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对于因感情纠纷被威胁恐吓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介入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公安工作的根本态度是不得不遵循的。
作为一名公安工作者,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敬畏之心,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我们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以捍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坚持在实践中检验理论,把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以更好地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同时,公安工作的根本态度也要求我们坚定不移地践行法治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我们要做到言行举止规范,不偏袒、不徇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切实维护公权力的公正性和法律的威严性。
公安工作的根本态度也要求我们在应对复杂局面时保持沉着冷静,并以特殊的方式看待、处理和解决各种各样的问题。确保应对事件规范、有序、高效,不依赖简单的时髦手段,而是在创新中保持高度的尊重和谨慎性。
总之,公安工作者必须具备应有的情感、思想和行动,在信念、奉献和责任上践行公安工作的根本态度,用实际行动向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我们应该记得,公安工作是公策的全局服务,重在服务大众,并在服务大众中提高职业声誉。
1、加强巡逻力度、整治治安秩序。尤其学校周边,一定要加强巡逻,小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有非常多的不法分子喜欢去学校闹事,因此一定要杜绝这种事情。
2、思想上要解决为民服务意识。公安机关从以往对待嫌疑人拍桌子、瞪眼睛,对服务对象习惯性爱理不理,态度生硬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从思想上解决这个问题,把百姓的困难、疾苦真正装在心里,真心为群众服务,该解释的要解释透,不能不懂装懂。
3、行动上要深入一线体察民情。没有案子就在办公室玩电脑、吹空调,翘二郎腿,悠哉游哉的时代也不会再有了,要主动作为,深入一线看看有无疑点,群众有什么说法、看法,在议论什么,有什么需求等。
4、办事效率要提高,流程要简化。很多时候去给孩子办理东西,或者找资料的时候都需要很多道程序,非常不方便,也不人性化,因此希望能够简化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六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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