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地警方通报夜宵摊打架,男子殴打女友,此时最终是如何解决的?

广西一地警方通报夜宵摊打架,男子殴打女友,此时最终是如何解决的?,第1张

广西一地警方通报夜宵摊打架,男子殴打女友,此事最终处理结果是被打的章某被送到医院检查;而打人的王某和朋友虽然在网上新闻中并没有明确说明两个人怎么样了,但我们不难猜到,这位王某和他的朋友应该是被警方给带走了的。

一、广西一地警方通报夜宵摊打架,男子殴打女友

近日在广西某地发生了一起男女朋友互相吵架,男子殴打女友的事。该事情一发生,110那边就接到了群众报警,称此事发生的地点是在广西钦州市年年丰商场对面夜宵摊上,因此警方在接到报警之后,第一时间就赶到了现场。据现场的一些群众称,两个人是男女朋友关系,而且当晚正和朋友一起吃宵夜,喝酒期间两个人因为一些事情而发生争吵并互相泼酒,随后男友王某就跟他的朋友一起去推桑殴打女友章某,周围群众见了以后,也有上前制止的,而且也有人报了警所以警方才赶来了现场。

二、最终解决方法:群众报警和章某送进了医院

这件事情一发生围观的群众就有人报了警,而当警方出现在现场以后,那名被打的女子就被送到了医院检查,而且经过检查,这名女子的膝盖有轻微的淤青,其他地方并无大碍。而至于男朋友王某和他的朋友,两个人一起去殴打了章某,所以在后面肯定是被警方带到了派出所的。对于此事,钦南公安那边也给了通报,并且称会对该案会进一步处理。

而从我个人来看这件事,这件事不管是谁先动的手,男友王某这种和朋友一起殴打女人的行为都是不对的,两个人既然是男女朋友关系,就要好好的进行沟通,而不是用暴力来解决这个事情。而这件事最后警方会如何处置结果,除了进一步调查,其他的网上消息并没有明说,但我相信这件事肯定会有一个好结果的。

引言

有些人即便有家庭,也不能确保不出轨。漂亮的皮囊总是会让人多看一眼,有些出轨是精神上的,有些则是肉体上的。

面临另一半出轨,不同的配偶有不同的解决办法,出轨者被揭发时的态度也很重要。广西省南宁市,曾发生过一桩因丈夫出轨引起杀妻惨案。

菜地的裸尸

春节,是一年中最开心的时光,忙碌了一年,终于有时间和家人好好休息,这天,菜农老张去自家菜地打算摘一些新鲜的菜用来做饭。

谁知,此时自家的地里正躺着一具下身裸露的女尸,吓得老张赶忙报了警。此情此景,警方首先想到了强奸杀人案,死者下身裸露头部被重器击打的血肉模糊,无法辨认出容貌。

正巧,前天晚上下了雨,有用的线索也不多了。警方怀疑死者是遭过性侵,经法医验证,竟然没有被性侵的痕迹,这下,警方奇怪了。

如果在菜地里行凶自然会有很多污泥,可尸体比较干净,显然,这不是抛尸地点。调出附近公路的监控,有一个深色的越野车有些可疑,在老张的菜地旁做过停留,由于画质不好,无法看清楚车辆信息。

这时,警方接到了陈某的报警,说自己妹夫给自己打电话说妹妹消失了,对比DNA后确认死者就是陈某的妹妹,也是陈某。女子凌晨出门买药离奇失踪,尸体出现在十几里外的菜地,当天晚上发生了什么?

陈某的丈夫

陈某所在的小区监控都查遍了,没有发现任何陈某出去的踪迹,那就代表,陈某离开时乘坐了交通工具,那辆车的嫌疑最大,而这辆车也出现在了监控里。

车主在案发当天将车借给了陈某的丈夫黄某,黄某称自己是为了方便出门找妻子,黄某的奇怪举动引起了警方的注意。问到黄某到底去哪里找了自己的妻子,他也没有办法很详细地说出来,警方在那辆车的后备箱里发现了滴落的血迹,同时在家中也发现了多处血迹均能匹配上。

