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黑河市爱辉区新增1例确诊病例+3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

10月30日黑河市爱辉区新增1例确诊病例+3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第1张

黑河市爱辉区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3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公布

10月30日0-24时,爱辉区新增1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发现;3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其中1例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发现,2例为重点人群筛查发现。主要活动轨迹涉及场所如下:

确诊病例1:现住幸福B小区。

10月24-30日,幸福B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1:现住调味品厂集资楼。

10月24-30日,调味品厂集资楼。

无症状感染者2:之路佳苑小区

10月24-28日,之路佳苑小区。

10月29日,极境寒养绿色物产体验中心、商联商城。

10月30日,之路佳苑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3:现住东城御府小区。

10月24日,尘尘美甲店、新达办公用品销售有限公司。

10月25日,东城御府小区。10月26日,海华商城、墨格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10月27日,东城御府小区。10月28日,欧品蛋糕、汇友烧烤城。

10月29日,天赐福过桥米线、芡活厨娘私厨。10月30日,东城御府小区。

黑河市爱辉区新增2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公布

10月26日0-24时,爱辉区新增2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其中1例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发现、1例为区域核酸检测发现,主要活动轨迹涉及场所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现住中房尚城小区。

10月20日,中房尚城小区。

10月21日,中央地下购物广场。

10月22日,天之天鲜果蔬超市、红亮生活超市。

10月23日,中房尚城小区。

10月24日,一路发货站。

10月25-26日,居家隔离。

无症状感染者2:现住幸福B小区。

10月20-21日,幸福B小区。

10月22日,秀敏美发店。

10月23日,幸福B小区。

10月24日,众联医药兴华店。

10月25日,鼎峰五金、玉国生鲜超市。

10月26日,幸福B小区。

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工作,快速阻断疫情传播渠道,黑河市疾控中心提示广大市民朋友:

一、与以上轨迹有同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属地疾控部门报告,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二、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管控,防止人员聚集,全面开展入口处测体温、查验健康码、检查口罩佩戴情况等防控措施,并做好环境消毒工作。

三、请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继续遵守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餐、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袖遮挡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四、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区域核酸筛查。

:德化县公布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

德化县公布一名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

3月20日,我县确诊1名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现将病例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病例:林某,女,45岁

3月6日至12日,均在德化县,无外出旅居史,住德化碧桂园5幢。

3月13日,9:40在高阳陶瓷作坊;13:49到三班镇月记窑附近,18:00到诗墩山水居酒楼;19:41到浔中第五卫生所。

3月14日,9:58到月记窑附近。

3月15日,20:30到龙浔镇百姓超市。

3月16日,16:34到南门菜市场。

3月17日,在九仙山酒店集中医学观察。

请在上述时间和地点与病例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居民群众,立即主动向所在村或者疾控中心报告,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对隐瞒不报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595-23522856

定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新增2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5月7日,定州市在集中隔离点核酸检测中发现2例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经复核诊断,其中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现将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病例9:系外省市某确诊病例密接人员,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4月28日,晚上自驾车到定州高铁东站接站,后返回家中无外出。

4月29日,上午到号头庄乡供销社上班,中午到淘气米厂买酒后返回供销社,下午到圆圆理发店理发,晚上在供销社休息无外出。

4月30日,上午上班,中午到号头庄村杨杨饭店买鱼后返回,傍晚下班后返回家中无外出。

5月1日,白天上班,晚上在供销社休息无外出。

5月2日,早上到号头庄乡吕家庄村送化肥,然后到乡卫生院采集核酸,后返回单位上班,下午到丰元农资公司第二门市部、生产公司第五门市部购物,途中在杨家庄乡八里店兴华加油站加油,晚上返回家后无外出。

5月3日,白天上班,晚上返回家后无外出。

5月4日,上午到号头庄乡马家庄村买农药,后到号头庄卫生院询问核酸检测情况,返回家后无外出。

5月5日,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病例10:系外省市某确诊病例关联人员,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病例7的外孙,行动轨迹与其一致。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

一、请在以上时间段及活动地点与上述病例轨迹有重合、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属乡镇、所在村报告,经研判后,向市疾控中心报告,如实陈述活动轨迹或接触情况,主动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如有故意隐瞒、漏报,延误疫情处置造成疫情传播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第一时间向所在村报告。

三、希望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保持良好心态,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配合定州市疫情防控工作。

定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8日

12月1日,苏仙区检出3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流调溯源、隔离管控、环境消杀、核酸检测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感染者1:

李某某,女,50岁,家住栖凤渡镇草田村11组,系11月30日阳性感染者陈某某的密切接触者。12月1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

经流调,其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28日-11月29日

到草田铺办葬礼处帮忙

11月30日

10:12到村里的店子买油

14:04到草田村委会进行核酸采样

17:08返回家中,未外出

12月1日

一直在家未外出,直至闭环转运到定点医院

感染者2:

李某某,男,77岁,家住栖凤渡镇草田村18组,系11月30日阳性感染者陈某某的密切接触者。11月30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12月1日经复核确认阳性。

经流调,其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28日-11月29日

到草田铺悼念逝者,参加葬礼

11月30日

一直在家未外出,直至闭环转运到定点隔离酒店

感染者3:

李某某,女,50岁,家住栖凤渡镇草田村11组。系11月30日阳性感染者陈某某的密切接触者。12月1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

