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怀化鹤城区新增11例初筛阳性人员

11月29日怀化鹤城区新增11例初筛阳性人员,第1张

11月29日,鹤城区新增11例新冠病毒初筛阳性人员,均为社区筛查人员。现公布如下:

感染者1:曾某某,女,9岁,住鹤城区城中街道三角坪社区中叉里巷14栋。

感染者2:冯某某,男,59岁,住鹤城区红星街道锦溪社区锦南市场C栋。

感染者3:苏某某,女,50岁,住鹤城区城中街道斜水塘社区纺织品市场3楼。

感染者4:蒲某某,男,57岁,住鹤城区城中街道三角坪社区湘渝世家A栋。

感染者5:丁某某,女,52岁,住鹤城区盈口乡团结村。

感染者6:严某某,女,6岁,住鹤城区城中街道三角坪社区湘渝世家B栋。

感染者7:陈某,男,34岁,住鹤城区迎丰街道天生塘社区纱厂B期13栋。

感染者8:聂某某,女,69岁,住鹤城区红星街道锦溪南路依龙苑二楼。

感染者9:唐某某,男,58岁,住鹤城区城中街道三角坪社区恒远汽车美容店。

感染者10:杨某某,男,58岁,住鹤城区城中街道三角坪社区紫晶花园4栋。

感染者11:杨某某,男,84岁,住鹤城区盈口乡胜利村杉树湾97号。

经初步流调,以上均为近期居家管理人员。请广大市民积极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保持社交距离”等防护,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中共怀化市委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9日

1、新增本土:0;

2、新增无症状:0;

3、现有确诊:84;

4、累计确诊:149;

5、累计治愈:65;

6、累计死亡:0;

怀化疫情有5例,无症状18例。根据相关疫情实情得知2022年11月26日最新报道怀化新增5例阳性,无症状感染者18例。邵阳现有高风险地区5个,中风险地区12个。怀化鹤城主城区除河西街道定于10月26日8点至16点开展网格化全员核酸检测,具体每个网格的采样时间以社区村工作人员的通知为准,请不要提前聚集。

11月25日,鹤城区新增37例新冠病毒初筛阳性人员,其中13例为集中隔离管控人员,5例为居家隔离管控人员,2例为高风险区筛查人员,17例为社区筛查人员,现将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感染者1:李某某,女,23岁,为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住鹤城区城南街道杨村何家山2组。

感染者2:梁某某,女,68岁,为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住鹤城区红星街道金色嘉园小区。

感染者3:翟某某,男,33岁,为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住鹤城区红星街道同鑫苑小区。

感染者4:余某,男,36岁,为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住鹤城区迎丰中路银馨苑小区。

感染者5:陈某某,女,72岁,为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住鹤城区三角坪文化山酒厂东吉园小区。

感染者6:尹某某,女,30岁,为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住鹤城区麻阳路口鸿福雅苑小区。

感染者7:郑某某,男,70岁,为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住鹤城区盈口乡胜利村2组。

感染者8:邓某某,男,20岁,为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住鹤城区怀仁公寓。

感染者9:贺某某,女,72岁,为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住鹤城区教师新村小区。

感染者10:杨某某,男,54岁,为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住鹤城区芷江路金泉新村小区。

感染者11:刘某某,男,50岁,为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住鹤城区金海花园小区。

感染者12:蒲某某,男,49岁,为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住鹤城区城北碧桂园小区。

感染者13:谢某某,女,69岁,为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住鹤城区盈口乡胜利村。

