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两性情感故事的过程

口述两性情感故事的过程,第1张

来自3位中年女人自述:我之所以会“出轨”,无非是丈夫满足不了这3点虽然幸福的婚姻是每一个人都希望自己能够得到的,因为每一个人在结婚的时候都是奔着可以白头到老的,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却有很多的人,婚姻并不是特别的幸福,也造成了如今离婚率越来越高的主要原因。当然在结婚以后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有勇气离婚的,还有一大部分的人即使在婚姻当中感受到不幸福,也是不愿意离婚的,只是会做出出轨的情况。通过现实生活当中女人出轨的调查就发现了,之所以女人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大部分都是因为丈夫无法满足这三点,大家可以通过三个40岁女人的自述来了解一下。比如第1个就是40岁的王大姐,她本身是一个很幸福的女人,尤其是与自己的丈夫刚结婚的时候,她觉得自己找了一个特别好的男人,因为自己很喜欢老实本分的男人,并不喜欢花言巧语的男生。只是在结婚以后她却特别的后悔,因为她找的这个男人实在是太老实了,一点都让她感受不到被爱情的滋润。比如在结婚以后,王大姐依旧希望自己的丈夫能够时不时的给自己一些浪漫,尤其是自己的生日或者是一些节日的时候,哪怕丈夫给自己买一枝花,她都会觉得特别的开心。但是她的丈夫却比较木讷,经常的让自己特别的失望,虽然她也知道,自己的丈夫是为了家庭,每天工作特别的忙碌,也把家里的财政大权都交给了女人,但女人依旧觉得特别的空虚。所以在一次公司聚会的时候,她竟然就与自己的同事走在了一起,两个人发生了男女之间的事情,在那以后王大姐特别的后悔,但是她又觉得欲罢不能。因为她觉得是自己的老公,没有办法满足自己的要求,没有办法让自己感受到被爱情滋润的生活,所以她才会做这样的事情。而如今她与自己的情人每天真的就像是恋爱一样,对方会时不时的给她一些小惊喜,让王女士觉得很开心,甚至有了想要离婚的打算。再来了解一下40岁的李女士,李女士她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除了在年轻的时候,不管走到哪里都是人群的焦点以外,在40岁的时候也是如此。也因为很漂亮的原因,她一直以来都是享受被男人追求的快乐,但是在结婚以后她就发现了,好像是因为丈夫已经得到自己的原因,对自己一点都不上心,经常的说李女士又胖了,或者是又丑了,这都让李女士感受不到自己的魅力,虚荣心也不能够得到满足。也因为丈夫不能够让自己这方面得到满足的原因,李女士竟然通过一个聊天软件认识了一个比自己小一岁的男人,之所以她会与男人走在一起,甚至两个人也经常的约会,也是因为这一个小男人经常的让李女士感觉到开心,同时也能够让她的虚荣心得到满足。比如这一个男人经常的夸赞李女士实在是太有魅力了,这也让李女士感觉到每一天都是精神焕发的样子,每一天都特别的开心,甚至忘记了自己已经是一个结婚的女人,虽然李女士本身是一个特别注重家庭的女人,但是却因为男人经常的忽略她,让她才会做出出轨的事情。再来了解一下40岁的白女士,她其实之所以会出轨,也是因为自己的丈夫没有办法满足自己在生理方面的需求。因为她的丈夫在自己生完孩子以后就很少碰她了,即使偶尔在她的要求下两个人进行夫妻生活,男人也是草草了事,根本就不在乎白女士的感受。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她才有了一心,想要通过找其他男人来感受到被爱感受到夫妻生活的快乐。在一次旅行的时候她就认识了一个与自己年龄相仿的男人,通过两个人的聊天以后,白女士也发现了这个男人与自己拥有着很多相似之处,两个人拥有着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所以他们就相互的留下了****。在那以后就经常的约会,慢慢的就有了男女关系,在有了男女关系以后,让白女士觉得特别的开心,因为她再也不会得不到满足了,两个人之所以在一起,也是因为相互慰藉。当然白女士也没有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有任何的不妥之处,因为在她看来,虽然与自己的丈夫没有离婚,但是对方却缺少对自己的关怀和照顾,在没有办法满足自己需求的同时,她找一个其她的男人自然是很正常的。其实通过以上这几个40岁女人的自述,大家也了解到了,每一个女人之所以出轨自然是有原因的,虽然每一个人出轨的原因都会有一些区别,但希望所有的男人也应该避免有这样的情况,千万不要忽略自己的女人。也不要觉得女人到了40岁就不需要被夸奖,被赞赏,被肯定,也不要觉得40岁的女人就没有夫妻生活方面的需求了,希望所有的中年夫妻都应该重视这个问题,这样才能够有利于家庭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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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情感文章口述篇1:人到中年 用智慧让爱历久弥新

 作者:杨扬

 “老婆,我有一个升职的机会,你觉得我应不应该上”

 “应该啊,这还用问吗”

 “但必须去长沙长驻,每个月只能回来一次。”

 “……”

 宋乾用一大串“好处”填补了我的沉默:“如果我去了,公司会给我配车,这台车就留给你接送女儿用。你不是想再买套房吗,以后我年薪20多万,指日可待啊!”

