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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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孤儿,也许是重男轻女的结果,也许是男欢女爱又不能负责的产物是哲野把我拣回家的。那年他落实政策自农村回城,在车站的垃圾堆边看见了我,一个漂亮的,安静的小女婴,许多人围着,他上前,那女婴对他璨然一笑。他给了我一个家,还给了我一个美丽的名字,陶夭。后来他说,我当初那一笑称得起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哲野的一生极其悲凄,他的父母都是归国的学,却没有逃过那场文化浩劫,愤懑中双双弃世,哲野自然也不能幸免,发配农村,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劳燕分飞。他从此孑然一身,直到35岁回城时拣到我。我管哲野叫叔叔。
童年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太多不愉快。只除掉一件事。上学时,班上有几个调皮的男同学骂我“野种" 我哭着回家, 告诉哲野。第二天哲野特意接我放学,问那几个男生:谁说她是野种的?小男生一见高大魁梧的哲野,都不出声,哲野冷笑:下次谁再这么说,让我听见的话,我揍扁他!有人嘀咕,她又不是你的,就是野种。哲野牵着我的手回头笑:可是我比亲生女儿还宝贝她。不信哪个站出来给我看看,谁的衣服有她的漂亮?谁的鞋子书包比她的好看?她每天早上喝牛奶吃面包,你 们吃什么?小孩子们顿时气馁。自此,再没有人骂我过是野种。大了以后,想起这事,我总是失笑。我的生活较之一般孤儿,要幸运得多。
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书房。满屋子的书,明亮的大窗子下是哲野的书桌,有太阳的时候,他专注工作的轩昂侧影似一副逆光的画。我总是自己找书看,找到就窝在沙发上。隔一会,哲野会回头看我一眼,他的微笑,比冬日窗外的阳光更和煦。看了,我就趴在他肩上,静静的看他画图撰文。
他笑:长大了也做我这行? 我撇嘴:才不要,晒得那么黑,脏也脏死了。啊,我忘了说,哲野是个建筑工程师。但风吹日晒一点也无损他的外表。他永远温雅整洁,风度翩翩断断续续的,不是没有女人想进入哲野的生活我八岁的时候,曾经有一次,哲野差点要和一个女人谈婚论嫁。那女人是老师,精明而漂亮。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喜欢她,总觉得她那脸上的笑象贴上去的,哲野在,她对我得又甜又温柔,不在,那笑就变戏法似的不见。我怕她。有天我在阳台上看图画书,她问我:你的亲爹妈呢?一次也没来看过你?我呆了,望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 她啧啧了两声又说,这孩子,傻,难怪他们不要你。我怔住,忽然哲野铁青着脸走过来,牵起我的手什么也不说就回房间。
晚上我一个人闷在被子里哭。哲野走进来,抱着我说,不怕, 夭夭不哭。
