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鸡的真感情

我与鸡的真感情,第1张

以前我曾经写过在我家鸡窝里睡觉故事,很多人会问我鸡窝里到底脏不脏,怎么会睡在那里?

其实我对鸡是有感情的。所以呢,鸡睡过的地方自然不会嫌弃。就像现代人养狗养猫一样,经常抱着宠物睡觉。

小时候每天放学最愿意帮父亲干的事情就是给鸡剁鸡食。

鸡食是菜剁碎和麸子拌在一起的。菜的一部分是我经常去山里挖的野菜,有婆婆丁,刺菜等。

那个时候真的是从山里挖来给鸡吃的。可现在都成了人们餐桌上蘸酱吃美食了,边吃还会说这野菜败火。

鸡食里有的菜是家里人吃的白菜最外面一层菜梆子。麸子呢是大米或者是小麦脱掉的最外面的一层壳。是父亲去县里的市场赶集买的。

有的时候我们发现鸡下蛋的壳是软的,父亲就叫我去到外面捡一些蛤蜊皮来,把它用锤子敲碎以后拌在鸡食里给鸡吃,鸡再下的蛋就不会软壳了,我想这是给鸡补充牡蛎钙吧。

如果现在养鸡发现这种情况,我就直接在单位申请点钙给鸡吃了。可惜,补钙条件具备的时候,城里却不让养鸡了。

我们家养的鸡都是从伊川县集市上抓来的,都是从小养大的,小小鸡的时候很好玩,天天唧唧咋咋的门前跑,喂他们的食是小米粥。

把小鸡从小喂大是有感情的,给他们安的窝是在鸡舍里加高几层的,不是和有鸡屎的地面在一个平面,这下蛋的窝都是挑选了又干又软的麦秆蓄成的。非常暖和,适合母鸡跳上来,舒舒服服的下一个蛋来。

所以那次和母亲赌气,我就跑到鸡窝里睡觉去了,害得父母和邻居们满山头找了很久,却没想到就在窗前的鸡窝里。

小鸡养大了,就会发现小的时候也有抓错的,不都是母鸡还有公鸡。当然不需要这么多公鸡,其命运就是杀了给我们红烧鸡块吃。

我见过父亲杀鸡,场面血腥和充满好奇。

父亲用大手的左手把两个鸡翅膀捏到一起,再把鸡头往后背的方向也用手抓住,然后用右手把鸡脖子上的毛揪下来,用在水缸边磨好的菜刀,飞快地在鸡脖子上拉了一道,扔掉刀,把口子向下,鸡血喷涌到早准备好的碗里。血控净了,父亲一扬手,把鸡扔到大马路上,只见鸡在地上扑腾了几下就不动了。

看见鸡不动了,看这场戏的我才回屋里去。

父亲又烧好热水倒进大铝盆里,把鸡捡回来扔进热水里,开始拔鸡毛,拔好鸡毛,又用清水冲洗一遍,然后用镊子再把漏掉的鸡毛夹出来,不过即使这样也能在吃鸡的时候挑出来,尤其是鸡翅中的地方。

这道工序结束后,就用剪子剪开鸡肚子,把里面的内脏一样一样的拿出来,鸡胃也是鸡胗吧,总见到父亲要把鸡胃从里面翻过来,把胃里的东西清洗干净,然后鸡心,鸡肝都会留着,鸡肠就直接扔掉了。

我父亲最拿手的做鸡的方法是红烧,红烧一切肉食,这是我对父亲做饭的印象,但得承认确实好吃。

我喜欢吃鸡心和鸡肝,还有鸡血凝固成蜂窝状也很好吃。还有就是喜欢吃鸡脑子,因为大人说那里面的脑仁像跪着的秦桧,呵呵,我是带着仇恨吃的。

说我与鸡的真感情却大谈杀鸡吃鸡。鸡是一个不讨厌的动物,但喜欢和狂热的程度不像是养猫养狗,可能先入为主的就认为鸡是该吃的吧。

我也曾经受过鸡的欺负,是三四岁的时候吧,有一次我自己出门,那时个子很小,邻居家的大黄公鸡扇着翅膀飞奔过来的时候,鸡头部分和我一样高,奔着我的脸就啄起来,用我那时的小手推挡都阻止不了,瞬间我就满脸是血,母亲抱起我就去医院治疗了。

