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用手走来走去表达作者什么感情

孔乙己用手走来走去表达作者什么感情,第1张

孔乙己是用手撑着身体挪着行动,不是伏在地上用手爬,说明落魄至极的孔乙己还有一丁点读书人的尊严,不肯像狗一样在地上爬

强调了手可以代替脚来帮助人走路的特殊作用,说明了这时孔乙己的脚已经被打瘸了,无法进行正常行走,只能用手来代替脚,艰难的向前爬行。从而为孔乙己的悲惨结局渲染了悲凉的气氛

话说孔乙己喝了最后一碗酒后,他付了酒钱,然后用双手支撑走出酒店。他走在酒镇那空荡荡的街道上,街道上只看见几个人跑着,像是回家的样子,可孔乙己已经没地方可去了。孔乙己走着走着来到了鲁镇的河埠头,他望着那绿色的河水,看看天空,突然想出一个主意——走,离开鲁镇去别的地方,这时他手上还有一些钱,够过河的了。之间孔乙己上了船,把钱给了船夫,船夫问:“去什么地方?”“随便。”孔乙己说到。船夫点点头说:“坐好了。”船缓缓的划向了河中心,离鲁镇是越来越远了,鲁镇的影子渐渐的消逝了,这时的孔乙己想:离开了鲁镇这个人人都嘲笑,讽刺他的地方,以后不论到了什么地方都要重新做人。不能在像以前一样:想当富人,又当不成,穷人的日子又不想过。当孔乙己沉浸在他人生下半辈子的憧憬中时,船以靠了岸。这时孔乙己以上了岸。

突然眼前一片桃花林,两岸几百步以内,花树繁茂,芳香而美丽,花瓣纷纷飘落。树林尽头,便是一座山,山上有个小洞,里面好像有亮光。他便用那双伤痕累累的手进了那个山洞,开始山洞很狭窄,刚够一个人通过。又走了几十步,眼前忽然开阔明朗起来。土地平坦宽广,房屋整齐,有肥沃的田地,美丽的池塘,以及桑树竹林等。走在那天间小路上,交错相通,村里鸡鸣狗吠的声音,相互都能清楚听见。里面走路的和种地的男男女女,装束全都和外边的人不一样。不管是老年人还是小孩都高高兴兴的。他们见了孔乙己,非常惊讶,问他是从哪里来的。孔乙己详细的回答了他们。村里得人上上下下打量了孔乙己的穿着,觉得有一种不同的感,就问孔乙己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的。孔乙己告诉他们,现在外面很乱,恳求这里的人能够收留他。以后孔乙己在桃花源过着非常快乐的生活。那里的人对他非常好,他也非常努力的干活,从此以后鲁镇的人再也没有见过孔乙己。

到现在可能孔乙己已经死了,也可能还没死,谁知道呢。

鲁迅先生在《孔乙己》一文中曾5次写到孔乙己的“脸色”,这些“脸色”描写,既可刻画人物的性格物征,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突出小说的主题思想,又可见出作者洞幽烛微,绘色传情的艺术匠心,对此细细推敲,对于我们理解小说必定大有补益。

第一次描写孔乙己的“脸色”是在他出场的时候:孔乙己“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青白”脸色既是孔乙己瘦弱贫血、营养奇缺的生活写照,又是他内心窘迫、精神抑郁的含蓄暗示。孔乙已是一个备受封建教育和封建科举制度摧残的下层知识分子,一生穷困潦倒,四面碰壁,既“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加上生性好喝懒做,因而连温饱问题也岌岌可危,穷得“将要讨饭了”,这样,他不可能有上流社会达官贵人那种红光满面、肥头胖脑的福相,只能是“青白脸色”。这“青白脸色”的描写,连同那件“又脏又破”的长衫,细致、准确的刻画了孔乙己典型的外貌特征。

第二次写“脸色”是在有人揭发孔乙己偷了何家的书的时候:“孔乙已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孔乙己脸色原本“清白”,但当有人肆意嘲弄他,揭发他的酸心隐痛时,他竟急得满脸通红、青筋暴露,这一方面显示 出了孔乙己生活处境的坎坷艰难,以至于不得不行窃度日。另一方面,孔乙己强词夺理的争辩暴露了他自命不凡、死要面子的心理缺陷,这实际上是他“做贼心虚”的一种曲折表现。孔乙己满脸羞愧,惊慌失态,因为他不是惯偷,只不过是迫不得已偶尔为之而已,这种自知之明总比那些男盗女娼的面不改色心不跳来得真诚可贵。

第三次写“脸色”是在他喝酒之后:“孔乙己喝过半碗酒,涨红的脸色渐渐复了原,旁人便又问道,‘孔乙己,你当真识字么?’”孔乙己在人们的哄笑中喝酒寻乐,酒过半碗,胆壮心定,脸色复原,本想心平气和地喝上一阵,可是,就连这点可怜巴巴的祈愿别人也不恩赐,他们连珠炮式地对他追三问四,极尽讥讽之能事。这短暂而微妙的脸色变化传神地表现出世态人情的炎凉冷酷。

