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朋友分手了有经济纠纷。向法院上述会受理吗

和女朋友分手了有经济纠纷。向法院上述会受理吗,第1张

恋爱分手经济纠纷如何解决

      恋爱期间产生的经济纠纷大概有两种,分别是同居期间的财物混用和恋爱期间的赠与。前者一般按照《物权法》处理,属于共有关系,无论是财物还是债务都是共同承担;后者按照《合同法》处理,像是赠送的钱、首饰、包包,一旦完成交付就属于赠与,索要的可能性不大。

      1、同居期间产生的财物混用

      同居关系和婚姻关系不同,两者之间没有任何义务和权利,不过在两个人共同生活的时候,经常会发生财物混用的情况,这个时候就可以按照《物权法》的共有关系解释。大概意思就是说,两个人在一起生活的时候产生的财物、债务以及其他东西,属于两个人的东西,应该进行平等分割。不过从实际角度看,两个人可分的东西并不多,毕竟不是婚姻关系,最多就是一些装饰品或者日用品,不用特别在意。

      2、恋爱期间的赠与恋爱分手之后,真正能达到纠纷地步的,往往是两个人之间互赠的东西,可能一方赠送给另外一方珍贵的东西,像是房子、车子、首饰等。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主要是按照《合同法》处理。大概意思是已经完成交付的东西无法要回,在完成交付之前可以随时撤销。当然,也可以想办法起诉,不过法院大概率不会支持,就算双方有表示是借还的关系,也要拿出相应的证据。

      法律依据《物权法》共有关系: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合同法》第18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总结下来一句话,共有或者混用的东西平等分割,已经完成赠与的东西难以要回。不过具体要根据法院判定为准,建议直接起诉。

情侣分手经济纠纷如何起诉对方

      你好,情侣分手有经济纠纷,建议先与一方进行协商,看能否返还。但是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进行起诉,由法院判决是否返还。如果是一方借另一方的钱,可以要求返还。但是如果是一方赠与另一方的,是无权要求返还的。

      一般情况下,经济纠纷起诉的流程如下:

      1、起诉和受理,这是经济诉讼的首要程序,需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法院将根据起诉书的情况来决定是否受理案件,对不符合法律要求的案件人民法院有权选择不予受理。

      2、审理准备,审理前的准备需要多方来完成,人民法院在立案的五日之内将起诉状的副本发送给被告人,而被告应该在收到起诉状之后的十五日之内提出自己的答辩书。

      3、开庭,在确定的时间应公开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在开庭前三日通知当事人和其它诉讼相关人员。

      4、判决和裁定,法庭辩论终结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做出判决。

      总之,男女朋友分手,如果有经济纠纷,建议先与一方进行协商,看能否返还。但是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进行起诉,由法院判决是否返还。如果是一方借另一方的钱,可以要求返还。但是如果是一方赠与另一方的,是无权要求返还的。

男女朋友分手有经济纠纷怎么处理

      男女朋友分手后有的会因为经济纠纷闹得多都很受伤,写给这个纠纷只能双方私下协商解决最好,实在解决不了可以选择走法律途径解决,但千万不要动武力来做可能违法的事。

男女朋友分手有经济纠纷怎么处理

      男女朋友双方分手有经济纠纷,建议先与一方进行协商,看能否返还。

      但是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进行起诉,由法院判决是否返还。如果是一方借另一方的钱,可以要求返还。但是如果是一方赠与另一方的,是无权要求返还的。

      互赠物品的相关规定恋爱期间或婚约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互赠未超过合理范围的财物应认定为一般赠与,该部分赠与一旦将财物交付,赠与合同即成立并生效,非因法定情形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

      对于金额较大,明显超过双方交往期间正常开支范畴的部分馈赠,不同于一般的财物赠与,双方虽在成立赠与合同当时没有明示,但双方都明白大额财物的馈赠行为暗含了双方将来缔结婚姻或共同生活的美好愿望。

      这一愿望是双方当事人成立该赠与法律关系的目的,双方缔结婚姻或共同生活是一种将来可能发生的不确定的事实,即双方的赠与合同实际上附了解除条件,自条件成就(双方不能缔结婚姻或共同生活)时赠与合同失效,受赠人应向赠与人返还赠与财产。

要看具体怎么个“不负责”。如果只是男女双方谈恋爱,非法同居之类的,单纯的感情纠纷无法起诉,法院无法受理这些不受法律保护的感情纠纷。

如果是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可以起诉离婚。只要是男女有一方想要离婚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起诉并不意味着就一定可以离婚,只有在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1、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但一定要避免事无巨细全都写上的流水账式的书写方式,要将主要问题,主要观点,主要理由写清楚即可。实践中往往有些原告,总是担心没有将事实书写清楚,结果长篇大论,侃侃而谈,实际上这样做于事无补。

