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故事,在民间文学中占有突出的地位。但由于种种原因,学术界对它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它的起源、它在人类不同社会形态中有何发展变化等,下面是我为您整理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篇一:编织爱情的傻气
她为他编织过一条围巾。
说起来已经是七年前。
那时候,他们相爱,同城同校,隔壁班的长发女生,曾经是他的最爱。
他们的爱情感天动地,谁不是羡慕他们行路往来时一直牵着的一双手。
她为他编织过一条围巾,笨拙地,一针一线地,点灯熬著夜,把情感编织进去。那个年代,几乎每个有爱情的人,脖子上都会戴着一款笨拙而充满情意的围巾,没有人会笑话它的简陋,没有人会挑剔它的款式。因为,那是爱情。
七年中,他们分手过。又复合。一直在一起。
中间走过的坎坷崎岖路,难以言说。
七年后,他们都已经成熟。他做到了一间贸易商行的副总,西装笔挺的一副样子。
她为了他,放弃了所有的生活和事业,随他一起,来到了陌生的北京。这个城市好熙攘,通透的空气里,看不到自由飞翔的鸟儿,她每天都在那间21楼透明的玻璃窗前看蓝天。属于她的天空,她已经找不到。
他经常夜归。身上有混杂的香水味道,她不是闻不到。只是,倘若开头。势必的决裂。她已经27岁,不再有承担破碎的勇气。很多夜里,她一个人在黑暗里等待,哭泣,回忆。
那一年,他曾经为给她买一张她喜欢的歌星的演唱会的票,彻夜排队,花掉半年积蓄。
那一年,他每天为了能够多和她呆一会,可以冰天雪地里呵著冻红的手,站在热闹的女生宿舍楼门口。
那一年,他为了她喜欢吃的桂花糕,跑几公里的路程,到那一个小店铺前,捧著回来,眼睛里闪烁的,都是关切的爱,满满的。
可是,这一切,去了哪里。
果真是时光一去不再有。
她一决定,就不许自己后悔了。她曾经在那些他犯傻的岁月里,用感动,暗诺自己将永远陪衬。而没有想到,不过是几年,那些本以为会持续一辈子的感动,就在那些支离破碎中散失。
他一定不再爱她了吧。他只是念著旧情。不舍得将她逐出他的生活罢了。
七年,他已经是意气风发的他,而她,依旧是平静如水的她,还留着不合时宜的直的长发,没有染色,没有变化,十多年日复一日,就那样由兴盛,转为衰败,如一支不再时髦的绢花,只逶迤著旧日的美好造型,却早已经被时光刷旧了色彩,淘汰了质地。如他们的爱情。
后来他们还是结婚了。理所当然地,平淡无奇地。没有任何惊喜和意外。他一定会娶她,她是他心里永远的故乡,最早的痴迷,最后的归属。
可是她不快乐。她还是隐忍成性的,虽然修成了正果,她在这样庞大的一座城里不必为生计奔波发愁,她只需要安静不问地等待,他就给予她一切的需要。
只是她习惯在每天,孤独地看着窗外湛蓝的天,晚上陪着无边的黑暗。这样的日子,习惯也好。
一个周末,他突然说带她去四处走走。她木然地跟着他。当他们到达目的地,她站在广场等他去停车,迎面走来了一对亲爱的小情侣,冻得发红的面孔,恩爱无间的肢体语言,他们脖子上围了同样颜色的围巾,她猛然地被击溃,眼泪忍不住流了下来。
他早已经忘记,那一年,他曾经拥有过一条围巾,那是来自他最心爱的女孩之手,点灯熬夜,将承诺和感情编织进去的一条笨拙的围巾,而现在,只能变成记忆里一场,只属于年轻的记忆。那也是她惟一藉著回忆的凭证。
