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是由发送者或接受者要分享的思想和情感组成的,这句话对吗?

信息是由发送者或接受者要分享的思想和情感组成的,这句话对吗?,第1张

片面 信息在每个时代都不一样的

信息可以那么理解

信息也是一个个的数字

也就是说

信息所表达的和信息是什么数字

你懂了吗

我政治哲学学了一个单元了

你是哪的?

我们也搞这个辩论赛`~~~

呵呵

网络一词近几年已深入国人心中,以至酒桌上举杯共饮,

人们皆以“联网”呼之。短短几年,国内使用电子邮件、到网上聊天

者都以几何级数增长。然而,网络到底要使人亲近还是疏远呢?辩论

伊始,马来亚大学队高举“网络使人更亲近”大旗,一辩何晓薇开场

列举几条理由:网络的出现让全球减少隔阂、增加交流。比如,我没

有去过澳门,但可以通过网络获取澳门的信息;人们在网上共享咨讯,

促进人类互爱互助,比如去年人们援助华东水灾。然而,澳门大学队

同样立场坚定,一辩张颖从人际关系学理论加以分析:人与人的交流

分情感与信息,互连网虽使人感到方便快捷,但岂能情感、信息千斤

重担一肩挑———网上道别,怎比“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

情”的厚意;恋人网上问候又怎比“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的诗

情画意。不是有一句名言吗———网络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不是一只狗。

按以往交战方式,观点亮出,下面应是交互厮杀。今年辩论新设

“自由人”:不求思维缜密,但要机智幽默,一分半时间分两次使用,

可向对方三位辩手突施冷箭。这次,双方各抛出一个问题,反方王维

成问:时空的缩短必然拉近人的关系吗?正方陈瑞华反问:有人沉迷

读书,有人沉迷钓鱼,难道读书钓鱼会使人疏远吗?虽无交锋,却为

下一次两分钟的短兵相接留下伏笔。

果然,经过双方盘问以及小结之后,自由人的直接交锋带来比赛

的高潮。正方陈瑞华咬定青山不放松:网络给人们提供交往的机会与

空间,又为什么一定要说网络使人更疏远呢?反方自由人王维成祭出

“情感”之剑,声情并茂“控诉”网络之弊:哥伦比亚大学一名教授

沉迷上网,与人见面都要———王伸出十指,做击打键盘状———样

子夸张好笑,王却一本正经地说,他失去了与人交往的能力。再说,

都市人需要交流,即使亲人都要“常回家看看,哪怕帮妈妈洗碗帮爸

爸揉肩”。既然网上你不知道对方是男是女是好是坏,又岂能“别问

你是谁,请与我相恋”。所以,对沉迷网络者,还是那句话说的好,

“该下网时就下网,亲亲热热好时光。”动情之处,王维成边说边唱。

观众也报以热烈掌声。

接下来自由辩论更是短兵相接。反方问,你与你的恋人相知相恋,

依靠网络拥抱,可要当心触电呀!正方回击,今天我在北京比赛不能

回家,通过网络给母亲发一个邮件更能拉近感情,如果非要相见才行,

岂不是一辈子都要呆在家中?双方你来我往,各有攻守,紧张的是队

员,忙碌的是观众———辩手妙语连珠,鼓掌都有点来不及。 开篇立论阶段,正方就以网络使人增进了了解,克服了沟通的障碍。时间、空间被缩小,不同肤色的人都可以“海内存知己”般交流来表述本方的观点。反方则坚持时间、空间近不能代表心理思想上的更亲近,以网络的虚拟性、模糊性、不确定性导致了人之间的不诚信,来论述反方的观点。

攻辩过程中,正方论述中说,网络只是工具而没有能动性来证明“疏远”的是人而不是网络。反方则提出,网络交友时连名字,性别都不知道,怎么能算亲近?自由辩论和总结中双方更是唇枪舌战,表现精彩。反方说网络带来快餐式的感情,容易让人把虚拟当现实,使人与人之间更加冷漠。正方则用“刀”为例子来归谬,并且用富有人文关怀的语句和事例结束发言。

