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场老手对待感情是什么样的心态

情场老手对待感情是什么样的心态,第1张

个人总感觉情场老手也会有浪子回头,每个人都会有他对应的那个人,就会一见倾心,再也不愿意接纳其他的人。虽然在这之前,他们肯定会对许多人的感情处于一种比较淡漠的状态,可是这一切真为她以后见着你打基础。

感觉情场老手这个词应该是不分男女的,年轻的时候,谁都会想要风风火火,轰轰烈烈的去谈恋爱,让自己老了的时候,也可以想到那段比较激情的岁月。这种老手肯定是经历过许多的小姑娘,或者说春心萌动的小伙子。

在遇到那个对的人之前,他们游戏人间,会撩你,照顾你,也会说一些暧昧不明的话,但是他们往往不会真的动心,当你把一腔真心付出去的时候,他也可能会选择配合你,跟你谈几天所谓的恋爱。然后当他觉得跟你在一起没有一开始的激情了,再去寻找他的下一个猎物,新一次的刺激。

你只不过是他走马观花中一个匆匆的过客,不会在他的心里留下任何浓墨重彩的痕迹,只是轻轻地一笔带过,风过水无痕。这个时候被他撩到付了,真心的男生或者女生可能会先伤心欲绝吧。真正的情场老手,在分手的时候,也往往会让自己占据有利的一方。这样的话就可以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以免接受他们对于他人格的批判。

比如吵架之后,冷处理,让对方去说分手,这样的话对方是先提出来分手的,美其名曰说先开口的人可能受伤的程度会小一点,实际上就是他们自己不想开口,所以去逼迫对方说分手而已。这样的话就不会说他们是负心的一方。

他们如果遇到真正喜欢的那个人之后,可能会收起所有的套路,所有的招数,用一颗真心去对待他们吧。如果你碰到了一个浪子,希望他愿意为你驻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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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面对面交流:

面对面交流会让吵架升级,所以吵架当天不推荐面对面的交流,讲理,好好的让各自冷静一下,会比较的好。以免矛盾事件升级,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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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谁对谁错:

吵架肯定是有人对的有人错的,当然了,错的人不会承认自己是错的,当事人分析也肯定不正确,建议让身边的朋友(家人)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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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和男朋友去交流:

男人都是很爱面子的,所以一般来说吵架之后不会主动来找女生和好,也许会冷战好长一段时间,所以作为女孩子要主动的和男生去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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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自己的语气:

和男生交流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语气,压住自己心中的怒火,平心静气的交流,男生一般火气比较大,容易会引发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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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动自己的好朋友:

有的时候自己和男朋友讲理也不一定有用,可以拉动身边的好朋友,不管是你身边的,还是他身边的,或者是共同认识的好朋友,帮助自己来解决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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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约会一边讲理:

讲理的地方也很重要,一定要静谧,方面大家说话,吵闹的环境容易让人的情绪受到一定的影响,比如菜市场,大马路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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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他改掉坏脾气:

一定要改掉各自的坏脾气,长久的交往,矛盾是肯定有的,作为恋人要相互包容。而不是指责,不然,只有吵不完的架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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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自己的脾气:

有的时候也不一定就是男生的错误,女孩子有小性子是对的,但是这个小性子也是有尺度的,确实是自己错误的时候,要勇于承认,而不是什么东西都去怪对方哦。

你们两个,没事时挺好的,一吵架就会闹分手,这样极端的表现,一来跟她的悲观有关;二来,你有压力就冲她发脾气,这会对关系造成冲击;三来,你们对于这段感情的看法,似乎存在着不同,而这种不同,貌似一直没有被解决。

比如,对于这段关系的评价,她有着“不合适,不是她想要的”想法,吵架时,这个想法特别明显;而你的评价则没到这个地步,你觉得开心的时候比较多,吵架只是偶尔现象,不足以危害到感情。

这就存在落差了,起码,在她的眼里,问题已经很严重了——但这份严重性,以及她的担忧,好像没有获得你充分的重视。正因为如此,她才会一次次用“分手”这样极端的语言来提醒你:“问题很严重啦,已经过不下去啦!要分手啦!”而且,这种提醒已经很多次了。

那么,问题到底是什么?“这不是她想要的”,那么,她想要的理想关系是怎么样的?她对你有什么希望?她觉得应该怎样处理两人的矛盾?——这些事,你不妨请她多讲讲。问清楚她想要的,努力给她想要的,这样,你们的沟通就会流畅很多了。

 与水瓶座的人吵架之后不用着急,他们是一个晴时多云偶阵雨的星族,他们的冷热无常,会让他们周围的人莫名其妙的不知道该怎么跟他们相处。下面跟着我来认识下跟水瓶座男生吵架后怎么办,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水瓶座男生受不了的女生类型

 忸忸怩怩太虚伪的女人

 水瓶男和白羊男有点相似的一点是都喜欢恋人有话直说,不对的地方直接指出来,对于忸忸怩怩,一会这里,一会那里的恋人是没有多少好感的。这样的女人在水瓶男看来是矫情的,虚伪的,哪怕是做朋友,水瓶男都不愿意跟这种女人做朋友呢!尽管水瓶座是博爱的,但是遇到了这种女人,水瓶男也是无话可说了!宁愿早点逃掉。其次是水瓶男也是比较喜欢沾花惹草的一个男人,但是跟这种女人发生了身体接触,水瓶男不但不会负责,还会躲得远远的!

