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第三轮全员核酸检测(禹州核酸检测机构)

禹州第三轮全员核酸检测(禹州核酸检测机构),第1张

关于在禹州市全域开展第三轮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2022年1月5日发布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快速阻断疫情传播,经禹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三轮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2022年1月6日8:00——14:00。具体采样时间以各村通知为准。

二、检测对象

禹州市全域全员。

三、采样地点和方式

1封控区内居民由医护人员上门采样。

2管控区、防范区内居民按照村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到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

四、相关要求

1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动员督促居民积极主动配合采样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采样检测、扰乱秩序的人员,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管控区、防范区内居民要携带身份证,提前扫码登记信息,确保应采尽采、不漏一户一人。

3采样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2米以上安全距离,坚决避免扎堆、拥挤,确保全市第三轮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圆满完成。

2022年1月5日

通告

鉴于当前禹州市疫情防控严峻形势,经研究决定,现就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全市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客运班线暂停营运。

二、全市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沿街门店、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严格执行“扫码测温、佩戴口罩、核验通行”措施。商场超市暂停除“保障日常生活物资供应之外”的一切经营活动。

三、政务服务大厅、信访接待大厅、文博场馆、体育场馆、旅游景点暂停开放;KTV、棋牌室、网吧、洗浴中心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暂停营业;餐饮机构暂停堂食;夜市摊点暂停经营。

四、全市各类中小学校立即暂停线下教学活动;各类培训机构、集中学习场所立即暂停线下培训活动。

五、全市所有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无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准接诊发热患者,发现可疑患者立即报告并规范转运至指定医疗机构就诊。药店一律暂停销售退烧药,对购买抗生素的患者实行实名登记。

六、全市所有村庄设立哨点、门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禹州全域所有人员只进不出,中心城区所有人员不进不出。外地返禹人员提前主动向社区、单位报备,原则上一律劝返。

七、全市区域内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类的相关企业安排职工正常到单位上班的,由单位出具证明,再按规定检测登记后,正常出入。除运送防疫物资、生活急需物资和城市运行所需物资的货运车辆外,其他货运车辆进入禹州市区需要出具情况说明,并由货物接收单位到检测点对接。

八、广大市民要理性应对疫情,加强个人防范,做好家庭消毒,注意饮用水和食品卫生,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对故意隐瞒情况、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22年1月2日

致在外务工朋友们的一封信

禹州在外务工的朋友们:

你们好!在2022年春节即将到来之际,谨向在外拼搏奋斗的你们及家人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美好的祝福!过去的一年,你们奔赴全国各地就业创业,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展现了禹州儿女勤劳淳朴、勇于拼搏的良好形象。你们都很了不起!在此,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自1月2日起,禹州市出现多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多个区域被划为中、高风险区,疫情形势非常严峻复杂。按照禹州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全市所有村庄设立哨点、门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全市车辆停运,居民一律居家隔离;外地返禹人员原则上一律劝返。

为落实好疫情防控要求,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确保您及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真诚地向你们发出如下倡议:

就地过年,减少流动。希望大家留在务工地过年,减少流动,非必要不返乡,非必要不外出。您可以使用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向亲朋好友拜年,传达您的心情和祝福,把人员流动降到最低。

加强防护,确保安全。在外的您一定要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一定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坚持做好自身防护,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的良好习惯,坚守“1米线”社交距离,尽量减少出入公共场所次数和逗留时间,确保自身和家人的健康安全。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者需要帮助的地方,您可以通过“禹州人社”微信公众号给我们留言,我们会及时为您排忧解难。在外务工的父老乡亲、朋友们,请你们放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市百万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必将战胜疫情!

此时此刻在外的你们,请收下禹州人社的祝福,祈愿平安美满;待疫情结束,让我们再回家乡团聚,共叙亲情友情,共享春暖花开!

禹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9日

禹州疫情期间交通政策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禹州市公安局闻令而动、全警动员、迅速行动,投入警力3000余人次,采取有力措施开展全市道路交通管控,全力阻断疫情传播,减少感染风险。

一是在禹州市与相邻县市交界处和高速口设置了11处交通管制卡点。

对进出禹州辖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检查管控,非必要情况不得出入,构筑疫情防控的第一道防线,严防疫情外溢。

二是对设立的防控点,实行人工值守,严格落实不进不出管控政策,对涉及民生保障车辆、持疫情防控指挥部通行证的车辆和急需就诊的危急病人持村和乡镇证明可以出入。封控点利用围挡等隔离设施进行封堵,严禁人员出入,筑牢篱笆、夯实围墙。

