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充满了一种朦胧的欢喜和一种朦胧的悲伤”,“欢喜”是因为眼前的燕子把诗人的思绪带回了故乡,带回到长城外那绿草如茵的内蒙古大草原,对这些游子而言,“家乡”是多么亲切和温馨的字眼啊!但家乡又在何方?有家不能回,自己注定只能是一朵飘忽不定的孤云,这种漫漫无期的相思又是多么苦痛和悲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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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的谎言是美丽的,这种谎言不是欺骗不是居心叵测。当我们为了他人的幸福和希望而适度地撒一些小谎的时候,谎言即变为理解、尊重和宽容,甚至是给对方一个巨变!它具有一种神奇的力量,没有任何的恶意。
善意的谎言是出于美好愿望的谎言,是人生的滋养品,也是信念的原动力。它让人从心里燃起希望之火,也让人确信世界上有爱、有信任、有感动!!!
善意的谎言能让人找到用笑脸去面对生活的理由。善意的谎言,是赋予人类灵性,体现情感的细腻和思想的成熟,促使人坚强执著,不由自主去努力去争取,最后战胜脆弱,绝处逢生。
善意的谎言能让一个患有绝症的患者绝处逢生,能给予别人一丝丝的希望。善意的谎言让人重拾自信,有时还能救活一个即将精神崩溃的人。
善意的谎言是出于善良的动机,以维护他人利益为目的和出发点。众所周知,矛盾有普遍性和
特殊性之分,特殊性包含与特殊性之中而区别于普遍性。就其善意的谎言本身的性质决定它并非恶意,而是建立在内心之诚,之善的基础上,而恶意的谎言是为说谎者谋取利益,以强烈的利欲,薄弱的理性,把他人仅作为手段,不惜伤害他人的行为。本身善良的人在某种状态下“被逼”说出的谎言是善意的,这种谎言对主体来说是一种友善,一种关心。而心术不正的人,不管如何伪装,如何花言巧语,如何绞尽脑汁为自己恶意的谎言冠上善意的高帽,其所说的谎言都带有恶意目的性。显然,善意的谎言无碍诚信。
总之,善意的谎言能燃起人们希望的火焰和信心,谁又能说它不是善意的呢?
但是我们并不否认一点,善意的谎言也是谎言,既然是谎言最好还是少说为好。若是使用不当,善意的谎言也会有碍于诚信。
善意的谎言不是真正的谎言,就像鲸鱼不是鱼,蜗牛不是牛,酱油不是油。
善意的谎言无碍于诚信
“谎言”之所以称为“谎言”,是因为它是虚假的、不真实的、骗人的话语。一个人如果经常有谎言流与口中,从而去哄骗他人,久而久之,他便会失去人们的信任。就如同《撒谎的孩子》文中的那个孩子一样,每天都喊“狼来了”以寻求刺激、开心,而当狼真的来时,他只有一个人独立去面对,自己去承受,再怎么喊叫也无济于事,也不会有人再来帮助他。因为,可能来帮助他的人已经习惯了他的喊叫,以为又是他在“逗你玩”呢,可见,谎言有碍于诚信。
但是今天,我们谈到的“谎言”,还有个定语——善意的,加上了这个限定词后,谎言的本质也就发生了根本的改变。“善意的谎言”是人们对事物寄托的美好愿望,是人们善良心灵的对白,是人们彼此之间相互安慰的一丝暖意,是人们心底里流露出来的一种柔情……谁也不会去追究它的可信程度,即使听到善意谎言的人明知道是谎话,也一样会去努力相信,不会觉得说谎者的虚伪,有时还要从心里感激呢。
当一位身患绝症的病人,被医生判了死刑时,他的父母、爱人、子女以及所有的亲人,都不会直接地告诉他:“生命已无法挽救”,“最多还能在这个世界上活多久”之类的话。虽然这些都是实话,但是谁会那样残忍地如同法官宣判犯人死刑一样,向已经在病痛中的亲人以实情相告呢。这时,大家就会形成一个统一的战线,闭口不谈实情,而以善意的谎言来使病人对治疗充满希望,让病人在一个平和的心态中度过那残年余日。难道这会有碍于诚信吗!
当一个不韵世事的孩子,突然遭遇不幸,失去了自己的亲人,该怎样向他说明自己的亲人到哪里去了呢。我们觉得最好的办法还是:暂时不要告诉他真实情况,只是说到很远的地方出差去了,或者是在国外学习工作之类的。待孩子懂事了,有了一定的承受能力的时候,再以实情相告,孩子也会理解亲人的做法,不会因为没有早知真情而生气的。难道这样的话也有碍于诚信吗!
当一个正在外地执行任务的军人的母亲病入膏肓,炎炎一息的时候,多么希望能见上儿子最后一面啊,但是,儿子是不能回来的,不能为老母亲尽一点孝心,照顾一下曾经为儿子操碎了心的母亲,他非常歉疚,也很是惦念。而老母亲非常理解儿子,告诉身边的亲人,自己走了以后不要告诉远方的儿子,不能让他分心,要说病情已经稳定,让他安心为国尽忠。难道这样善意的谎言有碍于诚信吗!
所以,我坚持认为:善意的谎言不仅无碍于诚信,而且还会极大地增进人与人之间的友谊和感情,对社会稳定亦有不可磨灭的作用。建议大家:善意的谎言该用则用,跟诚信与否没有太大的厉害冲突。
欧亨利的《最后一片叶》中,如果贝尔曼先生不画一片,那么,年轻的生命就会死去,难道就为了诚信而看着生命死去吗?
