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中的婚俗

诗经中的婚俗,第1张

  《诗经》中的婚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与上巳之恋所体现出的周朝婚姻礼俗并举现象 《国风》时代婚恋诗中的婚俗呈现出一种多姿多彩性,既有远古社会的遗风流俗,也有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出现的新内容:既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限制,也有上巳之恋的自由;既有繁琐的婚礼程序,又有简便的嫁娶方式。周朝一方面对婚嫁实行了一整套严格的规范程序来维护其 政治 统治,另一方面又由于地域的差别,离政治中心区域较远的地方受周礼影响较弱却还保留着自己的古老婚俗。从《诗经·国风》采集来的表现各地 民俗 风情的婚恋诗中可以明确发现周朝婚姻中 礼与传统民间习俗并存的现象。

 (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礼记》一再强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昏义》中“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币,不交不亲。”“故男女无媒不交,无币不相见,恐男女之无别也。”可见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在当时是不合礼、不合法的,是得不到家庭、家族及社会他人所认可的。在这种择偶方式下,男女双方本人几乎没有经过自由恋爱而 决定 婚姻幸福的权利。我们可以从《诗经·国风》婚恋诗篇章中体会当时人们对这一婚俗的重视。首先看父母在婚姻中扮演的重要角色:“男不自专娶,女不自专嫁”。作为“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的婚姻大事,其缔结当然要从家族利益出发,因此男女双方在成婚以前必须经由父母同意、认可。如《齐风·南山》有“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说明父母之命的重要;《郑风·将仲子》“岂取爱之,畏我父母。仲可怀也,父母之命,亦可畏也”,表现了对父母之命的遵从;《鄘风·柏舟》“母也不只,不谅人只”,诗中写一个女子爱上一个青年,她的母亲强迫她嫁给别人,她誓死不肯。可以看出在婚姻包办制度下待嫁女处于被动地位,她们失去了自由选择爱人的权利;还有《鄘风·蝃蝀》“女子有行,远兄弟父母„„乃如之人也,怀婚姻也,大无信也,不知命也”,这首诗是对大胆追求婚姻自由,破坏婚姻礼制的女子的强烈痛斥和指责。此外,媒人在成亲过程中也有着重要作用,无论男子或女子需要结婚,都要通过媒人这一关。如果没有媒人的介绍,那么男女成婚就失去了所依据的重要条件。周代婚俗中的“匪媒不得”就是最好的说明,如弃妇诗《卫风·氓》中“匪我愆期,子无良媒”,这句话揭示了女子婚姻失败的根本原因在于“无良媒”,不具备成婚的所需条件;《齐风·南山》“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反复强调媒人在婚姻中的重要作用;还有《豳风·伐柯》“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娶妻必有媒。从上面列举的《诗经》婚恋诗篇章中我们可以发现古代婚制制定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择偶方式,如果缺少这一成婚条件,就会受到谴责或酿成悲剧。

 (二)上巳之恋

 《诗经》产生的时代,由于周代社会毕竟去古未远,新的婚姻观念还未根深蒂固,上古婚姻遗风仍然顽固地存在着,男女在恋爱上仍是比较开放的。同时,由于上古时期人们的活动主要围绕农业进行,“春耕、夏耘、秋获、冬藏”是农业生产的规律。“农夫们的生活大致可以分为两大季节:从旧历二月起,他们到野外耕地,一直到九月把庄稼收割了以后,才结束他们的野外生活。从十月起,到来年一月底止,

 主要在家中生活。”人们在自己家庭里居住的时候,很少和外界接触,因此,也减少了男女相见、相爱的机会。春天一到,万物萌动,人们开始到田野里劳动,因此也就增加了男女碰面的机会,久而久之,便形成了许多固定的风俗 节日 。再加上古人很讲究天人感应,以为三月三时阳气勃发,阴阳和合,万物繁育,人间于此时亦应顺天应时而婚配嫁娶,生儿育女,从而使人类与 自然 界之间互相感发,两相促进。于是许多习俗在旧历二月或三月初举行,上巳便是其中一个重要吉日习俗。

