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疫情最新消息今天广东茂名疫情两名密切接触者行程轨迹公布

广东茂名疫情最新消息今天广东茂名疫情两名密切接触者行程轨迹公布,第1张

广东茂名疫情最新消息今天

据2021年12月14日最新消息,广东茂名市茂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

2021年12月14日凌晨1时许,茂名市茂南区收到上海市发茂名市密接协查函,柯某某、盛某某两人为夫妻关系,两人均为上海市新冠肺炎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均已全程接种2针新冠疫苗。茂名市茂南区立即采取流行病学调查、接触人员处置等措施。目前,已对2名密切接触者及其次密切接触者采取集中医学观察,并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经茂名市、茂南区两级疾控中心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通过流行病学调查,

现将2名密切接触者12月10—13日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密接1

12月10日

12:00—15:30柯某某和丈夫盛某某从上海市浦东国际机场搭飞机到湛江机场;

16:30—19:00在湛江机场搭乘网约车回到位于茂南开发区保利中环家中;

20:00—22:30和丈夫盛某某搭网约车去茂名华侨城吃饭,饭后和丈夫盛某某搭网约车回家。

12月11日

10:00—11:00和丈夫盛某某戴口罩骑单车到站南居委报到;

11:30—12:30和丈夫盛某某戴口罩骑单车到区人民医院做核酸;

13:00—13:31和丈夫盛某某在亿城名苑东南门店吃热干面;

14:30—16:00和丈夫盛某某戴口罩骑单车到河西商贸城2家店买内衣;

16:00左右,和丈夫盛某某去河西商贸城缝纫店拿衣服。

12月12日

11:30—13:11柯某某搭乘网约车到东汇城吃海底捞;

13:30—13:43到东汇城李宁店购物;

13:50—15:39骑车到兴和广场补习班路边接侄子去河西商贸城买内衣;

16:00—18:00骑车去东汇城购物。

12月13日

14:30—15:00和丈夫盛某某到城南派出所办身份证;

17:30—19:22柯某某、盛某某两夫妻在明兴狗肉店吃饭。

密接2

12月10日—13日和妻子柯某某同一行程。

为彻底全面落实接触人员的排查工作,请与柯某某、盛某某有密切接触的相关人员立即向所在村、机关单位、相关部门报告,服从村的管理工作;有上述活动轨迹交集的市民请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到辖区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全面配合相关防控要求,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疫情防控不可松,请广大市民出门戴口罩,少聚集,积极接种新冠疫苗。疫情信息以从官方渠道获取为准,客观、理性对待网络上传的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随意制发、转发、公开他人信息。

河南省、北京市、辽宁省、江西省和河北省多地报告多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提示

5月6日,河南省郑州市、许昌市、周口市和濮阳市、北京市朝阳区、房山区和通州区、辽宁省丹东市、江西省上饶市和河北省保定市报告新增多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严防疫情输入,现对广大群众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一、2022年4月24日以来有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金水区国基路街道、管城区十八里河街道、郑东新区祭城路街道、中牟县狼城岗镇、许昌市建安区、禹州市和长葛市;4月25日以来有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4月29日以来有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和郸城县新城办事处、濮阳市华龙区开州街道、江西省上饶婺源县;4月30日以来有北京市朝阳区、房山区、通州区中仓街道和于家务乡、河北省保定市定州市号头庄乡;5月1日以来有河南省周口市项城市郑郭镇金东村旅居史的来鄂返鄂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请主动向当地社区进行健康申报,并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所有防控措施。如有疑问或转码有误可拨打我省各级疾控中心。

二、鉴于当前的疫情形势,如无必须,建议近期不要前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金水区国基路街道、管城区十八里河街道、郑东新区祭城路街道、中牟县狼城岗镇、许昌市建安区、禹州市和长葛市、周口市沈丘县、郸城县新城办事处和项城市郑郭镇金东村、濮阳市华龙区开州街道、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江西省上饶婺源县、北京市朝阳区、房山区、通州区中仓街道和于家务乡及河北省保定市定州市号头庄乡。

