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说恋爱期间,不可把真情一遍抛,要擦亮眼睛,看清楚眼前人,是否是你值得珍惜的人,两人相处之前,多方了解一下你的女朋友是否可信,是否是一个难得的好女人,是否能把真心托付,不过这个世界,女人比男人偏少,有很多男人很难找到自己心仪的女人,一旦年龄大了,就胡乱找个女人,也不经调查,只要是个稍微看得上眼的,就迫不及待的拍拖了,并且把真心金钱一通抛,可到头来,竹蓝打水一场空,人财两失,这样的事情很少见,但不是没有,并且屡见不鲜,我们这里曾多次发生,被骗的大多是大龄青年,不过这几年很少了,所以你得擦亮了眼睛,来对待自己的终身大事,不可全抛一遍心,祝你好自为之,也祝你今后好运
这要看你们之间有没有什么一些约定呢,如果没有什么约定的话,这个是很难起诉的,而且如果对方不是用强制手段,比如说坑蒙拐骗用非法的手段来。你的钱财这个就可以归结为你为这个感情买单,这就会定义为是你的一种自愿行为。
以谈恋爱为由利用感情骗取钱财的,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对涉案财物进行追缴,追缴财物后会退赔。
利用感情骗取对方钱财的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婚姻是情侣感情的升级,一段好的婚姻关系能够促使男女双方共同进步。
可在江苏就有这么一对夫妻,硬生生把婚姻变成了爱情的坟墓。丈夫从2016年开始婚内与其他异性保持不正当的关系,三年中私自动用婚内财产向情人转账63笔,涉及金额五十多万元,甚至连父母留下的房子都抵押了。
妻子知道后话不多说,直接将二人告上法庭。那么妻子的维权之路会遇到哪些困难?丈夫和情人最终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吗?
丈夫的小秘密
故事的主人公徐女士和丈夫黄先生是江苏南京人,二人于2011年走入婚姻的殿堂,两年后生下一个女儿。有了孩子后,两人虽然生活压力更大了,但有情饮水饱,为了共同的小家,再苦再累也值得。
可惜,这种平淡而又幸福的生活仅仅维持了五年。2016开始,徐女士发现丈夫开始有些异常,他每天下班回家对自己爱答不理,家务也不做,甚至连孩子都不陪。对于丈夫的表现,徐女士非常不满,她经常埋怨丈夫。两人因此经常吵架,家中搞得乌烟瘴气、一地鸡毛。
人家都说夫妻之间的吵架是床头吵完床尾和,可徐女士和黄先生却是越吵越凶。女人的第六感告诉徐女士,丈夫一定有问题。她开始处处留意丈夫的小细节,很快她就发现自己看不到丈夫的朋友圈了,偶然有一次,她通过朋友的手机看到丈夫发了这样一条动态:
“我十年受的苦,得了十天的幸福,我值了。”文字还配有他和别人互道早安晚安的聊天截图。一时间,徐女士心里五味杂陈,她想不通自己和丈夫怎么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朋友当时还夸赞徐女士,说羡慕他们夫妻二人感情和睦,结婚多年还像热恋一样。可徐女士也只能苦笑,两人结婚都没有十年,丈夫口中的她又怎么会是自己呢?但为了保住颜面,徐女士只能继续跟朋友继续尬聊。
在内心经历了悲痛、愤怒、不知所措之后,徐女士最终想到了孩子,她选择冷静下来。一天晚上,徐女士趁丈夫睡着,偷偷拿到了丈夫的手机,翻阅着聊天记录,没想到接下来看到的一幕让她彻底崩溃。
她打开了丈夫的置顶消息,“亲爱的、宝贝”此类亲昵称呼层出不穷,两人暧昧的聊天记录高达几千页。不仅如此,他还发现丈夫有多笔转账记录,每一笔转账金额都是像“1314、520”这些有意义的数字,转账下方还有甜蜜的附言。
此时的徐女士看着手机浑身气到发抖,特别想把丈夫弄醒吵一架。但考虑到孩子第二天还要上学,不想影响孩子睡觉,她选择继续忍耐。于是,她拿出自己的手机,把丈夫和情人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以及那个女人的****一一拍了下来。
晚上,躺在床上的徐女士辗转反侧、夜不能寐,她一闭眼脑子里全都是那些露骨至极的聊天内容。第二天,趁丈夫去上班,徐女士拨通那个让自己愤懑不平的电话号码。
徐女士接通电话就开门见山,直接说自己已经发现二人之间的不正当关系:
“他是有家室、有老婆孩子的人,你不要再缠着她了”。不料电话那头的回复直接惊掉了徐女士的三观,对方称自己和黄先生就是好朋友,没有徐女士所说的不正当关系。徐女士听到这直接火冒三丈,这个小三不仅偷人骗钱,还把自己当傻子,于是便和对方吵了一会,气冲冲地挂掉了电话。
电话打完了,徐女士越想越生气,既然小三这边不听劝告,那就直接向丈夫摊牌。
徐女士怕孩子听到两人的谈话内容,影响孩子的未来成长,提前将孩子送去了婆婆家中。晚上,丈夫刚刚下班回家,徐女士内心的怒火直接像山洪爆发一般全部发泄出来。她上去对着丈夫就是一巴掌,又连踢了好几脚,丈夫直接被打蒙了。
随后徐女士开始质问丈夫:
“你是不是人啊,家里每天柴米油盐、孩子都是我在管,你还出去找小三?”黄先生看到妻子这个态度,也开始破口大骂,两人随即吵了起来。过了一会儿,黄先生实在是被妻子吵烦了,说出了实话。
丈夫向徐女士承认了自己婚姻出轨的行为,出轨的对象是自己的前女友赵某。2010年时,黄先生在河南做生意,结识了赵某,交往两年之后二人分手。分手后黄先生回到了老家南京,二人再也没联系过。
黄先生本以为这段感情就此翻篇了,可有时候缘分就是这么奇妙。
2016年,赵女士的表姐在南京生产,她前来探望。因为在此地也没什么朋友,她就想到了自己的前男友黄先生,遂拨打了他的电话。黄先生看到来电显示自己也很奇怪,为什么前女友会在这个时间点联系自己?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黄先生接了电话,电话那头传来熟悉的声音。
一开始黄先生的内心很平静,他认为感情这种事情过去了就是过去了,自己现在还有家室,要对家庭负责。
二人先是互相客套了一番,随后回忆起当年在一起的点点滴滴,说着说着二人的情绪都有些激动,最后二人约定见一面。
黄先生怎么也没有想到,正是这一错误的决定让自己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越陷越深
见了面后,二人相谈甚欢。可能是结婚后被家庭的琐事烦扰得太多,黄先生觉得跟赵女士相处的时光是如此轻松和愉悦。对比之下,他认为妻子的性格和样貌都不如自己这个前女友。
渐渐地,黄先生开始变得不爱回家,不愿意跟妻子儿子沟通。他会经常借着加班、应酬的理由,偷偷跑去跟赵女士约会。
也许是婚姻的琐碎让他渴望新的生活,也许是对之前的感情恋恋不舍,二人最终走到了一起。后来赵女士回到了河南,黄先生多次骗妻子说自己要去外地出差,一走就是十天半个月,实际上是去跟赵女士相聚。
听完了丈夫的陈述,徐女士更加不能理解赵女士对丈夫的感情。她觉得自己的丈夫长相一般,还有家庭,赵女士跟他在一起无非就是图他那几个拆迁款而已。对于妻子的怀疑,黄先生没有作过多争辩,因为的确是他有错在先:
“就像陷入了一个漩涡一样,出不来”后来,黄先生跟妻子表示,自己会跟赵女士做个了断,重新回归家庭,希望徐女士看在孩子的份上再给自己一次机会。
徐女士也是个心软的人,她觉得人都会犯错,只要迷途知返,夫妻之间没必要置对方于死地。可徐女士不知道,出轨这种事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丈夫认错后,他们一家的生活平静了一段时间。可好景不长,没过几个月,赵女士再次和黄先生偷偷联系,勾引他。赵女士先是以想念黄先生为由给他发来了消息,这一下让黄先生再度破防。
赵女士说,家里给自己安排了相亲对象,对方已经给了七万彩礼。可自己不喜欢那个人,所以希望黄先生能给自己七万块钱,她好把相亲对象打发走,跟黄先生重新在一起。
黄先生二话没说,直接把钱打了过去。
后来有一天,徐女士发现丈夫最近又开始有点反常,就再次偷偷查看了他的手机。这一看才知道,原来丈夫和赵女士背着自己还在偷偷联系。这下可把徐女士气坏了,他再次找到丈夫当面对质。
而黄先生给出的理由也很搞笑,他觉得赵女士每次都称呼自己“亲爱的、宝贝”,而妻子从来都没有这么称呼自己,他说妻子一点也不温柔。
听到这些,徐女士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她直言自己现在每天为家庭的琐事忙得不可开交,家里上上下下、大大小小的事情都是自己跑前跑后,丈夫不但不懂得感恩,还挑起自己的理,简直是不可理喻。
徐女士认为若丈夫和赵女士结婚,过不了几年也会有一样的感受。
两人吵了一会,徐女士又想到了一个问题:黄先生平时的月收入只有五六千块钱,家里的财政大权都在自己手里,丈夫哪里弄来七万块钱转给赵女士?