后来就不再见那女的上我们家来了。再后来我听见哲野的好朋友邱非问他,怎么好好的又散了?哲野说,这女人心不正娶了她,夭夭以后不会有好日子过的。 邱非说,你还是忘不了叶兰。八岁的我牢牢记住了这个名字。大了后我知道,叶兰就是哲野当年的女朋友。我们一直相依为命。哲野把一切都处理得很好,包括让我顺利健康的度过青春期我考上大学后,因学校离家很远,就住校,周末才回家哲野有时会问我:有男朋友了吗?我总是笑笑不作声。学校里倒是有几个还算出
色的男生总喜欢围着我转,但我一个也看不顺眼:甲倒是高大英俊,无奈成绩三流;乙功课不错,口才也甚佳,但外表实在普通;丙功课相貌都好,气质却似个莽 ……
我很少和男同学说话。在我眼里,他们都幼稚肤浅,一在人前就来不及的想把最好的一面表现出来,太着痕迹,失之稳重。 二十岁生日那天,哲野送我的礼物是一枚红宝石的戒指。这类零星首饰,哲野早就开始帮我买了,他的说法是:女孩子大了,需要有几件象样的东西装饰。吃完饭他陪我逛商场,我喜欢什么,马上买下。回校后,敏感的我发现同学们喜欢在背后议论我。我也不放在心上。因为自己的身世,已经习惯人家议论了。直到有天一个要好的女同学私下把我拉住:他们说你有个年纪比你大好多的男朋友?我莫名其妙:谁说的?她说:据说有好几个人看见的,你跟他逛商场亲热得很呢!说你难怪看不上这些穷小子了,原来是傍了孔方兄!我略 一思索,脸慢慢红起来,过一会笑道:他们误会了我并没有解释。静静的坐着看书,脸上的热久久不褪周末回家,照例大扫除。哲野的房间很干净,他常穿的一件羊毛衫搭在床沿上。那是件米咖啡色的,樽领,买的时候原本看中的是件灰色鸡心领的,我挑了这件。当时哲野笑着说,好,就依你,看来小夭夭是嫌我老了,要我打扮得年轻点呢。我慢慢叠着那件衣服,微笑着想一些零碎的琐事。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发现哲野的精神状态非常好,走路步履轻捷生风,偶尔还听见他哼一些歌,倒有点象当年我考上大学时的样子。我纳闷。星期五我就接到哲野电话,要我早点回家,出去和他一起吃晚饭。刮胡子换衣服。我狐疑:有人帮你介绍女朋友?哲野笑:我都老头子了,还谈什么女朋友,是你邱叔叔,还有一个也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一会你叫她叶阿姨就行。我知道,那一定是叶兰。路上哲野告诉我,前段时间通过邱非,他和叶兰联系上了,她丈夫几年前去世了,这次重见,感觉都还可以,如果没有意外,他们准备结婚。
我不经心的应着,渐渐觉得脚冷起来,慢慢往上蔓延。
到了饭店,我很客观的打量着叶兰:微胖,但并不臃肿,眉宇间尚有几分年轻时的风韵,和同年龄的女人相比,她无疑还是有优势的。但是跟英挺的哲野站在一 起,她看上去老得多。她对我很好,很亲切,一副爱屋及乌的样子。到了家哲野问我:你觉得叶阿姨怎么样?我说:你们都计划结婚了,我当然说好了。我睁眼至凌晨才睡着回到学校我就病了。发烧,撑着不肯拉课,只觉头重脚轻,终于栽倒在教室醒来我躺在医院里,在挂吊瓶,哲野坐在旁边看书。我疲倦的笑:我这是在哪?哲野紧张的来摸我的头总算醒了,病毒性感冒转肺炎,你这孩子,总是不小心。我笑:要生病,小心有什么办法?哲野除了上班,就是在医院。每每从昏睡中醒来,就立即搜寻他的人,要马上看见,才能安心。我听见他和叶兰通电话:夭夭病了,我这几天都没空,等她好了我跟你联系我凄凉的笑,如果我病,能让他天天守着我,那么我何妨长病不起。住了一星期院才回家。哲野在我房门口摆了张沙发,晚上就躺在上 面,我略有动静他就爬起来探视。我想起更小一点的时候,我的小床就放在哲野的房间里,半夜我要上卫生间,就自己摸索着起来,但哲野总是很快就听见了,帮我开灯,说:夭夭小心 啊。 一直到我上小学,才自己睡。叶兰买了大捧鲜花和水果来探望我。我礼貌的谢她。
