莉莉丝的人物传说

莉莉丝的人物传说,第1张

除了美国电视剧《真爱如血》(True Blood)设定为“与神同是吸血鬼”之外,没有任何相关记载可以证明莉莉丝是吸血鬼,包括该隐是由她所教导的说法。

关于该隐作为吸血鬼的说法来源,并非来自《圣经》,而是美国白狼公司的桌面游戏《吸血鬼》。

阿卡德的莉莉丝是一名女性神灵,从苏美语字根“夜晚”而来,字面上的翻译为夜间活动的夜魔。

扎伊尔斯(希伯来传说),以及佛西斯(拉梅吉.安西拉尼),其他学者则驳斥词类变化是根据苏美字根中的“LYL”而来,并建议将“Lilit”的字源归于风暴恶魔,此观点颇受学者引用来支持锲形文字墓铭考古之用。

其它的学者则发现阿卡德文字中的“莉莉杜”(微风女神),被引用来考证苏美神祇中的“妮妮尔”(同样也是微风女神),她是英尼尔的妻子,并来自于南方的风,这个来自阿达帕民族的故事,说明了阿达帕打破了南风的翅膀,阿达帕还害怕会被处死刑。

莉莉丝是一位发源于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的夜魔,或是伴随着风暴出现的邪神,并且会伤害儿童。莉莉丝最早出现在西元前三世纪,巴贝隆纳独一无二的风暴恶魔,或像莉莉图(Lilitu)的神灵,大约在西元前700年,许多学者将其名发音改为“莉莉丝”(Lilith)。 10世纪成书的佚名文献《本司拉的知识》(原名是《便西拉的字母》(The Alphabet of Ben-Sira)是中世纪时期的一份佚名小说作品)中记载。莉莉丝的称谓和身分来自苏美巴比伦和亚述的女神贝里蒂莉或女恶魔Lilu、Lilitu,在苏美语中,Lil指暴风或恶魔,而Lulu指“情欲”。伽南人将莉莉丝称为巴拉特,而在公元前2000年的泥板上,莉莉丝被称为莉拉可。

有一天,亚当和莉莉丝因为性爱位置问题吵架了(原文是:莉莉丝说“我不可在下”,而亚当说“我当在上,不可在你之下;你当在下,我在你之上”。)莉莉丝认为自己和亚当同出一脉,并没有尊卑之分,而亚当并不同意莉莉丝的说法,于是整件事终于谈崩了。莉莉丝说了上帝隐秘的名字,借用了上帝的力量逃跑了。自己女人赌气跑了亚当当然不干了,于是去向上帝告状。上帝派了三个天使去追莉莉丝(Snvi、Snsvi以及Smnglof),并说:“如果她愿意回来最好,否则,以后每天就会有她的100个子孙死掉”。

天使在红海中央找到了莉莉丝。他们将上帝的话传给了莉莉丝,但是她还是不愿回来。天使说“我们要将你溺死在大海之中”。

“躲开!”她说,“我以致初生小儿于病而受造,若为男孩,我当主他生后8天,若为女孩,则20天”。

天使听到了莉莉丝的话,他们坚持要她回去。但是莉莉丝以永恒之神的名向他们启誓:“无论何时我在护身符上看到你们的名字、形象,我会失去了给小儿致病的力量”。并且,她同意日后每天有100个她的子孙死去。

附录:

这是在《本司拉的知识》里的记载,也是最早关于莉莉丝的文献记载。不过《本司拉的知识》是一本伪典,什么叫伪典?伪典就是假借他人名字而写成的书。《本司拉的知识》就是假借了《便西拉智训》的作者、希伯来先知便西拉的名字而写成的书。也就是说,不是先知的人为了提高自己书的可信度,冒充先知的名字来写书。至于里伪经的解释你们就别信了,伪经和秘经完全是两回事。为什么我在这里要说一下伪经呢?因为我曾在《本司拉的知识》的介绍里发现,有人叫它伪经(或次经)。这到也罢了,关键是很多朋友不知道伪经是什么,于是就去查。由于百科里伪经的解释,使很多人将它误解为比圣经地位还高的典籍,这显然是错误的,伪经和秘经完全是两回事。

(上文提到的”红海“只是一种比喻,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红海。而在《死海文书》中,“红海”其实是和印度教的破坏女神卡利玛的“血之海”同源。“血之海”即意味着所有生命孕育都来自女性的经血,而作为从血之海中诞生万物的代价,就是要向血之海补充鲜血,例如人祭。)