三是在禹州市区严格街面管控。

对在路行驶的机动车进行检查劝返,除涉及水、电、暖、气、通讯、就医等民生保障类特殊应急车辆、持有禹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行证的车辆以外,禁止所有汽车、三轮摩托车和三轮、四轮电动车上路行驶,对没有通行证的车辆进行扣留。对街面上的所有非机动车和行人进行盘查,需要就诊的危急病人,持村和乡镇证明,可在就诊必经区域内出行;参与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持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可在上下班必经区域内出行。

疫情防控升级后,公安机关严格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7号通告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了管控力度,特别是在市区增设了70余处交通管控卡点,对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逐车逐人进行盘查劝返,以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降低传播风险。对没有通行证的车辆进行暂时扣留,对无相关证明的非机动车进行劝返。

张得镇疫情防控志愿者招募令

一、志愿者招募条件

1年满18周岁,政治立场坚定,纪律意识强,服从志愿服务工作安排,具有具备较强的责任意识和人际沟通能力;

2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体健康,近14天内无发热、咳嗽、胸闷等呼吸道感染病史,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确诊和疑似病例接触史,持新冠疫苗接种信息,持绿色通行码;

3掌握疫情个人防护相关知识,自愿报名,自愿参加,时刻做好自身防护措施,有应急救护、医护专业知识者、心理疏导经验者或志愿服务经验者优先;

4居住在张得镇身体健康的教师、返乡大学生、退役军人、在家年轻党员、预备党员、积极分子等人群,鼓励就近服务。

二、服务内容

哨点设防:协助村级工作人员,参与疫情防控执勤点测温、劝导、扫码等工作;

摸排走访:协助村级工作人员,开展入户排查、走访记录等工作,对所在村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汇总;

数据汇总: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协助乡镇、村开展摸排数据统计、汇总、上报等工作。村办公条件有限,有手提电脑的大学生可自行携带;

网络宣传:利用微信群、朋友圈等,转发权威消息,传播科学防控知识,及时劝导他人不信谣、不传谣;注意收集群众反映的真实情况,及时向镇、村反映;

核酸检测:协助医护人员维持核酸检测现场秩序,协助待检测人员完成个人资料登记;

其他:根据志愿服务需求和统一安排,开展临时性服务。

根据各行政村实际情况,由所在村招募负责人统一安排。

三、服务时间

1具体服务时间依照疫情防控工作整体安排确定;

2在校学生可志愿服务假期。

四、服务地点根据属地就近原则及个人意愿安排志愿服务工作。

五、报名方式

进入扫描志愿者服务群二维码报名,备注村名、姓名、性别及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374-8681000

也可以直接到张得镇各村党支部报名。

六、服务保障

1提供从事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所必需的基本防疫物资和其他保障;

2志愿服务结束后,可为需要开具实践证明的大学生开具相关服务证明;

3对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中的优秀志愿者,镇政府将会颁发荣誉证书。

七、其他事项志愿者报名后请保持手机畅通,届时工作人员将主动联系对接。

禹州市疫情防控2号通告

一、所有村庄设立哨点、门岗,对进入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对国内、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来禹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中高风险地区的关联区域来禹人员,需要查验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医院、学校、商超、宾馆、饭店、农贸市场、车站、药店、银行、景区、养老院、福利院、托幼机构、各类场馆、监所、集中隔离点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人员测体温、扫双码、规范戴口罩、一米线和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养老院、福利院、监所实行封闭式管理。

三、全市景区大型演艺活动暂停开放,所有营业性演出活动暂停审批;全市农村公益**等面向公众的放映活动暂停开展;新华书店、各种实体书店讲座、人员聚集性读书活动等暂停开展。

四、科技馆、图书馆、规划馆、钧官窑址博物馆暂时关闭,各类健身场所暂停营业;停止所有庙会、集会。

五、在出入高铁站、汽车客运站,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配合检测体温,并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在乘坐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道路客运班线或包车时,不要在中高风险区域内下车或停留。

六、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主办谁负责”原则,从严控制举办聚集性活动。暂停10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审批。特殊原因确需举办的50-100人聚集性活动,按照属地原则,逐级报送至许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确需举办的50人以下聚集性活动,按照属地原则,逐级报送至禹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

七、广大市民到核酸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时,要提前预约、规范戴口罩、错峰采样,有序排队并保持1米以上距离,采样后尽快离开现场。要尽量通过手机端、支付宝等信息化手段查询核酸检测结果,切实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禹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4日