她做的菜很好吃,但我吃 不下。我早早的就回房间躺下了。
我做梦。梦见哲野和叶兰终于结婚了,他们都很年轻,叶兰穿着白纱的样子非常美丽,我这么大的个子充任的居然是花童的角色。哲野愉快的微 笑着,却就是不回头看我一眼,我清晰的闻到新娘花束上飘来的百合清香……
我猛的坐起,醒了。半晌,又躺回去,绝望的闭上眼。黑暗中我听见哲野走进来,接着床头的小灯开了。他叹息:做什么梦了?哭得这么厉害。我装睡,然而眼泪就象漏水的龙头,顺着眼角滴向耳边。
哲野温暖的手指一次又一次的去划那些泪,却怎么也停不了。这一病,缠绵了十几天。等痊愈,我和哲野都瘦了一大圈。他说:还是回家来住吧,学校那么多人一个宿舍,空气不好。
他天天开摩托车接送我。脸贴着他的背,心里总是忽喜忽悲的。以后叶兰再也没来过我们家。过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时 间,我才确信,叶兰也和那女老师一样,是过去式了。
我顺利的毕业,就职。我愉快的,安详的过着,没有旁骛,只有我和哲野。既然我什 么也不能,那么就这样维持现状也是好的。
但上天却不肯给我这样长久的幸福。哲野在工地上晕到。医生诊断是肝癌晚期。我痛急攻心,却仍然知道很冷静的问医 生:还有多少日子?医生说:一年,或许更长一点。我把哲野接回家。他并没有卧床,白天我上班,请一个钟点看护,中午和晚上,由我自己照顾他。哲野笑着说:看,都让我拖累了,本来应该是和男朋友出去约会呢。
我也笑:男朋友?那还不是万水千山只等闲。每天吃过晚饭,我和哲野出门散步。我挽着他的臂。除掉比过去消瘦,他仍然是高大俊逸的,在外人眼里,这何尝不是一幅天伦图,只有我,在美丽的表象下看得见残酷的真实。我清醒的悲伤着,我清晰的看得见我和哲野最后的日子一天天在飞快的消失。 哲野很平静的照常生活。看书,设计图纸。钟点工说,每天他有大半时间是耽在书房的我越来越喜欢书房。饭后总是各泡一杯茶,和哲野相对而坐,下盘棋,打一局扑克。然后帮哲野整理他的资料。他规定有一叠东西不准我动。我好奇。终于一日趁他不在时偷看。 那是厚厚的几大本日记。
“夭夭长了两颗门牙,下班去接她,摇晃着扑上来要我抱。 ”
“ 夭夭十岁生日,许愿说要哲野叔叔永远年轻。我开怀,小夭夭,她真是我寂寞生涯的一朵解语花。
今天送夭夭去大学报到,她事事自己抢先,我才惊觉她已经长成一个美丽少女,而我,垂垂老矣。希望她的一生不要象我一样孤苦。
邱非告诉我叶兰近况,然而见面并不如想象中令我神驰。她老了很多,虽然年轻时的优雅没变。她没有掩饰对我尚有剩余的好感。
夭夭肺炎。昏睡中不停喊我的名字,醒来却只会对我流眼泪。我震惊。我没想到要和叶兰结婚对她的影响这样大。送夭夭上学回来,觉得背上凉嗖嗖的,脱下衣服检视,才发现湿了好大一片。
唉,这孩子。 医生宣布我的生命还剩一年。我无惧,但夭夭,她是我的一件大事。我死后,如何让她健康快乐的生活,是我首要考虑的问题。 “……
我捧着日记本子,眼泪簌簌的掉下来。原来他是知道的,原来他是知道的。
再过几天,那叠本子就不见了。我知道哲野已经处理了。他不想我知道他知道我的心思,但他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哲野是第二年的春天走的。临终,他握着我的手说:本来想把你亲手交到一个好男孩手里,眼看着他帮你戴上戒指才走的,来不及了我微笑。他忘了,我的戒指,二十岁时他就帮我买了。书桌抽屉里有他一封信,简短的几句:夭夭,我去了,可以想我,但不要时时以我为念,你能安详平和的生活,才是对我最大的安慰。叔叔。