2、原告与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绝对准确,不能有任何的错误,换句话说只要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就可以了

3、要写对各自的住址,电话,从而避免在法院传唤时产生错误,耽误时间。

4、在起诉书中避免使用过激的语言,及不文明的言语。

5、写完后一定要好好的检查,不要因为不小心写上了对自己不利的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家庭纠纷分几种,包含情感、财产、伤害等等。这三点是主流。

因为不了解你的纠纷到底是哪种,所以我一一讲给你听听。

法院受理的范畴为财产纠纷、人身伤害这两大方面。至于情感纠纷,这东西很麻烦,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法院也没办法。

那么财产纠纷和人身伤害这边,首先通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会视情节进行定性。如果情节严重,或许会开启刑事侦查。进而有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这个事情就比较大了。

情感纠纷方面,法院是无法直接受理的。因为没有相关的案例。那么就需要自身调解。可以通过居委会、妇联等机构进行调解。

如果铁了心离婚,那就另当别论了。法院是受理起诉离婚的。那么需要你提供相关的证据,如离婚理由,出轨的话,那就需要被告方的开房、照片等证据。

那个,法律不是万能的,它是在不断完善的过程。有些事情不能全指望它。自己想想办法。化解此事,都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两个人能在一起实在不容易。前世的回眸换来今生的缘分。如果对方能改变,还是给个机会他。

另外,你可以看看天津卫视的《爱情保卫战》,如果觉得有必要,可以参加节目。让现场的情感专家帮你分析和思考。

如果涉及财产,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会按照婚前财产做出裁判。仅仅是谈恋爱情感纠纷法院不受理,如果有人身侵权(轻伤以上含轻伤,当然轻伤需要有公安机关指定医院出的证明)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报检察院提起公诉。

感情纠纷不属于警察的管辖范围,因此一般单纯的的感情纠纷警方会让自行调解或者请第三方进行调解,但是如果感情纠纷损害了他人的财产、人身安全的,就必须马上报警,或者到法院起诉。

一、警察对于感情纠纷怎么处理

      如果涉及到人身侵害,财产侵害或者人身受到威胁了可以报警。骗婚也可以报警。简单的感情纠纷警方是不会受理的,不属于他们的管辖范围。

二、认定感情纠纷夫妻情感不和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如果双方仅仅只是感情纠纷,那么不属于警察的管辖范围,但是如果涉及到了财产纠纷或者是人身威胁等等,那么就要立即报警,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利益,法律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夫妻情感纠纷关系不和想要离婚的也可以到法院起诉。

婚姻纠纷一般会先进行调解,调解婚姻纠纷一般是当地的居委会或街道办,也可以找司法所介入调解。调解无效,双方的婚姻纠纷还是存在的话,就要找人民法院申请诉讼离婚。关于婚姻纠纷由哪个部门处理的问题,下面由我为你详细解答。

一、婚姻纠纷由哪个部门处理

      1、如果夫妻双方发生了婚姻纠纷的,首先找村(居委会)调解员调解,也可找乡(镇)调解委员会或司法所调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婚姻家庭纠纷成因有哪些

      1、夫妻长期分居造成感情破裂。目前农村富余劳力大部分在外务工,许多夫妻长期分居,双方缺乏感情交流与沟通,再加上彼此生活环境不同,渐渐产生距离,感情日益生疏,直至难以维系夫妻关系而产生矛盾。夫妻一方打工或者留守在家,因精神空虚而感情出轨,一旦与第三者建立起感情,便决然提出离婚。

      2、父母干涉过多引发冲突。这类原因引起的离婚纠纷多发生在“80后”新婚夫妻当中。这些年轻人离婚并非因为感情不和,而是双方父母从中“掺和”所致。有些父母初衷其实是好的,但是没有发挥正面作用,父母干涉子女生活,过度介入小夫妻矛盾中,父母偏袒自己的子女,不能客观公正地处理子女的感情问题,导致小夫妻矛盾加大,成为“两个家族间的战争”,最后不得不以离婚收场。

      3、夫妻感情不和引发矛盾纠纷。婚前彼此沟通了解不够,缺乏感情基础,婚后夫妻之间忽略感情的培养和交流,双方在性格特征、品德修养、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差异逐步显现,这些差异一旦超出对方的可容忍程度,就会产生冲突和矛盾,随着时间的推移差异越大就容易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冲突,最终导致家庭矛盾升级,夫妻感情恶化,婚姻破裂。

      4、一方生活恶习引发矛盾。夫妻一方存在不良嗜好也成为婚姻家庭纠纷产生的诱因。

      夫妻双方因婚姻纠纷而无法调解,彼此存在巨大争议的情况下,需要通过诉讼解决的时候,应该要及时找个婚姻法律师介入帮助自己处理相关事宜。

法律分析:除非涉及双方财产问题才能起诉,其他问题没法起诉。侵犯民事权利的都可以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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