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科幻故事:福尔摩斯的魅力

小学科幻故事:福尔摩斯的魅力,第1张

初识福尔摩斯的时候,我还只是个小学生。那时我根本不知道何谓推理小说,脑子里一直以为电视上的大盖帽们就是人们所说的侦探了。了。就在我上五年级的时候,有一天我母亲从一个朋友手里借来一套《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就是那个八十年代流行的五本装的群众版本。我看到封面上一个吞云吐雾的人物侧影,便随手翻开第一篇《血字的研究》。那时年幼的我并不知道,这一翻,使我跌入推理之海,十年一日,迄今仍泥足深陷,不得自拔。

最早读完的就是《血字的研究》,脑子里印象最深的并不是同好们津津乐道的逻辑推理,倒是柯南道尔笔下美国西部的粗犷风情令我心向往之。之后读的是《四签名》,四个难解的符号,一道神秘的契约,柯南道尔说故事的技巧在这里得到了更进一步的体现。《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让我懂得什么是阴森恐怖,论诡异,此篇当居福尔摩斯全集中首位。《恐怖谷》是四个中长篇里我最喜爱的一部,在故事的后半部分“死酷党人”中,阴谋,爱情,背叛,凶杀连成一体,相互纠缠,共同堕落,埋伏在恐怖谷下的一股暗流在爱德华的娓娓道来中喷发而出,少年心气在小说里找到了的表达。直到现在我还记得爱德华自白时我的惊诧和欣慰之情。

五十六个短篇小说使福尔摩斯成为侦探第一名探。在我看来,《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五个桔核》。《斑点带子案》。《“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三桅帆船》。《马斯格雷夫礼典》。《跳舞的人》。《六座拿破仑半身像》和《三个大学生》堪称其中翘楚之作。《红发会》是柯南道尔本人最满意的一部短篇,它的构思新奇,渗入了作家独到的幽默感,文风潇洒从容,的确是不朽的名篇。《波希米亚丑闻》让我们知道福尔摩斯并非百战百胜,不要小看这个小插曲,这是福尔摩斯在读者眼中显得真实可信的一个重要因素。《五个桔核》提出了一个不可思议的谜题,谜团本身之诡异掩盖了结局的不足。《斑点带子案》作为短篇密室推理,不仅有一个合格的解答,情节之曲折,悬念之丰富更是令人叫绝。《“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三桅帆船》在短小的篇幅中融合了历史故事和推理情节,颇有《血字的研究》之遗风。《跳舞的人》模仿爱伦坡的《金甲虫》,同属密码推理,叙事技巧和阅读趣味却超过前人。《马斯格雷夫礼典》是极受年轻读者欢迎的寻宝题材,其中注入了作家极强的情感因素,女性形象的塑造令人过目难忘。《六座拿破仑半身像》中的福尔摩斯终于露出凡人的一面,对着衷心敬佩他的雷斯垂德和华生,他以鞠躬答谢他们的掌声,这一幕场景让我久久难忘。《三个大学生》贵在纯净,没有多余情节的修饰,三选一,笔触老到,虽是小题材仍能牢牢吸引住读者的目光。这些多姿多彩的故事让我知道什么是阅读趣味,让我知道侦探小说的旨趣和奥秘,知道并非所有书籍都像课本那般面目可憎,令人望而生厌。

人渐渐长大,数年间断断续续又重读了几遍全集,惊讶地发现一向喜新厌旧的自己还是一如既往地喜欢这本书。它也许不如克里斯蒂小说的波云奇诡,不如奎因小说的丝丝入扣,不如钱德勒小说的浪漫内敛,但似乎却有其超乎芸芸众生之上的一份独到的魅力。这股魅力,看起来似乎迷惑难解:一本描写虚构人物的类型小说,何以能吸引住全世界几代读者的目光;何以能让全世界各地的福尔摩斯研究协会风起潮涌;何以能让英国这个严肃古板的国度发行纪念邮票悼念小说人物的逝世;何以能让人常看常新,并一厢情愿地相信小说只是一本记载真实人物言行的传记。我始终相信,这种魅力并非体现在推理小说的传统趣味上,诸如案情的曲折,推理的严密,谜题的难解等等,而是别有奥妙。