 两年前,宋乾跟我“商量”去长沙工作的事。他所描绘的蓝图那么光明具体,任何“识大体”的妻子都理应支持。可我心里总有一丝别扭。

 宋乾去长沙赴任后,每天都会打电话回家,月底不仅会将不菲的薪水打到我卡上,还会给我和女儿买礼物。去年,光名牌包,他就为我添置了3个。可是,我的感觉越来越不好。以前,我特别烦宋乾打呼噜,现在他不回来了,我反而睡不着了。晚上,听到楼道里的脚步声,我会下意识地竖起耳朵——其实我心里也清楚那天不是他回家的日子,可我总有种期盼,说不定他想给我个惊喜呢宋乾回家的那两天,我会一刻不离地黏着他说话,可说了几句,我们又都索然无味了。

 去年3月,我发现了宋乾的一个秘密,他加入了一个长沙的QQ同城聊天群。我总觉得只有在现实中特别空虚寂寞的人,才会在网络上寻求寄托;我也从没想过自己会翻看老公的笔记本电脑,能“无师自通”,像个老练的私家侦探。也许,女人在察觉情感危机时都会迸发出很多潜能吧。总之,那一天宋乾回单位述职,我却在家里经历着惊心动魄。

 要说宋乾出轨,我暂时没发现。可那个聊天群里好多名字都很暧昧,男男女女聊得热火朝天,我有种莫名的敌意——这些人跟自己的老婆老公准没这么多话说。宋乾睡在我旁边,我却觉得这个男人的心已经不在我身上!他的电脑里有什么秘密,他的心里现在藏着谁我决定调查清楚。

 你的另一半少了些什么

 我申请了一个QQ号,取了个很诱人的名字——红色高跟鞋,顺利进入宋乾所在的那个聊天群。

 晚上10时左右,宋乾进群发了一则时政笑话,我立即回应。两人一捧一逗,很是默契——16年的夫妻能不默契吗第三天,我干脆提出私聊。

 我问宋乾“你在群里很受欢迎啊,有没有想过发生点什么”他立即回答:“我去年才来长沙工作,只想多交几个朋友。倒是你,名字容易让人产生误会。”我编了一个故事:丈夫长期驻外,孩子又在爷爷奶奶家,我很空虚。“你可以多看看书,或者去学点儿什么呀!”宋乾开导我,“女人过了40岁,更应该打扮自己、提高品位,现在时代都变了,你看刘嘉玲、关之琳那些女明星,年过40岁比20岁更有味道。”

 我不死心,继续说:“我再有新意,也不过是老瓶装新酒,在老公眼里总比不上一个全新的人吧。”“哎,男人难免遇到诱惑,但你要相信他能在最后关头把握住自己。正因为这个时期家庭容易出问题,女人才更应该悉心经营,提升自己的魅力啊。”

 我明明是奔着“引诱”宋乾去的,可真和他聊起来,反而没了那种念头。更重要的是,换了一个身份,我和宋乾能说心里话了。以前,他若让我换形象、学东西,我肯定会觉得他是不是对我不满了。但现在,我能虚心接受。

 聊了一些天后,我鼓起勇气问了藏在心里许久的一个问题:“你对自己的老婆满意吗”“你问这个问题,说明还没有读懂婚姻。”宋乾说,“没有谁能让对方百分百满意,那样的要求太自私!我只是想让她调整一下,当然,我自己调整一下期待也是可以的。”当时,我心里有一股强大而坚定的暖流,为了宋乾的这句话,别说化妆、看书,上刀山下火海我也能办到。

 参照梦境改造现实的婚姻

 和宋乾聊了三四个月,我渐渐发现他内心很寂寞,有一次他说:“我希望老婆能少为孩子、老人操心,我常觉得她把自己分成了好多份,一份给孩子、一份给老人、一份给工作,所以留给自己,留给我的当然少而又少了。我也不能指责她,可总觉得我们应该有自己的生活了。”那一刻,我流泪了。

 国庆时,宋乾回来组织家庭聚会,我看着忙里忙外的他,有一刹那的恍惚:这个人和网上那个人是同一个吗为什么我们在生活中不能像在网上那么投机呢我们的婚姻看起来热闹、圆满,可我们的交流太少了。这种交流不是指嘘寒问暖,不是指问问菜价多少,孩子功课好不好,而是深层次的沟通!

