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疫情通报
10月17日14-20时,宁波市新增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5例无症状感染者,系已通报北仑疫情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时空伴随者,已第一时间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涉及宁波市范围内的公共场所轨迹如下:
病例56:
10月11日-13日:北仑新_街道贝_村、腾飞早点店、松花江幼儿园、凤阳一路与凤阳二路交界口、士尊鲜超市、联惠早夜精品生活超市、大_街道人民北路388号、油条大饼店、红哥蔬菜水果店、芯雨食品店;
10月14日-15日:北仑新_街道贝_村、凤阳一路与凤阳二路交界口、红哥蔬菜水果店、联惠早夜精品生活超市。
病例57:
10月12日:北仑大榭街道信谊大厦、中信广场、大榭信创路61-1号、天宁浴室;
10月13日:北仑大榭街道信谊大厦、世纪联华海港路店、宁波区际快线三路、大_街道人民北路388号、757路公交车、768路公交车、761路公交车、大榭邻里中心广场;
10月14日-15日:北仑大榭街道信谊大厦、大榭信创路61-1号、中信广场。
病例58:
10月12日:北仑大榭海城花园、大榭中信广场;
10月13日:北仑大榭海城花园、大榭邻里中心、大_街道人民北路388号;
10月14日-15日:北仑大榭海城花园、大榭海湾菜场。
病例59:
10月12日-13日:北仑大_街道康乐路11号、大_街道人民北路388号、北仑大_惠仁药店、镇西路64-1、大_菜市场;
10月14日-15日:北仑大_街道康乐路11号、芦山菜场、大_街道人民北路398号、人民北路388号、人民北路400号、鄞州区彩虹南路126号、彩虹南路102号。
病例60:
10月10日-11日:北仑小港街道新模村、江北环城北路846号、江北区环城北路812号、锦食轩大排档、茂隆超市;
10月12日:北仑小港街道新模村、大_街道人民北路388号、锦食轩大排档、李师傅烧酒坊、克玛超市红联店;
10月13日:江北新马路395号、路林村常洪南区、江北环城北路846号、北仑小港街道新模村、鲜悦生活、锦食轩大排档、彩虹副食店、小港优联食品超市;
10月14日:北仑小港街道新模村、中石化碧辟科技园区加油站便利店。
病例61:
10月13日:北仑梅山街道梅东村、790路公交车、大_街道人民北路388号、梅山大闸边公园;
10月14日-15日:北仑梅山街道梅东村、梅山菜场。
病例62:
10月11日-12日:北仑新_街道龙城小区、新_街道卫生院高塘分中心、703路公交车、大_街道人民北路388号;
10月13日:北仑新_街道龙城小区、703路公交车、757路公交车、716公交车、大_街道人民北路388号、北仑区人民医院;
10月14日-15日:北仑新_街道龙城小区、阿秀水果店。
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涉疫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有市外旅居史的来甬人员,要通过返甬码主动向所在社区、基层组织报备,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严格落实省内市外来甬人员抵甬后“3天2检”和省外来甬人员抵甬后“3天3检”的核酸检测要求,特别是省外来甬人员应在抵甬后第一时间开展一次“落地检”。
宁波疫情通报
10月18日0-14时,宁波市新增4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5例无症状感染者,系已通报北仑疫情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时空伴随者,已第一时间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涉及宁波市范围内的公共场所轨迹如下:
病例74:
10月11日-13日:北仑区第二人民医院、柴桥街道沙溪村。
病例75:
10月12日:小港街道桥头严村、小港街道陈家塘巷;
10月13日:海天公园、加贝超市、小港街道陈家塘巷;
10月14日-15日:小港街道陈家塘巷、小港蓬莱寺。
病例76:
10月15日-16日:北仑桃源里小区、小港万科未来之光小区、北仑甬江路9号、加贝便利店、百香园。
病例77:
10月13日:北仑柴桥街道同盟村、余姚晶圆仓库北郊仓库、北仑区珠江路177号附近;
10月14日-15日:北仑柴桥街道同盟村。
病例78:
10月14日:北仑区新_街道隆顺家园、黄山西路25号、北仑区进港西路66号;
10月15日:北仑区新_街道隆顺家园、北仑区进港西路66号。
病例79:
10月14日-15日:北仑区进港西路66号、北仑区新_街道高塘林家186号。
病例80:
10月11日-13日:柴桥街道芦湾家园、北仑区云台山路28号。
病例81:
10月11日:柴桥高村、大榭平乐巷31号;
10月12日-13日:大榭海湾路邻里中心、海景小区附近、大榭平乐巷31号、九峰山大药房榭南店;
10月14日:大榭平乐巷31号。
病例82:
10月14日-16日:北仑大榭海城花园小区、大榭香榭雅苑小区、大榭医院、大榭金海岸花园小区。