在刑警的审问下,黄某交代了犯罪过程。

出轨被抓包

在同一公司办公的黄某和陈某本来感情很好,但是黄某的职位需要经常出差,二人总是分开,耐不住寂寞的黄某和多个女人发生了不正当关系,拍下了很多不雅照。

被妻子陈某发现后,因孩子的关系没有办成离婚,在看到丈夫手机里的不雅照,二人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动手的时候黄某拿起羊角锤一下子打死了陈某,又补了几锤子,为了防止被发现,谎称孩子生病了,出去买药,之后就再没有回来。

“爱”变“恨”

黄某借到车后,伪造成被强奸的样子,以逃避警方追捕。这场杀妻大戏,不止是已经不爱了,挥锤相向的时候,已经是入骨的狠了。

男人该有男人的担当,不爱了大可以放手,孩子其实不是借口,没有谁能吃着碗里瞧着锅里,左拥右抱是古代的帝王享受的待遇。既然选择结婚,就该有作为丈夫的基本职责。

谎言经不起推敲,再周密的谎言也终会被识破,自己犯错还竟然有理有据地杀害妻子,难道出轨是妻子的错吗?行不正坐不端,伪造得再怎么厉害,终究也不是真的。

小结

无论男女,管得住自己的心、管得住自己的身体,不爱了也别伤害,毕竟也是曾经爱过的人,陪伴过过日子的人。

警方在调查这件事情之后,发现并没有涉枪情况。

在我们身边经常会发生打架斗殴的事件,然而在这些事件中都会给双方带来一些不同程度的伤害。然而双方如果拥有持枪现象,这种打架斗殴的性质就会变得更加恶劣。因为持枪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的行为。

南宁深夜群殴疑有枪声。

首先9月19日的凌晨,在南宁市中华友爱路口发生了一起因为交通事故引发矛盾打架的案件。而在发生这些案件的过程中,现场有人通过手持木棍的方式打砸了一辆电动自行车。然而在整个过程中最值得庆幸的是并没有发现人员受伤。但是根据相关群众进行举报,在当时听到了疑似枪声的声响。从而在这种情况下,警方又一次对这件事情展开了相关的调查。

并没有涉枪情况。

其次就是在警方对这件事情展开立案调查的过程中,并没有发现在这件事情中出现涉枪的情况。而且也在第一时间发布了相关的公告,并且在公告的内容中明确描述了这件事情的经过。而且也将涉案嫌疑人进行抓获。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广大网友开始对这件事情拥有了一些正确的了解。

遵纪守法是最主要的。

最后就是我个人觉得我们通过以上这件事情,我们可以感受到在日常生活中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人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只有通过遵纪守法的方式,才可以让我们在生活的过程中能够拥有更好的生活状态。毕竟在触犯任何法律之后,都需要根据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且也不会获得身边人对自己的尊重。所以我们每一个人在日常生活中都应该通过一些合理的方式科普一些相关的法律。

城管摊贩中间的矛盾连续暴发,展现出的是一个冰冷的实际:即使是在全国各地陆续公开路边小吃的时下,许多城管与摊贩仍未找到和谐共处之法。提到城管与摊贩中间的矛盾,大家习惯将摊贩放置“弱小”真实身份去考虑。事实上,脱离了城管的行业真实身份,她们也只是现实生活中的“弱小”,现场执法不过是获得生存的工作方式。

问题是,二种“弱小”中间的生存方法存有实际矛盾:假如城管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摊贩没法生存;假如摊贩随便占路,代表着城管工作失误。当城管的工作与摊贩的生存中间造成矛盾的情况下,怎样奢求她们可以心平气和地融洽?“夏俊峰案”已以往11年,迄今仍然不缺警告实际意义——如果不能解决城管与摊贩生存方法间的矛盾,博奕双方都免不了变成受害人。

在许多城市建设者来看,商贩全是必须“法办”的目标,而不是必须“服务项目”的个人,城管与摊贩“兵戎相见”的过程中,矛盾与矛盾基本上难以避免。城管稽查往往备受抨击,不但是由于“嚣张跋扈”的稽查品牌形象,也是由于置群众具体要求于不管。就出现在开口的城管警察暴力执法来讲,虽然必须“根据调查报告对有关责任者依规依纪解决”,但由此思考城管执法思路显而易见更为关键。如果不能清除城管执法中的生存矛盾,不管将谁放到城管的位子上,也许都很难兼顾文明与稽查。

