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什么那么容易好吵架

人为什么那么容易好吵架,第1张

人为什么会吵架呢 古往今来,横跨东西,吵架都有一个共同点:必须得有两方,而且互相不认同对方的观点,所以才能有吵架的基础。要是异口同声还吵个什么劲啊。不同的观点只是基础,你会发现每个人都不可能与另外一个人有完全的观点,任何一个个体都是有差异的。可是为什么吵架只在特定的双方之间发生而不是在任何个体之间发生呢? 不管怎么样,人总是以为自己在追寻真理。不管是奥姆教啊还是啤酒党,人总是以为自己正走在真理的路上,即便是错处也会有改正的机会。这样的心态,让我们总是处在正确的位置或趋于正确的曲线上。人权在于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模式的权利。而每个人都以为自己的模式是正确的才会去选择。不管他的出发点是唯心的还是唯物的,总之每个人都以为是这样的。难道你愿意承认你每天所做的事都是不应该或者错误的吗? 以前有人说中国人好为人师,喜欢享受教育别人给自己带来尊严的快乐。其实什么美国人英国人也不是什么好鸟,也一样喜欢这一套。显示和炫耀自己生存意义的方法莫过于教导别人如何去生存,让自己的同类知道自己已经掌握了生存的真谛,他不如自己,自己的优越感便油然而生了。功名利禄基本上都可以带来满足感,都可以显示自己的优越性,都能让一个人满足于最原始的自恋。常常有人不满足于自己追寻真理的轨迹,需要别人的认同甚至追随。当两个拥有不同观点而同样有这种需求的人碰撞到一起时,吵架往往是上上之选出。(阶级斗争就不讲啦,完全是以消灭肉体为需求的。) 当人去宣扬自己观点的时候,就是企图谋取炫耀来满足自恋的过程。如果你不听,那就说服你,让你归到满足我需要的集合中来;如果说了你还不听,那就只好对你弃之不用,不再努力从你这里获得满足,另找他人;如果说了不听你还要顶嘴,此时不吵更待何时?我的自恋岂能容你来破坏?吵架发生的概率取决于宣扬者对自恋的依赖程度,如果依赖程度高容不得他人有半点异议,那一触即发;如果依赖程度低,不想再强求你这个崇拜者,那吵架的概率就比较低。 吵架的过程双方总是用尽各种策略来夺回自己的自恋。比如说辩论,无非是以下几句,旁征博引,谈古论今,引经据典,事实证明,这是一个类型;我知道的比你多,你不服你说多过我啊,没我多你就输了我的自恋找回来了。或者强词夺理,口惹悬河,伶牙俐齿,打得你无力招架,这是另外一个类型:斗快,我讲我讲我讲讲讲,把我的全讲了让你一句讲不出来,你讲不出来气势上就是输。 吵架的最后结果大多是人身攻击,因为只有心服口服才是最大的满足。谁也不服谁,要是你不让我满足我也不让你满足,两个人拧一根绳越拧力越大。看看谁也拧不过谁,干脆从其它方面谋求终极目标:反正我要满足多过你就行,那我就证明你自身根本就不如我。最明显的就是互相问候对方的十八代以上的祖先,市井小儿人人会用,这叫基因斗法;然后再互相揭开对方的痔疮啊癞疤什么的,阿Q就这样被人欺负,这叫澡堂斗法;或者互相揭穿对方以前干过的好事,卧龙在江东也用这招,这叫反刍斗法;无视各种其它生物的权利,用来互相比喻对方,这就更常见了,这叫畜牲总动员;最后一招基本上都是裸奔,竖子不足与谋也,明明是说不过人家只好光着屁股开溜,还非得给自己找件华丽的外衣,看来至圣先师也不咋的。 吵完了谁也没胜,谁都郁闷,明明想去满足一下,这下倒好,一肚子气回来了。怎么才能让自己满足起来呢?那就设计啊就想啊,一种是想如何再去斗,直到他斗败为止。可是你想啊他也没安什么肯败之心,你这不是让郁闷重演吗?另一种呢就是拿其它的娱乐来发泄发泄,把这次的未满足的边际效用抵消掉,总之要把满足感找回来。可是刚吵完那一会怎么着也是胸腔充血,大脑发毛,严重影响生活质量。所以啊可不要与不会认输的人吵架。

两人争吵其中一人拿音响线勒死了另一个人后把尸体放到浴室的浴缸里开低空调防止发臭是什么剧?有奖励写回答

有一个人所有的证据都说明他杀了他妻子,但是因为理由不足而无罪释放?

