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朋友喜欢捏我的脸 摸我脖子那里 我们这马路上吵架我蹲地上 他也捏几下我的脸为什么啊?

我男朋友喜欢捏我的脸 摸我脖子那里 我们这马路上吵架我蹲地上 他也捏几下我的脸为什么啊?,第1张

有大部分男生可能会在恋爱的时候都会喜欢捏自身女朋友脸,但是对于化了妆的女生来说,可不是很喜欢这个行为,那样男朋友喜欢捏你连说明什么呢?

男朋友喜欢捏我脸表示什么

这是男性对自身一个女人的一种疼惜方法。

当她这样做的情况下意味着他想要之后一直宠你,爱着你,爱怜你。把你视作他的宝贝。你也很幸福啦,你就应该感受的到这份爱的。以后他这样做的情况下,要不低着头笑一笑,要不对着他笑一笑,要不也可以回捏他一下或亲他一下。

男朋友喜欢摸脸是什么意思

乱摸脸是男性对女朋友表述疼惜的一种方式。男人在自身喜欢的女孩眼前,都有保护欲跟独占欲。而有时她们不由自主要想捏一捏女朋友脸,代表着他对于这个女孩子的溺宠和喜欢。男朋友摸你的脸,说明他视你为商品,说明他爱怜你在乎你。

此外,男友如果一直喜欢摸你的脸,也说明了你在他的眼中特别可爱,他把你当做小孩子一样在宠爱。当男友被你讨人喜欢到,忍不住想要捏你的脸时,就算不喜欢被如此正确对待,也千万别对她发脾气,使他难过。

男朋友喜欢捏我脸是爱吗

的。

男孩儿喜欢女孩子便会捏女孩的脸和摸女孩子的头,让女孩子感觉特别幸福快乐。女孩的脸也是很可爱的,因此你男友才会去捏,你男朋友也对你有感觉,爱着你才会对你做这些动作。并没有别的意思,珍惜吧,幸福哦。

一般异性能够乱摸脸吗

尽量不要。

假如是男女朋友之间做这些动作,会让人感觉是美好的。可是,两个相爱的人只是普通朋友,依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做出一些较为亲密动作得话,在外人眼中,可能会觉得他们两个关系不一般,氛围很暧昧。因此,女孩平时就应当注意和普通的异性朋友朋友之间间距。你能让男朋友摸你的脸和秀发,可是尽量不要让一般异性这样做,因为这个不但就会显得你们俩关联很暧昧,还会继续看起来你是一个很随便的女生。

激烈的争吵可能导致晕厥的原因有情绪激动引起的呼吸和循环系统的变化,还有神经系统的反应,平时如果有基础病的话,这类的患者在吵架的过程中也是很容易发生昏厥的。这对广东的夫妻因为吵架导致妻子昏倒在地的时候,丈夫却坐在一旁不当回事,只有孩子在旁边一直喊着妈妈,这样的情况是十分危险的。

因为在吵架中,双方会因为过度的激动导致血压产生变化,如果血压过高的话会导致脑部的供血不足,从而导致昏厥的情况发生。

1、血压变化:

情绪激动会导致交感神经系统的兴奋,使心率加快、血管收缩,从而导致血压升高。当争吵过程中情绪高涨、兴奋程度达到极限时,血压可能瞬间升高,导致脑部供血不足,从而引发晕厥。

2、心血管系统的反应:

争吵时,情绪激动会导致心率加快、心律不齐等心血管系统的变化。这些变化可能导致血液循环不稳定,影响大脑供血,进而引起晕厥。

3、呼吸变化:

情绪激动会引起呼吸急促、深度不稳定,快速浅表的呼吸模式可能导致呼吸碱中毒,即呼吸过快导致体内二氧化碳水平下降,血液碱性增加,这种酸碱平衡的改变可能导致血管收缩和脑部供血不足,进而引发晕厥。特别是对于有基础病的患者来说,很容易因为呼吸的变化,导致在吵架过程中昏厥。