正方“网络使人更亲近”赢得了胜利。看完比赛后,张朝阳评价

说:“这个命题是比较性的命题,但双方在破题、立论中均未能在

‘网络使人们更亲近还是更疏远’的‘更’字上来展开分析,而是强

调‘网络到底是使人们亲近还是疏远’这一命题本身,但双方辩论都

很精彩。”

作为一个网民,一个有知名度的网络公司的总裁,张朝阳认为:

网络使人们更亲近了。“它给了人们选择的权利,可以选择你想亲近

的人和事物,选择你想疏远的人和事物。”

张朝阳觉得,这种选择使人们在时间、空间上打破了界线,使你

的交流群体扩大到了全球,时间也不受限制。但在这种完全新型的通

讯手段存在的情况下,面对这么多的选择,人们经常会很迷茫。各种

选择把人们的时间搞得支离破碎,没有时间和朋友一起喝酒、聊天,

这确实是网络带来的弊端。但如果能合理地安排自己的时间,网络就

可以增进人们的了解,使人们彼此更亲近。 非典时期,以最快的速度获取最新信息及即时与家人朋友沟通,成为人们消除恐慌的办法之一。许多人通过网络了解疫情,缓解情绪,把相关有用的信息通过电子邮件传递给家人和朋友,顺便互报平安。非典时期,网络把人们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让人与人之间保持往日一样的交流,甚至更亲近

给你资料慢慢看吧~~~

人对事物的态度的体验,是人的需要得到满足与否的反映。情绪和情感有别于认识活动,它具有特殊的主观体验、显著的身体-生理变化和外部表情行为。

情绪和情感两个词常可通用,在某些场合它们所表达的内容也有不同,但这种区别是相对的。人们常把短暂而强烈的具有情景性的感情反应看作是情绪,如愤怒、恐惧、狂喜等;而把稳定而持久的、具有深沉体验的感情反应看作是情感,如自尊心、责任感、热情、亲人之间的爱等。实际上,强烈的情绪反应中有主观体验;而情感也在情绪反应中表现出来。通常所说的感情既包括情感,也包括情绪。

在个体发展中,情绪反应出现在先,情感体验发生在后。新生儿一个月内就出现了愉快、痛苦的情绪反应。他们最初的面部表情具有反射的性质,而随后发生的社会性情绪反应就带有体验的性质,产生了情感。例如在母子交往中,母亲哺乳引起婴儿食欲满足的情绪;母亲的爱抚引起婴儿欢快、享受的情绪。当婴儿与母亲形成了依恋时就产生情感了。这种依恋具有相对稳定而平缓的性质。然而,已经形成的情感,常常要通过具体的情绪表现出来。对成人来说也是这样,爱国主义的情感,在具体情境下是通过情绪得到体现的。一个人对祖国的成就欢欣鼓舞,对敌人仇恨,这都是表达情感的情绪;而每当这些情绪发生时,又体验着爱国主义情感。

情绪以表情形式表现出来,包括面部表情、言语声调表情和身段姿态表情。面部表情是情绪表现的主要形式。面部表情模式是在种族遗传中获得的。面部肌肉运动向脑提供感觉信息,引起皮层皮下的整合活动,产生情感体验。表情对儿童认知和社会性发展以及对成人的交际具有重要的意义。

情绪的身体-生理反应是由中枢和外周神经系统以及内分泌系统的活动产生的。中枢神经系统对情绪起调节和整合的作用。大脑皮层对有关感觉信息的识别和评价在引起情绪,以及随后的行为反应中起重要作用。网状结构的激活是活跃情绪的必要条件。边缘系统的结构与愤怒、恐惧、愉快、痛苦等强烈情绪有关。自主神经系统与情绪的身体-生理反应密切相关。

神经系统和脑的化学过程对情绪的发生和变化有直接的影响。特别是脑垂体-下丘脑-肾上腺系统的活动,对情绪的调节起着显著的作用。脑垂体和下丘脑既参与中枢和外周神经系统对情绪的整合,又调节内分泌腺,特别是肾上腺的功能。

