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温州瑞安市公布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

11月27日温州瑞安市公布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第1张

关于瑞安市公布1例新冠肺炎阳性活动轨迹的通报

11月27日,瑞安市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系河南来瑞货车司机。我市迅速开展流调溯源、转运隔离、场所消杀等防控措施。现将该感染者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11月26日

23:36高速飞云入口下;23:55前往云周街道淮南牛肉汤皖北地锅鸡店吃宵夜。

11月27日

00:17开车前往云周街道云达物流园,在云达物流园边二楼上厕所;00:26车上休息;03:07经飞云高速驶往外县;

12:14经高速飞云入口下,前往云周街道云达物流园,接到防疫人员电话未下车,直至被转运隔离。

请在以上时段于上述场所有过活动轨迹的人员,不要外出,立即主动向属地乡镇、村报告,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如瞒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鉴于当前国内疫情形势,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做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卫生习惯。省外来瑞返瑞人员要提前两天预申报,抵温完成“落地检”后严格实行“3天3检”,在此期间“不聚餐、不参加聚集活动、不进入公共场所”。

瑞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安徽黄山徽州区政府网站消息,徽州区在核酸检测应检尽检中,发现一例初筛阳性感染者。为快速排查传染源、阻断传播链,经研判,决定对全区实施静态管理,居民要严格做到“足不出户”,停止一切非必要流动和活动。徽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开展区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告根据徽州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快速排除风险隐患,决定在全区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请辖区内所有居民服从指挥,积极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和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采样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请广大居民根据村(社区)的组织安排,携带身份证、提前准备“安康码”,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主动配合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测温、验码等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原8个临时采样点(人民广场采样点,潜口高速口采样点,潜口自驾车营地采样点,西溪南镇西溪南村村部广场采样点,呈坎镇卫生院广场采样点,富溪乡卫生院广场采样点,洽舍乡洽舍新村篮球场采样点,杨村乡卫生院边篮球场采样点)仍按照指挥部2号通告正常开设;井信农贸市场和徽州农贸市场采样点按原安排落实。

请全体人员在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有序排队,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完成采样后,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统一指挥,尽快离开采样点,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采样现场不要聚集围观,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和意外发生。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对散布谣言者,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请关注天气变化,照顾老人、孩子,注意出行安全。行动不便的人员,请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备,等待工作人员上门采样。

  休宁县 关于在休宁县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鉴于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多地出现聚集性疫情,为快速排除风险隐患,进一步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在休宁县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

  一、检测范围

  横江社区及南街村常住村(居)民和流动人口

  二、不参加本次检测对象

 (一)本轮区域核酸检测前24小时内已进行检测人员;

 (二)2周岁以下婴幼儿;

 (三)正在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及同住人,接种新冠疫苗48小时以内人员;

 (四)本区域在校中小学生。

  三、检测时间

  2022年3月23日上午7:00开始

  四、检测地点

  1新宁广场;

  2状元广场;

  3福康苑小区;

  4大宏服饰服装厂;

  5南城御景小区广场;

  6南郡名苑

  五、注意事项

 (一)目前休宁县未发现本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请广大居民朋友不必恐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二)所有居民朋友请全程佩戴口罩,携带个人身份证或持手机安康码,前往就近采样点进行采样。到达采样点后,主动扫码,接受体温检测,按现场指引有序排队,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采样过程中避免接触采样台等相关物品,结束回家后洗手消毒。

 (三)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不得参与本次检测。请提前报告所在社区(村)和单位,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休宁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四)本次核酸检测全员免费。凡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不再出具书面报告。

 (五)核酸采样期间,禁止驻留观看、拍照录像,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干扰、阻碍样本采集,恶意造谣、传播不实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倡导全体居民“非必要不离黄”,尤其是不前往疫情发生地区。

 休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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