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55号
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平稳,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筑牢疫情防控堡垒,现就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
( 1 ) 3 天 2 检 : 省内涉疫地区及省外入(返)晋人员均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晋后第1天(即到即检)、第3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 2 ) 1 天 1 检 : ①核酸检测实验室工作人员,医疗卫生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急诊科、感染性疾病科和呼吸科工作人员(包括为上述科室或岗位提供清洁服务、送餐服务保障工作人员、护工);②负责转运密接、次密接、境外入境、中高风险地区来晋人员的工作人员; ③桑拿、按摩、足疗、水疗、游戏厅、游艺厅、歌舞厅、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迪吧、KTV、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场所从业人员。
( 3 ) 2 天 1 检 : ①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含村卫生所、个体诊所、民营医疗机构、保洁、保安、餐饮等第三方工作人员);②机场、口岸、边检、海关一线工作人员;③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④集中监管仓相关工作人员;⑤进口冷链一条线相关工作人员;⑥旅游景区、宾馆、酒店、民宿、餐饮、理发店、快递、外卖、物流配送、动车站、汽车站、公交、网约车、出租车、客运码头等从业人员,⑦货车司乘人员,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查验站工作人员。
( 4 ) 5 天 1 检 : ①各级各类食堂(含学校)及供餐企业工作人员,②小型渔船、乡镇船舶等出海作业人员,③咖啡厅、茶馆、奶茶店、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剧院、**院、体育场馆、健身服务、游泳馆、药店、大型商场(购物中心、百货)、连锁超市、农贸(集贸)市场、大型水产品批发市场、开放公园从业人员,④一线环卫职工等。
( 5 ) 7 天 1 检 : ①市直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②各级各类学校工作人员和学生;③培训机构、托育机构工作人员,④家政、保安、母婴服务行业等从业人员,⑤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养老机构服务对象,⑥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⑦建筑工地从业人员,⑧装修工人、小食品店、小超市从业人员,⑨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除以上( 1 -5 检测频次)对象(含共同居住者)外的其他人员所在家庭(宿舍、出租房),每 7 天至少 1 人参加采样,原则上每次安排不同人员参加检测。
(6)发热门诊患者,非新冠肺炎入住院患者及陪护、密接、次密接、境外入晋、中高风险地区入(返)晋人员按相关防控方案要求执行。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通过设置固定采样点、流动采样点和24小时采样点相结合方式,继续提供便民、高效、免费的核酸检测服务。
二、加强重点地区入(返)晋人员管控
(1)对 高风险地区入(返)晋人员 实施14天集中医学观察,对 中风险地区入(返)晋人员 实施14天居家医学观察(不具备居家观察条件的,应转为集中医学观察),其他的按相关防控方案要求执行。
(2) 各镇(街道)、 经济开发区、各 村(社区) 、 企业、酒店、出租屋房东(含二房东)、施工单位、小区物业 等 要 严格落实 主体责任 , 加大外来人员的排查力度, 发现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人员、行程码带星和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要及时报告、分类管理,并落实核酸检测。
(3)各入晋交通防疫服务点对省内涉疫地区及省外入(返)晋人员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入(返)晋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后有序通行,核酸检测结果出具之前,避免前往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聚集、不扎堆,同时严格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
(4)加强高速服务区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强化停靠车辆监测,划定下车人员活动区域,减少不必要的活动和人员接触。
(5) 所有市域外入(返)晋人员(含本市外出的返晋人员)实施网上预登记制度 ,请 扫描“ 入(返)晋人员登记二维码 ” 或关注 “ 晋江 12345” 微信公众号(点击 “ 入 < 返 > 晋登记 ” 模块 ) 进行 自主申报和提前登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未提前登记报备的,在抵晋后要第一时间进行补充登记;有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务必第一时间报告所到村(社区)、单位或酒店,配合落实相关防控管理措施。
入(返)晋人员登记二维码 “ 晋江12345 ”公众号二维码
三、强化重点场所防控
(1)进一步压实重点场所“四方责任”,加强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各级各部门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细化重点场所防控导则, 对符合复工条件的密闭、半密闭营业场所按不高于 50% 限流有序开放 ,后续根据疫情形势逐步递增容量开放。