现在,他们在一起。她还是她,他早已不是他,即使她还有编织的力气,他也没有配戴的勇气了。
那是只有爱情,能够给予的傻气。
总是会这样的吧,因为这是,生活。
篇二:多爱了你13万分钟
每天,城市还没有醒来,男人就悄悄起床去厨房准备早餐。
米是头天晚上淘好的,他再加一些山楂、大枣和白砂糖,然后就可以下锅了。
趁著煮粥的空当儿,男人飞快地去洗手间洗脸、刷牙。再一次来到厨房时,锅里的粥已经沸腾,男人又换成小火慢慢熬,直至满屋都溢满了粥的清香。
接着,他开始熟练地煎蛋。一面煎熟了,手腕轻轻一抖,焦黄的煎蛋便翻一个漂亮的跟头,又稳稳地落在平底锅里。
两只蛋煎好,男人开始切咸菜、葱花,放到小碟里后,又浇上一点儿辣椒油——妻子喜欢吃辣。他做这一切前,小心地关上了厨房的门,动作也很轻。
做完这些,男人走进卧室,对仍然熟睡的妻子说:“起床吧,饭做好了。”这时,距离男人的起床时间,恰好过去15分钟。
之后,男人又返回厨房,盛粥,然后把准备好的煎蛋、咸菜端上饭桌。
5分钟后,男人和妻子一边静静地吃饭,一边看电视里的早间新闻。他们把电视机的音量调到很低,因为不想打扰友好的邻居。这时,城市刚刚从沉睡中醒来。
吃完饭,妻子要去上班,男人会在阳台上目送她离去,然后收拾好碗筷,回卧室睡个回笼觉。可能因为再没有了心事,这时他总会很快就沉沉睡去,还会发出均匀的鼾声。
50分钟后,男人被闹钟叫醒,再次爬起来。此时天已经大亮,他匆匆出门,走到公交站点,等待一辆固定的公共汽车。他本来可以坐下一辆车,这样就可以多睡十几分钟,但他喜欢这一辆,因为车上有他的妻子——她是这辆公共汽车的司机。
每当看到妻子的车从远处驶来,男人就会满怀幸福地微笑。在他看来,每天为妻子做饭,每天在阳台上目送妻子上班,每天坐妻子的车去工厂,每天都能和妻子在公共汽车的后视镜里相视而笑……都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
多少年了,不管妻子上不上班,男人必定比她早起15分钟。最神奇的是,第一次起床,他不必定闹钟,而且无论头天晚上多晚休息,第二天总能在固定的时间醒来,然后重复着他无论春夏秋冬都要进行的“工作”:围上围裙、煎蛋、熬粥、切咸菜、浇辣椒油,然后唤妻子起床、洗漱,陪她吃饭、看早间新闻……再然后,工作日时妻子就去上班,男人则会在50多分钟后和妻子在公交车上“约会”;休息日时,妻子就开始做家务,男人坐在沙发上翻书,间或看看忙碌的妻子,偶尔将书放下为妻子打打下手。
这样的日子,一眨眼就过了25年。岁月如梭,男人和妻子的容颜一天天老去,没有褪色的,是他们在妻子汽车上的相视一笑——通过这个笑,他们能读懂彼此的一切,爱、关切、怜惜以及相依相伴的矢志不渝。
终于熬到退休的日子,妻子头上有了白发,男人脸上也堆满了皱纹。
那天晚上,妻子做了几个小菜,吃饭时她对男人说:“每天15分钟,25年,便是13万分钟。”
男人头也没抬地问:“有这么多吗”
妻子说:“我刚刚算过,不会错。”
男人笑笑,依然不说话。在他看来,这是作为丈夫理所应当做的事。
妻子接着说:“25年,你少睡了13万分钟。”男人还是笑而不语。
妻子说:“从明天早晨开始,你终于可以睡懒觉了,以后我每天比你早起15分钟,天天给你做早饭。”
第二天,男人又准确无误地在固定时间醒来,然后习惯性地系著围裙走进厨房。
看到淡蓝色的火焰蹿起,他才突然想起,从今天开始,妻子退休了,他不用再这么早起来做饭了。