简单的说,福尔摩斯探案最吸引人的地方在于其类型化的形式及作家为突破类型所做的努力。类型化,是读者熟悉并喜欢人物的一个重要诀窍。翻开《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们会发现所有作品都有一个相似的开头:阴暗的伦敦天空,贝克街221号B座中温暖的壁火,侦探正对着一个事物大发议论,而旁边坐着那永远沉浸于惊诧和敬佩之情中的华生。这时,一个不速之客闯入房间,开始述说他遇到的麻烦……柯南道尔就在这样一个看似普通的叙事模式之上建构了六十部长短不一的小说。依靠一个熟悉的情境,不仅能使读者以最快速度投入到作品中去,更能为读者营造出一种“安全感”,这种“安全感”依赖于作家和读者之间的默契,是让我们迅速接受并融入作品的关键。柯南道尔的成功首先就是建立在这个游戏规则的上面。当然,柯南道尔并不是一个一味遵守游戏规则的作家,《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优秀,更在于柯南道尔为打破类型化的限制所作出的种种尝试上,正是这些尝试使福尔摩斯拥有了一种“意在言外”的韵味。事实上,当我回忆起少时阅读福尔摩斯的经验时,我的脑中首先出现的不是什么精彩的案情,而是一幕幕鲜活的场景:一个古怪的侦探,一个对侦探忠心不二的脑子不太灵光的退役医生,以及他们之间的拌嘴,对世界的不同看法,还有他们之间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深厚情谊。这股感人的友谊贯穿于探案始终,使普通读者一方面感到福尔摩斯的高山仰止,另一方面却又真切地感受到这个人物的现实性。柯南道尔极少用笔墨直接描写出这股友谊,而是让它体现在一个个看似不经意的小细节中,用笔含蓄,感情不露,正是大师所为。看过的《新探案》的朋友,应该都忘不了其中一段感人至深的描写,这也是柯南道尔的一次让他的主人公摘下好强的面具:

说时迟那时快,他抽出一支手枪就放了两枪。我觉得大腿上一热,就象烧红的烙铁贴在。

肉上一样。接着只听咔嚓一响,福尔摩斯用手枪砸中他的脑袋,我见他脸上淌着血趴在地上,福尔摩斯搜去他身上的武器。然后我朋友的结实的胳臂伸过来搂住我,扶我坐到椅上。

“没伤着吧,华生我的上帝,你没伤着吧”

当我知道在这表面冷冰的脸后面是有着多么深的忠实和友爱时,我觉得受一次伤,甚至。受多次伤也是值得的。他那明亮坚强的眼睛有点湿润了,那坚定的嘴唇有点颤抖。这是仅有的一次机会,使我看见他不仅有伟大的头脑,而且有伟大的心灵。我这么多年的微末而忠心的服务,有这一点感受也就知足了。

“没事儿。福尔摩斯。擦了一点皮。”

他用小刀割开我的裤子。

“你说得很对,"他放心地喊了一声,“是表皮受伤。"他把铁石般的脸转向俘虏,那犯人正茫然地坐起来。“算你走运。要是你伤害了华生,你不用打算活着离开这间屋子。你还有什么说的”

――――《三个同姓人》。

这是全集中我印象最深的情节之一。时至今日,我依然记得初次看到这一段文字时体会到的浓浓的暖意。柯南道尔表达出了一些其他类型小说家表达不出也不想表达的东西,而这正是福尔摩斯能够风靡几代而历久不衰的奥秘所在。

这几年我重读福尔摩斯,读的就是这样一种情境,一种气氛,一种感觉, 而非评论界所看重的逻辑推理和犯罪心理学云云。这时候的福尔摩斯已和我对童年时代的怀旧心理纠缠在一起,重读的过程也是不断体会似水年华的流逝,不断追寻童年时代的梦想,不断认识昔日生活的纯真可贵的过程。十几年前那个躲在被窝里偷读侦探小说的小男孩已经远去,那些叱咤风云的幻想也早已没了踪影,所剩下的只有伦敦的满天大雾,221号B座中温暖的炉火,吵吵闹闹的贝克街小分队,以及孤独的侦探和他那忠心耿耿的朋友。

  福尔摩斯的人物形象分析:

  1福尔摩斯具有渊博的科学知识,是一位精力特别充沛、渴望挑战性工作的科学家。他精通植物学、地理学、解剖学、法律、体育、音乐等诸多学科,特别是在法医学和化学知识上造诣颇深。这些可以说是他成为侦探的知识储备。他第一次在读者们面前亮相是在做“血色蛋白沉淀”的实验。他写过追踪脚印的专论,写过论述各种职业手型的文章,能分辨70多种香水的味道,能区别报纸上所有的铅字,甚至还专门撰写了一篇如何培养观察能力的《生活宝鉴》。华生看过后表示这篇文章真是“满纸荒唐,胡说八道”,而经过福尔摩斯实际演示并解释之后一切又豁然开朗。福尔摩斯具有发达的大脑,超群的智慧以及惊人的观察力。他的大脑就像是一部精确的计算机,每次遇到案件,不论多么古怪离奇,他都可以抓住别人所无视或者忽视的细节,仅仅是门窗的位置、家具位置的变动,甚至是最细微的一颗烟蒂、一片未烧净的纸屑,运用他所拥有的知识对案件进行分析并作出推论,使得案情柳暗花明,以至于那些不了解他的破案手法的人用疑问的眼光把他看成无所不能的超人。而实际上福尔摩斯这些成绩的取得和他的执着追求、不辞辛劳是分不开的。在《血字的研究》中,小斯坦福在位华生介绍福尔摩斯的时候就说:“他……有点怪,属于那种科学实验狂。”他会深居简出,除了办案之外,他整天在实验室里面做实验,双手甚至因长时间被化学药品侵蚀而变了颜色。在侦察时,他总是亲自调查并深入最危险的地方搜集第一手资料,不肯放过任何一个细小的线索。为了调查取证,他时而装扮成白发苍苍、行走困难的老太婆,或者醉醺醺的马车夫;时而装扮成亲切朴素的牧师,濒临死亡的病人,骨瘦如柴的鸦片鬼,很多时候还要随时准备付出生命的代价,可他并不惧怕还以此为乐。

  2从性格特点上看,福尔摩斯对于自己的事业,拥有满腔热情,同时,在无事可做时他也总是萎靡不振,甚至还常常借助毒品来消磨时光。正是有着这样的一腔热情,在有奇特案件的时候,他的精力总是好的惊人,眼睛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精神焕发地沉醉于研究犯罪。用敏锐的洞察力来寻找线索,尝试着打开被警察认为毫无头绪而放弃的疑团。在他沉迷于研究犯罪的时候往往会表现出冷漠的神情,对人爱理不理,如果有人打断他的思路他会毫不客气的大发脾气。而他的所有热情都来自于他消除罪恶伸张正义的责任感。众所周知,福尔摩斯有一个对手叫做莫里亚蒂,而关于这个人,福尔摩斯曾经说过这样的话,“华生,一想到有莫里亚蒂教授这样的人在伦敦街头肆无忌惮的作恶,我就没法安心。”在《最后一案》与莫里亚蒂决战前夕,福尔摩斯这样和华生说:“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可以说,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同罪恶做不懈的斗争,也为此做好了一切准备,甚至是付出自己的生命。这一切都是为了他心中的责任感与正义。为了查清真相,为了心中的正义,福尔摩斯可以将法律置之不理。他曾经和华生一起偷偷潜入罪犯的家中寻找证据,曾在自己家中设立与华生的二人法庭放走偷窃者……“既然我们已经把握住了未来,对于过去发生的事情就可以宽容一点。我并不代表官方,所以只要正义得到伸张,我就没有理由把我知道的一切都讲出去……”这是福尔摩斯在《修道院公学》中对霍尔德尼斯公爵所说的话。这也证明了在福尔摩斯心中,没有什么比伸张正义来的更有价值。