 应声虫的女人

 有思想,有主见——这是宝瓶座的男人对另一半的要求。在宝瓶男看来,只有“自我”的女人,才能在爱情中以一种更为智慧的姿态去跟对方相处、磨合,并一起携手并肩迎接感情路上的风风雨雨、磕磕绊绊。相反,那种胸无主张,只会跟在宝瓶男身后点头随声附和的女生,也不指望她们能在关键时候帮自己出谋划策。

 媚富贱贫的势利眼女人

 性情耿直而坦率,内心淳朴而善良的水瓶男,不管是工作中还是爱情上,都无法接受那种只以官职、衣冠、钱财取人的女人。因为,水瓶男崇尚自由、平等的意志,假如对方连对人最起码的尊重都没有,又何谈对自己的尊重呢更进一步设想,若水瓶男是此女心中“穷小子”,这段感情大概过不了几天就灰飞烟灭了吧

 被要求守规矩的女人

 古灵精怪的水瓶座,生性叛逆,不喜欢走寻常路,追求独一无二的生活。尤其是,水瓶座的男生普遍特立独行,不喜欢中规中矩。为此,千万别按照“大多数人”的标准,要求水瓶男“穿西装不能配运动鞋”、“不要穿这么low的衣服”之类,这会遭到水瓶男神发自内心的抵触!

 一成不变的女人

 以不变应万变是一种人生态度,只是这种人生理想和态度是水瓶男不喜欢的。水瓶男喜欢的女人是能够懂得在不同场景下性格有所变化的女人,水瓶男非常不喜欢的就是一成不变的,不懂得变通和为人不够圆滑的女人。水瓶男喜欢聪明的女人,睿智而有经验的老手,这是水瓶男求之不得的,但是这种女人是可遇不可求的。但别让水瓶男遇到固执到死,不懂得变通的女人就好。

 斤斤计较的八卦女的女人

 善良的水瓶男非常博爱,他认为亲情、友情、爱情一样重要,所以他一定会分配得很清楚。如果你很爱跟他计较,觉得他总是对朋友更好,那么他真的会不要女朋友。

 没有主见的女孩的女人

 水瓶座的人对待感情其实是很认真的,他们会慎选另一半,可是在他找到命中的真命天女之前,他都只是抱着试试的心态,算是“试用期”的磨合过程,而这些未转正、未被被他列入考虑的对象时,就要求水瓶座男承诺,这种自以为是又没什么主见的女孩,会让水瓶座男很快的闪人。

 规定一堆限制自由的女人

 水瓶座的男生很尊重另一半,也很听另一半的话,对于女朋友的要求他会一一做到,但是他也会因此而痛苦,他会觉得从此自己人生失去了自由,如果另一半不管他,他反而会有自己的分寸。

 不具有一定学历的女人

 水瓶座男生是十二星座男生当中内心最为丰富的一个,他们的脑袋颇似百科全书,藏着各种各样的知识。内心如此丰富的水瓶座男生,当然不希望自己的另一半知识一个大字不识一个的山野村姑。因此,女生是否具有一定的学历,对水瓶座男生来说,是一个非常在意的条件。因为高学历,就意味着高学识,也就能和水瓶座男生进行更加深层次的交流。

水瓶座吵架之后的举动

 冷战

 水瓶座有点傲娇,并且思想变化太快让人难以揣测。一向我行我素的他们不会体贴别人,不屑跟人讲道理,选择冷战,会突然消失的无影无踪,人间蒸发似的。

 冷静型

 水瓶座会先躲起来一阵子,他觉得他这叫做给双方冷静的机会。殊不知,这种躲起来的方式时常惹的另一半更火大。但好处是躲完后,他们想清楚后,真的有错事会说对不起的,只是你得先忍受他们一开始的疏离就是了。

 要凶就凶过头

 好像没有什么能让水瓶座男人真正动怒。这是很多女性的真实想法。在12星座中,水瓶座是属性最“冷”的一大星座,是的,看看他们的星座标志就知道了,一个不动感情的,倾泻中的水瓶,并没有细胞与人性的存在——这当然不是说,水瓶座就没有个性与情感,他们只是遇事比较冷静,更善于理性分析,并且在生气时更倾向于冷暴力而已。怎么破

 无限月觉得最好的方法就是,冷暴力不能持续、不能过头、不能成为两人间的常态,否则有百害而无一利。所以亲爱的妞们,那就硬上呗,用你的热烈的情绪、直白的话语(哪怕是义正言辞的责备)、真实的心态去击溃水瓶男的冷兵器!效果也许会出乎你的意料哦。

 要恋人自己先认错

 水瓶男生气了也和大男孩的脾气一样,可是不同于射手男,水瓶男是必须恋人主动认错自己才善罢甘休的。水瓶男的大男子主义还是比较重的,不喜欢恋人干涉自己的生活,水瓶男就喜欢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让恋人追着自己跑的!出现问题的时候,水瓶男最先想到的就是恋人赶紧跟自己认错吧!否则两个人的关系会更加恶化的!但是水瓶男就没有想过他要跟恋人认错的!这样想想还真是有那么些自私的意思!