情绪和情感复杂多样,很难有准确的分类。荀子的“六情说”把情感分为好、恶、喜、怒、哀、乐 6大类。R笛卡尔认为爱、憎、喜、悲、称赞、期望是基本的情感,其他情感是由这些情感派生的。B斯宾诺莎提出基本情感是喜、悲、愿望 3种。一般认为愉快、愤怒、恐惧和悲哀是最基本的原始情绪。近年对情绪发展的研究以面部表情区分出10种基本情绪,它们是兴趣、愉快、痛苦、惊奇、愤怒、厌恶、惧怕、悲哀、害羞和自罪感。前8种在 1岁内均已出现,后两种在1岁半左右亦能发生。成人除基本情绪以外,还有许多复合情绪。例如对自己的态度有骄傲感与谦逊感;与他人相联系的有爱与恨、羡慕与妒忌;对情境事件有求知、好奇心等等,都是两种以上基本情绪的混合。焦虑和忧郁等可能带有异常性质的情绪,也是几种基本情绪的合并或模式。焦虑包括恐惧、痛苦、羞耻、自罪感等成分;忧郁包括痛苦、恐惧、愤怒、厌恶、轻蔑和羞耻等成分。人类复杂的情绪情感蕴含着社会内容。

信息伦理是指在信息需求、信息搜集、信息加工、信息利用、信息反馈等信息活动中的伦理要求、伦理准则和伦理规范。信息伦理是从计算机伦理到网络伦理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目前,信息伦理已经成为信息社会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

信息伦理(又称信息道德),是调整信息活动中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组织之间、组织与组织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组织与社会之间信息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是信息创造者、信息服务者和信息使用者在信息活动中普遍认同和共同遵守的符合社会一般要求的行为和伦理规范。

921 信息伦理的发展

信息伦理的兴起与发展基于信息社会的形成以及建立信息社会道德秩序的需要。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信息技术的产生与发展,使人类社会进入信息社会。20世纪70年代,美国教授W曼纳提出了“计算机伦理学”。1971年GM温伯格研究了信息技术对社会伦理问题产生的影响问题。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涌现了大量的信息伦理论文和专著,使信息伦理学的研究取得了突破性的发展。1985年,JH穆尔在《元哲学》杂志上发表论文提出了“计算机伦理”的概念。同年,德国的信息科学家拉斐尔·卡普罗教授研究了电子形式下专门信息的生产、存储、传播和使用问题,并提出了“信息科学伦理学”、“交流伦理学”等概念。1986年,美国管理信息科学专家 RO梅森提出信息时代有四个主要的伦理议题:信息隐私权、信息准确性、信息产权及信息资源存取权。

20世纪90年代,信息伦理学的研究冲破了计算机伦理学的束缚,将研究的对象更加明确地确定为信息领域的伦理问题,直接使用了“信息伦理”这个术语。1996年,英国学者 R西蒙和美国学者 WB特立尔共同发表了《信息伦理学:第二代》的论文,指出计算机伦理学是第一代信息伦理学,其所研究的范围有限,研究的深度不够,只是对计算机现象的解释,缺乏全面的伦理学理论。1999年,拉斐尔·卡普罗教授发表了《数字图书馆的伦理学方面》的论文,分析了信息时代发生巨大变化的背景下图书馆产生的伦理问题。2000年,拉斐尔·卡普罗教授又发表了《数字时代的伦理与信息》的论文,论述了数字时代图书馆的伦理问题,并指出:“作为一种描述性的理论,信息伦理学揭示了一种权利结构,这种权利结构对不同文化和不同时代的信息观念和传统观念的态度产生影响,作为一种不受约束的理论,信息伦理开创了对道德态度和道德传统的批判。”随后拉斐尔·卡普罗教授发表了《21世纪信息社会的伦理挑战》的论文,论述了信息社会的伦理问题,特别讨论了网络环境下提出的信息伦理问题。他将信息伦理学从计算机伦理学中区分出来。

2009年,我国开展了对不良网站的整顿工作,掀开了信息伦理学的实践序幕。

922 信息伦理的内容

信息伦理的内容包括个人信息道德和社会信息道德两个方面以及信息道德意识、信息道德关系、信息道德活动三个层次。个人信息道德是指人类个体在信息活动中以心理活动形式表现出来的道德观念、情感、行为和品质,如对信息劳动的价值认同,对非法窃取他人信息成果的鄙视等;社会信息道德是指社会信息活动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反映这种关系的行为准则与规范,如扬善抑恶、权利义务、契约精神等。

