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15时许,在北京延庆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内,两名自驾游女游客在猛兽区下车后,被老虎袭击,造成1死1伤。目前,北京延庆区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已被责令立即停业配合调查,进行整顿。另据延庆区委宣传部消息,目前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调查此事。
游客突然下车遭遇老虎袭击
23日下午,几名游客自驾进入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车辆行驶至猛兽区的东北虎园里,一名女性中途下车,被身后一只老虎拖走,随后同车两人追上去也被老虎攻击,事件造成1死1伤。
据央视报道,八达岭野生动物园的监控视频显示,一辆白色轿车突然在猛兽区的东北虎园内停车,车上一名身穿连衣裙的女子从副驾驶走下,绕过车头走到驾驶员门前。就在此时,从她身后突然出现一只老虎,将这名女子拖走。
随后,一位穿蓝色体恤的男子立刻从主驾驶下车,试图营救该年轻女子,车后座另一位穿黑色裤子的女子也随之下车营救。同时,一辆越野巡逻车从副驾驶一侧开过来,向老虎出现的方向驶去。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事发后,动物园组织人员展开营救,但其中一位女子已经当场死亡,被老虎叼走的年轻女子则全身多处受伤,被送往延庆区人民医院救治,后又被转至北医三院抢救。
伤者仍在重症监护室
昨天下午,北青报记者来到北医三院外科楼,受伤女子仍在重症监护室病房观察。医生告诉家属,目前伤者伤情基本稳定,但依然有较高的感染风险。
伤者家属告诉北青报记者,由于家人仍处在危险期,他们希望一切等伤者病情稳定后再说。但据伤者丈夫的同事对媒体介绍,事发时当事人并不知道他们还在园区范围里,“他们以为自己已经出来了,所以才下的车”。
据央视报道,当事游客进入园区前签订过相关责任书,其中明确规定自驾入园要锁好车门窗,严禁下车。延庆区委宣传部也对媒体表示,自驾游客入园时都看到过园方的安全提示,签订了相关协议。两名女游客下车时,车辆肯定没有驶出虎园,只是游客自己误认为已经出了虎园,下车后才出了意外。
涉事野生动物园被责令停业
昨天下午,北青报记者致电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其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园区已暂停对外开放,事发地东北虎园区的大门也已关闭。
23日晚,延庆政府部门发布通报称,2016年7月23日15时许,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东北虎园内,发生一起老虎伤人事件,造成1死1伤。事件发生后,延庆区全力组织救治伤员,并责成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在第一时间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责令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立即停业,配合调查,进行整顿,确保旅游安全。
据初步调查,事故发生在当事游客自驾车过程中,游客私自下车受到老虎攻击,详细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在此也提醒广大游客,游园时要遵守有关规定,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避免意外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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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野生动物园动物伤人事件
2012年10月27日,游客刘女士在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自驾车游玩,途经野生动物园华南虎区域时,刘女士下车去洗手间。回车途中,刘女士被突然出现的老虎扑倒,脸部遭到撕咬。
2013年12月17日,上海动物园繁殖场,一饲养员在打扫虎笼时,不幸被华南虎咬死。
2014年8月28日,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孟加拉虎园区一名巡逻员被老虎咬伤后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2015年8月12日,秦皇岛野生动物园发生一起老虎伤人事件,一名女性游客在白虎园区参观时自行下车,遭到老虎攻击受伤,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6年3月3日,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一名园区动管部经理在大象馆内死亡。有员工称,因大象处于发情期,经理在给大象喂食、打扫象舍时,遭大象踩踏致死。本组文/本报记者 周丹 综合央视等媒体报道
