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地魔是一种牺牲自己或者自己身边的人,而去照顾娘家兄弟的一种行为,这一部分女性通常是生活在重男轻女的家庭,她们往往有很强的亲情感,可是父母却更加疼爱儿子,于是作为被忽视的女儿为了得到父母的亲情,慢慢养成了自我牺牲的一种习惯。
2詹姆·波特 哈利的父亲(因保护哈利而死)
3小天狼星·布莱克 哈利的教父(十分的爱哈利因保护哈利而死哈利视其为兄长,可以舍身相救的人)
4金妮·韦斯莱(结婚后改名金妮·波特) 哈利的妻子 罗恩的妹妹(从小喜欢哈利在哈2中曾就过她的命)
5赫敏·格兰杰哈利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生死之交,关系有胜于朋友,他视其为姐姐后与罗恩结婚
6 罗恩·韦斯莱哈利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生死之交多次与其共患难,后与赫敏结婚
7阿不思·邓布利多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校长,对哈利十分的好是其得意门生为哈利之后的成功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9莱姆斯·卢平哈利的黑魔法防御术的老师,教其保护神咒
10米勒娃·麦格哈利的变形术老师虽有些严格但对他很好让他成为了100多年来最小的魁地奇队员
11秋·张 哈利的初恋女友
12多比十分崇拜哈利,哈利曾帮他脱离了奴隶身份,最终因救哈利而死
13鲁伯·海格对哈利很好
14亚瑟•韦斯莱,莫丽•韦斯莱 罗恩父母,把哈利当作自己的亲生儿子对待
15德拉科•马尔福哈利在学校的死敌
16 伏地魔不供戴天的仇人,最后死在哈利手上
17 西弗勒斯·斯内普一直在找他的麻烦,开始哈利很狠他,后知道真相后,哈利誉其为最勇敢的校长
18达力·德斯礼 哈利的表哥(很害怕哈利)
19弗农·德斯礼 哈利的姨夫、达力的父亲(讨厌痛恨又有些害怕)
20佩妮·德斯礼(佩妮·伊万斯)哈利的姨妈、达力的母亲(讨厌痛恨又有些害怕)
21詹姆·小天狼星·波特 哈利的大儿子
22阿不思·西弗勒斯·波特 哈利的二儿子
23莉莉·波特 哈利的小女儿
24泰迪·卢平 哈利的教子、卢平的儿子
25芙蓉哈4中三强争霸赛的对手,因哈利救了她妹妹的命(其实没有生命危险)而对他很友好,最终与比尔结婚住在贝壳小屋
因为伏地魔对霍格沃茨有着很特殊的情感,那是第一个让他感到温暖的地方,所以,他的魂器放在了能让他感觉到温暖的地方,这是最主要的原因。二,他自认为没有人可以比他更了解霍格沃茨,因为他把霍格沃茨当成了家,而哈利也是同样的想法,当两个人带着同样的想法生活时,了解同样的事情也就不足为奇了。三,有成千上万学生进去过不用说,但除了哈利和伏地魔以外,没人知道这间屋子的本质,也就是说,没人知道这间屋子可以随意变换成自己想要的样子。至于马尔福,不用说,是伏地魔告诉他的。哈利发现那间屋子是误打误撞,了解是多比告诉他的,至于邓不利多,我相信他是知道的,但他那样一个伟大的巫师,还会在意这样的小魔法把戏吗?不过他不知道魂器在那里是真的,这就是霍格沃茨的神奇吧,没有人能够完完整整的了解它,多美妙!
我们平时玩吃鸡的游戏时,最可怕的是穿吉利服的LYB和伏地魔吧?
其实游戏中的他们是儿科,但今天的小编要看现实专业的伏地魔们是什么样的。 你能在照片里找到他们吗?
军队狙击手是非常考验战术技术、心理素质的兵种。
在现在的特殊作战中,狙击手是最重要的作用之一,也是特殊战斗行动中的决定性重要因素之一。
伪装隐藏自己是优秀狙击手必须的技能! 只有充分隐藏自己,敌人才能轻易找到你的身影。
狙击手一般执行的任务有狙击手的指定、巡逻狩猎、非硬性装备破坏、团队观察警戒、火力支援等。
狙击手埋伏后,大约20%的身体是附近的植被,剩下的是狙击手的伪装道具。
人和装备的外表必须改变成变装不可识别的形式。
狙击手总是穿着吉利服,吉利服的主要功能是帮助狙击手很好地融入周围的环境,但除了吉利服,适当的移动技术、计划的行动路径、自然植被也是伪装的关键在和平精英中,伏地魔玩家是最可怕的存在你移动和打架的时候,突然遭到伏地魔的袭击,每个人都很惊讶
游戏中伏地魔也名列前茅。 一般的伏地魔玩家都想找深藏的草丛趴下,但高级伏地魔不同。 他们不仅有技术,还讲究枪的选择。 在游戏中,这些枪最受伏地魔玩家欢迎。
第一:
滋水枪VSS。 在游戏中这把枪很难使用,但对伏地魔玩家来说是很棒的武器。
VSS的缺点很明显,子弹初速慢,弹道落下夸张,但拥有消音和4倍的东西,在附近偷人的时候真的很容易使用,枪的后座力也很低,很容易控制! 对伏地魔玩家来说,奇袭通常是出现在眼前的敌人,可以不考虑在这个距离内VSS的弹道会掉落。 如果有消音和4倍,谁都可以偷!
第二:
消声M416
不仅仅是消音m
如果是能装备消音器的步枪和冲锋枪,是伏地魔玩家的最爱。 根据消音器的属性,玩家在敌人开枪后很难暴露自己的位置,被其他敌人发现了。 而且,M416这把枪满载后射速快,稳定性强,不用担心在附近偷人。
第三:
大盘鸡。 第三种是大盘鸡这种武器,大盘鸡的反弹速度很慢,但不能安装消音器。
但是,带台灯的大盘鸡趴下后,后座的力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另外,大盘鸡的伤害也很大,近战的爆发相当高。 但是换弹速度太慢了,不能装备消音。 开枪会暴露自己的位置。 换弹期间,容易被敌人抓住缝隙淘汰。
在游戏中,玩的伏地魔玩家真的很可怕。 不仅看不见他,用消音的武器开枪淘汰你后,你就知道他躺在哪里,用的是什么枪。
我觉得是一种很纯粹的爱情。可能很多人都会觉得像卢修斯这样的纯血统家庭人与人之间只有惺惺作态和虚荣狡诈,纳西莎在伏地魔当场为难卢修斯的时候在桌子底下握住了卢修斯的手,当时我就很感动,正是因为爱情,纳西莎才会在这个时候给予卢修斯安慰,也许是另一种更复杂的情感,卢修斯如果对妻子没有信任,又怎会在这个时候稳定情绪?
