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吵架时对方拍视频可以告他吗
1、如果隐私权被侵犯是可以起诉的。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侵扰他人私生活、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既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都属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当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执法机关依法调查和公开当事人的有关信息,则不属于侵权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二、拍摄他人视频对当事人生活产生严重影响可以要求赔偿吗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民法典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1、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2、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3、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4、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5、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6、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双方都骂的前提下,是不会告赢的
通过在各大网络平台里面的一些资料的调查,以及对各大网络平台里面的一些留言评论调查,显示出来的一些资料跟结果来看,一般的侮辱谩骂,未造成实际严重后果的,一般是不够成犯罪的,也难以构成民事上的名誉权侵权,公安或者法院是不予受理的,但如果拍视频掐头去尾,或者经过剪辑,并未客观呈现原来面貌,导致的错误印象,并产生一定社会影响,可以告涉嫌诽谤罪。
仅供参考并无权威数据。
官方回应称是其父亲系乡镇四级主任科员,并不是县长。事情发生在湖南省邵阳县,该男子和几位朋友一起出来吃夜宵与人发生争吵,现场情况一度恶劣,男子仗着自己父亲的身份就以为可以为所欲为了,用他父亲的身份来恐吓对方,事发之后,该视频就被人们上发到网上,很多网友纷纷表示又是一个坑爹的主,目前,该事件当地公安机关正在处理当中。通过这件事总结出了男子以下几点原因!
一、态度极度嚣张通过观看视频可以发现,当事人的态度极其的恶劣,完全就没有抱着想要解决事情的态度去解决,反而是将事情越闹越大,弄得人尽皆知。当事人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想要以自己的家庭背景压倒所有人,奈何男子的不理智,嚣张的态度连累到了自己的家人,该父母的身份已被世人所知晓。
二、不够理智,被冲昏头脑男子的情绪过于的暴怒,现场争吵很激烈,男子直接亮出了自己父亲的身份,且更加是出言不逊。事发之后,如果男子情绪不是过激,而是可以保持理智,愿意主动的与他人进行沟通和解,事情也不会发展到如此地步,是冲动让男子为自己买单,这一举坑爹的操作让网友们吃起了瓜。
三、认为父亲的身份是保护伞男子的父亲身份特殊,不说位高权重,但是也不是一个不错的职位,就算是如此,男子也不该是说出父亲的身份来遮盖自己的错误,甚至是用来恐吓他人。男子的行为被很多所唾弃,相信不久之后,警方会测查此事,对他的惩罚也会公诸于世,给人们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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