于是,徐女士再次向黄先生发出质疑。
最终,在徐女士的连续逼问下,黄先生也道出了实情。黄先生说自己之前转给赵女士的钱都是借的,一开始是刷信用卡,信用卡透支后,又去借高利贷。
时间一长,黄先生已经是负债累累,无奈之下把自己车也卖了。后来发现卖了车也不够,只能把父母名下的一套房产拿去做了抵押。那时的黄先生仿佛已经陷入了一片沼泽之中,每动一下都会让自己越陷越深。
听完丈夫的坦白后,徐女士彻底对眼前这个男人死了心。这一次她没有心软,直接将丈夫和赵女士一起告上了法庭。
妻子的维权之路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案件,徐女士表示自己的的诉求主要有两点:
“第一要求确认丈夫与赵女士的赠与行为无效,第二点则是要求赵女士全额返还被赠予的财产。”可令徐女士意想不到的是,自己刚刚起诉成功就遇到了困难。
由于徐女士手里只有丈夫和情人的微信转账记录,总计八万多。至于银行卡和私下的现金赠予的金额,她并不清楚。所以需要调查取证,而这个取证过程是不太容易的。
没有办法,徐女士的律师表示:
“我们只能申请调查令,去查询丈夫的银行卡的流水和某宝的支付清单。”徐女士到了银行经过查询之后,发现丈夫名下银行卡转账记录有50多万。
虽然查到了流水,但是一个新的问题也出现了。徐女士丈夫的银行卡流水记录中包含了很多ATM取款,还有一些某宝转账。虽然丈夫已经承认,但是短时间内这些钱的流向证据并不清晰,所以并不能完全认定这些钱都到了赵女士手中。
法庭认为,黄先生私自动用婚内财产向他人进行转账的确侵害了徐女士的权利,徐女士有权利用法律来维权。但法律在保护徐女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公平公正,不能弃被告权利于不顾。
听完法庭和律师的意见,考虑到败诉的风险,徐女士决定把诉讼金额由50万元调整到16万元,先从有明确证据的部分进行起诉。
调整过后,法官考虑到此案案情复杂,涉及到双方家庭以及个人隐私,在开庭前想组织原被告双方庭外调解,但赵女士拒绝了。
赵女士认为黄先生给自己的转账都是其自愿的,并且是人情往来的红包,自己没必要调解。如果非要调解,赵女士表示自己只能象征性还个三千五千,但这些与原告徐女士的要求相差甚远。
既然赵女士态度如此坚决,那法庭只能公开审理此案。
开庭当天,赵女士的律师发表了辩言。
第一点,赵女士认为诉讼的16万元中,有4万元是黄先生的还款。虽然转账附言有亲昵称呼,但不能说明二人就是恋人关系,该笔转账更不该视为是黄先生的赠予行为。
法官随即问黄先生是否有此事,黄先生也承认了赵女士曾借给自己4万元现金。
徐女士看到丈夫在法庭上还帮赵某说话,十分愤怒。便向法官提出,即使丈夫向赵某借过钱,也与本案的赠与合同无关,赵某应该额外起诉。
赵女士的第二点抗辩理由则是其余12万元,是黄先生主动、自愿赠予自己的人情往来的红包,自己无需归还。赵女士认为黄先生是个四肢健全、智商正常的成年人,他有独立思考的能力。
黄先生能够分辨家庭必要支出和人情往来红包之间的界限,所以黄先生对自己的经济赠予是合理的。
对于赵女士的第二个观点,徐女士也是好不退让。徐女士认为,丈夫和自己的结婚后所得收益都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丈夫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完成赠与行为,已经对自己的利益构成了侵害。
乍一看,原告被告双方各执一词,还都挺有理,究竟孰对孰错还需要靠法律来分辨。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的权利,夫妻因日常家庭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因非家庭生活需要而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重要处理决定的,应当经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取得一致意见。
总结来说就是:如果不是让家庭受益的或者必要生活开支的,必须两人都同意,否则就不合理。
很显然,黄先生未经徐女士同意私自动用婚内资产赠予赵女士的这一行为并不是家庭生活需要,而是为了取悦赵女士。并且,黄先生的这种做法也并非为了家庭利益。所以法庭认为,黄先生的做法的确侵害了妻子的权利。
此时,赵女士的代理律师有些坐不住了,赶忙辩解。该律师认为赵女士并不承认与黄先生之间的情侣关系,声称二人只是普通朋友,至于黄先生对自己的亲昵称呼,都是他一厢情愿的。
虽然被告律师的辩护理由有些牵强,但法庭是一个公平公正的地方,就算是输也要让赵女士输的心服口服。
这一下,案子的定性就在于对黄先生和赵女士关系的界定了。法官在看了两人的聊天记录后认为这两人属于不正当关系:
“因为正常的异性往来不会发生在半夜,而且转账金额不应该经常出现“1314、520”此类具有特殊含义的数字,更不会在附言中出现“老婆大人明白我的心吗”等敏感性字眼。”本以为到这里案子就该结束了,赵女士应当归还徐女士12万元,可就在这时戏剧性的一幕再次发生。
黄先生不知是迷途知返还是想鱼死网破,竟然对法官说自己对那4万块钱的定性有异议。黄先生表示,赵女士说自己于2015年向她借了4万元,于2016年早已还清。但自己和赵女士在2016年才刚刚在一起,所以这4万元也应当归还自己。
听完黄先生的表述,法官也有些怀疑,便问他:
“那你之前为什么不说,还承认自己向赵某借了4万元?”黄先生理直气壮地说:
“那我还不能提出异议了吗,我有没有这个权利?”这一幕让在场的旁听人员哭笑不得,此时的黄先生就像个到处告状的小学生。
后来,法庭经过一番讨论,做出了最后的认定。因为黄某前后做出了不一致的陈述,所以法庭认定这4万元并非黄某履行的还款义务。
庭审结束后,法院做出了判决:两人的行为违反善良风俗,赵某在明知对方有家庭的情况下仍插足关系,属于破坏家庭。并且要求赵某返还所得的近16万元人民币。
判决结束后,赵某拒绝还钱,最终案件被移交至执行局。执行局经过调查,发现赵女士名下账户中45万元存款,随即予以冻结。在规定期限内,若赵女士还不执行还款,法院将会把这部分钱还给徐女士。
而对于剩下的款项,执行局将会把赵女士名下的车、房一起冻结,进行拍卖,拍卖的钱用于还给原告。
就这样,赵女士最终拿回了属于自己的钱。
小结身为男人,既然选择和女方走到一起,步入婚姻的殿堂,就该好好的担负起责任,更何况自己的妻子平日里兼顾柴米油盐和孩子。这既是做人的基本道德,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品质。
图一时新鲜而选择出轨他人,着实是不可取。
再者,如今我国法制社会的建设越来越完善,遇到此种事情大可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只有重视法律,尊重法律,法律才会保护我们。如果徐女士仅仅将这些事情看成一地鸡毛的小事,从而去和赵某争执、打架,结果可能和现在完全相反。
最后想和大家说,对于金钱的诱惑我们要有明辨是非的能力。不可否认,金钱可以给我们带来很多,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义之财不可取,否则终将酿成大错。
对于徐女士这样一位运用法律维护权利的机智女性,各位有何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下您的想法。
不一定会留案底,但是报警信息会一直保留。
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一定要第一时间搜集证据、及时报警。被骗后可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报警!也可以直接可以向案发地、诈骗行为实施地、诈骗结果发生地、嫌疑人住所地报案,就是你可以选择在你的所在地报案,如若你清楚犯罪嫌疑人在哪,也可以去其所在地报案,两地警方任何一方接到报案后均应受理。但是一般网络诈骗的骗子使用的都是虚拟IP地址,因此,你所谓的地址大概率是假的。
在发现被骗时,一定要头脑冷静,先将所有证据交易记录保存好,最好以公证的形式,至少是动态的视频形式保留,同时进行进一步法律维权。如果有对方银行账号的话,警方一般都会立即进行止付冻结。同时,还要把搜集好的证据提交给警方。比如转账记录,去银行打好账户流水;保留好微信、QQ账号、聊天截图等证据。特别强调,在乡镇的尽量到县公安局去报警。一定要配合办案民警做好笔录,把被诈骗的原因过程都说出来,记录在案。积极配合调查,给警方提供线索。切不可因为怕丢脸而隐瞒事实。如果被骗金额超过两千元的,警方就会予以立案。低于两千元的,报警一般不予立案。但还是建议去派局所报案并提供有效证据。当受害人数、涉及金额累计达到一定数额时,也将会被立案调查。强烈建议受害者不要自认倒霉吃亏,而是带上证据去附近派局所做报案记录。如果你的被骗金额较少,比如几百元或者几十元,且不愿意去派局所报案的,可以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进行举报。当所有人的举报达一定次数后,相关部门定会立案调查,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让其得到应有惩罚。举报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详细填写举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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