  再次,他的性情冷漠沉稳,头脑冷静理性,刻板沉着完全容不下情感。在《血字的研究》中华生的朋友小斯坦福介绍福尔摩斯时说:“他孜孜不倦地老是在研究一些科学,”“我看福尔摩斯这个人有点太科学化了,几乎近于冷血的程度。”但是这样冷静理性的人,对于华生却有着一种特殊的情感。华生是福尔摩斯最初的合租人,也是柯南道尔安排的叙述者,读者可以从华生这位虚拟人物的口中了解到福尔摩斯的一切。华生是一位医生,但是他更像是福尔摩斯的助手,他和福尔摩斯一起经历了许多不同寻常的案件。而福尔摩斯也并不排斥华生参与到他的破案行动中来,他常常会让华生把到手的资料、线索等从头给他讲述一遍,帮助他更好的梳理思路。“这是邮差刚刚送来的信你大声念念看。”(《波西米亚丑闻》)对于这种陪伴,福尔摩斯总是很高兴。“看来我得告辞了,福尔摩斯。”“哪的话,华生,你就呆在这里,要是没有你这个助手在这儿,我将不知如何是好。这个案子很有趣,错过它就太可惜了。”“可是你的委托人——”“不用理他。我需要你的帮助,也许他也如此……”当然我们知道,这是因为柯南道尔需要一个叙述者。而对于福尔摩斯来说,华生无疑是很不错的助手。他不吝赞美之词,而这些,对于福尔摩斯来说,显然很是受用。“我不禁由衷地赞叹道:‘太精彩了!’‘这很平常。’福尔摩斯说,但从他的神情看得出,他颇感自豪,因为我表现出了对他的钦佩。”

  3对于爱情,福尔摩斯却是丝毫没有兴趣。对于女人的聪明机智他总是不屑一顾,大加嘲笑。“感情会影响理智的。一个我一生见过的最漂亮的女人,曾经为了保险金毒死了三个孩子,结果被判死刑;可是我认识的一个最讨人嫌的男子,却是一位十分慷慨的人,为救助伦敦的贫民捐出了25万英镑。”福尔摩斯没有家庭,拒绝女性,甚至号称已经和自己的工作结婚。他的思维方式是纯理性的,从不带任何感情色彩以及偏见,他将一切有碍于理性思维的因素排斥于生活之外,从不让情感进入自己的内心。“我只是觉得爱情是心中的一种情感,和我断案时冷静思考的理性是不相容的,为了我的判断力不被影响,我这辈子都不会结婚的。”(《四签名》)但是有一位女性却是例外,这里并不是说福尔摩斯和这位女性产生了什么爱情,只是这位女性用自己的智慧打败了福尔摩斯,扭转了福尔摩斯对于女性的看法。她就是艾琳·艾德勒**,这位他总是给予“那位女人”这样的敬称的女人。但除此之外,福尔摩斯没有陷入任何感情纠葛之中。虽然他“对待女性非常温和有礼”,但“他不喜欢也不信任女性”。他曾说:“不要让一个人的特质影响你的判断能力,这是最重要的。”

  但是仅仅凭此就说福尔摩斯是一个没有任何情感可言,只是一台只知道工作的机器的话,也是有失公平的。他对于伦敦的社会治安,对于贫苦人民还是有着很深厚的感情的。因为破案的原因,他总是会出入贫民窟,甚至雇佣一些流浪儿作为他的情报小分队,给予“贝克街小分队”的可怜的孩子们一些生活来源。他熟悉伦敦的每一条街道,即使在密不透风的马车里他也能清楚地说出行驶路线。为了更有利于工作,他整理了自己的资料库,对每一个案件都烂熟于心。他甚至还按照一定规律整理了伦敦社会人物的所有资料,方便在接受委托的时候随时取用。对于社会安全问题,他总是机警过人,责任感极重,憎恨罪恶。对于来找他解决困难的人,他从不以贫富贵贱分等,善良的穷人他总是不计回报给予帮助,而对于上流社会的善于装腔作势的人,他也会毫不客气。在《修道院公学》这篇故事中有这样一个情节显示了这一点。“‘如果我没听错的话,谁要是能告诉您您的儿子在哪里,就可以得到5000英镑。’‘一点也没错。’‘如果能说出扣押您的儿子的人的名字,另外还有1000英镑。’‘没错。’我的朋友带着贪婪的神情,搓着他那双干瘦的手。他这样子让我很吃惊,因为我知道他一向索费很低。他说:‘我好像看到您的支票本就在桌上。请您给我开张6000英镑的支票。最好您再背签一下。我的代理银行是城乡银行牛津街分行。’……”“公爵瘫坐在椅子上。‘那么你要控告谁呢?’‘我要控告的人就是您,’他说。‘公爵,麻烦您开支票吧。’”