 上巳:原定为三月(仲春)上旬的一个巳日(所以叫上巳),旧俗以此日临水祓除不祥,又叫修禊,但曹魏之后,把节日固定为三月三日。据残存《韩诗》:“郑国之俗,三月上巳,于两水(溱和洧)上招魂续魄,拂除不祥。每当春季上巳节,男女都要到水边沐浴,以洗去不祥之气。同时在这个时候男女交往非常开放和自由,使双方没有顾忌和禁忌,尤其对于女性来说,唱出的情歌热情奔放,服从自己的意志和情感,无拘无束,大胆泼辣,因此这也是男女定情的时间。如《郑风·溱洧》:“溱与洧,方涣涣兮。士与女,方秉兰兮。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芍药。”意思是:男女在溱洧河畔互表爱慕,赠之芍药表示愿与之结姻缘;《郑风·蹇裳》“子惠思我,蹇裳涉溱。子不我思,岂无他人”同样描写的是溱水旁男女恋情的诗。

 针对婚俗而言,周代社会是礼教初设而古风犹存的时代,婚俗的形成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生活。《周礼·地官·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着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可见婚恋诗篇章中的地域性分野与诗篇内容差异存在着对应,在周朝政治中心区域出现有关对礼法表现和歌唱的婚恋生活诗篇是必然的,表现出一种在周礼规约下的正统社会生活。但也存在着违背周礼的情爱及野性气息的婚恋现象,多集中于郑、卫、陈三地,其中以郑地的情诗最为活泼生动,而郑氏新迁于东方的国家,古老的风俗与新的人群相遇,自然会产生交融,变得更加有活力。“昏礼者,礼之本也。”夫妇之礼成,是其他社会关系得以稳定的关键。周王朝建立严谨的婚姻礼制目的在于规范原始婚姻的混乱,唤起羞耻之心,建立稳定的家庭关系,达到以礼治国之功效。在周王朝的大力推行下,婚礼倍受各诸侯国、各阶层的重视。《诗经》婚恋诗中反映出各诸侯国对婚礼的理解与执行也表现出很高的一致性,比较严格地执行正统的聘婚礼、媒妁制,极力维护婚礼的庄严与慎重;同时也真实地反映出礼制推广的进程并不一致,郑、卫、陈等地受周朝 礼仪 教化影响较小,顽强地保留自己本地的风土人情习俗。由此可见,周朝的确存在着礼俗并行的现象。

《诗经》中的婚俗:对女子施教及重生育下的父权制社会

 周朝进入了一个母权占主导地位被父权统治的社会。妇女则进入世界 历史 意义的悲剧阶段,“妇女失去其原有的崇高地位,除了经济大权操纵在男子手里,主要由于周代宗法制形成的一系列男尊女卑的礼制和观念。”周朝为了巩固奴隶制的统治秩序,利用以血缘为基础的氏族组织演变而来的宗法关系,确立了一套比商代更加系统的宗法制度。宗法制下的婚姻关系名义上氏一夫一妻制,实际上是多妻制。由于多妻而承认嫡妻的地位并确认嫡长子继承权。在宗法制下,男权继承制,首先是嫡长子得到重视,无论政权和家业都是父子相继,男子不但是国家的统治者,也是家庭的操纵者,这样势必形成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的思想,女孩一生下来就遭到歧视。父权统治周朝实行的婚姻制度实际上更加苛刻地取消了女子婚姻的自决权。这样一来,妇女由母系时期的主导着地位下降到被支配地位,转成了男子的附庸品,从而失去了摆渡自己人生和命运之船的把舵。通过《诗经·国风》婚恋诗中对女子施教和重生育的婚俗观念可以有力地说明当时父权制社会下的女性处境和自身的社会地位。

