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把整理国故或国学研究纳入了他的“中国文艺复兴”的范畴之内。
胡适发表了《说儒》,这不但是胡适治学的巅峰之作,也是1930年代中国近代文化史上成就的代表作。
胡适将禅宗史研究的问题点,由西天二十八祖的传承问题,转为禅宗革命家本身的问题。胡适的论断承载了日后的许多成果与成就。 胡适哲学思想不在于胡适提出的学术观点的本身,而是在于他在思想史上的开创性及其深远的影响。使中国传统哲学真正步入现代化进程的第一人,就是胡适。正是胡适于1919年2月出版的《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第一次突破了千百年来中国传统的历史和思想史的原有观念标准、规范和通则,成为一次范式性的变革。这一变革确实起了典范的意义和前驱的作用,它不仅给当时学术界以破旧创新的空前冲击,影响了一批学人如梁启超、顾颉刚、郭沫若等,就是在以后的八十余年的风风雨雨中,甚至在今天,它仍然为人们所肯定。
其次,胡适对中国哲学的贡献在于他为实现中国传统哲学的现代转换所做出的努力。中国近现代哲学史上,自胡适开创之后,又有一批哲学家如熊十力、梁漱溟、冯友兰、金岳霖和冯契等人不断的在哲学思想上的精进,这不仅彰显了中国哲学的现代化征程,而且显示了胡适在中国传统哲学现代的转换中所作的开创之功。因为中国传统哲学的现代转换,是在胡适的勇于创新精神的烛照下不断向前推进的。 当历史行进到前“五四”时期时,曾给传统诗歌以极大冲击,但最终陷入困境的轰轰烈烈的“诗界革命”已经结束,喧嚣一时的中国诗坛开始趋于沉寂。
然而,正是这一相对萧条的时期,诗坛却出现了一种声势并不显赫,但却十分深刻且与前代“诗界革命”有着本质区别的诗歌革新,——胡适前“五四”白话诗“尝试”。
从语言方面来看,胡适引入了新名词与开拓了新意境。
从形式方面来看,胡适则在诗界革命“旧瓶装新酒”的基础上,采用多种革新方法,进一步把诗歌的外在形式导向了更加广阔、更加自由的领域。
在句式上,胡适遵其“作诗如作文”和“不避文的文字”的主张,采用“散文化”的方法,打破旧体诗的章法结构和格律要求。
在诗体上,胡适采用“背律向古”与“借用西方”的方式,向着“自由化”的目标进行了多种认真的尝试。
在风格上,胡适此时期的诗作显示出了清新、平实、自然的特征。如他的“白话诗八首”就在其纯白的语言、活泼自由的形式,以及所描写的日常社会情状和抒发的个人生活情感之中,显示出了朴实与清新之风。
正是以胡适这些“沟通新旧两个艺术时代桥梁”的前“五四”白话诗为标志,中国诗歌结束了其几千年来在古典形态里的发展变化,初步确立了中国诗歌新的艺术形态,转换了中国诗歌古典与现代的题型,开始了一个伟大的“新诗纪元”。 余英时(历史学家,汉学家):对于这样一个启蒙式的人物,既不能用中国传统经师的标准去衡量他,也不能用西方近代专业哲学家的水平去测度他。他在西方哲学和哲学史两方面都具有基本训练则是不可否认的。这一点训练终于使他在中国哲学史领域中成为开一代风气的人。
季羡林(古文字学家,历史学家,作家,语言学家):胡适是一个书生,说不好听一点,就是一个书呆子。举一小事称,胡适一次会议前声明要提前退席,会上忽而有人谈到《水经注》,胡适之先生立即精神抖擞,眉飞色舞,口若悬河起来,乃至忘了提早退席这件事。
张中行(学者,哲学家,散文家):在当时的北京大学,交游之广,朋友之多,他是第一位。是天性使然还是有所为而然,这要留给历史学家兼心理学家去研究;专从现象方面说,大家都觉得,他最和易近人。即使是学生,去找他,他也是口称某先生,满面堆笑,如果是到他的私宅,坐在客厅里高谈阔论,过时不走,他也绝不会下逐客令。