他自嘲地笑笑,把火熄灭,转过身准备回卧室,却看到妻子不知什么时候悄悄站在他身后,已是泪如雨下……
篇三:最后才相遇的他们
那天零点刚过,志恒在工作岗位上迎来了35岁的生日。
作为一名飞机技师,他早已习惯这样没有规律的生活,再加上自己不善言谈,至今还是孤身一人。
下班时,迎面撞上单位领导带着电视台的摄制组来录节目,领导拍着志恒的肩膀说:“正好你刚忙完,就采访你吧。”说完领导转身就走了。
记者问志恒:“每天要检查多少工作。”志恒答:“挺多的。”“挺多是多少”“120多项吧。”“是不是特别辛苦。”“还好。”
节目的编导卓静对志恒的表现不是很满意,问他:“能不能拍一些你工作时的样子。”
志恒说:“我工作结束了,要拍明天来吧。”
熬了一个大晚上,拍摄并不顺利,卓静愤愤地带着栏目小组走出机场,车开到一半抛了锚,折腾了半个小时还是没有任何进展。
如今做节目不容易,收视率低会被撤下来。卓静显然不想让手下的组员没饭吃,尽管自己已经是一个32岁的老姑娘,为了不让大家失望,她没日没夜地干。
这时,视线内忽然闯进来一个人,志恒拿起工具不由分说开始修理,没一会,发动机就开始工作了。卓静慌慌张张地去感谢志恒,一不小心碰掉了支著前车盖的棍子,硬生生把志恒还没来得及抽出来的手夹在了里面。
志恒捂著夹得通红的手,余光一眼卓静,忽然笑了一下,转身上车就走了。卓静看着远去的车辆,开始心心念念这个惜字如金的人。
第二天再次来到机场时,采访物件变成了另一个小伙子。采访结束后,卓静拨通了志恒的电话,问是不是因为手受伤而没来上班,她想表达感谢。两个人约在一个小饭馆内,整个吃饭的过程让卓静感觉格外舒服,志恒的言谈举止全是岁月沉淀的味道。
之后,两个人的联络逐渐频繁起来。有一天,卓静下班看见志恒的车停在单位门口,他摇下车窗,吞吞吐吐地说:“我刚好路过。”从此,他每天都扮演着刚好路过的角色。
有一次,卓静到丽江出差,工作没几天就病倒了。志恒请假飞了过去。两个人住在客栈的一个套间里,卓静睡卧室,志恒睡沙发,他们像过日子一般疗养起来,闲暇时到湖边散散步,吹吹风。
有一天,散步回来下起了雨,他们被困在一个小酒馆的屋檐下,便走进屋内小酌一下。两个人醉意微醺,她一直在说话,他安静听她说。
卓静忽然有些生气,为什么他一直陪在她身边却又什么都不表示,明明大家都心知肚明,却还是不挑开这一层关系。卓静有些悲观,或许他只是无聊
她盼著听到最想听的那一句话,他却咬紧牙关一直不说。雨水淅淅沥沥,两个人安静地对视著。
志恒突然缓慢开口说:“我发现我喜欢你。”顿了一会又挤出一句,“喜欢很长时间了。”
卓静忽然觉得嗓子眼一堵,她以前听过很多次同样的话,只是不知道这次为什么让人如此心动。
就这样,他们的恋爱关系迅速确定下来,因为年纪都不小了,没过多久就把婚事提上日程。两个人把度蜜月的计划提前,一起去了内蒙古看草原。
旅行的第三天,他们开车进了一片林子,迷了路,怎么都出不来,直到听见了远处汽车的轰鸣,才随着声音的方向摸索著开出林子,可是没走多远,车子就陷进了深坑。开始时车一直往下沉,直到卡在一个地方不动。
志恒开启车门,看着已经陷进去一半的轮胎吓了一跳,他不知道这里是不是沼泽区,更要命的是这个地方手机根本没有讯号,两个人呼喊了几声,空旷的原野听不到任何回应。
天色逐渐暗了下来,卓静有些害怕,不安地看着志恒。这时志恒忽然直了直身子,抱紧卓静说:“我们走,一会你就踩着我的脚印走,一步不离地跟着我。”
