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0时至24时,南通新增确诊病例2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9例,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基本情况和行程轨迹新增风险点位如下:
确诊病例1:施某,住海安碧桂园金麟甲第工地宿舍,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98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6周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11月19日四季鲜生鲜超市、隆政街道核酸采样点。
确诊病例2:贾某,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0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17贾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11月19日苏通大桥服务区;
11月21日海安市滨海新区千品新材料有限公司。
无症状感染者1:王某,住崇川区启秀路6号工人宿舍,在风险地区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2:邱某,系外省来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21日-23日新兴商务宾馆;
11月21日曲塘寻味记炭火烤肉店。
无症状感染者3:沈某,住崇川区香溢紫郡35幢,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0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7姜某的密切接触者
11月20日香溢紫郡核酸采样点、南通市二院急诊、新华北苑26幢;
11月21日新华北苑26幢、新华北苑北门核酸采样点、隆兴佳园19幢;
11月22日隆兴佳园19幢、隆兴佳园核酸采样点。
无症状感染者4:郭某,住崇川区虹桥西村2幢,在风险地区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18日江苏汇港拖轮服务有限公司;
11月19日虹桥小学和外环西路路口临时核酸采样点、虹西路虹桥小学门口路边摊、南通服装有限公司四楼;
11月20日虹桥西村居委会车库二楼临时核酸采样点、南通服装有限公司四楼;
11月21日虹桥西村居委会车库二楼临时核酸采样点、虹桥西村内荣启便利店和露天健身区域。
无症状感染者5:高某,系外省来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22日崇川区工农北路江海财富大厦B幢、财富大厦马路对面的兰州拉面、_庭酒店精选、南通市六院外核酸采样点、江南厨房、润仟祥黄焖鸡米饭、足鼎记。
无症状感染者6:郑某,系外省返通人员,返通后即闭环转运至隔离点。
无症状感染者7:乐某,住崇川区虹桥新村35幢,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99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5孙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11月18日虹桥新村170幢、84幢菜鸟驿站、54幢小高理发店、万象东园29幢菜鸟驿站、三玖创意园御宴饭店、星光KTV;
11月19日中远路外滩小区核酸采样点、虹桥新村159幢、中远路55号wonderfulKTV;
11月20日wonderfulKTV。
无症状感染者8:马某,住通州湾示范区海鸿花园7幢,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99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13侯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11月19日通州湾农贸市场;
11月20日通州湾青年湖公园、鱼潮里家宴。
无症状感染者9:马某,无症状感染者10:王某,系外省返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22日G15海安北卡口核酸采样点、海安开发大道贵州米粉店。
无症状感染者11:陈某,系外省返通人员,返通后即闭环转运至隔离点。
无症状感染者12:薛某,系外省返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23日通州湾收费卡口核酸采样点。
无症状感染者13:李某,住崇川区青年西路192号,在青年中路60号建筑工地工作,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4:陈某,系外省返通人员,返通后即闭环转运至隔离点。
无症状感染者15:王某,住海门区海西花苑10号,为海门区东洲市场商户,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11月19日、20日海西社区二核采样点;
11月21日拥军路一核酸采样点。
无症状感染者16:史某,系外省返通人员,返通后即闭环转运至隔离点。
无症状感染者17:徐某,住海安市曲塘镇顾庄村1组,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1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22章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11月19日-22日邮政储蓄银行张垛营业所;
11月20日海安万达广场;
11月21日王垛邮政、曲塘镇1234567鸭血粉丝店及西边的煎饼遇饭团店、美食一条街浩妈小吃铺;
11月22日曲塘肯德基、发到家超市、普泽大药房。
无症状感染者18:张某,住海门港新区长桥村36组,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98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4周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11月22日海门港新区长桥村核酸采样点。
无症状感染者19:张某,住海门区欣和家园5幢,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1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18张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11月21日海门区机关幼儿园门口、欣和家园北门核酸采样点、漫悦酒店、漫悦湾今品百惠、海门联惠超市;
11月22日海西社区一核酸采样点、欣和家超市。
一、通告内容
3月24日0时至24时,南通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例,均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本轮疫情以来,南通市无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累计报告本土无症状感染者9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观察。
截至3月25日8时,共排查3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在本市的密接58人、次密接81人,均已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已出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采集相关场所物品和环境样本188份,其中5份样本阳性,其余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累计完成相关场所环境消杀767平方米。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与公布的相关人员活动轨迹有交集,请立即向所在镇、村报备,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增强防范意识,坚持“防疫三件套”,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牢记“防护六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疫苗还要及时种。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二、无症状感染者基本情况和活动轨迹涉及风险点位
前情活动轨迹查询:
无症状感染者7
:
男,26岁,蔬菜供应商,系3月24日第15号通告所涉无症状感染者6的家人。
3月16日-22日,每日在我市的行动轨迹与无症状感染者6相近。连续7天接受G40沪陕高速海门悦来出口交通查验服务点核酸采样,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3月18日-21日,启东市、海门区;
