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社保局人工咨询电话

泰安社保局人工咨询电话,第1张

泰安社保局人工咨询电话0538-6991838。

社保局的电话是24小时服务的,按市话的标准进行收费,这种热线服务分为两种,其中一种是人工服务,时间为9:00-12:00,13:00-17:00,其他的时间是人工语音服务。

非工作日和工作日下班时间提供自助服务,可自助查询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待遇信息以及常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等。

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健全公共服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造福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

社保的主要内容

1、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2、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

3、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后,由国家和社会给负伤、致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物质帮助。

4、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5、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针对生育行为的生理特点,根据法律规定生育保险,在职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者暂时中断工作、失去正常收入来源时,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的物质帮助。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服务两项内容。

山东省泰安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详细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环山路226号

咨询电话:0538-8275264

投诉电话:0538-8275220

值班电话:0538-8275264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3:00-17:00周六09:00-11:3014:00-16:30

山东省泰安市公安局出入境泰山接待大厅

详细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20号

咨询电话:0538-8275264

投诉电话:0538-8281298

值班电话:0538-627126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 13:00-17:00

山东省泰安市公安局出入境岱岳接待大厅

详细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泰山大街439号

咨询电话:0538-8567269

投诉电话:0538-8567269

值班电话:0538-856669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08:30-12:00 13:30-17:00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详细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金阳大街501号

咨询电话:0538-5615543

投诉电话:0538-5615543

值班电话:0538-535511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08:00-12:00 14:30-18:30(夏季) 13:30-17:30(冬季)

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详细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东平街道办事处汇河街617号

咨询电话:18888272616

投诉电话:0538-2075038

值班电话:0538-207538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08:30-11:30 14:30-17:00

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详细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金斗路南首

咨询电话0538—7103092

投诉电话:0538—7103092值班电话:0538-710305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08:00-12:00 13:30-17:30(冬季) 14:30-18:30(夏季)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详细地址:山东省肥城市新城街道向阳街007号

咨询电话:0538-3232101

投诉电话:0538-3232101

值班电话:0538-323191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08:00-12:00 14:00-18:30(夏季) 13:30-17:30(冬季)

山东省泰安市公安局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出入境受理点

详细地址:山东省泰安市高新区南天门大街2555号

咨询电话:0538-8275264

投诉电话:0538-8936880

值班电话:0538-893875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08:30-11:40 13:30-17:00

拓展:

护照申请条件

(一)中国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即可凭身份证提出申请普通护照。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提出申请。

(二)具有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换发普通护照:

1、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以下条件可申请补发普通护照

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

(四)具有以下条件可申请普通护照加注

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多音字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

业务咨询电话:0538-6991156、办公室联系电话:0538-6991838

办公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楼

其他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机构常用电话和地址:

市劳动社会保险事业处, 电话:0538-6988800、地址:泰安市迎胜路138号

市机关保险事业处,电话:0538-6991279 、地址:泰安市市政中心C9048房间

市医疗保险事业处,电话:0538-6998969、地址:泰安市市政中心A9052房间

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电话:0538-6991761、地址:泰安市迎胜路138号

扩展资料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全市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培训制度,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标准和社会保险待遇的支付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五、负责政府人才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人才开发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组织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规划、政策,落实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市创新创业政策;健全落实博士后制度;协调推进全市人才服务体系建设。

六、负责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工作。落实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政策,拟订管理办法及组织实施;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安置政策。

七、负责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及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拟订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

八、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赴国(境)外培训。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来我市工作外国专家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聘请外国专家规划;拟订吸引国(境)—4—外专家来我市工作或定居政策;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对外交流工作。

九、负责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和实施工作;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调研科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常用电话

献血指引星期四

1号车:

泰安市财源大街下河桥

联系电话:18553879526

2号车:

_城镇卫生院附近

联系电话:18553871978

3号车:

泰安市新华书店、凤台

联系电话:18553870602

4号车:

宁阳县人民会堂

联系电话:18553879576

固定采血点:

市中心血站爱心献血屋

地址:泰安市东湖路与迎春路交叉路口西北角

联系电话:0538-6261635

采血时间:每周一至周日

每天8:00—11:00;14:00—16:30

万达广场爱心献血屋

地址:泰安市泰山大街与望岳东路交叉路口西南侧

联系电话:18553871856

老街献血屋

联系电话:18553871856

机采血小板预约时间

周一至周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地址:泰安市中心血站成份科

联系电话:0538—6261618、0538—6261632

新泰市园林局采血点

地址:新泰市园林局门前

采血时间:每周一到周日9:00—16:30

新泰市银座采血点

地址:新泰市府前大街42号银座商城门口

采血时间:每周一到周日9:00—16:30

街头流动采血将根据每一天的实际血液库存情况,以及是否有驻泰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预约集体献血等情况,临时调整出车时间和地点,如未能及时通知变更,敬请广大献血者谅解。详情可致电0538-6261635咨询每天的准确安排。感谢您的爱心奉献。

温馨提示:

1、献血地点可在“泰安市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菜单栏“爱献血”---“献血导航”中查找。

2、献血前一晚要清淡饮食,不熬夜,不饮酒,献血当天早上,进清淡饮食,多饮水。

3、献血时请携带身份证或驾驶证等有效证件。

泰安好的离婚律师很多,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听说山东青来律师事务所的马凤明律师做离婚案件非常好,我一个闺蜜离婚就是找的马凤明律师,很有耐心很专业,案件胜诉了,帮我闺蜜争取到了很大的权益。我不知道电话,有需要的可以去百度搜索“马凤明律师”。

1、泰安市户政管理科的电话:0538-5615537。

2、泰安市岱岳区公安局户籍大厅的电话:0538-8567269。

3、泰安市肥城公安局警务综合服务大厅的户籍电话:0538-3231922。

4、泰安市行政服务大厅的户籍电话:0538-7103088。

5、泰安市泰山区公安分局综合服务大厅的户籍电话:0538-6261567。

扩展资料

泰安市公安局户籍办理需要准备的资料

一、合法稳定就业类户籍办理

1、招工迁入

(1)本人申请;

(2)居民户口簿(集体户籍卡)、居民身份证、迁出地户籍证明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3)劳动合同、单位接收证明信;

(4)参加当地社会保险年限证明(市外人员迁入泰安市市区的满1年,市内人员迁入泰安市市区的满半年,迁入县级市市区、县政府驻地和其他建制镇的满半年);

(5)市外人员迁入泰安市市区的需提供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证明;对被评为泰安市市级及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农民工、先进工作者以及其他有突出贡献等条件之一的务工人员、符合市委、市政府“人才强市”战略引进的人才不受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及参加当地社会保险年限限制。

2、被机关事业等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录(聘)用及工作调动迁入

(1)居民户口簿(集体户籍卡)、居民身份证、迁出地户籍证明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2)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录(聘)用通知书(工作调动的需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调令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3)单位接收证明。

3、大中专、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迁入

(1)毕业证书;

(2)《就业报到证》(非应届已就业毕业生可不提供);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

(4)单位接收证明;

(5)《户口迁移证》;

(6)居民身份证。

4、投资经商、兴办实业类迁入

(1)工商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近24个月的纳税发票或完税证明;

(4)合法办公场所证明。

二、合法稳定住所类迁入户籍办理

全市取消购房面积及金额限制,购房迁入不再必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凭房管部门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证明等也可申请落户。共有产权的,产权人仅限夫妻及未婚子女。

1、本人申请;

2、居民户口簿(集体户籍卡)、居民身份证、迁出地户籍证明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3、房屋合法产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暂没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凭商品房购买合同、购房发票及房管部门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证明;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明,以及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4、共同迁入的,根据情况需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无法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的,需提供父母和子女关系证明)、未婚证明(仅限迁移户中子女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等;

5、社区民警出具的实际居住情况调查证明。

三、合法租赁房屋类迁入户籍办理

按照《泰安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政府令[第162号])规定,在我市办理了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口,因租房迁入我市县级市市区、县政府驻地及其他建制镇的,以及市内人员因租房迁入泰安市市区的,需连续租住同一成套住房满2年,并提供房屋租赁证、居住证等证明材料。

办理租赁房屋落户,一般遵循同一地址不得重复登记户口的原则。承租人已不在租赁房屋实际居住的,应将户口迁至实际居住地。

1、本人申请;

2、居民户口簿(集体户籍卡)、居民身份证、迁出地户籍证明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3、租赁合同。租住房管部门直管房屋或公民合法所有产权房屋的,还需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证(连续承租同一房屋2年以上);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的,还需房管部门出具连续承租同一房屋2年以上的证明;

4、居住证(在本地合法居住2年以上);

5、房屋所有人允许承租人在其房屋地址落户的书面申明、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6、共同迁入的,根据情况需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无法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的,需提供父母和子女关系证明)、未婚证明(仅限迁移户中子女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等;

7、社区民警出具的实际居住情况调查证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责任书。

四、“三投靠”户籍办理

“三投靠”是指公民直系亲属之间的投靠迁移,包括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和夫妻投靠。对于夫妻一方服现役(或者死亡、失踪),另一方要求投靠公婆或者岳父母的,或者离婚子女要求投靠父母的,要坚持以实际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的原则,以人为本,从严把关,参照“三投靠”政策办理。

投靠迁移,应当由被投靠人申请,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请:

1、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无法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的,需提供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等法定证件或者司法文书;

3、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需提供未婚证明;离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离婚协议书);儿媳或者女婿投靠公婆或者岳父母的,需提供配偶服现役或死亡、失踪证明;

4、儿媳或者女婿投靠公婆或者岳父母以及离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经派出所调查核实确与公婆、岳父母或者父母共同居住生活。

6、被投靠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五、其他户籍办理

对于以上未涉及到的其他户籍业务,严格参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泰安民生警务平台-警方地图:办事窗口

泰安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泰政发[2015]4号文件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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