 无微不至的贴心关怀

 水瓶本着自由意志的原则,吵架之后也难得肯低下身段哄人的。如果你很幸运遇到了,说明你一定是他很重要的人,先恭喜啦!他会在你的“好朋友”来的那几天,贴心的准备好镁铁含量很高的菠菜啊、猪肝啊之类的食品;也会在你的包包里塞瓶维生素B族,说生气耗能量,你多补充点能量吧!瓶子眨巴眨巴眼睛的看着你,你看着他可爱又诚意的脸,再大的气也该消了吧。

 水瓶座人对很多事情都不感兴趣,不过他们却很重视友情。其实他们的脸皮比较薄,和朋友吵架的机率也比较少,一旦和朋友吵架就很难拉下面子主动道歉。但即使双方在吵架的情况下,只要对方遇到一点点困难,他们二话不说就冲过去帮忙。哪怕只是帮忙提东西这些小事。

水瓶座男生会因为哪些原因跟你翻脸

 重视友情

 基本上对什么都很大度的水瓶,唯独碰不得友情这一块,或许是越在乎,越害怕失去,越在乎,就越害怕期望落空的心态,使得他们在友情的道路上小心翼翼。你直接说水瓶的不是,没关系,他们可以海阔天空的退一步,但如果挑拨离间般的说一个朋友的坏话,或是故意从他们口中套其他朋友的秘密,对不起,即使你也是水瓶的朋友,他们也无法继续装笑脸,轻则一走了之,冷静冷静,重则从此和你绝交,因为你不配成为他们的朋友。

 挑拨离间

 水瓶座这个人非常重视友情,他对自己的评价毫不在乎,但如果你敢在他面前说他朋友的不是,那么必然会让他觉得你是在挑拨离间,甚至你是故意从他们口中套其他朋友的秘密,如果出现了这种状况,那么即使你也是水瓶座的朋友,他们也无法继续装笑脸,轻则一走了之,冷静冷静,重则从此和你绝交,因为你不配成为他们的朋友。

 不尊重他的自由

 致命点:跟水瓶座的人在一起,无论当朋友或情人你都要多包容,相处久了你会发现外表老成或干练的他们,内心及行为有时候像极了一个顽皮的小孩子。

 致命一句:别老是提醒他们已经被你绑住了,“尊重却不放纵“是与水瓶座相处的基本之道。因此你别天天问:“你爱我吗”或是“你最在意我吗”保证他会抓狂!

 不过分不在意

 水瓶座就是一个外星人,他们的原则就是没有原则,他们的底线就是没有底线,如果不是太过分,他们是不会在意这些的,他们博爱,心胸开广,不会轻易发火翻脸不认人。水瓶座的人比较适合跟别人成为朋友。

 遇到别人煞风景的时候会很生气

 水瓶座喜欢和众人在一起,喜欢快乐快乐的简单生活。随心所欲享受生活型的水瓶座女生,和大家在一起的日子,总是有很多开心的理由,而相约一起出去玩这种事,也是最热衷的跟随者。可是遇到有别人煞风景的时候,影响整体的活动计划,就会觉得很生气。已经有了激情和冲动,却又因为某个人原因不能成行,水瓶座女生对这样事情会特别容易生气,找男朋友撒气,也是常有的事。

职场中,我们每个人在每个公司,或多或少都会感觉到不公平待遇,那么在遇到不公平待遇的时候,我们应该怎样做呢?

1、管理情绪、理智对待。

遇到不公平待遇的时候,多数人第一时间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冲动而气愤导致自己马上要求对质,找寻自己被不公平待遇的原因,急于要公司、领导给自己一个说法。这时候难免自己情绪失控,找领导同事理论的时候也过于激动,闹了一通之后发现不但无济于事,甚至还令自己在职场上站不住脚。所以,当遇到不公平,首先要做的是情绪管理,要明白,再怎么发泄,都对事情本身没有帮助,不如平静下来,先冷静分析自己被不公平的原因,不要为了逞一时之快,让自己后悔都来不及。

2、冷静分析,还原真相。

职场上被不公平对待,一定是有原因的,冲动去对质,只会让自己更看不清楚真相。冷静下来,分析自身的原因、外界的原因,是否自己技不如人?能力的原因导致自己没有被重视,那必须从提升自身实力来让自己获得更多的机会。是否领导有所倾向?那可能是领导与其他人有更多的利益关系,这时候调整心态,在平时多关注和领导的关系,注意与周围的人有较好的相处,关键时刻大家才能为你投上支持的一票。