信息伦理的第一层次是信息道德意识,包括与信息相关的道德观念、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信念、道德理想等。它是信息道德行为的深层心理动因。信息道德意识集中地体现在信息道德原则、规范和范畴之中。

信息伦理的第二层次是信息道德关系,包括个人与个人的关系、个人与组织的关系、组织与组织的关系、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组织与社会的关系。这种关系是建立在一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上,并以一定信息道德规范形式表现出来的。

信息伦理的第三层次是信息道德活动,包括信息道德行为、信息道德评价、信息道德教育和信息道德修养等。信息道德行为即人们在信息交流中所采取的有意识的、经过选择的行动。根据一定的信息道德规范对人们的信息行为进行善恶判断即为信息道德评价。按一定的信息道德理想对人的品质和性格进行陶冶就是信息道德教育。信息道德修养则是人们对自己的信息意识和信息行为的自我解剖、自我改造。

923 信息主体的伦理规范

组成社会的三大支柱是物质、能量和信息。信息活动是人类社会不断进步、有序发展的保证,是人类社会走向和谐与繁荣的前提。尤其在当今信息社会中,所出现的信息超载、信息污染、贫富不均以及信息的无国界传播或越境数据流等现象,引起了人们对信息伦理问题的关注和研究兴趣。当面对信息污染、信息分化、信息作假等问题时,需要从信息伦理的角度深入思考。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网络伦理协会认为以下几种行为属于网络不道德行为:

(1)有意地造成网络交通混乱或擅自闯入网络及其相连的系统;

(2)商业性或欺骗性地利用大学计算机资源;

(3)盗窃资料、设备或智力成果;

(4)未经许可而查看他人的文件;

(5)在公共用户场合做出引起混乱或造成破坏的行为;

(6)伪造电子邮件信息。

在信息伦理道德关系中,以信息为主体的社会伦理道德关系占据了重要位置,需要相应的伦理道德规范来进行规范和指引。信息主体一般分为信息生产者、信息服务者和信息使用者。

9231 信息生产者伦理规范

在当今的信息社会中,信息不仅仅用于沟通,而且还作为商品进行经营。在这种情况下,信息生产的道德控制就显得非常重要了。如果信息生产者没有正确的信息伦理道德规范,生产的信息产品在数量和质量上就难以保证,从而造成信息污染,甚至造成大的灾难,阻碍社会进步。当前,信息生产者的不道德行为非常令人担忧,如制造虚假信息、对信息成果的封锁、不加节制地生产大量垃圾信息、为非正当目的生产信息等。

信息生产者的道德规范主要有:第一,准确、客观、真实。尊重客观事实,反映客观规律,做到信息的准确、真实、完整,不弄虚作假、故弄玄虚、哗众取宠。要对使用信息成果所带来的负面效应承担道德责任。第二,及时。信息具有及时性,很多信息过期了就会失效,作为信息生产者需要及时给用户提供相应的信息。第三,适度的保密性。对于自己的发明、专利、技术等,信息生产者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允许在一定范围内具有一定程度的保密性。但如果肆意扩大保密范围,就将阻碍人类正常的信息交流,因而应受到社会道德的责难。

9232 信息服务者道德规范

由于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信息服务业蓬勃发展起来。快速发展的信息服务业应建立一个完整的道德规范体系,以保证信息从业人员的正确行为。从狭义的角度讲,信息服务者的道德规范就是信息从业者的职业道德。信息职业道德是信息工作人员在从事信息职业活动中逐渐形成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信息职业道德是优化信息服务者、信息使用者、信息生产者之间信息交往、信息行为的有力武器,是信息职业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9233 信息使用者道德规范

信息生命周期的终点是信息的使用。信息对人类社会的作用,主要取决于信息使用者的道德标准和道德信念。同样一条信息,有人用来造福人类,也有人用来制造灾难。信息使用者的道德规范应包括尊重别人的信息创作权、所有权、隐私权,不歪曲篡改他人的信息,不利用信息进行不正当竞争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利用信息为社会进步、人类幸福服务。信息使用者道德规范主要有:

第一,基本信息道德原则。①全民平等原则。一切信息行为需要服从于信息社会的整体利益,每个信息用户享有平等的社会权利和义务,信息网络对每一个用户都应该做到一视同仁。②社会兼容原则。信息主体间的行为应符合相互认同的规范和标准,个人的信息行为应该被社会所接受,信息用户之间的信息交往应实现行为规范化、语言可理解化和交流无障碍化。③共享互惠原则。作为信息用户需要认识到,既是信息和服务的使用者和享受者,也是信息的生产者和提供者。当他享有社会信息交往的一切权利时,也应承担社会对其所要求的责任。

第二,基本信息行为规范和信息礼仪。例如,在线交流的基本礼仪是:要让信息简明扼要;每条信息集中于一个主题;不要对信息发布者的社会身份做过多猜疑,最好就事论事;不要用学术网从事商业或盈利活动;签名可以包括姓名、职业、单位和网址,但不要超过4行,签名中可选择的信息可以包括住址和电话号码;大写的词只用来突出要点或使题目和标题更醒目,也可以用星号()围住一个词使它更突出;慎用讽刺和幽默,在没有直接交流和必要表意符的情况下,你的玩笑也许会被认为是一种批评;必要时采用缩写式等。

  个人观点

  关于缺少责任意识 与真实性不强

  真实例子 比如我的一个亲戚吧

  50岁了称自己40岁 qq上到处加30左右的女性 孩子都很大了说自己未婚

  和多个女性聊得火热 甚至包括夜里 妻子孩子逐渐发现 就经常吵闹 差一点离婚

  人不可能完全脱离现实 当迷恋网络交友的人从网络回到现实中后更容易感到寂寞 而且网络人际建立要比现实容易得多 时间久了 会使人只想建立网络关系 而不再为现实人际关系努力

  至于沉迷于网游不能自拔的例子就到处都是

  找到的一篇资料

  虚拟世界缺少责任意识,易放纵,不能面对面交往,难以知心,不容易产生真实中的友情。

  随着因特网给人提供了越来越方便的传送交流的机会 它会使我们忽略现实的重要性 比如 因特网使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变成了人与机器之间的交流 它改变了以往开会聚会和探亲访友的方式 不用见面 人们之间通过数字聚会交谈 这样 人的交往机会减少 人与机器的接触却日益频繁 使人的情趣空无 内心空虚和枯燥

  失去对现实生活的感受力 而且终日与个人终端打交道 同他人的社会交往就会被消弱 割断 使家庭成员之间 邻里之间同事之间 的感情联系淡漠 成天与多媒体画面打交道 而不是现实本身交流 个人会产生紧张 孤僻 冷漠等心理和其他健康问题 失去传统的亲情友谊等道德感情与互助和谐一致的关系 诗人在与人交流时产生诸多的困难 甚至丧失了与人交流的本性

  情感漂移症

  由于越来越多的朋友出现在网上 你没有时间去加深与原来朋友的关系 许多网上结交的朋友 很大程度上只是一阵风而已 再者 由于结交朋友成为如此轻易的事 长此以往会让人觉得朋友和友谊似乎是无足轻重的 这就引不起人们足够的珍惜 因为人们会认为 既然网络可以随时方便的为自己找知音 就不愁天下无知己 让过了村没那店的传统观念见鬼去吧 你有什么爱好都能找到趣味相同的人 你有什么观念 都会发现世界上原来还有同样想法的人 于是 当现有的网友失去后你就不会感到难过

  ps 感觉 如果对方强调网络交友快捷省力那你就强调最后一点 呵呵

  还有关于诚信

  由于网络虚拟界面 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任意创造自己喜欢的角色和从事理直气壮的撒谎 以至于人们分不清哪个是真哪个是假 从而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网络社会人家关系的信任危机 于是网上就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现象 大家都知道自己完全能够对某人说真话 却都有清楚对反复给自己所提供的个人住所或许就完全是假的 这实际上也就使得人们的网络化行动始终处于一种悖论性质的情境中

情绪和情感可以传递信息、沟通思想,说明情绪和情感具有()的功能。

A适应

B动机

C组织

D信号(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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