见到了太多城管警察暴力执法的场景以后,城管“下跪稽查”也在阐释着这一角色自身的迫不得已。城管规范执法行为的实际意义无可置疑赘述,但是,城管执法思路往往是确定城管稽查主要表现的一个重要因素。与其说将流动性摊贩“斩尽杀绝”,比不上在划分经营范围的基础上执行创新管理。为流动性摊贩给予一个平稳的好去处,既可以为摊贩给予更多的发展机遇,还可以兼具群众多元化交易的要求,更为重要的是,可以清除城管与摊贩中间的生存对立面,不妨一试?

南宁一女子在网红店前与客人发生争执,客人喝醉了,就与店老板起了一些小争吵,进而发生了肢体上的冲突。之后民警也到达了现场,但客人仍然是不依不饶的,一直不配合警方的调查。最终警方对客人使用的防卫喷雾,把对方按到地上扣了起来,将其带到了警局。

网络上流传出一段视频,一个男子在店铺门口压在一名女子的身上,旁边还有男子,拿着衣服将自己的眼睛捂住,好像是在哭泣,好像是无脸见人。而视频拍摄者说这是一场当间发生的强奸案,其实这是误传,只是客人与老板之间发生了争论。双方都是不怎么理智的,就发生了打架的行为。最后警察到来了,把双方给拉开了,这件事情正在处理当中。有些人在喝了酒之后就特别容易发酒疯,认为自己是天下第一,很容易做出一些不雅的举动。这样的人也是很不值得相处的,特别容易给自己招来一些麻烦。

网友在看到一些视频的时候,最好不要以谣传谣不要去败坏别人的名声。明明只是打架,却被谣传成了当街强奸,这样的谣言也是比较可怕的。中国的治安是比较好,怎么可能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并且旁边还有很多的人,这些人也是会进行帮忙的,根本不可能看到一个女孩子被男子欺负。喝酒是可以喝,但一定不能在外面喝的太过于醉。如果自己的酒量比较不好,就应该少喝一点,不要让自己在之后惹上一些麻烦事,然后让自己的生活受到影响。

警方的辟谣是比较及时的,现在所有的人都知道两个人是吵架了,并不是发生了一些不好的举动。至于旁边拿衣服捂着眼睛的男子究竟是谁,网友们也是不清楚的,警方可能会在后续发布通告。

因吵架报警后警察的处理方式是警察会对双方进行调解处理,如果情节严重就可以立案。吵架辱骂他人可能构成治安违法行为,有可能处以拘留、罚款。如果公然当众辱骂他人,有其他多人在场的情况下,如果所犯情节较轻的,构成治安违法行为,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一、110报警立案流程:

(一)当群众遭遇不法侵害时,或者发现犯罪线索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报案时,带上你的身份证、及相关线索材料。

(二)对于群众上门报案的,在一般情况下,民警或让你写报案材料,或给你做询问笔录,派出所同志会进行接报案登记,接受证据材料。接受报警资料后,依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出具报案回执。报警时,报案人应如实提供相关情况,供民警对案件进行正确判断,至于案件的性质和立案、侦查等方面均由派出所来确定。

(三)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三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四)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材料,应当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

二、一般被骗后多少天内报警有效?

在被骗以后,随时可以向公安局进行报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打110报警流程:

110报警流程:

(一)在就近的地方,抓紧时间报警,越快越好。任何有电话的单位、个人及公用电话都应为报警人提供方便。

(二)报警时要按民警的提示讲清报警求助的基本情况;现场的原始状态如何;有无采取措施;犯罪分子或可疑人员的人数、特点、携带物品和逃跑方向等。打110还要提供报警人的所在位置、姓名和****。

(三)无特殊情况,报警后应在报警地等候,并与民警和110及时取得联系。有案发现场的,要注意保护,不要随意翻动。除了营救伤员,不要让任何人进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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