 “十一”长假结束前,我装作闲谈式地跟宋乾说:“我想读你提过的那本《流血的仕途》,你快递过来给我看看”他睁大眼睛,像不认识似地看着我。我接着说:“我想去剪个短发,你以前说过短发时尚,对吧”他忽然笑了,点点头。

 那天,我跟他说,其实人一辈子不能只谈一次恋爱,以为一脚踏进婚姻就一劳永逸了。夫妻都应该尽量保持谈恋爱时的那种相互在乎的状态,每当觉得平淡了,就应该重新谈一次,这样婚姻才能稳定。他忽然问我:“这都是谁教你的”我说:“是我瞎想的。”

 宋乾回长沙后,我们仍在网上聊天。他说他特别高兴,发现老婆变得臭美了,爱和他讨论书本甚至争个高低了。他的口气像是抱怨,却充满了一个爱妻男人才有的甜蜜,我则讪笑他“晒幸福”。而我自己则发现了一个新的天地,原来40岁的女人也可以活出家庭以外的自我,可以重新拾起大学时爱好的文艺书籍,可以穿上年轻时都不敢穿的红色高跟鞋……

 (口述实录 文中人物为化名)

 都市情感文章口述篇2:最美好的事情是我这辈子暗恋你

 作者:四毛

 这种隐秘、曲折、青涩、矛盾的少年情怀,在他这一生中,只有这一次,所以才弥足珍贵,所以才难以忘怀。这些,都是他后来才懂得的。

 16岁的时候,他梳莫西干头,喜欢看古惑仔,并像大哥陈浩南一样,在学校收了一群小弟,很有几分威望。一个初冬的下午,他逃了课在校外游荡,被隔壁技校的一群混混看到。他暗暗骂了一句脏话,心想,自己的兄弟正巧不在,今天怕是要见血了。

 可是没有。就在混混们逐步逼近的时候,她骑着摩托车停在他的身边,让他上车。

 他回头,看见穿白色棉衣的年轻女子对他笑说:“大白天的,穿着校服,怎么不好好待在学校上课”

 他觉得很奇怪,因为自己压根不认识她。更奇怪的是,他鬼使神差地上了她的摩托车。

 再次见到她,是在一周后,彼时她站在讲台上,笑意盈盈地作为新班主任介绍自己——他所在的这个班,是学校里有名的老鼠窝,女生只知道化妆打扮,男生个个是横行的霸王,而他就是那只领头羊。就在不久前,他领头气走了最后一个班主任,自此学校里再没老师愿意来接这个烫手山芋。

 她刚进学校,人事不知,懵懵懂懂就被领导推进了火坑。

 可是对她,他却做不出任何恶作剧了。他告诉自己,因为她曾经也算是救了一次自己,当大哥嘛,好歹要讲江湖义气。

 没想到,过了一阵,怂恿他做恶作剧的同学,便全体倒戈,偃旗息鼓了。因为,在一群古板枯燥的女老师中,只有她永远挂着温和的笑容;当全校都对他们班横眉冷对不屑一顾时,她仍带着全班气势雄壮地走过升旗台,似乎把他们当成最大的骄傲;找她说话的学生哪怕成绩再差,她都会用含笑的目光看向对方;她在课堂上讲文学,那些古诗词从她嘴里出来,如涓涓细流,一群从不学习的孩子,个个如痴如醉地盯着她。

 女生们下课和她聊服装和星座,男生们围着她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他一向能说会道,总是故意说些吊儿郎当的笑话,引得众人哈哈大笑,当他看到她也被自己逗乐时,就会难以抑制地欣喜。她的名字里有个“雅”字,大家叫她雅姐。他也跟着喊,雅姐。

 有一天下午,他和班上的男生在操场上打篮球,突然听到她叫了自己的名字,他一回头,看见正从操场路过的她笑着对他说:“篮球打得不错,很帅噢。”他瞬间觉得甜蜜漫过心尖。

 他看金庸小说,看到杨过感叹,“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又望一眼讲台上的她,终于明白,如果杨过没有遇到小龙女,那他永远不会成为一个铁骨柔情的真正的大侠。

 他真的收敛了很多。旷课、迟到、打架,统统成为过去。可是,和技校混混的仇怨不是一天两天,收到对方的挑战书时,他还是带着一帮兄弟去迎战了。在那种热血的年纪,这叫为光荣而战。

 没想到对方这次是有备而来,他自己做掩护,让兄弟逃跑,打完架,他带着满身的伤和血,不知道该去哪儿。

 他打了她的电话。她很快就来接他了,看到他的样子,又震惊又担忧。用摩托车载他去医院的路上,她一句话也不说,倒视镜中她的表情始终阴沉。

 她带他去医院上药,医生说额头得缝两针,最好还是检查一下有没有脑震荡。她一听,眼睛就红了。

 缝针的时候,医生偷偷地对他笑说:“你看你姐姐多关心你,可别打架了,你看她都急哭了。”

 她的眼泪让他坚信,自己在她心里有着凌驾于他人的地位。小龙女用了十六年,终于等到杨过来找她。而他希望她也能等他。高考结束,大学毕业,不会太久的,到时候他也一定会来找她。

 学校举办篮球赛,她不仅鼓励全班同学积极参加,而且自己带着女生成立拉拉队。每次打球的间隙,他都在人群中努力搜寻她的位置。他使出浑身解数,只是为了投一个漂亮的三分球,让她看见。

 比赛那天,他们班夺得全校第一,所有人都在操场上扔东西,欢呼雀跃,大家都喊着“雅姐,雅姐”,激动地和她拥抱。轮到他时,他故作轻松地耍酷道:“雅姐,刚才在球场上,我帅吧”

