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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

  无意之间 我才知道了什么叫感动 什么是爱情 爱的精髓是什么 从前有这样的一个爱情故事,故事的主角是两个傻瓜。男的好傻,傻的只知道说疯话,女的也好傻,傻的只知道用那双无神的眼睛看着男的,笑,傻笑。

  两个人本来不认识,他们一个天南,一个地北。家里人嫌他们傻,都抛弃了她们,任他们四处流浪。男的从南往北走,女的从北往南走,流浪,流浪……。男的以前并不傻,而是因为在工地上干建筑的时候被砖砸中了头,从那以后就傻了。女的以前也不傻,考大学的时候她考了全市第一名,然而她的名字却被一个有钱人给顶替了,从那以后女的就不再说话,不再理自己的父母,后来也傻了。

  不知道走了多长的时间,男的身上的那身衣服变的肮脏不堪,鞋子也露出了那漆黑的脚指头。女的身上那身红衣服已经变成了灰色,散乱的头发上还有几根枯黄的杂草,但是脸还是白的,出奇的白,手里拿着一个矿泉水瓶,冲着路人们傻笑。两个人是在一个黄昏相遇的,他们共同发现了垃圾桶里的那块发了霉的面包,一同身手去抓那个面包,两个人的头碰到了一起,男的冲女的狠狠地瞪了一眼,女的冲男的傻笑。男的还是胜利了,他抢到了面包,张开那黑紫色的嘴狠狠的咬了一口,女的没有动,只是傻傻地看着男的,傻傻地。男的看了一眼女的,眼神中没有一点光,女的只是看他,喉咙里不停的咽着唾沫,男的停止了啃面包,开始看着女的,傻傻地盯着,两个傻子就这样看着,男的没有表情,女的傻笑。男的把面包给了女的,男的竟然把面包给了女的,女的也抱着那剩下的半块干面包啃了起来。男的转身走了,没有回头,当他回到自己睡觉的那个废厂房的时候,转身看到了女的,女的一直跟着他,一直跟到了这里,女的还是冲男的傻笑,她们不说一句话,女的便跟傻子住在一起了,晚上睡觉的时候,男的感觉身上很温暖,从来没有过的,女的一直搂着男的,女的睡觉时候很死,睡觉的样子真的不像个傻子。

  两个傻子就这样住到了一起,白天两个人一起去大街上拣东西填饱肚子,晚上就一起回来睡觉,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那天晚上男的不知道是在哪拣了一个戒指,生了绿锈的戒指,男的给女的带上了,女的一直冲男的傻笑,那晚笑的更是厉害,女的的笑声撕裂了整个安静的夜。后来笑出了泪,女的哭了,第一次哭了,搂着男的哭了,不明不白的哭了。男的好像无动于衷,脸上依然是没有表情。

  后来女的病了,从来没生过病的女的病了,而且很严重,早晨她没有起来陪男的一起去拣吃的,没有冲男的笑,男的自己出去了,中午男的竟然例外的回来了,手里拿着一瓶新的矿泉水和一个新的面包,他是回来看女的的,男的脸上挂了伤,手指头也青了,鼻子下面还有两道血痕。男的是在抢面包和矿泉水的时候被小摊的老板打的。女的闭着眼睛,还是没有像往常一样冲男的傻笑。男的把面包送到女的嘴边,女的没有吃。女的快不行了,身上发着高烧,已经昏迷了,男的脸上头一次有了表情,慌乱的表情,男的跑了出去,看见一身穿绿警服的人就哭了起来,男的哭了,也是第一次哭了,嘴里喊着:救救我的女人,救救她绿军装一脚踹开了男的,骂道:滚一边去,疯子,我他妈真倒霉,出门这么不顺呢!男的仰面倒在了地上,

  绿警服狠狠地朝男的小肚子踹了几脚,男的撒了手,绿警服朝男的吐了口吐沫,走了!男的好久才从地上爬起来,脸上的泪已经干了。

  男的把女的背到了街上,街上人很多,但没人注意他们,注意的也只是冷冷地瞅几眼,然后继续赶自己的路。傻子把女的放在路边上,无助的看着行人。女的呼吸已经很微弱了,傻子从路边拣了一个破玻璃片,破玻璃片有着锋利的尖,露着寒光,男的抬起女的那瘦弱脏兮兮的手臂,朝她的手腕狠狠地割了下去,血喷了傻子一脸,傻子大笑,狂喊:“哈哈,我杀人了,你们看我杀人了……”救护车终于来了,女的被抬走了,围观的人们唾弃着男的,骂着男的,然后都散去了。女的最终还是死了,失血过多,女的在医院还没呆上一个小时就被抬进了停尸间,女人走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是笑着的,手指上还戴着那长满铜锈的戒指。男的等了好长好长时间,女的再也没有回来,没有回来冲他傻笑,男的哭了,哭的那样痛快,整个夜晚都被男的的哭声掩盖了,然而谁也没有注意到这哭声。