感染者14:曹某某,女,39岁,为居家隔离管控人员,住鹤城区城南廉租房。

感染者15:杨某某,女,49岁,为居家隔离管控人员,住鹤城区橡树湾20栋。

感染者16:王某某,女,70岁,为居家隔离管控人员,住鹤城区迎丰街道锦溪北路90号。

感染者17:龙某某,男,92岁,为居家隔离管控人员,住鹤城区迎丰街道锦溪北路90号。

感染者18:杨某某,男,51岁,为居家隔离管控人员,住鹤城区城北街道绿海新城小区。

感染者19:李某,女,31岁,为高风险区筛查人员,住鹤城区红星街道同鑫苑小区。

感染者20:李某,男,56岁,为高风险区筛查人员,住鹤城区红星街道同鑫苑小区。

感染者21:田某某,男,67岁,为社区筛查人员,住鹤城区盛世华都北区。

感染者22:李某,男,31岁,为社区筛查人员,住鹤城区云集路自建房。

感染者23:杨某某,男,50岁,为社区筛查人员,住鹤城区舞水嘉园小区。

感染者24:武某某,男,67岁,为社区筛查人员,住鹤城区斜水塘路自建房。

感染者25:尹某某,女,51岁,为社区筛查人员,住鹤城区云集路254号。

感染者26:张某某,女,58岁,为社区筛查人员,住鹤城区恒大御景湾小区。

感染者27:李某某,男,58岁,为社区筛查人员,住鹤城区云集路森林公安家属区。

感染者28:杨某某,女,49岁,为社区筛查人员,住鹤城区城中街道茶园社区杨家田粉厂。

感染者29:杨某某,男,51岁,为社区筛查人员,住鹤城区迎丰中路老医药公司。

感染者30:杨某某,女,34岁,为社区筛查人员,住鹤城区云集路宏丰大厦小区。

感染者31:杜某某,男,63岁,为社区筛查人员,住鹤城区正清路公路局机修厂。

感染者32:彭某某,女,36岁,为社区筛查人员,住鹤城区城东保障房。

感染者33:谌某某,男,5岁,为社区筛查人员,住鹤城区云集路212号。

感染者34:彭某某,男,60岁,为社区筛查人员,住鹤城区嘉裕阳光小区。

感染者35:胡某某,男,50岁,为社区筛查人员,住鹤城区河西家电城。

感染者36:李某某,女,36岁,为社区筛查人员,住鹤城区迎丰街道宝圆财富小区。

感染者37:禹某,女,51岁,为社区筛查人员,住鹤城区锦溪南路408号。

经初步流调,上述人员近日主要活动轨迹为:

城北街道:怀北路社区;育林社区;嫩溪垅社区。

城中街道:西兴社区;东兴社区;斜水塘社区;天星坪社区;茶园社区;人民路社区。

城南街道:奥林社区;长泥坡村居委会;杨村村。

迎丰街道:迎丰社区;板桥铺社区;长湾里社区;太平桥社区;天生塘社区;府前社区;华峰社区;学林社区;龙塘社区;团结社区。

盈口乡:新家庄村;胜利村。

红星街道:武陵社区;惠民社区;香洲社区;锦园社区;红星路社区;锦溪社区;塘冲社区;幸福湾社区;清水湾社区。

坨院街道:城东社区;云箭社区;军民社区;学院岭社区。

河西街道:滨江社区。

请在11月20日-11月23日期间到过相关区域和场所的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社区、单位及疾控中心报告,配合做好医学隔离观察或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工作。如瞒报、谎报、缓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中共怀化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5日

11月24日,鹤城区新增22例新冠病毒初筛阳性人员,其中5例为集中隔离管控人员,2例为居家隔离管控人员,1例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14例为社区筛查人员,现将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感染者1:杨某某,女,41岁,为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住鹤城区云集路宏泰小区。

感染者2:粟某,女,60岁,为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住鹤城区太平桥星光大道小区。

感染者3:严某某,女,46岁,为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住鹤城区锦溪北路启生雅苑小区。

感染者4:宋某某,女,21岁,为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住鹤城区怀仁公寓小区。

感染者5:唐某,女,36岁,为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住鹤城区盛世华都小区。

感染者6:尹某某,女,48岁,为居家隔离管控人员,住鹤城区宏宇新城剑桥名门小区。

感染者7:梁某某,女,46岁,为居家隔离管控人员,住鹤城区迎丰公园安置小区。

感染者8:张某某,女,21岁,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住鹤城区塘冲路40号。

感染者9:李某某,女,46岁,为社区筛查人员,住鹤城区锦溪南路岳麓欧城二期。

感染者10:钟某某,女,57岁,为社区筛查人员,住鹤城区盈口乡烟草公司家属楼。

感染者11:张某某,女,36岁,为社区筛查人员,住鹤城区盛世华都小区。

感染者12:钟某,女,33岁,为社区筛查人员,住鹤城区顺天大道嘉裕阳光小区。

感染者13:唐某某,女,54岁,为社区筛查人员,住鹤城区城中街道西兴社区。

感染者14:聂某某,男,52岁,为社区筛查人员,住鹤城区河西街道建材市场。

感染者15:韩某某,男,56岁,为社区筛查人员,住鹤城区宏丰大厦小区。

感染者16:肖某某,女,34岁,为社区筛查人员,住鹤城区城中街道东兴社区东兴街。

感染者17:杨某某,女,52岁,为社区筛查人员,住鹤城区迎丰街道华峰社区东方新城小区。

感染者18:徐某某,男,69岁,为社区筛查人员,住鹤城区亿利城小区。

感染者19:刘某某,女,39岁,为社区筛查人员,住鹤城区芙蓉春天小区。

感染者20:宁某某,男,13岁,为社区筛查人员,住鹤城区中心血站家属区。

感染者21:颜某某,女,69岁,为社区筛查人员,住鹤城区市教育局家属区。

感染者22:张某某,女,41岁,为社区筛查人员,住鹤城区云集路宏丰大厦小区。

经初步流调,上述人员近日主要活动轨迹为:

城北街道:龙塘社区;瑞丰路社区。

城中街道:文化山社区;西兴社区;东兴社区;天星坪社区;斜水塘社区。

城南街道:仙人桥社区;奥林社区。

迎丰街道:迎丰社区;板桥铺社区;长湾里社区;太平桥社区;团结社区;学林社区;华峰社区;银湾社区;莲花池社区。

河西街道:滨江社区;舞阳社区。

盈口乡:烟草公司家属楼;岩头村。

红星街道:武陵社区;惠民社区;宏宇社区;塘冲社区;香洲社区;幸福湾社区。

坨院街道:云箭社区;学院岭社区。

请在以上时间段到过相关区域和场所的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社区、单位及疾控中心报告,配合做好医学隔离观察或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工作。如瞒报、谎报、缓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中共怀化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4日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qinggan/7666988.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9-07
下一篇2023-09-07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