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人民医院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告知书

耒阳市人民医院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告知书,第1张

耒阳市人民医院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告知书

尊敬的各位患者及家属:

根据湖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耒阳市人民医院为进一步加强新冠疫情防控,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门诊就诊

所有来院人员请提前准备好健康码、行程码,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测量,遵守“一米线”等疫情防控相关措施,主动告知接诊医师旅居史、接触史及流行病学史。

二、住院及陪护

1、住院患者及陪护由门诊首诊医师开具住院通知单及核酸检测申请单,至二栋一楼核酸采样点采集核酸后入住过渡病房。持有7日内核酸结果阴性者可持住院通知单直接入院。

2、严禁探视,避免交叉感染。

3、病房实行“一患者一固定陪护”,患者凭腕带、陪护凭陪护证进出。

4、陪护人员请勿串病房,全程佩戴好口罩,注意手卫生。

三、网上预约核酸检测

来自低风险区的网上预约核酸检测人员关注耒阳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建立电子健康卡,完成申请及缴费,佩戴好口罩在入院关卡处测体温、亮健康码、行程码进入,至二栋一楼核酸采样点采样。

近期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及疾控部门报告,相关部门安排核酸采样,请勿自行进入医院进行核酸采样。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耒阳市人民医院

2021年7月28日

今天,网上流传耒阳市金阳小区发现一例新冠确诊无症状感染者。经核实,有一女性市民6月2日从深圳自驾回耒阳,于6月3日首次检测结果为弱阳性。我市高度重视,立即对相关人员进行规范管理及核酸采样,经耒阳疾控中心与衡阳疾控中心同步检测,此女性市民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请大家切勿恐慌。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提高防控意识、加强个人防护、不信谣不传谣。

2022年

4月4日,衡阳市蒸湘区在由沪返衡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已全面排查该对象的活动轨迹、人员接触情况,对追踪到的密接者、次密接者均已隔离管控和采样检测,相关场所已采样并全面消毒。

4月2日,衡东县隔离管控人员中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目前,已对相关情况进行排查,密接、次密接已隔离管控,相关场所已全面消毒。

4月1日,衡阳市蒸湘区在集中隔离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目前,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已全面排查该对象的活动轨迹、人员接触情况,对已追踪到的密接者、次密接者均已隔离管控和采样检测,相关场所已采样并全面消毒。

3月31日,衡东县隔离管控人员中新增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目前,已对相关情况进行排查,密接、次密接已隔离管控,相关场所已全面消毒。

3月30日,衡东县在省外返衡人员中检出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市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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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日0-24时,衡阳市报告新冠肺炎新增确诊病例0例,新增重症病例0例,新增死亡病例0例,新增出院病例2例。

截至3月2日24时,衡阳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8例,累计报告重症病例10例,现有重症病例0例,死亡病例0例,出院病例48例,在院治疗0例。其中:

确诊病例中,衡山县8例、耒阳市7例、衡南县7例、蒸湘区6例、祁东县6例、衡阳县5例、衡东县5例、石鼓区1例、常宁市1例、珠晖区1例、雁峰区1例。

出院病例中,衡山县8例、耒阳市7例、衡南县7例、蒸湘区6例、祁东县6例、衡阳县5例、衡东县5例、石鼓区1例、常宁市1例、珠晖区1例、雁峰区1例。

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2549人,已解除医学观察2544人,尚有5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2020年3月2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0例

2020年3月1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0例

2020年2月29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0例

2020年2月28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0例

2020年2月27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0例

2020年2月26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0例

2020年2月25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0例

2020年2月24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0例

2020年2月23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0例

2020年2月22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0例

2020年2月21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0例

2020年2月20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0例

2020年2月19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0例

2020年2月18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0例

2020年2月17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0例

2020年2月16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1例

病例48:张某,男,11岁,祁东县人。2月16日确诊为新冠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涉及小区或场所:祁东县灵官镇灵官村德胜组。

2020年2月14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1例

病例47:张某某,男,52岁,祁东县人。2月14日确诊为新冠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涉及小区或场所:祁东县灵官镇灵官村灵官组。

2020年2月13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1例

病例46:刘某某,女,69岁,耒阳市人。2月8日入院治疗,2月13日确诊为新冠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涉及小区或场所:耒阳市五里牌街道金华北路朱子坪。

2020年2月12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0例

2020年2月11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0例

2020年2月10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0例

2020年2月8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2例

病例44:彭某某,男,68岁,衡山县人。2月3日入院治疗。2月8日确诊为新冠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居住地为长江镇新源村11组。

病例45:毛某某,男,35岁,衡东县人。2月5日入院治疗。2月8日确诊为新冠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居住地为石湾镇光明村21组。