法律分析:原告应当自己承担全部责任,被告不用承担任何侵权责任。建议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因如下:
第一,本案中,原告自身的行为是完全有过错的行为,如果没有这一过错行为,不会发生这次悲剧。
1,原告知悉自己游览的是具有吃人猛兽的野生动物园。(1)原告从家出发前就知道自己要去游览野生动物园,出发前就知道野生动物园里有豺狼虎豹,出发前就知道豺狼虎豹会伤人咬人吃人。(2)原告入园时,园方也已经告知原告游览时的注意事项,包括绝对不能下车,绝对不能打开汽车窗户和车门。游览票上也应当有提示或者警告。(3)原告在游览过程中,会看到园区有很多警告标志,还会听到警告广播。即使原告没有看到没有听到,那原告也从始至终知道自己是在游览野生动物园,知道野生动物园里有猛兽,知道在野生动物园里的猛兽区是绝对不能开车窗车门更绝对不能下车的。
2,原告知悉游园规则。
(1)原告从家出发前就知道游览野生动物园必须按照园区制定的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游玩。特别是知道游览猛兽区时绝对不能开车窗更绝对不能下车的规则。(2)原告买门票时,门票上会登载游览规则的内容,特别是会登载禁止开车窗车门、禁止下车的警告性规定。(3)入园后,原告会看到猛兽区内很多地方都设置警告标志,也会听到猛兽区的广播设备播放警告性的规定,特别是会看到会听到禁止开车窗车门、禁止下车的警告性规定。
综上,原告的人身损害,完全是由原告不遵守游园规则的行为造成的,原告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被告没有过错,不用承担侵权责任。1,被告已经告知原告不得开车窗车门不得下车的规定。被告的门票、被告的警告设置、被告的广播都可以证明。2,原告违反规定被老虎攻击时,被告已经尽了应尽的义务。3,如果要求被告在原告违反规定而被猛兽攻击时必须立即作出应急措施,而且这种应急措施的标准是必须保证原告不会被猛兽伤害,那这种要求对被告来说是极度的不公平,会带来巨大的社会公害,使得更多游客侥幸下车,悲剧恐怕就会更多。4,如果原告或者别的乘客是精神病患,被告没有义务鉴定游客是精神病患而不让其入园,被告只要根据客观情况判断游客是正常人就可以让其游园。综上,被告在本案中,没有任何违法的有过错的行为,根据侵权责任法,有过错才有可能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过错,那就不用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被告经营猛兽展览不属于高度危险作业,不用承担无过错责任。1,猛兽虽然是高度危险的动物,但是只要按照规定游览,没有一个被猛兽攻击的。所以,被告的行为构不成高度危险作业。2,如果游客觉得游览野生动物园会给自己带来安全隐患,完全可以选择不游览,完全可以选择不与野生动园建立合同关系。所以,游览野生动物园不是一个人的生活必需品。即使是高度危险作业,人们完全可以通过拒绝与其建立合同关系而避免这种危险。综上,本案不应让被告承担无过错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12月19日,备受关注的八达岭老虎伤人案将在延庆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16年7月23日,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的东北虎园内发生一起老虎伤人事故,游客赵女士中途下车,被老虎拖走,其母周女士下车去追想要救回女儿,结果也遭老虎撕咬。该事件造成周女士死亡,赵女士受伤。后赵女士和父亲将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起诉到北京延庆法院索赔。
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位于延庆区八达岭镇,是中国最大的山地野生动物园,也是一家依山而建的大型自然生态公园,占地面积6000亩,它位于 举世闻名的八达岭长城脚下,紧邻八达岭高速公路。公园拥有百余种近万头野生动物,是集动物观赏、救助繁育、休闲度假、科普教育于一体的生态旅游公园。
八达岭野生动物园是不少自驾游的游客心中的向往目的地,可分为猛兽区和温顺动物区。在猛兽区可从车上近距离看老虎、狮子等猛兽,温顺动物区可喂猴子、大象、长颈鹿、斑马等温顺的动物。
沿着蜿蜒起伏的游览路线,融入山林的海洋,能看到汇聚世界各地的极具代表性的动物。有中国最大的非洲狮群和来自美洲的白虎种群;有威风凛凛的东北虎群;体型硕大的棕熊;娇小逗人的马来熊;有国宝大熊猫、金丝猴、金牦牛角羚、警觉矫健的云豹、金钱豹;等级分明的野狼家族、独霸一山的猕猴群、非洲长颈鹿、角马、剑羚、白面牛羚;澳洲的袋鼠……
