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 这9种行为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疫情防控期间 这9种行为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第1张

沈丘谢某欢等4人因谎报瞒报、不配合隔离等多种行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那么,疫情防控期间,还有哪些行为违法呢本期河南疾控《健康半月谈》直播栏目采用分析案例来讲述传染病防治法规,邀请到郑州市局法制支队执法监督科科长曲牧孜、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所所长梁士杰做客。
      不配合做核酸的话,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梁士杰介绍,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如果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就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卫健委在2020年第1号文件中,明确将新冠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如果因为拒绝核酸检测且造成疫情传播,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明确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遵守疫情防控措施 擅自上路 要定罪处罚
      近日,西安一女子硬闯防疫卡点,曲牧孜介绍,对于出入过中高风险地区且没有核酸检测报告,又不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原路返回,硬闯防疫卡点,擅自上路,属于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情形。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可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不按防疫规定如实登记,态度蛮横者 最高可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今年8月,平顶山叶县龙泉乡某村民张某驾车外出经营生意,晚上回家时路过权印村防疫执勤卡点,但未按照防疫要求如实登记,过程中态度蛮横,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对卡点正常工作秩序造成影响。双节临近,为了避免类似的事情发生,曲牧孜为大家说明,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更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还会触犯《刑法》,构成寻衅滋事罪或者妨害公务罪,最高可能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疑似传染病病人不按规定到发热门诊就诊 要承担民事责任
      梁士杰介绍,目前的防疫政策要求,市民如患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要及时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个人相关信息、外出旅居史和接触史,就诊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16条规定: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如果单位和个人因上述原因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编造虚假疫情信息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为博眼球、商业目的等,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要承担什么责任呢曲牧孜说,根据不同严重程度,承担责任不同。涉嫌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法》,将处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暂停业务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将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编造与新冠肺炎疫情有关的虚假、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虚假、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利用新冠肺炎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涉嫌构成“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擅自脱离隔离治疗 或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拒绝或者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病人、疑似病人应如何处理梁士杰说,对于被隔离人员擅自逃离隔离场所的行为,应当视不同的情形加以惩处,具体如下:第一,对于已经确诊的新冠肺炎病人,擅自逃离隔离场所,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行为人,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对于新冠肺炎疑似病人,擅自逃离隔离场所,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并造成新冠病毒传播的,同样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三,对于已经确诊的新冠肺炎病人及疑似病人,擅自逃离隔离场所,但并未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应当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四,对于新冠肺炎疑似病人,擅自逃离隔离场所,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但并未造成新冠病毒传播的,仍应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39条第一款规定,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115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疫情防控期间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 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在防控新冠疫情期间,如果有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曲牧孜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这期间,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曲牧孜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最高可判处死刑。对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首要分子,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涉嫌构成“抢劫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个体诊所接诊发热病人引发疫情传播 是违法行为
      “个体诊所私自接诊发热病人,不上报引发疫情传播风险,也是违法行为。”梁士杰说。
      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及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46号):对于日常医疗工作中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的诊所,一经发现要立即关闭,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问责。
      梁士杰介绍,所有诊所不得诊治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诊所发现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时,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按规定要求做好登记、报告、转诊。
      药店违反规定私自出售发热药品,严重的可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在疫情期间,违规售卖感冒发热药品等,曲牧孜说,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尧青/文 牧_ 实习生潘_/摄像 韩淼宇/主持 姜雨璐/剪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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