(2) 进入密闭、半密闭营业场所及宾馆、民宿、出租房等住宿场所须凭 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限流、预约、错峰等防控措施,控制瞬间流量。
(3)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协同属地镇街加强监督指导和检查,督促各重点场所特别是密闭、半密闭营业场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设立防疫专员,按场所防控导则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扫码、查验行程卡、限流、一米线、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对未落实防控措施的场所予以关停整改,对造成严重危害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减少人员聚集
(1)坚持“非必要不举办”,从严控制大型会议、文艺演出、展览展销、特卖促销、民间习俗等人群聚集性活动规模,倡导线上活动,压减线下活动场次和规模。
(2)确需举办线下活动的,坚持 “ 谁举办、谁负责 ” 的原则,从严做好疫情防控措施;50人以上的线下活动,要提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并提前报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防控指挥部审批。
(3)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红事”“白事”简办。
五、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1)广大市民要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的卫生习惯,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及谨慎邮购境外和国内疫情高发地区商品,配合扫码、测温、一米线等防控规定。
(2)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咽痛等症状,立即佩戴口罩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报告个人旅居史及接触史,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的人员,要配合做好登记、回访、核酸检测等工作。
(3) 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广大市民尤其是 60 岁以上人群要及早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符合条件的市民及时接种第三剂加强针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 各接种点要强化接种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采取预约接种方式,保障现场秩序,加强个人防护,减少人员聚集。
六、强化全民监督
(1)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监督, 如 发现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返)晋人员未如实报告或未落实管控措施等线索,请及时向市、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反映举报(举报电话附后) 。
(2)举报人须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活动地址等相关情况,我们将严格为线索举报人保密,尊重举报人意愿可受理匿名举报。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后要如实记录,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指挥部要第一时间组织调查核实、规范处置。
(3) 凡 5 月 31 日前举报,经核查属实的,每条举报线索给予首报人奖励 5000 元 。 奖金将在核实后 10 个工作日内,由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防控指挥部电话通知举报人领取。
(4)对故意隐瞒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相关病例接触史及病情、拒不配合有关场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个人,以及不按规定履行经营(管理)主体责任、组织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单位和经营场所,造成疫情传播扩散或有严重传播扩散危险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 5 月 11 日至 31 日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5月11日
晋江市疫情防控举报电话
市防控办:0595-85694494
青阳街道:0595-85601587
梅岭街道:0595-85681229
罗山街道:0595-88181808
西园街道:0595-85602221
灵源街道:0595-85738444
新塘街道:0595-88129907
陈埭镇: 0595-85180143
池店镇: 0595-85005327
安海镇: 0595-85799080
磁灶镇: 0595-85880924
内坑镇: 0595-88386930
紫帽镇: 0595-85930700
东石镇: 0595-85586616
永和镇: 0595-88081185
英林镇: 0595-85488782
金井镇: 0595-85381065
龙湖镇: 0595-85281164
深沪镇: 0595-88282104
西滨镇: 0595-85186615
经济开发区:0595-85738025
近日,丰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发布通告!