9.引出下文“我”对燕子的误认(2分),能指出:两件事性质相同,都属“美丽的错误”(1分)(共3分) 10C(2分) 11怀念故乡和远离故乡(3分)
12.因为这是一种与人无害、与世无争,却能给人非常深沉的安慰的美丽的错误(3分) 13有。本文“燕子”是一种意象,是故乡的象征。作者正是借“燕子”来传递内心深处对故乡、对亲人的深沉的情感和绵思。(4分)
14.C(3分)
读这篇文章你要了解席慕容的背景啊,她本是蒙古人,因为种种原因,他的父亲最后都没能回过大陆,回过蒙古,所以你要理解他们对家乡的情感。
这是她接受青年周末的采访时的一段话:
“我已经很幸运了。因为我还能回去,很多人回不去。”其中就包括席慕容自己的父亲。
席慕容的父亲是上一辈的蒙古族知识分子,1949年后,从台湾到欧洲,直到去世,一直没有再回来过。“他不舍得回去。因为他从前的印象那么好,他怕破坏自己的印象。尤其是经历了‘文化大革命’的破坏。”席慕容说。
席慕容自己在台湾当美术教授时,学校附近有一个考古历史书店。对考古她完全是外行,那时她也还没回过蒙古高原,但有一段时间内,她每次到书店去转一圈,回来后就会发现,自己买的书,竟然大都是跟蒙古考古相关的。
“只是因为那上面是我父母家乡的文化,买回来之后会让我感觉心安一些。”
1989年到现在,草原上无休无止的游走,让她喜悦,但也伴随着痛心和遗憾。
除了环境之外,最让她感到痛心的,是价值观的逐渐混乱,以及传统仪式的消亡。她坚信:“每一种文化都有自己的价值观。”
2006年,锡林浩特市举行那达慕盛会,从黄河流域来了各种文艺团体,敲锣打鼓进行表演。“但他们跳着跟蒙古文化完全无关的一些舞蹈。”
那达慕是同乐会的意思,现在汉族朋友也很喜欢参加,席慕容说这当然应该欢迎。但那达慕有自己的仪式,从开始到结束,都有世代传下来的很古老的规矩,比如摔跤、射箭和赛马等等。“为什么要邀请马戏团和杂耍团来呢?”席慕容心里觉得很难过。
“它已经不像一个那达慕了。再过两代以后,也许就没有人能够说出,怎样才是一个真正的游牧文化的那达慕了。”
这次在北京签名售书后,席慕容马上要开赴内蒙古的额济纳和阿拉善。对她来说,蒙古高原永远走不完,实在是有太丰富太新鲜的知识在里面,游牧文化的吸引力太强了。
她清楚地记得,父亲生前跟她在欧洲旅行的时候,曾经说太闷了,他不喜欢有东西挡在视野前面。那时候席慕容还没去过蒙古高原,“我觉得欧洲好大,风景好漂亮,怎么会闷呢?我不理解,难道那么远的山也会挡你吗?”
直到回到蒙古高原之后,席慕容才知道,什么叫眼前没有东西遮挡。
回到老家的第一天,远远地看到一个牧民从草原上骑马过来。“他穿着蓝衣服,那么远的距离,我能看到他腰间那根黄腰带的光芒,就像一根针尖在太阳下发出光芒一样。其实我是个近视眼,可是在草原上,我却能看得清清楚楚。”
“哦!我的天,我明白我父亲的感觉了。”这时,席慕容才深切地懂得了她父亲。
“这是一种世代传承的记忆。”席慕容对《青年周末》记者说。
青年周末:但是传统文化里不可以加入一些新鲜元素吗?
席慕容:日本从明治维新之后全盘西化,但他们在民族节庆方面的一些仪式,是从唐朝以来都没有改变过的。当你把这些东西丢掉之后,你跟祖先的记忆之间就没有关系了。
青年周末:文化是否也可以互相融合呢?
席慕容:我的意思是,有些东西可以融合,但有些东西绝对要保持仪式方面的古风。否则,什么叫继承?汉族同胞来参加那达慕,当然没有恶意,我们之间是朋友,但在客观上,原来蒙古文化里的一些仪式却被毁掉了。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我也知道活水才有泉源,但是当大量活水涌入,甚至把泉眼都盖住,那种文化就不见了。文化本身一定要有差异性。我们常常说世界大同,但当世界上只剩下一种文化的时候,在人类学家看来,文化就已经死亡了。
因为汉族是这样大的一个民族,人数实在是多到很容易就把其他民族的文化淹没了。虽然它本身没有恶意,是不小心的——但正因为是不小心,恰恰让我焦虑。
父亲”把《送别》中的“长亭外”误听为“长城外”。一直以为是长城外,写得是自己的家乡,他感到十分激动,而言知道真正的歌词后
叹惜自己多年来这曲歌词记错了,
这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因为它们与人无害,与世无争,却能带给我们非常深沉的安慰,排解我们远在他乡的孤寂,缓解我们的思乡之苦。
表达了父亲对家乡的思念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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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在长城外的父亲当听到一首描写自己家乡的歌曲,是多么亲切的感觉啊。因此父亲总希望歌词是“长城外”而不是“长亭外”2作者希望可以,保有一些小小的美丽的错误,与人无害,与世无争,却能带给自己非常深沉的安慰
3作者误把乌秋当做了故乡的燕子。这是作者和父亲犯得同一种错误,都是把自己对故乡的思念热爱寄托到某事物上最后却发现自己错了。
4作者不舍的,不仅仅是小燕子而已,她还是那曾经承载着作者对故乡思念与热爱的一份寄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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