4、神经系统反应:

激烈争吵可能触发神经系统的应激反应,导致交感神经兴奋,释放肾上腺素等激素。这些生理变化可能影响血压调节和心血管功能,从而导致晕厥。

一、吵架太激烈导致晕厥可能带来的一些危险

1、跌倒和受伤:

当人晕厥时,失去了对身体平衡的控制,容易摔倒或撞到附近的物体,导致刮伤、擦伤、扭伤、骨折等各种受伤。

2、外伤:

在激烈争吵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生打斗、推搡等暴力行为,如果一方晕厥,可能会被对方进一步伤害。

3、窒息风险:

如果在争吵时双方情绪激动,可能会喊叫、大声吵闹,导致呼吸急促。在晕厥时,呼吸可能会受到干扰,增加窒息的风险。

4、延误救援:

如果晕厥发生在无人照顾或监督的情况下,可能导致延误救援的时间,增加不必要的风险。

5、高处或危险环境:

如果吵架发生在高处、马路或其他危险环境中,晕厥可能导致更严重的后果,如坠落、被车辆撞击等。

6、心脏疾病恶化:

对于有心脏疾病或其他心血管问题的人来说,激烈争吵和晕厥可能导致心脏负荷过重,心血管症状恶化,甚至引发心脏病发作。

7、心理健康影响:

激烈争吵和晕厥可能对心理健康造成负面影响,导致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

吵架太激烈的话不仅对身心带来伤害,同时也会给自身带来一些危险,因此在平时的话,尽量避免和人吵架,遇到事情的时候要努力解决问题,因为吵架无法解决问题。在平时的时候,如果双方意见不和的话,我们应该这样做:

1、冷静下来:

当发现自己或他人情绪开始升高时,暂时停下来,深呼吸,冷静自己的情绪,避免在情绪激动的状态下继续争吵,这样只会加剧冲突。

2、尊重对方:

避免攻击性语言和姿态。尊重对方的观点,尽量理解对方的立场,使用温和的语气表达自己的意见,避免指责和贬低对方。

3、选择合适的时间和地点:

在适当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沟通和解决冲突,避免在公共场合或其他不适宜的地方进行吵架。

4、听取对方意见:

积极倾听对方的观点,给予对方表达自己意见的机会,沟通应是双向的,互相尊重和理解对方的需求和感受。

5、学会妥协:

在争吵和冲突中,不要固执己见,学会妥协,考虑对方的意见,并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因此,发现自己和别人意见不和或者是要吵架的时候,需要双方共同努力,尊重彼此,冷静沟通,学会妥协,并在需要时寻求专业帮助。通过良好的沟通和冲突解决,可以减少吵架带来的负面影响,并维护良好的人际关系。

如果你还想挽回的话,那么:

1、首先,你应该跟你媳妇道歉,承认自己的错误,并哄一哄她,女人是需要哄的,另外,再给她买点小礼物,比如:衣服、护肤品、首饰……这些都是女人喜欢的。

2、夫妻之间偶尔闹点小矛盾,也是正常的事情,作为男人,更应该大度一些,别太计较了,夫妻之间应该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只有这样,家庭才会和睦。

