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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消息,三河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杨某、张某、郭某某的行动轨迹公告。
2022年1月26日,三河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3例,均为三河市首发病例家人。
为有效管控疫情传播风险,现将3例病例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病例1杨某,七仔红母婴用品店员工,其行动轨迹如下:
1月21日,上午在家,13:00上班,20:30下班回家后未外出。
1月22日,8:00上班,11:30回家吃饭,12:00回店上班,15:30下班回家后未外出。
1月23日,8:00上班,11:30回家吃饭,12:00回店上班,20:30回家后未外出。
1月24日,上午在家,13:00上班,20:30下班回家后未外出。
1月25日,8:00骑电动车去上班,11:30返回家中吃饭,12:00返回店中上班,其间自感嗓子不适,未就诊。15:30下班。16:00去鼎盛家园1号楼3单元102室取快递,与一名快递人员接触约2分钟。17:30骑电动车去福成四期小区南门旁边的核酸采样点,当时只有自己,做完核酸检测17:40返回家中。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在外及上班期间一直佩戴口罩,18日至25日期间家里无来访人员。
1月26日0:10120负压救护车将其转运至行宫速8酒店集中隔离。
病例2张某,中学学生,其行动轨迹如下:
1月20日,张某一直居家未外出。
1月24日居家未外出。21:30,自感嗓子发痒身体发热,未测量体温。其奶奶让其口服感冒颗粒,自感症状缓解,未就诊。
1月25日17:45,张某与妹妹、奶奶一起到福成四期小区南门的核酸采样点做核酸检测,约10分钟后返回家中。采样时无他人排队。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1月26日0:10由120转运至行宫速8酒店隔离点隔离。
病例3郭某某,小学生,其行动轨迹如下:
1月22-24日居家未外出。
1月25日17:45,与其姐姐、奶奶一起到福成四期小区南门的核酸采样点做核酸检测,约10分钟后返回家中。采样时无他人排队。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1月26日2时30分,由120转运至行宫速八酒店隔离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月18日0-24时,三河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系集中隔离点隔离人员。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病例15:病例15为病例4和病例14的亲属。
3月3日-5日,每天7:20-22:00往返于燕郊镇南杨庄鑫鑫公寓和燕郊嘉民物流中心。期间,3月3日、4日、5日在途中小吃车买早餐,3月3日18:30到湘渝小厨,3月4日18:30到新迎百客超市。
3月6日,与病例4、病例14主要行动轨迹相同。
3月7日-11日,每天7:20-22:00往返于燕郊镇南杨庄鑫鑫公寓和燕郊嘉民物流中心。期间,3月7日7:34到存安超市,8日10:00到中国工商银行,9日18:30到靳东饭店,11日19:30到南杨庄牛肉板面馆。
3月12日,19:56到东贸国际商城,20:00到湾仔城天街凤德清真麻辣串店。晚上在病例4和病例14家留宿。
3月13日,10:30参加全员核酸检测。
3月14日,作为密切接触者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3月18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
10月26日三河市关于新冠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刘某行动轨迹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2021年10月26日,我中心接到大厂回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密切接触者的协查函,告知新冠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刘某部分行程涉及我市,经市疾控中心调查核实,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10月23日17:10刘某自大厂丰泽家园站乘坐817路公交车,于18:28到达我市燕灵路口站下车,18:45换成811路公交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结合以上具体情况,特此提示,请以上时间段涉及的同乘人员注意:
1第一时间与三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进行登记。关注自身健康状况,暂不要外出。同时向社区居委会报备,等待疾控中心和居委会的管控通知。
2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拨打120到定点筛查医院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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