三、从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金水区国基路街道、管城区十八里河街道、郑东新区祭城路街道、中牟县狼城岗镇、许昌市建安区、禹州市和长葛市、周口市沈丘县、郸城县新城办事处和项城市郑郭镇金东村、濮阳市华龙区开州街道、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江西省上饶婺源县、北京市朝阳区、房山区、通州区中仓街道和于家务乡及河北省保定市定州市号头庄乡来鄂返鄂的人员,请提前了解我省当地防控要求;来鄂返鄂途中,请做好个人防护;来鄂返鄂后,应主动配合我省相关防控措施。

四、广大群众要继续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五、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禹城市疫情防控须知

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起伏反复,特别是我市近日已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保障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觉主动报备。请近21天曾到过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或与官方公布的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主动向所在单位及社区报备,按要求配合执行相关管控措施。

二、非必要不要离禹。请密切关注我市新发病例疫情动态消息和各地风险等级调整,非必要不要离开禹城。

三、非必要不要聚集。请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尽量避免参加民俗、宗教活动,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切实降低疫情感染风险。

四、积极接种疫苗。请符合条件的市民朋友尽快完成全程疫苗接种,保护自己及公众的健康。

五、做好个人防护。不论是在密闭空间,还是人员聚集场所都要带好口罩。乘坐交通工具时,应全程配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者医用外科口罩,准确记录好活动轨迹。

六、做好日常监测。要做好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时,不要自服药物缓解症状,应尽快就近至医院发热门诊、卫生院发热哨点就诊,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外出旅行居住史及人员接触情况,积极配合医疗机构调查。就诊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七、坚持健康生活方式。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坚持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餐、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不购买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选购冷冻生鲜肉类食品时不直接接触;购回后单独、密闭存放,清洗、加工时勤用肥皂和洗手液清洗双手;生鲜肉类产品烧熟煮透,切勿生食。接收快递邮件及时消毒,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禹城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禹城市疾控中心疫情防控公众健康提示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禹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疫情防控公众健康提示:

一、自青岛、威海、昆明、沈阳、崇左、西安、百色、杭州、河源、保定、兰州、长春、连云港、保山、温州、辽源、吉林、惠州、邯郸、邢台、延边、上海、牡丹江、佳木斯、哈尔滨、三亚、天津、中山、德阳、绵阳、眉山、太原、防城港、临沧、武汉、成都、鸡西、晋中、包头、德宏、红河、呼和浩特、呼伦贝尔、葫芦岛、黑河、东莞、深圳等发生本土疫情地区入禹人员,请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目的地后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近期从上述地区入禹已经抵达目的地的人员,请主动向社区、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备,按规定在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继续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必需外出时请做好个人防护。一旦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立即报告,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详细说明流行病学史。

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人员暂缓来禹。确需来禹的,抵达后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公布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已经抵达的人员,执行健康管理至抵达后14天,并在随访后的前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返乡后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人员非必要不来禹。确需来禹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公布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已经抵达的人员,进行2次核酸检测。

四、机场和港口区域与入境人员或货物有直接接触的服务保障人员、隔离场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冷链相关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避免来禹,确需入禹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报备,返乡后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五、近14天内有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旅居史的人员,请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六、近期有外出旅行史的人员,请密切关注疫情发生地区公布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流调轨迹信息和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与阳性感染者活动的时空轨迹重叠人员、到过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要立即向社区、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

七、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八、建议出行前提前通过中国政府网及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九、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测温、少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建议符合条件的公众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提倡完成全程免疫满6个月的公众进行加强免疫。

山东出行防疫政策

离开当地政策:

1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

2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

3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进入当地政策:

1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人员暂缓来鲁。确需来鲁的,抵达后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公布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已经抵达的人员,执行健康管理至抵达后14天,并在随访后的前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人员非必要不来鲁,确需来鲁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公布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已经抵达的人员,进行2次核酸检测。