南安居民周某,于2月4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于1月17日搭乘飞机,在武汉经停8个小时,并于1月18日凌晨1点多,到丰泽区东湖街道凤山金苑的亲属住所居住。
现已摸排出周某在丰泽区的活动轨迹如下:
1月18日14时,周某骑电动车载其妻子儿子、女儿到丰泽区湖心街东泽路爱儿坊母婴游泳馆给其两孩子洗澡,约16时回凤山金苑亲属家中。
1月19日中午12点30分,周某及其父母、妻子、孩子亲属住所自行驾车回南安老家。
截止到目前,泉州确诊病例在发病期间逗留过的村庄或小区
鲤城区:浮桥街道延陵社区珑景湾小区
丰泽区:城东街道浔美社区东莲花苑、东海街道海景社区海景国际星域、好医联医疗耳鼻喉科
洛江区:马甲镇潘内村顶道坝
晋江市:新塘街道沙塘社区、新塘街道杏坂社区、杏坂社区卫生所、金井镇万佳东方酒店、英林镇英林村晋南小区、英林镇同芳药店、英林镇嘉排村、英林镇西埔村、东石镇山兜村、磁灶镇张林村、梅岭街道泉安中路速8酒店、陈埭镇花厅口村
石狮市:蚶江镇山前东区、宝盖镇后_村
南安市:官桥镇下洋村后林埔、美林街道溪口村、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和中国工商银行南安柳城分行、美林街道西美村、溪口村卫生室、水头镇仁福村、英都镇良山村、官桥镇内厝村、官桥镇周厝村、官桥镇金庄街永生堂诊所、官桥镇下洋村后林埔、码头镇大庭村、码头镇大庭村卫生所、水头镇劳光村、水头菜市场桥西街、水头镇劳光村村医黄文艺家、仑苍镇湖西新村、仑苍镇联盟村、仑苍镇园美村
安溪县:官桥镇恒美村、官桥镇恒美村第三卫生所、城厢镇仙苑、安溪清水岩、湖上乡雪山村中洋
永春县:湖洋镇龙山村,东关镇外碧村,外山乡碧卿林场,东平镇太平村,桃城镇太坪
为切实做好我区的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蔓延,杜绝二次传染的风险,请与患者有过接触的居民群众主动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主动接受跟踪服务,主动留在家中隔离观察,不外出,不与他人接触。
2如果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请主动与居住地所在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系,并自觉在家中等待,由医务人员上门服务。
如有其他相关信息,请主动联系区卫健局。
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丰泽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2509273
东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8298287
东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8980758
泉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8220052
城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8200198
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8200595
北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2893308
清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2780735
2月2日,福建省晋江市英林镇通知一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疑似感染多人。
据当地英林镇嘉排村发布的《致嘉排村广大村民的一封信》中介绍,该村出现家庭聚集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一男子明知自己来自武汉,却对群众谎称来自菲律宾,未按规定进行居家隔离,还几次参加宴席,频繁外出活动。
确诊病例在发病前曾参加过1月21日民俗游禄活动,和22日的民俗宴请活动。
在22日宴请时,密切接触的十桌就餐人员,自23日起居家医学观察14天。其他参与活动的一般接触者实行14天的居家医学随访。
21日参加民俗游禄活动的,若发现自已与确诊病例距离2米以内的,自觉向村委会报告并自觉实行14天的居家医学观察。
目前,此确诊患者已被警方拘留,正在进行调查。具体受影响人数还在排查中。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通报我市3月17日0—24时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0例。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累计通报我市截至3月17日24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20例。按照病例管理地区划分,新塘街道3例、梅岭街道2例、磁灶镇3例、金井镇1例、英林镇11例。
现有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0例。
确诊病例在发病期间逗留过的村庄或小区
新塘街道沙塘社区、新塘街道杏坂社区、杏坂社区卫生所、金井镇万佳东方酒店、英林镇英林村晋南小区、英林镇同芳药店、英林镇嘉排村、英林镇西埔村、东石镇山兜村、磁灶镇张林村、梅岭街道泉安中路速8酒店、陈埭镇花厅口村东山村西街、晋江机场汽车站工作场所、砌田社区南区,磁灶居菜市场、御龙湾湖畔、万达广场、沟头文明市场。
2022晋江封管控地区名单
4月4日消息: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28号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将我市青阳街道部分区域增划为封控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范围
青华社区泉安中路以东—华林路以南—江滨路以西—汇通花苑以北无名路的围合区域。
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社区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等措施。