3、理性对待不公平的待遇。

如果觉得自己遇到了不公平待遇,理性分析这件事情是否是原则性的问题,如果没有造成大损失,那么没必要为此伤神,而如果真的触及原则,则必须主动去争取。职场不公平是一种正常现象,所以,身在职场的我们要调整好心态,做好与不公平现象长期共存的心理准备,不急躁、不暴怒、不焦虑,如果太脆弱必然导致心理问题。如果我们遭受了不公平待遇切实的威胁到了我们的正常工作,并且违反了法律规定,如严重性别歧视,同工不同酬,拖欠工资等,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选择申请劳动仲裁,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好好的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不要去抱怨同事嚼舌根,有哪些时间不如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出成绩来。老板心中的最爱永远都是积极正能量有实力的那个你。

两人争吵其中一人拿音响线勒死了另一个人后把尸体放到浴室的浴缸里开低空调防止发臭是什么剧?有奖励写回答

有一个人所有的证据都说明他杀了他妻子,但是因为理由不足而无罪释放?

哪个国家的?谁?具体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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橄榄球超级明星OJ辛普森(Orenthal James Simpson)涉嫌杀人案,震惊全美,堪称20世纪美国社会最具争议的世纪大案之一。不少人认为,辛普森腰缠万贯,不惜花费重金,聘请了号称天下无敌的“梦幻律师队“(Dream Team)为自己开脱罪名。这帮律师唯利是图,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利用美国社会的种族矛盾以及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漏洞,把掌握着“如山血证“的检察官和警方证人驳得目瞪口呆,最后说服了陪审团全体成员,将杀人凶手无罪开释。这场全球媒体瞩目一时的“世纪审判“(Trial of the Century),无疑是对美国司法制度的极大讽刺和嘲弄。

然而,事过多年之后,根据已公布的辛普森案档案和涉案当事人的回忆,人们惊奇地发现,洛杉矶市警方在调查案情过程中,未能严格遵循正当程序,出现了一系列严重失误,致使辛普森的律师团能够以比较充足的证据向陪审团证明,辛普森未必就是杀人元凶,很有可能有人伪造罪证,用栽赃手法嫁祸辛普森。

(一)有钱未必能使鬼推磨

谈起辛普森一案,无论黑人白人都承认,假如辛普森是个雇不起一流律师的穷光蛋,那他非进大狱不可。这就叫“有钱能使鬼推磨“,古今中外都是一个理儿。可是,如果细琢磨一下,这个理儿好像又有点儿说不通。原因在于,若是论有钱,大名鼎鼎的拳王泰森(Mike Tyson)比淡出体坛多年的辛普森有钱得多。可是,1997年泰森因涉嫌强奸遭到起诉后,尽管他同样花费天文价格,聘请了一帮名律师出庭辩护,但仍然无法摆脱被定罪的命运,在大狱里结结实实地蹲了好几年。那么,何以泰森落入正义之网,而辛普森却能逍遥法外呢?

有一种解释是,泰森案陪审团以白人为主,而辛普森案陪审团成员多为黑人。黑人特别抱团,自然会偏向黑人球星。但是,这个说法同样不能完全令人信服。因为辛普森案的12名陪审员中,虽然有9名是黑人,其中却有8位是女性。一些研究陪审团的专家认为,这一构成对辛普森特别不利。根据美国学者对“黑人女性最讨厌啥样儿的黑人男性“这一社会学课题的统计和调查,最让黑人女性来气的黑人爷们儿有两种:一种是出名发财后立马就娶一个白妞儿当老婆的烧包;一种是动不动就对媳妇拳打脚踢的粗汉。而辛普森恰好把这两种坏样儿全占了。

辛普森于1947年生于旧金山市的黑人贫困家庭。他曾获得全美大学橄榄球联赛的最高荣誉奖海斯曼奖。进入职业联赛后,他先后在纽约水牛城鹰嘴队(Buffalo Bills)和旧金山淘金者队(San Francisco 49ers)担任主力,创造过一个赛季带球冲刺2003码的惊人记录(至今未被打破),被誉为橄榄球职业比赛史上的最佳跑锋。退出体坛后,辛普森又投身影视和广告业,在**《裸枪》(Naked Gun)和《杀手势力》(Killer Force)中扮演主角;在美国广播公司(ABC)和国家广播公司(NBC)担任体育评论员;在美国最大的出租车公司赫兹(Hertz)担任形象大使。另外,由于英文橙汁(OrangeJuice)一词的缩写恰好与辛普森名字的缩写OJ一样,所以佛罗里达一家饮料公司特意邀请他拍摄橙汁的促销广告,使OJ这个英文缩写成为美国体育英雄和超级广告明星的代名词。

