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字的写法是撇、竖折/竖弯、竖钩、撇、点。
乐字是一个由“乐”字组成的汉字,它的核心意思是“欢乐、快乐、愉悦”。乐字的发音是yùe,它是一个由左右两个部分构成的复合字,左侧部分是六点的“欠”字,右侧则是“音”字。
在中国文化中,乐字是古代音乐的代称。早在《周礼》中,乐就被明确地认为是“礼”之一。古代中国人认为,音乐是治理国家和人民的一种有效途径,能够使人的情绪得到调节,达到身心愉悦的状态,在陶冶性情、升华思想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乐曲的美妙旋律和歌词,以及演奏时的表现力和庄重态度,都表现了音乐在古代社会文化中的重要地位。
在现代社会,乐字的意义更是普及和深入。乐代表着人们心灵中的欢乐、安逸、愉悦等等积极因素。无论是聚会、结婚、吃饭、休息、运动等各个方面,都可以体现乐这个字的意义。同时,乐也是广大音乐从业者和爱好者对音乐事业的深深热爱所表现出来的一种情感表达。无论是弹奏、演唱或是创作,他们都能够从中得到无穷的快乐和满足感。
乐字也被广泛用于商业和广告宣传上,以表达商家对顾客欢迎、优惠和服务的欣喜和愉悦心情。无论是各种品牌的广告语、吉祥语、招贴等都十分常见。
在成语中,乐亦有其独特的表现形式。如琴瑟和鸣、欢天喜地、乐在其中等,都表达了从各个角度和方面感受到的欢乐和愉悦之情。乐字代表了一种愉悦、快乐和欢欣的情感,从古至今,一直为人们所喜爱和推崇。我们每个人在面对生活中的不幸或者挫折时,都可以用乐的心态来化解烦恼,或者用乐的情感来享受生活的姿态。
乐字的发展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乐字的意义逐渐扩展到了人们的生活中。现代汉语中,乐字的意义已经超越了音乐、表演等领域,成为一个普遍表示“高兴、愉悦”的汉字,例如“欢乐”的“乐”字就是指愉悦和快乐。
一、 培养孩子喜、怒、哀、乐的情感
教给他们表达情感的技能,不断为孩子积累生活经验。 孩子的情感表达方式比较简单,往往高兴则笑,生气则哭,不能准确、细腻地表现歌曲所蕴含的感情。我则通过故事、情景表演等方法培养学生丰富细腻地感情。例如:通过《白雪公主》培养学生喜爱和憎恶的感情;《金色的房子》中小姑娘没人跟她玩那种孤独的情感以及和小动物一起玩快乐的情感;小猴子做错了事害羞的情感;教给他们哭的动作,撅嘴的样子,发怒的样子;害羞的动作;以及各种生活模仿动作;和动物模仿动作。这样不断积累生活经验,为有感情地演唱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引导孩子感受歌曲的情感
音乐作品是通过旋律、节奏、力度、速度等手段表现人地思想和感情的。为帮助孩子进入歌曲的意境,首先我十分注重充满感情富有感染力的示范演唱。音乐教学要使孩子唱得有感情,教师先要充满感情,以情传情,把孩子带进歌曲的意境,直接感受歌曲的美。其次用生动形象的语言描绘歌曲所表达的情感,或将歌曲的内容编成故事激发学生的兴趣和爱憎,用富有感染力的动作、表情或用实物演示情景让学生去感受歌曲、领悟歌曲;还可以根据歌曲的内容运用声音渲染,比如将大自然的风雨声、鸟鸣声、水流声等录音放给孩子听,让孩子感受大自然声音的美妙,走进歌曲的“意境”。
三、诱导孩子体验歌曲的感情
音乐作品所蕴含的情感,孩子有时难以体验,而且孩子情感短暂不稳定,为帮助他们体验歌曲的旋律、节奏、歌词中的情感,我常常创设情景,再与孩子直接或间接的生活经验相结合,让孩子产生共鸣,进而充分地理解歌曲所表现的蕴意。例如:教歌曲《好朋友》时创设两个好朋友互相帮助的情景;歌曲《摇篮曲》创设夜晚“妈妈”哄“宝宝”睡觉的情景。体会歌曲情感。还根据各歌曲的旋律、速度和歌词所描绘的对象设计体态律动,让孩子随着旋律拍手、跺脚、响舌、捻指等。当歌曲的形象在孩子心中产生共鸣时,孩子便产生表现的欲望,情不自禁地表演起来,这种表演就是对歌曲感受的深化。