病例83:
10月15日-16日:大_街道城门新村、大_塔峙菜场。
病例84:
10月10日:柴桥街道万景山路213号、春晓街道慈岙海口村王家225号、柴桥街道环镇北路359号、柴桥菜场;
10月11日-14日:北仑区第二人民医院、柴桥街道万景山路213号、柴桥菜市场、柴桥养志新村、柴桥芦湾家园。
病例85:
10月11日:北仑大_街道东岙147号、大_街道人民北路388号;
10月12日-14日:北仑大_街道官塘河路15号、大_街道光明领尚小区、大_街道东岙147号;
10月15日:北仑大_街道东岙147号、大_街道官塘河路15号、塔峙菜市场。
病例86:
10月11日-13日:大_街道新安村王家庄、邬隘菜场、大_街道人民北路388号、露西便利店;
10月14日-15日:北仑区大_玉山路12号附近、柴楼村。
病例87:
10月11日-15日:新_街道东河路645号北电小区、岷山路628号1号门广场、恒山路566号;
10月16日:北仑区四明山路775-1号。
病例88:
10月12日-13日:大_街道漕东港、大_街道人民北路388号;
10月14日-16日:大_街道漕东港、大_菜场、人民北路8号、大_顺行电动车维修店。
病例89:
10月13日-14日:小港街道江南和园小区、山清轩广场、小港蓬莱寺、小港大石门村王家港、小港南岸秀庭小区;
10月15日-16日:小港街道江南和园小区、小港优联超市、小港下倪桥菜市场、红联村经一路187号、小港街道长山路6号。
病例90:
10月13日:北仑霞浦街道东城华园小区、柴桥菜场、凤凰菜场、柴桥万景山路100号、宁波开发区医院、北仑体艺中心;
10月14日-15日:北仑霞浦街道东城华园小区、柴桥沙湾社区服务中心、德鑫中医门诊部。
病例91:
10月15日-16日:北仑新_街道光明领峰小区、北仑体艺中心。
病例92:
10月12日-13日:北仑新_街道惠金家园小区、大_街道人民北路388号;
10月14日:北仑新_街道惠金家园小区、新_贝_村。
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涉疫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有市外旅居史的来甬人员,要通过返甬码主动向所在社区、基层组织报备,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严格落实省内市外来甬人员抵甬后“3天2检”和省外来甬人员抵甬后“3天3检”的核酸检测要求,特别是省外来甬人员应在抵甬后第一时间开展一次“落地检”。
宁波疫情通报
10月17日0-14时,宁波市新增4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0例无症状感染者,系已通报北仑疫情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时空伴随者,已第一时间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涉及宁波市范围内的公共场所轨迹如下:
病例42:
10月11日-12日:北仑大_街道九峰山、柴桥街道沃家村、盟光路412号;
10月13日:北仑柴桥盟光路412号、鑫洋水果批发行、街心公园。
病例43:
10月10日-14日:北仑柴桥街道环镇南路190号。
病例44:
10月11日-12日:高新区梅墟民和家园、高新区梅墟路489号、754路公交车、北仑区红联社区江南人家;
10月13日:778路公交车、镇海中医院、北仑红联社区江南人家;
10月14日:北仑红联社区江南人家、高新区梅墟民和家园、754路公交车。
病例45:
10月10日-13日:北仑柴桥盟光路412号、柴桥街道东山门村。
病例46:
10月10日-11日:北仑新_街道丽景公寓、柴桥街道盟光路412号;
10月12日:象山县茅洋乡花墙村12号;
10月13日-14日:北仑新_街道新大路37号花峙新苑、新_大路村美食城、北仑新_街道丽景公寓。
病例47:
10月13日:北仑新_街道银星苑、大_街道人民北路388号;
10月14日-15日:北仑新_街道银星苑、新_街道惠金购物超市、明州菜场。
病例48:
10月11日:鄞州东钱湖新贝电器厂、邱隘镇盛雄激光厂、下应街道恒大装饰市场、鄞州英伦水岸小区、东钱湖馨湖名苑小区;
10月12日-13日:鄞州东钱湖新贝电器厂、鄞州五乡镇普金钢板厂、鄞州邱隘镇盛雄激光厂、宁波华淼环保有限公司、华航热处理有限公司、鄞州区仁英精工有限公司、鄞州英伦水岸小区、长漕路大海流动补胎处、东钱湖便民服务中心、东钱湖馨湖名苑小区、北仑区李艺皮文店、北仑区大和缝纫机有限公司、大_街道人民北路388号;
10月14日-15日:鄞州东钱湖新贝电器厂、宁波华淼环保有限公司、东钱湖加油站、东钱湖伟伟啤酒店、鄞州英伦水岸小区、东钱湖馨湖名苑小区。
病例49:
10月10日-15日:北仑临港一路六建生活区及工友之家超市、桥头理发店、北仑人民医院。
病例50:
10月9日-12日:北仑大_街道人民北路388号、三江口小区、大_街道瓶壶中苑10弄、北仑进港西路66号;
10月13日:中国石化大港加油站、大_街道人民北路388号、三江口小区、大_街道瓶壶中苑10弄、湖塘菜场、北仑进港西路66号;
10月14日:北仑进港西路66号、北仑区大_街道坝头路588号、大_街道瓶壶中苑10弄;
10月15日:北仑进港西路66号。
病例51:
10月11日-12日:柴桥街道格林春天小区、霞浦街道第二通道88号、万景山路152号、薪桥北路270号;
10月13日:柴桥环镇北路53号、芦江南路柴桥小区南侧;
10月14日:柴桥社花海水产摊、聚富路57号、珍品果蔬、柴桥街道格林春天小区。
病例52:
10月11日-13日:北仑大_菜场、北仑新_外洋新村、美的空调店、大_街道人民北路388号、芦山菜场朝荣超市;
10月14日-15日:北仑新_外洋新村、广源路28号、大_菜场、学府茗苑。
病例53:
10月11日-12日:北仑小港万科未来之光小区、北仑迎恩寺、大_街道人民北路388号、戚家山街道渡头社区卫生服务站;
10月13日:732路公交车、地铁1号线、鄞州区百丈路188号、北仑大_街道人民北路388号、小港万科未来之光小区;
10月14日-15日:北仑浃江小区、大_菜市场、北仑小港万科未来之光小区、戚家山菜场、北仑甬江路9号。
病例54:
10月11日-12日:北仑新_街道永久村、784路公交车、771路公交车、大_街道人民北路388号;
10月13日-15日:北仑新_街道永久村、北仑高塘菜场。
病例55:
10月12日-14日:北仑大_街道泰河康园、大_街道人民北路388号、新_街道广源路28号。
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涉疫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有市外旅居史的来甬人员,要通过返甬码主动向所在社区、基层组织报备,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严格落实省内市外来甬人员抵甬后“3天2检”和省外来甬人员抵甬后“3天3检”的核酸检测要求,特别是省外来甬人员应在抵甬后第一时间开展一次“落地检”。
宁波疫情通报
10月18日19-24时,宁波市新增4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4例无症状感染者,系已通报北仑疫情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时空伴随者,已第一时间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涉及宁波市范围内的公共场所轨迹如下:
病例102:
10月13日-16日:新_街道珍宝公寓、天天生鲜超市。
病例103:
10月15日-16日:大榭街道和美家苑小区、榭南菜市场、大榭鲜多多果蔬店。
病例104:
10月14日:大_街道岙口新村、大_城门口菜场慈济大药店;
10月15日:大_街道岙口新村、大_人民南路214-216号、坝头路沙县小吃;
10月16日:大_街道岙口新村、塔峙菜场、益百超市。
病例105:
10月14日-15日:大_街道前宋河湾、大_镇西路87号。
病例106:
10月13日-17日:大_街道前宋河湾、大_街道镇西路87号、大_街道镇西路3号。
病例107:
10月11-13日:霞浦街道太河公寓二期、大_人民北路388号;
10月14日-16日:霞浦街道太河公寓二期、天兴嘉园小区、北仑区人民医院。
病例108:
10月14日-15日:大_丹桂苑小区、明州路160号、新_红枫路4号。
病例109:
10月15日:大_街道金壶中苑小区、邬隘菜场、大_坝头路487号;
10月16日-17日:大_街道金壶中苑小区。
病例110:
10月14日-16日:大榭街道海景花园小区、海湾菜市场、大榭友和大药房、大榭海湾路136号。
病例111:
10月12日-15日:大_街道沿山许家、北仑进港西路66号。
病例112:
10月15日至17日:北仑大_街道西岙村岙口新村、益百超市、大_街道黄庵。
病例113:
10月14日:地铁4号线、地铁1号线、坝头路342号、大_街道坝头路321号、镇大路38号;
10月15日:大_街道坝头路321号。
病例114:
10月15日:大_街道高田王街、大_镇西路80号、镇西路90号、大_高田王街71号、大千公园;
10月16日-17日:大_街道高田王街、品一鲜生鲜水果店。
病例115:
10月11日-14日:北仑新_隆顺家园、北仑进港西路66号、新_老菜场。
病例116:
10月14日-16日:大榭信谊大厦、大榭中信广场。
病例117:
10月11日-15日:新_街道大树新村、北仑进港西路66号、新_街道高塘菜场、高塘老街、北仑进港西路66号。
病例118:
10月14日-15日:柴桥街道薪桥北路15号。
病例119:
10月15日:大_庐山中路润轴公寓、大_菜场。
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涉疫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有市外旅居史的来甬人员,要通过返甬码主动向所在社区、基层组织报备,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严格落实省内市外来甬人员抵甬后“3天2检”和省外来甬人员抵甬后“3天3检”的核酸检测要求,特别是省外来甬人员应在抵甬后第一时间开展一次“落地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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