那次吓得我几天没敢出门,最后邻家把鸡杀了吃了,我才大摇大摆的推开纱门走出来。

不过,我家养的鸡最后都没逃过被杀的命运,我们举家要搬迁到哈尔滨,父母招待158厂的同事,把家里最后的两只母鸡也给杀了。

为此我还暗暗的流泪,看来,我是和我家养的鸡动了真感情。只是这段感情随着离开158厂就断了,后来就是我疯狂的报复性的吃鸡。

目前已经吃过的有德州扒鸡,哈尔滨南极烧鸡,符离集烧鸡,清远鸡,文昌鸡,椰子鸡,振鼎鸡,叫花鸡,奥尔良烤鸡,德克士炸鸡,韩国啤酒炸鸡,当然还有肯德基。

今晚吃鸡,大吉大利!

以此文纪念我曾养鸡的岁月,和那段我与鸡的真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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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菜

小时在南海的外婆家生活了几年, 外婆家的广东菜给我留下了难忘的记忆。现在我想起了广东就想起了外公外婆,也想起了那叫人嘴谗的广东家乡菜。所以,一放寒假,急着和父母一起赶着回广东南海,补美食,补辣椒。

外公外婆一家见着饿鬼似的回来,生米都能吃下几把的样子,不说二话,马上去广东最热闹的粤菜城解我的搀,我很高兴。

广东却是正宗寒冬腊月,正适合吃又辣又烫的火锅。大家围坐一桌,既满足了我对吃的渴求,又满足了对家乡人喜庆的热爱。外面寒风凛冽,乌漆麻黑,人迹稀少,饭店里却人声鼎沸,热气腾腾。象我这种好呷的人一进入这种饮食环境就兴奋。瞧瞧,服务**扎着头巾,捧着菜碗鱼贯穿梭,迎进客来客往;那火锅下的火苗红红直窜,火锅上的热气白白直冒;还有满店的香气奔到我的鼻子里,不由得血管贲张。人气旺,热气旺,香气旺,夹杂着飘到耳边的家乡话“再呷点咯”让我这个好吃鬼吃性大发,饿虎扑食

广东人注重营养,可是咱广东人吃饭不光是吃营养,还要吃气氛。每盘菜都是红彤彤的辣椒,才喜庆,才好看。辣得流泪流汗,宽衣解带,道出肺腑之言,呼朋唤友,让敢爱敢恨的鲜明个性在食桌上淋漓尽致地绽现。可是在这里我却不敢吃太多辣椒

我们的桌中间放的是火锅,旁边是豆豉辣椒蒸香干、酱辣椒蒸大鱼头,以及专为我点的大鱼大肉等典型粤菜。 胡椒粉,又应景又好吃。家乡人告诉我,辣肉还讲究吃未出正月的,最纯正。

其中有味道好极了的白云猪手。

相传,广州白云山上有座庙,有个和尚喜吃荤食一天趁庙里长老外出,就用一瓦煲煮猪手谁

知长老早回,和尚怕受罚,赶快把刚猪熟的猪手扔到旁边的小溪里第二天有一樵夫路过,拣了

猪手回家,加些糖醋吃发现味道好极了以后就用此法猪猪手吃方法流传开来,就称此白云猪手

不一会, 菜上齐了,火锅开了,酒也倒满,我们亲朋好友围成一桌,正式开吃。“来来来,为峰仔从忙碌的学习生活中回来,又逢新年团聚,大家干一杯!”火锅里的雾气,掩住了我眼角的雾气。这就是久违了的家乡饭啊。我知道,当我再回学校读书,吃不到家乡菜,想念家乡人时,我将长长地回忆起曾经食在广东天空下的这餐饭,热气飘香,热泪纵横。