4月3日消息: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27号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将我市部分区域增划为封控区、管控区,落实相应封控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
安海镇
1安平社区全域。
英林镇
2英林村西塔自然村村道—茄克城路—英伍路—英塔西路—九三路围合区域;
3泳装时尚小镇园区英豪路—昌业东路—西塔路—创业路—瑞华路围合区域。
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所在村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等措施。
二、管控区:
1安海镇全域。
2英林镇全域。
3月30日消息: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26号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将我市灵源街道灵水社区下塘北路20号、大交北路7-1号划定为封控区,严格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等防控措施。
3月30日消息: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25号
自2022年3月30日起,对安海镇、磁灶镇、紫帽镇、东石镇、英林镇、深沪镇等6个管控区解除管控,全镇域调整为防范区。
最新消息::晋江新增多个封控区
最新消息::晋江池店镇陈埭镇全镇域划定为封控区
最新消息::晋江池店镇陈埭镇新增封管控区名单
最新消息::晋江新增封控区名单
最新消息::2022泉州晋江全市划为管控区
1将池店镇金福小区划为封控区;将池店镇中骏四季花城小区及金福小区对面-福塘路-沈海高速围合区域划为管控区;将池店镇除封控区管控区外的辖区范围划为防范区。
2将池店镇海丝景城A区4号楼2单元、3单元,5号楼划为封控区;将池店镇海丝景城A区除封控区外的其余楼栋划为管控区。
3将池店镇御江帝景一期5栋、10栋,东山村西区27号、东区26号划为封控区,中骏四季花城二期2栋由管控区升级为封控区;将池店镇御江帝景一期、东山村其余区域划为管控区。
4封控区:
1)青阳街道阳光路青莲北区天使公寓整幢楼。
2)青阳街道曾井社区西区65号周边30米范围内的楼栋。
3)青阳街道莲屿社区西宫282号、286号、287号、299号、300号楼栋。
4)青阳街道莲屿社区泉安中路沿街542,540,538,536-1,536,534-1,534,532,532-1,532-2,530-3,530-2,530-1,530,528,526,524-4,524-3,524-2,524-1,524,522,520,518-11,518-10,518-9,518-8等店面。
5)梅岭街道桂华苑1栋2单元,曼哈顿M3公寓整幢楼。
6)新塘街道明珠湾东苑2栋1梯。
7)陈埭镇庵上村七一中路1492号、1494号,烟浦北路24号、26号、28号,鞋都路2812号及周边楼栋。
8)陈埭镇洋埭村龙兴路56号、58号,中兴路43号。
9)陈埭镇江滨南路—鸿业路—九十九溪围合三角区域。
10)陈埭镇湖中村佳美公寓。
11)池店镇百信御江帝景1期8栋3单元。
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所在村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等措施。
管控区:
1青阳街道天使公寓阳光路青莲北区19-4至19-19沿街店面,以及天使公寓对面青莲北区8-8至9-5;
2青阳街道泉安中路、莲塘路、莲溪路、和平中路、莲华路、江声路、和平中路、阳光路所围合区域。
3青阳街道东至泉安中路、北至杏园路、西至曾井村道、南至长康路所围合区域。
4梅岭街道桂华苑1栋沿街店面11-17号、曼哈顿M3公寓以东至曼哈顿第九湾区中庭—双龙路—清沟围合区域。
5新塘街道明珠湾东苑小区。
6陈埭镇庵上村。
7陈埭镇洋埭村。
8陈埭镇江滨南路—鞋都路—九十九溪围合三角区域。
9陈埭镇湖中村南区253号。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2号
为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决定在池店镇划定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将池店镇金福小区划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二、将池店镇中骏四季花城小区及金福小区对面-福塘路-沈海高速围合区域划为管控区。管控区人员只进不出,原则上居家,不串门、不聚集,无特殊情况不外出,非本区域人员谢绝进入;居民在做好防护前提下可通过预约、错峰等方式到社区指定便民服务点采购生活物资,倡导通过快递、外卖等无接触配送。
三、将池店镇除封控区管控区外的辖区范围划为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理,严格限制人员聚集”,区域人员加强个人防护,非必要不离开,确因特殊情况需出入的,须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封控管控期间,疫情防控人员、公共服务人员等因工作需要的,凭有效证件出入封控管控区域。除军警车、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和保障民生的专用车辆外,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封控管控区域。
五、池店镇防控指挥部将组织对相关区域进行全方位消杀,请全体人员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六、广大群众要自觉落实上述分类管理措施,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封控区管控区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0595-85985284。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4号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池店镇增加划定封控区、管控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将池店镇海丝景城A区4号楼2单元、3单元,5号楼划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二、将池店镇海丝景城A区除封控区外的其余楼栋划为管控区。管控区人员只进不出,原则上居家,不串门、不聚集,无特殊情况不外出,非本区域人员谢绝进入;居民在做好防护前提下可通过预约、错峰等方式到社区指定便民服务点采购生活物资,倡导通过快递、外卖等无接触配送。
