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金是否可以退取决于合同中的约定,具体如下:
1、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预付款的性质和退款规则,则预付款可以退。例如,如果合同约定预付款是定金,则在收到退款请求时,定金可能不予退还;
2、如果合同中未明确规定预付款的性质,则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退款;
3、如果预付款已经变成了订金,则根据合同约定,订金可能可以退。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预付款或订金的退款规则,则一般情况下预付款或订金是不能退的。
预付金退款可以通过以下流程进行:
1、与客人核实房号、预付金金额、是否为本人所交等信息,确认无误后,将预付金退款联找出,请客人出示有效证件,将客人的证件复印后,请客人在预付金退款联上备注客联丢失、款已退并签字确认;
2、核对退款联签名式样是否与签字相符,无误后将复印件与退款联订在一起上交出纳;
3、收银员在预付金报失本上登记以下内容:报失日期、房号、姓名、金额、预付金收据号、经办人,备注客联丢失、款已退,请客人在宾客签名栏上签字确认。
综上所述,如果预付款的金额较大,且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预付款的退款规则,则可能会产生较大的损失,因此建议在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明确标出所收预付款为定金,现在不按合同履行相关约定不能退;否则,可以退。
法律分析
预付款是产品或劳务的接受方为表明自己履行合同的诚意或者为对方履行合同提供一定资金,在对方履行合同前率先向对方支付的部分价金或劳务报酬。实践中,订金、预付金、诚实信用金等都是预付款的种种别名。定金也是合同当事人一方给预先给付对方的金钱,就这一点而论,与预付款相似。但定金不是预付款,两者在给付目的、给付时间、性质和作用上存在区别。在商品房买卖的实践中,应加以鉴别。如果支付的是“定金”而不是“订金”,现在不按合同履行相关约定,是不可以退还的。“定金”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消费者预先向商家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预付款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成为价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没有得到履行的情况下,不管是给付一方当事人违约,还是接受方违约,预付款都要原数返回。定金则不同,在合同得到履行时,定金是收回还是抵作价款,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来确定,并非一定抵作价款,在不履行合同的情况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具有违约惩罚性。而预付款则没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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