其它资料:

广州:广州人爱吃、会吃,天下闻名,夸张点的说法就是:广州人除了四足的桌子不吃外,什么都吃,于是,麻雀、鹧鸪、穿山甲、蝙蝠、海狗、鼠、猫、狗、蛇、猴、龟……超过一千种材料可以变成桌上佳肴,甚至不识者误认为"蚂蝗"的禾虫,亦在烹制之列,而且一经厨师之手,顿时就变成异品奇珍、美味佳肴,令中外人士刮目相看,十分惊异。

广州地处亚热带,热带亚热带水果品种繁多,一年四季都有鲜果上市,故有“水果之乡”的盛誉。广州的水果品种有500多种,其中以荔枝、香蕉、木瓜、菠萝分布最广,产量最多,质量最好,被誉为岭南四大名果。

食在广州,流传历史已久,海内外皆负盛名。而中国八大菜系之一的粤菜,以其取材不限、注重质和味,滋味清鲜、百菜百味、变化无穷,遂成为海内外最受欢迎的菜式。它是由广州菜、潮汕菜、东江菜组成,而以广州菜为主体,具有选料博杂、制作精细、口味趋于清淡、富于季节性变化、讲求营养科学的特点。广州饮食业规模在全国首屈一指。

2

说到重庆菜和成都菜,外省人可能不了解,说不都是川菜吗?其实,大的模样差不多,菜的品种也差不多。但本省人看来,却是大大的不同。重庆的菜就像重庆的地理一样,大山大河似的,有一种气吞万象之势。而成都菜就像竹林小院门前潺溪似的,有一种小家碧玉之美。这样的一种内涵在里面,使得成都厨子和重庆厨子就是做同样一个菜,也会大大的不同。

对比回锅肉这一个川菜第一金牌菜,成都的回锅肉是比较软绵一点,糖、醋、辣椒、面酱什么的放得比较中庸,整体感觉比较适口。重庆的回锅肉就比较爆脆一点,而调料就狠得多了,整体感觉就是比较痛快。不过这个口感,外地人一般感觉不出来。

重庆人喜欢刺激,有一种无法无天的直爽文化在里面。吃客不墨守成规,当厨的就不爱去照菜谱做菜,因此常常风流各种各种新式菜。而这些新式菜一般都是没有经过正规培训的江湖厨师创造出来的。

而成都人生活喜欢雅致,有一种行云流水的小资文化在里面。吃客要讲究正宗,当厨的就不敢怠慢。一个成都厨子做回锅肉,从选肉、切片、配料、火候都无比地讲究。每一家餐馆都想宣称自己的厨子是四川烹饪大学正规毕业的。成都菜是越做越雅致,越做越讲究,越做越精益求精。

如果我请衣冠楚楚的朋友,我请他吃成都菜。比较有品。如果我请衣冠浪迹的朋友,我请他吃重庆菜。比较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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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菜的创新

重庆人都无条件地支持创新菜,从80年代开始,一大批的江湖菜源源不断地涌现在重庆人的面前,有些没有经受住重庆人的考验,慢慢就消声匿迹了,但凡是经受住考验的,一般都要先传到成都,然后传到大江南北。比如流传的比较著名的重庆菜有十多种。

重庆火锅。历史比较悠久的江湖菜,据说是长江纤夫、渔夫、挑夫发明的。火锅的种类很多,最著名的就是毛肚火锅,然后还有鳝鱼火锅、海鲜火锅、鱼头火锅、羊肉火锅、狗肉火锅、鸳鸯火锅等。