经流调,其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28日-11月29日

在草田铺悼念逝者,参加葬礼

11月30日

10:02在一村民的小商店买油

12:07返回家中吃中餐

14:04佩戴口罩到草田村委会进行核酸采样

16:07返回家中,未外出

12月1日

21:45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社区或苏仙区疾控中心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郴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主动报备行程。从省外或省内有本土疫情的市州入郴人员,须提前48小时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入湘报备”小程序或电话等有效方式向目的地报备。未提前报备的,须在火车站、汽车站、机场、高速公路咨询服务点、国省道第一入郴点现场报备。

2完成核酸检测。从省外或省内有本土疫情的市州入郴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郴,抵郴后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前三天每天须完成一次核酸检测,第五天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落实健康管理。从省外或省内有本土疫情的市州入郴人员抵郴后不满5天的,严禁外出,拒绝探访。确需外出的,经所在社区批准后,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进入公共场所,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4规范社会活动。凡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密闭空间、室外人群密集场所,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参加聚集性活动时,以及从事高风险岗位人员在岗期间,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扫场所码,配合体温检测,出示行程码和健康码,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机关单位、公共场所、经营主体要安排专人查验、提醒。

5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因疫情防控需要接受流行病学调查的,应主动配合、如实报告,不得拒绝或瞒报、谎报病情、旅居史、接触史、活动轨迹等涉疫信息。

对未履行以上疫情防控责任的个人,引起本人被感染或疫情传播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属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原文链接苏仙区检出3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分宜县公布2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12月1日,分宜县在核酸检测中发现2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为堵塞防控漏洞,我县立即采取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环境消杀、接触人员处置等防控措施。现将其初步流调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阳性感染者黄某某

11月27日:

在凤阳老街家中未外出。

11月28日:

上午未外出。15:30到凤阳老街南面废品收购店收购废品,双方均未佩戴口罩,回家后未外出。

11月29日:

7:00到凤阳老街社区核酸采样点采样,采样后回家未外出。

11月30日:

8:00到凤阳老街社区核酸采样点采样,采样后回家未外出。

14:00到凤阳饭店;

14:20回家后未外出;

15:30有客来访;

19:30工作人员上门采核酸。

12月1日:

凌晨3:00被告之核酸检测结果阳性,随后由120负压车转运至方舱医院。

阳性感染者赵某某

11月27日:

11:00开车至805麻子电厂螺丝店参加寿宴;

14:00开车至沁湖丽园小区;

14:30开车至钤山镇长埠村;

16:30到昌山南路二四队喜糖店购买东西;

18:00到钤山东路喜姐炸串;

19:00到沁湖丽园小区;

20:30回到文教巷社区廉租房后未外出。

11月28日:

8:30骑电动车至原县交通局楼上工作室上班;

12:00骑电动车回家;

13:30骑电动车至原县交通局楼上工作室上班;

17:00骑电动车回家;

21:30因密接至宜萍煤矿隔离点隔离。

11月29日-30日:

在宜萍煤矿隔离点隔离。

12月1日:

在宜萍煤矿隔离点隔离,15:15被告之检测结果阳性,随后闭环转运至方舱医院。

请有以上行程轨迹时空交集的人员及时主动向属地乡镇、村报备,执行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分宜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四平市梨树县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

10月12日—13日,梨树县在隔离管控人员中确诊3例无症状感染者。根据流调结果,现将其活动轨迹涉及场所公布如下:

10月5日

3:30-11:30孤家子镇冷冻厂

15:30-16:30孤家子镇小四队

16:30-16:42孤家子镇红禹商店

10月6日

9:50-10:15孤家子镇宜盛园一楼生鲜超市

10:15-10:45孤家子镇佳鑫商厦

10:45-10:55孤家子镇太阳城小区佳源超市

22:00-次日3:00孤家子镇老公林子壳粉厂

10月7日

10:20-11:00孤家子镇农贸市场赵家粮油、随缘佛店、鑫佳惠生鲜超市

11:00-12:30孤家子镇老公林子壳粉厂

10月8日

7:30-16:00孤家子镇第二小学幼儿园

8:05-9:15乘坐客车

9:15-9:25梨树法院

9:35-10:05乘坐客车

10:05-12:30四平市中心医院

12:30-12:50铁西区地委旁一品堂

13:10-14:40四平市双亿超市、A麦郎西饼屋二店

14:40-14:50四平市中心医院

14:50-15:20四平市双亿超市

15:20-17:40乘坐客车

18:25-18:35孤家子镇佳佳乐购超市

18:40-18:50孤家子镇丰盛轴承标准件

19:10-次日3:00孤家子镇老公林子壳粉厂

10月9日

9:05-9:25孤家子镇佳鑫商厦

9:25-9:50孤家子镇喜利来蛋糕店、红狐狸购物商场

10:30-10:35孤家子镇宏达日杂店

10:35-12:15孤家子镇老公林子壳粉厂

12:15-13:15孤家子镇蓝菱小吃

13:35-13:45孤家子镇信康药房

18:00-18:10孤家子镇鑫佳惠超市

18:10-次日6:00孤家子镇老公林子壳粉厂

10月10日

7:30-16:00孤家子镇第二小学幼儿园

请上述时间段与以上3名无症状感染者有行程轨迹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梨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对不报、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严肃处理。

目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可控,社会秩序井然,生活物资供应充足。请广大居民继续认真落实全员核酸检测、落地即检和重点人群每天一检的有关要求,加强个人自我防护。同时,密切关注梨树官方信息,不信谣、不传谣,对制造、散布谣言的依法严肃处理。

梨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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