我并没有哭得昏天黑地的。
半夜醒来,我似乎还能听到他说:夭夭小心啊。
在书房整理杂物的时候,我在柜子角落里发现一个满是灰尘的陶罐,很古朴趣致 , 我拿出来,洗干净,呆了,那上面什么装饰也没有,只有四句颜体: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到这时,我的泪,才肆无忌惮的汹涌而下。
往往许多人在抉择伴侣时,容易东想西想,不知所措,就是因为害怕一时做错决定,看错人,造成终生的遗憾。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萧伯纳说:「此时此刻在地球上,约有两万个人适合当你的人生
伴侣,就看你先遇到哪一个,如果在第二个理想伴侣出现之前,你已经跟前一个人发展出相知相惜、互相信赖的深层关系,那后者就会变成你的好朋友,但是若你跟前一个人没有培养出深层关系,感情就容易动摇、变心,直到你与这些理想伴侣候选人的其中一位拥有稳固的深情,才是幸福的开始,漂泊的结束」爱上一个人不需要靠努力,只需要 靠「际遇」,是上天的安排,但是持续地爱一个人」就要靠「努力」,在爱情的经营中,顺畅运转的要素就是沟通、体谅、包容与自制(面临诱惑有所自制)。有许多人总是为「际遇」所迷惑与苦恼,意念不停、欲念不断、争逐不散,而忘了培养经营感情的能力才是幸福的关键。
所以不要去追问到底谁才是我的Mr Right,而是要问说在眼前的伴侣关系中,我能努力到什么程度、成长到什么程度,若没有培养出经营幸福的能力,就算真的MrRight出现在你身边,幸福依然会错过的,而活在犹疑与遗憾当中,这不就是许多「爱情虚无症」的遭遇与心态吗?若你此刻已有一位长久相伴的伴侣,不要再随便三心二意地犹疑了,我们往往不易察觉感情中的一个陷阱,就是「近亲生慢侮」,也就是经济学中的铁律「边际效益递减法则」,跟你在一起越久的人,就越容易麻木与忽视,而新鲜的「际遇」总是那么动人可爱。在感情对待中,难免有摩擦与无心的伤害,而且论得罪自己的次数累加起来最多的人,当然是跟我们在一起最久、最亲近的人。而新欢呢,又还没开始有得罪你的机会,再加上他的刻意讨好,所以新欢怎么看怎么可爱,旧爱怎么看怎么讨厌。但别忘了,新欢身上总是有不确定的未知数,旧爱身上就是有难得的熟悉感、确定感、信赖感。千万不要随便在偶然的「际遇」中迷失了自己,错放了幸福温暖的手。所以萧伯纳的话,是要提醒情人不要太钻牛角尖于寻觅那唯一,应该把精神用在学会经营幸福的能力上,同时也提醒我们「溺水三千只取一瓢饮」若有幸遇到了难得的伴侣,就不要再三心二意了,因为我们永远不知道一生何时会遇到两万个其中的几,所以要知福惜福 、活在当下勇气
终于作了这个决定 别人说我怎么不理
只要你也一样的肯定 我愿意天涯海角都随你去
我知道一切不容易 我的心一直温习说服自己
最怕你忽然说要放弃 爱真的需要勇气来面对流言蜚语
只要你一个眼神肯定 我的爱就有意义
我们都需要勇气 去相信会在一起
人潮拥挤我能感觉你 放在我手心里你的真心
当你收到这封信后尽快的把它发送出去,至少发送给5个人,如果你未婚,那么你 将会得到一份意想不到的好姻缘,如果你已婚,那你的婚姻生活将更幸福、美满。
- 作者: 无定光阴 访问统计:1035 2005年07月8日, 星期五 18:30 加入博采
有时候,转身离开要好过假装若无其事的坚持。朋友们,下面是三篇短篇情感美文,欢迎大家阅读哦!
