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婚后如何分割

婚前财产婚后如何分割,第1张

婚前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是不用分割的。法律规定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

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婚前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婚前全款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不动产、婚前一方已经取得的工资与奖金收入、知识产权的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婚前一方个人取得的财产性权利,包括物权性财产权利和债权类财产权利。

3、婚前一方个人财产产生的孳息与自然增值。

4、虽于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但属于个人婚前个人财产转化的财产。

5、在父母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情况下,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的出资。

婚前取得财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一、双方有书面的财产约定

我国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如果夫妻双方有明确的、书面的财产约定,那么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愿按照约定办理。

例如,夫或妻一方在财产约定中将本属于自己一方的个人财产约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该约定一般情况下有效,在离婚时遵照财产约定的内容进行处理。

二、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混同

一般情况下,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拥有个人财产的一方仍需注意保留己方婚前财产的证据,例如在婚后变卖婚前个人财产共同购买房产的情形,要保留被变卖财产的证明、购买夫妻共有财产的出资流水等;并注意有意识避免婚前婚后财产发生混同的可能,比如婚前存款账户婚后不进行转账。

一旦无法区分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财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婚后共同财产。

离婚婚前房产财产分割给婚前拥有该房产所有权的一方,因为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个人合法财产,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分割。如果夫妻双方有通过签订书面的财产协议约定婚前房子婚后归夫妻共同所有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一、房产证可以婚后“加名”

建议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还款的时候,应将房产证上的名字改为两个人共有。例如案例二中,陈太太如果在还款初期就提出将房产证上陈先生的名字更改为陈先生、陈太太两人共同的名字,是对陈太太获得利益最大化的保障。

房产证“加名”最好在婚后。如果在购房时就直接写两个人的名字,不会产生额外费用,但如果婚前一方的房产需要加另一方的名字,则等同于转让一半房产,需要付高额的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但如果领取结婚证之后再加名,程序就相对比较简单。

二、签订婚姻财产协议

如果不打算更名,准夫妻或者夫妻双方也可以签订婚前或者婚后财产协议,证明房产属于双方共同拥有,但是,这种方法有一定的风险。比如案例二,陈太太可以让陈先生签订婚后协议。这样手续相对简单,费用也更低。但如果丈夫背着妻子将房屋卖给第三人,财产协议无法保护。

法律分析: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的分割: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属于个人所有,包括婚姻登记之前的个人合法财产:工资、房产、接受的赠与遗产或房产等;婚后财产的分割,属于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所有,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的,双方在离婚时平均分配,并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考虑。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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