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病退即因病提前退休,病退是因本身的疾病或者职业病或者因工、外因致残而不能继续本职或者其他工作。病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以及办理相关的手续。下面,关于病退的标准。病退的标准: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3)、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4)、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5)、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2、长期重度呼吸困难3、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4、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5、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6、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7、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8、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9、各种代谢性或内分泌疾病、结缔组织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导致心、脑、肾、肺、肝等一个以上主要脏器严重合并症,功能不全失代偿期。10、各种恶性肿瘤(含血液肿瘤)经综合治疗、放疗、化疗无效或术后复发。11、一眼有光感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lt;02或视野半径≤20度。12、双眼矫正视力lt;01或视野半径≤20度。13、慢性器质性精神障碍,经系统治疗2年仍有下述症状之一,并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痴呆(中度智能减退);持续或经常出现的妄想和幻觉,持续或经常出现的情绪不稳定以及不能自控的冲动攻击行为。14、精神分裂症,经系统治疗5年仍不能恢复正常者;偏执性精神障碍,妄想牢固,持续5年仍不能缓解,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15、难治性的情感障碍,经系统治疗5年仍不能恢复正常,男性年龄50岁以上(含50岁),女性45岁以上(含45岁),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16、具有明显强迫型人格发病基础的难治性强迫障碍,经系统治疗5年无效,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17、符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1至4级者。
法律客观:病退条件——以前病退的条件很简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具体如下:一、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二、交费年限(含视同交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三、因病或外因致残,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符合以上三条的人员,可办理病退,否则,不能按因病办理退休。目前为止更具体些:企业职工申请病退鉴定,应符合以下条件:养老保险缴费原则上满15周年,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一般类疾病住院出院后满1年;恶性肿瘤、尿毒症、肢体瘫等难以康复的严重性疾病住院出院后医疗期满;精神类疾病住院出院后年满5年,且有5年系统治疗诊断记录。职工在申请病退鉴定报名时须提交《病退鉴定申请表》、《病退鉴定须知》、本人签字的申请书、正规住院病历和住院医疗费报销凭证以及市、县两级医保中心医疗保险费支付单。需要注意的是,如个人存根丢失,可提供医保中心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医保中心印鉴,未参加医保的单位可提供单位财务医疗费报销凭证。知识延伸——病退工资病退和正常退休的区别:病退每提前一年退休扣减退休金2%;正常退休不扣减。特殊工种退休和正常退休的区别:在于特殊工种可以提前5年退休,其它与正常退休相同。一、企业职工退休:国家规定,男性职工年满60周岁,女性干部年满55周岁,女性工人年满50周岁,且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其中,97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在2006年-2010年内缴费满10年不满15年的),可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企业职工病退: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如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且缴费年限同上,可办理病退。病退属于退休的一种,可按月领取养老金。企业职工退职:对于年龄达不到病退要求(即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如果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可以办理退职,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如果年龄达到病退要求,但缴费年限不满15年或过渡期内缴费不满10年的,退职待遇一次性支付,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国家规定,男职员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可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病退: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如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可办理病退。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职: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则只能办理退职,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1、工作年限不满10年;2、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职人员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与退休人员一起,根据国家调整离退休人员待遇的文件中的相关规定调整退职生活费,但幅度会小于退休人员。
买房,交了定金后因各种非购房者的原因不想买了,定金可以退。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售房者毁约的,定金可以退双倍;购房者毁约的,定金不可以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可以的,不会被辞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规定,双向情感障碍属于精神障碍范畴,可以办理相关残疾证明和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但是,单位不得因为员工办理残疾证而辞退员工。这属于违法行为,单位应该尊重员工的权利,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你能有这种诉说就说明你很健康,也很向上。你是教师有知识的应该学着暗示自己,注意调节:
我很健康我没有病!每天都心里暗示,调节。记住每天。
给你讲个老故事。有两个人到医院看病,一个人得了癌症,一个人没事。可是他们的检查结果拿错了。得病的人一看结果心里没负担也畅快了,慢慢的病好了,而那个没病的人却吓出病没没多久就死了。这说明什么,心态很重要,良好的心态在,什么病都不是病,
法律分析:
因病提前退休的条件 一、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1、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和1993年1月以后的缴费年限满10年;1993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者。 2、因病连续停止工作一年以上(精神病患者2年以上),下岗人员离开工作岗位一年以上者。 二、职工由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作出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 1、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2、患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
3、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预付,如经鉴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 4、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
符合因病退休规定的疾病
符合国家《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动部发〔2002〕8号)的规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患职工(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符合国家社会保障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劳动部发〔1994〕479号)满后,经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病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的。 具体标准:
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3)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4)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5)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
2、长期重度呼吸困难 3、心功能长期在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 4、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5、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 6、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 7、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 8、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 9、各种代谢性或内分泌疾病、结缔组织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导致心、脑、肾、肺、肝等一个以上主要脏器严重合并症,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10、各种恶性肿瘤(含血液肿瘤)经综合治疗、放疗、化疗无效或术后复发。 11、一眼有光感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2或视野半径≤20度。 12、双眼矫正视力1或视野半径≤20度。 13、慢性器质性精神障碍,经系统治疗2年仍有下述症状之一,并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痴呆(中度智能减退);持续或经常出现的妄想和幻觉,持续或经常出现的情绪不稳定以及不能自控的冲动攻击行为。 14、精神分裂症,经系统治疗5年仍不能恢复正常者;偏执性精神障碍,妄想牢固,持续5年仍不能缓解,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15、难治性的情感障碍,经系统治疗5年仍不能恢复正常,男性年龄50岁以上(含50岁),女性45岁以上(含45岁),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16、具有明显强迫型人格发病基础的难治性强迫障碍,经系统治疗5年无效,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17、符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1至4级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条件: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交费年限(含视同交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
3、因病或外因致残,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符合以上三条的人员,可办理病退,否则,不能按因病办理退休。
标准:
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
2、长期重度呼吸困难。
3、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
4、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5、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
6、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
7、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
8、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
9、各种代谢性或内分泌疾病、结缔组织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导致心、脑、肾、肺、肝等一个以上主要脏器严重合并症,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10、各种恶性肿瘤(含血液肿瘤)经综合治疗、放疗、化疗无效或术后复发。
11、一眼有光感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半径≤20度。
12、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半径≤20度。
13、慢性器质性精神障碍,经系统治疗2年仍有下述症状之一,并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痴呆(中度智能减退);持续或经常出现的妄想和幻觉,持续或经常出现的情绪不稳定以及不能自控的冲动攻击行为。
14、精神分裂症,经系统治疗5年仍不能恢复正常者;偏执性精神障碍,妄想牢固,持续5年仍不能缓解,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15、难治性的情感障碍,经系统治疗5年仍不能恢复正常,男性年龄50岁以上(含50岁),女性45岁以上(含45岁),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16、具有明显强迫型人格发病基础的难治性强迫障碍,经系统治疗5年无效,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17、符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1至4级者。
扩展资料:
因病提前退休办理所需材料
1、县以上医院出具“医疗诊断材料”原件一份。
2、劳动鉴定表或鉴定结论书原件一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福建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定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公示回执单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6、个人申请报告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7、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的人事档案原件,及档案中招工登记表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应征入伍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8、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若办理过双确认或政策性补缴的须提供确认表、政策性补缴表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9、原国有、集体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10、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重新就业,与新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须提供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一份。
11、单位有托管的附托管协议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因病提前退休办理流程
1、申请人将“需要材料”按规定时间报人才服务中心。
2、审核后将相关材料报区劳动局初审。
3、初审通过后,由区劳动局报市劳动局复审。
4、复审通过后,填写《非因工病、伤、残劳动鉴定申请表》、《天津市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5、由市劳动局统一安排鉴定时间,申请人按规定到指定银行交纳鉴定费。
6、由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到天津市职工医院接受专家鉴定。
7、鉴定合格后,由中心通知申请人办理退休手续。
病退养老金计算
1、病退职工计算养老金待遇时,取消新老办法对比,使用新办法计算。计算公式: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1-提前年限×2%)+个人帐户养老金 其中:“过渡性养老金”是指按职工1995年以前缴费年限、缴费工资等推算的储存额除以120计算的养老金。
“调节金”是指按省规定的当年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乘以5%,乘以职工1997年底前缴费年 限,再除以职工全部缴费年限计发的调节金。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病退职工在养老金调整时可享受退休人员待遇;男不满50周岁, 女不满45周岁的病退职工只能享受每月领取生活费的标准;
3、19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不满10年、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 病退职工养老金实行一次性结算;
4、每月领取生活费的病退职工死亡后,其遗属不能享受遗属补助。
-病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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