  还是在那个他们相遇的那个垃圾桶旁边,人们发现了男的的尸体,男的脸上的笑容已经僵住了,怀里抱着一个发了霉的面包和一个没有开瓶的矿泉水 我看了后 心里不自觉的颤抖 眼泪有点模糊了我的眼睛 什么是爱情 又什么是感动 当今的社会 有比这更高贵的爱情吗 有比这在垃圾堆发生的爱情更纯洁的吗 真的无语了‘‘人啊什么时候才能感悟的到啊

  谁,曾经路过你的心

  爱惜的所选择,珍惜你所拥有!

  每天我们都会遇到各式各样,不同的人,他们大都是匆匆过客,路过你的身边,也许也会路过你的记忆,但是,只是路过,就像风一样,风过无痕。

  可是,茫茫人海中总有一个人,他曾经路过你的心,留下了永远不能磨灭的脚印,深深的印在你的心头,无论时光流逝,时空转变,他的脚步印不曾褪色,不曾消失。

  当所有的人成为你的记忆中模糊的影像,他依然萦绕在人心头。就像北极星,当季节更替,所有的星星改变了位置,只有它——北极星,依然停留在原来的位置,默默的闪着光,为每一个迷路的人照亮回家的路。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颗属于自己的北极星,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方向,而那个路过你的心的人,他总量停留在你内心最柔软的地方,淡淡的,淡淡的都却不曾忘怀。

  10年是怎样漫长的一段的时光?10年,我们可以路过多少事或熟悉或陌生的街道?10年我们可以遇到多少或熟悉或陌生的人?10年,人的一生又能有几个10年呢?

  你用10年的时间爱那个人,你用10年的时间等待那个人,你用10年的时间忘记那个人,命运的车轮一直在转动,也许它不只向前转动,有一天10年后的一天,它也会转到曾经的起点,而回到当初,回到那个曾经路过你的心的人的身旁。

  北极星依然闪烁,他依然存在。

  不要努力的忘记,那只会让你的记忆更加深刻,既然他曾经路过你的心,那就为他留一片小小的空间,成为一份遥远的回忆,一份甜美的回忆吧!

  曾经看到一句话:“人字,一个撇,一个捺,只有一个交点,就注定一生中只能为一个人停留。”一生中,也许真的只有一个人能路过你的心。

  谁曾经路过你的心呢?

每个人的内心里,都会留下一个特别的位置,只留给那个此生唯一的人。或许,那个人只是心中一处,永远温暖却又伤痛的存在,却是无法取代的唯一。

——题记

途经四季,总有一些遇见,因缘而起;总有一些心动,因爱而生。一些牵念,虽远隔万水千山,温暖的感觉依然溢满心间;一些清欢,带着心的知足,在时光里流淌,原来幸福一直在身边,从不遥远。

最美的相遇在灵魂,仿佛命中有约,总有一颗心,从云端浅浅的落下,让你愿意付出所有,不顾一切去追随;总有一个人,以一滴水的温情,柔柔的将你包围,绵延着你命中的欢喜。爱,从不需要任何的理由,但往往有最真的答案:相爱,一定是灵魂的相遇,精神的结合。

从心动的那一刻开始,静静的相守已成为一种习惯,浅浅的微笑里,温馨的甜蜜微微漾开来,就算隔着遥远的距离,也依然能够感知到彼此的温度,就算无法相见,也依然能够借笔下的文字,触摸到彼此的心跳。这种感觉,是那么的温馨,自然,纯澈而美好。

“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你是燕,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四月天。”爱你的感觉,一如林徽因这极其温柔的诗句里所描写的那样,在不经意的瞬间深入内心,编织出最柔软的一部分。莫名的喜悦或忧伤,就这样浓浓淡淡,深深浅浅地萦绕心间,交织出爱的醉意盈然。