辛普森成名之后,一向有“花花公子“和“外黑内白“的名声。与空中飞人乔丹(Michael Jordan)和魔术师约翰逊(Magic Johnson)等著名黑人球星不同,辛普森对赞助黑人贫民区的活动和投资项目毫无兴趣,却热衷于跻身富有白人的高尔夫球俱乐部。除了幼年好友柯林斯外,他的哥们儿无一例外都是白人。同时,他也只对白人性感女郎感“性趣“。为了“脱黑“,他甚至不惜重金聘请语音校正专家,反复练习,改掉了一口浓重的黑人贫民区口音。1977年,辛普森在一家高级餐厅与漂亮迷人、金发碧眼的白人女侍者妮可·布朗(NicoleBrown)一见钟情,不久便与第一任黑人妻子离异。1985年辛普森与妮可结婚后,因妮可怀疑他在外面有“二奶“,两人关系开始出现裂痕。妮可曾多次打电话报警,指控辛普森对她拳打脚踢。

辛普森案后,几位黑人女性陪审员一再表示,她们并未因被告是黑人而影响裁决,或对被告产生任何个人好感。在扬名天下、腰缠万贯之后,辛普森休掉黑人糟糠之妻,另娶白人金发女郎一事,极大地伤害了全美黑人女性的自尊心;而辛普森打骂白人妻子的粗暴行为,更使普天下不分肤色的所有女性不寒而栗。另外,在美国的刑事案审判中,12名陪审员中只要有1人持有异议,就会出现“死锁“(Dead Lock)现象,即所谓“悬而未决的陪审团“(Hung Jury)。在此情况下,法院要重定开庭日期,控辩双方要重选陪审员听证和审案。所以,辛普森案陪审团做出被告无罪的一致判决,与黑人构成陪审团主体并无绝对和必然的关系。

那么,陪审团究竟凭啥得出了被告无罪的一致结论呢?依照美国法律,作出判决的唯一依据只能是证据。美国是一个司法公开的国家,不仅刑事审判对公众开放,而且重大刑事案件的原始档案,如法庭记录、起诉书、证人供词、审问笔录、旁证材料、法医鉴定书、检方和辩方律师的开庭陈词和总结陈词等,在结案后都要全部对公众开放。根据已公布的辛普森案档案,陪审团之所以判定辛普森无罪,与警方和检方在办案和起诉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使呈庭证据无法令人信服有直接关系。

(二)警方办案三大失误

尽管辛普森案是所谓世纪大案,但是,从这个凶杀案的刑事调查过程来看,洛杉矶市警方在侦破案件、搜集罪证、遵循正当程序等方面漏洞百出,涉案警官和刑事检验人员的专业素养实在令人不敢恭维。根据已公开的刑事调查记录和涉案当事人的回忆,警方在办案过程中至少出现了三个重大失误,对这个谋杀案的结局产生了极大影响。

1忽视现场勘查常识

1994年6月12日深夜11点50分,在洛杉矶市西区邦迪街(Bundy),一条名贵的纯种日本狼狗狂吠不已,爪子上沾满血迹,使一对散步的夫妇心生疑惑,尾随这条狼狗,来到一座西班牙式高级公寓楼前,结果发现了两具鲜血淋漓的尸体。他们吓得魂不附体,立刻狂敲隔壁住家大门,想借电话报警。但是,深更半夜的敲门声,却把宅主吓得半死,以为来了劫匪,便立刻打911电话报警。洛杉矶市警署两位警官接警后,火速赶到现场,发现是一宗恶性人命案后,他们便呼叫重案处的刑警前来增援。

大批刑警赶到现场后,经初步调查,证实被害的白人女子35岁,名叫妮可,是黑人橄榄球明星辛普森的前妻;被害的白人男子25岁,名叫戈德曼(Ronald Goldman),是附近一家意大利餐馆的侍者。两人皆因利刃割喉致死。妮克的脖子几乎被割断,咽喉和颈椎骨都裸露在外,刀口喷着鲜血;戈德曼身中30余刀,死于颈部静脉断裂和胸腹腔大出血。凶杀现场血腥弥漫,惨不忍睹。辛普森与妮可的两个孩子尚在二楼熟睡,没有目睹这可怕的场面。

死者身份辩明后,西区警察分局局长布歇(Keith Bushey)决定,派几位刑警赶赴相距约4公里的辛普森住宅,通知他前妻遇害但孩子无恙的消息,并让辛普森着手安排把两个受惊的孩子带回家。另外,警方考虑到辛普森是被害人前夫,他的安全也在警方的关注之处中。这时,一位名叫福尔曼(Mark Fuhrman)的白人刑警自告奋勇,要求带队前往。在1985年的一次家庭纠纷中,妮可被辛普森殴打后报警,福尔曼曾上门处理过他们的家庭暴力案,知道辛普森住宅的准确地址。于是,主持调查凶杀案的瓦纳特(Philip Vannatter)警长便率领福尔曼等四名警探驱车前往辛普森住宅。

