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低中高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2、中风险:14天内有新增确诊病例,累计确诊病例不超过50例,或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未发生聚集性疫情;3、高风险:累计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有聚集性疫情发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第一条 为了防止传染病由国外传入或者由国内传出,实施国境卫生检疫,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通航的港口、机场以及陆地边境和国界江河的口岸(以下简称国境口岸),设立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依照本法规定实施传染病检疫、监测和卫生监督。
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传染病是指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 检疫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黄热病以及国务院确定和公布的其他传染病。 监测传染病,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和公布。
新冠疫情防控等级划分标准低中高风险。
具体内容如下:
1、低风险,无确诊病例或连续14天无新增确诊病例;
2、中风险,14天内有新增确诊病例,累计确诊病例不超过50例,或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未发生聚集性疫情;
3、高风险,累计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有聚集性疫情发生。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接触者具体内容如下: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与病例近距离的工作,或者是共同一个教室,与病例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还有家属或者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如直接治疗,护理病例,到病例所在的密闭的环境当中探视病人或者停留,病例同病史的其他患者以及其他的陪护人员;
3、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的接触的人员,包括在交通工具当中照料护理过病人的人员、该病人的同行人员,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人的是其他乘客和乘务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
医疗机构应当确定专门的部门或者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以及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承担医疗活动中与医院感染有关的危险因素监测、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对医疗机构内传染病预防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按照疾病的严重程度可以分四型,包括轻型、普通型、重型和危重型,具体情况如下:
1、轻型病例:临床症状轻微,影像学未见肺炎表现。
2、普通型病例:具有发热呼吸道症状,影像学可见肺炎的表现。
3、重型病例:可以出现呼吸窘迫,呼吸频率>30次/分、氧饱和度<93%、氧分压>300mmHg,或者肺部影像学显示24-48小时之内病灶明显进展>50%。
4、危重症病例:指出现呼吸衰竭且需要机械通气,或者是出现休克、合并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要ICU监护治疗的病人。重症和危重症的病人会在发病一周之后出现呼吸困难和低氧血症,应该引起重视。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