 她不语,笑着向他走近,主动张开双臂拥抱他。

 这个象征性的拥抱不超过三秒,可是此后他的心脏却剧烈跳动了一整天。

 转眼就到了高三,在做题奋斗时,他把自己想成了冷兵器时代勇猛无畏的骑士,高考是最后一道险阻,她是城堡里被围困的公主,只要跨过高考,他就能骑着汗血宝马,前来找她。

 高三的寒假,他每天学习完后唯一的休闲,就是去她家附近四处游荡。有那么几次,他真的碰见了她,她看起来像是笼罩了一层幸福-恬淡的柔光。

 直到那一天。她穿着白色棉衣,手臂挽着一个男人,时而把头搭在男人的肩上撒娇,一副小鸟依人的样子。

 你人生中,是什么时候第一次喝得酩酊大醉又是什么时候第一次想要痛哭流泪对他而言,这两个第一次,都发生在那一天。

 再次开学后,高考倒计时的牌子已被高高挂起。她不再回家,而是住在学校的单身公寓,陪着这帮孩子共同进退。他的成绩突飞猛进,她注意到他疲倦的神态,关切地让他劳逸结合,注意休息。他好想告诉她,这疲倦,并不是因为学习压力呀。

 南方的夏季湿热漫长,她某次上课时无意间透露公寓靠近小树林,学校小店的蚊香大概是盗版,害她天天造福蚊子。他偷偷记住。当天他就逃课打车去附近最大的超市选了十几种不同的驱蚊产品,装满一整个箱子,趁午休时间放在她的宿舍外面。

 第二天她在班上说,不知道是哪位同学这么关心老师,送了这么多蚊香,这下用到明年也用不完了。

 他紧张地握了握拳头,看着讲台上笑眯眯的她,既希望她猜出是他,又希望她永远不知道。

 这种隐秘、曲折、青涩、矛盾的少年情怀,在他这一生中,只有这一次,所以才弥足珍贵,所以才难以忘怀。这些,都是他后来才懂得的。

 那么,后来的后来呢

 再没有后来了,他走进高考考场,他被名校录取,他离开小城市去了远方。他恋爱,毕业,工作,创业,结婚,有了小孩。他在这混浊人世清醒地活,平凡地幸福,认真地向上。

 高三那年的暑假,她在举办婚礼的前一个月意外去世。他去了她的灵堂,黑白照上的她仍旧素净淡雅,那时她28岁。从此以后的每一天,无论他是18岁、28岁、38岁,还是48岁,她都将永远28岁。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他28岁那年想起她的时候,心想,原来“十年生死两茫茫”,说的是这个意思呀。

 骑士赶来了,公主却不见了。他的青春在那一天终结。

 都市情感文章口述篇3:遇见你是生命里最好的事情

 作者:居经纬 来源:《意林》

 我是怎么跟陈潇走到现在的,我自己都不知道,甚至回想起来,自己都会吓一跳。

 我跟陈潇完全属于两个世界的人,她喜欢享受生活中每个不经意的瞬间,从来不替未来着想。大学三年,她早已把五道口附近各式各样的美食吃了个遍,跟她出去吃饭,她会习惯性地掏出一大堆会员卡。

 而我有着自己日复一日的梦想与追求,爱情和食物在我眼里从来都不会显得那么重要。 但是,她在潜移默化地改变着我,我自己都不知道。

 看着她的体重夜以继日地往上长,我也顾不上恰当的语气,直截了当地告诉她:“陈潇,你这个死胖子,别一天到晚就知道吃。 ”

 陈潇的语气没有半点生气,她说:“吃你家大米了,哦,不对,我将来是要喝你家粥的。”

 我真是拿她没办法,但一开始却不是这样子的。

 认识陈潇是因为部门活动,那天部门的人在一起吃饭的时候,突然间门口站着一个长相稚嫩的女生,后来她入座后做自我介绍,我才知道她的名字叫陈潇。我对她第一印象没什么好感,简而言之就是身高不够,颜值也不够,只能靠一脸婴儿肥来凑。而且我是个特别讨厌在时间观念上不准时的人——第一次部门聚餐,她就迟到,这样的人,我丝毫没有兴趣结识。

 最关键的是,当时我有个很爱的女朋友,即便遇到什么特别中意的女孩,我也不会造次。所以在认识她一年以内,我们都没有什么交集,甚至都没说过话。

 当然这一年内也发生了其他的事,比如我跟女朋友分手。

 分手得不够和平,搞得人尽皆知,每个认识我们的人都知道我被她甩了,这其中也包括陈潇。

 那阵子我心情不好,有次部门开会讨论活动方案,讨论了十几分钟无果的时候,陈潇突然出现在会议室门口,脸上愧疚的表情一览无余,我没给她好脸色,劈头骂道:“下次你迟到就可以滚蛋了。”