 (一)对女子施教

 《礼记·昏义第四十四》“是以古者妇人先嫁三月,祖庙未毁,教于公宫;祖庙既毁,教于宗室。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教成之祭,牲用鱼,芼之以苹、藻,所以成妇顺也。”由于当时原始农业和原始畜牧业的发展,既促进了当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又由于生产方式的改变和女性自身的生理状况造成了女性地位的下降,社会逐渐向着奴隶社会转变。当时的妇女已经成为男权统治下的私有财产,已逐步失去自己的社会地位。可是有人会对此产生疑问:为什么《诗经》中还有许多描写和赞美女性的诗歌呢实际上我们仔细体味后会发现:《诗经》中的女性美好形象是通过别人的眼光塑造出来的,对她们的赞颂已经不是对他们在历史发展中所做的贡献的歌颂,而是仅仅针对的是她们的美德,还有她们辛勤劳动的歌唱。如《邶风·燕燕》中的新娘是一位外在美和内在美统一的女子,“仲氏任只,其心塞渊。终温且惠,淑慎其身。”诗中的新娘既符合古人对女子容貌的要求,又符合中国传统社会儿媳的形象;还有《周南·桃夭》中“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反复叮咛出嫁的姑娘,期待女子到夫家后安分守己,用心操持家务,辛勤劳动,让夫家人丁家业兴旺。

 (二)重生育

 在地广人稀、饥馑灾疫流行,科学不发达的古代,繁衍人口,生儿育女成为战胜自然、发展生产、维系生存、种族延续的必要条件和保障,子嗣繁盛、人丁兴旺便成为先民们的一种愿望和追求,久而久之形成为固定的观念、习尚。《礼记·昏义第四十四》“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婚姻是事关敬祖、续嗣的大事,关系到家族的传承与兴旺。父权制下的周朝重视生育子嗣有自身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中国历来就是以农为本的国家,而古代农业的发达全靠兴旺的人丁尤其是男丁来维系;另一方面是由于周代是以父权为中心的宗法制社会,因而生育延续宗族的男性继承人十分重要。如《周南·芣苢》描写了女性采集可用来治疗不育症的车前子的场景折射出她们对生育能力的重视。另外,由于周朝为适应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种的繁衍便处于一个极其重要而神圣的地位,因此先民便产生了对生殖现象的竭尽崇拜。《诗经》中所述不少动 植物 就是生殖崇拜的象征物,如《周南·螽斯》“螽斯羽,诜诜兮!宜尔子孙,振振兮!”螽斯,一种生殖力极强的蝗虫,被上古先民推为生殖神。这首诗流行于周南,商周时,其地的涂山一带有腾煌氏,他们就以蝗为图腾。此诗无疑就是他们祭祀螽斯所唱之歌,其主题完全是企求保护神来帮助他们繁育子孙。那为何植物可做生殖崇拜的象征物呢据有人研究“从表象来看,花瓣、叶片可状女阴之形;从内涵来说,植物一年一度开花结果,叶片无数,具有无限的繁殖能力。所以,远古先民将花朵盛开、枝叶繁茂、果实丰盈的植物作为女阴的象征,实行崇拜,以祈求自身生殖繁盛、蕃衍不息。”如《周南·桃夭》暗示“宜其室家”的女性“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如桃一样枝繁叶茂,果实累累;还有《唐风·椒聊》“椒聊之实,蕃衍盈升。彼其之子,硕大无朋”,用多子的椒聊比喻女子。自有婚姻以来,生育就是社会对这男女关系一项重要的期待,而在周礼的时代,这期待就变得更加沉重。