夕阳的余晖洒在志恒肩上,幽寂的野外一瞬间亮了起来,卓静忽然一点也不觉得怕了,她紧紧地牵着志恒的手,两个人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蹚出了泥沼。
后来卓静说,她永远也忘不了那天,志恒的背影仿佛闪著光芒,带着她走出绝望的黑暗。
婚礼的那一天,志恒抬起头,面前的卓静披着婚纱,他说:“我一直不善言辞,我记得我们昨晚在微信里说的那些话,你说你庆幸嫁给了我,庆幸是这个年纪,这些话我会一直记着,老婆,我爱你,谢谢你。”卓静突然潸然泪下。
感谢那些年的遗憾与错过,感谢那些年的孤独与难过,经过种种磨难的他们,耗尽最后一分力气冒险的他们,最好的他们,故事最后才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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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是一朵生长在悬崖峭壁边缘上的花,想摘取就必须要有勇气。希望在爱情里,每个人都能够被好好的珍惜,透过一些 故事 看到自己的影子或者是曾经的另一半的影子,下面是我推荐的几篇感人的真实 爱情故事
感人的真实爱情故事 感谢你不曾伤害我
华咏生是我的房东,35岁的中年男人,高挑身材,穿风衣很好看。眼睛幽深如同一眼泉,我很少见过有那么漂亮眼睛的男人。他留下电话给我,说有什么事可以随时找他。他住1栋,我住2栋,听说他老婆被公派 出国 了,他一个人带着女儿过。
我拨通了华咏生的电话,我说,华咏生,你能来陪我喝杯酒吗
不到10分钟华咏生就赶到了,他穿着米色的风衣,坐在对面,听我絮絮叨叨地回忆我和男朋友的感情,他那双明亮的眼睛温和地看着我,不时地低声插一句,想开些,不要太难过了。
当酒吧的钟声敲过12点以后,华咏生起身说,很晚了,我送你回家吧。不,我还要喝酒,我执拗着。他劝说无效,最终是把我半拉半抱着拖上车。他低声说,周丽,这么晚了,你回家好好休息一下,会好起来的。而我却是在华咏生把我拖上车,紧紧抱在怀里的时候,突然喜欢上他的。那么狭小的空间,那么近的距离,他身上的男人气味包围了我,结实的胳膊紧紧环绕着我。这样的温度,突然让我不可抑制地迷恋起来。我借故喝醉,倒在他的肩上装睡,那样暖的温度,让我的心,突然之间转换了方向。
我得承认,那个夜晚,我的确是在一念之间喜欢上了华咏生,却仅仅是喜欢而已,在被寂寞和孤单伤害的夜晚,任何来自别人的温度,都非常容易让我陷落。
假如华咏生不是个好心男人,那么也许我和他的这个夜晚,都很容易被我们忽略过去,只当是生活中的一个小插曲。
华咏生在第二天敲我的门,带着他的女儿,他说让我教她一些 折纸 之类的简单手工。说他不太会这些,正好让我帮帮忙。我本以为华咏生是真的有求于我,便教小女孩儿做手工,又带她一起出去玩。这样不知不觉过了一个多月,华咏生经常做好了饭送来给我和他女儿一起吃,说是感谢我,我也乐得接受。跟孩子在一起,我的心情也不知不觉慢慢好了起来。
那一天,我正和小女孩儿在一起捏橡皮泥,她说,周丽姐姐,你最近心情好点儿了吗我笑,姐姐什么时候心情不好了呀她凑近我的耳朵,悄悄说,爸爸说你最近心情不好,怕你一个人会哭,所以才让我来陪你的。你现在心情好点儿了吗我心头微微一震,本以为华咏生是真的有求于我,却不料,他是如此细心的男人,怕我一个人孤独寂寞。