 陈潇没有摔门离去,而是默默找了个空位坐下来。

 会议结束后,大家都直接离开了,唯独陈潇没有直接离开会议室,而是在我手旁边放了一张纸条。我刚想问她写着什么的时候,她已经走出门外。

 打开纸条一看,上面写着一行字:倘若你心情不好,我可以带你去吃好吃的。

 我心想我们之间很熟吗然后把纸条扔进垃圾桶,但第二天晚上,我给她打电话,问她在哪儿,让她带我去领略美食圣地。

 从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她是个生性活泼的女孩,她乐观向上,好像在她身上从来没有隐藏悲伤,最重要的是她真的能在街道的每一个角落找到久违的味道。

 之后的一年里,她带我吃了很多地方,我也渐渐走出失恋的阴影。有时候我也跟她开玩笑:“陈潇,你是不是对我有什么企图呀做我女朋友门槛挺高的。”

 她从来不会让我占上风:“你得了吧,要是我看上你,你早就是我的盘中餐了,还等到今天。”

 其实在一件事之前,我根本没想过让陈潇做我女朋友。虽然跟她在一起是件非常轻松愉快的事,但是谈恋爱和做朋友是两码事,我总觉得在她身上找不到冲动去爱的感觉。我不知道她对我到底有着怎样的情愫,是不是跟我的想法一样,我也不想知道。

 前女友跟我提出复合的时候,陈潇好不容易帮我收拾整理有序的世界一下子混乱了。那阵子我开始躲着陈潇,我怕陈潇知道后说我没骨气,当然我也没有给前女友回复。陈潇是在我不理她一周后在我常去的咖啡厅找到我的,她好像知道什么似的,直接问我考虑得怎么样了,没有给我回旋的余地。

 我说:“我不知道。”

 陈潇说:“既然没有忘记,就要好好在一起。”

 我说:“但是有些东西已经回不去了,我并不想伤害她。”

 陈潇说:“那你约她好好说清楚。”

 我没有约前女友吃饭,我给她回复了短信: 对不起,我想我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我了,我不能再像当年那样喜欢你了。

 前女友并没有说我敬酒不吃吃罚酒,她给我回复的短信出乎意料般地透着善意:是那个经常跟你走在一块的女生吗,看她的样子挺单纯的,挺适合你的。

 跟陈潇在一起后,我们的生活与之前并没有什么两样。我们约会常去的地方还是各种各样的小吃街或者新开的餐厅。她对我说:“我喜欢你,所以我要带你一起去吃好吃的。我愿意跟你分享我喜欢的一切。”

 有时候我也会问她:“除了吃,你还会做些什么” 她倒也不生气,就像递交挑战书似的语气跟我说:“喜欢你呀。”

 说实话,陈潇这种类型我之前从来没有喜欢过。我觉得这种女生成不了什么气候,太小家子气,目光短浅。跟这种女生在一起久了就会觉得浑身不自在。

 我就这样开始嫌弃陈潇了。

 我打电话告诉她:“陈潇,我不喜欢什么都不会的女生,更不会喜欢一个什么都不会的胖子,你好自为之吧。”

 我说出这句话就有点后悔了,我想我应该委婉一点比较好。

 陈潇很敏感,那天晚上零点已过,我收到她的短信:我知道我自己从来都不是你喜欢的模样,我知道自己好吃懒做、没什么目标,但是跟你在一起后,我真的已经在努力追逐你的步伐了。我从来就没有奢望你会一直陪着我,如果你要离开,我也会像一开始那样送你走。所以,我同意你走,我们分手吧。

 看到短信的时候,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给她打过去电话,电话响了很久也没人接。我给她发短信:我在你宿舍楼下等你,如果你愿意原谅我的话。

 跑到她宿舍楼下的时候,平常情侣的身影也早没了踪影。我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都快凌晨一点了。手机也忘记充电了,那个时候我咬牙切齿地自言自语:“你最好不要下来,下来绝对不给你好脸色看。”

 我坐在草坪边上想起了一些往事。

 还是我之前失恋的那会儿,陈潇带我出去吃完饭,我不想早早回学校,就让她陪我在学校附近转了转。我带她走的路毫不陌生,都是之前跟前女友走习惯的路径。

 陈潇当时跟我提了一个非常无理的要求,她让我做她的引路人,她说她要闭上眼睛走一段时间,问我她可不可以拉着我的衣角。

 我没有拒绝。

 后来如愿以偿——我一个人走在那条路上的时候,我第一个想到的再也不是前任,我反而会不经意想到陈潇拉着我衣角走路的那几分钟。我会无缘无故地笑出声来。

 快凌晨两点的时候,我听见她宿舍门口有人出来,路灯渐渐照亮她的脸庞的时候,我毫无计划地跑过去拥抱了她。

 “傻瓜,谁说要离开你了。”

 那一瞬间,我觉得即便她什么都不会,但只要她在我身边就够了。 我跟她的第一次分手就这么未遂了。

 后来,陈潇再也没有跟我提出分手。 虽说她开始有意识地去学习在我看来有价值的东西,但是她对吃的热爱丝毫不减。

 她就这么理所应当地胖了。

 后来,有人问我,你喜欢陈潇什么呀 我说,不知道,就是拿她没办法。

口述情感故事篇三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焚心似火/只为照你上路。穿越极地的光/抵不过似水流年的惆怅。路漫漫/挣不脱思念的情网。风乍起/已是满城桂花香。