爱,是你深情的呼唤在耳边萦绕,隔着遥远的距离,我依然能听到。爱,是两颗心的相依相守,充满魅惑,无力抗拒。爱,是心灵的相融,也只有你,能把我的温柔唤起,给我如此幸福的感觉。虽然你如天边的虹,是我只可意会的远方,但是你给我的温暖,却那样真切,温柔地将我包围。

爱,简简单单,从不复杂,总会有许多美丽的情思,细腻而柔软,也总会有些许美丽的哀愁,在心里隐隐地疼。安妮说“如果你把爱想得不简单,说明你爱的不够深。”若,没有一种以爱为名的等待,没有那个值得等候的人,那么,生命将是何等的苍白。

爱的美丽,不在于一定要有名义上的证明,心与心的靠近,才能让它绽放成最美的花朵。千种旖旎,万种风情,只有彼此精心去呵护,才能让它香气怡人。就算最终沦落为凄艳的飘零,也该是一种圆满吧?因为值得,终是无悔;因为值得,终是满足。那么,永远再远又有什么关系呢?

时光里,我们从容着,浅笑着;流年里,我们淡然着,满足着。爱,像永远一样。

想起远方的你,心是安稳的,更是幸福和满足的,爱,让沉默都成了一种美。你的等待,我的期盼,在重重叠叠里迷醉,你的脉脉温情,犹如温柔的手抚过我心间,拨动着我的心弦,让我的欢喜在四季里长。或许这种美妙的感觉,只有在最深爱里沉醉的人才能体会,如此曼妙的眷恋只化作一句:只要你在,四季都是欢喜。

生命,终是因为遇见,而有了完整,而我深深浅浅的心事,千回百转成温柔恬淡。只愿就这样,在生命里,拥一份爱,轻轻地演绎出一场静默繁华,繁华成一份最简单的幸福。

遥远的地方,一种陪伴远近相宜,最近的心房,一种相随不离不弃。或早或迟的问候,便可会心一笑;有意无意的叮咛,便可明媚心房,无语微笑时,也能绽放成生命里刻骨的喜悦。原来,灵魂的相遇才是最完美的结局!

心有灵犀的互通,清澈为一{生命的柔光,会意的默契,让平淡的日子有了别样的温情。你在,我在,每一分,每一秒,都是难得的清欢。带着欢喜,带着满足,那么,永不相见,又有什么关系,我们依然可以静默相惜的存在。

亲爱,只要你在就好。即使不是永远,也总有一个季节属于我们,即使不是一个季节,也总有一个时刻让彼此绚烂。

只要你在,四季都是欢喜。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

  Tag: 社会

  我是一个孤儿,也许是重男轻女的结果,也许是男欢女爱又不能负责的产物是哲野把我拣回家的。那年他落实政策自农村回城,在车站的垃圾堆边看见了我,一个漂亮的,安静的小女婴,许多人围着,他上前,那女婴对他璨然一笑。他给了我一个家,还给了我一个美丽的名字,陶夭。后来他说,我当初那一笑称得起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哲野的一生极其悲凄,他的父母都是归国的学,却没有逃过那场文化浩劫,愤懑中双双弃世,哲野自然也不能幸免,发配农村,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劳燕分飞。他从此孑然一身,直到35岁回城时拣到我。我管哲野叫叔叔。

  童年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太多不愉快。只除掉一件事。上学时,班上有几个调皮的男同学骂我“野种" 我哭着回家, 告诉哲野。第二天哲野特意接我放学,问那几个男生:谁说她是野种的?小男生一见高大魁梧的哲野,都不出声,哲野冷笑:下次谁再这么说,让我听见的话,我揍扁他!有人嘀咕,她又不是你的,就是野种。哲野牵着我的手回头笑:可是我比亲生女儿还宝贝她。不信哪个站出来给我看看,谁的衣服有她的漂亮?谁的鞋子书包比她的好看?她每天早上喝牛奶吃面包,你 们吃什么?小孩子们顿时气馁。自此,再没有人骂我过是野种。大了以后,想起这事,我总是失笑。我的生活较之一般孤儿,要幸运得多。

  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书房。满屋子的书,明亮的大窗子下是哲野的书桌,有太阳的时候,他专注工作的轩昂侧影似一副逆光的画。我总是自己找书看,找到就窝在沙发上。隔一会,哲野会回头看我一眼,他的微笑,比冬日窗外的阳光更和煦。看了,我就趴在他肩上,静静的看他画图撰文。