 周朝为了维护统治,成为政治制度上实行以嫡长子继承制为核心的宗法制社会。男性成为社会的主宰,婚姻已演变成为一种“一夫一妻制”,当然这是相对于没有订制时的杂婚而言之。简言之,男的最少有一个妻子,即“一夫一妻制从一开始就具备了它特殊的性质,使它成为只是对妇女而不是对男子的一夫一妻制。”可见周朝实行的是名义上的一夫一妻制,而恩格斯也说“一夫一妻制家庭和对偶婚不同的地方,就在于婚姻关系要坚固得多,这种关系现在已经不能由双方任意解除了。”[6]可是从《诗经》婚恋诗中《召南·行露》“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狱”对抢婚行为的控诉,“我们看一夫一妻制婚俗中,仍然夹杂着许多其他习俗。”但是对于西周时期,杨向奎先生说:“宗周初年由氏族社会过渡到阶级社会不久,它保留有很多氏族社会的风俗习惯,在男女生活上,婚姻形态上更是自由活泼与放任,处在一夫一妻制的初期,对偶婚制的残余仍然存在。”到了春秋时期,则如顾颉刚先生所说“只是为了诸侯的割据,各国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不都是一样的,所以各国间制度不同、风尚不同、思想不同„„有的保留前一社会遗存的多些,有的则 孕育 后一社会的成分多些,即就婚姻制度而言,群婚、对偶婚、一夫一妻制诸种现象都有例可举,但是它的主流总是向着严格的一夫一妻制过渡,则是一件无疑的事实。”[9]周朝实行名义上的一夫一妻制而实际上的多妻制,如《礼记·昏义第四十四》“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以听 天下 之内治,以明章妇顺,故天下内和而家理。”在这样的制度下,《诗经》婚恋诗中有些篇章明显地体现了宗法制下以父权为核心的周朝社会男尊女卑的不平等社会状况。

 综上所述,通过《诗经·国风》婚恋诗中的若干婚俗我们简单探析了周朝当时的婚姻状况及社会现实情形。一方面在恋爱上,男女之间仍然保留部分自由选择的权利;另一方面社会却又开始为男女之结合聘娶,以及婚姻生活设置下层层的礼法制度——择偶方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固定了一夫一妻多媵、妾的婚姻模式,提高了男性的地位和权威束缚了女性尤其是其婚后的生活,使她们逐渐沦为男性之附庸与生育工具。虽然周朝处于过渡阶段,但各项制度正逐步建立和完善、许多观念也已渐渐形成,“实际上反映出男娶女嫁,婚后从夫居而建立新家庭的一整套 社会 文化 规范”,也的确对后世产生了长远的影响。

一、举例分析《诗经》爱情诗的情感内涵。

爱情是文学的母体,当我们提到《诗经》中的爱情诗这个话题时,会想到诗经产生在公元前11世纪到公元前6世纪,这样一个遥远时代的作品,即使《诗经》中涉及到爱情内容,可能在我们的头脑中,呈现出比较单调的一种情感形态。

朱熹曾有过这样的观点:凡诗之所谓风者,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所谓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者也。

因此,《诗经》国风中有大量爱情诗歌,这些爱情诗歌里呈现出的爱情情致是多种多样的,可以分为下面几个方面内容。

(一)自由浪漫的爱情。

例如:《诗经邶风静女》第三章"自牧归荑,洵美且异;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意思是说,并非茅草本身多漂亮,关键茅草是女孩子特意从郊外采摘而来,所以"洵美且异"。诗中"茅草"是爱情的象征。诸如此类诗歌,指相爱的青年男女可以自由约会,他们追求自由浪漫的爱情。

再例如:《诗经郑风溱洧》中,上祀节这天,要举行修禊之礼,大家都要到溱水、洧水河边去,用冰雪融化之水消除不祥,也去祈求一年福祉。一个女孩子和一个男孩子也到河边他们在河边有说有笑互相依偎着…这首诗也呈现出当时青年男女所追求的一种自由浪漫的爱情画面。

(二)和谐美满的婚姻。

例如:《诗经周南桃夭》第一章“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花炫璨纷繁,映着桃红色的心事。诗中这位新婚女子的内心满溢着对未来婚姻生活的憧憬,希望过上幸福安定的生活。那个时代的人们无不渴盼拥有和谐美满的姻缘,遇见生命中最美的注定。