梁实秋(文学家):胡先生,和其他的伟大人物一样,平易近人。“温而厉”是最好的形容。我从未见过他大发雷霆或盛气凌人。他对待年轻、属下、仆人,永远是一副笑容可掬的样子。就是在遭到挫折侮辱的时候,他也不失其常。“其心休休然,其如有容。”
唐德刚(美国华裔学者):孙中山先生和胡适之先生都是开这个五百年中西文化新运的旗手。如果濂洛关闽后继有人,他们都是一代媳妇,万代祖宗。如果游行之后,大旗卷起,那么胡适之那几本破书,实在不值几文。所以我们如果把胡适看成个单纯的学者,那他便一无是处。连做个《水经注》专家,他也当之有愧。这便是海内外“专家”——不论“白专”或“红专”——之所以低估他的道理。
唐德刚又说:胡适的代表作《中国哲学史大纲》、《白话文学史》皆有始无终,只有上卷而没有下卷,被黄侃讥讽为缺失下面一截的太监,成了将没有完稿的小说、论著称为太监的起源。
章太炎(民主革命家、思想家、朴学大师):“哲学,胡适之也配谈么?康、梁多少有些‘根’。胡适之,他连‘根’都没有。”
鲁迅(文学家,思想家):适之先生的是紧紧的关着门,门上粘一条小纸条道:“内无武器,请勿疑虑。”这自然可以是真的,但有些人——至少是我这样的人——有时总不免要侧着头想一想。
李敖(作家):以他唱重头戏的地位,四十年来,竟把文史学风带到这种迂腐不堪的境地,脱不开乾嘉余孽的把戏,甩不开汉宋两学的对垒,竟还披着‘科学方法’的虎皮,领着‘长期发展科学委员会’的补助,这是多么不相称的事!
毛泽东(无产阶级革命家):胡适这个人也真顽固,我们托人带信给他,劝他回来,也不知他到底贪恋什么。批判嘛,总没有什么好话。说实话,新文化运动他是有功劳的,不能一笔抹杀,应当实事求是。到了21世纪,那时候替他恢复名誉吧。
文中既写出了母亲含辛茹苦教子成龙的追求,又写出了在大家庭环境中作为后母管理和维持家庭关系的不容易,表现出母亲的优秀品质,表达了爱子对母亲的深深敬意和绵绵无尽的怀念作者把自己的成长与母亲的教育紧紧联系在一起,着重写出母亲对自己的'做人的训练',对自己少年时代乃至一生的重大影响,由此表达自己对母亲的理解与感激
可从两个方面来思考:(1)文章质朴、真切的叙述语言和自然流畅的结构与作者真挚、发自内心的情感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如,有些语句就饱醮感情:“每天天刚亮时,我母亲就把我喊醒,叫我披衣坐起。我从不知道她醒来坐了多久了。”“听说眼翳可以用舌头舔去,有一夜她把我叫醒,她真用舌头舔我的病眼。”“我母亲23岁做了寡妇,又是当家的后母。这种生活的痛苦,我的笨笔写不出一万分之一二。”等等。(2)作者是用童年的视角来回忆童年往事,毫无成人的姿态,亦无学者的深沉,如实道来,真诚倾吐,甚至可以说,作者是掏出“心灵”来写母亲的,全文自然而然地洋溢着作者对母亲的敬爱之情。
曹诚英,一位有着多重身份的奇女子,她是中国农学界的第一位女教授,也是封建婚姻礼教的受害者,更是爱了胡适一生却无名无分的痴情者。
世人对她的了解多半是从胡适开始的。胡适曾在《尝试》一诗中写道:“两只花蝴蝶,双双飞上天,剩下那一只,孤单怪可怜。”
曹诚英的命运就如同剩下的那只蝴蝶,孤单而又无助。
从青春年少一直到暮年,曹诚英心中一直为胡适留着一个位置,无奈胡适早已有原配妻子江冬秀,哪怕再两情相悦,两人也只能落得个曲终人散的结局。
不知在这条坎坷的爱情之路上,曹诚英是否有过后悔呢?