这个三口之家感情深厚**为了刻画反面人物性格,把卢修斯对德拉科的态度拍得凶巴巴,魁地奇比赛从扫帚上掉下去还给了卢修斯一个厌恶的镜头,丝毫不关心儿子伤势。然而最后一战,这卢修斯和纳西莎没有魔杖,竟然在人群里找儿子,这和在枪林弹雨里找儿子有啥区别?马尔福家肯定不是啥好人,但他们家深厚的亲情是显而易见的。德拉科每天把我爸说挂在嘴上,维护纳西莎,卢修斯貌似也很听纳西莎的话,纳西莎维护卢修斯,为了儿子骗伏地魔等等充分说明这个三口之家感情深厚。
小说中可见的最起码共同语言是有的同为不坚定的神秘人一派,精致的利己主义者,骑墙派,难说谁影响了谁,家人间的亲情也有,爱护儿子,保护关心彼此,至于爱情,也许一开始也是有的。感觉他俩的关系有点像《了不起的盖茨比》里的汤姆和黛西,但是因为距离主角太过遥远,并不能细究根本。
德拉科人设看起来是宠大的小少爷德拉科人设看起来是宠大的小少爷,而不是心理变态缺爱的伏地魔。感觉小说里,那种表现出很浓的母爱,或者妈妈很溺爱孩子的,有一个算一个,夫妇感情应该都不错的,哈利、罗恩、德拉科乃至达力。而妈妈比较忽视孩子的,夫妻关系也反之不怎么好吧,典型是伏地魔和斯教。
都是原创的,有些可能取材自英国民间传说或童话。
魔咒
飞来咒Accio把东西招来
飞来飞去 能使物体从一个地方飞起来
倒挂金钟Levicorpus让人倒挂在空中
金钟落地Liberacorpus倒挂金钟的反咒
清水如泉咒Aguamenti从魔杖顶端冒出水来
急急现形Aparecium让隐形墨水显现
幻影显形Apparate 让自己在瞬间移动到别的地方
复制咒(复制成双)Geminio将某物复制成两份
神锋无影Sectumsempra像刀一样割对象
旋风扫净Tergeo把某物弄干净
阿拉霍洞开Alobomora打开某东西
蝙蝠精魔咒Bat-Bogey Hexes倒地
塔朗泰拉舞Colloportus使对手疯狂地跳起踢踏舞
眼急咒Conjunctivtus Curse损害视力
消隐无踪Deletrius使东西消失
门牙赛大棒Densaugeo使门牙失去控制地疯长
速速变大 能使物体变大
四分五裂Diffindo 使东西撕裂或分开
左右分离Dissendium 使东西打开
恢复活力Enervate 使东西变得有生气
消隐无踪Evanesco 使某物体立刻不见踪影
呼神护卫Expecto Patronum 变出一个守护神
父亲的骨 无意中捐出 可使你的儿子再生
Bone of the father unknowingly given you will renew your son
仆人的肉 自愿捐出 可使你的主人重生
Flesh of the servan willingly given you will revive your master
仇敌的血 被迫献出 可使你的敌人复活
Blood of the enemy forcibly taken you will resurrect your foe
除你武器Expelliarmus 使对手解除武装
赤胆忠心魔咒Fidelius Charm 将一桩秘密告诉另一个可信赖的人
咒立停Finite Incantatem结束其他咒语
障碍重重Impedimenta阻止某人或某物
火焰熊熊Incendio 用飞路粉从壁炉到壁炉的旅行时使用
摄神取念Legilimens 进入别人大脑
荧光闪烁Lumos使魔杖发出亮光
遗忘咒(一忘皆空)Obliviate使人忘却
统统石化Petrificus Totalus 使人无法动弹
盔甲护身Protegos 可使自己不受侵害
速速禁锢Protego立刻锁上门且静音
永久粘贴咒Permanent Sticking 把某东西永远粘在某个地方
尸骨再现Morsmordre召出黑魔标志
闪回前咒prior Incantate再现魔杖施的前一个魔咒
咧嘴呼啦啦Rictusempra挠人痒痒
滑稽滑稽Riddikulus 使某种东西变得荒唐可笑(对博格特使用)
粉身碎骨Reducto使对手粉身碎骨
修复如初Reparo 把东西修好
无声无息Sliencio 使自己做事没有声音
昏迷咒(昏昏倒地)Stupefy使对手立刻昏倒
清理一新Scourgify把某个地方清理干净
悬停咒、悬浮咒(羽加迪姆 勒维奥萨)Wingardium Leviosa 使东西飞起 来
钻心咒(钻心剜骨) Crucio 能给人带来极度痛苦
夺魂咒(魂魄出窍) Imperio使受害者完全受巫师控制
杀戮咒(阿瓦达索命) Avada Kedavra置一个人于死地
(以上三个是不可饶恕咒)
暴食咒 Engorgement Charm 海格用来使番瓜加速长大的咒语。
记忆咒 Memory Charm 修改他们记忆的魔法。
化兽法 Animagi 巫师将自己变成动物的魔法。
现影术apparate 使身体的影像出现在另一个地方的魔法
冻火咒 Flame-Freezing Charm 从前巫师被处以火刑时,会使用『冻火咒』,火焰只会对巫师产生轻微的酥麻感,并不会伤害他们。
消影术 disapparation 巫师旅行的方式之一,可以瞬间从一个地方消失移动到另一个地方。
果酱腿恶咒 Jelly-Legs Jinx 中咒的巫师即刻变为软脚虾
灭幻咒 Disillusionment Charm 这个咒语可以达到像『隐形斗篷』一样的效果,但有时斗篷会有遮盖不严的问题,而这个咒语却可以让人完全隐藏起来。被施了咒语的人,会有股冰冷的液体从魔杖敲击的地方淌下来流遍全身,使得身体出现和背景一样的色彩与纹路,但没有隐形,只是好象变成了一个人形变色龙。
恒黏咒 Permanent Sticking Charm 这个咒语可以将东西黏贴住,威力之强,所向无敌!不管用什么方法都无法把黏住的东西扯下来。
浓毛咒 Hair-Thickening Charm 这个咒语可以使毛发变得又浓又密
锁心术 Occlumency 一种保护心智不受外界侵入的魔法防御,虽然是非常冷僻的一门魔法,但是极为有用。 测盗咒 Stealth Sensoring Spell 只要学会了这个咒语,就可以在住家或办公室布下天罗地网,一旦有人闯入,你会第一时间得到通知。
不动咒 Imperturbable Charm 这可是一个很好用的咒语,如果你不想被人窃听或是侵入,只要使用不动咒,就可以轻易避免针孔摄影机的危害。
物品
食物Bertie Bott's Every Flavor Beans 柏蒂全口味豆子 什麼口味的豆子都有——如椰子、薄荷、菠菜、肝脏、牛
肚、胡椒……,还有鼻涕、耳垢等。
Cauldron cakes 大釜蛋糕
Chocolate Frogs 巧克力蛙 每一包巧克力蛙中都附送各种可以收集的魔法师集卡。
Drooble’s Best Blowing Gum 吹宝超级泡泡糖 霍格华兹特快车中所贩卖的一种食物。
Kinckerbocker glory 宝彩圣代 冰淇淋的一种。
Liquorice 甘草 霍格华兹特快车中所贩卖的一种食物。
Mars Bars 火星巧克力棒 霍格华兹特快车中所贩卖的一种食物。
Mint humbug 硬薄荷糖
Pumpkin Pasties 南瓜馅饼
Sherbert lemons 柠檬雪宝 阿不思‧邓不利多非常喜欢的麻瓜甜品。
Steak-and-kidney 牛肉腰花派
Treacle tarts 糖浆馅饼
隐形衣(Invisibility cloak)
挪威脊背龙(Norwegian Ridgeback)
中国火球(Chinese Fireball)
瑞典短鼻龙(Swedish Short-Snout)
普通威尔士绿龙(Common Welsh Green)
匈牙利树蜂(Hungarian Horntail)
冰耗子(ice mice)
果冻鼻涕虫(jelly slugs)
嘶嘶嗖嗖蜂“fizzing whizbees”
粪弹(Dungbomb)
饱喝糖“Hiccough Sweets”
咬鼻子茶杯(Nose-biting teacup )
曼德拉草(Mandrake)
复方汤剂(Polyjuice Potion)
生物