江津酸菜鱼。出自重庆江津津福镇朱二哥的路边食店,为来往司机服务,然后由司机传遍重庆。1988年开始风行。本人比较擅长这道菜。

歌乐山辣子鸡。出自重庆沙坪坝区歌乐山镇,一个叫林中乐的路边小店最先推出。1990年开始风行。食客的乐趣是在一个大盆辣椒里搜寻黄豆大的爆脆鸡丁。该店位于重庆市的森林公园歌乐山,靠近著名的蒋介石在重庆的官坻——林园(据说不游林园,不算到重庆,但该地不开放),游客加食客形成了现在的辣子鸡一条街。我擅长这菜。

啤酒鸭。出自重庆南岸区7公里的一个路边食店,据说发明者的灵感来自贵州。1992年开始风行。做法是一瓶啤酒炖一只鸭子,比较鲜辣可口。该店最火爆的时候一天要用几千只鸭子,不过现在比较式微。

泉水鸡。出自重庆市南岸区南山镇。1993年开始风行。采用的方法是活鸡快杀,然后急火猛烧,从杀鸡到成菜不能超过5分种。该菜出自号称“山城花冠”的南山。因此也形成了泉水鸡一条街,还举办过泉水鸡节。

太安鱼。出自重庆市潼南县太安镇。1994年开始风行。也是由司机传出来并风行。但这个菜比较讲究技巧,仿冒不容易,因此不像其他的菜那样大流行。我媳妇比较擅长这个菜。

火锅鱼。出自重庆市江北区两路镇。最开始也是针对司机朋友的。1996年开始风行。火锅鱼也是特别的生猛。鱼选用10斤左右的快要流油的肥鱼,片成巴掌大的片。将一个缸似的大铁锅像练铁似的烧得飞红。成菜后用大脚盆端上来,红艳艳热腾腾。一圈人就围着这大盆端着啤酒瓶捞鱼。吃完了再煮点青菜豆腐之类,特别地干脆利落。

水煮鱼。其实水煮鱼的前身就是火锅鱼。火锅鱼流传开了之后,很多城里的食肆就开始仿做,但这些食肆的厨房,没有办法弄一个大铁锅并像炼铁似的烧火,再说食客也不方便吃10斤的鱼。因此就弄成小锅、小火、小鱼。美其名曰水煮鱼。但我个人感觉,没有宽汤、猛火、肥鱼那样的火锅鱼痛快。

香辣蟹。这个菜应该是重庆的饭馆发明的。因为江湖菜馆不般不涉及到螃蟹这样高档的东西。但香辣蟹在重庆还是属于阳春白雪似的东西,在江湖上并不胜行。1996年开始风行。

泡椒牛蛙。1996年就开始风行。最开始是牛蛙,然后是泡椒墨鱼仔。并衍生出各种泡椒系列。这个菜也是从饭馆中流传出来的。

酸萝卜炖鸭子。用很酸很酸的泡酸萝卜,这个萝卜是特别泡制的,外省没有。一般要泡半年,越久越好。这个菜衍生出很多品种,如酸豇豆炖、泡山椒炖、炖羊肉、炖鸡等。1996年开始流行。

邮亭鲫鱼。出自重庆市大足县邮亭镇。1997年开始风行。调料非常多,吃法讲究。

乌江鱼。出自重庆市涪陵地区。乌江贯穿重庆涪陵、黔江地区,支流众多,胜产各种野生鲜鱼,乌江鱼的做法是讲究鱼的鲜,但城市里一般都是养殖鱼,所以城市里做乌江鱼一般用鲶(黏)鱼。1998年开始流行。