(三)礼制渗透的婚姻。

古代男女结合,必须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尊崇古代婚姻礼,即六礼。它们分别是: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例如:《诗经卫风氓》,虽然全诗讲述一个女子诉说她不幸的婚姻遭遇。但第一章"匪我愆期,子无良媒。"我不能与你私奔,你必须派一个适合的媒人到我家来提亲,征得我父母的同意才好。可见当时对爱情的追求必须要符合古人婚姻礼制观念。

再例如:《诗经豳风伐柯》第一章"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诗中也没有遵从礼仪,失踪女孩子有种迟疑的态度,对男孩子对她的追求持有一种犹豫和保留的态度,因为古人认为没有父母同意,没有媒人说合的结合是可耻的事。这一类诗中对爱情已经有了明确的对礼仪的要求。

又如:《诗经郑风将仲子》第一章中"将仲子兮,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岂敢爱之,畏我父母!"中的"将"义为"请求",意思是说"仲子啊,希望你不要攀越我的宅院,不要折毁我的杞树,并不是我舍不得那些树,怕的是父母的斥责。"这首诗就是一个典型的作品。

(四)相思悲歌的苦恋。

从《诗经》中得知,既然那个时候的人已经有了对爱情有明确的礼仪要求。那么必定会产生这样一类诗歌主题,即相思悲歌的苦恋。

例如:《诗经陈风月出》中"劳心悄兮"、"劳心慅兮"、"劳心惨兮"三句,幽思愈发深重,写出了相爱的青年男女由于不能结合而表现的一种怅惋之情。

再例如:《诗经秦风蒹葭》一诗主题较多,但"道阻且长,…宛在水中央"、"道阻且跻,…宛在水中坻"、"道阻且右,…宛在水中沚"三句,也可以理解成青年男女爱而不得的离别悲伤之情。

除了以上四大方面内容,另外还有一些其他形态呈现的爱情诗,如始乱终弃的苦涩情感的,或者是背离伦常之外的畸形情感的,更或者是一些关于送嫁特别题材主题的诗歌。

(五)送嫁离别题材

例如:《诗经邶风燕燕》中"其心褰渊"、"终温且惠"、"淑慎其身"等词语,都是在描写诗中女子身份是妹妹以及她诚实善良、温柔贤惠、谨慎的美好品格。妹妹要远嫁去了,临别还念念不忘自己的兄长,牢记先君治国时候,他的方面来告诫他的兄长,用这样的话语鼓励兄长,好好治理国家。最后一章"先君之思,以勖寡人"一句也有种家国之恨,亡国之情在里面。因此这首诗是写一个兄长给自己的妹妹送嫁的一篇诗歌,也表达送嫁离别时的悲伤情怀。

清代王士禛评《诗经邶风燕燕》是一部非常感人的作品,惊天地泣鬼神。被称为"万古送别之祖"。

举例分析《诗经》六艺之首"风"的含义。

《诗经》六义"风"的含义:

(一)"风"按作用角度,来讲,她是讽诗或者是风教。

(二)"风"来源角度,土风也,风源也,今语所谓地方民歌也。

(三)"风"以国风中的诗歌角度来理解,风的含义不止这,三个层次的内涵。"风"指爱情。

白居易送给好友元稹的一首诗中题,曰"一篇长恨有风情,一首秦吟近正声。"白居易最得意的,两类作品,一种是《长恨歌》被称为有风情的诗歌;一种是和《诗经》有教育诗歌相类似的《秦中吟》,称之为"正声"。其中他提到的"风情"二字,大概便指"风"的另一个含义:爱情。

朱熹《诗集传》续言,曰"男女相于咏歌,各言其情者也。"可见"风"之含义①可以歌唱②来源于里巷歌谣,换言之指内容大部分写男女爱情。

以上是从学者角度对"风"作出的解释,那么从读者角度又该如何理解"风"的含义?