布歇局长从第一犯罪现场直接调派警官前往辛普森豪宅的决定,铸成了警方的第一个重大失误。原因在于,前去的四位白人警官都曾进入过血迹遍地的第一杀人现场勘察,他们的警靴和警服上很有可能已不小心沾染了血迹。照常理,布歇局长应当派几位压根儿就没进入过第一现场的警官去通知辛普森,防止第一现场的血迹与后来被警方宣布为第二现场的辛普森住宅的血迹发生交叉沾染,这是刑事案现场勘查的基本常识。可是,警方在辛普森案中却完全忽视了这种常识。在采集证据和保护现场方面,警方也出现了很多忽视常识的重大失误。案发之后,大批刑警和刑事检验人员迅速来到现场,但法医却跚跚来迟,在案发10小时后才来到现场,错过了准确地鉴定被害人死亡时间的最佳时机。法医在解剖尸体时,不但没对尸体进行X光检查和采集妮克的右手指纹,而且对妮可死亡前是否受到性侵犯未作任何医学鉴定,致使破案线索大大减少。为了“保护“现场,警方人员顺手从妮克的公寓中拿了几条白被单,小心翼翼地盖在了尸体之上。可是,由于辛普森与妮克离婚后仍然藕断丝连,案发数周前他曾在妮克公寓过夜,并经常来公寓看望孩子,被单上难免会有他的头发或皮屑,结果致使检方呈庭证据的可信度大打折扣。

根据案发现场照片,辩方专家发现,妮可尸体裸露的肩膀上有七点血滴。从这些血滴的形状和滴落方向看,它们不可能是妮可本人滴落的。根据常识推理,这些血滴很可能是妮可倒地后,有人流着血从她尸体旁走过时滴落的。因此,如果这些血滴不是来自另一名被害人戈德曼,那一定就是凶手滴落的。这样,如果能证明这些血滴属于辛普森,那么他的嫌疑便倍增。可是,当辩方专家向警方检验人员提出查验这些血滴时,他们深感惊讶,因为警方完全忽视了这些血滴的重要性。妮可的尸体在解剖前已进行冲洗,这些血滴永远消失了。

2警方涉嫌非法搜查

6月13日清晨5点,四位白人刑警来到建有围墙的辛普森住宅。他们在前门按了很久电铃,但一直无人应门。这时,福尔曼独自一人,沿围墙搜索了一圈,发现围墙后门的路上停着一辆白色福特野马型越野车。经细心观察后,福尔曼高声叫瓦纳特警长过来察看,说在驾驶员位置的车门把手上发现了微小血迹。温纳特和另两位警官看到血迹后大惊失色。他们担心住宅内的人有生命危险,便决定进入住宅,进行紧急搜查。

这一搜查之举,对这个世纪大案的结局有很大影响,因为警官们当时没有搜查许可证。依照美国的司法观念,警察是一种合法的暴力和必要的邪恶,对这一机构的权力必须予以严格限制,否则它将沦为专制暴君和贪官污吏祸国殃民的工具。想当年,为了防止官府和警察为非作歹,滥用权力,任意搜捕和祸害小民百姓,美国宪法第四条修正案明文规定: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除依据可能成立的理由,以宣誓或代誓宣言保证,并详细说明搜查地点和扣押的人或物,不得发出搜查或扣押状。西谚中所谓“私宅就是一个城堡,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能进“的提法,具体地落实在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之中。

1914年,美国最高法院在威克斯诉美国案(Weeks v United States,1914)中首次明确规定,联邦法院在审判时,必须把警方用非法搜查手段取得的证据排除在外,这是美国警方人人皆知的“排除规则“(Exclusionary Rule)。1961年,最高法院在迈普诉俄亥俄州案(Mapp v Ohio,1960)中规定,“排除规则“同样适用于各州法院。据此判例,警务人员若要进入民宅搜查,必须向法官宣誓担保,不但要以书面形式列举证据和理由,而且要详细说明搜查的地点、范围和时间。经法官审核批准,颁发许可证之后,才能进入民宅搜查。另外,警察只能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行动,并应在搜查后向法庭提交所获证据报告。警察如果违法搜查,不但会受到警纪严惩,而且会造成所获证据在法庭审判时一概作废的严重后果。法官如果违规颁发搜查证,将面临被弹劾和遭到刑事起诉的危险。

在美国的司法判例中,涉及搜查和扣押的规定千变万化。几乎在每一起刑事案中,辩方律师的首要工作,就是挑战警方搜查和采集证据的程序是否合法。但是,有关搜查的法律法规极为复杂,缺乏清晰明确的规定。比如,警察拦截和搜查平民违法,但是,如果有人超速驾车,则警察有权拦截驾车人并开出罚单。但如果警察趁机要求搜身和搜车,则驾车人有权当场拒绝。可是,如果警察无意中在车后座发现了类似大麻的烟蒂,在没有搜查许可证的情况下,警察是否有权搜车?如果警察搜遍全车后没发现毒品,却意外地发现了非法枪枝,那么,警方的搜车行动是否违宪?搜获的非法枪枝是否能作为呈庭证据?对于这些复杂的法律问题,并无统一的标准和答案,只能由法官在审判时审时度势,酌情裁决。