  从鲁迅小说《示众》看叙述中的“展示”及其效果

  谭君强

  小说表现的话语一般都在讲述与展示之间交替使用着,尽管在文学史的不同时期对这两种不同方式的运用各有侧重。早在柏拉图《理想国》第三卷中,苏格拉底就划分了话语表现的两种不同方式:纯叙事(diegesis)与模仿(mimesis)。纯叙事的特点是:“诗人自己在讲话,没有使我们感到有别人在讲话。”而“模仿”则是诗人竭力创造一种不是他在说话的错觉:他“完全同化于那个故事中的角色……使他自己的声音笑貌像另外一个人,就是模仿他所扮演的那个人”①。在二十世纪前后的文学批评中,“纯叙事”与“模仿”的划分又以“讲述”(telling)和“展示”或“显示”(showing)的名称重新出现。展示与讲述一样,是“调控叙述信息距离的两种基本方式之一”,“展示属于通过对状态、事件的细节性、场景性的表现、并以最为有限的叙述者介入为特征的类型。”②“展示”被认为是客观的,非人格化的,或戏剧式的,是事件和对话的直接再现,故事被不加评价地表现出来,叙述者从中消失,留下读者在没有叙述者明确评价来指导的情况下,从他自己的所见所闻中独自去得出结论。“讲述”则是以叙述者作为中介的再现,让叙述者控制着故事,讲述,概括,并加以评论。

  在两次大战之间,“展示”这种方式经由美国作家达希尔·哈梅特的小说和海明威的某些短篇小说而在欧美变得家喻户晓。在中国文学发展中,它同样也是一个值得注意的文学现象。中国小说传统的话语方式以讲述为主,而在由二十世纪之交开始兴起,到“五四”前后得以完成的中国小说现代化的过程中,在作品中引人注目地出现了“展示”这种话语方式的运用。在中国现代文学发展史上,在作品中首先成功而娴熟地运用“展示”这种话语方式的,无疑是鲁迅,而其小说中表现这种方式最为突出的作品就是《长明灯》与《示众》。

  《示众》在鲁迅的小说中别具一格。它没有复杂的情节,也没有贯穿首尾的完整故事,而只截取了一个剖面,描述了在一个酷热的夏天,发生在“首善之区”西城一条马路上来来去去的过路人汇集在一起看“示众”的场面。在篇幅不长的小说中,前后出场的人物不下十来个。这十来个人物,分别形成两个相互对立、又缺一不可的部分:作为示众对象的那个被用绳头拴住的“穿蓝布大衫上罩白背心的男人”和与他连在一起的手里牵着绳头,身着淡黄制服的挂刀的面黄肌瘦的巡警;其他的人物则是当这两个人物上场之后,所出现的一群看客:

  刹时间,也就围满了大半圈的看客。待到增加了秃头的老头子之后,空缺已经不多,而立刻又被一个赤膊的红鼻子胖大汉补满了。这胖子过于横阔,占了两人的地位,所以续到的便只能屈在第二层,从前面的两个脖子之间伸进脑袋去。③

  被示众者与看客,就是作品所展示的主要对象。相对于故事而言,这一展示无疑是通过外部进行的。在这样的展示中,作品中所出现的叙述者远不像传统小说中常常以作者身份出现的故事讲述人,向读者叙古说今,指点品评。相反,“就像许多其他现代作家一样,他自我隐退,放弃了自我介入的特权,退到舞台侧翼,让他的人物在舞台上去决定自己的命运”④。而且叙述者所说的往往比人物知道的少,就像一个不肯露面的局外人,仅仅向读者叙述人物的言语行动,而不作任何推测与判断,不进入人物的意识之中,对他的所见所闻作任何解释与干预。在《示众》中,叙述者只向人们展示了发生在面前的场景,丝毫未加以解释和指点,因而给读者留下了许多疑点与不可捉摸之处:

  被示众者究竟犯了什么罪,没人知道。在他的背心上一行一行地写着些大大小小的什么字,应该是宣示他的罪状的。但是,当秃头站在白背心的略略正对面,研究白背心上的文字时,他读出来的是:“嗡,都,哼,八,而……”他自己完全未弄懂,读者更不知所云。一个工人似的粗人想知道个底里,低声下气地请教那秃头老头子:“他,犯了什么事啦……”可他却被当成怪客,被秃头和其他人“睁起了眼睛看定他”,以至于他“仿佛自己就犯了罪似的局促起来,终至于慢慢退后,溜出去了”。