神符马
飞马的一种,金色,银鬃,眼睛火红,和大象差不多,只喝纯麦芽威士忌。巨马是相当大也极为强壮的巴洛米诺马(指美国西部的一种身体淡褐色或奶油色、尾巴和鬃毛白色的阿拉巴种马)。给布斯巴顿学校拉车的翼马就是神符马,马克西姆夫人驯养这种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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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怪
由巫师培育出的法力极强的黑魔法生物,这种带有巨毒的毒蛇身体相当硕大(有五十尺长),颜色翠绿,两只尖牙好似又细又长的利剑,圆滚滚的**大眼。只要有足够的食物,蛇怪的寿命至少有九百年,而凡是脊椎动物(包括人在内)它们都可以吃,因此这点很容易做到。分别雌雄蛇怪的方法是雄蛇怪的头顶有一撮猩红颜色的冠毛,不过蛇怪通常都是靠魔法而不是配种而繁殖出来的。
早在中古时期,繁殖蛇怪就已经是非法的行为,到了现在,这已经被写入《禁止为试验而驯养动物》里,但这个法律,即使是黑巫师也不经常违背,因为能够控制蛇怪的人只有蛇佬腔。
“在我们这块土地上有许多可怕的动物和妖怪出没,但是没有一种像蛇怪,又被叫做的蛇王的那么古怪和致命的。这种蛇,可以长到硕大无比的大小,活好几百年,却是从蟾蜍孵的鸡蛋里出生的。它的杀戮方式也十分令人毛骨耸然,除了它毒可致命的尖牙之外,蛇怪还有一双可以杀人的眼睛,任何直视蛇怪目光的东西都会立即死亡。蜘蛛一见蛇怪就跑,蛇怪是它们的天敌,而唯一能让蛇怪跑走的东西是公鸡的打鸣,因为这对蛇怪来说是致命的。”
凤凰似乎不怕蛇怪的致命目光。在密室里居住的那条蛇怪只受真正的斯莱特林继承人所控制,而不是随便哪个蛇佬腔。当被继承人用蛇语放开之后,蛇怪就在城堡里寻找猎物——麻瓜家里出生的学生,因为它可以闻出他们的血的气味(“我闻到血的味道……”那东西在水管里游走的时候叫着)。当它的眼睛被福克斯啄瞎之火,它仍可以用它极敏感的嗅觉攻击哈利,哈利的手臂被蛇怪的一只尖牙咬穿,尖牙里的毒液几乎要了他的性命。
除了它特有的魔力和极长的寿命,蛇怪的很多特性来自于作为毒蛇的天性。和普通的毒蛇一样,蛇怪也会隔一段时间就蜕一次皮,它的杂食性也是体型巨大的蛇常有的。假若哈利在黑魔法防御学上的造诣稍强一些,他很可能反而会因对它使用昏迷咒语而败在蛇怪手下,因为,虽然没有明确指出,但蛇怪的皮肤很可能和龙皮一样有盔甲的特性,可以反射打向它的咒语,只有它的眼睛和嘴才是仅有的防卫薄弱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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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戈克
一只公的八眼巨蛛,1942年被海格收养,现在居住在禁忌森林里。到了90年代,阿拉戈克的颜色已经发灰,而且也因为白内障而失明了。阿拉戈克是莫萨格的配偶,它们有很多子孙。哈利和罗恩在1993年5月遇见阿拉格格,险些没能活着逃出来,虽然看在海格的面子上,阿拉戈克自己不再捕杀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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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怪
巨怪有三种:山怪、林怪和水怪。巨怪的语言似乎是由呼噜声和尖叫声组成的,但那个描述是韦斯莱双胞胎试图在珀西的上司的语言能力问题上激怒他们的哥哥珀西。
山怪很笨。它约12英尺高,有着灰色的皮肤、疙疙瘩瘩的身形以及扁平的覆满角质的脚。它身上散发出一种极其糟糕的味道,“一种臭袜子和没有人打扫的公厕的混合味道。”他的鼻子里充满了灰色胶水一样黏稠的东西——巨怪的鼻涕。
奇洛为了转移人们的注意力而方便自己偷魔法石,曾于1991年的万圣节在城堡中放出一只山怪。它在走廊里闲逛直到被哈利和罗恩锁进了女厕所。就在他们这样做后不久,他们意识到赫敏•格兰杰就在那间女厕所里,除了为此负责,他们没有别的选择。由于大胆的行为和不顾一切地施魔法等一切幸运的组合,他们打败了它并救出了赫敏。
话说回来,奇洛拥有一些对付巨怪的技能。他在保护魔法石的密室中放了一只巨怪,就是因为知道自己在有魔法石的机会成熟时可以轻易地打败它。当哈利、罗恩和赫敏到达密室时,巨怪已经被打得失去知觉了。汤姆·里德尔曾断言在海格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曾去过禁林和巨怪搏斗。
2 神奇生物们
邓不利多曾雇用安全的巨怪保护被小天狼星布莱克袭击过的胖夫人。这些巨怪和山怪有明显的不同,因为他们似乎更聪明而且没有那么浓的臭味。他们把自己所有的时间都花在在胖夫人肖像前的走廊上来回跑、对恰好经过的人摆出一张臭脸以及互相比较他们大棒子的形状上了。乌姆里奇显然也雇用了巨怪保护她从哈利那里没收来的火弩箭。
海格和马克西姆女士曾在他们去见巨人的路上,在波兰边境撞到一群发疯的巨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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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头马身有翼兽
飞行生物,有巨鹰的脑袋、翅膀和前爪,后半身包括腿和尾巴都象是马。眼睛是桔**的,毛色和普通的马一样,有黑色、褐色、栗色、灰色以及杂色的。成年的鹰头马身有翼兽展开双翼,足有24英尺宽。
鹰头马身有翼兽未驯服前是非常凶猛的食肉动物,也只有训练有素的巫师才能驯服它。(据说鹰头马身有翼兽可以依靠进食昆虫、鸟类、老鼠或雪貂等小动物为生)
要靠近一头鹰头马身有翼兽,第一步是鞠躬,同时必须一直保持和它目光接触;如果它也朝你鞠躬回礼,你就可以抚摸它,甚至可以骑上它了。鹰头马身有翼兽的主人必须给它施行幻身咒,保证麻瓜们看不见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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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绒绒
一种长舌的、奶油色的小动物,可以咕噜噜的喉音。这种令人愉快的小动物常被作为宠物,特别是小男孩巫师喜欢饲养。罗恩曾经拥有一只,直到弗雷德用它做了试验。作为食腐动物,它只要吃从剩饭菜到蜘蛛中任何东西就可以了,很好照料。在格里莫广场12号的客厅沙发下面有一窝死去的蒲绒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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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蜥蜴
一种小小的亮白色的能够喷火的蜥蜴,它以火焰为食。如果有规律的喂它胡椒粉,它能够在火焰外存活6个小时。一只火蜥蜴喷出火花,沿着火焰与浓烟奔跑,并逃入炉火中。它的颜色根据它喷出的火焰温度的不同呈现出猩红色或者蓝色。火蜥蜴的血是一种有助于治疗和复原的药剂。
弗雷德和乔治曾经喂给一只橘红色蜥蜴吃一些烟火,想看看会怎样。
海格曾经在他的三年级保护神奇生物课上升起一堆大火,里面都是火蜥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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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