长相忆1
前些日子在中文班上突然注意到一个男孩子。
同学也有些日子了,面孔却生得很,仿佛第一次见,但感觉上却非常熟悉,像是认识了十多年的老友。
我百思不得其解,苦苦琢磨了好一会儿,才发现他其实很像我的一个故人。
不光是长相,甚至连声音,笑起来时有些腼腆的神态也让我有种时空颠倒的错觉。
我紧紧地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突然之间满心酸涩。
说到这儿你怕是也发现了,那个故人对我来讲有些特别,说白了就是爱慕对象,或是初恋对象。
每一次我忘掉那些喜欢过的男孩之后,在文章里提到他们时都会使用昵称或是姓名缩写,而那个人,我也早已不再对他有任何感觉,但写到他的时候,总是以“那个人”三字一笔带过,不愿真正赐予他一个代号,如此煞费苦心,其实只是想在自己心里永远保留着他的名字,那个无论如何都不忍忘却的名字。
爱这样深,才会在感情逝去多年后的某一天,看到一张相似的脸,昔日的爱意便如流水般潺潺涌出。
去年年底我回国,去见他之前心里甚是忐忑不安,害怕他与我的记忆不符,而事实却证明是我瞎担心了。
他和十年前完全一模一样,似乎只是变高变大了,连脸上的稚气都没有祛除,还是那个温柔腼腆的白衣少年。
当我松了一口气,暗道还好一切都没变的时候,却惊觉我变了。
我变了。
在国外这几年,我已不是当初那个羞怯的只知道躲在父母背后的小姑娘,看见心仪的男孩我会主动出击,遇到不公平对待时也会奋起反抗。
可是他,却没有像我一样成长起来。
我不由得问自己,我真的还能回到过去吗
答案是否定的。
其实想想是很悲伤的。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了一个人,却还是要错过。
或许,只是我走得快了些,他走得慢了些,要不然,就是方向反了,所以离得越来越远。
我看着那个酷似他的男孩,有些恍惚:这些年,到底是不是一个梦梦醒之后,他是否还会与我并肩同行
我摇摇头,嘲笑自己的傻,低下头继续做习题。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容易变得焦虑不安、患得患失了呢年少的时候,单纯无知,笑容却是时时刻刻挂在脸上,指不定哪个男孩的冁然一笑,就让女孩牵记了一生……
爱与打扰2
爱,是人类生存永恒的主题。
日情爱大师渡边淳一曾说:人类社会几千年来迅猛发展,但是有一种东西是完全没有进步的,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爱。
国人对情爱的好奇,大多基于人类繁衍本能的需求。
懵懂时期,人们对爱理解各异,如雾里看花,总是那么隔着一层。
那时候,假若有点这方面的想法,往往羞于与身边的好友说。
年代的差异,什么时候都存在。
80年代读书的我们,对爱、性爱的理解大多来源于世界名着。
小小的心灵,仿若插上了一个爱的翅膀,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总是那么遥远而不可确定。
浅浅的感动,来自于当时盛行一时的琼瑶、三毛的作品。
差不多,人人都会有这样的经历,在硕大的图书馆,靠窗靠边的一个小小的角落,不禁为书中的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故事所打动,泪落两腮,旁若无人。
那个世界仿若就是自己的。
三毛有句名言:爱情的滋味复杂,绝对值得一试二尝三醉。
此言不虚,但我的理解是,爱不是刻意的,更不是刻意去尝试的。
不经意间,两人,在特定情境中的两人,就好上了。
有爱,就有甜蜜,就有思念,就有渴望,就有可能得不到的伤。
恋爱中的人,未真正身心相印、交融,是甜蜜而痛苦的。
敢于努力尝试的人,是生活的勇者。
但,那不是我。
应知道的,荷西追求三毛的时候,三毛说:今天回来心已经碎了。
等待期许三毛的荷西,面对坦诚的三毛,两人结结实实的恋上了,且过上了一段幸福的婚姻生活。