  在盛夏酷暑中,人们何以会不分男女老幼,迅即聚拢来,聚精会神地看示众呢没人知道。人们所看到的是,当被示众者出现之后,刹那间,也就围满了大半圈的看客。一个小学生飞奔上来,向人丛中直钻进去时,却“遇见一件不可动摇的伟大的东西了”。那个工人似的粗人刚一退出,“一个挟洋伞的长子就来补了缺”,一个戴硬草帽学生模样的刚一退出去,“这地方就补上了一个满头油汗而粘着灰土的椭圆脸”;一个抱着小孩的老妈子因为孩子嚷着要回去,在拥挤中一手指点着白背心,说道:“阿,阿,看呀!多么好看哪!……”

  那被如此众多的人围观的被示众者以及用绳子牵着他的巡警又作何感想呢不知道。只知道“这男人戴了一顶新草帽,帽檐四面下垂,遮住了眼睛的一带”。他对被围观似乎也并不在乎。当一个胖孩子仰起脸来看他时,撞见了这人的眼睛,而他“那眼睛也似乎正在看他的脑壳”,倒叫这胖孩子连忙顺下眼,去看白背心。而那巡警也同样面无表情,手里牵着绳子,和胖大汉一起“都斜了眼研究着老妈子钩刀般的鞋尖”。

  读者甚至不知道出现在小说中的任何一个人物的姓名。叙述者只凭着人物的肖像举止给了他们一个代表其姓名的绰号作为人物的标记。比如,被示众者叫做“白背心”,看客中则有“秃头老头子”,“红鼻子胖大汉”,“抱着孩子的老妈子”,“挟洋伞的长子”,“像一条死鲈鱼”的“瘦子”,“猫脸的人”,“弥勒佛似的更圆的胖脸”,“椭圆脸”等。读者只能凭这些人物特有的行为举止去把握这些不知姓名与职业的人物的特征。

  这些迅即聚集在一起的形形色色的看客俱不愿匆匆离去,看“示众”成了他们唯一的兴趣中心,以至于不惜顶着烈日,冒着酷暑,流着臭汗,你推我挤,睁大了眼睛注视着他们感兴趣的对象。被示众者和看客们的脸上都毫无表情。前者既无惊恐、畏惧,也无羞辱、不安;后者既无同情、怜悯,也无愤怒、仇恨。出现在这一场景中的所有人物几乎一无例外地一片木然。只是当另一个微不足道的兴趣中心出现之后,聚合在一起的看客们才一哄而散,错错落落地走过去继续观看:这原不过是一个拉洋车的车夫跌倒在地,有几个人同声喝彩叫好,车夫已经爬起,但还在摸自己的脚踝,“周围有五六个人笑嘻嘻地看他们”。

  通过叙述者加以展示的就是这样一幅画面。人物的活动清晰可见,掩藏在其中的思想却包裹得严严实实,丝毫未透露出来,使读者难于捕捉到他们真实的思想感情。人物无论高兴也好、痛苦也好,人们都难以从他们的内心中有片刻的领略。即使当人物面临着灾难,叙述者或者不知,或者佯装不知,依然冷静道来,不说半个“不”字,让人物自己走向灭亡。就像《圣经·创世记》中所表现的那样,神要试验亚伯拉罕,让他带着他的独生子,他心爱的以撒前往摩利亚地去,将他在神所指示的山上,献为燔祭。在此之后,展现出这样的叙说:

  亚伯拉罕清早起来,备上驴,带着两个仆人和他儿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神指示他的地方去了。……亚伯拉罕把燔祭的柴放在他儿子以撒身上,自己手里拿着火与刀;于是二人同行。以撒对他父亲亚伯拉罕说:“父亲哪!”亚伯拉罕说:“我儿,我在这里。”以撒说:“请看,火与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羊羔在哪里呢” 亚伯拉罕说:“我儿,神必自己预备作燔祭的羊羔。”于是二人同行。⑤