现在的巨人族都住在遥远的山区了,但是曾经有一段时间在巫师的世界里它们也要作为一股势力要计算在内。在20世纪70年代巨人和伏地魔结盟,对大量最严重的杀人和拷问事件,特别是麻瓜中的此类事件负有责任。大量的巨人被傲罗杀掉,而剩下的则逃走了。
海格有一半的巨人血统,他的妈妈是一个名叫弗里德瓦法的巨人,奥里姆·马克西姆夫人也有部分的巨人血统。海格的同母异父弟弟格洛普是一个巨人,他被海格带倒了禁林,并介绍给哈利、罗恩和赫敏。
纯种的巨人有大约20英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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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洛伯毛虫
一种10英寸长的褐色无牙的蠕虫,它是植食性,特别喜欢吃莴苣。它分泌的黏液可以用来使药剂变浓。海格在因为鹰头马身有翼兽的事情变得谨小慎微以后,让他的三年级学生一个学期都在养这种完全无意义的东西,因为它们总是独自呆着什么都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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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媚子 狐媚子是一种非常小的仙子样子的生物,但它全身覆盖着浓密的黑毛。它们有带剧毒的锋利的牙齿。狐媚子是有害生物。它们在房间里大量滋生,一般栖息在布料里。要想清除它们需要大量的狐媚子喷杀剂。在手边放有狐媚子毒的解毒剂也是个不错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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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骐
夜骐又译黑魔星,是魔法界的神奇生物。
外形:头像龙的头,身体像马,长着一双蝙蝠般的翅膀,眼睛是银白色,无瞳孔。
因为只有见到死亡的人才能看见夜骐,所以一度被认为是不吉利的象征。
一种食肉的黑色有翼马。它骨瘦如柴,人们认为它会带来坏运气。事实上,也起是一种令人惊讶的神奇生物,只有直接见证死亡的人才能看见它。
3 神奇生物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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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格特
博格特是魔法界的神奇生物,是一种变形的生物,它会看透你的内心,变成你最害怕的东西。
对付博格特的咒语是博格特驱逐咒“滑稽滑稽”,咒语使博格特变为你认为最滑稽的样子,
人越多,博格特便越好对付,因为它不知道该变为什么。真正杀死博格特的是大笑,你发出大笑声,
博格特便炸成万缕青烟消失了。
生活在阴暗狭窄地方的变形者,会变成遇见它的人所最害怕的东西。没有人知道博格特的形状,因为没有人见过它的本相(不过在格里莫广场12号里,穆迪用他的魔眼认出藏在屋角写字台里的是一只博格特,让人怀疑究竟穆迪看到的,又是个什么样子……)。博格特吓人的目的,似乎只是为了可以以人类的恐惧为食,而不是用它的这一能力做自我防卫。因为如此,它被算做黑魔法生物。很多麻瓜小孩可能见过博格特,以为它是“床底下的妖怪”,但这一点并没有在文字里说明。
卢平教导三年级黑魔法防御课学生们用“滑稽滑稽”咒语来对付博格特,而且还用了一个博格特代替摄魂怪来教哈利学习守护神咒。因为这个,哈利认为DA军也很需要博格特来学习守护神魔咒,因为博格特可以使练习的环境更逼真一点。博格特也是三强争霸赛里,等在迷宫里的一关。在格里莫广场12号里,也曾有一只博格特躲在客厅的写字台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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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树罗锅
很小(最高8英寸)的、以昆虫为生、居住在树上的生物,它有长而尖利的手指(每只手上各两根),棕色眼睛,看起来基本上就像是用树皮和小树枝搭起来的扁脸火柴棍小人,当然这也使它在它的生活环境里伪装得相当好。
护树罗锅可以在英格兰西部、德国南部和北欧国家找到,护树罗锅是它居住的树的保护灵,而这些树通常都是木质可以做魔杖的树。护树罗锅的树枝一样的手指似乎是变形的啄木鸟喙,它可以让护树罗锅更快地把它喜欢的树虱从树皮里挖出来,而且,它们也是它用来挖敌人眼睛的最好工具。虽然它们的性情通常温和,但被激怒时(当它认为你攻击了他或者他所居住的树)护树罗锅也会攻击人类。想要从住了护树罗锅的树上摘取树叶或木材的巫师应该记得要给它们树虱或者仙子卵,这可以抚慰它们,同时引开它们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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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神 守护神是一种体现内心的象征,是一种很高深的魔法。使用“呼神护卫”守护神咒便可以变出守护神,但必须想着最快乐的事,因为守护神倡导的就是快乐光明和活下去的希望,守护神需要很强大的魔法基础,每一个守护神都是独一无二的,因为每个人的性格和内心世界是不同的,表达的情感也是不同的。
剩下的只有书中才有,自己看书吧,我只能帮你这么多了。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你有什么领悟呢?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哈利波特》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哈利波特》读后感1因为语文老师说《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是初一上学期必读名著之一,所以我就抽空去书店借了一本,这几天正读得津津有味。其实之前我就了解过一些《哈利波特》系列的书,觉得很有意思。
当我读到“只要他决定要杀的人,没有一个人能逃过劫难,只有你(哈利波特)大难不死。”时,我真为哈利波特感到庆幸,太好了,他没有死在伏地魔手中,这真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
“他看上去甚至比他实际的身材还要瘦小,因为他只能穿达力的旧衣服,而达力要比他高大三四倍。”这句话写出了哈利波特在佩妮姨妈家中生活得不好,我替他感到伤心和难过,佩妮姨妈很坏,从来不让哈利波特吃饱穿暖,哈利波特简直就像他们家中的仆人一样,这使我气愤不已。
往下看,哈利波特并没有因为佩妮姨妈对他呼来喝去而生气,没有对只能住在碗柜旁边,只能穿达力不穿的衣服而自卑和难过。反而他表现出来的却是积极,乐观,向上的态度,虽然他也会不时地抱怨几句,但是他是因为反对才抱怨的。虽然他从小就失去了父母,但是他没有整日哭丧着脸,怨天尤人啊!这种精神,不正值得我们学习吗?不要因为一点小挫折或失去了什么而觉得上天不公平,没有给予你美好的事物。自己的生活是自己去创造的,要自己创造生活的美好、和谐!