不是人人有这份幸运的。
部分人,如是,在进入婚姻之前,心是碎了的,只是期许一份朴实的爱、稳定的婚姻。
对某些看重感情的人来说,一次爱的伤,需要好多年时间的消解,是断然未有不断尝试的勇气的。
记得大三开学伊始,看过美故事片《珍妮的肖像》,喜欢其中珍妮唱的主题歌:
我从哪里来,
没人知道;
我要去
万物去的地方。
那是,探求过生活真谛,经历过一回短暂懵懂初恋的我,当时对生活的简单渴望。
多年以后,偶尔看看以往笔记点滴,仍为之怅惘。
更多年后,当我跟单位一起看运动比赛的同事兼博友,说起一半句此事儿,业已去世的博友,轻轻的说:你去看看他。
短短的一句,令人释然,一个不多见的懂爱的人。
后,当单位集体出游的某日,晚上允许自由活动时,打电话问好昔日初恋男友同学,同学飞一般一会儿便驾到,带我在他工作生活的浦东外滩附近,闲聊多时。
虽人渐胖些许,说话语速、口吻仍可见往昔的影子,包括走路的姿势与脚步的距离。
只是香车一款,敞亮的空间内,一路萦绕着药品广告,想建议听音乐,终作罢。
就此,回连,往日影子时而重现,挥之不去,仍不快、痛苦了近一周。
所以,三毛的那句名言,很不适合于我。
某些人的爱情,只是一种“当时的情绪”。
三毛此言不虚。
由此可理解,为何信誓旦旦过,步入婚姻却过得一点都不幸福。
岂止只是一份简单的“情绪”常常某些人错将对方不小心的打扰,当做示好。
对方的草率和鲁莽,当然是应该予以批评的。
只是对方不知以自己为重,这样的批评应口下留情。
我隐约有过这方面的经历。
初中的同学聚会,由初始的7、8人,多年以后不断增加人数,直至出现了另一个老板男生。
博客中曾写过的,有的陌生博友有的评价,此同学像老师。
同学额头皱纹虽多,并未老到这个份儿上,人应实事求是。
由此,同学圈子的聚会,一阵子颇多。
去年十一聚会,距今时日不久,印象较深。
风和日丽,风轻云淡的一天,提前到的我,在饭店海边处随性走走,后,比规定时间,早到几分钟,见一楼大厅未有一个同学的影子,便直奔楼上。
同学老板屋白盏通明,便打招呼进去,且听同学的,在微信留言告知同学我第一个到了。
过了几分钟,三三两两的女生结伴走入。
我当时的直感就是,我怎么未如同学一样,在外边等等同学一起进入怪罪自己的莽撞。
其实,饭局氛围是十分好的,此前博客写过。
想说的是,老板同学以前提过,自己离异多年,想找个护士重新生活。
参加过几回饭局的`我,饭后不由得有点纠结,咱们普普通通,不能帮同学带朋友过来吃饭,不能帮同学任何忙,介绍个对象总可以吧,可一解“白吃”的苦恼。
遂帮同学介绍,在不常用的微信上征求意见。
可,同学未怎么看好。
当时办公室的小姊妹领导便说,姐,你太实在了吧那样的人身边,女人肯定多的,你操那个心作甚言外之意,岂不是多此一举如今看看,领导说的颇对,是自己找罐子拔,多管闲事。
怕沾人家吃饭的便宜,可选择不去呀。
由此定义——我是好事办坏事了,打扰同学却不自之。
生活是一道道选择题。
因此,我早跟同学圈子见过的印象颇好的女生说,同学聚会我不再去了。
其实,一直欣赏以往诗人的雅句,大意是:你我相识在未知的海上,你有你的方向,我有我的方向,记住也好,最好忘掉,交汇时互放的光亮。
生存,应是简单的,同学,是同学情,恋人,是恋人情,不应是互窜的。
如在博客亦如是,在意的就是一、两个持续未有间断交流的博友。
有的好归好,如昙花一现,不告而别,时间一久,早已忘却。
我知自己的通病常态,不会粉饰,不会顺应人家前后话语,察言观色,说几句好话。
好话,人人爱听,那得看自身身体的承受力,得看心情。
怎么都是那么一个不可救药的人,只盼修行路上,多多改之。
行文至此,大有啰嗦之嫌。
是背离行文的本意的。
本想写篇以往的两字、三字文,不足千字,言简意赅,人也不累,博友看了,可少耽误点时间。
爱的滋味,百折千回,生存如我,珍重珍惜。
愿你亦如是。
忙碌中的欢快3
常常听某一些人说:生活中,总有一刻很忙碌的,所有的事情都堆积在一起,也有那么一刻是闲暇的,闲得发霉。
曾无知地认可过,但错误的存在终究还是会被时间冲淡。
