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应该让男朋友还钱吗

分手后应该让男朋友还钱吗,第1张

分手后也要看是什么钱了,两个人好的时候,一起吃饭,看**,买礼物所花的钱,我觉的不应该要了,但是说起礼物也要看什么礼物了,太贵重的礼物当然要回,还有就是有的男的和女孩子一起什么都是女方掏钱,但是如果是你自愿的,那就没办法说了如果是借给他的,当然可以让男朋友还钱

我觉得咱们最好不要让自己的男朋友还了,因为男朋友家里面也花费了很多钱,为了和你结婚,他也付出了很多。所以说,我们也要帮自己男朋友分担一点,这些钱我觉得你最好还是让父母帮你还一下比较好。

”情人关系“并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因此与你二人直接的经济纠纷无关。起诉到法院,如果只有转账记录,你不能举证存在免除返还责任的事由或者存在赠与等法律关系的,一般都会判决你承担返还责任。

法律分析

情人关系下,一般伴随着各种口头的赠与行为,未经公正的赠与合同为实践合同,即除了有赠与人的赠与意思表示成立,还需实际的所有权转移才能够使赠与合同生效,更为实际的是这种情况下需要举证存在赠与关系,因为从对方的角度上来说,对方主张存在借贷关系,只需要提供转账记录即可,但收款人却需要主张存在赠与关系,此时需要书面的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才能达到更有优势的说服标准,因此,如果没有公证过的赠与合同的,一般都需要进行返还。

另外,从婚姻编的角度上讲,共同财产制的对象是已经结婚的男女双方,如果男女双方有约定婚前财产共同共有的,那么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双方皆可以利用名下资产,如果没有再进行约定的,一般也不能起诉某一方进行经济补偿。

总之,如果被起诉方有证据证明存在赠与合同或者婚前共有关系的,则不需要还款,否则则大概率被判决偿还相关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七条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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