这就是《哈利波特》带给我的启示,它是本值得我们读的书。只要认真去读,我想你的收获是不亚于我的!
《哈利波特》读后感2《哈利波特》系列书籍自1997年已经出版近20年,名列全球最畅销的小说系列,而作者罗琳名利双收。
最初开始创作《哈利波特》时,作者罗琳已经离婚,孤身带着襁褓中的女儿,穷困潦倒。只能蜷于咖啡馆埋头书写她想象中的那个魔法世界。如果这部小说未能发表,罗琳在书写的过程中,我相信她也是收获的,在创造价值的时候,也在收获价值。
在书中,邓布利多校长对哈利说:“决定我们是谁的,不仅在于我们的能力,更在于我们的选择。”从懵懂少年开始,我们汲汲不断的学习技能,开拓我们的视野,就是为了塑造独立的自我,能自己进行选择。对于仅此一生,竭尽全力,以自己认同、喜欢的方式,度过自己的一生。能力可以逐步积累,但是正确的选择,必须在认识自己内心的价值观之后才能做出。想象力可以跨越现实生活的障碍和枷锁,让身处逆境的罗琳进入魔幻的世界。也同样也让我们思索一种更美好的可能。
视野决定选择,选择决定人生。俗世的成功真的能为每一个人带来幸福感么?每个人有不同的面容,不同的鞋码,走过不同的土地,有着不同的人生际遇。又何需用一套标准来衡量所有人。
坚持理想,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在于最后可能实现的成功。因为所有的成功都有很大程度上的偶然性。相反,自己经历的感动和自我认同,认识到自己所做之事的意义,才是支撑着一个人坚守理想的最大动力。
《哈利波特》读后感3正义,是一道耀眼的金光,撕裂黑色的天幕,绽放希望的曙光;正义,是一把寒光闪闪的利剑,刺破邪恶的外衣,保卫生命的纯洁与美好;正义,是一面明亮的圆镜,造出人的真面目,保护人心的珍贵与纯洁;正义是一湾清澈的湖水,映出满天美丽的星光,衬脱着美丽的夜景,正义必胜。
正义与邪恶的对抗一直是社会常态,王朝的更迭便是如此。末代王朝的最后几个皇帝,几乎是胡乱挥霍、大肆张扬、滥用名利欺压弱者,即使其中的某个皇帝克勤克俭,励精图治,即便这样也无法挽救危局。这时就会有一个带有正义使命的英雄来结束这个王朝风雨飘摇的统治,开启新的时代,书写新的历史。正义总会战胜邪恶,这是历史的更迭,也是时代的规律。正义永远是合理的,正义战胜邪恶永远是生活常态。
书中的哈利与伏地魔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他们就是正与恶的代表。哈利所代表的正义与伏地魔所代表的邪恶一直在不断的较量。正义一直不断的试图牵制那邪恶不断成长的速度,削弱着邪恶的力量。即使经常单枪匹马面对死亡的危险,受尽嘲讽和委屈,甚至失去了自己挚爱的亲友,师长及唯一的依靠,但在史诗般的霍格沃茨第二战中,哈利最后一次与伏地魔正面交锋。在强大的爱的咒语的庇护下,哈利读懂了死亡这本厚书的真谛,得到了逝去的亲友们的鼓励,最终击败了伏地魔,夺取了最终的胜利。
正义与邪恶,始终。
《哈利波特》读后感4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初一年级读后感:《哈利波特》读后感言。我非常喜欢这套书,一口气就读完了。
哈利波特的父母在哈利小的时候被伏地魔给杀害了,小哈利自己侥幸逃脱了伏地魔的黑魔法,但是在他的头上留下一道闪电形的伤疤,从此他成了魔法界人人可知的“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的父母被杀了,可怜的哈利没有一个完整的家。他住在他唯一的亲人姨妈家里,在那里受尽折磨,度过了一个悲惨的童年。哈利十一岁生日的那天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是一名巫师,现在要到魔法界去学习。就这样哈利不平凡的一生开始了……和罗恩﹑赫敏成为朋友,和马尔福成为对手,误解斯内普教授,认识和蔼﹑可亲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当然还少不了杀死哈利父母、哈利最痛恨的人—伏地魔……在充满爱又充满恶的世界里哈利度过了一生,读后感《初一年级读后感:《哈利波特》读后感言》。哈利杀死了伏地魔并为自己的父母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赞叹:哈利是一个多么勇敢﹑果断的人,自己和两个伙伴对付一个法力高超的伏地魔(又称神秘人﹑黑魔头等),伏地魔有很多食死徒为他效力,有些已经年纪大的巫师都怕他。哈利一年级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却敢于与他战斗,六年级的时候与伏地魔面对面地战斗,那时虽然他已经长大了,可是论法力还是不如伏地魔。七年级的时候,他和他的两个伙伴一起在外面没有上学,寻找着可以打败伏地魔的魂器(他们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在哈利六年级的时候因为寻找魂器而死的)……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就会越觉得痛苦,不如勇敢地去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山中没有笔直的路,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
《哈利波特》读后感5几个月前,也就是暑假的时候,因为我家没有书看了,爸爸就带我去了一次新华书店。我进了书店,左看看,右看看,也没什么想看的书。我大老远跑来,总不能空着手回去吧这时,我看见了在书架最底层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我早就听说过《哈利波特》这本书了,我想:不妨就买这本书回家看看吧!于是,这本书就这样爬上了我家的书架。
晚上吃过饭,我作业已经做好了,闲着没事干,这才想到了今天在书店买的《哈利波特》,我就把它从书架上抽了下来。翻开书从第一页读了起来。我本来就不太喜欢读小说类的文章,所以我也没有抱很大的期望,只希望草草的翻几页打发时间。但不知怎么回事,一向对小说不感兴趣的我,却被吸引了。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叫Jk罗琳,书里首先介绍了哈利波特这个人物,他的父母在他一岁的时候就被伏地魔杀死了,他在德思礼姨妈家长大,在十一岁生日时被霍格沃茨的狩猎场看守鲁伯海格接去魔法学校------霍格沃茨去上学。他在学校发现了许多令人惊异的东西,也学了许多魔法。最后,他再保卫魔法石的战役中,再次打败了伏地魔,保卫了魔法界。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曲折,波澜起伏,先把读者带到一个环境中,再一转笔锋,让读者恍然大悟,回味无穷。
不知为什么,我看过了《哈利波特》后,突然喜欢上看小说了,我一连买了剩下的1~6本,已经看完,现在正在看另一套小说-----《多伦王国的秘密》。《哈利波特》真是一本好看的小说!
