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轨迹:
祝某某,女,50岁,现住址:淮滨县马集镇龙泉村。已接种新冠肺炎疫苗2剂次。
3月27日,从上海乘车返回淮滨,在上海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3月28日凌晨,从台头下高速到马集家中。8时,到马集卫生院做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3月30日,到马集卫生院再次做核酸检测,结果异常。
3月31日,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
祝某某在淮外出活动期间均佩戴口罩。
接到初筛阳性报告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实行扁平化指挥,立即开展流调溯源、风险人员排查、风险区域管控等工作。目前相关人员均已采取隔离管控措施。
为切实保障广大居民健康,提醒与上述人员在相同时间段、相关地点有相同活动轨迹的居民,请立即向当地村报备,并配合做好个人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措施,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拓展信息:
信阳各县疫情防控24小时咨询与举报电话
信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6319227
_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6618588
平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3702785
罗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2172818
潢川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3371936
固始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4667088
息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5956698
淮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7732008
光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8855296
商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7921538
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2791518
羊山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6306569
信阳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3706122
潢川经济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3111288
南湾管理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6373637
鸡公山管理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6992007
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3886023
信阳新县自2022年1月26日7时起,对县域内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全面解除管控。
信阳市新县2022年1月13日调整防范区域管控区范围,目前新县1个封控区,4个管控区,具体的范围如下:
一、对以下区域实行封控区管理
封控区:长潭小区C区15-53号、81-89号附1-附7号;长潭小区C区10-13号、55-58号、77-80号、90-93号。
封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二、对以下区域实行管控区管理
管控区1:解放社区部分区域。
管控区2:苏河镇集镇区域。
管控区3:新县人民医院区域。
管控区4:长潭小区除封控区外全域。
管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三、对以下区域实行防范区管理
防范区为除封控区和管控区外新县全域。
防范区要求非必要不外出,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密闭公共场所暂停营业。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合理控制购物人员数量。餐饮场所禁止堂食。
四、封控区、管控区管控和服务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做好辖区内群众的生活保障、情感抚慰和心理疏导工作,注重解决残疾人、独居老人、外出就医等人群的特殊需求。五、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内居民要自觉落实上述管控措施,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不得擅自外出,避免疫情传播风险。
以上措施,将依据核酸检测情况以及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封控、管控管理期间,希望大家对出行和日常生活带来的不便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疑问,请拨打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376-2791518
拓展信息:
关于新县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告
无症状感染者王某某,女,47岁,户籍地及现居住地为新集镇长潭小区。
2022年1月1日10时王某某和丈夫崔某自驾车到郑州看病,16时到达姐姐邵某某家。在邵某某家晚餐后未外出,同餐人员7人,分别为:姐姐邵某某、姐夫王某某、外甥王某某,王某某一家3人和姐夫侄女王某某。
1月2日11时亲戚詹某某夫妻宴请王某某一家3人和其姐姐邵某某在郑州西三环祈福酒店2楼就餐。
1月3日7时王某某夫妻两人自驾车到郑大一附院东区神经内科程某某处就诊,后返回姐姐家。15时坐B1转904公交到郑州大学路丹尼斯超市二楼恒源祥购物,并在超市361°停留,17时乘111公交转B1返回家中。
1月4日8时王某某一家3人自驾返回新县,姐夫侄女同行。16时左右,姐夫侄女王某某在新县城南交通加油站由其父亲开车接走,车上3人直接到县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1月5日-9日王某某在家未外出,家中无外人来访。