3省外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避免来鲁,确需入鲁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报备,纳入当地防控管理。

4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与感染者活动时空轨迹重叠的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全域封闭管理地区人员等六类高风险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5对于发生本土疫情有社区传播风险但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的地级市,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地级市。对于发生本土疫情的直辖市,纳入排查的市辖区对应地级市,纳入排查的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街道对应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

★济南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汇总

5月20日济南阳性感染者轨迹涉及风险点信息公布:

5月4日济南14名阳性感染者轨迹涉及风险点信息公布:

5月3日济南阳性感染者轨迹涉及风险点信息公布:

5月2日新增10名阳性感染者轨迹涉及风险点信息公布:

5月1日济南阳性感染者轨迹涉及风险点信息公布:

4月30日济南阳性感染者轨迹涉及风险点信息公布:

4月29日济南报告阳性感染者轨迹涉及风险点信息公布:

4月28日济南报告31名阳性感染者轨迹涉及风险点信息公布:

4月27日济南3例确诊病例及27例无症状感染者轨迹公布;

4月26日济南2例确诊病例+34例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公布:

4月25日济南12例阳性感染者行程轨迹公布:

4月23日济南6例阳性感染者行程轨迹公布:

4月22日0时-12时济南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

4月19日济南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公布:

4月11日0时-12时济南市新增8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

3月31日16时-4月1日8时济南新增1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1例无症状感染者轨迹:

3月30日10时-3月31日16时济南新增病例6、7、8行程轨迹公布:

济南阳性感染者所乘公交车信息公布:

3月30日0时-10时济南市报告4例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详情:

3月29日济南市报告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

3月22日济南新增1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附活动轨迹公布:

禹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临时公告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

根据河南省新冠疫情防控管理要求,为了保障广大患者、家属、医护人员的安全,避免发生交叉感染,禹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特发布疫情期间就诊、探视、陪护有关事宜临时公告:

一、疫情防控期间,禹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4小时正常应诊,普通门诊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应诊,急诊24小时接诊。

二、所有进入医院的人员须正确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扫码、体温测量和登记工作。不佩戴口罩、不配合我院防控工作的人员禁止进入医院。

三、所有发热、咳嗽及咽痛乏力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请主动告知工作人员,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到发热哨点。

四、体温正常者,在就诊时,也请主动报告有无咳嗽、咽痛、腹泻等临床症状,近期有相关风险人员密切接触史等。您提供的信息将会为医生及时、准确的诊断提供最可靠的依据。

五、慢性病患者开药正常进行,请患者携带就诊卡和慢性病卡前来就诊,为避免人员聚集,请您配合医院执行"一人一诊室"有序就诊。侯诊时请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不要在密集区域扎堆,避免不必要的人员接触。

六、为减少您和您的亲人被感染的机会,谢绝探视。住院病人及家属到病房时请配合医护人员做好登记,请自觉佩戴口罩,住院病人原则上只留一名陪护人员,发放陪护证,凭证出入。患者住院期间不得离开医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必需做核酸检测,严禁到其他病房或病区走动。

七、所有陪护人员不得离开医院,陪护人员出入院区通过各卡点,需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测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八、重症监护病区不允许陪护,禁止探视。患者家属要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患者如有紧急情况,主管医生可及时联系。

九、收费处和药房请保持1米以上的排队距离。与他人交谈时请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闲谈。禁止外卖人员进入医院,实现“无接触交接”。禁止使用过的口罩随意丢弃,请投入**医疗废物桶。

近期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以上事宜,意在最大限度降低医院交叉感染风险,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禹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全体职工衷心感谢您的支持、理解与配合。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让我们并肩携手、齐心协力,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保卫战!