哪个国家的?谁?具体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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橄榄球超级明星OJ辛普森(Orenthal James Simpson)涉嫌杀人案,震惊全美,堪称20世纪美国社会最具争议的世纪大案之一。不少人认为,辛普森腰缠万贯,不惜花费重金,聘请了号称天下无敌的“梦幻律师队“(Dream Team)为自己开脱罪名。这帮律师唯利是图,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利用美国社会的种族矛盾以及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漏洞,把掌握着“如山血证“的检察官和警方证人驳得目瞪口呆,最后说服了陪审团全体成员,将杀人凶手无罪开释。这场全球媒体瞩目一时的“世纪审判“(Trial of the Century),无疑是对美国司法制度的极大讽刺和嘲弄。

然而,事过多年之后,根据已公布的辛普森案档案和涉案当事人的回忆,人们惊奇地发现,洛杉矶市警方在调查案情过程中,未能严格遵循正当程序,出现了一系列严重失误,致使辛普森的律师团能够以比较充足的证据向陪审团证明,辛普森未必就是杀人元凶,很有可能有人伪造罪证,用栽赃手法嫁祸辛普森。

(一)有钱未必能使鬼推磨

谈起辛普森一案,无论黑人白人都承认,假如辛普森是个雇不起一流律师的穷光蛋,那他非进大狱不可。这就叫“有钱能使鬼推磨“,古今中外都是一个理儿。可是,如果细琢磨一下,这个理儿好像又有点儿说不通。原因在于,若是论有钱,大名鼎鼎的拳王泰森(Mike Tyson)比淡出体坛多年的辛普森有钱得多。可是,1997年泰森因涉嫌强奸遭到起诉后,尽管他同样花费天文价格,聘请了一帮名律师出庭辩护,但仍然无法摆脱被定罪的命运,在大狱里结结实实地蹲了好几年。那么,何以泰森落入正义之网,而辛普森却能逍遥法外呢?

有一种解释是,泰森案陪审团以白人为主,而辛普森案陪审团成员多为黑人。黑人特别抱团,自然会偏向黑人球星。但是,这个说法同样不能完全令人信服。因为辛普森案的12名陪审员中,虽然有9名是黑人,其中却有8位是女性。一些研究陪审团的专家认为,这一构成对辛普森特别不利。根据美国学者对“黑人女性最讨厌啥样儿的黑人男性“这一社会学课题的统计和调查,最让黑人女性来气的黑人爷们儿有两种:一种是出名发财后立马就娶一个白妞儿当老婆的烧包;一种是动不动就对媳妇拳打脚踢的粗汉。而辛普森恰好把这两种坏样儿全占了。

辛普森于1947年生于旧金山市的黑人贫困家庭。他曾获得全美大学橄榄球联赛的最高荣誉奖海斯曼奖。进入职业联赛后,他先后在纽约水牛城鹰嘴队(Buffalo Bills)和旧金山淘金者队(San Francisco 49ers)担任主力,创造过一个赛季带球冲刺2003码的惊人记录(至今未被打破),被誉为橄榄球职业比赛史上的最佳跑锋。退出体坛后,辛普森又投身影视和广告业,在**《裸枪》(Naked Gun)和《杀手势力》(Killer Force)中扮演主角;在美国广播公司(ABC)和国家广播公司(NBC)担任体育评论员;在美国最大的出租车公司赫兹(Hertz)担任形象大使。另外,由于英文橙汁(OrangeJuice)一词的缩写恰好与辛普森名字的缩写OJ一样,所以佛罗里达一家饮料公司特意邀请他拍摄橙汁的促销广告,使OJ这个英文缩写成为美国体育英雄和超级广告明星的代名词。

辛普森成名之后,一向有“花花公子“和“外黑内白“的名声。与空中飞人乔丹(Michael Jordan)和魔术师约翰逊(Magic Johnson)等著名黑人球星不同,辛普森对赞助黑人贫民区的活动和投资项目毫无兴趣,却热衷于跻身富有白人的高尔夫球俱乐部。除了幼年好友柯林斯外,他的哥们儿无一例外都是白人。同时,他也只对白人性感女郎感“性趣“。为了“脱黑“,他甚至不惜重金聘请语音校正专家,反复练习,改掉了一口浓重的黑人贫民区口音。1977年,辛普森在一家高级餐厅与漂亮迷人、金发碧眼的白人女侍者妮可·布朗(NicoleBrown)一见钟情,不久便与第一任黑人妻子离异。1985年辛普森与妮可结婚后,因妮可怀疑他在外面有“二奶“,两人关系开始出现裂痕。妮可曾多次打电话报警,指控辛普森对她拳打脚踢。

辛普森案后,几位黑人女性陪审员一再表示,她们并未因被告是黑人而影响裁决,或对被告产生任何个人好感。在扬名天下、腰缠万贯之后,辛普森休掉黑人糟糠之妻,另娶白人金发女郎一事,极大地伤害了全美黑人女性的自尊心;而辛普森打骂白人妻子的粗暴行为,更使普天下不分肤色的所有女性不寒而栗。另外,在美国的刑事案审判中,12名陪审员中只要有1人持有异议,就会出现“死锁“(Dead Lock)现象,即所谓“悬而未决的陪审团“(Hung Jury)。在此情况下,法院要重定开庭日期,控辩双方要重选陪审员听证和审案。所以,辛普森案陪审团做出被告无罪的一致判决,与黑人构成陪审团主体并无绝对和必然的关系。