图 | 曹诚英
一曹诚英,1902年生,字佩生,乳名又唤行娟,出生于人杰地灵的安徽省,绩溪旺川村人。祖辈曾经营茶叶、字画、文房四宝等生意,是当地有名的徽商大家。
如此名门望族定不会忽视对子女的教育,父亲曹其瑞曾聘秀才设“专馆”,教育子女成才。聪明伶俐的曹诚英不负众望,几年时间过去,《四书》《五经》便熟记于心,举手投足之间有着大家闺秀的风范。
自古婚姻大事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曹诚英也是如此,父亲早早为她定下了一门亲事,对方便是宅坦村的胡冠英。
虽说父母之命不可违,但感情之事也非三言两语就能说得清楚。尽管两家相隔不远,曹诚英对胡冠英却不甚熟悉,反而是对一同长大的汪静之心存好感。
汪静之出生于茶商家庭,家境殷实,与同为乡里富户的曹家多有往来。为了两家关系更加亲密,汪曹两家就相约指腹为婚。如若汪家生了女儿,曹家生了儿子,或者相反,两家就结为亲家。
结果汪家有了儿子汪静之,曹家有了女儿曹秋艳,两人因双方家长来往甚密,也能经常在一起玩耍,感情甚好。事情如此发展本成一桩美谈,不料天不遂人愿,体弱多病的曹秋艳在12岁那年带着无限的眷恋离开了人间。
在曹家,与汪静之年龄相仿的还有一位女子——曹诚英。年幼时除了曹秋艳,曹诚英也是汪静之的玩伴,因此一起长大的曹诚英与汪静之也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但从辈分上来看,曹诚英是曹秋艳的姑母,汪静之与曹诚英也该以姑侄相称。
时光荏苒,转眼就到了1918年,曹诚英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此时的汪静之也是声名在外,在屯溪安徽茶务学校读书,开始接触新文学。
受到新潮思想影响的汪静之,按捺不住心中的悸动开始给曹诚英寄情诗,此刻的曹诚英虽有所心动,但有婚约在身,又深知姑侄恋难以修成正果,便以辈分不同婉拒了。
谁人年少不是一腔孤勇,汪静之自然不会轻言放弃。1919年,曹诚英在杭州第一女子师范学校就读,为了与之经常见面,汪静之便考取了浙江第一师范学校。
了解到汪静之仍对自己念念不忘后,曹诚英开始介绍女同学给汪静之认识,无奈不是她人看不上汪静之,就是汪静之瞧不上她人,直到符竹因的出现打破了这个僵局。
汪静之为才貌双全的符竹因所倾倒,最终喜结伉俪。
在为汪静之寻得良人感到高兴的同时,不由得感叹起曹诚英与汪静之之间感情消散得如此之快。
清代才子纳兰容若曾说:“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纳兰的初恋是他的青梅表妹,无奈世事难料,她最终成为了他人的妃子,任西风如何强劲,也吹不倒那宫墙瓦阁。汪静之与曹诚英亦是如此,世事的羁绊使曹诚英无法跨越雷池半步。
如果说与汪静之之间朦胧的感情是小打小闹,那遇见胡适便是她此生最大的劫。
图 | 年轻的胡适
二他与她相识在他的婚礼上,作为胡适三嫂的妹妹,曹诚英以伴娘的身份参加了婚礼,此时的她正值情窦初开的年纪,见到了才华横溢、风流多情的胡适,心中难掩其喜悦。
而曹诚英也是伴娘中生的模样最好的,胡适不由得多看了几眼。这一看便为他们埋下了爱情的种子。
自那以后,胡适与曹诚英便自然而然地凑在了一起,一有闲暇就与对方联系。
婚后胡适带着新婚不久的妻子江冬秀来到北京,此时的二人仍然书信往来不断。曹诚英常常写信给胡适,叫他帮忙寄些北京的花草种子来供自己研究,又因二人都喜爱文学,所以经常互寄诗词供对方欣赏。
一来二去,两人之间的感情又进了一步。
只是这时候的他们身上都背负着婚姻的枷锁,在1919年,十七岁的曹诚英便在家中长辈的见证下与胡冠英完婚。
在这场包办婚姻下,曹诚英与胡冠英之间没有一点感情基础。婚后的她并没有像平常女子那般留在家中过着相夫教子、一成不变的生活,而是在其兄长曹诚克的鼓励下来到了杭州师范女子学校读书。
由于长年没有子嗣,曹诚英的婆婆十分不满,便张罗着为胡冠英纳了一房小妾,这对她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压抑不住心中怒火的她向胡冠英提出了离婚。
离婚后的曹诚英继续她的求学生涯,因缘际会,胡适来到杭州游西湖,在烟霞洞休养。曹诚英与同学一起去看他,原本就互有好感的两人此时此刻更是陷入了热恋之中。
