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了重病的人,心理会有什么变化?该怎么与他沟通?

生了重病的人,心理会有什么变化?该怎么与他沟通?,第1张

人如果得了重病,心理变化已经不是小纠结了,而是巨大的变化,甚至会造成人生态度的巨变,这个时候如果心态不能很好的调整过来,对于病情的治疗是极其无益的,但人非树木,哪能不怕,恐惧、悲观、为自已鸣不平等等各种复杂的心理会加在一起,让病人无语、无耐。也不排除部分会引起抑郁症,还有的会出现和家人吵架,但同时也有不理家人的,和家人无话可说,不吵不说不笑,总之患上大病后的病人的情绪变化是五花八门,下面思雪就来聊聊人在患上大病以后的心理变化有哪些。

一、 孤独心理:

人生病以后,特别是重病以后,生活和社交圈变的狭窄,不是在医院就是在家中,生活环境也发生了大的变化,同围接触的都是陌生人,熟人就算探望,接触的时间变短了,这个时候病人就会产生一种孤独感,人间隔绝一般,病人很希望获得老熟人或熟环境的安慰。

沟通建议:陪护的家人应该有更多的耐心,多营造病人熟悉的环境,和之前熟悉的事物,而且要有更大的承受能力陪病人度过难关。

二、 依赖心理增强:

重病的患者依赖性明显增强,病人大都变得被动,顺从, 情感 变得脆弱,一向意志独立的人这时也会变得很没有主见,啥都是家人当家做主,主见和自信都表现不足,如果是一个中年人患病后依赖性增强,对家人言听计从,先前的脾气都没了,这并不是好事,一定要引起重视,这很有可能是病已不治的表现。

沟通建议:陪护的家人应该制造病人可以做主的场景,多制造病人自主决定的事件,并正向强化病人做决定的态度,鼓励病人自己独立完成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并及时鼓励。

三、自尊心理变强:

患者的自尊心主要表现在没了自信,正因为没了自信,患者开始关注别人对自已的看法,比平常人更为敏感自尊,生病以后,成了家庭和 社会 的负担,自我价值感到受到了伤害,自尊心也会随之下降,有的会出现 没有自尊心了,一切顺便来之,这是病情严重的表现。

沟通建议:陪护的家人应该从实际的需要出发,让患者的自尊保持一定的弹性。不能让病患毫无自尊,脸皮太厚,不行;反过来,自尊过剩,脸皮太薄,情绪极其脆弱。

四、感知觉偏差:

重病患者的感知觉会出现异常,对事物过份敏感或者过分,他们不仅对外界的事物出现敏感,包括对声音,对电话铃声,对开门的声,对灯泡的亮度,对阳光的变化,还有对水温也如此,不是显热了就是显凉了,总之,这种敏感五花八门,更会对自已的身体敏感过度,如对心跳、对呼吸、对身体内部的无中生有,他们都能敏感的认为自已这样了,自已那样了,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这人一有病咋就像变了个人似的,没了以前的生龙活虎。这是人患大病以后的正常心理活动,要引起重视并得以理解才有益于病情的恢复杂。

沟通建议:陪护的家人应该先学会聆听,聆听后分析对方是要让你当听众还是想要你给他意见,如对方要你当听众,那你就给他鼓励帮他建立自信。对方要你给他意见,那就先坦白自己的看法,再跟他分析事情的可能性!

以上是思雪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如果他知道了,一般会产生绝望心理。不知道的话,可以按照他患一般病的情况与他沟通,努力保持他的平常心态。知道的话得根据病人性格特点,选择能鼓励或减轻他心理负担的方式沟通。通过他信任的人和他沟通更好。

首先是肯定有影响的。

父母吵架对孩子心理影响可以是以下几个方面:

1 焦虑和恐惧:孩子可能会感到害怕和担心,不知道父母吵架的原因和结果,害怕家庭的稳定性受到威胁。

2 内疚和自责:孩子可能会认为自己是导致父母吵架的原因,感到内疚和自责。

3 分裂感和忠诚冲突:孩子可能会面临选择父母的立场和支持哪一方的困扰,甚至感到分裂和无法取舍。

4 自我价值感降低:父母吵架可能会导致孩子觉得自己不被重视或被忽视,降低自尊和自信。

5 学习和行为问题:父母吵架会分散孩子的注意力,影响他们的学习和集中力,甚至可能导致行为问题和情绪失调。

6 影响恋爱观念和人际关系:父母吵架可能对孩子的恋爱观念和人际关系产生负面影响,使他们对夫妻关系和家庭的稳定性产生疑虑。

为了减少这些负面影响,父母可以尽量避免在孩子面前争吵,通过积极的沟通和解决问题的方式处理分歧,并为孩子提供安全、稳定和支持的家庭环境。如果需要,家庭与儿童心理学专业人士的交流也是一个有益的选择。

一生气就飙眼泪,跟人吵架时吵着吵着声音就成哭腔,更多的是觉得自己委屈,生气,还无法反驳,没有人替自己说话,情绪一激动就控制不住的哭,还有就是明明你自己理亏,你有什么资格跟我在这里吵架,搞得好像我欺负你了,更多的是心理活动,哭的自己委屈。

和患有心脏病的人吵架,心脏病的人发病死了,要不要负法律责任,要看具体情况判断:

1、恶语伤人或者故意刺激他人,导致他人死亡的,并不能完全归咎于受害人的心胸狭窄,除了受害人有过错的以外,行为人事要负法律责任的。

2、如果双方在公众场合,气人者用语激烈,对受害人进行侮辱、诽谤,受害人无法承受人格上的凌辱,气绝身亡的,行为人要负刑事责任。辱骂他人,导致受害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的,涉嫌寻衅滋事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3、如果双方并不在公共场合,但行为人在从事不正当的行为时,与人发生争执,并恶语伤人,使受害方气绝身亡的,行为人要负民事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侮辱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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