  亚伯拉罕准备把儿子当作祭品,可是那段话只展示出他的外部活动,他的情感和思想我们却丝毫看不到。也就是说,只有对象(人或物)的外在表现被展示出来,读者可以看到作品的主人公在眼前活动,却不能以叙述者作为中介,深入到人物内心。相反,叙述者有意扑朔迷离,甚至守口如瓶,不让读者通过他了解主人公内心的思想感情与心理活动。

  在以展示的方式作为主导的作品中,当然并不意味着我们对作品无可理解,对人物的思想无可揣测,只是说,它给读者留下了更多想象的空间。而从读者反应的角度说来,展示无疑赋予了读者更多的参与机会。小说中的大千世界所给予人们的并不是唯一可以解释与理解的东西,相反,它并未凝固化,并未定型,而留下了许多开放的空间,赋予了读者更多阐释的可能性。“事实上,有许多理由可以支持在一部文本中所可能有的透视和解释”,而且,“将我们的意图从文本中对于作者是重要的那些资料转向那些我们现在发现将是有趣的资料时也是恰当而合理的”⑥。面对呈现在面前的展示,读者完全可以凭自己的想象去共同参与创造,而赋予它不同的意义。

  就读者而言,他在叙述者所展示出来的场景中接触到了大量信息,然而在这些呈现于人们面前的明白无误的信息中,实际上包含着许多暗含的信息。一如热奈特所言,有时,暗含的信息超出明白说出的信息,但这丝毫不妨碍读者根据作者的意图作出解释。“叙事作品说的总比知道的少,但使读者知道的常常比它说的要多。”⑦在《示众》中,就像一开头在对人物即将出场的环境的描写中烘托出了气氛、展现出酷暑之下行人稀少的情景一样,整个作品实际上也通过对看客们的群体刻画而点染出一种社会气氛。在这里,作者并不注重于对一个个单个人物的刻画,而是将他们作为具有某种共同特征的人物集合体来加以表现的。这一共同的特征就是他们全都是作为麻木的“看客”而出现的。这一点,可以说无须透过他们的思想来表现,在他们的行动中,在他们不具表情的脸上,在他们对微不足道的事件的兴趣中,已经表现得淋漓尽致。在小说中,人物的性格既可以在激烈的思想活动中得到表现,也可以在他们无言的行动中加以显示。而在《示众》中,读者完全可以从叙述者所感知的对象——作为“看客”的人物群像的活动中,推想他们的思想和情感,从而获得一个使人震惊的印象,对一个特定的时代产生深刻的认识。

  如果我们走得更远一些,联系鲁迅的经历和他的作品,就可以了解到,对于麻木的“看客”和“庸众”的观念已经深深地植根于鲁迅的思想中,几乎成为他艺术表现的一个母题。早在上世纪初年,鲁迅在日本留学时,就曾和友人许寿裳一起探讨过“中国民族中最缺乏的是什么”这样一个问题。他们所得出的结论是:“我们民族最缺乏的东西就是诚和爱。”⑧在鲁迅看来,这种诚和爱的缺乏,往往表现为一般民众精神的麻木,对不幸者采取一种冷眼旁观的态度,成为所谓“看客”。那张人人皆知的引发鲁迅弃医从文的幻灯片中所出现的看客,无疑是最初给作者留下深刻印象的。这使他认识到,医学并非一件要紧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由此促使他改变初衷,转向文学。此后,在鲁迅的作品中不断地出现“示众”与“看客”的场面。小说《药》中写到过“示众”,《阿Q正传》中,也有过“示众”与“看客”的场面。阿Q在被押赴法场杀头前,被游街示众,“两旁是许多张着嘴的看客”,但他们对示众的对象毫不满足:“那是怎样的一个可笑的死囚呵,游了那么久的街,竟没有唱一句戏:他们白跟一趟了。”⑨值得注意的是,在《示众》创作一年多以前,鲁迅于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在题为《娜拉走后怎样》的讲演中,说出了这样震人心魄的话:“群众,——尤其是中国的,——永远是戏剧的看客。牺牲上场,如果显得慷慨,他们就看了悲壮剧;如果显得觳觫,他们就看了滑稽剧。北京的羊肉铺前常有几个人张着嘴看剥羊,仿佛颇愉快,人的牺牲能给与他们的益处,也不过如此。而况事后走不几步,他们并这一点愉快也就忘却了。”⑩由此可以看出,鲁迅对于麻木的看客是抱着一种严厉的批判态度的。对一切都冷漠无情、表现得无所谓的“看客”,不仅仅极为消极被动,而且有着一种残酷的恶癖,在上面所提到的那种“张着嘴看剥羊”的愚蠢而专注的神态中,人们可以意识到这一点。