两人之间的感情是瞒不住旁人的,在胡适休养期间,汪静之也曾去看望过他,一眼就看穿他们之间早已不是普通的朋友关系。
没过多久,两人就产生了爱情的结晶。得知曹诚英有了孩子后,胡适便想着对她负责,与江冬秀离婚。众人皆知其夫人江冬秀强势的性格,想离婚只怕是困难重重。
尽管深知离婚之路艰难,但出人意料的是江冬秀以儿子的性命相逼。纵使胡适与江冬秀之间没有过多的爱情基础,但天下没有不爱孩子的父母。一边是自己的妻子和儿子,一边是自己的心爱之人,两相权衡之下,他终究是妥协了。
于江冬秀而言, 她爱自己的丈夫。作为妻子,捍卫自己的婚姻并没有过错,在这场短暂的恋情中,身为胡适情人的曹诚英只能以堕胎惨淡收场。
细细算来,曹诚英与胡适的热恋时间只有三个月,从此再无过多的交集。可对于曹诚英来说,这三个月的时光是她一生都无法忘怀的。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世上从未缺少痴男怨女,也从未缺少有情人。
不能否认胡适是爱过曹诚英的,也曾为她抗争过,想给她一个名分。只是再多的言语都无法掩盖这一事实:他负了她,而她却用一生在念着他。
图 | 曹诚英、胡适、徐志摩等在海宁观潮
三爱情带给她的不如意使她开始在学业上寻求慰藉。
曹诚英于1925年从师范学校毕业,转而进入了东南大学就读农科专业,继而1931年从中央大学农学院毕业。
在此期间,她与胡适仍有书信往来。1934年,胡适推荐她赴美国康奈尔大学农学院留学,并写信嘱咐美国的朋友多加照顾。
一晃四年的时光过去了,曹诚英的求学生涯也终于划上了句号,1937年曹诚英学成归国。本以为两人终能相见,不料天意弄人,曹诚英刚回国,胡适就被派往美国,他们只能再通过鸿雁传书传达思念之情。
长此以往,曹诚英渐渐明白与胡适复合已是不可能,深知当断不断,必受其乱的她便想与胡适斩断情丝,没过多久就与一位归国的留学生产生了新恋情。
事情发展到这里本已接近圆满,但由于胡适与曹诚英的恋情闹得沸沸扬扬,使得江冬秀心中怨气未消,不肯看得曹诚英婚姻圆满。江冬秀不知如若曹诚英与他人成婚,对她只会是有益无害,毕竟她无法料到曹诚英与胡适二人是否有一天会旧情复燃。
但江冬秀又怎肯细想,只顾得在男方亲戚中大肆传播曹诚英的坏话,并痛诉她曾经插足自己婚姻的种种。一时间,流言蜚语四起,曹诚英的名声也一落千丈,最终导致男方解除了婚约。
心灰意冷的曹诚英对尘世种种已丧失了期待,再嫁人本已是不得已之策,既然这种心愿都不得以满足,倒不如了却尘缘,于是她踏上了峨眉山,想着削发为尼,斩断情思。
此刻她的兄长再一次站了出来,极力劝阻她不要心生妄念,胡适也写信劝她不要因一时不快作出悔恨终生的决定,经历了多人劝诫的曹诚英渐渐打消了这个念头。
纵使妄念已失,此刻的曹诚英也已被爱情弄得遍体鳞伤,爱情于她而言成了一个可望而不可得的奢侈品。
《我的母亲》是现代著名学者、文学家胡适的作品。《我的母亲》是一篇自传体散文,作者通过具体的事例,回忆了母亲对自己的教育、关心以及与家人和睦相处的过程,展示了母亲对自己的爱和母亲善良、宽容、有刚气的性格特征,表达了作者对母亲的感激和怀念之情。
该文没有花哨的文字,没有华丽的比喻,语言简洁流畅,举重若轻,显示了白话文的美感与魅力。[1]
胡适的母亲对胡适的教育严而有宽,宽容不纵容。这种方法既保护了孩子的自尊心,又让胡适有了是非意识,学会担当。有了过失就必须自己承担后果。胡适的母亲没有直接灌输给胡适多少知识,但她重德垂范,用较为科学的方法始终勉励儿子一心向学,鞭策儿子学有所成。[2] 该篇文章收进中国中学语文课文。
文章中字里行间流露出对母亲的爱的感激之情,这种感情蕴含在朴实的语言之中,文章质朴真切的叙述语言和自然流畅的结构与作者真挚发自内心的情感相辅相成,其次,文章回忆童年往事,毫无成人的姿态,学者的深沉,如实道来,真诚清楚甚至可以说,作者是掏出心,来写母亲的全文自然而然地洋溢着对母亲的敬爱之情
作品原文
蝴蝶
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
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还。
剩下那一个,孤单怪可怜;
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