在喀巴拉的经典《光辉之书》中,为了供养血之海,莉莉丝也称为诱惑人类和扼杀婴儿的恶魔。为此,犹太人在婴儿的摇篮外围用白色涂料画上几圈以作保护,也为婴儿挂上护身符-上面写有上帝派遣追回莉莉丝的三位天使名字,但这不总有效,因为传说莉莉丝的能力强于天使。

注:莉莉丝的情人/丈夫是萨麦尔或撒旦仍有争议

萨麦尔出自伪典《希腊语巴录启示录》,和撒旦不是同一位,基督教圣经没记载。此伪典抄袭了摩西五经中撒旦引诱人类祖先的堕落,引诱者被替换成了萨麦尔,因此不少人被误导以为萨麦尔就是撒旦。(实际上伪典的诞生年代晚了创世纪上千年,充其量只是一个同人作品,根本没有任何参考价值)萨麦尔与新约中的撒旦形象也有重叠。 在不同的地域文化中,关于莉莉丝的形象说法不一。

还有记载说她是巨人时代侍奉席琳的神使。但是她开始在艾尔摩亚丁时代活动,有许多纪录证明,她的外表是褐色皮肤的精灵。在史奈曼时代,她被席琳的子女们奉为死神的第九个女儿,被描述为当时掌控席琳崇拜者们的宗教与军事的核心人物。在凯沙的默示录里,关于莉莉丝,有以下的描述:“在愤怒众神的武力之前,天上的战场上,席琳所生的魔物一个接一个倒了下来。席琳眼见就要失败,于是在深渊的地底建立死亡的世界,并在此地躲避。此时,席琳将莉莉丝留在地面上,命令莉莉丝准备好,总有一天她会再度回来。席琳把莉莉丝的名字从死亡名册删去,因此,莉莉丝成了永远不死的可怜生命体。”

古巴比伦时代,莉莉丝是寺庙女神伊什塔尔的侍女。她也被古代希伯来视为大地和农耕部族的太母,而亚当在这些传说中代表的是侵略者——游牧民族。在古希腊神话中,她是人首蛇身的女妖拉米亚(Lamia)

传统基督教与诺斯替教派教父之间的争斗使得莉莉丝在西方世界恶名远播。后来基督教徒们又致力于对犹太教的研究,提高了莉莉丝在西方世界的知名度。在中世纪晚期,西方掀起一股消除迷信和反对巫术的运动,莉莉丝也首当其冲成了千夫所指的批评对象。同时,她在魔鬼世界的地位也显著提升,进入排名靠前的女魔头。1604年,英国剧作家克里斯托弗·马洛维最先描述了莉莉丝与魔王夜晚在山顶聚会的情景。

在史学界,人们对莉莉丝的形象争论不休。有些历史学家认为,莉莉丝是妇女解放运动的先驱,体现了古代社会中妇女摆脱男人控制争取独立的精神实质,是对于以亚当为代表的男性统治地位的挑战。