1月10日10时王某某在新集镇长潭小区C区采样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1月11日15时王某某在城中卫生服务中心核酸检测采样,结果初筛阳性。
1月11日22时30分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
11月25日,上海新增3例本土确诊病例,杭州新增2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徐州新增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本次疫情感染来源目前尚不清楚,当地正在抓紧流调溯源,有输入我省的风险。为持续筑牢全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坚固防线,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巩固全省疫情防控成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河南省疾控中心紧急提醒如下:
一、立即主动报备行程
11月11日以来有上海、杭州、徐州、苏州旅居史的来豫人员。
11月17-18日参加上海举办的“2021首届中国国际财税博览会暨第四届FLF中国财税领袖前沿峰会”的来豫人员。
有在对应日期搭乘以下交通工具且目前在豫的人员:
11月15日CA1521航班
11月19日G7092火车
11月21日G8300火车
11月22日D931火车
有国内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
发现自己健康码为红码、黄码人员。
请以上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或住宿宾馆报备,按要求配合尽快落实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二、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随时关注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变化情况,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以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区。如确需前往的,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关注目的地疫情风险提示。
从外省旅游、出差返豫后,建议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观察14天,做好健康监测。
三、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
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请广大群众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的生活习惯;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减少人员聚集,避免前往室内密闭的场所,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主动配合测温、验码等防疫措施。
请做好日常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切勿自行诊治,应立即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并在就诊过程中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等。
四、尽早全程接种新冠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安全、最有效的手段,尤其对减少重症和死亡效果明显。请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尽早主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接种,早日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德化县公布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
德化县公布一名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
3月20日,我县确诊1名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现将病例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病例:林某,女,45岁
3月6日至12日,均在德化县,无外出旅居史,住德化碧桂园5幢。
3月13日,9:40在高阳陶瓷作坊;13:49到三班镇月记窑附近,18:00到诗墩山水居酒楼;19:41到浔中第五卫生所。
3月14日,9:58到月记窑附近。
3月15日,20:30到龙浔镇百姓超市。
3月16日,16:34到南门菜市场。
3月17日,在九仙山酒店集中医学观察。
请在上述时间和地点与病例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居民群众,立即主动向所在村或者疾控中心报告,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对隐瞒不报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595-23522856
活动轨迹:
无症状感染者:陈某,男,户籍地址:河南省息县长陵乡杨围孜村陈围孜组,居住地:夏庄镇街村。3月24日18时,陈某和女朋友、哥哥及嫂子4人从上海宝山区杨行镇驾车离沪,于3月25日4时左右从息县小茴店镇下高速,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5时陈某等4人到达息县夏庄镇街村街东组父母家中,吃过早餐后,4人在父母家中休息。14时陈某等4人驾车到夏庄镇卫生院进行核酸检测,当时无其他检测人员。检测完成后4人返回父母家中,未外出。
3月26日14时左右,4人自驾车到夏庄卫生院做核酸检测,14时20分左右,陈某4人又带1人共5人自驾车前往息县步行街,中途未停留。15时左右到西亚电玩城玩,随后到超市附近绿滋园蛋糕店。17时左右自驾到步行街唛多烧饼、花店购物,然后到聚丰园大酒店2楼包厢吃饭,19时左右离开,前往西亚超市水果区、海鲜区、酸奶区买东西。随后自驾回到夏庄镇其舅舅家住宿。
3月27日,在父母家中未曾外出。
3月28日14时,陈某和女朋友、哥哥及嫂子4人前往夏庄镇卫生院进行核酸检测,19时陈某由120接送至党校隔离。
接到初筛阳性报告后,信阳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息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立即开展流调溯源、风险人员排查、风险区域管控等工作,目前相关人员均已采取隔离管控措施。封控区人员于3月29日夜晚第一轮核酸检测完毕,结果全为阴性。管控区全员核酸采样已于3月30日全天进行。下一步,将采取加快流调溯源、精准排查、核酸检测、闭环管控风险人员等措施,降低新冠病毒传播风险。