那晚吃华咏生送来的晚饭,我却吃出了不一样的味道。我偷偷看华咏生,他在卫生间里替我修漏水的水龙头,背影修长而挺拔。那个瞬间,我的心里涌上一股难以言说的感情,我细细地喝着他煲的鲫鱼汤,雪白浓香的汤,那么温和地熨贴着我的胃,让我的眼里涌上了微微的湿。
周日,我正在浴室里洗澡,突然停电。我摸黑擦干身体,裹上浴巾出来,却有人敲我的房门。我紧张地问,是谁是我,华咏生。我开门,他手里拿了几支蜡烛,微笑,我想你是没有这种东西的,便送来给你。
蜡烛橙黄的光芒在屋里洒下温暖而暧昧的光,我裹着浴巾,头发上滴着湿答答的水,身体上散发着诱人而成熟的香,华咏生显然也意识到了什么,他起身低声说,我先回去了,女儿在家里。
你骗人,华咏生。我说,今天下午我看见她的外婆来接她。华咏生无语,顿了一顿,转身向门口走去,我在背后绝望地哭泣起来,华咏生,你为什么不喜欢我他叹了一口气,复转身来,手掌抚过我湿漉漉的头发,那么温和,却与情色无关。我顺势将身子埋进他的怀里,他没有推开我,却只是像一个父亲对待娇宠的女儿那样,将我轻轻地护在他的臂弯中。他说,周丽,你还年轻,不要做傻事。他微微地笑,轻拍我的背,周丽,你在我眼里,和我女儿一样,还都只是孩子。
我真的开始迷恋上了华咏生,若说开始是一种不可名状的喜欢,而现在,的确是陷入了相思。他是那么懂得生活的男人,将各样的菜肴和汤水做得美味可口,家里始终飘有鲜花的香气。我见过他系着围裙在厨房里做菜的样子,动作娴熟,神情专注。我突然是那么不可遏制地想上前拥抱他,像一个小妻子那样,温柔地从背后揽住他的腰,将脸贴上他的背,呼吸他身体皮肤上的每一寸气息。像这样一个懂得生活,而又自律甚好的男人,恐怕已经绝种了吧
我问华咏生,你和你妻子的感情很好吗他看一看我,点点头。我不死心,又问,难道她出国这么久,你一个人也不觉得寂寞他笑笑,女儿已经占去我生活的大半,我不觉得寂寞。寂寞是属于年轻人的事,我已经不年轻了。你哪里见老我气他如此庄重。真的是这样,华咏生深深地看我一眼,撩起额前的头发,你看这里,已经有了白发。
华咏生,有的时候我真的希望能和你一样大,这样至少你不会说我小,说我幼稚不懂事。我叹气。
又一年的情人节,是我和华咏生相识一年的日子。我约他喝酒,还是那家酒吧。
我喝了不少酒,华咏生看着我,周丽,你该去谈场恋爱,而不是闷在这里喝酒。我打断他的话,华咏生,把你面前的酒喝掉我们就走。他无奈地笑一笑,端起面前的酒和我干杯。
是我把他拖上出租车的,我在他的酒里放了少量的安眠药。我扶他回了我的住所。
当他终于宛如沉睡的婴儿一样躺在我面前时,我的呼吸开始变得紧张急促,我一件一件,慢慢褪下他的衣服。第一次亲吻他的肌肤,男人的味道让我一时头昏脑涨,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温柔情感慢慢地笼罩了我的全身。
我爱华咏生,可是他不肯给我他的爱,我固执地想要留住些什么,于是,我想留下一个孩子,留下一段有关他的记忆。我是真的想要一个孩子,然后离开他,远远地,独自生活。我相信那会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孩子,有着如同他一般深邃的眼睛和柔软的头发,我会把对他全部的爱,都倾注在孩子身上。华咏生,既然我得不到你的爱,那么请允许我以这样的方式来爱你吧。