  4福尔摩斯沉默寡言,这使人觉得他不近人情,性格冷漠,不近女色的同时不喜交友,还对家人讳莫如深。整部福尔摩斯探案集,我们唯一认识的福尔摩斯的家人似乎只有他的哥哥,迈克罗夫特。而对于这个哥哥,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对其的感情是很深的,其中还包含着钦佩和信任。在他的眼中,哥哥迈克罗夫特的观察能力要比自己强,在自己生死攸关的时刻,唯一可以信任的也只有迈克罗夫特。《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和华生在躲避莫里亚蒂的追杀时,为他们赶车的人正是迈克罗夫特。“你认出车夫是谁了吗?”“没认出来。”“是我哥哥迈克罗夫特。在这种时候,不信任外人无疑是极为明智的……”

  但当福尔摩斯面对苏格兰场的同僚的时候,从他的态度就可以看出他是不可能成为这些在他眼中都是蠢蛋的人的朋友的。格莱森和雷斯垂德是全书中出现次数较多的两位苏格兰场警官,而福尔摩斯对二位的评价则是这样的:“格莱森是苏格兰场中数一数二的干练人物。他和雷斯垂德堪称是那些笨蛋中的顶尖级人物。”在办案的时候,警察们搜集的证据往往会被福尔摩斯用来给自己的结论作支撑。对于自己的能力,他从不怀疑,他总是对自己充满自信,而这在不了解他的人看来是一种自我吹嘘。但其实福尔摩斯在破案方面的确称得上是专家。这并没有让他追名逐利,相反他从不与警察争功。“如果格莱森或者琼斯碰到难事来向我请教的时候,作为侦探的最高裁决机关,我会以专家的身份审查材料,同时提供我的意见。可是我不居功自傲,报纸上也不会有我的名字……”

  5福尔摩斯所拥有的知识和他的理性性格构成了他在破案当中所具有的那种传奇、惊险的特点。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具有的复杂、神秘等特点和福尔摩斯在办案过程中所冒的种种风险,他的大智大勇,无所不能,神秘莫测,使他几乎成了一个神话人物。福尔摩斯的高超之处是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直觉、顿悟。他的不可思议的想象力,变化多端的化妆术,通过细小的线索穿透事物本质的能力都是一种科学理性与艺术家的灵性的完美结合。

  可以说,福尔摩斯是十九世纪欧洲科学理性最完美的化身,他展现的推理技巧可以称得上神奇,他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通过观察和推理看穿一个人的一切,他总能查到蛛丝马迹从而使扑朔迷离的案件水落石出,他的很多破案技巧甚至对现在的刑侦学还具有一定的启发。并且,他富有正义感,行动力强,思维敏捷,具有人文精神最纯粹的闪光。我想我们不得不承认,他近乎一个神话。可是他也有着不容忽视的缺点:他性格孤僻,不愿与人交往。他喜欢嘲讽别人,即使是与他亲近的华生,也会不时地被他嘲讽。有时候为了达到目的他会触犯法律。同时他还有着非常不健康的生活习惯,甚至还是个瘾君子。然而正是因为近乎于神话的他有着这样那样的缺点,我们才更觉得他完美真实。

歇洛克·福尔摩斯是英国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创造出的侦探,现在已成为世界通用的名侦探最佳代名词!

福尔摩斯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更是无人能及。(另外,他的剑术也相当高明)

平常他都悠闲地在贝克街211号的B室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上门。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匹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他的好朋友华生医生虽然有点“反应迟钝”,但也正因为如此,才特别衬托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

福尔摩斯侦探书,从小就爱看,这次因为给侄子买了套《福尔摩斯》,就拆开来每天一本的看,发现这书是不分年龄不分阶层,什么时候看都仍然着迷,好奇每个案件推理侦探的过程。但这次再看时就特别想研究一下福尔摩斯本人,看看这个全球名侦探到底是怎样的人?怎样的经历使他走上侦探之路?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由19世纪末的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塑造的一个才华横溢的虚构侦探。福尔摩斯自称是名刑侦顾问,19世纪末20世纪初,也就是英国维多利亚时期著名顾问侦探。常住贝克街221号B,唯一私家咨询侦探(很多侦探和警长常常会去请教他,侦探的最高裁决机关)。福尔摩斯常能够足不出户就可以解决很多疑难问题,但大部分故事都集中讲述些比较困难、需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福尔摩斯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推理和法学知识来解决问题。