  他笑:长大了也做我这行? 我撇嘴:才不要,晒得那么黑,脏也脏死了。啊,我忘了说,哲野是个建筑工程师。但风吹日晒一点也无损他的外表。他永远温雅整洁,风度翩翩断断续续的,不是没有女人想进入哲野的生活我八岁的时候,曾经有一次,哲野差点要和一个女人谈婚论嫁。那女人是老师,精明而漂亮。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喜欢她,总觉得她那脸上的笑象贴上去的,哲野在,她对我得又甜又温柔,不在,那笑就变戏法似的不见。我怕她。有天我在阳台上看图画书,她问我:你的亲爹妈呢?一次也没来看过你?我呆了,望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 她啧啧了两声又说,这孩子,傻,难怪他们不要你。我怔住,忽然哲野铁青着脸走过来,牵起我的手什么也不说就回房间。

  晚上我一个人闷在被子里哭。哲野走进来,抱着我说,不怕, 夭夭不哭。

  后来就不再见那女的上我们家来了。再后来我听见哲野的好朋友邱非问他,怎么好好的又散了?哲野说,这女人心不正娶了她,夭夭以后不会有好日子过的。 邱非说,你还是忘不了叶兰。八岁的我牢牢记住了这个名字。大了后我知道,叶兰就是哲野当年的女朋友。我们一直相依为命。哲野把一切都处理得很好,包括让我顺利健康的度过青春期我考上大学后,因学校离家很远,就住校,周末才回家哲野有时会问我:有男朋友了吗?我总是笑笑不作声。学校里倒是有几个还算出

  色的男生总喜欢围着我转,但我一个也看不顺眼:甲倒是高大英俊,无奈成绩三流;乙功课不错,口才也甚佳,但外表实在普通;丙功课相貌都好,气质却似个莽 ……

  我很少和男同学说话。在我眼里,他们都幼稚肤浅,一在人前就来不及的想把最好的一面表现出来,太着痕迹,失之稳重。 二十岁生日那天,哲野送我的礼物是一枚红宝石的戒指。这类零星首饰,哲野早就开始帮我买了,他的说法是:女孩子大了,需要有几件象样的东西装饰。吃完饭他陪我逛商场,我喜欢什么,马上买下。回校后,敏感的我发现同学们喜欢在背后议论我。我也不放在心上。因为自己的身世,已经习惯人家议论了。直到有天一个要好的女同学私下把我拉住:他们说你有个年纪比你大好多的男朋友?我莫名其妙:谁说的?她说:据说有好几个人看见的,你跟他逛商场亲热得很呢!说你难怪看不上这些穷小子了,原来是傍了孔方兄!我略 一思索,脸慢慢红起来,过一会笑道:他们误会了我并没有解释。静静的坐着看书,脸上的热久久不褪周末回家,照例大扫除。哲野的房间很干净,他常穿的一件羊毛衫搭在床沿上。那是件米咖啡色的,樽领,买的时候原本看中的是件灰色鸡心领的,我挑了这件。当时哲野笑着说,好,就依你,看来小夭夭是嫌我老了,要我打扮得年轻点呢。我慢慢叠着那件衣服,微笑着想一些零碎的琐事。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发现哲野的精神状态非常好,走路步履轻捷生风,偶尔还听见他哼一些歌,倒有点象当年我考上大学时的样子。我纳闷。星期五我就接到哲野电话,要我早点回家,出去和他一起吃晚饭。刮胡子换衣服。我狐疑:有人帮你介绍女朋友?哲野笑:我都老头子了,还谈什么女朋友,是你邱叔叔,还有一个也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一会你叫她叶阿姨就行。我知道,那一定是叶兰。路上哲野告诉我,前段时间通过邱非,他和叶兰联系上了,她丈夫几年前去世了,这次重见,感觉都还可以,如果没有意外,他们准备结婚。