三、封控管控期间,疫情防控人员、公共服务人员等因工作需要的,凭有效证件出入封控管控区域。除军警车、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和保障民生的专用车辆外,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封控管控区域。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9号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青阳街道、梅岭街道、新塘街道、陈埭镇、池店镇部分区域划定封控区、管控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
1青阳街道阳光路青莲北区天使公寓整幢楼。
2青阳街道曾井社区西区65号周边30米范围内的楼栋。
3青阳街道莲屿社区西宫282号、286号、287号、299号、300号楼栋。
4青阳街道莲屿社区泉安中路沿街542,540,538,536-1,536,534-1,534,532,532-1,532-2,530-3,530-2,530-1,530,528,526,524-4,524-3,524-2,524-1,524,522,520,518-11,518-10,518-9,518-8等店面。
5梅岭街道桂华苑1栋2单元,曼哈顿M3公寓整幢楼。
6新塘街道明珠湾东苑2栋1梯。
7陈埭镇庵上村七一中路1492号、1494号,烟浦北路24号、26号、28号,鞋都路2812号及周边楼栋。
8陈埭镇洋埭村龙兴路56号、58号,中兴路43号。
9陈埭镇江滨南路—鸿业路—九十九溪围合三角区域。
10陈埭镇湖中村佳美公寓。
11池店镇百信御江帝景1期8栋3单元。
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所在村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等措施。
二、管控区:
1青阳街道天使公寓阳光路青莲北区19-4至19-19沿街店面,以及天使公寓对面青莲北区8-8至9-5;
2青阳街道泉安中路、莲塘路、莲溪路、和平中路、莲华路、江声路、和平中路、阳光路所围合区域。
3青阳街道东至泉安中路、北至杏园路、西至曾井村道、南至长康路所围合区域。
4梅岭街道桂华苑1栋沿街店面11-17号、曼哈顿M3公寓以东至曼哈顿第九湾区中庭—双龙路—清沟围合区域。
5新塘街道明珠湾东苑小区。
6陈埭镇庵上村。
7陈埭镇洋埭村。
8陈埭镇江滨南路—鞋都路—九十九溪围合三角区域。
9陈埭镇湖中村南区253号。
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原则上实行“居家隔离”管理措施,无特殊情况不外出,非本区域居民谢绝进入。每户每2-3天可安排一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村指定便民服务点采购生活物资,倡导通过快递、外卖等无接触配送。
三、封控管控期间,疫情防控人员、公共服务人员等因工作需要的,凭有效证件出入封控管控区域。除军警车、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和保障民生的专用车辆外,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封控管控区域。
四、广大群众要自觉落实上述分类管理措施,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封控区管控区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0595-85601587、0595-85692357、0595-88129907、0595-85985284、0595-85180143。
关于开展晋江市重点区域核酸检测的通知
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定于4月12日开展晋江市重点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
3月29日零时以来,以下发现阳性感染者的区域:
1青阳街道青华社区的封控区;
2西园街道全域;
3陈埭镇涵埭村、横坂村、溪边村、洋埭村、涵口村、苏厝村全域;
4安海镇安平社区全域;
5永和镇割山村的封控区;
6英林镇英林村、英林工业园区的封控区;
隔离点设在企业的,企业全体人员及其周边适当区域内的人员。
其他重点区域。
二、检测时间:
2022年4月12日上午06:00开始。
三、检测对象:
上述行政区域内工作、生活、学习的所有人。
四、检测地点:
请以上镇以及村所有人员根据属地通知,分时段有序参加核酸采样。
五、注意事项:
1广大市民在现场工作人员引导下,错时在村指定区域参加核酸检测。
2采样点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老年人、儿童、孕妇、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绿色通道,按规范要求配足工作人员、医务人员,保障物资、药品供应。
重点管控对象按原有渠道落实核酸检测。
3广大市民在检测期间非必要不流动、不外出,按所在镇,以及村通知,携带好手机、身份证,准备好“福建健康码”,按时有序在指定采样点接受采样。没有手机的居民可以带好身份证,到现场由志愿者帮助登记。
4采样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扎堆、不插队、不相互交谈,避免拥堵、聚集,自觉维护好现场秩序。
5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无条件支持,并督促员工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核酸检测采样;各出租户房东要履行督促责任,提醒、通知租户及时参加核酸检测采样。
6请广大居民主动服从工作人员组织安排,积极配合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7各镇、各村、各交通检查站要确保参加重要区域核酸检测的医务人员、防疫物资运输、标本运送车辆和工作人员顺畅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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