那么,陪审团究竟凭啥得出了被告无罪的一致结论呢?依照美国法律,作出判决的唯一依据只能是证据。美国是一个司法公开的国家,不仅刑事审判对公众开放,而且重大刑事案件的原始档案,如法庭记录、起诉书、证人供词、审问笔录、旁证材料、法医鉴定书、检方和辩方律师的开庭陈词和总结陈词等,在结案后都要全部对公众开放。根据已公布的辛普森案档案,陪审团之所以判定辛普森无罪,与警方和检方在办案和起诉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使呈庭证据无法令人信服有直接关系。

(二)警方办案三大失误

尽管辛普森案是所谓世纪大案,但是,从这个凶杀案的刑事调查过程来看,洛杉矶市警方在侦破案件、搜集罪证、遵循正当程序等方面漏洞百出,涉案警官和刑事检验人员的专业素养实在令人不敢恭维。根据已公开的刑事调查记录和涉案当事人的回忆,警方在办案过程中至少出现了三个重大失误,对这个谋杀案的结局产生了极大影响。

1忽视现场勘查常识

1994年6月12日深夜11点50分,在洛杉矶市西区邦迪街(Bundy),一条名贵的纯种日本狼狗狂吠不已,爪子上沾满血迹,使一对散步的夫妇心生疑惑,尾随这条狼狗,来到一座西班牙式高级公寓楼前,结果发现了两具鲜血淋漓的尸体。他们吓得魂不附体,立刻狂敲隔壁住家大门,想借电话报警。但是,深更半夜的敲门声,却把宅主吓得半死,以为来了劫匪,便立刻打911电话报警。洛杉矶市警署两位警官接警后,火速赶到现场,发现是一宗恶性人命案后,他们便呼叫重案处的刑警前来增援。

大批刑警赶到现场后,经初步调查,证实被害的白人女子35岁,名叫妮可,是黑人橄榄球明星辛普森的前妻;被害的白人男子25岁,名叫戈德曼(Ronald Goldman),是附近一家意大利餐馆的侍者。两人皆因利刃割喉致死。妮克的脖子几乎被割断,咽喉和颈椎骨都裸露在外,刀口喷着鲜血;戈德曼身中30余刀,死于颈部静脉断裂和胸腹腔大出血。凶杀现场血腥弥漫,惨不忍睹。辛普森与妮可的两个孩子尚在二楼熟睡,没有目睹这可怕的场面。

死者身份辩明后,西区警察分局局长布歇(Keith Bushey)决定,派几位刑警赶赴相距约4公里的辛普森住宅,通知他前妻遇害但孩子无恙的消息,并让辛普森着手安排把两个受惊的孩子带回家。另外,警方考虑到辛普森是被害人前夫,他的安全也在警方的关注之处中。这时,一位名叫福尔曼(Mark Fuhrman)的白人刑警自告奋勇,要求带队前往。在1985年的一次家庭纠纷中,妮可被辛普森殴打后报警,福尔曼曾上门处理过他们的家庭暴力案,知道辛普森住宅的准确地址。于是,主持调查凶杀案的瓦纳特(Philip Vannatter)警长便率领福尔曼等四名警探驱车前往辛普森住宅。

布歇局长从第一犯罪现场直接调派警官前往辛普森豪宅的决定,铸成了警方的第一个重大失误。原因在于,前去的四位白人警官都曾进入过血迹遍地的第一杀人现场勘察,他们的警靴和警服上很有可能已不小心沾染了血迹。照常理,布歇局长应当派几位压根儿就没进入过第一现场的警官去通知辛普森,防止第一现场的血迹与后来被警方宣布为第二现场的辛普森住宅的血迹发生交叉沾染,这是刑事案现场勘查的基本常识。可是,警方在辛普森案中却完全忽视了这种常识。在采集证据和保护现场方面,警方也出现了很多忽视常识的重大失误。案发之后,大批刑警和刑事检验人员迅速来到现场,但法医却跚跚来迟,在案发10小时后才来到现场,错过了准确地鉴定被害人死亡时间的最佳时机。法医在解剖尸体时,不但没对尸体进行X光检查和采集妮克的右手指纹,而且对妮可死亡前是否受到性侵犯未作任何医学鉴定,致使破案线索大大减少。为了“保护“现场,警方人员顺手从妮克的公寓中拿了几条白被单,小心翼翼地盖在了尸体之上。可是,由于辛普森与妮克离婚后仍然藕断丝连,案发数周前他曾在妮克公寓过夜,并经常来公寓看望孩子,被单上难免会有他的头发或皮屑,结果致使检方呈庭证据的可信度大打折扣。

根据案发现场照片,辩方专家发现,妮可尸体裸露的肩膀上有七点血滴。从这些血滴的形状和滴落方向看,它们不可能是妮可本人滴落的。根据常识推理,这些血滴很可能是妮可倒地后,有人流着血从她尸体旁走过时滴落的。因此,如果这些血滴不是来自另一名被害人戈德曼,那一定就是凶手滴落的。这样,如果能证明这些血滴属于辛普森,那么他的嫌疑便倍增。可是,当辩方专家向警方检验人员提出查验这些血滴时,他们深感惊讶,因为警方完全忽视了这些血滴的重要性。妮可的尸体在解剖前已进行冲洗,这些血滴永远消失了。