一、中国暴君总代理 秦始皇 人们一提到暴君,可能首先想到的就是秦始皇,秦始皇由此俨然成了千古第一暴君,暴君的一竿旗帜,暴君的代名词。不错,秦始皇确是个暴君,而且是一个相当残暴的暴君:他焚书坑儒;他推行严刑峻法;他横征暴敛。但是,将他与中国历史上另外一些残暴无度、残暴得骇人听闻的暴君相比,他实在没资格称为中国的首暴,至少本人是这么认为的。他最著名的劣迹焚书坑儒,只不过杀了几百个儒生,烧了几万或几十万卷书;他杀的人实在不算多,自统一中国直至他死亡,没听说秦朝人口有什么减少;他实在不够残忍,当初他若能杀尽六国贵族,就象朱元璋杀尽功臣一样,即使后来靠象赵高、胡亥这种猪狗搭档也是能够保住大秦江山的;他的残暴主要是体现在暴政方面,即严刑峻法和他横征暴敛。前者是他继承和发扬了秦国自商鞅变法以来的传统,虽然它确实相当残暴,但这也可理解为是统治集团为维持统治的一种政策选择,它的始作俑者商鞅、执行这一政策的历代秦王和秦始皇这一政策的鼓吹者和帮凶李斯也并从未为此担当什么恶名;后者有一部分原因,从积极意义上讲,你也可认为是为了抵御匈奴的侵犯,卫国护民,所以也不能一笔抹杀,比如征夫40万修长城。在这里,本人丝毫没有任何为秦始皇的残暴开脱的意思,只是想说明他的残暴完全是出于一个铁腕封建帝王的本性、完全是出于维持自己统治的需要、完全是因为他将法家政治推向了极致,而非因为他纯粹将杀人本身作为一种政治、作为一种手段、纯粹将杀人作为乐趣、纯粹嗜血成性。 秦始皇之所以成为暴君中最具代表性的人物,我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一、秦始皇名气太大,影响很大,而年代又早;二、秦始皇焚书坑儒,得罪了普天下的知识分子,而历史书都是知识分子写的;三、秦始皇搞暴政,成了历代所有搞仁政的甚至当代搞民主政治的人的对立面;四、秦皇朝太短命,秦始皇的暴政正好被历代学者用来当作一面以史为鉴的镜子;五、最后的可能也是最主要的,除了极少数有头脑、思想深刻的人,绝大多数人包括极大多数学者都是人云亦云,谁声势最大或谁被损得最甚谁就会被认为是最好或最坏。偶像就是这样建立的,反面典型也是这样竖立的。所以超女如同超新星爆炸可以一夜之间红遍大江南北、大河上下,光芒盖住所有其他也红得发紫的明星,而秦始皇必须一个人承担所有其他暴君本也该自己承担的责任,作为自已暴政的殉葬品也一起被深深埋葬。 二、至暴至奸汉武帝 汉武帝讨伐匈奴一直被很多人认为是他对中华民族的一大历史功绩、为国为民的一大壮举。但依我看,汉武帝讨伐匈奴主要是为了满足自己个人的私欲,就象秦始皇统一中国并非为了中华民族的一统而完全是为了君临天下一样;秦始皇统一中国功垂千秋,汉武帝讨伐匈奴的历史功绩却颇有疑问。汉武帝登基后的最大私欲是什么呢?就是要彻底击败匈奴以充分体现一代雄主的霸气。这也可以从他不甘人下、不甘受人欺凌的个性里看出来的。为什么说汉武帝讨伐匈奴并不存为国为民之心呢?因为作为一个杰出的政治家、大战略家,他心里很清楚:要彻底击败或征服匈奴,整个国家和人民一定将付出极其惨重的代价;而若只将战争主要限制在边境范围,国家将继续昌盛,人民能安居乐业。但汉武帝只要武功,不求文治。只有这样,他才能真正实现他个人的价值,嬴得一世英明、万世盛名。他全力讨伐匈奴不单单是一种政策的选择,而主要是个性使然、野心使然、私欲使然。结果,“海内虚耗,户口减半”。这种情形很象邻居吵架:各退半步,海阔天空;为了所谓的“名气”而大打出手,不仅整个家被打烂,还殃及自己的兄弟姐妹甚至老爹老娘。在这里,我并不想否认汉武帝讨伐匈奴所具有的实际正面意义,只想说明汉武帝作为一个铁腕封建皇帝的残暴性和极端自我。在这一方面,他与秦始皇毫无二致。为了达成个人私欲,他们可以以整个国家和人民作为代价。他与秦始皇不同的是,他的讨伐匈奴完全是在为国为民的幌子下进行的,所以他博得了好名声,尽管事实上他在位54年里因讨伐匈奴给人民带来的苦难远比秦始皇暴政13年里给人民带来的苦难还多。汉武帝的残暴性,可以从他处理民变的方式方面得到具体的证实。由于多次讨伐匈奴,国库被搞空,经济被搞垮,民不聊生,从而民变蜂起。