汤显祖《牡丹亭》中,南安太守杜宝非常珍爱她的掌上明珠一一杜丽娘。他特别延聘老师陈最良给他的女儿杜丽娘教《诗经》。老师从传统角度分析《诗经》,但杜丽娘特别聪慧且有较强的阅读诗的能力,感到自己的感受,与老师讲的不一回事。于是《牡丹亭》第九章道"杜丽娘读到《诗经》‘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句时的感叹,曰:‘圣人之情,尽见于此矣,今古同怀,岂不然乎?"。汤显祖给《牡丹亭》题词曰:"天下女子有情,宁有如杜丽娘者者乎,梦其人即病,病即弥连,至手画形容传于世而后死。死三年矣,复能溟莫中求得其所梦者而生,如丽娘者,乃可谓之有情人耳。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这段题词中讲到的丽娘所梦之人柳梦梅。可见读者们于"风"之含义,在此处更可理解为对自由的爱情的追求。

综上所述,《诗经国风》中的"风",《诗经》六艺中的"风"重要的内涵是指青年男女的爱情主题。

《桃夭》是一首祝贺年轻姑娘出嫁的诗。全诗三章,每章四句,通篇以桃花起兴,以桃花喻美人,为新娘唱了一首赞歌。全诗语言精练优美,不仅巧妙地将“室家”变化为各种倒文和同义词,而且反复用一“宜”字,揭示了新娘与家人和睦相处的美好品德,也写出了她的美好品德给新建的家庭注入新鲜的血液,带来和谐欢乐的气氛。

《绿衣》此诗前人认为是庄姜因失位而伤己之作,今人一般认为是男子的悼亡之作,表达丈夫悼念亡妻的深厚感情,是中国文学史上传世最早的悼亡诗。全诗有四章,采用了重章叠句的手法,构思巧妙,由表入里,层层生发,情感表达含蓄委婉,缠绵悱恻。

  《诗经》中有许多反映婚恋风俗的诗,它们是《诗经》中晶莹的明珠瑰宝。下面由我给大家整理了《诗经》中的婚恋诗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诗经》中的婚恋诗

 一、《诗经》中的《邶风·静女》、《郑风·野有蔓草》、《豳风·伐柯》、《郑风·将仲子》、《卫风·氓》等都属于婚恋诗。

 二、比如《邶风·静女》、《郑风·野有蔓草》,表现出了青年男女还有自由择偶的自由;比如《豳风·伐柯》等诗则反映出平民的婚姻已受到“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等婚礼的约束。

 三、《诗经》是产生于中国奴隶社会末期的一部诗集。它是中国古代诗歌开端,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搜集了公元前11世纪至公元前6世纪的古代诗歌305首,除此之外还有6篇有题目无内容,即有目无辞,称为笙诗六篇。没有内容的是南陔、白华、华黍、由康、崇伍和由仪。反映了西周初期到春秋中叶约五百年间的社会面貌。《诗经》作者佚名,传为尹吉甫采集、孔子编订。最初只称为“诗”或“诗三百”,到西汉时,被尊为儒家经典,才称为《诗经》。《诗经》按《风》、《雅》、《颂》三类编辑。《风》是周代各地的歌谣;《雅》是周人的正声雅乐,又分《小雅》和《大雅》;《颂》是周王庭和贵族宗庙祭祀的乐歌,又分为《周颂》、《鲁颂》和《商颂》。《诗经》内容丰富,反映了劳动与爱情、战争与徭役、压迫与反抗、风俗与婚姻、祭祖与宴会,甚至天象、地貌、 动物 、 植物 等方方面面,是周代社会生活的一面镜子。