 虽说真爱能让折翅的天使重生,而胸怀和见识更能让天使飞翔得更高。

 正是情窦初开,青春绽放的季节。

 她叫菊桑,是一个矮矮胖胖沉默寡言的丫头。

 她与他在同一个班级读书,并且,他从她那羞怯的小鹿般的眼神中看出她是喜欢自己的。然而,装作未知,并不说破。

 是的,她确是非常非常的喜欢他,1。80的个子,一张干净的脸,迷人的笑容再加上风趣的笑谈,都足以让她倾心,更重要的,他有着神奇的数学天赋,有时那个数学教师难以解答的问题,他竟然可以思路清晰并条理清楚的说出简解法,这在她看来既神秘又充满着无尽吸引力的。

 而她,却是个脑袋里充满着各式各样幻想的女孩,内心善良但极其自卑。

 她个子不到一米六,却对别人有一米六一;

 体重早已超过55公斤,却告诉别人至多有50公斤。

 这种谎言说的多了,甚至连她自己也开始相信自己是窈窕淑女,等着君子好逑了。

 然而,没有。至少,他没有对自己表达任何有意思的讯息。

 班上一些胆子大些的女生都开始和男朋友“老公老婆”的叫着,她却依然守候着他,就那样,安静地,淡淡的喜欢着他。

 那已经是秋天了。午后的课间,她拿了一本语文书去操场上朗诵。她就是喜欢语文,确切的说她喜欢写字,她把很多在现实中不敢说的不敢爱的不敢做的统统写在那本带着锁的日记里,当然包括对他的情感。

 正朗诵得酣畅淋漓时,一记足球砸在了她的太阳穴上,她努力的保持着平衡,但依然没站稳,以最难看的四仰八叉的姿势倒在了地上,意识有些模糊。

 恍惚间,她看到好像是他背起自己进了校医室,并且语气急急的跟校医说着什么。再后来,她就觉得眼皮好重,渐渐睡去了。

 醒来的时刻,她缓缓的睁开眼睛,看到坐在自己床前的就是他,不敢相信!再眨眨眼,是的,就是他!意外的惊喜瞬间传遍了她的全身,麻酥酥的,醉了一般。随即,她为自己这种感觉感到羞耻,脸烧了,耳朵也开始跟着烧了。

 他看到她醒了,脸上的表情先是捉摸不定,随后脸又变得通红。

 他有些疑惑地说:你是不是觉得有点烧啊我去找校医给你量量体温吧

 她急急地摆手:不是不是,我只是一时有点不舒服,不碍事的,你别多心!

 他看着她的样子,觉得好笑,嘴角不经意间露出一丝不知道是嘲笑还是其他意味的笑容。

 在她看来,这个笑容就是他对自己友好的表示:天哪!他该不会也喜欢我吧还是不要喜欢好了,他那么优秀,我怎么配得上呢

 这一刻,她想起了张爱玲的那句名言:遇见你我变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尘埃里去,但我的心是欢喜的。并且在那里开出一朵花来。她想她大概就是那朵正在开放的花吧。

 正胡乱思忖间,他又开口了:昨天的事真的对不起,让你受惊了,我不是故意的,都怨自己技术不好,连累了你。

 顿了顿,他拿出一个食品袋说:这是我去早点铺买的早点,你喜欢吃吗

 牛奶和烧饼——

 她忙不迭的点点头:喜欢!当然喜欢!我每天早上吃的都是这个。

 事实上,她对牛奶不是很感冒,对烧饼就更是讨厌,那股浓烈的大葱的味道是会让她彻底反胃的。

 但是,她依然开心的吃掉这顿在以前看来绝对难以下咽的早餐,她认为这是他对自己仅有的体贴,不接受难道还要抛弃吗她是绝不会允许自己做出任何讨厌他的行为的。

 看到她吃的津津有味,他起身告辞:今天还有很重要的数学课,我先去上课了,你好好休息,完了我给你讲一下讲义。

 她再一次感觉到幸福满满,这是多么让人沉醉的早晨啊!

 他走了,她还兀自躺在校医室那简陋的床上,做起了迤逦的梦。

 因为她的受伤,他们的接触慢慢多了起来。他帮她补数学,她帮他补语文,慢慢的,慢慢的,她开始试着进入他的视线。

 青春期的躁动是最瞒不过旁人的眼光的。班内流言四起,都在说他和她好上了,而且是学习互补型的情侣,真让人羡慕。

 她喜欢大家这样的误会,这样的误会让她满心欢喜。

 而他,内心充满了厌恶:她又矮又胖的身材,脸上还时不时露出傻里吧唧的笑容,有时候真叫人倒胃口,若不是自己语文太烂,怎么都不可能和她有任何瓜葛,谁让她是语文高手呢作文几乎次次拿满分,那个语文老头读起她的文章更是赞不绝口,没办法。

 这时,他想起了他那漂亮的初恋女朋友:那才叫一个美丽!身高一米七,体重也就40多公斤,模特的身材加上一张略显成熟的脸,太完美了!但最终,还是因为异地求学而没能将这段美好的往事继续。

 转而,他又开始想着:班上那个号称年级十大美女之一的芯也不错,身材长得亭亭玉立,那是公认的美不说,学习成绩又好,能找她当女朋友也是不错的选择呢!

