和相关部门安排,有序接种疫苗,降低自身感染风险。

2020年3月24日0时至24时,淄博市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截至3月24日24时,淄博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30例,其中治愈出院29例,死亡1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806人,已解除医学观察712人,94人正在接受隔离医学观察,均未发现异常。

重要提示:确诊病例“清零”并不代表疫情“清零”,为做好精准防控,推动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尽快全面恢复,请全体市民继续提高科学防控意识,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养成健康生活方式。请依据《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科学落实防控举措,分人群、分场所、分情况科学佩戴口罩,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

随着疫情形势变化,当前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已转变为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境外来淄人员必须恪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履行信息报告责任。计划从境外来淄人员及其家属、所在单位要至少提前3天向所在社区申报登记航班号、入境口岸等信息。14日内所有境外来淄人员要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殊情况经严格评估并按程序报批后,由镇、村两级组织落实居家隔离管控措施。

2020年3月24日12时至24时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2020年3月24日12-24时,山东省无本地住院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759例,死亡病例7例,治愈出院752例。

2020年3月24日12-24时,山东省无境外输入疑似病例;青岛市新增英国输入确诊病例1例;全省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0例,均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目前共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9252人,尚有1674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详见下表:

备注:境外输入病例单独统计,其他病例按确诊时医院所在县区统计。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qinggan/659890.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7-07
下一篇2023-07-07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