 《诗经》中的婚恋诗的现代意义

 《诗经》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它的三百零五篇中有很多是反映社会风俗的诗,其中关于婚恋方面的尤多,几乎涵盖生活的各个方面。“婚恋”指以恋爱、婚姻为主题的诗篇。特点是“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这些诗对于我们了解、研究当时人们的婚恋生活,是极为珍贵的史料。爱情是诗歌的主体,而在《诗经》中婚恋诗是其精华所在,婚恋诗中反映出周代婚姻缔结虽然受社会的种种制约,但男女交往仍有很大自由。如自由恋爱风气、对爱情的追求与忠贞、美满欢愉的新婚生活、怨哀痛楚的婚变等等,它几乎囊括了人类爱情生活的各个侧面和所有阶段,犹如一幅巨轴画卷展示着古代人们的婚恋生活,也为我们研究古代的风俗 历史 提供了宝贵的材料。

 《诗经》中的婚恋诗广泛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男女爱情生活的幸福快乐与婚姻家庭的不幸遭遇的种种,为后世文学记录下了中国古代人们美好的爱情生活和人们纯朴的 民俗 风情,同时也记录了当时社会婚姻制度下劳动妇女的种种遭遇,为我们研究古代的风俗历史提供了宝贵的材料。

 《诗经》中的婚姻诗分类

 《诗经》中的婚姻诗又可分为贺婚诗、弃妇诗、思妇诗、抗婚诗、爱情讽刺诗等几类。

 1贺婚诗。 祝贺 婚礼之诗首推《周南·关雎》,身材窈窕、性情善良之少女恰是有能力有德行男子的好匹配。寤寐反侧状思之深,琴瑟钟鼓绘周人婚礼之状之盛也。“寤寐思服”“辗转反侧”抒发了求之而不得的忧思;“琴瑟友之”“钟鼓乐之”写求而得之的喜悦,同时描绘出周人婚礼之盛。《关雎》写出了婚姻之一般,但这日常情感生活中实在的谐美和欣欣之生意,却是那风雅最深厚的根源。

 2弃妇诗。有结合,就有抛弃。这些诗篇真实地反映了社会生活的一个侧面,即妇女被欺凌压迫的悲惨事实。《氓》是弃妇诗的代表作,把女主人公同“氓”的恋爱、结婚、被虐待、被遗弃的全部过程淋漓尽致地叙写出来,它揭示了这样一个生活真谛:人格与道德品质是维系婚姻家庭的一个支柱。“氓”的忘恩负义、背信弃义是造成这场婚姻悲剧的直接原因。像这类弃妇诗在《诗经》中尚有很多,弃妇诗的存在说明男女之间经济地位不同,女性只是男子的附属物。所以恩格斯痛切地说:“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女性重回到公众的劳动中去。”

 3思妇诗。动荡的社会、频繁的战争及连绵不绝的徭役使夫妻离别,相互思念,这是思妇诗产生的社会背景。思妇的主题多是妇人对征战和服役的丈夫的怀念,即所谓“怨女思旷夫”。而表现方式则各有各的特色,写“首如飞蓬”不梳妆不打扮的哀怨,直诉自己“甘心首疾”的刻骨相思,这都成为中国古代情诗最典型的表达方法。

 4抗婚诗。著名的《鄘风·柏舟》是此类诗的代表作。女主人公爱上一个“髧彼两髦”的年轻英俊的男子,然而却受到母亲的无理干涉和阻挠,激愤中她大声疾呼“之死矢靡它”,“母也天之,不谅人只”,这种怨天恨母的极度激愤的悲叹,是对“父母之命”包办婚姻制度的蔑视和反叛。此诗开创了女性争取婚姻自主之先河,为后代女性争取婚姻自由树立了光辉榜样。

 5悼亡诗。悼亡诗是配偶或夫或妻一方早逝,活着的一方对逝去者的深切悼念。据此,可以寻绎到周人爱情之纯洁忠贞,伉俪之情之深厚融洽。《邶风·绿衣》是首悼念亡妻之作,主人公见物伤情,看到“绿衣”“黄裏”“黄裳”,引起绵绵不尽的哀思;而治衣纠过两个情节则突现了亡妻之才德和贤惠。本诗亦为悼亡诗之鼻祖、悼亡诗之绝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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