文学赏析
关于此诗原题的“朋友”,胡适解释“并不会有怨望朋友的意思”。胡适在美国留学的朋友有梅光迪、任叔永、朱经农、杨杏佛,还有一位女友陈衡哲。其他朋友们都反对胡适写白话诗,只有陈衡哲不反对,而且一心追随,两人过从甚密,但关系也止于此。诗中:“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还”,也未尝没有可以影指之处。
从艺术上说,其特色主要可概括为以下几方面:
有感而发,随手而写、是一首解放了“诗体”的诗
该诗所抒写的是诗人自己一时的观感,有感而发,随手而写一用的是白话;不拘平仄;没有用典;诗尾用韵,只顺着情绪的脉络自然而就;行文自由;意象清新,诗意浅露;格调虽不算高雅,但在当时封建禁锢几千年的余威未尽的情况下,的确是难能可贵的大胆创新,是一首解放了“诗体”的诗。本身这首诗艺术水平不是很高,但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既内蕴较为丰厚,又含蓄蕴藉
此诗抒写了诗人孤独抑郁的情绪但又不直白外露,显得既内蕴较为丰厚又含蓄蕴藉。一只黄蝴蝶在天上孤单单地飞着,它的伴侣已经飞走了,只能独自在空中飞着,备感惶惑、寂寞;所以也无心飞上天去,因为在辽阔的天空中备感孤单。
这只孤独的黄蝴蝶其实就是诗人孤独心灵的外化,是诗人那凄然的情绪的意象化。它有力地抒发了诗人内心的孤独意识和矛盾情绪,内蕴又较为丰厚,含蓄有致。在胡适的作品中,还是颇有影响力的。胡适曾经因此而被旧派文人讥为“黄蝴蝶”,这恰恰从另一个方面证明了此诗所蕴涵的力量。
旧体诗的痕迹明显
胡适曾说他所写的新诗“很像一个缠过后来放大了的妇人”“放脚鞋样”,“虽然一年放大一年,年年的样上总还带着缠脚时代的血腥气”(《〈尝试集〉四版自序》)胡适自己认为,这还不能算是真正的白话诗,主要原因在于这首诗仍然没有打破旧诗五七言的格局。
该诗虽然在音节、押韵等方面都显得有些随心所欲,但从整体上看,受旧诗的束缚还是很明显,近似于一首古风。胡适后来也说:“我现在回头看我这五年来的诗,很像一个缠过脚后来放大了的妇人回头看他一年一年的放脚鞋样,虽然一年放大一年,年年的鞋样总还带着缠脚时代的血腥气”。
这首诗显然属于胡适从旧体白话诗向白话自由体新诗过渡的作品。胡适在《尝试集》中引用陆游的诗句“但开风气不为师”来说明自己的创作的意义,他对自己在新文学史上的地位还是有清醒认识的。
句法太整齐了,就不合语言的自然。但相对于胡适早期的白话诗,诸如《江上》“两脚渡江来,山头冲雾出。雨过雾亦出,江头看落日”。
《月》(之一)“朋友照我床,卧看不肯睡。窗上青藤影,随风舞娟媚”,这首诗以音节、句式、语言看,还是更近于白话诗,而被置于《尝试集》第四版打头,在这首诗的题目下,胡适注有“此诗天怜为韵,还单为韵,故用西诗写法,高低一格以别之”。
在形式上采用了西方错落的格式,为中国旧诗所无。平心而论,胡适一向推崇杜甫和白居易朴实无华的白描工夫,强调言须有物。就这首诗而言,应当说是体现了胡适的这一追求。
而且,对于两只蝴蝶的绘雕,也较为鲜明,煞尾那一句,“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也不能说不是颇费苦心的经营,而且透露出一种崭新的情感动向。
扩展资料
写作背景:胡适曾经自己回忆过:“有一天,我坐在窗口吃我子做的午餐,窗下就是一大片长林乱草,远望着赫贞江。
我忽然看见一对黄蝴蝶从树梢飞上来;一会儿,一只蝴蝶飞下去了;还有一只蝴蝶独自飞了一会,也慢慢的飞下去,去寻他的同伴去了,我心里颇有点感触,感触到一种寂寞的难受,所以我写了一首白话小诗,题目就叫做《朋友》(后来才改作《蝴蝶》)
这种孤单的情绪,决不含有怨望我的朋友的意思。我回想起来,若没有那一班朋友和我讨论,若没有那一日一邮片,三日一长函的朋友切磋的乐趣,我自己的文学主张决不会经过那几层大变化,决不会渐渐结晶成一个渔鸥以系统的方案,决不会慢慢的寻出一条光明的大路来”这段话对于理解《蝴蝶》一诗有重要意义。
-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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