2警方涉嫌非法搜查

6月13日清晨5点,四位白人刑警来到建有围墙的辛普森住宅。他们在前门按了很久电铃,但一直无人应门。这时,福尔曼独自一人,沿围墙搜索了一圈,发现围墙后门的路上停着一辆白色福特野马型越野车。经细心观察后,福尔曼高声叫瓦纳特警长过来察看,说在驾驶员位置的车门把手上发现了微小血迹。温纳特和另两位警官看到血迹后大惊失色。他们担心住宅内的人有生命危险,便决定进入住宅,进行紧急搜查。

这一搜查之举,对这个世纪大案的结局有很大影响,因为警官们当时没有搜查许可证。依照美国的司法观念,警察是一种合法的暴力和必要的邪恶,对这一机构的权力必须予以严格限制,否则它将沦为专制暴君和贪官污吏祸国殃民的工具。想当年,为了防止官府和警察为非作歹,滥用权力,任意搜捕和祸害小民百姓,美国宪法第四条修正案明文规定: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除依据可能成立的理由,以宣誓或代誓宣言保证,并详细说明搜查地点和扣押的人或物,不得发出搜查或扣押状。西谚中所谓“私宅就是一个城堡,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能进“的提法,具体地落实在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之中。

1914年,美国最高法院在威克斯诉美国案(Weeks v United States,1914)中首次明确规定,联邦法院在审判时,必须把警方用非法搜查手段取得的证据排除在外,这是美国警方人人皆知的“排除规则“(Exclusionary Rule)。1961年,最高法院在迈普诉俄亥俄州案(Mapp v Ohio,1960)中规定,“排除规则“同样适用于各州法院。据此判例,警务人员若要进入民宅搜查,必须向法官宣誓担保,不但要以书面形式列举证据和理由,而且要详细说明搜查的地点、范围和时间。经法官审核批准,颁发许可证之后,才能进入民宅搜查。另外,警察只能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行动,并应在搜查后向法庭提交所获证据报告。警察如果违法搜查,不但会受到警纪严惩,而且会造成所获证据在法庭审判时一概作废的严重后果。法官如果违规颁发搜查证,将面临被弹劾和遭到刑事起诉的危险。

在美国的司法判例中,涉及搜查和扣押的规定千变万化。几乎在每一起刑事案中,辩方律师的首要工作,就是挑战警方搜查和采集证据的程序是否合法。但是,有关搜查的法律法规极为复杂,缺乏清晰明确的规定。比如,警察拦截和搜查平民违法,但是,如果有人超速驾车,则警察有权拦截驾车人并开出罚单。但如果警察趁机要求搜身和搜车,则驾车人有权当场拒绝。可是,如果警察无意中在车后座发现了类似大麻的烟蒂,在没有搜查许可证的情况下,警察是否有权搜车?如果警察搜遍全车后没发现毒品,却意外地发现了非法枪枝,那么,警方的搜车行动是否违宪?搜获的非法枪枝是否能作为呈庭证据?对于这些复杂的法律问题,并无统一的标准和答案,只能由法官在审判时审时度势,酌情裁决。

20世纪60年代后,由于犯罪率急剧上升,“排除规则“遭到美国社会各界极大指责。批评者认为,过于严格地实施“排除规则“,将会给警方破案造成极大困难。在很多情况下,仅仅由于警方粗心大意或急于求成,未能严格遵循程序,致使很多罪犯在铁证如山的情况下逍遥法外。尼克松总统执政后,先后任命了四位保守派人士出任大法官要职,试图推翻或修正“沃伦法院“那些对罪犯“心慈手软“的判例。此后,最高法院对“排除规则“的解释略有改变。1984年,最高法院在美国诉里昂案(United States v Leon,1984)中规定,当搜查不完全合乎程序要求时,如果警方的所作所为具有“良好诚信“(Good Faith)和“合理相信“(Reasonable Belief),法院在审案时可以引用搜获的证据。

在辛普森案中,涉案四名警官皆为老手,每人都有20年以上刑事侦查经验。对于限制警方搜查的案例和法规,他们恐怕比初出茅庐的律师了解得还要多。稍有法律头脑的警官都应明白,美国诉里昂案的裁决虽然对警方有利,但这个判例对所谓“良好诚信“和“合理相信“的解释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而体坛巨星辛普森涉嫌杀人一案,毫无疑问将是轰动全美的世纪大案。为了防止被辩方律师钻空子,警方应当格外谨慎,严格遵循法律程序。

在辛普森案中,从当时福尔曼发现血迹和长时间无人应门的情况看,四位警官擅闯民宅之举,勉强可以算是具有“合理相信“。但是,警官们进入住宅后,一旦发现辛普森及其家人没有生命危险,就应停止搜查。只有当与法官取得联系,申请到搜查许可证后,才能对辛普森住宅进行合法搜查。