2020年2月5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4例

病例40:颜某某,男,47岁,衡南县人。2月4日入院治疗。2月5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41:唐某某,男,75岁,祁东县人。2月4日入院治疗。2月5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42:贺某某,女,71岁,祁东县人。2月4日入院治疗。2月5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43:盛某某,男,65岁,蒸湘区人。2月4日入院治疗。2月5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2020年2月4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4例

病例36:胡某某,男,37岁,蒸湘区人。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1月31日入院治疗,2月4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37:李某某,女,42岁,衡山县人。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2月2日入院治疗,4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38:曹某某,男,51岁,衡山县人。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2月2日入院治疗,4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39:唐某某,男,50岁,祁东县人。无武汉疫区暴露史,无武汉确诊病例接触史,感染途径尚不明,仍在调查。2月2日入院治疗,4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2020年2月3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3例

病例33:廖某某,男,68岁,衡山县人。1月18日从湖北回到衡山县。2月1日入院治疗,3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为重症病例。

病例34:魏某某,女,41岁,衡阳县人。1月22日从武昌回到衡阳县。2月1日入院治疗,3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35:颜某,男,34岁,衡阳县人。1月21日从武汉回到衡阳县。2月1日入院治疗,3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2020年2月2日24时,衡阳市累计肺炎确诊病例32例

病例1:王某某,男,29岁,蒸湘区人。1月16日从武汉回到蒸湘区。1月21日入院治疗,25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经治疗,患者已于2月2日治愈出院。

病例2:蒋某某,男,52岁,衡南县人。1月13日从武汉回到衡南县,16日入院治疗,25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经治疗,患者已于2月2日治愈出院。

病例3:张某,男,45岁,石鼓区人。1月22日自驾车从武汉回到石鼓区,23日入院治疗,25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4:綦某某,男,37岁,衡山县人。1月15日自驾车从武汉回到衡山县,24日入院治疗,26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5:龙某某,男,19岁,衡东县人。1月13日从武汉回到衡东县,24日入院治疗,27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6:赵某,男,27岁,衡东县人。1月21日从武汉回到衡东县,当天入院治疗,27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7:蔡某某,女,33岁,衡阳县人。1月20日从武汉自驾车回到衡阳县,24日入院治疗,27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8:蒋某某,男,41岁,耒阳市人。与武汉返湘人员有密切接触史。1月23日入院治疗,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9:刘某某,男,24岁,衡山县人。1月20从武汉回到衡山县,23日入院治疗,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10:唐某某,男,22岁,常宁市人。1月9日到武汉,10日到鄂州,后经武汉到长沙,21日回到常宁市,25日入院治疗,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11:戴某某,男,27岁,衡东县人。1月21日从武汉回到衡东县,24日入院治疗,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12:何某某,女,47岁,衡南县人。1月17日从武汉回到衡南县,26日入院治疗,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13:申某,女,38岁,祁东县人。曾在武汉华南市场经商,1月23日回到衡阳,当天入院治疗,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经治疗,患者已于2月2日治愈出院。

病例14:谭某某,男,35岁,蒸湘区人。与武汉输入的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1月27日入院治疗,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15:蒋某,男,20岁,衡南县人。与武汉输入的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1月27日入院治疗,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16:蒋某某,女,50岁,衡南县人。与武汉输入的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1月27日入院治疗,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17:谢某某,女,72岁,衡南县人。与武汉输入的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1月27日入院治疗,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18:熊某某,男,46岁,衡东县人。1月20日自驾车从武汉回到衡东县,27日入院治疗,29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为重症病例。

病例19:徐某某,男,55岁,耒阳市人。1月21日自驾车从武汉回到耒阳市,26日入院治疗,29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20:李某,男,37岁,耒阳市人。1月21日自驾车从武汉回到耒阳市,27日入院治疗,29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21:贺某某,男,31岁,珠晖区人。1月21日晚从武汉回到珠晖区,28日入院治疗,3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22:彭某某,女,41岁,衡山县人。1月20日自驾车从武汉回到衡山县,27日入院治疗,3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23:盛某某,女,45岁,蒸湘区人。与武汉回衡人员有密切接触。1月28日入院治疗,3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24:李某,男,30岁,耒阳市人。1月18日从武汉自驾车至娄底市双峰县,后乘车经衡阳回到耒阳市。1月29日入院治疗,3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25:胡某某,男,40岁,衡阳县人。1月18日从武汉回到衡阳县,25日入院治疗,3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26:曹某某,男,24岁,耒阳市人。1月22日从武汉回到耒阳市,29日入院治疗,3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27:曹某某,女,64岁,衡山县人。1月20日从武汉回到衡山县,31日入院治疗,当天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28:刘某某,女,36岁,衡南县人。1月20日自驾车从武汉回到衡南县,30日入院治疗,3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29:刘某某,女,59岁,耒阳市人。与武汉输入的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1月30日入院治疗,3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30:吕某某,男,40岁,衡阳县人。1月26日从武汉回到衡阳县,27日入院治疗,2月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31:刘某某,女,42岁,雁峰区人。1月22日从武汉回到雁峰区,29日入院治疗,2月2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32:邱某某,女,66岁,蒸湘区人。与武汉回衡人员有密切接触。1月29日入院治疗,2月2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温馨提示:

一是不要恐慌。确诊病例在被确诊前就已收入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或医学隔离观察,其密切接触者或疫源区人员,已安排在指定场所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其涉及的小区或场所,疾控部门已按照专业规范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街道、社区及物业公司等已按照要求开展了日常预防性消毒工作。

二是善待他人。市民想掌握更多的确诊病例详细信息,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公民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疫情面前,患者及其家人更需要大家的理解、关心和鼓励,他们都是社会大家庭中的一员;希望大家支持、配合相关组织和机构,做好涉及小区或场所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加强自我防护。无论你所在的小区、村组或场所有无病例,大家都要树立疫情防护意识,落实好防控措施。即使在没有病例的小区、村组或场所,也要做好个人防护。

耒阳市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市经济开发区,各疫情防控成员单位:

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呈高流行态势,国内南京疫情已关联多省多地,张家界市传播链条的关联感染者不断增多,可能还有一些病例没有发现,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抓好新冠肺炎疫情,现就当前有关重点工作要求明确如下:

一、全面迅速摸排管控重点人员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针对14天内去过风险地区,特别是7月17日以来有张家界、7月23日以来有湘西州凤凰县、7月26日以来有长沙市宁乡市、7月23日以来有常德武陵区、7月25日以来有株洲云龙示范区和常德安乡县旅居史的人员,以及与确诊病例和密切接触者有时空交集的在耒人员,采取“大数据+网格化”方式,务必在两天内排查管控到位,确保不漏一人。

二、迅速做好重点人员核酸检测工作

严格落实车站、医院、隔离场所等单位重点人群定期核酸检测制度,适当提高高风险岗位人员核酸检测频次,对重点人员采取“双采双检”方式做一次全员核酸检测“回头看”,绝不留任何隐患。

三、严密防范境外输入风险

严格落实包保责任人责任,用好大数据和信息推送手段,动态掌握入境来耒人员信息,严格执行闭环转运制度,落实“14+7+7”管控措施,确保全程无缝衔接、闭环管理。

四、加强进口物品特别是冷链物品管控

提高进口物品核酸抽样检测和预防性消毒频次,居民食用冷链食品必须到正规商店与超市购买,严禁无本地疾控部门核酸检测合格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上市销售。

五、加强站点哨点管控

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等交通站点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并做好人防、物防、技防。要充分发挥医院发热门诊、药店的“哨点”作用,一旦发现发热等可疑病例,及时报告、收治和转运。

六、严防严控人员聚集和流动

坚持“非必要不聚集”的原则,严格限制举办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要严格落实大型活动审批制度,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参加人员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从7月29日起所有公职人员非必要不外出,不离衡,公职人员暂停集中休年假。

七、落实重点场所防控措施

全市范围内旅游景区景点、**院、酒吧、KTV、棋牌室等密闭场所暂停开放。全市范围内敬老院、福利院及监管场所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全市范围内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餐饮单位、交通站点、景区景点、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馆、医疗机构、学校、政务大厅等公共场所都要做好通风、消杀工作,严格落实好实名登记、规范口罩佩戴、测量体温及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等防控措施,发现健康码、行程码异常人员要立即报告所在地社区或疾控机构。

八、加快推进疫苗接种

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教育、公安、民政、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疫苗接种”要求,全面推进本系统、本行业人员及其家属疫苗接种工作。尤其是教育部门要抓紧做好12-17岁青少年疫苗接种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要组织乡镇、村干部开展“敲门”行动,做到“应接尽接”“能接快接”,加快构建群体免疫屏障。

九、持续做好宣传引导和个人防护

宣传部门要发动一切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引导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确需前往的回耒后需落实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等相关防控措施。广大市民以及来耒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或健康码、行程卡变为红码或黄码,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报告,按要求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对隐瞒情况、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全面启动应急指挥体系

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坚持党政同责、属地负责,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和有关情况,加大舆情监测和处置力度。全面提升医疗救治、物资保障、核酸检测、流调溯源等能力,做好应对复杂形势的各项准备。市纪委监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和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对市直各单位及各乡镇街道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进一步压紧压实“四方责任”,看好“家门”、管好“院门”、守好“城门”。

本通知自8月1日起实施,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动态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附:市、乡两级新冠疫情防控24小时值班电话

耒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

2021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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