《哈利波特》读后感6从2006年起就掀起了一股所向披靡的《哈利波特》热潮,全世界销售4亿套,为什么会这样呢?让我们看看主角就知道了。
哈利波特3岁时父母被伏地魔杀害,由他伯父收养了他。一天收到了霍格沃兹魔法学院的录取通知书,于是他便来到1又四分之三火车站,坐上了开往霍格沃兹魔法学院的车,此后他刻苦学习魔咒和邪恶的伏地魔展开了拼搏。正是哈利波特有着临危不惧和不屈不挠的精神才能成功战胜伏地魔。
前几天奥运火炬在国外传递的时候,当传到我国残疾击剑运动员金晶手中时,一个不良分子以为她是一个残疾女孩好欺负,忽然窜出来想要抢走她手中的火炬祥云。这时发生了感人的一幕,之见金晶双手紧紧的抱住火炬,放在怀里。因为是坐在轮椅上,所以把背弯下来,等于整个人蜷缩在轮椅上。她脸上露出愤怒的神情,紧瞪着双眼,盯着不良分子说“想从我手中抢走火炬,除非从我尸体上爬过去。”那表情分明是在告诉全世界,“你们这些不良分子真丢中国人的脸,西藏永远是中国的一部分,不可能分离。”当不良分子被按倒在地后,她又面带微笑地高举火炬,向前“跑”去。那一刻掌声雷动,有人留下了感动的泪水。
事后,她被大家评为最“美丽”的火炬手。每个人只要有不屈不挠、临危不惧的精神,任何事都能做好。我要学习这种精神。
《哈利波特》读后感7可怜的哈利波特原先住在姨妈家,但是姨妈一家对他都特别不好。有一天哈利接到魔法学校的入学通知书,说要让他学习魔法。到了魔法学校,他认识了许多人:专门跟他作对的小男孩马尔夫,总是挑他毛病的斯内普教授,严厉的副校长麦格教授,和蔼的老校长邓布利多……同时,他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罗恩和赫敏。不过,魔法学校遍布危机,在魔法世界还有很多诡异的事情:巫师银行的钱奇异被盗,黑魔法防御术教师的头上总是莫名其妙地裹着一条围巾……这一切都和伏地魔有关,哈利也了解了父母的真正死因并不是姨妈所说的车祸,而是死于伏地魔之手。于是,哈利在魔法学校学习魔法,慢慢地变强,最终打败了伏地魔,为他的父母报了仇。
大多数人都喜欢主人公哈利波特,因为他机智勇敢,但是我却更喜欢斯内普教授。他虽然看起来很冷酷,像个坏人,我还曾经怀疑过他和伏地魔有勾结,直到奇洛出现事情才真相大白,原来斯内普是想去阻止奇洛帮伏地魔偷魔法石。事实上斯内普教授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好人。
我有个同学特别像斯内普,他表面上看起来是个脾气很坏的人,刚开学我就感觉他没好心眼,同学们也都讨厌他,但渐渐地,大家发现实际上他很爱帮助别人,脾气一点也不坏。我也和他成为了好朋友。班里的同学也改变了看法。
看完《哈利波特》之后,我除了学到了哈利的机智勇敢以及他和朋友们的团结合作,我还懂得了一个道理:看事情不能只看表面,要看本质。不能只凭自己的感觉去评定一个人,而是要通过细致的观察去了解一个人的内在。
《哈利波特》读后感8“其中的人物,他们是永恒的,令人迷恋又耐人寻味。面对一个越来越复杂和危险的世界,他们每个人都经受着全身心的考验——而那个世界,虽然经过艺术升华、被赋予了魔法,但在某些方面也跨时空反映了我们的世界。”这是《哈利·波特》**导演大卫·叶茨对《哈利·波特》给予的评价。
《哈利·波特》系列丛书是我最喜欢的书目,也是我最喜爱的系列**。我喜欢罗琳创造出的那些个性鲜明的'人物,那些神奇的动物,那些奇幻的故事情节,以及那个令人感叹的魔法世界。《哈利·波特》系列的魅力在于它可以反复阅读,每一次重读都会有不一样的收获,而书中几乎每一个伏笔都是需要至少两次的重读才会发现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哈利·波特》系列能够在1997年发行然后流行至今。
《哈利·波特》中每一个角色之间都有着复杂的关系;每一个故事都相互串联,从而组成七本《哈利·波特》;每一个组织都有各自的目标,而这些组织之间又有关联。正如叶茨所说:“《哈利·波特》并非七个独立的故事,七本书构成的是一个完整的传奇。”而这一整个故事告诉我们的只有一个道理:爱是最强大的魔法。这也就是为什么哈利能够打败黑巫师伏地魔的原因,哈利有着他父母的爱,他的母亲牺牲自己保护了哈利,伏地魔却只是一个没有情感的魔头。
但《哈利·波特》系列终归不是童话,随着故事的发展越来越黑暗,风格越来越压抑,那些主要角色们一个又一个地牺牲,人们才发觉到,这不再是几本讲述小孩子施魔法的简单故事,而最后的霍格沃茨大战虽然告诉了我们勇敢的重要性,但是也让人们意识到了战争的残酷和无情,这也告诉我们不能总觉得自己生活的世界总是无忧无虑的,要记住这份和平的不易。
《哈利波特》读后感9《哈利·波特》对于许多人来说这个名字并不陌生。迄今为止“哈利·波特”系列销量已超过50亿册,被翻译成80种语言,并被改编成8部好莱坞大片。这本书的作者则是著名的JK罗琳女士。她曾荣获众多奖项和荣誉,其中包括表彰她为儿童文学做出巨大贡献的大英帝国勋章、法国荣誉军团勋章,以及安徒生文学奖。
介绍完作者,我就先介绍一下故事吧。迄今为止,哈利·波特的人生中没有魔法。他和一点都不友善的德思礼夫妇,还有他们令人厌恶的儿子达力住在一起。哈利的房间是一个窄小的储物间,就在楼梯下面,而且十一年来他从未有过生日派对。
但是有一天,猫头鹰信使突然送来一封神秘的信件,令人不敢相信的是,信里附着一张来自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录取哈利入学的通知书。哈利于九月一日带着他的猫头鹰乘着特快列车来到魔法学校。在学校里,他遇到了他一生中两个最好的朋友,体验了骑着飞天扫帚打球的运动,从课堂上和生活中的所有事物里学到了魔法。不仅如此,他还得知自己将有一个伟大而不可思议的命运……
不过,他要先让自己死里逃生才行……Jk罗琳用童心写出了这样的绝世佳作,哪个小孩子小时候不都在幻想世界有魔法吗?甚至有许国家图书馆都在开展“哈利·波特”图书活动呢!
