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滨州上半年疫情是从2022年2月16日开始。
2022年滨州上半年疫情是在2022年2月16日开始的,因滨州阳信县出现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其活动范围较大,而引起了大范围的疫情扩散。
滨州当地疫情防护措施政策为,疫情防护主要注意尽量减少外出活动,比如避免去疾病正在流行的地区,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比如影院、网吧、KTV。注重个人防护和手卫生,出门佩戴口罩,在便后饭前,从公共场所返回时,要用流动水洗手。进行健康监测与就医,感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如有发热,咳嗽,胸闷等可疑症状时,应及时就近就医。
你好 大高镇最新疫情公布如下
2022年12月1日0时至24时,全市报告新增1例本土确诊病例,为轻型,在沾化区,系集中隔离点检出。
新增27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其中邹平市18例,14例系集中隔离点检出,3例系高风险区筛查检出,1例系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检出;
滨城区3例,1例系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检出,1例系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检出,1例系集中隔离点检出;
惠民县3例,均系集中隔离点检出(含1例省外返鲁人员);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例,均系集中隔离点检出;
博兴县1例,系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检出。
无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无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
2022年12月1日0时至24时,全市解除医学观察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例。
截至2022年12月1日24时,全市现有本土确诊病例15例(含既往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06例;全市现有境外输入确诊病例0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0例。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密切关注官方渠道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外出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继续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嗅觉味觉减退、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在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滨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2月2日
关于划定高风险区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即日起将邹平市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黛溪街道梁莹家园2号楼3单元
黛溪街道东方华城
黛溪街道黄山中学14号楼4单元
黛溪街道交通局小区3号楼3单元
黛溪街道宏苑小区4号楼2单元
长山镇黄王村
长山镇小井村
长山镇西江村
长山镇菜园社区2号楼2单元
黄山街道腾辉书香苑4号楼2单元
西董街道贺家村
西董街道段家村
高新街道香槟广场28号楼1单元402
高新街道房家桥村47号楼2单元
高新街道南范一区
高新街道祉房村
滨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关于对部分高风险区进行调整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经市委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2日零时起,解除邹平市高新街道东方明珠小区27号楼、高新街道七里小区31号楼、黛溪街道十里铺村高风险区管理,调整为低风险区。
“低风险”不等于“无风险”,“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滨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关于大高镇农村集市暂停的公告
广大居民群众: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因人群聚集导致传染,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严防聚集性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即日起,大高镇辖区内全部大集暂停举办,禁止各商户在村内大街及周边摆摊设点,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同时,禁止任何形式的人员扎堆行为。请广大父老乡亲、沿街商铺及流动商户遵照执行,拒不执行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大高镇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
截至2022年11月27日24时,全市现有本土确诊病例11例(含既往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89例;全市现有境外输入确诊病例0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0例。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密切关注官方渠道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可以,1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人员暂缓来鲁。确需来鲁的,抵达后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公布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已经抵达的人员,执行健康管理至抵达后14天,并在随访后的前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人员非必要不来鲁,确需来鲁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公布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已经抵达的人员,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3省外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避免来鲁,确需入(返)鲁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居)报备,纳入当地防控管理。 4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与感染者活动时空轨迹重叠的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全域封闭管理地区人员等六类高风险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5对于发生本土疫情有社区传播风险但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的地级市,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地级市。对于发生本土疫情的直辖市,纳入排查的市辖区对应地级市,纳入排查的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街道对应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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