3月19日,海门区悦来镇凤阳村4组、三阳镇斜桥市场往西1000米左右兰州拉面馆;
3月22日,海门区三阳镇佰亿达轮胎修理店、轮胎修理店西侧弄堂民乐浴室、斜桥市场往西1000米左右兰州拉面馆、新东方超市。
3月23日,10:00左右其一家三口抵达G40沪陕高速海门悦来出口交通查验服务点,接受新冠病毒抗原和核酸“双采双检”,其母亲抗原检测结果阳性,闭环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其和父亲闭环转运至海门区隔离点集中隔离。
3月24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疾控机构复核阳性,随即闭环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
无症状感染者8
:
男,44岁,蔬菜批发商,系3月24日第15号通告所涉无症状感染者5的家人,租住在海门区三星镇彦英村31组。
3月18日-21日,连续4天接受沈海高速竹行出口交通查验服务点核酸采样,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3月18日,海门区,启东市;
3月19日,海门区三星镇彦英村小胖生鲜超市、包场镇浜北村四组大棚、刘浩镇六东村10组大棚、悦来镇永平村3组蔬菜大棚、万中村31组蔬菜大棚、信民村1组蔬菜大棚、常久加油站,麒麟镇广南村12组大棚,三厂街道建南村5大队大棚、孝威村10组大棚,三和镇通海村23组蔬菜大棚;
3月20日,海门区悦来镇永平村3组蔬菜大棚、信民村1组蔬菜大棚、三其村大队部前大棚、汤家加油站、三厂街道建南村5大队大棚、孝威村10组大棚、海门天补大棚、三和镇通海村23组蔬菜大棚;
3月21日,海门区三星镇彦英村小胖生鲜超市。
3月22日,根据社区管控要求在海门区隔离点集中隔离并采样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3月24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疾控机构复核阳性,随即闭环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
无症状感染者9
:
女,48岁,从事蔬菜种植贩卖工作,租住于通州区金沙街道金北村54组。
3月23日21:00,从外地携带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驾车抵达启扬高速通州西亭出口,接受交通查验服务点核酸采样。后回金沙街道租住地,严格居家隔离。
3月24日,居家隔离时接外地公安部门电话,被告知其3月23日5混1核酸检测结果异常,随即向社区报告,由专车闭环转运至通州区集中隔离点集中隔离并采样检测。3月24日下午,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疾控机构复核阳性,随即闭环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
拓展
根据国家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为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我市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0年1月10日后,从武汉来南通、去过武汉以及途经武汉来南通的所有人员,包括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应当主动到社区居委会进行登记,并到就近医疗机构进行体温检测。
二、上述所有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实施的健康随访工作。未发热的,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必须主动到医院发热门诊诊治。
三、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减少和取消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
四、武汉来南通人员和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隔离观察和追踪排查工作;对刻意隐瞒、拒不配合造成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各级机关、各学校、各企事业单位要自行先行排查,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广大市民应不信谣、不传谣,主动向卫生健康部门和社区居委会反映可疑病源,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93号通告
11月15日0时至24时,无症状感染者17例,其中无社会面活动轨迹的11例,有社会面活动轨迹的6例,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基本情况和行程轨迹新增风险点位如下:
一、无社会面活动轨迹
无症状感染者1:陈某,无症状感染者4:孙某,无症状感染者5:李某,无症状感染者15:沈某,无症状感染者16:洛某,无症状感染者17:格某,均系外省返通人员,返通后即闭环转运至隔离点。
无症状感染者2:顾某,无症状感染者3:王某,均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91号通告》中无症状感染者2王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6:倪某,无症状感染者13:姜某,均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92号通告》中无症状感染者2朱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4:严某,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92号通告》中症状感染者8蒲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二、有社会面活动轨迹或入住酒店报备)
无症状感染者7:熊某,无症状感染者8:万某,均系外省来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中发现。
11月14日G15沈海高速海安北卡口采样点。
无症状感染者9:王某,外省来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中发现。
11月13日龙信公司工地宿舍。
11月14日海门街道振邦村便民核酸采样点、海门建校、龙信公司工地宿舍。
无症状感染者10:周某,外省阳性密接协查人员,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11月14日金汤嘉黄焖鸡米饭、南通杰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川姜镇老裁缝店附近。
无症状感染者11:陈某,外省阳性密接协查人员,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11月14日川姜镇三合口村12组,川姜镇家纺城小学南门。
无症状感染者12:黄某,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中发现。
11月12-14日海门区彩虹公园黄码采样点、中国联通海门分公司、海景小区6幢、长秀花苑7幢;
11月12-13日长秀花苑7幢;
11月14日东风新村老山东水果店、海景小区4幢菜鸟驿站。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提醒广大市民继续增强防范意识,牢记防疫“三件套”、防护“六还要”。
1、出行要谨慎。非必要不去风险区和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区。关注官方发布疫情权威信息、国内疫情动态和风险地区变化,不信谣、不传谣,始终保持警惕、严密防范,支持配合防控措施。
2、来通人员要报备。有高风险区或有本土疫情所在县旅居史的来通人员,请向目的地所在单位、社区或酒店报备或通过“好通码”小程序“入通登记”模块进行网上报备。异地流动人员抵达目的地后,应积极配合当地完成“落地检”“3天3检”,做好健康监测;在完成相应频次核酸检测前,非必要不外出,如确需外出时全程佩戴口罩,避免到人员聚集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备,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进入公共场所要查验。各类公共场所应严格落实测温、查码措施,督促市民规范佩戴口罩,积极引导“场所码”扫码入场。市民进入公共场所,应积极配合戴口罩、验码测温。参加核酸检测时,要戴好口罩、保持一米距离,不交谈、不聚集。
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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