但是,这系列书我最痴迷的原因是,可从中懂得许多的道理,我记得最深刻的一句话是:“沉默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这句话来自一个伟大的校长——阿不思·邓不利多。
《哈利波特》读后感10从20xx年起就掀起了一股所向披靡的《哈利·波特》热潮,全世界销售4亿套,为什么会这样呢?让我们看看主角就知道了。
哈利·波特3岁时父母被伏地魔杀害,由他伯父收养了他。一天收到了霍格沃兹魔法学院的录取通知书,于是他便来到1又四分之三火车站,坐上了开往霍格沃兹魔法学院的车,此后他刻苦学习魔咒和邪恶的伏地魔展开了拼搏。正是哈利·波特有着临危不惧和不屈不挠的精神才能成功战胜伏地魔。
前几天奥运火炬在国外传递的时候,当传到我国残疾击剑运动员金晶手中时,一个西藏的独立分子以为她是一个残疾女孩好欺负,忽然窜出来想要抢走她手中的火炬—祥云。这时发生了感人的一幕,之见金晶双手紧紧的抱住火炬,放在怀里。因为是坐在轮椅上,所以把背弯下来,等于整个人蜷缩在轮椅上。她脸上露出愤怒的神情,紧瞪着双眼,盯着西藏的独立分子说“想从我手中抢走火炬,除非从我尸体上爬过去。”那表情分明是在告诉全世界,“你们这些西藏的独立分子真丢中国人的脸,西藏永远是中国的一部分,不可能分离。”当西藏的独立分子被按倒在地后,她又面带微笑地高举火炬,向前“跑”去。那一刻掌声雷动,有人留下了感动的泪水。
事后,她被大家评为最“美丽”的火炬手。每个人只要有不屈不挠、临危不惧的精神,任何事都能做好。我要学习这种精神。
《哈利波特》读后感11《哈利波特》主要讲的是:主人公——哈利波特进入了魔法学校,成长的故事。哈利在朋友的支持和老师的帮助下战胜恶魔的故事。
如果问《哈利波特》为什么这受人喜欢,可能大多数人都会说“喜欢里面魔法带来的视觉大餐;喜欢里面神奇想象;喜欢里面可爱的人儿……”现在的影视和书籍大多都讲的是成人间的恩怨,根本不符合我们小学生的胃口。而且很多动画片都很幼稚,看了前面就能猜到后面,异常老套,毫无趣味兴致可言。
我很喜欢《哈利波特》这本书,因为我觉得里面的情节一波三折,看着看着我常常会身临其境。当主人公遇到危险时,我的心便会砰砰直跳,直到主人公化险为夷时我的心才能平静,好像真的经历了一次冒险似的。看着这本书,总会有些意想不到的情节,让这个魔法世界更加扑朔迷离。《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语句十分优美,特别是描写黑夜时,作者总是写得淋漓尽致,为《哈利波特》这本书争光添彩。而主人公哈利波特在姨父家备受欺辱,却仍然自强不息,这无疑给了我们一个莫大的启示:在生活中无论遇到多大挫折,我们都要都要勇往直前;在学习中更应该克服重重困难,攀登知识的高峰。
正因为这样,我才更喜欢《哈利波特》这本书,不信,你也去瞧瞧!
《哈利波特》读后感12这一天的下午,我读完了这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使我的知识更加充沛。
这个书讲的是一岁的哈利波特失去父母后,神秘的出现在姨父姨妈家的门前。哈利在姨父家饱受欺凌,度过十年极其痛苦的日子。姨父和姨妈好似凶神恶煞,他们那混世魔王儿子达力———一个肥胖娇惯、欺负人的大块头,更是经常对哈利拳脚相加。哈利的“房间”是位于楼梯口的一个又暗又小的储物间。十年来,从没有人为他过过生日。但是在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信使猫头鹰送来了一封神秘的信:邀请哈利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上学。
书中的哈利十分勇敢,与伏地魔周旋,既表现出了哈利不畏强敌,又衬出伏地魔的凶狠、无情、冷酷。伏地魔如此张狂,却没有人去阻止他,但是哈利做到了,我为他自豪。
对于哈利波特这种不畏的精神,我们有没有做到呢?我们有没有对强大的人说的话言听技从呢?这值得我们深思。有一次,我当值周班长的时候,有一个同学犯了错,但这个同学有班中算是小霸王,一般人都不敢惹他,他问我有没有记他,如果记了,把他的名字擦掉,我却明确告诉他,不能擦。然后,我告诉老师这件事,老师就对我说:“徐浩越,做得好!”