  鲁迅对于“看客”强烈的否定和批评态度,在《示众》中可以说得到了最为集中而又形象的艺术表现。通过作品刻画出这种丑恶的现象,以使国人震惊,由震惊中猛醒,从而拯救国人灵魂的热望也从中可见一斑。然而,小说的基调却显得坦然、冷静而又客观,隐藏在叙述者之后的作者那炽热的思想岩浆并未外溢。这里的原因恰恰就在于通过叙述者不加干预与评论的展示,使作者的声音极好地隐蔽起来了。小说中并未出现一个替代作者说话的可靠叙述者来发表议论,针砭时弊,大声疾呼。而在这里,显然无声胜似有声。恰恰是由于作者没有通过叙述者的干预而保持沉默,不动声色,让他的人物仿佛在戏剧的舞台上自己展示自己的命运,作品才取得了独特的美学效果,使其氛围达到了难于企及的高度。在盛夏的酷暑使路上的沙土闪烁生光,狗都拖出舌头,乌鸦也张嘴喘气的时候,围观“示众”的看客却毫不在意,看得津津有味,他们的身上汗气蒸腾,而他们的内心却一片死寂。看到这样的场面,不禁使人感到透骨的寒彻,感到害怕,感到恐惧。小说不动声色的展示,作者声音的巧妙隐蔽,小说冷峻的基调,恰恰达到了作者希望达到的使国人从目睹麻木的看客中感到恐惧,从而猛醒的目的,实现其“将旧社会的病根暴露出来,催人留心,设法加以疗治的希望”{11}这一效果。恰如在擅长展示这种叙述方式的海明威影响下写出的某些作品一样:“在海明威影响下写出的许多所谓不动感情的侦探小说和冒险小说,其成功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这一点:我们通过自己的双眼看到危险就感到恐惧。”{12}我们在《示众》中的诸多人物身上所看到的,也是某种令人恐惧的东西。假如作者让他自己或作为他代言人的叙述者直接地、明白无误地对读者说话,要取得上述效果是极为困难的,甚至可以说是不可能的。

  ① 柏拉图:《理想国》,郭斌和 张竹明译,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95页。

  ② Gerald Prince, Dictionary of Narratology Revised Edition Lincoln: University of Nabraska Press, 2003 p89

  ③ 鲁迅:《示众》,《鲁迅小说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07页。以下所引该作品不另加注。

  ④ WC布斯:《小说修辞学》,华明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9页。

  ⑤ 《圣经•创世纪》,22:3-8。

  ⑥ J•雷乌巴渥:《批评的多元与阐释的对立》,谭君强译,《文艺理论研究》,1994年第2期,第94页。

  ⑦ 热奈特:《叙事话语新叙事话语》,王文融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36页。

  ⑧ 许寿裳:《我所认识的鲁迅》,人民文学出版社,1952年版,第59页。

  ⑨ 鲁迅:《阿Q正传》,《鲁迅小说集》,第108页-第109页。

  ⑩《鲁迅全集》第1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63页。

  {11} 《鲁迅全集》,第4卷,第455页。

  {12} WC布斯:《小说修辞学》,华明等译,第30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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