我不会忘记那个夜晚,我急促的呼吸和滚烫的皮肤贴在他的身体上,他的手下意识地揽紧了我的腰。我亲吻他的每一寸肌肤,有一点儿卑微,可更多的是一种巨大的快乐,让我想要哭,却又感觉到圣洁的快乐。把身体奉献给最爱的人一点儿都不可耻,我真的怀着那样一种献身的念头,投入而专注地做着每一件事。我的手指在他的发间穿行,我的吻落在他的唇上,那样的温度,让我像一条失水的鱼,奋力地挣扎着,不知疲倦。
我是被华咏生推醒的,我睁开眼睛,他已经穿得整整齐齐,目光里交织着复杂的感情。他端一杯水给我,喝点吧。我顺从地喝下,他叹口气,你饿了吧,我做饭给你吃。他做了丰盛的菜,摆了满满的一桌,我坐在他对面,一口一口细细地咀嚼他做的饭,心里说,华咏生,再见了。
我已经预知了我们的未来,他待我必将如同路人一样谨慎而警惕,他看我的眼光将不再澄明了无心结,我不希望我们的感情走向这样的穷途末路。所以,这顿饭过后,我和他便从此清风明月,不再相见。但他身体里的某一粒种子,也许正在我的身体里生根发芽,那将是上天恩赐给我的最好礼物。
华咏生不看我,只是低头吃饭。良久,他抬起头来,低低地说了一句,周丽,你真的该找个人谈恋爱,好好照顾你。我微笑,是的,我会。
几年后,我在家里整理东西的时候,在一本旧相册里,我看到了一张照片,我和一个小女孩儿的合影,那个拍照片的人,是华咏生。这个名字穿越了时空的烟尘,袅袅而来的时候,依然还是让我的眼睛泛上了微微的潮湿。我将照片拿出来放在手里看着,突然发现背面有字,是华咏生熟悉的字体。
他写着:周丽,当我醒来的一刻,听到你在睡梦中呢喃着孩子的字眼,我便猜到你要做什么样的举动。我清楚地知道,一个人带孩子是多么的不容易。你是那么年轻、那么容易冲动的年龄,我不能让你在年轻的时候,以爱的名义让自己过得太艰辛。所以,请原谅我在给你的水中放了事后避孕药。希望你,不要受到伤害。好好爱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我的眼泪在那一瞬间终于轰然而落。儿子跑过来,叫着我,妈妈,你怎么了我摇摇头,没什么,风吹的。
是的,我真的如他所说,拥有了一个幸福的家庭,也有了一个可爱的孩子,但不是华咏生的。那一夜,我并未怀孕。
华咏生这个名字,随着时间的沉淀,随着生活的圆满平安,被我渐渐埋进心底深处,不再轻易想起。
感人的真实爱情故事 在这个夏天,天荒地老
在父母离婚的第二年,路野走路就开始低着头,好像一只永远不会再抬起头来的鸵鸟。那天,她在花贩那里买了一束姜花。一块钱一束,一束4朵。她买了5块钱的,高高兴兴地捧了一束走在街道上。街道干净,空气干净,心也很干净。捧着一大束花的女孩,不管是玫瑰还是姜花,应该有故事要发生,或者即将发生一点什么故事。
她把头仰起来了,忽然就看见了湛蓝的天空,还有不知道谁丢的一个粉红色的气球,正在树顶上挂着。
然后她就在一个露天 篮球 场停下来。她看到一个穿秸麦色衣服的男生在打篮球。
她站在那里看了很久。这个男生是昨天才转来他们班上的,叫秦商,他 自我介绍 时,她就坐在自己的座位上,静静地看着他。他转身在黑板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那个名字一笔一笔地写进她的心里。
他跑过来隔着铁丝网和她说话。她不敢看他的眼睛,但是凭感觉,她知道他在微笑。
那些对话都是一些繁琐的问题,比如班长的姓名,任课老师的脾气。其间她一直低着头。最后,她从那束姜花里抽出一朵,小心地从铁丝的网眼里塞进去,怯怯地说:送给你。