毛血旺。出自重庆市沙坪坝区磁器口镇,一个保留了重庆古老码头文化的小镇。将毛肚、血片(鳝鱼)、鸭血旺一起煮。也是从贫苦的码头力工那里流传开来。这几年比较火。

上面都是一些比较典型、也比较风行的创新重庆菜。另外还有什么来凤鱼、球溪鲶鱼、城口烧腊肉、黔江酸汤鱼(贵州也有)、南川竹笋肉、武隆的山菌烧山鸡、土匪鸡等很多。

一般一个创新菜出来之后,最先的几个店,先是通过司机朋友流传,然后是万头攒动,然后像一阵大风一样,流行全市。所有知道的,都按耐不住急迫的心情要去品尝一下。

重庆的这些菜都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就是一般是由江湖厨师创制,原料、制作都比较大众化,不像成都的什么樟茶鸭子要几蒸几熏的,老百姓吃不起也做不来。重庆菜的烹调方法一般是大油、猛料(有的菜是辣椒比菜多)、大火、大锅、大盆,讲究现杀现做。在吃法上,也是比较粗鲁的,像泉水鸡,鸡头、鸡脖、鸡肝什么的混成一大盆,有时候鸡毛都看的见,比较符合重庆人的无法无天的心理和粗鲁直爽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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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菜的改良

而成都菜就谈不上有什么创新菜了,比较著名且风行全国的好象就是冯鱼头,但其实也是一种鱼头火锅的改良。因此成都菜很少有风行全国火暴异常的菜品出来,而重庆菜常常保持一种独领风骚的姿态。比如现在风行北京的水煮鱼,连我家楼下的东北小饭馆都隆重推出了他们的水煮鱼。简直让人觉得水煮鱼像强力流行感冒一样,杀伤力太大了。

但成都菜却一直在挖掘川菜这个古老的宝库,不断地总结改良。从选料、烹调、服务、经营,全方位的不断改良。这个改良,不是某个厨子个人意识的改良,而是一种全民意识的不断积累基础上的不断改良。

从汉代成都的相如涤器、文君当炉以来,成都的食客就讲究吃的意境、吃的体会、吃的完美。李白(江油人,江油离成都150公里,少时常游历成都)的月下独酌对影成三的感觉,喜欢当街豪饮的重庆人是不会有的。苏轼(眉山人,眉山在成都以南,离成都80公里)发明的东坡肉需要文火慢炖三个时辰,喜欢生吞活剥饮毛茹血的重庆人是不会有这个耐心的。

你要吃地道川式小炒,成都的大小馆子都做得差不了太多,都比较讲究一致,干净程度要比重庆高一个数量级。而要在重庆就花样百出了。炒回锅肉,重庆的馆子有的放豆腐干、有的放莴笋头、有的放白菜,反正厨子他高兴放什么就放什么。至于调料的选用,更是花样百出。而成都的大小馆子,一律是放青蒜苗。如果青蒜苗没有了,他会给你说回锅肉不能炒了。这会让重庆人诧异万分。

成都人精心总结每一个小菜的炒法,一个成都厨子总结一个回锅肉炒法,可以写上一万言,教你30天,然后一个师傅一个师傅地传下去。一个重庆厨子总结回锅肉炒法,就是三个词:肉、辣椒、豆瓣,其他无可无不可。你在成都随便的一个街边小店,吃一个干煸空心菜,都是那么香脆爽口,回味悠长。而离开成都,走遍全国,你都吃不到这样好的炒青菜。成都人说,炒青菜是很难的,在重庆没有一个人同意,因为他们没有像成都人钻研这样深。北京的炒青菜,就更不值得一提。

当我还在成都读书的时候,我每周都要走两站地去吃一家小饭馆的烧白。小饭馆的门脸不大,人也不多,一个三分羞涩的川西姑娘素面站在柜台里,然后轻轻地走来,轻轻地问要什么。我一般要一份烧白、一碗米饭、一碗豆花、一碟泡菜。然后姑娘轻轻地给地给你端上饭菜,再轻轻地走开。烧白做得非常好,肉和芽菜都选得很考究,蒸的火候就更不用说的。箴子米饭(成都一种蒸米饭的方法,将米饭放在一个木桶里蒸,有特别的清香)永远都是热腾腾软绵绵的。而我就一个人静静地享用,休闲的感觉很有些月下独酌的味道。而同样地在重庆吃,泼辣的紧张气氛就是像在吃牢饭。