第四次写孔乙己的“脸色”是在有人问他“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的时候,“孔乙已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孔乙已是一介书生,醉心于“学而优则仕”的科举道路,因自己科场落第受人奚落而落得一脸灰灰。这“灰色”脸色的描写,表现出孔乙己此时此刻失望、颓唐、尴尬的悲凉心理,也显示了他深受封建思想的毒害所形成的头脑僵化、思维愚钝、迂腐不堪的习性。

作品最后一次描写孔乙己的“脸色”,是在他被丁举人打折了腿,用手“走”到酒店的时候。“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孔乙己挨打致残,双手“爬”走,已经完完全全沦为“四足动物”了,这时,“他脸上黑而且瘦”,可想而知,他是怎样在受尽了非人折磨之后死里逃生,苟延残喘活下来的。酒店掌柜认钱不认人,仍是寡廉鲜耻地挖苦他,孔乙己只好低声回答,露出“恳求”的眼色。旁人也是情绝义断,冷眼讥笑。孔乙己悲苦无奈,绝望之余只好“爬”出酒店。这别具匠心的一笔脸上抹“黑”仿佛预示了孔乙己生命的危在旦夕,加重了主人公命运的悲剧性。

孔乙己的“脸色”由“青白”而“红”再到“青白”,又到“灰”而“黑瘦”,这是人物内心情感嬗变历程的直观外现。作者通过对人物神态细微变化的逼真描摹,生动形象地刻画了孔乙己迂腐的性格特征。阅读作品,理应对此深思细玩。

作家以极俭省的笔墨和典型的生活细节,塑造了孔乙己这位被残酷地抛弃于社会底层,生活穷困潦倒,最终被强大的黑暗势力所吞没的读书人形象。孔乙己那可怜而可笑的个性特征及悲惨结局,既是旧中国广大下层知识分子不幸命运的生动写照,又是中国封建传统文化氛围“吃人”本质的具体表现。

全文可分三部分:前三段为第一部分。作者通过对叙述者“我”在咸亨酒店里当小伙计的描述,交代了故事发生的具体环境和社会文化背景,为主人公的出场及性格命运的展开作好了铺垫,这可以说是小说的“序幕”部分。小说一开始,作者就刻意渲染了酒店顾客中“短衣帮”与“穿长衫的”两大泾渭分明的社会群体,实际上是为下文孔乙己“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独特形象所作的铺垫。至于鲁镇上“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的酒店格局,盐煮笋、茴香豆等“下酒物”,在不经意中已展示出浓郁的地域文化特色。

从第四段到倒数第二段是第二部分,这是整篇小说的主体部分。这一部分又可分为两个层次:从“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惟一的人”到“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可以作为第一层,其余的段为第二层。在第一层中,作者以一系列生动逼真又极具概括力的细节,传神地刻画了孔乙己的迂腐性格,展示了他的不幸遭遇;第二层则通过一个具体事件表现了孔乙己命运的突转:他因偷窃而被权势显赫的丁举人家打折了腿,成了一个彻底的“废人”,使他连最起码的生存条件都难以维持了,但还是对掌柜的说是跌断的。小说突现了孔乙己最后一次到咸亨酒店买酒、在别人的耻笑声中用手“慢慢走去”的凄惨场景。最后一段为第三部分,可以看做小说的尾声。作者用短短的一句话将叙述者“我”的思绪从二十多年前的过去回到“现在”,以“我”的亲身见证来推测孔乙己“大约的确死了”,在首尾呼应中强化了孔乙己的人生悲剧,含蓄地表达了一种深沉的抗议与批判。

孔乙己和骆驼祥子都是中国文学经典中的代表性人物,它们各自代表着不同的社会阶层和命运,对当代年轻人的共情可能也有不同的原因。

孔乙己是一位贫穷的酒鬼,虽然经常被人欺负,但他内心仍然保持着一份朴实和善良。他身上的特点让人们感受到了一种被压迫者的无奈和悲凉,也让年轻人感到了生活的不易和社会的不公,这些都是孔乙己与年轻人产生共情的原因之一。

而骆驼祥子则是一个年轻的民工,他为了生存和改变命运而不断奋斗和努力。他所处的环境和遭遇让年轻人看到了生存的压力和挑战,以及自身的责任和使命。

这些都是与骆驼祥子产生共情的原因之一。因此,孔乙己和骆驼祥子都有各自的代表性和共情点。

如果非要选择一个更能形容当代年轻人的人物,可能要根据不同的年轻人所处的生活环境和情感状态来考虑。

总的来说,当代年轻人既有孔乙己的朴实善良,也有骆驼祥子的奋斗和拼搏。他们面临的压力和挑战也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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