她不经意地抬起头来,就看到了那双眸子,在夏天的空气里,夹杂着一丝姜花的香味,忽然就把她心里的那扇门给推开了。
是没有资格还是没有勇气
在她生日的前一天,秦商把一个小小的东西塞进了她的书包里,她在窗户外面看到了。那一瞬间,她的脸有些微微的燥红。她假装剥着窗户上长出的绿苔,心却惊得快要蹦起来。
放学时,她恰好听到有女生在谈论秦商。他家中很有钱,家庭美满,父亲是政要,母亲出身书香门第。那个时候,她的心有些沉下去了。她想到了自己离异的父母,头像鸵鸟一样埋了下去。
秦商送给她的是一个小小的香囊,她小心地打开时,看到里面放满了纸折成的星星。纸上有花的味道。
她把星星摊开了。于是她看到了里面写的东西。
看完以后,她笑了。笑完之后又有一点忧虑。最后,她还是不动声色地把香囊还给了他,里面写着:可能我不配恋爱。毕竟我们都还小得很。
第二天秦商在她家的门口拦住了她。他固执地要把生日礼物送给她,她说什么也不肯要,于是两个人推推让让的,直到她的母亲在楼上轻咳了一声。
她大惊,赶紧跑上了楼。上楼梯的时候,她对他挥手说:你快走吧,快走吧,我们还是朋友。秦商固执地不肯走,最后说了一句:你以为我不会等你吗她走上楼的脚步有些微微的减缓。那一刻,她有些动摇。
可是她是个早熟的孩子,过早懂得了瞬间拥有并没有什么意义。那个时候,她就明白了秦商和自己之间的鸿沟无法逾越了。
你以为我不会等你吗
在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秦商和她填了同一个城市的学校。她的成绩优秀,可是秦商的成绩一般。她在重点学校中挑了又挑,而他在三本和专科里固执地填了和她一个城市的。谁都看得出来他喜欢她,可她要假装什么都不知道,高考成绩下来后,她的成绩让所有人都觉得意外。母亲总是觉得是自己的离异影响了她。
她去了一个很远的城市读三本,和秦商考上的那所学校天各一方。起程那天,秦商在她家楼下叫她的名字,她没有下去。
走的时候,她是从另一个门走的。远远地看到秦商的背影,她的眼泪就滚落了下来。
她开始觉得自己的命运是不可逆转的,始终荒凉,始终悲哀。
她在大学里,更加自卑,甚至卑微得有些自闭。她不喜欢出宿舍大楼,连平时在校园里转一转都不愿意。大家都很奇怪这个女孩子,总是觉得她有满腹的心事,却不愿意讲出来,像一个脸上写满了悲伤的玩具,始终存在,却不知它为什么被做得这样哀伤。
那天她正在刷牙,一嘴的泡沫时,就听到电话响了。
寝室里没有人,她们都出去了。于是她急匆匆地跑去接电话,听到了秦商的声音。
眼泪刷地一下就落下来了。
秦商问她:你为什么在高考过后,就一直躲着我她没有回答,只是不停地落泪。
秦商又说:我问了很多同学,才问到你的电话。我说过要等你,你以为我不会吗
她想说些什么,可是话到了嘴边,又被生生地压下去了。她就一直在听他说,絮絮叨叨地,说着他在大学里的生活,他班上的女孩,寝室里的男孩。她很安静地听着,一如他第一天进教室自我介绍的时候,她坐在下面静静倾听的样子。
秦商每天都给她打电话,他给她讲他身边发生的事情。每次电话结束的时候,他都会等待几秒。她知道他在等什么,可是她不敢说,不敢负担,不愿意让他知道实情。
如同置身于假面舞会,对方已经伸出手来,可是自己却迟迟不肯接过。
姜花在这个夏天天荒地老
秦商依旧给她打电话。
后来,秦商对她讲起班上的一个女生。他说:你知道吗她可胖了,班上的男生常常猜她的体重。她该去减肥,太胖了真的难看。
她的心里忽然就怔了一下,再也没有说话。