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设计建有30处景区及一个小型水库,其中包括动物游览区20处;古迹游览区2处;表演场(馆)4;植物观赏区1处;健身运动区2处。园内动物规模有47种达两千余只(头)。
可乘览车沿着蜿蜒起伏的游览线路,融入山林的海洋,从近处观赏狮、熊、虎、豹彪悍凶猛的身姿;也可在步行区欣赏长颈鹿、斑马、猕猴等多种温驯动物,与它们嬉戏。这里有中国最大的非洲狮群和威风凛凛的东北虎群,体型硕大的棕熊;娇小逗人的马来熊,有国宝大熊猫,金丝猴,扭角羚,警觉矫健的云豹,金钱豹;等级分明的野狼家族,独霸一山的猕猴群,非洲的长颈鹿,角马,白面牛羚,澳洲的袋鼠驻各种名贵的鸡,蓝白孔雀,黑天鹅,丹顶鹤,金刚鹦鹉等等。在山间旷野中建有古罗马式的动物野性恢复场,游人可惊奇地看到虎、狮、狼在捕食,进行野外生存训练的情景;在葱郁的丛林中,还有数只珍稀的白虎,让人大开眼界。
在园中可以向猛兽投食,又可以与温顺动物亲近;来到方舟广场您既可以小憩欣赏山林竣美,又可以观看极具特色的孔雀东南飞,尽享大自然的风光秀色。身临野性天地您可以了解野化猛兽的过程,感受适者生存的含义。
一名游客在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猛兽区下车,幸亏被安全巡逻员发现,没有出事,如果真的出了意外,估计动物园又要摊上事了。
认真阅读协议,对自己的生命负责
游客游玩野生动物园时,动物园都会告知注意事项,且让游客阅读协议并签字。协议中明确表明在猛兽区不得下车,可是从偶尔发生的意外来看,这些游客并没有把这一条牢记在心。
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下车的这位游客下车后,旁边的老虎立马注意到这边的动静,并走了过来,游客与老虎之间的距离相当近,是生命危险受到威胁的程度。游客表示看到有电网保护,以为能下车游览,所以才私自下车,幸好巡逻员及时发现并且制止了这位游客。
在游览野生动物园之前,大家应该做好功课,面对猛兽,要保持警惕,因为人类在野兽的力量面前是相当渺小的,一个不小心,就可能造成生命的损失。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
网上针对此事发表评论,请随意下车的游客放过老虎。他们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如果发生意外,要抢救游客,必然对老虎动用武力。可是老虎明明没有过错,它只是依照本性行事,没有遵守规则的是人类,结果却要老虎来承担,这对老虎及其不公平。
除了老虎,如果出了事,动物园肯定也会被牵连其中。即便游客在入园时签了协议,但是受了伤的游客肯定想为自己讨个说法,到那时候,即便强词夺理,他们也不会主动把责任揽到自己身上。
当然,经此一事,动物园估计也要出台新的政策,更加清晰地告知游客什么地方一定不能下车,也会加派更多安全员巡视,争取不再出现这种意外。
近日,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致1死1伤事件在网上持续发酵。
没有人会想到,原为放松心情的自驾游之行,最后会演变成一场痛失亲人的亡命之旅。在动物园已有明确提示的前提下公然违反规则的当事女游客,用自己及母亲的生命和鲜血作为代价,最后得到的除了自身身体的伤痛以外,更是难以平复的巨大心理创伤,这样的结果不免让人心痛与唏嘘。
在这则老虎伤人事件中,一家人在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开车自驾游,车后座女子在猛兽区中途下车,不料被突然出现的老虎拖走咬伤,女子母亲下车救援时被另一只老虎撕咬致死。
据了解,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会在游客入园前与其签协议告知游客危险性,并禁止游客在猛兽区打开车门,园区内很多地方设有警告牌,并用流动车广播播告。当事游客在自驾游入园前就曾与园方签订过相关责任书,其中明确规定自驾入园要锁好车门窗,严禁下车。而幸存的当事人声称“以为驶出了动物园”,才导致该事件的发生。相关人员表示,对此次伤亡事件的调查可能需一周左右的时间,具体的责任认定需要等待警方的调查结果,目前动物园暂停营业。
那么,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责任到底在谁?对此,人们争议颇多。
众所皆知,野生老虎极具攻击性,这是动物的天性,更是生存的本能。在事件中,虽然是老虎致人伤亡,但却并不能对涉事老虎进行追责。
而八达岭野生动物园方面,在涉事游客入园前园方已履行相关危险提示义务,且从最新曝光的现场监控视频以及延庆区园林绿化局负责此事的新闻发言人最新声明来看,在涉事女游客违反安全须知下车时与下车后,巡逻车已用高音喇叭进行提醒与警示,并向现场赶来,但还未到达女游客便被老虎拖走。其后不久,救援车也迅速到场施救,可以说动物园方面事前提示与事后补救工作已经十分到位。
反观当事女游客,未遵守动物园游览规则在猛兽区下车,并因而招致老虎攻击。摆在眼前的现实似乎表明,一切过错都源自该女子的任性妄为。于是事件发生后,舆论矛头纷纷指向被咬伤的当事女游客,大多数人认为该“不懂规矩”的女子理应承担全部责任。