我的生活,从未到达闲得发霉的程度,更多的是忙碌,仿佛无止无尽。
前段时间确实忙得冒烟,早早地起床去上课,午休两小时都利用来排练舞蹈了,好好地吃一顿午饭成为了一种奢侈,晚上又是那么晚回宿舍,想早早地睡一个好觉就更不用说了。
最近这段时间,计算机等级过了,舞蹈排完练,三笔字考完了,计算机课的作品也完成了,天一亮心理学开卷考完后,就剩下了英语和辅助用具这两科闭卷考试,考试的时间很近,离我却又特别地远,因为我申请缓考了,我要随辅导老师去参加全国技能展示活动,他们考试的时候我大概还在武汉,而我大概在下学期的某一天考试。
一切仅此而已,本该轻松的,但抹不去的压力感,在我的身上散发着,于此忙碌依然。
我究竟忙些什么呢作为学生会联络部部长的我,忙着策划该如何让我们部门在下学期有所改进。
其实,进入学生会于我而言是大学生活中的插曲。
大一时曾参加过联络部换届选举,我所应聘的是副部,记不清那时候是什么影响着我,让我有那么强了的加入欲望,也许是因为地位,也许是因为加分,或者享受学生会应有的优待,总之有那么些与个人利益有关的因素。
但我最终失败了,摔得特别疼,也特别清醒。
清醒之中,淡去了追逐名利的欲望,当我彻底放下的时候,这样的机会又自然找上我来了。
是郑老师推荐我做的,这样一来,整个事情都变更了,内心并不再那么想做,可在郑老师的解说下,我无法拒绝,因为我知道那里面包含着一些郑老师对我的认可和信任,甚至有那么一点点的希望。
不忍拒绝,不想辜负,我接受了,就该努力,尽我最大的力量。
我究竟忙些什么呢作为大猩猩的同窗女友,在他考试前要离开,一股多余而甩不掉的压力立即袭来, 很是为他的考试复习而担心,他是生活中人,追求平淡,健康,安定的生活(而我是现实中人,容不得没有上进心。
有时候,我感觉我和他其实是一个矛盾体,又似乎不是,因为彼此对生活的价值观和态度都有利有弊,没有绝对的好坏,至于两者谁会优胜,就随时间去证明吧,我不愿去想太多。
),所以缺乏一颗上进心,因此并不那么喜欢学习,甚至谈得上讨厌,特别是英语,上学期我每天拖着他复习,但还是只考了个68分。
所以我熬夜为他整理重点复习资料。
日子无论如何,终究会过去,生活还要继续。
在我的世界,压力,忙碌,时刻缺少,它们是我生的动力之一,没有了她们我会丢失灵魂,像无根的柳絮一样飘散。
假如人生不曾相遇,我还是那个我,偶尔做做梦,然后,开始日复一日的奔波,淹没在这喧嚣的城市里。我不会了解,这个世界还有这样的一个你,只有你能让人回味,也只有你会让我心醉。 假如人生不曾相遇,我不会相信,有一种人可以百看不厌,有一种人一认识就觉得温馨。明知不能相逢,为何魂牵梦系?我又怎能深刻地体会到什么样叫远,什么叫近,远是距离,近在心底。 假如人生不曾相遇,不曾想过会牵挂一个远方的人。我有深切的愿望,愿你快乐每一天。淡淡的情怀很真,淡淡的问候很纯,淡淡的思念很深,淡淡的祝福最真。虽然一切只能给虚幻中的你。 假如人生不曾相遇,我不知道自己有那样一个习惯,收集你的欢笑,收集你的感情,收集你的一切一切。假如人生不曾相遇,我不能深刻的体会孤独和忧伤,有着莫名的感动,激荡着热泪盈眶的心情入眠。 假如人生不曾相遇,我不会保持着一个人的想象,即使这想象难免寂寞无奈,但我仍然坚持着这样的梦想。假如人生不曾相遇,我怎会理解一个人的孤独是那样铭心,但却可以释放自我的彷徨与无助。含泪的沧桑,无限的困惑,因为遇见了你,才会有更深的意义。可为什么在爱的时候,总伴着淡淡的心伤? 假如人生不曾相遇,我怎么能知道爱情存在的真正意义。必须有缘才能共舞,珍惜今天所爱方能同步。不能和你同途,也不能与你同步。假如人生不曾相遇,我还是我,你依然是你,只是错过了人生最绚丽的奇遇。 有一种缘分总在梦醒后,才相信是”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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