但令人费解的是,在没有面临迫在眉睫危险和非紧急情况下,福尔曼警官独自一人,迫不及待地在辛普森宅内继续搜查,结果铸成了警方在此案中的第二个重大失误。决定进入住宅后,福尔曼自告奋勇,抢先翻越围墙,从里面打开前门,四位警官便直奔豪宅。可是,按了很久的电铃,仍然无人应门。于是,他们绕行到住宅后边,去三间独立客房敲门。在第一间客房,有一位睡眼惺忪的白人出来应门,他自称是辛普森的哥们儿,名叫凯林(Kato Karlin)。他告诉警察,辛普森和第一任黑人太太生的大女儿住在隔壁第二间客房。当刑警们把辛普森女儿从梦中敲醒后,瓦纳特焦急难耐地向她询问辛普森的去向。她回答说,父亲已于昨夜赶搭飞机到芝加哥,参加一场赫兹公司很早就已经安排好的高尔夫球商业比赛。警官当即打长途电话给辛普森,告知他前妻遇害的噩耗。辛普森闻讯大惊,表示将迅速赶回洛杉矶。

当瓦纳特等人询问辛普森女儿和打电话时,福尔曼在隔壁单独盘问凯林,打听昨晚有无异常情况。凯林称,大约在晚上10时45分左右,他听到客房背后一声巨响,墙壁上的挂画都被震动得摇晃起来,他当时以为是轻微地震,没放在心上。福尔曼疑心大起,立即拔出手枪,独自一人、单枪匹马地到客房后搜查。大约18分钟后,福尔曼高声叫来其他刑警,说在屋后悬挂式空调机下的走道上,发现了一只沾有血迹的右手黑色皮手套,这只手套与在凶杀案现场发现的另一只手套相配。但是,在血手套现场没发现其它血迹以及可疑的脚印和痕迹。福尔曼解释说,估计在半夜三更、黑灯瞎火之时,凶犯潜逃在屋后,一不留神撞在了空调上,在惊慌失措中遗落了手套。

发现血手套后,刑警们又找到了更多线索。他们发现,在围墙前门车道,以及从前门通往住宅大门的小道都有血滴的痕迹。这样,警方认为已有足够理由怀疑辛普森是凶杀嫌疑,便宣布辛普森住宅为凶杀案第二犯罪现场,正式向法官申请搜查许可证。在后来的搜查中,福尔曼在二楼卧室的地毯上发现了一双沾有血迹的袜子,它成为指控辛普森涉嫌杀人的重要证据之一。

可是,福尔曼在没有搜查许可证和非紧急情况下,单枪匹马地在辛普森住宅中大肆搜查一事,使警方出现了涉嫌违反正当法律程序的严重问题。依照美国法律,在某些人命关天的特殊情况下,警官可以用电话或其它现代化通讯手段与法官取得联系,法官了解现场情况后,可以口头授权警察进行搜查。只有在面临生命危险或罪证可能被销毁的紧急情况下,警察才能破门闯入民宅搜查。可是,警官们进入辛普森住宅后的境遇并非如此。

在预审时,辩方指控白人警探心怀偏见、先入为主,早在案发之初,就已把辛普森内定为主要嫌犯,然后故意寻找借口,闯入民宅非法搜查。这样,假如法官判决警方违宪,则搜获的血迹和血手套都会成为“压下不用的证据“(suppressed evidence),不能在审判时呈堂。但法官听取了警方的辩解后,裁决搜查行为合法。尽管如此,在庭辩期间,面对辩方律师的穷追猛打,福尔曼死活也解释不清,作为一个有多年刑事侦察经验的老手,在非紧急情况下,明知没有搜查许可证,为何仍然独自一人、单枪匹马地在住宅内大肆搜查?辩方借此怀疑,福尔曼之所以急不可耐地闯入住宅搜查,很可能是为了借机伪造证据,用栽赃手法嫁祸被告。

3警官携带血样返回现场

6月13日中午12点,当辛普森从芝加哥匆忙赶回洛杉矶时,警方已封锁了他的住宅。主持调查的瓦纳特和兰吉警官让他到警署总部来一趟,澄清一些疑点,辛普森当即随口答应。

这时,辛普森的私人律师要求随同前往,但辛普森坚持说,自己与凶杀案绝对无关,用不着律师。在盘问开始之前,瓦纳特向辛普森宣读了“米兰达告诫“,提醒他有权保持沉默,有权请律师在盘问时在场。但辛普森同意放弃沉默权,独自一人与两位刑警谈了半个多小时,希望能给警方提供一些破案线索。照常理,如果辛普森是杀人凶手,沾有血迹的手套和袜子还遗留在客房后和卧室地毯上,杀人时刺破的手指伤口未愈,就是借他10个胆,恐怕他也不敢在没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单枪匹马地与经验丰富的刑警周旋。在案发当天那种心绪激荡、大受刺激的情况下,如果他在盘问过程中颠三倒四、自相矛盾、谎言连篇、破绽百出,他的口供将成为检察官指控他犯罪的重要证据。在美国社会中,犯罪嫌犯拥有沉默权的“米兰达告诫“家喻户晓。如果心怀鬼胎,他完全可以依法拒绝审问,或者至少要求律师在审问时坐镇压惊。但是,辛普森并没这样做。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警方白白浪费了单独审问辛普森的千载良机。在多年的破案生涯中,警官们似乎已习惯于嫌犯像榆木疙瘩一样一声不吱,极少碰到过嫌犯自愿地放弃沉默权的好事,把盘问嫌犯的谋略和技巧早就忘得一干二净。在审问过程中,两位刑警非常客气,没有盘问辛普森在案发之日的具体行踪,他们提出的问题既缺乏逻辑又不连贯,远远低于警校低年纪学生水准。按常理,警官们应当刨根问底,穷追猛打,尽可能地套出更多口供,把盘问一直进行到辛普森不愿回答问题或请求律师在场时为止。可是,警官们竟然草草收兵,主动结束了审问。这样,警方既没得到任何破案线索,也没得到任何可以用来起诉辛普森的口供。事后,主持起诉的检察官气得七窍生烟。