除此以外,网络上关于该女子身份的爆料更是纷纷不止,众多网民自发地充当起了人肉喇叭,被咬伤女游客以往的种种“劣迹”被一一扒出,“小三”、“职业医闹”等说法更是成为网民们讨伐女游客的情绪宣泄口。当事女游客甚至已经超过了因违反规则而受伤的受害人身份,成了人们深恶痛绝的“小三代表”,成了人们为之不耻的“医闹代言人”,成了激发人们各种社会化情绪的触点。一时间,网络上又席卷出一波来势汹汹的口诛笔伐。
在这里,人们常常提及与呼吁的给予受害人更多人文关怀的善意并未“恩泽”到涉事女游客。在她“冒犯规则”的行为之下,很大一部分公众对当事人遭遇抱有的不是同情,相反,与之代替的是满屏“自作自受”、“不作就不会死”的无情批判与辛辣嘲讽。
规则面前不讲人情,众多网民对当事女游客的讨伐可以理解,毕竟她违反规则在先;但是别忘了,规则没有温度,人心却有。在一场悲剧面前,我们是否应该矫正自己对事件的关注点?在网络大环境里合理发声,体现出的不仅是我们的个人素养与道德,更是价值取向与追求。
回到八达岭老虎伤人案,事件本身值得我们注目的方面,除了真实事实以外,其背后的经验与教训更是亟需我们去消化。如果我们仅仅将目光停留在一些八卦爆料与批判吐槽上,也未免太过肤浅,社会又何来温情可言。
再言之,野生老虎吃人固然可怕,但是“舆论杀人”实则凶猛更甚。违反规则的女游客已经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痛代价,如果这个时候舆论还穷追不舍,步步紧逼,其非法人肉搜索出的当事人隐私信息被抛至网络并四下扩散,将对受害者家属造成不可预计的二次伤害。
此刻,事件围观者们最应该做到的是,悲剧结局已定,不管女子因何原因下车,不论种种爆料是否真实,在一死一伤的事件结果面前,收敛好盲目指责、放大批判的口舌,是对伤者的最好关怀,也是对亡者的最大尊重。
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袭人事件已过去数日,相关话题仍在网络发酵,热度不减。一死一伤的惨剧让观者唏嘘不已,批评和争议之声纷至沓来。当然,网友对伤亡者的批评不无道理,但是把人命当戏看,以造谣、调侃、戏谑的方式去围观和评判,同样让人不寒而栗。面对生死“大事”,为何平日仗义执言的网民会如此“冷漠”,不仅媒体在思索,舆论场自身也在思索。
流言四起,焦点问题被“偷换概念”
热点事件从来不缺少流言蜚语。该事件刚被曝出时,就有知情人士爆料称,女子是因为与丈夫发生口角才下车的。此后,又有网络传言女子“是男子的情人,平常关系不太和睦,孩子为其非婚子女”,是“专业医闹”,是“空军副营长媳妇”,等等。在她受伤住院后,还有疑似医生爆料其亲属在医院ICU监护室探视时“提出非分要求”,怒斥其那边逼停业了野生动物园,这边还要把ICU关停吗?
日前,伤者丈夫的同事辟谣女子并非因口角下车,“他们以为自己已经出来了(动物园),所以才下车”。爆料医院之事的微博博主也删除了原文,表示“死伤者家属已经付出惨重代价,但罪不当诛,请各位口下留情”。其他传闻都未得到进一步证实,是名副其实的“道听途说”,但已经足够让涉事女子“背负骂名”。
网民一方,不少人化身“名侦探”,在网络上寻找蛛丝马迹,推测和还原“事件真相”、指出“问题症结”、划定“各方责任”、揣测“当事人心理”……例如,有不少网友认为“以为已经出园”的托词“站不住脚”,有推卸责任的嫌疑。证据就是:出事景区内有很多安全提示牌,园中广播反复提醒游客禁止下车。事发后,相关部门发言人也表示,受伤女子下车前“巡逻车还用喇叭喊,让她别下来,她还是下来了”。
老虎袭人是血淋淋的事实,现场视频也足够惊心,让人隔着屏幕也能体会到什么叫“虎视眈眈”。这本是一个严肃且灰色的话题,却成为一些人的网络狂欢。某些自媒体拿传闻大做文章,发表诸如“别跟易怒的人恋爱结婚”“透过老虎咬人事件,远离‘垃圾人’”“当母老虎遇上真老虎就得歇菜”等文章吸人眼球,轻松获得10万+的点击量。不少网友也变成段子手,戏言“一山不容二虎”。
千夫所指,网民拒绝为伤者“洗白”
近日,新华社微信公号发起有关“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的民意调查。90%的网友选择“责任在游客,不遵守责任在先”。
持批评观点的网民普遍认为,受伤女子应为自己不遵守规定的行为负责,担心对其表示同情和宽容,会助长不良风气,起不到警示作用。如网友“斯乌”认为,不遵守规矩的人没必要同情,动物园和老虎才无辜,叫她不要下车她非要下车,作死还怪社会?
持同情观点的网民则认为,“死者为大”,受伤女子已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呼吁舆论不要再对其进行指责和攻击。如网友“一壶浊酒闯天下”认为,虽然女子罔顾规则的行为应该受到批判,但其“悲惨遭遇应该同情”。网友“双重人格的垒滚y”表示,看了这件事的报道“真的很气愤,评论一边倒地维护动物园,总感觉是营销号,就没有三观正的人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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