四、指导孩子表达歌曲的感情
孩子缺乏音乐知识和演唱技巧,往往高兴时用力叫喊,破坏了音乐的美感。因此,必须指导孩子处理好歌曲演唱时快慢、强弱、连贯与跳跃的变化。例如,表达高兴的情感则唱得欢快、活泼,演唱抒情歌曲则要连贯柔和,表达悲伤的心情则唱得缓慢、低沉。首先教师要把握好歌曲的感情,透彻地分析处理好歌曲的每一句甚至某一个词、字,然后启发引导孩子说出整个曲子的情绪,演唱时的速度乃至每一句、词、字的快慢、轻重、连贯与跳跃。例如:《郊游》这首歌整个曲子应该用高兴的心情来唱,要唱得欢快、活泼;“走、走、走走走”唱的轻快、跳跃;“我们小手拉小手”的“我”字唱得重些;“白云悠悠阳光柔柔,青山绿水一片锦绣”唱得连贯、柔和、优美;最后“一同去郊游”可重复2——3遍,越来越轻,越来越慢,好像郊游的队伍越走越远了。 根据歌词描绘的对象亦可结合动作来表现歌曲的情感。
《田园乐七首》描绘了闲静、美好的田园生活,从不同的角度展示了辋川的田园生活与自然景致,传达了诗人淡泊的生活态度与精神境界,表达了诗人对田园生活的喜爱之情。
《田园乐七首·其六》王维:
桃红复含宿雨,柳绿更带朝烟。
花落家童未扫,莺啼山客犹眠。
译文:
桃花瓣上还含着昨夜的雨珠,雨后的柳树碧绿一片,笼罩在早晨的烟雾中。
被雨打落得花瓣洒满庭园,家童还未打扫,黄莺啼鸣,山客还在酣睡。
这首诗表现了作者退居辋川之后与大自然相亲相近的无穷乐趣,同时也集中体现出作者山水田园诗歌创作的艺术化境与归隐自然之后的心迹轨道,充分体现了王维“诗中有画”的诗歌特色,是不可多得的艺术珍品,也是后人研究王维思想发展与诗歌创作的重要资料。
成书于汉代的《毛诗序》说:“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指出音乐中的声音,是由情感生发出来的。
虽然,情感不是音乐所专有的,而是在一切艺术中普遍存在,但是音乐却特别专注于表现情感。这是由音乐本身的特性所决定的。
第一,音乐不再现现实生活中的物质形式,而只是表现从其中体验到的情感。
音乐中体现出来的情感,当然也来源于生活。但音乐对现实生活的反映,不像美术、戏剧和小说 那样,显示出具体的生活图景和人物、事件,而是仅仅表现出人在生活体验中获得的感受和产生的情绪、欲望等情感性的东西。贝多芬:“感受多于音画”。
第二,乐中表现的情感是抽象的、直接的。
音乐中表现的情感,因为是从作为生活依据的具体情景事件中提升出来的,它就不再是具体的感受,不再是与具体人和事直接联系起来的喜怒哀乐和爱怨等等,而是更加具有概括性和一般性。也就是说,音乐中表现的某种情感不是别的、特定的,而是这种情感本身。
也因为如此,音乐表现情感是直接的。著名的匈牙利音乐家李斯特说:“感情在音乐中独立存在,放射光芒,既不凭借‘比喻’的外壳,也不依靠情节和思想的媒介”,在这里感情是“坦率无间的、极其完整的倾诉”。
第三,音乐表达感情的特殊方式,还带来欣赏的特殊性。
当代波兰音乐理论家丽莎说:“在(音乐的)欣赏过程中,逻辑因素让位于感情因素,居于次要地位。”这就是说,在音乐欣赏中,感情因素多于理性因素。音乐对于欣赏者心灵的感染是直接的,无需借助于推理,也无需通过具体生动的艺术形象。这种情感体验带有更为直接的、个人的性质。正是因为这样一个特点,与音乐相结合的歌词常常以第一人称来表述,不仅演唱者而且欣赏者都会把自己的感情投入其中。就欣赏者来说,这种心理与对于文学或戏剧的形象所产生的同情、反感等是不同的。在其他艺术门类中,只有文学中的抒情诗接近于这种情况。音乐欣赏的这种特点,使音乐能够对人的情绪产生直接的强烈的影响。
当然,欣赏音乐必须具备一定的主观条件,如马克思所说要有“音乐的耳朵”。特别是对于非通俗的交响乐等样式,更需要了解有关的形式结构、表现手法和风格流派等等,以至有关的背景情况,并且能够懂得乐曲的行进过程,才能收到较好的欣赏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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