我不是很爱吃锅巴肉片,将锅巴和肉片放在一起,有什么吃的。但我在成都安仁镇(就是大地主刘文彩的老家,离成都60公里),那里的小馆子做的锅巴肉片真是太完美了。那里的饭馆都很小,古老青石板路旁的川西木板房店面,收拾得很干净。店家将准备的原料放在一个大台板上,新鲜得好象它们一个小时前还在地里长着。你想吃什么,没有菜谱,就看着这个案子选。他们做锅巴肉片,是非常精心地选择玉兰片和香菇(主要靠这两个东西提味)做鲜汤,锅巴和肉片的火候都处理得恰到好处,将汤油一浇,轰隆隆的火光以后,剩下的就是满屋的香气了。我们在一个春雨淅淅的傍晚,经过60公里的骑行,享受着这美妙的锅巴肉片,真的是妙不可言,永生难忘。此后我骑车连去3次。可惜这样一道名菜,你到成都以外,吃起来就味同嚼腊了。因为没有人像成都人那样细致地研究锅巴的软硬、肉片的嫩滑、汤油的鲜美。甚至上菜的方法,都对锅巴肉片的质量有着关键的作用。

因此,成都人做菜,考究的程度和重庆人比起来,那真的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每一个菜,成都人都是要精心总结,选什么料、用什么锅、烧什么火,以及怎么装盘、怎么上菜、餐桌怎么布置等等,无不细心周到反复推敲。反观重庆人不管做什么菜,都是一个大盆子给你端上来,外带服务员泡在汤里的大指姆。虽然豪爽,但其中隐藏的粗枝大叶胡作非为就可想而知了。

成都菜擅长改良的基础实际上是总结。因此成都菜的优势就体现在一些家常小炒菜和小吃上。说起成都的小吃,那确实是成都人经过几十上百年的改良总结才有现在这个面貌。像青石桥的肥肠粉、提督街的夫妻肺片/钟水饺、春熙路的龙抄手,以及麻婆豆腐等等,都是经过好几代人的耐心总结改良出来的。而九眼桥的薛涛豆腐干做法,据说是唐代怨女词人传下来的,非常适合那些喜欢咬牙切齿的醋女孩。成都历朝历代流传下来的小吃,种类凡多,如果要吃一遍,估计要1个月时间。而重庆的小吃,则就逊色多了,就是有的少数东西,都是抗战的时候由外地人带来的,如凌汤圆、杭州小笼包之类,都没有原来好了并在逐渐消失。因为传统方法都被接手的重庆人丢掉了。重庆人可没有耐心来总结这些经验。据说创造出酸菜鱼的朱二哥,虽然很是风光红火了好几年,但现在还是守着他原来路边的三间旧瓦房,期待已经没有激情的顾客的光顾。

感情线共经历5次转变,循序渐进,水到渠成。《绿皮书》的故事改编自真实事件。时间背景是60年代,美国仍存在种族歧视,越往南歧视越严重。当时的美国,黑人还不许和白人坐同一辆公交车,黑人得给白人让座……黑人钢琴家唐也不得不接受、面对社会现实。他接受南部各地达官显贵的邀请,去往种族歧视严重的地区巡演,不仅仅是为了艺术,而是在用自己的方式表达对种族歧视的抗争。为了照顾自己的行程和安全,他雇佣了一名有意大利血统的白人托尼当司机。两人踏上了南下的巡演之旅。故事也由此开展。

第一次:从见面到巡演出发,从相互憎恨到冷淡不屑

托尼种族主义倾向严重,扔掉黑人工人用过的杯子,可知其对黑人和有色人种的憎恨与不屑。但是面对失业、面对家庭压力,又不得不接受司机这份工作,毕竟不菲的收入和开着豪车,还是让人很爽的事情。

