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惠州博罗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该司机有期徒刑2年6个月。
据悉,这一对男女因琐事争吵,女子赌气跳车,经抢救无效后身亡。
被告人小马是博罗县某KTV常客,而被害人小丽是该KTV服务员,事发前两人已认识一月有余。
去年5月29日21时许,被告人小马与刁某、付某、朱某等几名老乡再次来到该KTV消费。期间,小丽如往常一样陪同他们唱歌喝酒,几人共饮啤酒4打。
次日0时40分左右,小马等人提议外出吃宵夜,小丽同意并一同前往。
于是,小马开车,小丽坐在副驾驶位置,一同前去。
“小丽当晚喝了很多啤酒,上车后不久她就要我给她买一块600多元的手表。我就说给她500元行不行,她不同意就跟我争吵了几句,还扬言要跳车。我点了一下刹车减速,以为她是开玩笑便继续驾驶车辆,没想到她真的跳下去了。”被告人小马讲述事发经过。
小丽跳车后被小马立即送往医院,但因伤势过重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博罗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马在驾驶车辆过程中与被害人发生争吵,在明知被害人扬言要跳车后,未采取立即停车等紧急有效措施,而驾车继续行驶,最终被害人跳车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钟表店里的争吵》是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西师版)小学语文三年级下册第四单元的第二篇课文。该文是一篇科普童话故事,时代性强,语言生动幽默,意味深长。以吊钟、闹钟、手表的争吵为载体,形象地介绍了电子表的优点,同时,又告诉读者,不能用旧的观念衡量新的事物,要懂得去发现和欣赏新事物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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