自从这件事之后,我就更喜欢看《哈里波特》系列了。
《哈利波特》读后感13这几天,我迷上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 ,是JK·罗琳的“哈利·波特”系列中的第七部。这本书情节惊险且扣人心弦,让我读起来感觉津津有味。
故事主要讲了:哈利波特正是就应上魔法学校的七年级的时候,却因已故校长邓不利多嘱托给自我的的任务 找到魂器,消灭伏地魔,而和好友罗恩、赫敏逃亡在外 。他们经历了一系列的历险旅程:骑火龙离开精灵阁,在荒野中寻宝剑,变模样到魔法部刺探。最后,在一系列冒险后,他们找到了七件魂器之中的五件魂器且消灭了它们。在这过程中,他们得知了死亡圣器的故事。死亡圣器分别为复活石、老魔杖、隐形衣这三件,只要全部拥有,便能够控制死神。可伏地魔也一向在寻找死亡圣器。为了消灭伏地魔,哈利与伏地魔展开了生死殊博,最终哈利纯正的灵魂战胜了伏地魔已经四分五裂的灵魂,赢得了这场生死殊搏的胜利。
合上这本书,我被深深地感动了,那是因为爱。在生活中,“爱”也无处不在,从各个方面显现出来:亲情、友情、感情、……把我们包围着。常常我们“身在福中不知福”,我们往往忽略了一个又一个在别人看来十分明显的爱,我们,就每一天生活在这种伟大、无私、美丽之中:母亲的一个嘱咐,兄妹的一个祝福,老师的一句教诲,朋友的一个鼓励,对手的一句赞美,队友的一个击掌,陌生人的一个微笑……包含着关心、友好、信任、热情,这就是爱!最普通却最强大:书中,它能让哈利死里逃生,战胜伏地魔,现实中,它能让我们感悟幸福,战胜任何困难。
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罗恩、赫敏让我明白了:在遇到困难时,不要退缩,也能像哈利那样,永不言弃,艰难前行至成功。
《哈利波特》读后感14《哈利波特》——讲述着魔法师(巫师)的故事。看了这套书后,我着迷于哈利,着迷于魔法,但也忘不了这套书给我的教育。读了此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为这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深感自豪。
这套书讲述了哈利和他的朋友与伏地魔斗争,最终,哈利保护了整个魔法界的的故事。我更加服哈利了。霍沃茨魔法学校是那么神奇,我希望我也是一名巫师,像哈利或哈利的朋友赫敏那样。但是,我不得不承认,这世界上没有魔法学校。然而,魔法就在我的心中。那些考上清华北大的孩子,能说是他们会魔法,是魔法帮助了他们?不,不是。而是他们心中怀揣着梦想,努力去实现。我道了,真正的魔法,不是魔杖一挥,默念“阿瓦达索命”“倒挂金钟”或是“呼神护卫”这些魔咒。真正的魔法指的是要心中怀揣梦想,然后努力去实现,还少不了勇敢。像罗琳,《哈利波特》的作者。她曾作为单身母亲,生活极度艰辛。但《哈利波特》给她带来了巨大的荣誉和财富。如今,她已是一个成功又幸福的女人了。
我爱哈利,有多种原因。有一段时间,不论干什么,我张口闭口都是哈利波特。甚至有几天,我竟拿一根黑色的筷子当做魔杖,嘴里还振振有词。现在,我明白了,也清醒了。我只知道,哈利——永远是我学习的榜样!
《哈利波特》读后感15《哈利波特》是我在众多书籍中最喜欢的。这部作品的作者是JK罗琳。罗琳自小就喜欢写作和讲故事。24岁那年,她在前往伦敦的火车旅途中,一个瘦弱、戴着眼镜的黑发小巫师一直在窗外对着她微笑。7年后,罗琳把这个名叫哈利波特的男孩的故事推向了世界,哈利波特成为了风靡全球的童话人物。
《哈利波特》这套书,共有7册,每一册的故事那么精彩,那么惊心动魄。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第四册了。一看到第四册的封面,就觉得这本书里一定会有精彩的故事,封面是这样的:封面的上面用醒目的大字表明了题目“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封面上有四个人物,从书中了解到那四个人分别是:哈利波特、塞德里克迪戈里、威克多尔克鲁姆、芙蓉德拉库尔。当然,在封面正中间,有一个火焰杯,右下角还有一个HP的标志。所以,我很喜欢这个封面。
《哈利波特4》的主要内容是:新学年开始前,哈利和好朋友罗恩、赫敏一起去观看精彩的魁地奇世界杯赛,无意间发现了消失了十三年的黑魔标记。哈利的心头笼上一团浓重的阴云。三个少年的友情竟是那样一波三折、忽晴忽雨……哈利渴望在三强争霸赛中战胜自我,完成三个惊险艰巨的任务,可这是一个天大的阴谋,伏地魔利用这次机会再次复生……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是不知道自己或者别人的命运是怎么样的,但是,我们可以自己去掌握命运,我们可以把自己的命运发挥得更好。只要我们把每一件小事做好,只要我们尽好自己的本分,这一生,你将活得更加精彩。
哈利波特的**改编得不大好。看看书吧。我觉得哈利波特系列的**只有看过书的人才看得懂。超级唐突。
1他们俩就是第六部的时候忽然好起来的。那年暑假他都和罗恩,金妮等人呆在一起。日久生情,慢慢就有感觉了。而金妮从小就崇拜哈利啊。我记得哈利波特与凤凰社的**中有个镜头,邓布利多军在圣诞节之前的那次聚会结束时,哈利一边和同学告别一边去找秋张,金妮很在意地转过头看着哈利……
2书上没有说到。不过那金鱼不是哈利母亲送给他的吗……还有哈利的母亲叫Lily(百合花的意思),百合花变成金鱼终究还是百合花。百合花的消失也就等于Lily的逝去。我想大概还有一种象征意义吧……
3西比尔预言说打败伏地魔的人在7月31日出生……伏地魔相信那个人就是哈利,所以要杀掉他。他父母是保护他而死的。据说是他母亲的爱战胜了伏地魔的魔法,使伏地魔的魔咒弹回到自己的身上。。。没有介绍他父母是因为,书的第一部开始的时候他父母已经死了。主人公是哈利不是他父母啊。
4邓布利多又不是不死之身。恩……比方说那阿瓦达索命是一把枪,不管被攻击的目标有多强大,一枪下去总是会死的。
邓布利多强大在于他的法术高强。他可以用魔法来保护自己,但是他不是在找魂器的时候喝了许多魔药,身体很虚弱吗~魔杖也没有了。。。所以当然会死了。
食死徒的人袭击肯定没有声张啦,所以魔法部根本就没有意料到吧。事实上连霍格沃茨里的教师们都没有及时赶到。更不要说千里之外的魔法部了。我想凤凰社的情况也差不多。
如果看过小说第七部,就会知道邓布利多在得到里德尔家的戒指时戴上它,戒指里有魔咒所以邓布利多也活不过一年了。斯内普帮助他把魔咒暂时封存在邓布利多的那只枯手中。他是让斯内普杀了他好继续留在霍格沃茨,继续作为凤凰社的一个间谍在食死徒当中得到信任。
我想就是这样了吧。
呀呀。。。希望对楼主有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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