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晓明被拍多次公开场合与杨颖吵架,是要婚变吗?

黄晓明被拍多次公开场合与杨颖吵架,是要婚变吗?,第1张

黄晓明多次被拍到公开场合的时候和杨颖吵架,但是人家已经澄清过了,说是两个人并没有吵架,其实就算是吵架,也不一定说就是要婚变,夫妻两个人也没有说一直不吵架的,很多都是床头吵架床尾和,他们两个以后的路具体是怎么样的我们还是耐心的观看吧。

黄晓明在娱乐圈里也是一个很出名的护妻狂魔了,不管是在平时的生活里还是在工作上,可以看出来黄晓明都非常的疼爱Angelababy的,有一次Angelababy在参加奔跑吧兄弟的时候差一点就受伤了,黄晓明还因为这件事情跑到节目组里边去发脾气,后来黄晓明也说过,生孩子真的是太受罪了,如果可以的话他宁愿代替Angelababy生孩子,后来还以baby的名义去做过公益资助,由此可以看出来,杨晓明对Angelababy真的是很用心的。

但是夫妻两个在一起相处,肯定会产生一些摩擦的,所以他们两个也一样,媒体不仅拍到过他们的甜蜜,也拍到过他们疑似争吵的画面,有一次在机场的时候,他们两个人就被媒体拍到两个人一前一后,没有交集。还有一次有人拍到他们在停车场的时候,黄晓明叉着腰站在Angelababy的跟前,好像是这训斥杨颖,那个时候的杨颖,一直低着头不说话。

后来有媒体对这件事情采访过他们两个人,当时黄晓明拒绝回答这个问题,杨颖也说黄晓明并没有骂过她,甚至他们两个人的工作室也回应,都说他们两个人没有吵架,还说黄晓明一直都很爱杨颖的,但是细心的人从照片上发现,黄晓明很有可能有隐形暴力,但是对此我们也只是猜测,现在关于他们两个人的传言太多了。

不合法,这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侵扰他人私生活、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既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都属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如果为了社会公共利益,执法机关依法调查和公开当事人的有关信息,则不属于侵权行为。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吵架可以拍人的视频。但是,拍摄的视频必须是真实记录了事件发生的真实过程,且没有涉及到个人隐私。如果拍摄的视频未客观呈现事情的真相,导致他人对当事人产生错误印象,并产生一定社会影响,则构成侮辱罪,是违法的。侵害他人隐私,致他人精神损害,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数额,根据侵害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侵害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侵害人的得利情况,侵害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受诉法院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予以酌定。侵犯个人隐私的,可能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应当根据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而定罪属于刑事法律范畴,普通侵犯隐私权行为是够不上犯罪的,只有产生严重后果(比如导致受害人死亡)才可能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天津交通广播主持人节目中吵架引发热议,这种低级错误不该犯,因为两人都是资历比较深的主持人了,对于广播台的规则是非常清楚的,并且也知道这样会引发不良的影响,所以按理说这种低级错误他们不应该犯,可是他们却没有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在节目中吵了起来带给观众不好的体验,不过好在两人已经受到了处分,相信以后不会再这样了。

一、两人在节目中吵架的原因

天津交通广播的这两位主持人是搭档,他们在讨论当天的主题的时候,在言语之间两者有冲突,最后男主持人没有管控好自己的情绪就和女主持人吵了起来,最后摔门而出,留下女主持人一个人在主持节目

二、这种低级错误两人不该犯

这两位主持人是搭档了多年的伙伴,两人也是非常优秀的主持人,对于主持这种广播节目真的是小菜一碟,信手拈来,并且对于规则非常的清楚,其实这种低级错误,两人作为老前辈是本不该犯的,可能是在岗位上比较熟悉之后就会变得越来越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越来越低,所以没有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就吵了起来。

三、不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时刻提醒自己进步。

小编觉得这两位主持人就好像我们职场中的千千万万人,刚进公司的时候非常的拘谨,做事认真负责,可是后来越来越熟悉工作之后,就会变得漫不经心,比较的敷衍了事,殊不知敷衍了事的话,生活也会怠慢自己,只有时刻的提醒自己要进步,要控制好自己才能够变得更加的优秀,不会说停止不前。