福尔摩斯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尺高(合约183厘米),有一双灰色的眼睛,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颀长(外胚层体型),大背头、棱角分明的钻石脸;细长的鹰钩鼻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有着一双长腿。经常拿着烟斗与手杖(在《大侦探福尔摩斯》中是手杖剑),喜欢把情节弄得戏剧化,外出时经常戴黑色的高筒毡帽,《波希米亚丑闻》中是圆顶硬礼帽,乡下办案(如《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和《巴斯特维尔的猎犬》等)中的插图是猎鹿帽,有时也会戴鸭舌帽。

福尔摩斯是享誉欧洲的英国名侦探。知名的英国皇家化学学会于2002年10月16日授予他荣誉研究员称号,使其成为第一位获此荣誉的虚构人物,在此书问世百年后,英国皇室决定授予小说同名主人公大侦探福尔摩斯以爵士爵位。英皇授爵的条件是苛刻而严肃的,而次却破天荒授给一个书上的虚构人物。可见,阿瑟·柯南·道尔百年前的著作对人们有多么深远的影响和重要的意义。

爱好思考,小提琴演奏,拳击、剑术、化学实验,在报纸上发表一些论文。就他本人说:“我好动不好静,我非常憎恶平淡的生活,我追求精神上的兴奋”。

习惯穿真丝睡衣和拖鞋,在家里打枪。烟叶放在波斯拖鞋里,来信用一把折刀插在木制壁炉的正中央,喜欢用子弹装饰座椅对面的墙壁。在华生来前常注射可卡因(百分之七溶液),在华生到来后也曾注射过(见《四签名》)。

福尔摩斯的天赋是观察、照相机记忆、演绎推理,属于理性思维。还有超出常人的力量与天才般的舞台化装与演技。同时也是个优秀的拳击手,擅长巴顿术、心理模拟法和步法追踪等。

平常最喜欢的减压的方式:投入地听场音乐会,小提琴演奏,艺术欣赏,注射可卡因(百分之七溶液,每日3次,他认为使用可卡因会兴奋大脑,特别是在侦破乏味无趣的案件过程中尤是如此),做化学实验。

从福尔摩斯从小到大的经历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福尔摩斯从小喜欢思考、推理,喜欢动手做化学试验,14岁是福尔摩斯真正做侦探的分水岭,由于父亲去印度镇压叛乱母亲卧病在床,和哥哥迁到福尔摩斯庄园开始学习剑术,加入了个剑术沙龙,与哥哥在指定的家庭教师学习野外生存及逻辑学等知识,后卷入起案件,被迷晕带到法国的瑟堡,最后成功阻止了一场针对英军的阴谋;在“红水蛭”事件,因朋友被抓而与老师父女登上斯科舍号前往美国的纽约,在船上偶遇齐柏林伯爵和一名爱尔兰的小提琴手,为打发时间开始学习小提琴演奏,在纽约为救朋友与老师的女儿被带到新泽西州的佩泽维恩斯,后成功阻止了叛军意图通过武装斗争分裂加拿大的阴谋;10月,因卷入意图阻止美国从沙俄手中购买阿拉斯加州的阴谋与迈克洛夫特前往俄国的莫斯科,阻止了刺杀第三厅的负责人彼得·安德烈耶维奇·舒瓦洛夫并嫁祸迈克洛夫特以挑拨英俄关系的阴谋。12月,前往爱丁堡,不久回到法纳姆,在房间内被弄晕后被扔上了前往中国的船,直到16岁才结束冒险旅途,准备开始大学时光。

侦探生涯

1877年(23岁):开始在大英博物馆附近的蒙塔格街开办侦探社,利用为数不多的工作间隙,积极研究各门科学,为将来打基础,生活得很艰难。

1878年(24岁):侦破了“跛足的里科特和他可恶的妻子”案。

1879年(25岁):受同学雷金纳德·马斯格雷夫的委托,侦破了“马斯格雷夫礼典”案;并在伦敦的舞台剧《哈姆雷特》中登场。随团前往美国。

1880 从美国回国。

1881年(27岁):在圣巴罗米医院,通过朋友小斯坦弗的介绍,福尔摩斯与退役的华生医生结识,合租了贝克街221号B,并介绍雷斯垂德和葛莱森给华生认识,后不久便侦破了“血字研究”[2]案。