在审问过程中,瓦纳特告诉辛普森,警方已在他的住宅内发现了一些可疑血迹。辛普森当即表示,愿意提供自己的血液样品,以便澄清真相。于是,警署的护士便从辛普森身上抽取了血液样品。按常规,为了防止血样凝固和变质,警方在辛普森的血样中添加了防腐剂(EDTA)。这时,瓦纳特注意到,辛普森左手用绷带扎住,且有肿胀迹象。辛普森解释说,手指不知咋整的弄破了。对于弄破的具体时间,他解释得含含糊糊,前后矛盾。征得辛普森同意后,瓦纳特指挥摄影师将伤口拍摄下来。值得一提的是,辛普森此时仅是犯罪嫌疑人,法官虽已颁发搜查许可证,但尚未正式颁发逮捕令。辛普森如果心里有鬼,他完全可以拒绝与警方合作,拒绝抽取血样和拍摄伤口照片。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得到辛普森的血样后,瓦纳特警长并未将它立即送交一步之遥的警署刑事化验室,反而却携带血样回到了32公里以外的凶杀案现场。整整三个小时之后,瓦纳特才磨磨蹭蹭地将血样交给了刑事检验员丹尼斯·冯(Dennis Fung),后者当时正在现场取样勘查。天下竟然有如此荒唐的刑警,居然手持嫌疑犯的血样,在血迹遍地的凶杀案现场遛达了三个小时之久。在庭审时,面对辩方律师的质问,瓦纳特解释说,根据工作条例,所有证据必须先登记编号,然后才能送交刑事化验室存档。而丹尼斯·冯正是负责登记编号的警员,所以他才携带血样回到了犯罪现场。可是,辩方死死抓住这个重大疑点,大加渲染。辩方律师卡克伦把瓦纳特和福尔曼贬称为“一对骗子“。使陪审团对警方涉嫌违法乱纪、栽赃陷害的疑虑大大加深。

瓦纳特身携血样返回第一犯罪现场,铸成了警方在此案中第三个重大失误。在庭审时,警署护士出庭作证时说,他那天从辛普森身上抽取了大约79至87毫升血液样品。可是,辩方专家在警方实验室只发现了65毫升的血样。换言之,大约14至22毫升的辛普森血液样品竟然不翼而飞。辩方借此怀疑,瓦纳特携带血样回到第一犯罪现场,很可能是为了借机伪造证据。

1、梦见与一女孩吵架的吉凶指数

境遇巩固有下属之助,地位财产,俱为安全,排除诸障碍,凡事如意,盛运隆昌荣誉,助者或共事者亦得一帆风顺而成功发展。(但若有凶数者,亦须提防火灾或烫伤之事)但人格数、地格数备全者,而他格有凶数者:很可能好*无节制。大吉昌

吉凶指数:96(仅供参考)

2、梦见与一女孩吵架的宜忌

「宜」宜理发,宜与老人交谈,宜探亲。

「忌」忌追悔,忌看展览,忌备雨具。

3、梦见与一女孩吵架的预兆

恋爱中的人梦见与精神病女孩吵架,说明经过一段阻碍,最后婚姻可成。

本命年的人梦见和女孩吵架,年初不很顺利,处事不要过刚即能如愿顺利。

本命年的人梦见与精神病女孩吵架,意味着诸事宜守,财物防盗失,水边小心。

梦见与新娘吵架 ,这两天继续积极进取的人生,但由于头脑和理智灵光多了,没有再冲冲撞撞,而是稳步处理事情,终于成功解决了很多问题。你也需要面对很多人,包括感情上的伴吕,要和他人之间做协调,由于对方相对强势,即使你这两天自我意识颇强,还是得让步迁就。

本命年的人梦见与小女孩吵架,意味着有诚信心、亲近善智诚则有吉祥,不可固执。

做生意的人梦见与表妹吵架,代表慎防朋友背信、官司、诉讼。

梦见与小女孩吵架 ,体贴自己也好、休息充电也罢,总之,为自己养生的日子。如果这阵子有感到身体状况异样变化的人,这两天是个受诊的吉日。到三温暖或是一些有运动设施的地方好好去活动一下流个汗,将堆积在身体里的老废物来个大扫除效果很不错喔,促进新陈代谢对这阵子疲劳的你回复元气顶有帮助的。