秦商依旧给她打电话。
可是她再也不接了。她的室友偶尔帮她去接,她就躲得远远地向她们打手势,让她们告诉秦商,她不在。
没过多久,秦商就从她的联络簿里消失了。假面的舞会上,伸出来的那只手,终于还是累了。不管再怎么笃定,还是有疲累的一天。
秦商消失后,她又从一个花贩那里买到了姜花。她捧着花走回学校,很大的一束,路上的人纷纷侧目。她回去后,把花插在了几个瓶子里,整个房间里都是姜花的香。
这4年里,每到夏天,她就会买回花来插在宿舍里。
毕业 后,她没有回去。她在一家私人企业找到了工作,是一个小小的会计。她在用电脑的时候,可以上网,然后进入了高中同学录。
她联系到了大多数曾经的同学,唯独没有联系到秦商。
她听他们说,秦商就快要结婚了,未婚妻是一个知书达理的女子。
又是一个夏天,冗长,闷热,孤独。
天黑之后,她下班了。在经过一家服装店的时候,她久久地驻足,看着里面那件秸麦色的衣服,惆怅地看。这种颜色让她想起了一个人。想起那个夏天,她一直在躲着他,不是因为她没有考上理想的学校,也不是因为她不喜欢他。
是因为她病了,一个夏天的激素治疗里,她忽然长胖。胖得连行动都迟缓起来。
她一直都是自卑的,敏感的,脆弱的。她很早就明白了,爱情最好的状态就是一个人生活。如同姜花的花语,永远将记忆留在夏天。这样就可以天荒地老。永永远远地留在两个人年少的记忆里,充盈着今后的生命。
那时候,我们情感很好,彼此有心事都会说出来,从不憋在心里
那时候,我们终日打闹,无论是上学仍是放学简直都黏在一起无话不说
那时候,我们真的真的很单纯,很少有心事
可是可是
在这个秋天,预示着万物开端匆匆的落去,可是夏季还没有褪去,而我却觉得了身边的一些在缓缓的凋落。
过去的已经由去,没必要再去想,现在主要的是面前我们再也会不到从前了现在我们只能面对了
我发明时光长了,大家都变了,变得有点不意识了不再像以前一样了
现在的我们,各有各得心事,各有各得主意,不再像以前那样说出来了即便是
我们从懵懂无知的孩子,演变成成熟的小大人再也没有了那种单纯的笑颜了,仿佛大家都变得深不可莫测了不懂
曾经的我很快活,不想得太多,只晓得开心就好,可是当初多了一丝的发愁
我真傻,干嘛去想这些呢?我何必太在意回想过去呢?
《孔雀和乌鸦的故事》适合中小学生学习,并且具有启发意义。很久以前,乌鸦是鸟类中最美丽的鸟,孔雀却是鸟类中最丑陋的鸟。但孔雀比乌鸦聪明能干,乌鸦却比孔雀懒惰、笨拙、自私,不管别人家出了什么困难,乌鸦从来不闻不问。
有一天,河马伯伯不小心掉到一个大圆坑里,拼命地呼喊:“救命啊,救命啊!”孔雀看见了,急忙赶到乌鸦家找乌鸦:“乌鸦姐姐,河马伯伯不小心掉到一个大圆坑里了,我们快点去救他吧。”乌鸦抖了抖她美丽的翅膀,说:“我没空,再说救他,岂不把我美丽的羽毛弄脏了。”
孔雀只好一个人急匆匆地赶去,她想方设法,使劲力气,终于把河马伯伯救上岸了,河马伯伯非常感谢她,称赞她说:“孔雀**,你真聪明、善良,谢谢你!”孔雀说:“这有什么好谢的这是我应该做的。”
孔雀和乌鸦的一举一动,被神仙看到了,神仙认为美丽的羽毛应该属于善良又热心助人的孔雀,于是就把乌鸦那美丽的羽毛拔给了孔雀。从此,孔雀成了鸟类中最美丽的鸟,而乌鸦成了一身漆黑的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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