 唉。他失落的叹了一口气。被敏感的她捕捉到了,轻轻的问了一句:怎么了有心事

 他给一个她苦笑:没事,我就是有心事也不能说出来烦你啊!她又是欣喜:他是这么的体贴,连烦恼都自己扛着,不让自己担心,真的是内外兼修的好男孩啊!

 她想着想着,忽的,就将心里默念了千万遍的一句话冲口而出:我可以喜欢你吗

 他听了吓了一跳:什么她被自己的鲁莽吓到了,赶紧抿着嘴,一言不发。

 他不再看她,口中继续背着枯燥无味的古文,但内心却翻腾了起来:跟她做情侣要不要笑死人走在一起也太不搭调了!不行,不行!

 她的内心也是纠结着责怪自己:怎么可以那么没脸面跟男孩子说这个自己喜欢他的心思,如果被他知道了岂不是要丢死人了自己什么时候变成这个样子太不矜持了!

 事情并非像她想的那样可以一成不变的一路顺利的走下去,就像是**里演的那样,那次联考给她带来了一个无法预测的巨变,让她的人生彻底转弯。

 那次,他考得很不错,语文尤其进步的快,几乎要超过芯了。因此,他自信满满的去找芯表白,却被芯拒绝了。

 芯还说了他最不想听的话:你不是和桑儿在一起吗怎么还来找我你这样的三心二意,桑儿会伤心的,你知道吗随后,芯甩下一句:别再来烦我,好好待桑儿。

 他生气,他绝望,他转念一想:都是因为她!都是她害的!我要去找她说清楚,我们根本不是什么男女朋友!

 他愤怒的,气急败坏的走到她的桌子边上,一言不发,拉起她朝操场走去。她被他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吓懵了,心思转了很多圈,却始终没有想到他究竟是怎么了。

 他几乎是咆哮着对她说:你以后不要再来给我讲题了,我不需要你了,我们的交易到此结束。你以为你用那点破语文水平就可以笼络我吗休想!你先看看你的长相:水桶体型,大盘脸,头发还那么的一根根竖起来,像个男生,谁会喜欢你别做梦了!我只会喜欢像我初恋女朋友那样的女孩子,漂亮高挑,又或者像芯那样才貌双全的校花!你一样都不占,还想着和我一起别做梦了!从此以后,别再来烦我,我讨厌你!

 他一口气说完了这些话,没有停顿,没有犹豫,只有愤怒和激烈。

 她听呆了,也惊呆了,一连两个“别做梦”像炮弹一样狠狠地砸在她的心上,痛到麻木。

 他说完话就像甩掉包袱一样,迈着大步走了。留下她一个人,杵在冬天无情的风里,泪流满面,竟不知是该伤心还是该解脱。

 她只是站着,也不知站了多久,晚自习也没去上。她不敢放纵自己坐下,她怕坐下以后就再也没有力气爬起来。脸上的泪也不知何时被风吹干了,有的地方还结了冰块。她的脑袋里一片空白,不知道以后该如何面对这一切,去死吗她甚至这样想着。

 后来,她不知道自己是怎样回到家的,也不知是怎样睡着的,也不知梦里她又哭了多久,很多不知道……

 她没有心情再应付高考了,她只想睡觉,因为睡着了可以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做,只是静静的忧伤。

 她休学了,没有参加高考。

 他考上了,是省内的一所普通高校,也去读了。

 关于他的讯息,都是一些关心她的人跟她说起的。她总是对这些人报以微笑,并且说谢谢。

 但这些讯息,对她来说,已经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悲哀过后,她废寝忘食的重新走过高三那段路程:每天五点钟就起床开始背古文和英语,中午从不休息,晚上更是几乎次次都躺在台灯下睡觉。父母劝她不必如此搏命,随便考个什么大学就好了,她只报以微笑,继续苦读。

 等到发榜,她的名字排第三:北京大学。很多人都为这个结局而感到惊喜,更多的是感到意外。因为,学校的老师甚至没有注意到她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学生,她太过于安静和沉默了。

 只有她自己知道,从他对她咆哮那篇话开始。

 她要告诉他,她不是一个仅仅可以利用的小丑角色,她是有才华的,她也不再是他眼里的水桶女孩,她也变得亭亭玉立了:一米六三的个子和45公斤的体重,那是备战高考给压的。但总归,还是符合了他眼里的标准。