本命年的人梦见梦与小女孩吵架,意味着忠厚待人,平顺有利,事事守旧为佳。

梦到自己在洗澡,表示你会关心异性朋友,但又怕丧失判断能力,做出伤风败俗的事情来,要注意约束自己的行为。女生做此梦就要特别小心,可能会有男生侵犯你。

做生意的人梦见与精神病女孩吵架,代表经营不利有亏损,对福德正神要祭拜。

怀孕的人梦见与一女孩吵架,生男,夏占生女。

怀孕的人梦见与女人吵架,预示生女,延期分娩,宜注意安全。

梦见与精神病女孩吵架 ,你这两天的反应迅速。了解情况后的第一时间,你就能够判断出利弊来,也能够很快地下决定。这对你而言,优势十分的突出。

怀孕的人梦见在澡堂洗澡与一个女孩吵架,预示生男。秋占生女。

出行的人梦见和女孩吵架,少外出为妙,否则一定要三、四人同行。

梦见一个漂亮的小女孩,身体状况欠佳,工作起来也常常无精打采,特别是新进职场的员工容易给上司留下不好的印象。睡前喝杯牛奶,做个好见,增强斗志。

做生意的人梦见在澡堂洗澡与一个女孩吵架,代表创业先有困难,不顺利,今夏来临渐顺利。

出行的人梦见与精神病女孩吵架,建议遇风雨则延期出行。

做生意的人梦见梦与小女孩吵架,代表起伏波折多,竞争多,宜退守。

梦见与自己喜欢的女孩吵架,按周易五行分析,吉祥色彩是 黑色 ,幸运数字是 0 ,桃花位在 西北方向 ,财位在 正东方向 ,开运食物是 松子

1、梦见一个女人在和一个男人吵架的吉凶指数

欣庆果能成功顺调,容易发展达到目的,亦能成富、成贵,唯在幼少年期之境遇不稳安而较多变化、若为凶数尤其以幼少年期间,恐有胃肠疾患及遭崩塌或坠落物所伤之虑。 中吉

吉凶指数:99(仅供参考)

2、梦见一个女人在和一个男人吵架的宜忌

「宜」宜穿鲜艳袜子,宜回家吃饭,宜买双色球。

「忌」忌给花浇水,忌下厨房,忌去公园。

3、梦见一个女人在和一个男人吵架的预兆

梦见男人,通常来说是你最近太过操劳,身体健康下降的表示。

做生意的人梦见一个女人在和一个男人吵架,代表营利进展较慢,终究赚钱。尤其房地产。

梦见一个女人在和一个男人吵架,按周易五行分析,财位在 西北方向 ,桃花位在 西南方向 ,幸运数字是 5 ,吉祥色彩是 紫色 ,开运食物是 香菇

本命年的人梦见一个女人在和一个男人吵架,意味着饮食小心,朋友背信,金钱往来,宜谨慎。

出行的人梦见一个女人在和一个男人吵架,建议照原路往返,延后一两天回家无妨。

梦见一,新的开始的暗示。工作、恋爱上都可得到新的开始。一直以来困扰的问题也可能得到解决,是个好梦。

梦见一个女人在和一个男人吵架 ,不管你是否愿意,被迫要担任调解纠纷的和事佬。似乎这种角色就是容易落到你头上。既然要当个和事佬,就应避免表态支持哪一方,免得到后来吃力不讨好得罪了人还惹来什么麻烦呢。很多冲突就是因为带有感情用事引起的,公平公正点别存有私心就对了。

上学的人梦见一个女人在和一个男人吵架,意味着成绩满意,顺利录取。

恋爱中的人梦见一个女人在和一个男人吵架,说明互上体谅,诚心对待,婚姻可成。

怀孕的人梦见一个女人在和一个男人吵架,预示生男,夏占生女。防动胎气,宜手术。

梦见一个男人在女澡堂洗澡 ,太过在意与别人之间的比较,会让你丧失自己。看到别人受褒奖,你就会觉得这是自己不太如意的一天呢!其实运气还是相当平稳的,不平的,是你的心态而已。提醒一下,急着要挽回局势,反而让你慌了脚步呢!不如以平常心看待,做好自己的事情、

梦到你在洗澡,是表示你很渴断爱情,不过你心里也很怕受到不好的影响,而失去判断能力,内心在挣札中。如果是已婚男性梦洗澡,意味会有外遇,要赶快想出对策解决才行。

怀孕的人梦见一个男人在女澡堂洗澡,预示生男,母体虚弱,春季生女。

恋爱中的人梦见自己和一个男人吵架,说明初恋波折多,而后成夫妇,婚姻平顺。

梦见自己和一个男人吵架,按周易五行分析,吉祥色彩是 紫色 ,财位在 西北方向 ,桃花位在 正西方向 ,幸运数字是 1 ,开运食物是 汤圆

上学的人梦见自己和一个男人吵架,意味着顺利录取。

梦见因为一个男人吵架,按周易五行分析,吉祥色彩是 红色 ,幸运数字是 6 ,桃花位在 正北方向 ,财位在 正西方向 ,开运食物是 毛豆

梦见和一个伯生男人吵架,按周易五行分析,吉祥色彩是 蓝色 ,幸运数字是 0 ,财位在 正北方向 ,桃花位在 正南方向 ,开运食物是 绿豆

梦见自己和一个男人吵架 ,恋爱上期待著由友情转为爱情的机会。但是踏出那第一步却有些困难。要先将自己的心理培养调适好再行动吧。对正刚开始交往的男女朋友可要常常见面或保持联络,一疏忽联络可能感情生变的暗示。另外这两天也不能有说谎、夸大其词等行为,很可能一下就被识破拆穿了呢。