禹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2年1月3日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网络谣言等违法信息的通告

2022年1月2日,禹州市在核酸检测中发现2名无症状感染者,均已转送至河南省新冠肺炎定点医院救治,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切实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净化网络空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提高对网络信息的甄别能力,不得转发、传播和扩散未经证实的涉疫情虚假信息;不得传播非权威来源的涉疫情音视频和文字信息,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二、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发现微信群、朋友圈等传播的无正规来源的聊天截图、音视频和文字等涉疫情信息,要主动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

三、以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为准,对已转发的来源不明、未经证实的涉疫情虚假信息要主动删除。无法删除的要及时辟谣,主动消除不良影响。

四、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或谣言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网信、公安部门将依法依规坚决打击,严肃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管理者等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对网站、公众账号等传播平台依法予以处置。

五、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

六、广大网民要积极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正确认识疫情,树立信心,做好自我防护,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

在此提醒广大网民,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底线,依法依规从事互联网信息传播,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意识,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投诉举报网络虚假和违法信息。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

禹州市互联网信息中心:0374-8279376

禹州市公安局:0374-110

举报邮箱:yzswxb@126com

关于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

为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一步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按照许昌市相关要求,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决定自2021年12月26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奖励范围

瞒报28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旅居史、病史、密切接触史的人员;

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来禹未及时报告或未落实隔离管控措施人员;

未按要求严格执行居家医学观察管控措施,居家医学观察期间私自外出活动的相关重点人员;

未设置发热门诊,违规接诊发热患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二、举报方式

如发现上述情况,广大市民可如实将被举报对象姓名、身份信息、现详细居住址,医疗机构名称及地址等信息,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举报。

三、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线索给予500—5000元人民币的奖励,同一线索被多人举报的,只奖励首位举报人。奖励资金由市财政支付。

举报未主动报备有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旅居史人员的,私自接纳、容留上述人员隐瞒不报的,经查证属实每条线索给予500元人民币奖励。

举报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违规接诊发热患者的,经查证属实每条线索给予500元人民币奖励。

举报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接者等有密切接触史未报告的;违反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期间相关规定,出入公共场所、参与聚集性活动、危害公共安全的,经查证属实每条线索给予1000—2000元人民币奖励。

举报人提供重要信息,有效阻止疫情防控重大风险、消除重大隐患的,经查证属实每条线索给予2000—5000元人民币奖励。

村卫生室、个体诊所报告或者转诊的发热患者,经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给予该村卫生室或个体诊所5000元人民币奖励。

四、相关要求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如实详细记录举报信息,并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要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漏举报人个人信息。

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经群众举报查实的人员,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各项费用自理,根据违规违法情况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举报电话

禹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374-8880383

2021年12月26日

2022年禹州疫情期间病症患者医院就诊说明

1关于病症患者要不要去医院就诊的问题

确需就医的,还要及时去医院就诊,前提是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2关于不同类别的人群选择就诊医院的问题

高风险区人员、集中隔离人员和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就诊医院为禹州市中心医院,如果是发热患者就诊医院为禹州市中医院。

中风险区绿码人员就诊医院为除禹州市中心医院以外的其它市直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

中风险区发热人员就诊医院为禹州市人民医院。

广大居民按照不同类别到指定医院就诊。

3关于就诊前履行手续的问题

需提供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高风险区人员、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需向所在社区报备,由社区工作人员与就诊医院对接后,“点对点”专车接送。集中隔离人员需外出就诊的,由隔离点医务人员安排车辆接送。

中风险区、健康码为绿码的人员向社区报备后,由社区工作人员与就诊医院预约后,患者凭就诊预约信息和社区证明自行前往医院就诊。

危急重症和即将分娩孕产妇,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联系社区工作人员,对接120救护车送往相关医院就诊,诊治结束后,由社区派车接回。

4关于慢性病人和两病人员购药的保障问题

疫情期间,为保障慢性病人和两病人员购药,经禹州市疫情指挥部同意,对禹州市域内开通了7家慢性病购药药店,分别是添福英特大药房、芝仁堂大药房、利君大药房、思邈药业颍河店、老百姓百家康大药房、花城大药房中心店、信诚大药房。乡镇居住的慢性病患者可以到属地乡镇卫生院购药,购药事宜由所在地志愿者服务队协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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