  我不经心的应着,渐渐觉得脚冷起来,慢慢往上蔓延。

  到了饭店,我很客观的打量着叶兰:微胖,但并不臃肿,眉宇间尚有几分年轻时的风韵,和同年龄的女人相比,她无疑还是有优势的。但是跟英挺的哲野站在一 起,她看上去老得多。她对我很好,很亲切,一副爱屋及乌的样子。到了家哲野问我:你觉得叶阿姨怎么样?我说:你们都计划结婚了,我当然说好了。我睁眼至凌晨才睡着回到学校我就病了。发烧,撑着不肯拉课,只觉头重脚轻,终于栽倒在教室醒来我躺在医院里,在挂吊瓶,哲野坐在旁边看书。我疲倦的笑:我这是在哪?哲野紧张的来摸我的头总算醒了,病毒性感冒转肺炎,你这孩子,总是不小心。我笑:要生病,小心有什么办法?哲野除了上班,就是在医院。每每从昏睡中醒来,就立即搜寻他的人,要马上看见,才能安心。我听见他和叶兰通电话:夭夭病了,我这几天都没空,等她好了我跟你联系我凄凉的笑,如果我病,能让他天天守着我,那么我何妨长病不起。住了一星期院才回家。哲野在我房门口摆了张沙发,晚上就躺在上 面,我略有动静他就爬起来探视。我想起更小一点的时候,我的小床就放在哲野的房间里,半夜我要上卫生间,就自己摸索着起来,但哲野总是很快就听见了,帮我开灯,说:夭夭小心 啊。 一直到我上小学,才自己睡。叶兰买了大捧鲜花和水果来探望我。我礼貌的谢她。

  她做的菜很好吃,但我吃 不下。我早早的就回房间躺下了。

  我做梦。梦见哲野和叶兰终于结婚了,他们都很年轻,叶兰穿着白纱的样子非常美丽,我这么大的个子充任的居然是花童的角色。哲野愉快的微 笑着,却就是不回头看我一眼,我清晰的闻到新娘花束上飘来的百合清香……

  我猛的坐起,醒了。半晌,又躺回去,绝望的闭上眼。黑暗中我听见哲野走进来,接着床头的小灯开了。他叹息:做什么梦了?哭得这么厉害。我装睡,然而眼泪就象漏水的龙头,顺着眼角滴向耳边。

  哲野温暖的手指一次又一次的去划那些泪,却怎么也停不了。这一病,缠绵了十几天。等痊愈,我和哲野都瘦了一大圈。他说:还是回家来住吧,学校那么多人一个宿舍,空气不好。

  他天天开摩托车接送我。脸贴着他的背,心里总是忽喜忽悲的。以后叶兰再也没来过我们家。过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时 间,我才确信,叶兰也和那女老师一样,是过去式了。

  我顺利的毕业,就职。我愉快的,安详的过着,没有旁骛,只有我和哲野。既然我什 么也不能,那么就这样维持现状也是好的。

  但上天却不肯给我这样长久的幸福。哲野在工地上晕到。医生诊断是肝癌晚期。我痛急攻心,却仍然知道很冷静的问医 生:还有多少日子?医生说:一年,或许更长一点。我把哲野接回家。他并没有卧床,白天我上班,请一个钟点看护,中午和晚上,由我自己照顾他。哲野笑着说:看,都让我拖累了,本来应该是和男朋友出去约会呢。

  我也笑:男朋友?那还不是万水千山只等闲。每天吃过晚饭,我和哲野出门散步。我挽着他的臂。除掉比过去消瘦,他仍然是高大俊逸的,在外人眼里,这何尝不是一幅天伦图,只有我,在美丽的表象下看得见残酷的真实。我清醒的悲伤着,我清晰的看得见我和哲野最后的日子一天天在飞快的消失。 哲野很平静的照常生活。看书,设计图纸。钟点工说,每天他有大半时间是耽在书房的我越来越喜欢书房。饭后总是各泡一杯茶,和哲野相对而坐,下盘棋,打一局扑克。然后帮哲野整理他的资料。他规定有一叠东西不准我动。我好奇。终于一日趁他不在时偷看。 那是厚厚的几大本日记。

  “夭夭长了两颗门牙,下班去接她,摇晃着扑上来要我抱。 ”

  “ 夭夭十岁生日,许愿说要哲野叔叔永远年轻。我开怀,小夭夭,她真是我寂寞生涯的一朵解语花。

  今天送夭夭去大学报到,她事事自己抢先,我才惊觉她已经长成一个美丽少女,而我,垂垂老矣。希望她的一生不要象我一样孤苦。

  邱非告诉我叶兰近况,然而见面并不如想象中令我神驰。她老了很多,虽然年轻时的优雅没变。她没有掩饰对我尚有剩余的好感。

  夭夭肺炎。昏睡中不停喊我的名字,醒来却只会对我流眼泪。我震惊。我没想到要和叶兰结婚对她的影响这样大。送夭夭上学回来,觉得背上凉嗖嗖的,脱下衣服检视,才发现湿了好大一片。