1882年(28岁):开始出名,并以“工作本身就是报酬”安慰过海伦·斯托纳。

1883年(29岁):4月侦破“斑点带子”案。

1887年(33岁):因侦破“荷兰-苏门答腊公司案和莫波吐依兹男爵的庞大计划“案而在欧洲声名大噪。也因疲劳过度而病倒,前往萨里郡的赖盖特-班斯特德修养。4月,侦破”赖盖特之谜“和“五个桔核“案。同年7月侦破了”四签名“案。在侦破”四签名“案件前几个月,福尔摩斯开始服用可卡因,令华生大为其担心。 华生与”四签名“案中的玛丽·摩斯坦结婚而离开贝克街,但仍常与福尔摩斯一起办案。华生结婚前几周接”单身贵族”案。

1888年(34岁):1月侦破了”恐怖谷”案。福尔摩斯发表了《论各种烟灰的辨认》、《步法追踪》、《职业对手形造成的影响》等几篇文章。同年3月20日,侦破“波西米亚丑闻”案,且因案中的艾琳·艾德勒而改变了福尔摩斯小看女人的看法。并首次称华生为“我的包斯威尔”。侦破了“希腊语译员”一案,而且发表的文章也得到了好评;

1889年(35岁):6月19日,侦破“歪唇男人”案,后又侦破了“驼背人”、“证券经纪人的书记员”及“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同年7月侦破“海军协定”案,且该案是福尔摩斯为维护国家利益所侦破的案件。同年9月侦破“工程师大拇指案”。同年10月侦破“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案。

1890年(36岁):10月9日侦破“红发会”案。同年11月发生“临终的侦探”事件。12月,侦破“蓝宝石”案。从冬季到春季,福尔摩斯都在法国工作。为追踪莫里亚蒂而和华生去了欧洲。

1891年(37岁):“最后一案”—5月4日福尔摩斯和宿敌詹姆斯·莫里亚蒂在瑞士的莱辛巴赫瀑布决一死战。后化名“斯科特·埃克斯利”旅行。

1893年(39岁):在蒙彼利埃定居,主持煤焦油派生系的研究。

1894年(40岁):4月,“空屋”案。福尔摩斯归来,化身为旧书藏书家,揭破一系列枪击案的真相。此间,华生的妻子玛丽·摩斯坦过世。8月,接“诺伍德的建筑师”案。应福尔摩斯的请求,华生出让肯辛顿-切尔西区的诊所,搬回贝克街221号,与福尔摩斯合住。11月,接“金边夹鼻眼镜”案。

1895年(41岁):4月,接“三个大学生”案。福尔摩斯与华生在某大学城住了几周,研究英国大宪章,接“孤身骑车人”案。6月,接“黑彼得”案。11月,接“布鲁斯帕廷顿计划”案。获维多利亚女王赐见,并授绿宝石别针一枚。

1896年(42岁):接“带面纱的房客”、“失踪的中卫”案。在华生的督促下,福尔摩斯停用可卡因已有数年之久,此间福尔摩斯时常两眼深陷,面容阴郁。

1897年(43岁):接办“格兰其庄园”及“魔鬼之足”案。由于日夜操劳,福尔摩斯身体转坏。在案中,福尔摩斯坦承从未恋爱过。

1898年(44岁):接“跳舞的小人”及“退休的颜料商”案。

1902年(48岁):5月,接“修道院公学”案,此案结束后,福尔摩斯获赏6千英镑。6月,接“三个同姓人”案,福尔摩斯对被歹徒袭击受伤的华生相当关切,表现出冷面背后的情感,使华生大为感动。9月,接“显贵的主顾”案,福尔摩斯遇袭受伤。

1903年(49岁):1月,接“皮肤变白的军人”案。华生再婚离开贝克街,此案由福尔摩斯亲自撰写。夏,接“王冠宝石案”。9月,接“爬行人”案,案子结束后,福尔摩斯即告退休。

