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自己在文学欣赏一下过程中的情感反应

谈谈自己在文学欣赏一下过程中的情感反应,第1张

 “啊,天知道谁犯了罪,谁造的这种孽!—他们都是可怜的孩子,不知道自己做的是什么。天哪,如果要罚,也罚在我一个人身上。他们是我的干净孩子,他们应当好好地活着。

  罪孽是我造的,苦也应当我一个人尝。今天晚上,是我让他们一块儿走的。这罪过我知道,我都替他们担戴了;要是真有什么,也就让我一个人担待吧。”

  这是对自己的谴责吗罪孽真是侍萍造成的吗绝对不是。这是对周朴园的血泪控诉,这是对周公馆为代表的封建黑暗势力的猛烈抨击。侍萍和他的“可怜的孩子”,都被这个万恶的社会吞噬了—这就是《雷雨》通过艺术形象所显示的真理。因此,不依靠自己的想象和联想,不经过自己积极的形象思维,读者就不可能对作品的意境有深切的感受,不可能发现和了解作品中那些弦外之音、韵外之致;而读者能在欣赏文学作品时,反复地品味,积极地思考,也就能从中获得更多的感受和更深的认识。当然,不同的读者,由于生活经历、文化素养、个性特点的差异,对于同一作品中的形象,也很可能得到的印象不一样,认识不一样。鲁迅曾说过:现代的读者看《红楼梦》,对于林黛玉这个人物,“恐怕会想到剪头发,穿印度绸衫,清瘦、寂寞的摩登女郎;或者别的什么模样。”总之,和三四十年前读者心目中的林黛玉“是截然两样的。”正是由于读者在欣赏过程中对于作品形象的想象,总不免要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等而有所加工改造,于是所得的印象也就往往带有个人特点。因此人们认为“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话是有一定道理的。即欣赏者头脑里再现的形象,既有作品中形象的确定性与规定性,又有欣赏者的独创性、新颖性。

①文学创造既以艺术真实反应神火又以伦理情感的态度观察和评判生活,实现其价值功能。而在文学中,善恶的探索和表现常常伴随着强烈而丰富的情感,是感性的和主观的。情感源自善恶的判断,而且常常左右着判断,文学中的忧伤、欢喜、悲愤等情感总是与作品中人物的或善或恶的行为和形象联系在一起。善恶的形象会引发不同的情感,而创造艺术形象永远是文学创造的中心课题。 ②情感评价的文学意义,可以从所谓的形象性问题上得到印证。情感评价是文学的本质属性性和文学创造的必然要求,它作为一定的价值取向,隐含着人的政治、文化、伦理、宗教和审美等社会性需要与态度,以及由此诸多因素形成的对社会生活的心理体验和判断。文学创造正是以这样的属性,在向人们展现真理的同时也向人们呈示着意义,并以审美情感数珠人们的心灵和激发人们的情绪的方式,发挥着它的审美意识形态作用。 ③情感是基于人的需要、观念等思想意识而对事物的主观态度和评价。文学在创造艺术真实时运用“内在的尺度”,实际已把情感评价融入其中,因此,艺术形象都是理智与情感的统一,情感评价是文学创造的本质属性。文学创造正是以这一本质属性,在向人们展现真理的同时,也向人们呈示着意义——尚“善”的审美价值追求。

④情感评价中的价值取向,体现为真、善、美。高尚品格与功利取向就是善的价值追求。文学作品对表现对象的情感态度高尚与否,归根到底是以是否有利于社会进步与人生幸福为价值标准的。只有有了高尚品格与正确的功利取向的文学作品才是优秀的文学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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