  唉,这孩子。 医生宣布我的生命还剩一年。我无惧,但夭夭,她是我的一件大事。我死后,如何让她健康快乐的生活,是我首要考虑的问题。 “……

  我捧着日记本子,眼泪簌簌的掉下来。原来他是知道的,原来他是知道的。

  再过几天,那叠本子就不见了。我知道哲野已经处理了。他不想我知道他知道我的心思,但他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哲野是第二年的春天走的。临终,他握着我的手说:本来想把你亲手交到一个好男孩手里,眼看着他帮你戴上戒指才走的,来不及了我微笑。他忘了,我的戒指,二十岁时他就帮我买了。书桌抽屉里有他一封信,简短的几句:夭夭,我去了,可以想我,但不要时时以我为念,你能安详平和的生活,才是对我最大的安慰。叔叔。

  我并没有哭得昏天黑地的。

  半夜醒来,我似乎还能听到他说:夭夭小心啊。

  在书房整理杂物的时候,我在柜子角落里发现一个满是灰尘的陶罐,很古朴趣致 , 我拿出来,洗干净,呆了,那上面什么装饰也没有,只有四句颜体: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到这时,我的泪,才肆无忌惮的汹涌而下。

  往往许多人在抉择伴侣时,容易东想西想,不知所措,就是因为害怕一时做错决定,看错人,造成终生的遗憾。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萧伯纳说:「此时此刻在地球上,约有两万个人适合当你的人生

  伴侣,就看你先遇到哪一个,如果在第二个理想伴侣出现之前,你已经跟前一个人发展出相知相惜、互相信赖的深层关系,那后者就会变成你的好朋友,但是若你跟前一个人没有培养出深层关系,感情就容易动摇、变心,直到你与这些理想伴侣候选人的其中一位拥有稳固的深情,才是幸福的开始,漂泊的结束」爱上一个人不需要靠努力,只需要 靠「际遇」,是上天的安排,但是持续地爱一个人」就要靠「努力」,在爱情的经营中,顺畅运转的要素就是沟通、体谅、包容与自制(面临诱惑有所自制)。有许多人总是为「际遇」所迷惑与苦恼,意念不停、欲念不断、争逐不散,而忘了培养经营感情的能力才是幸福的关键。

  所以不要去追问到底谁才是我的Mr Right,而是要问说在眼前的伴侣关系中,我能努力到什么程度、成长到什么程度,若没有培养出经营幸福的能力,就算真的MrRight出现在你身边,幸福依然会错过的,而活在犹疑与遗憾当中,这不就是许多「爱情虚无症」的遭遇与心态吗?若你此刻已有一位长久相伴的伴侣,不要再随便三心二意地犹疑了,我们往往不易察觉感情中的一个陷阱,就是「近亲生慢侮」,也就是经济学中的铁律「边际效益递减法则」,跟你在一起越久的人,就越容易麻木与忽视,而新鲜的「际遇」总是那么动人可爱。在感情对待中,难免有摩擦与无心的伤害,而且论得罪自己的次数累加起来最多的人,当然是跟我们在一起最久、最亲近的人。而新欢呢,又还没开始有得罪你的机会,再加上他的刻意讨好,所以新欢怎么看怎么可爱,旧爱怎么看怎么讨厌。但别忘了,新欢身上总是有不确定的未知数,旧爱身上就是有难得的熟悉感、确定感、信赖感。千万不要随便在偶然的「际遇」中迷失了自己,错放了幸福温暖的手。所以萧伯纳的话,是要提醒情人不要太钻牛角尖于寻觅那唯一,应该把精神用在学会经营幸福的能力上,同时也提醒我们「溺水三千只取一瓢饮」若有幸遇到了难得的伴侣,就不要再三心二意了,因为我们永远不知道一生何时会遇到两万个其中的几,所以要知福惜福 、活在当下勇气

  终于作了这个决定 别人说我怎么不理

  只要你也一样的肯定 我愿意天涯海角都随你去

  我知道一切不容易 我的心一直温习说服自己

  最怕你忽然说要放弃 爱真的需要勇气来面对流言蜚语

  只要你一个眼神肯定 我的爱就有意义

  我们都需要勇气 去相信会在一起

  人潮拥挤我能感觉你 放在我手心里你的真心

  当你收到这封信后尽快的把它发送出去,至少发送给5个人,如果你未婚,那么你 将会得到一份意想不到的好姻缘,如果你已婚,那你的婚姻生活将更幸福、美满。

  - 作者: 无定光阴 访问统计:1035 2005年07月8日, 星期五 18:30 加入博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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