阿瑟·柯南·道尔一共写了4篇中篇、56篇短篇的福尔摩斯系列小说。最早先的两篇分别是1887年《毕顿圣诞年刊》刊登的《血字研究》及1890年理本科特月刊登出的《四签名》。而1891年开始在斯特兰德杂志上的系列短篇小说连载,使福尔摩斯的受欢迎程度爆炸性的水涨船高。但直到1927年,柯南·道尔先生才再写出续集。故事的发生年代大约集中在1875—1907年。而他的最后一案发生在1914年。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由19世纪末的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塑造的一个才华横溢的虚构侦探。福尔摩斯自称是名刑侦顾问,也就是说当其他警探或私家侦探遇到困难时常向他求救。

福尔摩斯常能够足不出户就可以解决很多疑难问题,但大部分故事都集中讲述些比较困难、需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福尔摩斯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推理和法学知识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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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的统计,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频繁被搬上荧屏的文学形象之一。只有吸血鬼德拉库拉在荧幕上出现的次数比福尔摩斯多。

从这里可以看出,福尔摩斯受欢迎的程度是空前绝后的。据不完全统计,自20世纪以来,超过75名不同的演员曾在2百余部电视剧或**中演过这角色。很多影星,包括克里斯托弗·李,以及扮演过《巴顿将军》的乔治·斯科特,都曾饰演过这位大侦探。

—福尔摩斯

为什么柯南·道尔要在他事业的巅峰期结束这个为他带来一生名利的人物的生命?背后有一只怎样的手在左右着他要在此时必须杀死福尔摩斯吗?为什么后来柯南道尔又让他复活了?福尔摩斯到底是否确有其人,他到底是谁?……福迷们有太多的问题莫衷一是,但这不仅仅只是事关福迷,对这些问题的回答还将为读者揭示一个更大的疑问——为什么柯南道尔这个曾经名不见经只有福尔摩斯系列的小说获得成功其他作品均石沉大海的作者能够创造出这样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人物形象?

这与他个人的真实经历,性格和创作心理,有着必然的现实联系

亚瑟·柯南·道尔(Arthur Conan Doyle),1859年5月22日出生于苏格兰爱丁堡。1876年至1881年间在爱丁堡大学学习医学,毕业后作为一名随船医生前往西非海岸,1882年回国后在普利茅斯开业行医。

但诊所的生意一直不太好。为了增加收入,道尔只好靠给杂志社写小说来赚点外快。那时候他经常看法国小说家加波儒和爱伦坡的悬疑小说,因此也对写侦探小说产生了兴趣。经过研究,他发现在这些作家写的侦探故事中,破案基本靠运气,因此他决心创作出一个前无古人的侦探,他的破案基础是推理和逻辑——福尔摩斯就这样诞生了。在《壁顿圣诞年刊》上发表的作品虽然只为道尔带来了25英镑的收入,却让他一举成名,也从此一发而不可收,写作副业的收入大大超过了正式职业。

自己的作品虽然大获成功,道尔却并不高兴。他总觉得写小说是个偏门,自己堂堂一个医生,写几篇玩玩可以,怎么能以此谋生呢?1890年他关掉自己并不赚钱的诊所,到维也纳学习眼科,一年之后回到伦敦开了一个眼科诊所。

本想大展宏图的他却又一次遭受了打击:诊所门可罗雀,偌大的眼科诊所里只有道尔和护士大眼瞪小眼。

怎么办呢?只好接着写他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小说发表在《绳链》杂志上。渐渐地,福尔摩斯探案集越来越火,道尔接受了自己更适合当作家而不是医生的事实,可是他又老想着写一些严肃文学,而福尔摩斯迷们总是像吃不饱的孩子那样期待着更多新的作品,于是他就有了扼杀福尔摩斯腾出时间来干正事的想法。

幸好,未遂,要不然也没有那么多脍炙人口的福尔摩斯探案故事了。1903年在众多福尔摩斯迷的抗议下,柯南·道尔发表了《空屋》,使福尔摩斯复活。

一部名著你用小学的方法来分析简直是玷污了它,如果用小学的方法写东西是不会成为名著的,真正的名著是每个人都可以的到有益自己的东西,但不必一样,所谓一万的读者就有一万个哈姆雷特,但这一万个哈姆雷特对一万个读者都是有启发意义的

你可以看一下这个关于福尔摩斯的介绍http://baikebaiducom/view/7103htm#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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