综上所述,天津交通广播主持人节目中吵架引发热议,这种低级错误不应该犯,小编觉得两人正好给了其他主持人一个警告,相信大家以此为例,不会再犯类似的问题。

近日,《天赐的声音》第三季第一期节目就因为乐评人的点评,而变成了一个“吵架节目”,不得不说《天赐的声音》节目组是真的找到了“流量密码”,每一季节目都会通过这种手段来获得流量,而现场的气氛也跟以往一样十分尴尬,不过毕竟是有剧本的节目,所以大家都“演”得很认真。

首先,在《天赐的声音》系列节目中被炮轰的歌手实在是太多了,胡夏、vava、苏见信、王晰、张韶涵、萨顶顶等歌手都曾经在这档节目中,被乐评人们批评得无地自容,很多歌手都在这档节目中被说哭了,不过节目也因此获得了很多的流量,就拿丁太升骂哭萨顶顶这件事情来说,其实大家并不关心他们到底说了什么,只是觉得萨顶顶这个级别的歌手,被丁太升这个级别的乐评人骂哭,实在是一件很耻辱的事情。

其次,在《天赐的声音》第三季第一期节目中,苏见信和唐艺就被乐评人吐槽了,苏见信被吐槽的原因是在歌曲演唱结束以后,拉着唐艺比了一个“剪刀手”,被乐评人认为是不尊重舞台,但是苏见信毕竟是一个非常有经验的歌手,而且是一个很玩得开的歌手,所以对于乐评人的批评,苏见信其实不以为然,反而是非常自然地坐到了乐评人的旁边,让他把骂自己的话说完,但是现场其实是一片尴尬。

最后,唐艺可就没有苏见信那么强大的气场了,在面对这么多乐评人的批评的时候,唐艺也是直接泪洒现场,现场的气氛看起来也是紧张又刺激,幸亏有GAI出面帮唐艺结尾,否则第一期节目还不知道要尴尬成什么样子,不得不说这档节目的吵架环节真的很没有必要。

金星与杨丽萍曾在舞蹈真人秀节目《舞林争霸》中同任评委,后果两人在节目中悍然翻脸吵架,局面一度失控。原来,事先杨丽萍和金星在第二场斗舞节目的选手点评投票,但是杨丽萍与金星对选手做出了完全相反的评价,杨丽萍力挺选手可金星却并不认同,因而事先的局面一度火药味十足,杨丽萍更是史无前例地“怒不可遏”。

对于天津交通广播主持人节目中吵架的事情,很多网友都觉得男主播应该向观众道歉,但是女主播更应该向男主播道歉,在这个事件中,作为节目搭档,于直播中直接说对方杠,有“点火”的嫌疑,且“乾隆白菜是个凉菜吧”这句话我觉得不是杠。

如果女主播觉得男主播有点问题,可以在节目插播广告时两个人及时沟通,而不是互相“拆台”,男主播更应该反思,作为主播有多少人在听你的节目,你这样做缺少作为一个表主持人最基本的素养,如果你是军人,在战场上你等于就是个逃兵。听众提出的美食都被男主播回怼不是啥美食,搁我也听了不爽,你可以不爱但不能对美食伤害。而且不分场合当场发飙有失主持人的职业素养。

没人在乎你和女主持人的关系,在乎的是你的职业素养,拿着个话筒就一味表达个人观点,这素质可以下岗了,当然了女主持不应该在众多听众面前内涵人家,你聪明不要紧,但不要自作聪明,而且是过分的自作聪明。另外这个节目就是让主持人就主题进行正反两方辩论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节目本身设计就有问题,不能只让主持人背锅。

此播出事件完全可避免在电台导播那,按规定直播节目有12秒延时处理,也就是说主持人的声音在经过延时设备12秒后才能播出去。工作人员完全可以12秒内截停处理避免此事发生。任何节目都要事先做好案头工作,搭档之间应该是互补默契的,何况这个职业本身就负有导向职责。

很明显男主持人正在承受很大的精神压力,建议帮助疏导,再给他一次机会。之后待精神状态恢复后,予以严厉批评。我相信这不是他最好的状态。 女主播努力缓解,值得肯定,但是努力不够,也应该加强。领导协调关心团队不够,应该予以严厉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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