当然,唐选择托尼也是无奈之举,他一开始也并没有将托尼放在心上,甚至也觉得托尼是个大老粗,但是这个大老粗应该可以为自己的巡演之路有所帮助,毕竟托尼在夜总会就是很擅长用暴力解决麻烦,做“公关工作”真是有的一拼。

虽然都不情不愿,但合约在身,两人不得不暂时忍下心中的不快,临时组合,结伴同行。

第二次:从巡演出发到第二次演出,从针锋相对到渐生好感

初次磨合,一个是彬彬有礼,另一个是粗俗无礼。彬彬有礼的唐过于死板、蛮横、理性过头;而托尼呢,大口吃汉堡,大口喝饮料,一路上喋喋不休,俗气、粗野、不拘小节,真是让唐有点想要“翻白眼”,当然唐没有“翻”,估计他心里应该飞出了无数个“草拟马”。

特别是托尼跟外面的司机赌博、而且还在玉石头商店偷窃,以及名字上纠结的时候,唐真的是很想“发飙”吧,但是为了完成这次巡演,唐还是忍住了,托尼为了薪水,也还是妥协了。首演现场,托尼认识到,眼前这个刻板的黑人,具有非凡的艺术才华,他用优美的音乐、优雅的举止让托尼心生好感。

第二场演出的钢琴不合规,托尼看到钢琴不符合规矩,以及工作人员的歧视,直接一拳抡了过去,真是“爽爆了”。最后,钢琴摆上了,唐的演出也得以顺利进行。此时的唐也开始渐渐放下架子,将不为外人道的家庭故事说给托尼听。这个时候,两个人应该渐渐放下陈见,开始缓和了。

最搞笑的地方在于一场车上吃“炸鸡”的戏:托尼为了“讨好”唐,特意买了肯塔基炸鸡,结果惹来唐一脸不高兴,唐认为太不斯文了,然而,托尼软磨硬泡,竟说服唐享受炸鸡。此事标志着两人,开始对对方产生兴趣甚至互生信任。最搞笑的是,托尼直接将鸡骨头扔出去,唐也照样扔出去;托尼将塑料杯扔出去,结果唐要求倒车,要求托尼将杯子捡进车。

第三次:遭遇种族歧视到警局放人,从相互尊重到患难之交

按《绿皮书》指示,作为雇主的唐只能住进黑人能住的廉价酒店,唐其实很不适应,甚至还遭受到黑人本身群体的鄙视。唐去酒吧买醉,结果遭遇白人挑衅,好在托尼及时相救。为了感谢托尼,唐开始教托尼写家书,句子真是美得一P,读得托尼的老婆热泪盈眶。

越往南方走,唐遭遇种族歧视的情况越来越严重,比如豪宅主人盛情邀请其演出,却不愿他用房间里的洗手间;唐想要买新西服,结果被缝纫店老板拒绝。更让唐难过的是,其实黑人群体也觉得唐是个异类,唐虽然表面上保持着克制,但内心极度愤怒又无奈,最终因浴室与男人发生关系,而被警察抓住。

好在托尼求情,才得以释放。已经把托尼当朋友的唐,在争吵中说出了自己的心声,并获得了托尼的理解,托尼说自己在纽约夜总会,什么都见过了。大意“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两人的关系更进一步。值得一提的是,雨中的那一场戏,真是好看的不行,大概也是为什么这部戏可以获得奥斯卡男配的加分戏吧。

还有他们俩人因警察歧视被关进局子里的戏,结果唐给司法部长打电话的戏,真是搞笑到爆。警察当时那个垮掉的表情,太搞笑了。最后俩人从警察局出来,托尼与唐共睡一室,像老朋友一样畅谈。托尼看着唐躺下的背影,真是好温馨的朋友情。

第四次:最后一场演出到雪夜开车回纽约,从患难之交到相互扶持

最后一场演出,唐被安排在一个厨房后面的小换衣间休息,这也就罢了。但是唐还不被允许进餐厅吃饭,只能表演。什么鬼规定,托尼跟经理理论,最后都想大打出手了。唐看到托尼居然为一个黑人艺术家遭受不公平待遇跟经理翻脸,唐深受感动,于是也理直气壮地拒绝了这次演出。