 不过,这一切都不重要了,他并不知道,她也不想让他知道。

 上大学,拿奖学金,谈恋爱,她走的大学之路和其他人没什么两样。

 毕业后,与大学恋人结婚,买房,买车,奔小康生活,相夫教子,她过着平淡的安静的幸福生活。

 在平淡安静的生活过程中,她依然会在深夜睡不着觉的时候想起他,想起自己曾经是多么的喜欢他,想的时候依旧是甜蜜参杂着苦涩,她会捶打着告诫自己:不该有这些想念。

 但是,回忆仍是一个坚忍不拔的丝藤,缠绕在她的心间,不肯离去。

 偶然一次,她回乡探望父母,遇见他。

 大热天,他穿着一件很破旧的夹克衫,磨得没颜色的牛仔裤,面容憔悴,胡子也没刮,头发散乱着像是几年没洗过的样子,颓废的蹲在超级百货的门口,与街景极不协调。如果不是同行的高中同学捅了捅她告诉那个人就是他的话,她是决计不会认出他的。

 此时的她,已是一个知名的青年作家,文章的频频发表,数不清的文学巡讲,参观不完的实地写生,以及应付不完的文学笔会。

 这一刻,穿着紫色长裙的她变得成熟了,高贵了,更加出落了,没人会认出她就是当年那个矮矮胖胖沉默寡言的丫头。

 她缓步走向他,像当年似的,小心的轻轻的问了一句:你是杰吗你还认得我吗

 他茫然的抬起头,傻呵呵的笑着:嗯,是呀!你是仙女吧你知道我老婆去哪里了吗她不回家了,我好想她!说完竟像个小孩子一样,兀自哭了起来。她被这一连串的问话和突如其来的哭声吓了一跳,正不知该如何是好。

 还是同学走了过来,拉起她,匆匆的走开。

 咖啡厅,她听同学讲起他的遭遇。

 大学时代,他又追回了初中女朋友,而且痴情无比,对那女的极其宠爱。但那个女的似乎对他没什么感情,如流水般花他的钱,还动辄就发脾气打骂他,可他,竟然都可以容忍。毕业后,那女的说只要他肯给她家里拿出一百万,她就跟他结婚。你也知道,这并不难,他家开酒店,有的是钱。给了钱,这女的就嫁过来了,但是整天跟他闹得鸡飞狗跳,家无安宁。

 那女的嫌他没出息,只会做家务来讨好她;嫌他没本事,只会靠老子生活。他也觉得这么窝囊也不好,也是被老婆骂心虚了,便去外地创业,结果,你想,像他那样被老婆损成是老实巴交没有任何闯劲的人怎么可能创业成功呢欠了一屁股债,还是他老子还的。这期间,他老婆找了一个相好的跟着人家私奔了。他无法承受这么大的打击,疯了。

 她听着他的遭遇,像是看着《当代故事》一样,觉得是那么的不真实。但,这一切又是从同学嘴里讲出来的,那确是,确是真的了。

 逛街此刻也变得无味了,匆匆结帐,回到母亲家里,夫君正在沙发上笑盈盈的看着她归来:累了吧玩得开心吗她勉强的笑笑:还好啦!

 回卧室,夫君跟着进来,轻搂着她:你怎么了出什么事了这样的无精打采

 她说:没什么。稍停了停,抬头问了一句:你觉得我有才吗漂亮吗

 丈夫被她问得一愣一愣的,继而哈哈大笑:你是知名作家,货真价实的才女啊!说你没才,给鬼听,鬼都不信!你当然是极漂亮的呀,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哥们儿嫉妒我娶了个如花似玉的老婆呢

 听着丈夫这样的肯定和赞扬自己,她的心突然又回了位。

 是啊,当爱已成伤,一切都不需要再留恋再回忆了。或许,你不断回忆的念念不忘的美好早已经被时间无情的彻底的打碎,面目全非,无从辨认。

 那么,就让它永远的,永远的,随风飘散吧……

 掌心里纵横着诗行,血脉里涌动着不息的向往,人与人都一样,淡定、真实、善良是人生唯一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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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茜驾到》(New Girl,又名《房客小妹》)是一部美国情景喜剧,于美国时间2011年9月10日在福克斯广播公司(FOX)首播。

图为演员:杰克·约翰逊 Jake M Johnson、佐伊·丹斯切尔 Zooey Deschanel

  现在上班族大部分都是租房住,为了省钱,选择跟人合租最划算,我的生活很拮据,只能答应和男同事合租,他对我很尊重,时间一长,我们俩就从合租关系发展为恋人关系,当然还是因为我了解了他的为人,他跟我在一起后肯定会是个好男人。

  我家在长春,在沈阳工作的我举目无亲,工作定下来了,自然得想办法解决租房问题。

 我开始在公司里寻找合租的“同居”人,在公司打听了一圈,并没有人响应我的“同居”提议,当我垂头丧气回到座位的时候,李超告诉我,他有兴趣和我合租。我本想立刻拒绝,我怎么能和一个男人合住呢

 可我又想到自己现在的情况,一个人租房租不起,又找不到合适的“同居”人,如果找个陌生人的话,还不如和同事一起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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