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健康,提醒与上述人员在相同时间段、相关地点有相同活动轨迹的广大群众,请立即向当地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配合做好个人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点对点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告知医务人员相关接触情况。
请广大居民不要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强化个人防护意识,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尽早完成全程疫苗接种,构筑全民免疫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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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4日0至24时,信阳市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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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新增13例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告
11月16日,我县在重点人员核酸检测和密切接触者追踪中,发现13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目前该13名感染者已转运至龙山县定点救治医院。对其密切接触者及其他风险人员进行追踪排查、流动病学调查和隔离管控。现将此13名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感染者:彭某梅
11月10日
从兴隆街道新城社区新城路家中步行到丰彩超市附近逛街,15:00到心连心幼儿园接学生。
11月11日
12:00到龙山一中采样点采核酸。
11月12日
转运定点隔离
感染者:杨某英
11月9日
6:30从兴隆街道太平山村4组家里前往新城小学送孙子上学;
17:20到学校接孙子放学回家。
11月10日
6:30从家里前往新城学校送孙子上学后返回太平山景区上班;
17:20到学校接孙子放学回家。
11月11-14日
从家里到太平山景区上班,到兴隆街道新城社区刘家坝核酸采样点采样。
11月15日
居家隔离管控。
感染者:刘某
11月9、10日
在新城小学上学,早晚由其奶奶杨某英接送。
11月11-14日
在兴隆街道新城社区刘家坝采样点做核酸检测,与邻居袁某连、刘某红和刘某有接触。
11月15日
居家未外出。
11月16日
转运到隔离点集中隔离。
感染者:彭某柱
11月10日
从洗洛镇花鹿村14组家里到石羔街道四平村田某家做木工。
11月11-13日
在花鹿村核酸采集点采核酸,到过本村向某荣家、金某佳家做木工。
11月14日
工作人员上门在家采集核酸。
11月15日
转送定点隔离
感染者:姚某贤
11月9、10日
送孙女张某洁、张某欣到第一芙蓉学校上学。
11月11-13日
居家隔离。
11月14日
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感染者:彭某欣
其活动轨迹与其母向某阳一致。
感染者:张某德
11月10日
从登封市搭乘列车返乡,同行人张某全。
11月11日
13:45,抵达龙山北站。
13:47,在龙山高铁北站核酸采样。后与张某全、郭某禹搭乘张某全私家车前往民安街道回龙小区对面有缘有家公寓。
11月12日
13:00,从公寓步行前往地税局采样点采集核酸后回家。
20:00,陈某、田某清来公寓看望,次日上午离开。
11月13日
10:20,从公寓步行前往回龙小区采样点采核酸后回家。
13:00,从公寓步行前往回龙社区报备行程。
11月14日
集中隔离管控。
感染者:杨某鑫
11月10日
从石羔街道十字社区2组家中到龙山四小上学。
16:30,其母骑电瓶车接放学回家;回家后未外出。
11月11日
到石羔街道十字社区村部采集核酸后回家。
11月12日
到兴隆街道白坪社区采集核酸,然后到白坪平社区2组张某家吃晚饭。
11月13日
集中隔离。
感染者:王某均
11月10日
07:09,乘坐张某玲、曾某胜摩托车从洗洛花鹿村家中去洗洛中心小学;
16:20,乘坐张某玲、曾某胜摩托车返回洗洛镇花鹿村家中。
11月11日
10:37,乘坐张某玲、曾某胜摩托车前往洗洛镇花鹿村部核酸采样点采集核酸。
11月12日
转运定点隔离。
感染者:田某
11月10日
7:00,驾车从民安街道老城社区水泥厂小区6栋送儿子田某源到五小上学后回家;
11:30,驾车到华塘街道加油站旁边风景线汽车店洗车。
11月11日
8:30到银河超市购物;
9:10到王府井小区3栋1单元打扫卫生;
9:50到接官街菜行买菜;
14:30到水泥厂小区采样点采样后回家。
11月12日
15:10到水泥厂小区采样点采样后一直在家未外出。
11月13日
集中隔离。
感染者:谢某春
11月10日
上午在洗洛镇洗洛社区6组半仙夜市店自家中;
16:00,在半仙夜市做宵夜至次日凌晨3时。
11月11-15日
每天到洗洛镇政府食堂吃饭,到洗洛镇花鹿村村部换隔离衣,到洗洛镇花鹿村黄码采样点维持采样秩序,到洗洛镇花鹿村村部脱隔离衣吃中饭,到洗洛镇花鹿村岩坳卡点与李某林、向某堂、杨某志一起值班。
11月16日
闭环转运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感染者:邓某兵
11月10日
16:40,从民安街道红岩井40号家中到龙山三小接孩子回家。
11月11--15日
每天到洗洛镇花鹿村村部采样录入信息,在洗洛镇花鹿村村部吃饭,到洗洛镇花鹿村岩坳卡点值班。
11月16日
闭环转运到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感染者:黄某
11月11—14日
到花鹿村采集点采核酸后居家未外出。
11月15—16日
居家隔离,花鹿村工作人员上门采集核酸。
如与以上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地村或县疾控中心、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措施。如有瞒报、迟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743-6234025
县疾控中心:0743-6223469
龙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7日
原文链接龙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新增13例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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