唐带着托尼去了黑人餐厅,很有意思,托尼是唯一的一个白人,托尼成了少数族群,唐在黑人餐厅很自在,甚至还来了一场完美的演出,托尼觉得与有荣焉。圣诞节就快到了,两人要赶回纽约。回家的路大雪纷飞,有警察帮忙提醒车胎坏了,也算是给特殊职业挽回一点颜面(不是所有的警察都是有色眼镜看人)。快到纽约的时候,托尼睡在了座位上,唐把车开回来了。

唐没有跟着托尼去家里做客,而是晃晃悠悠地回了自己的住所。托尼还有点怅然若失,托尼的家人说黑鬼的时候,托尼还出离愤怒了。

第五次:唐勇敢地敲了托尼家的门,如亲人般聚餐

 唐终于走出自我,来到托尼的家里,并受到托尼家人的热烈欢迎,他终于找到了被尊重的感觉。托尼与唐紧紧拥抱,两人获得了身心的升华,铸成了跨种族、跨阶级的终生友谊。最美好的画面,唐拥抱托尼的妻子,说“谢谢你,把丈夫分享给我。”而托尼妻子则甜美地回应“谢谢帮托尼写那么多情书。”

真是美好的一家人,以上。PS:里面其实有一封托尼自己写的情书,很美好的一句话“我想你,你让我想起一所房子,里面灯火通明。

没见过,我没被PUA,我是自愿的。感觉就?反正十条营销里面,也就只有十一条会这样吧?毕竟女人和孩子的钱,是最好赚的不是?

但是有些就真的tm离了大谱了,让我来给大家开开眼。

(1)DR钻戒

女生的一生一世一双人,男生的我谢谢你。前两天看一个新闻,大概就是一男的在年少轻狂的时候把一生只有一次购买机会的DR钻戒送给了自己前女友。

然后,不小心分手了。分手之后,遇到了真命天女。然而,真命天女要求买DR钻戒,然后男的没有购买资格了。男生表示自己愿意用生命去疼爱女子,但是DR真的买不了了。

DR,来来来,这是你想要的结果吗?其实不仅仅是DR,和钻戒有关的,都有种营销溢价的成分存在(正经科普:比起钻戒,黄金更有实际意义)。这些商家,仿佛就是逮住了女生对仪式感的注重以及安全感相对缺乏这一弱点,然后卯足了劲头在这方面做文章。

而DR就将这种无理取闹发挥到了极致。爱我,那你得给我买钻戒的啦。只爱我,那你只能给我买钻戒的啦。虽然我是女生,但是我真的想说,商家可把这些人傻钱多的男人玩明白了。

与之类似的,还有什么秋天的第一杯奶茶,春天的第一朵郁金香~啊喂,爱不爱你自己心里没点数吗?非得用这些有的没的来衡量?

(2)兴趣班

卷死别人家的孩子,你的孩子就能踏上康庄大道了。我想了想,ren-da代表与其费尽心思让大家生孩子,还不如管管这些兴趣班?生育率降低没他们的影响我是死活不信的。

成天除了给已有孩子的父母制造焦虑,给未婚男女带来恐慌之外,顺便在无形中提高了大家在生育方面的认知水准,蛮不错的。

(3)公寓

女生一定要拥有自己的房子,不结婚有个自己的小家,温馨十足。以后婚姻出现变故的话,还能给自己一个依靠。

所以,我也信了。我费尽心思存首付然后做个房奴,把自己累死。白天我996,晚上我通宵失眠。这种情况下,我还得保证我不能生病,毕竟,房子就是我毕生的梦想。而且房子不一定大,公寓就刚刚好~多么温馨,多么迷人。

总之,习以为常了。这么多年PUA洗涤下,我的意识形态都发生了变化,我都承认自己是自愿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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