汉武帝的方式简单而血腥:你地方官扑灭不了当地的民变就杀你的头灭你的全家。结果迫使地方官们为解决民变整乡整县地杀光当地的百姓。汉武帝的残暴和穷兵黩武的直接后果是:全国损失百分之五十的人口,给他的继承者留下一个彻底被掏空的国家。这就是他自称的“亡秦之绩”。但照我看,他的这个“绩”比亡秦的那个“绩”实有过之而无不及。 《三国演义》里有这样的描写:官渡之战时,曹操为了安抚因缺粮而浮动的军心,“借”了粮官一颗人头,伪称粮官扣克军粮。杜撰了将杀人纯粹作为一种手段以达到某种目的这样一个故事,从此曹操被留下了一个千古“奸”名。与秦始皇的“暴”相对应,曹操成了“奸”的代名词。但曹操的“奸” 和汉武帝的“奸”相比,只能说是小奸见大奸,而且曹操的小奸是文艺作品虚构的,而汉武帝的大奸才是货真价实的。在汉武帝诛杀魏其侯窦婴的诸多原因中,除了没有所谓“矫诏”不可恕这一原因外,因当初窦太后专权对窦氏家族的怨恨有之,因遗诏引发的屈辱感有之,对遗诏的顾虑有之,但我认为更为主要的原因却是汉武帝想通过诛杀窦婴、族灭灌夫对其不断干涉朝政的亲娘王太后和国舅田蚡起到震慑作用,以达到从根本上摧毁外戚集团势力的作用。结果,原本也是非法枉为之辈的太后、国舅看到这种血淋淋的结局心理竟也承受不了:太后吓噤、国舅吓疯。汉武帝利用血腥的杀戮来达到某种目的的至奸至暴行为最为典型的事例是主父偃事件。他先采纳主父偃的建议行“推恩令”,利用主父偃削弱诸王的势力,然后又通过诛灭主父偃九族来缓解与诸王的紧张关系。可谓既斗争又妥协,无不运用得得心应手,左右逢源,而在成功的背后却又多了千百怨魂。 汉武帝的残暴还表现在毫无人性的滥杀、杀人无度。有的滥杀,极无理性,比如在他晚年,大臣无罪被诛灭九族的就有几十家;巫蛊之祸,太子被杀,皇后被逼死,另有十几万人死与非命。有的滥杀,又过于有理性,比如在自己死之前,“违天理拂人情”地处死深受自己宠爱的年仅23岁的钩弋夫人,仅仅因为担心“主少母壮”,存在再次出现太后专权局面的可能性,仅仅因为担心自己死后可能绿帽子加冕。 三、人类历史上空前绝后大暴君成吉思汗 “一代天骄”成吉思汗的政治的主题就是征服和杀戮。蒙古人数次西征,凡有抵抗即屠城,还把人头割下做成“人头塔”。在一次屠城时,因有个老妇人事先吞了一粒珍珠,成吉思汗为寻找珍珠,下令将所有人剖腹。共屠城数百,其中屠花剌子模人约100万,西夏人80万,巴格达人数十万。整个中亚一片废墟。 忽必律继承其祖父“遗志”,屠杀了1800万中国人。中国北方百分之九十的汉族平民惨遭种族灭绝,整个四川经蒙古人屠杀后仅剩下不足80万人,几乎成了无人区。在蒙古人的统治下,中国共损失人口7000万。 就象我们现在为对付禽流感扑杀家禽那样,成吉思汗成群成群地、成万成万地、整城整城地扑杀人类,至残至暴地实行野蛮对文明的征服,却为何没沾上一点暴君的骂名呢?也许暴君的这顶帽子安不上“世界征服者”的头上,也许成吉思汗这个“中国人”经他手杀的都是外国人,也许民族问题是个过于敏感的问题,也许……只有天知道! 四、结论 三大暴君比较结果:无论在残暴程度、杀人业绩和对人民所造成的苦难等方面,成吉思汗“当之无愧”居首,汉武帝“当仁不让”居中,而秦始皇理所当然只得屈居末位。有人一定会反驳:汉武帝的残暴和虐杀多是起因于讨伐匈奴和建立中央集权等一些具有一定历史进步意义的举措。我们姑且不论汉武帝是否出于个人霸业和加强皇权以实行独裁的目的,但任何原因都不能成为残暴和虐杀的理由,否则我们反对暴政还能理直气壮?更何况这一点历史进步意义完全是以当时全国人民的深重苦难和无数人的生命为代价取得的,而汉武帝深知其必然而仍为之,这种残暴与秦始皇式的残暴到底有何本质上的区别。至于成吉思汗那点所谓的历史贡献,即“赔了夫人又折兵”,征服了中国反而最终扩大了中国的版图,则完全得自于征服和屠杀的野蛮目的,所以你若想借机淡化汉武帝的残暴,你就不得不双倍地肯定成吉思汗的残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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