关于加强陕西省西安市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禹人员排查管控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27日西安市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以来,迅速在当地扩散,并有外溢趋势。许昌市与西安邻近,人员往来较多,存在疫情输入风险。为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和扩散蔓延,现就做好11月27日以来自西安市来许人员排查管控工作通知如下:

请各乡镇立即组织开展对11月27日以来有陕西省西安市旅居史、12月5日以来有广东省东莞市旅居史、12月11日以来有广东省广州市、安徽省宿州市旅居史、12月12日以来有陕西省延安市旅居史,或有国内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禹人员排查,社区要主动追踪登记,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高铁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要强化值班值守,做好进出站乘客的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宾馆酒店要做好新入住顾客的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工业、企业、建筑工地要加强务工人员轨迹排查,发现来自西安市的人员立即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

按照许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各乡镇要对西安市中高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中高风险区所在地级市来禹人员分类管控,做到当日管控到位,当日核酸检测到位,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排查管控情况于下午16时前报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信息排查组。

联系电话:0374-8880363

邮箱:yzsfktjz1@163com

2021年12月22日

禹城市疫情防控须知

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起伏反复,特别是我市近日已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保障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觉主动报备。请近21天曾到过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或与官方公布的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主动向所在单位及社区报备,按要求配合执行相关管控措施。

二、非必要不要离禹。请密切关注我市新发病例疫情动态消息和各地风险等级调整,非必要不要离开禹城。

三、非必要不要聚集。请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尽量避免参加民俗、宗教活动,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切实降低疫情感染风险。

四、积极接种疫苗。请符合条件的市民朋友尽快完成全程疫苗接种,保护自己及公众的健康。

五、做好个人防护。不论是在密闭空间,还是人员聚集场所都要带好口罩。乘坐交通工具时,应全程配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者医用外科口罩,准确记录好活动轨迹。

六、做好日常监测。要做好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时,不要自服药物缓解症状,应尽快就近至医院发热门诊、卫生院发热哨点就诊,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外出旅行居住史及人员接触情况,积极配合医疗机构调查。就诊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七、坚持健康生活方式。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坚持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餐、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不购买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选购冷冻生鲜肉类食品时不直接接触;购回后单独、密闭存放,清洗、加工时勤用肥皂和洗手液清洗双手;生鲜肉类产品烧熟煮透,切勿生食。接收快递邮件及时消毒,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禹城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禹城市疾控中心疫情防控公众健康提示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禹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疫情防控公众健康提示:

一、自青岛、威海、昆明、沈阳、崇左、西安、百色、杭州、河源、保定、兰州、长春、连云港、保山、温州、辽源、吉林、惠州、邯郸、邢台、延边、上海、牡丹江、佳木斯、哈尔滨、三亚、天津、中山、德阳、绵阳、眉山、太原、防城港、临沧、武汉、成都、鸡西、晋中、包头、德宏、红河、呼和浩特、呼伦贝尔、葫芦岛、黑河、东莞、深圳等发生本土疫情地区入禹人员,请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目的地后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近期从上述地区入禹已经抵达目的地的人员,请主动向社区、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备,按规定在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继续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必需外出时请做好个人防护。一旦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立即报告,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详细说明流行病学史。

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人员暂缓来禹。确需来禹的,抵达后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公布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已经抵达的人员,执行健康管理至抵达后14天,并在随访后的前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返乡后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人员非必要不来禹。确需来禹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公布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已经抵达的人员,进行2次核酸检测。

四、机场和港口区域与入境人员或货物有直接接触的服务保障人员、隔离场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冷链相关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避免来禹,确需入禹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报备,返乡后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五、近14天内有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旅居史的人员,请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六、近期有外出旅行史的人员,请密切关注疫情发生地区公布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流调轨迹信息和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与阳性感染者活动的时空轨迹重叠人员、到过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要立即向社区、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

七、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八、建议出行前提前通过中国政府网及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九、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测温、少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建议符合条件的公众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提倡完成全程免疫满6个月的公众进行加强免疫。

山东出行防疫政策

离开当地政策:

1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

2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

3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进入当地政策:

1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人员暂缓来鲁。确需来鲁的,抵达后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公布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已经抵达的人员,执行健康管理至抵达后14天,并在随访后的前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人员非必要不来鲁,确需来鲁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公布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已经抵达的人员,进行2次核酸检测。

3省外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避免来鲁,确需入鲁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报备,纳入当地防控管理。

4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与感染者活动时空轨迹重叠的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全域封闭管理地区人员等六类高风险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5对于发生本土疫情有社区传播风险但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的地级市,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地级市。对于发生本土疫情的直辖市,纳入排查的市辖区对应地级市,纳入排查的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街道对应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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