本命年的人梦见一个男人在女澡堂洗澡,意味着和气处事平安快乐,否则口舌是非官讼。

分类: 烦恼

解析:

人为什么会吵架呢

古往今来,横跨东西,吵架都有一个共同点:必须得有两方,而且互相不认同对方的观点,所以才能有吵架的基础。要是异口同声还吵个什么劲啊。不同的观点只是基础,你会发现每个人都不可能与另外一个人有完全的观点,任何一个个体都是有差异的。可是为什么吵架只在特定的双方之间发生而不是在任何个体之间发生呢?

不管怎么样,人总是以为自己在追寻真理。不管是奥姆教啊还是啤酒党,人总是以为自己正走在真理的路上,即便是错处也会有改正的机会。这样的心态,让我们总是处在正确的位置或趋于正确的曲线上。人权在于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模式的权利。而每个人都以为自己的模式是正确的才会去选择。不管他的出发点是唯心的还是唯物的,总之每个人都以为是这样的。难道你愿意承认你每天所做的事都是不应该或者错误的吗?

以前有人说中国人好为人师,喜欢享受教育别人给自己带来尊严的快乐。其实什么美国人英国人也不是什么好鸟,也一样喜欢这一套。显示和炫耀自己生存意义的方法莫过于教导别人如何去生存,让自己的同类知道自己已经掌握了生存的真谛,他不如自己,自己的优越感便油然而生了。功名利禄基本上都可以带来满足感,都可以显示自己的优越性,都能让一个人满足于最原始的自恋。常常有人不满足于自己追寻真理的轨迹,需要别人的认同甚至追随。当两个拥有不同观点而同样有这种需求的人碰撞到一起时,吵架往往是上上之选出。(阶级斗争就不讲啦,完全是以消灭肉体为需求的。)

当人去宣扬自己观点的时候,就是企图谋取炫耀来满足自恋的过程。如果你不听,那就说服你,让你归到满足我需要的 中来;如果说了你还不听,那就只好对你弃之不用,不再努力从你这里获得满足,另找他人;如果说了不听你还要顶嘴,此时不吵更待何时?我的自恋岂能容你来破坏?吵架发生的概率取决于宣扬者对自恋的依赖程度,如果依赖程度高容不得他人有半点异议,那一触即发;如果依赖程度低,不想再强求你这个崇拜者,那吵架的概率就比较低。

吵架的过程双方总是用尽各种策略来夺回自己的自恋。比如说辩论,无非是以下几句,旁征博引,谈古论今,引经据典,事实证明,这是一个类型;我知道的比你多,你不服你说多过我啊,没我多你就输了我的自恋找回来了。或者强词夺理,口惹悬河,伶牙俐齿,打得你无力招架,这是另外一个类型:斗快,我讲我讲我讲讲讲,把我的全讲了让你一句讲不出来,你讲不出来气势上就是输。

吵架的最后结果大多是人身攻击,因为只有心服口服才是最大的满足。谁也不服谁,要是你不让我满足我也不让你满足,两个人拧一根绳越拧力越大。看看谁也拧不过谁,干脆从其它方面谋求终极目标:反正我要满足多过你就行,那我就证明你自身根本就不如我。最明显的就是互相问候对方的十八代以上的祖先,市井小儿人人会用,这叫基因斗法;然后再互相揭开对方的痔疮啊癞疤什么的,阿Q就这样被人欺负,这叫澡堂斗法;或者互相揭穿对方以前干过的好事,卧龙在江东也用这招,这叫反刍斗法;无视各种其它生物的权利,用来互相比喻对方,这就更常见了,这叫畜牲总动员;最后一招基本上都是裸奔,竖子不足与谋也,明明是说不过人家只好光着 开溜,还非得给自己找件华丽的外衣,看来至圣先师也不咋的。

吵完了谁也没胜,谁都郁闷,明明想去满足一下,这下倒好,一肚子气回来了。怎么才能让自己满足起来呢?那就设计啊就想啊,一种是想如何再去斗,直到他斗败为止。可是你想啊他也没安什么肯败之心,你这不是让郁闷重演吗?另一种呢就是拿其它的娱乐来发泄发泄,把这次的未满足的边际效用抵消掉,总之要把满足感找回来。可是刚吵完那一会怎么着也是胸腔充血,大脑发毛,严重影响生活质量。所以啊可不要与不会认输的人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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