20世纪60年代后,由于犯罪率急剧上升,“排除规则“遭到美国社会各界极大指责。批评者认为,过于严格地实施“排除规则“,将会给警方破案造成极大困难。在很多情况下,仅仅由于警方粗心大意或急于求成,未能严格遵循程序,致使很多罪犯在铁证如山的情况下逍遥法外。尼克松总统执政后,先后任命了四位保守派人士出任大法官要职,试图推翻或修正“沃伦法院“那些对罪犯“心慈手软“的判例。此后,最高法院对“排除规则“的解释略有改变。1984年,最高法院在美国诉里昂案(United States v Leon,1984)中规定,当搜查不完全合乎程序要求时,如果警方的所作所为具有“良好诚信“(Good Faith)和“合理相信“(Reasonable Belief),法院在审案时可以引用搜获的证据。

在辛普森案中,涉案四名警官皆为老手,每人都有20年以上刑事侦查经验。对于限制警方搜查的案例和法规,他们恐怕比初出茅庐的律师了解得还要多。稍有法律头脑的警官都应明白,美国诉里昂案的裁决虽然对警方有利,但这个判例对所谓“良好诚信“和“合理相信“的解释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而体坛巨星辛普森涉嫌杀人一案,毫无疑问将是轰动全美的世纪大案。为了防止被辩方律师钻空子,警方应当格外谨慎,严格遵循法律程序。

在辛普森案中,从当时福尔曼发现血迹和长时间无人应门的情况看,四位警官擅闯民宅之举,勉强可以算是具有“合理相信“。但是,警官们进入住宅后,一旦发现辛普森及其家人没有生命危险,就应停止搜查。只有当与法官取得联系,申请到搜查许可证后,才能对辛普森住宅进行合法搜查。

但令人费解的是,在没有面临迫在眉睫危险和非紧急情况下,福尔曼警官独自一人,迫不及待地在辛普森宅内继续搜查,结果铸成了警方在此案中的第二个重大失误。决定进入住宅后,福尔曼自告奋勇,抢先翻越围墙,从里面打开前门,四位警官便直奔豪宅。可是,按了很久的电铃,仍然无人应门。于是,他们绕行到住宅后边,去三间独立客房敲门。在第一间客房,有一位睡眼惺忪的白人出来应门,他自称是辛普森的哥们儿,名叫凯林(Kato Karlin)。他告诉警察,辛普森和第一任黑人太太生的大女儿住在隔壁第二间客房。当刑警们把辛普森女儿从梦中敲醒后,瓦纳特焦急难耐地向她询问辛普森的去向。她回答说,父亲已于昨夜赶搭飞机到芝加哥,参加一场赫兹公司很早就已经安排好的高尔夫球商业比赛。警官当即打长途电话给辛普森,告知他前妻遇害的噩耗。辛普森闻讯大惊,表示将迅速赶回洛杉矶。

当瓦纳特等人询问辛普森女儿和打电话时,福尔曼在隔壁单独盘问凯林,打听昨晚有无异常情况。凯林称,大约在晚上10时45分左右,他听到客房背后一声巨响,墙壁上的挂画都被震动得摇晃起来,他当时以为是轻微地震,没放在心上。福尔曼疑心大起,立即拔出手枪,独自一人、单枪匹马地到客房后搜查。大约18分钟后,福尔曼高声叫来其他刑警,说在屋后悬挂式空调机下的走道上,发现了一只沾有血迹的右手黑色皮手套,这只手套与在凶杀案现场发现的另一只手套相配。但是,在血手套现场没发现其它血迹以及可疑的脚印和痕迹。福尔曼解释说,估计在半夜三更、黑灯瞎火之时,凶犯潜逃在屋后,一不留神撞在了空调上,在惊慌失措中遗落了手套。

发现血手套后,刑警们又找到了更多线索。他们发现,在围墙前门车道,以及从前门通往住宅大门的小道都有血滴的痕迹。这样,警方认为已有足够理由怀疑辛普森是凶杀嫌疑,便宣布辛普森住宅为凶杀案第二犯罪现场,正式向法官申请搜查许可证。在后来的搜查中,福尔曼在二楼卧室的地毯上发现了一双沾有血迹的袜子,它成为指控辛普森涉嫌杀人的重要证据之一。

可是,福尔曼在没有搜查许可证和非紧急情况下,单枪匹马地在辛普森住宅中大肆搜查一事,使警方出现了涉嫌违反正当法律程序的严重问题。依照美国法律,在某些人命关天的特殊情况下,警官可以用电话或其它现代化通讯手段与法官取得联系,法官了解现场情况后,可以口头授权警察进行搜查。只有在面临生命危险或罪证可能被销毁的紧急情况下,警察才能破门闯入民宅搜查。可是,警官们进入辛普森住宅后的境遇并非如此。

在预审时,辩方指控白人警探心怀偏见、先入为主,早在案发之初,就已把辛普森内定为主要嫌犯,然后故意寻找借口,闯入民宅非法搜查。这样,假如法官判决警方违宪,则搜获的血迹和血手套都会成为“压下不用的证据“(suppressed evidence),不能在审判时呈堂。但法官听取了警方的辩解后,裁决搜查行为合法。尽管如此,在庭辩期间,面对辩方律师的穷追猛打,福尔曼死活也解释不清,作为一个有多年刑事侦察经验的老手,在非紧急情况下,明知没有搜查许可证,为何仍然独自一人、单枪匹马地在住宅内大肆搜查?辩方借此怀疑,福尔曼之所以急不可耐地闯入住宅搜查,很可能是为了借机伪造证据,用栽赃手法嫁祸被告。

3警官携带血样返回现场

6月13日中午12点,当辛普森从芝加哥匆忙赶回洛杉矶时,警方已封锁了他的住宅。主持调查的瓦纳特和兰吉警官让他到警署总部来一趟,澄清一些疑点,辛普森当即随口答应。

这时,辛普森的私人律师要求随同前往,但辛普森坚持说,自己与凶杀案绝对无关,用不着律师。在盘问开始之前,瓦纳特向辛普森宣读了“米兰达告诫“,提醒他有权保持沉默,有权请律师在盘问时在场。但辛普森同意放弃沉默权,独自一人与两位刑警谈了半个多小时,希望能给警方提供一些破案线索。照常理,如果辛普森是杀人凶手,沾有血迹的手套和袜子还遗留在客房后和卧室地毯上,杀人时刺破的手指伤口未愈,就是借他10个胆,恐怕他也不敢在没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单枪匹马地与经验丰富的刑警周旋。在案发当天那种心绪激荡、大受刺激的情况下,如果他在盘问过程中颠三倒四、自相矛盾、谎言连篇、破绽百出,他的口供将成为检察官指控他犯罪的重要证据。在美国社会中,犯罪嫌犯拥有沉默权的“米兰达告诫“家喻户晓。如果心怀鬼胎,他完全可以依法拒绝审问,或者至少要求律师在审问时坐镇压惊。但是,辛普森并没这样做。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警方白白浪费了单独审问辛普森的千载良机。在多年的破案生涯中,警官们似乎已习惯于嫌犯像榆木疙瘩一样一声不吱,极少碰到过嫌犯自愿地放弃沉默权的好事,把盘问嫌犯的谋略和技巧早就忘得一干二净。在审问过程中,两位刑警非常客气,没有盘问辛普森在案发之日的具体行踪,他们提出的问题既缺乏逻辑又不连贯,远远低于警校低年纪学生水准。按常理,警官们应当刨根问底,穷追猛打,尽可能地套出更多口供,把盘问一直进行到辛普森不愿回答问题或请求律师在场时为止。可是,警官们竟然草草收兵,主动结束了审问。这样,警方既没得到任何破案线索,也没得到任何可以用来起诉辛普森的口供。事后,主持起诉的检察官气得七窍生烟。

在审问过程中,瓦纳特告诉辛普森,警方已在他的住宅内发现了一些可疑血迹。辛普森当即表示,愿意提供自己的血液样品,以便澄清真相。于是,警署的护士便从辛普森身上抽取了血液样品。按常规,为了防止血样凝固和变质,警方在辛普森的血样中添加了防腐剂(EDTA)。这时,瓦纳特注意到,辛普森左手用绷带扎住,且有肿胀迹象。辛普森解释说,手指不知咋整的弄破了。对于弄破的具体时间,他解释得含含糊糊,前后矛盾。征得辛普森同意后,瓦纳特指挥摄影师将伤口拍摄下来。值得一提的是,辛普森此时仅是犯罪嫌疑人,法官虽已颁发搜查许可证,但尚未正式颁发逮捕令。辛普森如果心里有鬼,他完全可以拒绝与警方合作,拒绝抽取血样和拍摄伤口照片。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得到辛普森的血样后,瓦纳特警长并未将它立即送交一步之遥的警署刑事化验室,反而却携带血样回到了32公里以外的凶杀案现场。整整三个小时之后,瓦纳特才磨磨蹭蹭地将血样交给了刑事检验员丹尼斯·冯(Dennis Fung),后者当时正在现场取样勘查。天下竟然有如此荒唐的刑警,居然手持嫌疑犯的血样,在血迹遍地的凶杀案现场遛达了三个小时之久。在庭审时,面对辩方律师的质问,瓦纳特解释说,根据工作条例,所有证据必须先登记编号,然后才能送交刑事化验室存档。而丹尼斯·冯正是负责登记编号的警员,所以他才携带血样回到了犯罪现场。可是,辩方死死抓住这个重大疑点,大加渲染。辩方律师卡克伦把瓦纳特和福尔曼贬称为“一对骗子“。使陪审团对警方涉嫌违法乱纪、栽赃陷害的疑虑大大加深。

瓦纳特身携血样返回第一犯罪现场,铸成了警方在此案中第三个重大失误。在庭审时,警署护士出庭作证时说,他那天从辛普森身上抽取了大约79至87毫升血液样品。可是,辩方专家在警方实验室只发现了65毫升的血样。换言之,大约14至22毫升的辛普森血液样品竟然不翼而飞。辩方借此怀疑,瓦纳特携带血样回到第一犯罪现场,很可能是为了借机伪造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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